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电极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6)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6年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电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SJX-2026-271)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6年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电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地装(重庆)地质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半边街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2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中地装(重庆)地质仪器有限公司
级联式电极转换器;18芯级联式高密度大线电缆;铜电极及电极夹
MTS-10C;10米间距;/
MTS-10C;10米间距;/
10;10;130
6000;4200;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志平、顾强、贾云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555号
联系方式:韩工,0991-3741132,15595102783----纪检审计联系方式0991-3618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
联系方式:訾王贝、张进宝、李航、杜萍、龚凡 电 话:0991-3678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 0991-374113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6年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电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电子光学及离子光学仪器,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光学测试仪器,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物理光学仪器,货物/设备/仪器仪表/光学仪器/光学计量仪器,货物/设备/仪器仪表/电工仪器仪表/其他电工仪器仪表,货物/设备/仪器仪表/电工仪器仪表/电阻测量仪器,货物/设备/仪器仪表/电工仪器仪表/实验室电工仪器及指针式电表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行政区域
新市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12: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志平、顾强、贾云鹏
总成交金额
¥11.2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工
项目联系电话
0991-3741132
采购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工,0991-3741132,15595102783----纪检审计联系方式0991-361816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訾王贝、张进宝、李航、杜萍、龚凡 电 话:0991-3678303
附件:
附件1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6年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电极采购项目询价文件2026.04.13(2).docx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6年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电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JX-2026-271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6年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电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JX-2026-271 )采购人: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6年04月13日采购人: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6年04月13日询价采购文件询价采购文件目录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采购文件....................5四、响应文件提交....................5五、响应文件开启5六、公告期限....................5七、其他补充事宜....................5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3一、说明....................13二、采购文件1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0四、响应文件的提交....................23五、开标及评标....................25六、确定成交....................26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30第五章采购需求....................37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91.评审方法....................392.评审原则....................393.资格审查....................394.符合性审查425.响应文件澄清....................436.价格修正....................437.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45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1章询价采购公告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JX-2026-271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6年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电极采购项目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预算金额(元):120000.00最高限价(元):1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2026年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电极采购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采购为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配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3日至2026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10:30分至13:30分,下午15:30分至19: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采用现场获取的供应商至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5B-20层);采用线上获取的将报名材料发送至1804205388@qq.com邮箱方式:采用现场获取方式的供应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采用线上获取方式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加盖公章发送至1804205388@qq.com邮箱。售价(元):人民币200元/包现金,售后不退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采用线下响应的供应商将纸质文件递交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5B-20层会议室;采用线上响应的供应商将响应电子文件加密发送至1804205388@qq.com邮箱。5、响应文件开启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7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采用线下响应的供应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5B-20层会议室;采用线上响应的供应商请准时参加网上开标会(腾讯会议号:982-910-296)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8、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555号联系人:韩工联系方式:0991-37411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联系方式:0991-36783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訾王贝、张进宝、李航、杜萍、龚凡电话:0991-3678303第2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555号 电 话:0991-37411321.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 业务联系人:訾王贝、张进宝 电话:0991-3678303 电子邮箱:1804205388@qq.com1.3.3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5.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级联式电极转换器工业218芯级联式高密度大线电缆工业3铜电极及电极夹工业1.5.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本采购包金额的至少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这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至少 %,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11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询价:否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120000.00元最高限价:120000.00元5.4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5.7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7.1 如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询价响应,可以成交多包(本项目不适用)10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要求的非现金形式保证金数额:2400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保证金收款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收款账号:512090100100073085保证收款银行及行号: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309881002010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注意事项:在汇款附言(或银行摘要)中,标明项目编号、包号。每个项目须按照分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1.1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1采用现场提交方式: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2 份; 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仅限 U 盘)PDF格式 1 份。其中:PDF 格式应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电子文档要求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用线上递交方式:将响应电子文件加密发送至1804205388@qq.com邮箱;在开标截止前或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仅限 U 盘)按现场提交方式密封邮寄至代理机构。14.1开标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采用线下响应的供应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5B-20层会议室;采用线上响应的供应商请准时参加网上开标会(腾讯会议号:982-910-296)18.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21.5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 。22.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23.1是否由成交人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支付形式:支票、电汇等形式 支付时间: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单位全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卫星路支行账 号:651651056018800020157行 号:30188100056924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1、询问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见第一章《采购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和项目联系方式。2、质疑联系部门: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人、联系电话:訾王贝、张进宝 0991-3678303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其他要求:质疑书、授权委托书及报名成功截图PDF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资料原件邮寄或送至代理机构。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核心产品:□本项目标项一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本项目标项一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级联式电极转换器。注:若不单独标明核心产品则所有产品均被视为核心产品评标方法:最低评审价法项目属性:货物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采购监督机构依法查处。2.现场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交监督人员查验。线上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通过线上腾讯会议查验,查验通过后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邮寄至代理机构。未携带查验资料或查验不合格的供应商,视为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其响应文件有效,但开标会现场如有异议,不给予解释说明。3.报价构成: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货物伴随相关服务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等。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多次/反复质疑。5.如后文中相关格式要求表述与文件前附表,表述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除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及甲方需求外)。6.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实施。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供应商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8、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供应商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9、“☑”符号表示本招标(采购)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招标(采购)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供应商投标(响应)时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投标(响应)。10、与合同履行有关条款中注明的“甲方”、“买方”,在招标投标阶段按“采购人、招标人”理解;注明的“乙方”、“卖方”,按“供应商、供应商”理解。11、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招标(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响应)无效或被拒绝。第3章供应商须知1、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31.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2.2.2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33.3.3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4.4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1.5.5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51.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52.2.2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为非中小企业制造或提供的服务、工程为非中小企业承接,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5.53.3.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1.5.54.4.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5.55.5.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56.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57.7.7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5.58.8.8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5.59.9.9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6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6.6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1.6.6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6.6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6.6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1.7.7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1.7.7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1.8.8正版软件1.8.8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文件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1.8.8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1.9.9供应商信用记录1.9.91.1.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10.10采购需求标准1.10.10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10.102.2.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10.103.3.3其他采购需求标准为提高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本项目如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工作站、通用服务器、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11.11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11.111.1.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11.112.2.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11.113.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11.114.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11.115.5.5大中型企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共同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报价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1.116.6.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11.117.7.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13.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费用3.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4.适用法律4.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2.2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5.4.4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5.5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6.6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供应商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5.7.7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5.8.8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9.9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5.10.10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6.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登陆媒体(网站)查看导致通知未及时收到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2.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6.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将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6.4.4为了保证对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截止期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5.5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采购文件的,代理机构以邮箱形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6.6.6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询价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语言7.7.7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8.8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采购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7.9.9无论采购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10.10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询价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11.11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四部分构成。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8.2.2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8.3.3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4.4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8.5.5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9.响应报价9.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2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采购文件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全部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采购需求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供应商有赠与行为的,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9.3.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响应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其响应文件无效。9.4.4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0.询价保证金10.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2交纳保证金的形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约定外,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0.4.4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10.5.5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文件有效期。10.6.6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保函)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7.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询价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8.8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询价保证金。10.9.9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0.10.10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10.11.11终止采购活动的项目已经收取询价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询价保证金。10.1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10.12.121.1.1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10.12.122.2.2成交人不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12.123.3.3成交人不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0.12.124.4.4成交人不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10.12.125.5.5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10.12.126.6.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10.12.127.7.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1.响应文件有效期11.1.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1.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询价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退还其询价保证金。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制作12.1.1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2.2.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所有响应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或其他不可拆装的方式装订成册,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2.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对谈判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12.5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6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4、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3.3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供应商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13.4.4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注明询价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13.3如果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13.4响应截止13.4.1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3.4.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响应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13.4.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3.5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3.5.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3.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13.5.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3.5.4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除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3.5.5从响应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13.5.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开标及评标14.开标14.5.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密封检查情况,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4.6.6开标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14.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4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5.资格审查15.1.1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不进行评标。15.2.2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5.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6.询价小组16.1.1询价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6.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7.1.1详见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确定成交18.确定成交人18.2.2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委托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19.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询价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9.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废标19.1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0.0.1.1.1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0.0.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0.3.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0.0.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0.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1.签订合同21.1.1成交人、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2.2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1.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人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2.履约保证金22.1.1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2.2.2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22.3.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条款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代理服务费23.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成交人支付的,成交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响应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2.23.3.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4.2.24.4.4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4.2.25.5.5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6.6.6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回复。25.其他25.1.1本次采购活动中除采购文件规定外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5.2.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5.3.3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章政府采购合同[实际合同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为准]中居R.nU志中江DSURVEY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服务合同甲方: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合同编号:乙方: 签订地点: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名称型号单位数量价格备注合计2.合同履约期: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3.服务地点: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4.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配件,具体要求如下:(1)配置要求:级联式电极转换器:10个18芯级联式高密度大线电缆:10根铜电极及电极夹:130付(2)性能参数要求1.级联式电极转换器:(1)级联方式:多个任意级联,构成多道2D/3D观测系统;(2)供电功率:≥1000V/4A;(3)编码方式:自动编码,无需电源,连接主机即可工作;(4)工作温度:-20℃~+60℃;(5)绝缘强度:≥500MΩ/1000V2.高密度大线电缆:(1)电缆抽头数量:10道/条;(2)绝缘强度:A、B供电线间及其与低压线间≥500MΩ/1000V;(3)防水等级:IP68;(4)工作温度:-20℃~+60℃3.铜电极及电极夹:(1)直径≥10mm,长度≥280mm;(2)材料为黄铜4.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或优于上述参数的产品,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50%,剩余50%于租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收款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名称:账号:开户行:2.本合同约定价款为含税价,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需求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服务质量保证1.乙方按照本合同前款所述的服务时间、地点、内容、数量和质量等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在服务期限内,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的数量、质量等标准,应当及时更换、补齐或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至本合同要求的标准。2.乙方需指派一名经验丰富的技术员,于甲方指定的工作区,进行设备教学,为期不少于3天(包括一天室内理论,两天野外现场教学)。3.乙方应具有或提供本合同所载服务应当具备的各项资质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泄露甲方和甲方的工作和私人信息,接受甲方对其聘用人员的必要审查;由于乙方的管理失误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过错造成甲方单位或个人设施、设备、器材、物品、资产损坏和丢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4.乙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服务员工支付工资和其他劳务费用,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对由此产生的纠纷负责。5.如果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中,未尽安全义务,有可能出现伤害自身或威胁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甲方以及相关人员有权立即要求中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应确保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存在侵犯甲方或第三方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的情况,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四、项目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验收,符合采购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乙方验收前应对服务项目做出全面检查、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送甲方。3、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由甲方作出纸质版验收结果报告。五、违约责任1.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提供服务,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30%。2.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同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且应另行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乙方不能按合同时限要求提供服务,逾期达到10日的;(2)履约验收不合格,乙方拒绝整改、或在10日内未整改完成、或经整改后仍验收不合格的;(3)服务期内,乙方对所供服务出现问题推托、拖延,经甲方要求24小时内无响应,48小时内不能提供服务方案或服务的,经甲方催促后仍不能整改或提供服务不达标的。3.服务期内,乙方对所供服务出现的问题推托、拖延,24小时未做出服务响应或48小时内不能提供服务方案或服务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者甲方有权找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抵扣,费用高于履约保证金或本项目未设置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损失赔偿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全额赔偿,逾期支付赔偿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除产品升级、资源扩增、大规模计算等情况(平均每月不超过一次),以及甲方主动提出的暂停计算需求之外,其它任何原因导致的计算中断,需由乙方补偿与中断时长相同的计算卡时。5.在规定的服务期内,每3个月为一次考核周期,考核乙方提供的月均卡时总量,若乙方提供的月均卡时总量不足甲方需求值的95%,则需要在后续3个月内补齐资源。若3个月内仍旧不能补齐资源,则认为乙方存在违约情况,需在1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如下方式计算:每少1%卡时,则乙方支付2%卡时的违约金(不足的按比例计算)。六、不可抗力1.若因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服务的,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中止合同履行,并于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直至不可抗力结束后继续合同的履行。2.若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30日,甲方可单方面提出合同的解除,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协商清算。七、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时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盖章方的签字盖章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2.年月日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且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具体时间以仪器到达第2天起算。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安全生产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并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乙方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应当以书面方式积极地向甲方提请支持;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的方式提请甲方支持,视为不需要甲方提供特别的安全保护措施,甲方已经尽到了所有的安全保护义务,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十、附则1.甲、乙双方均需对合同签订与履行的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截取、存留,向第三方提供对方保密信息。2.乙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国内外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等法律法规,不得代表甲方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的情况下开展相关贸易活动。3.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纸质版文件、通知和法律文书,双方均应以面呈、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付邮三日后即视为文件、通知和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若联系地址变更的,应在一周内函告对方,否则按原联系地址发送文件三日后视为送达。如发生诉讼,该送达地址视为法院的送达地址。4.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甲方的采购文件;②乙方提供的响应/报价文件;③乙方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合同与其他附件有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附件之间有冲突时,顺序在先的附件有优先解释权。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在本合同达成的原则基础上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达成共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乙方(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MB1F97346H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555号地址: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合同申请人(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5章采购需求一、项目预算总预算:12万元(拾贰万元整)。二、供应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555号。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配件,具体要求如下:(2)配置要求:级联式电极转换器:10个18芯级联式高密度大线电缆:10根铜电极及电极夹:130付(二)性能参数要求:1.级联式电极转换器:(1)级联方式:多个任意级联,构成多道2D/3D观测系统;(2)供电功率:≥1000V/4A;(3)编码方式:自动编码,无需电源,连接主机即可工作;(4)工作温度:-20℃~+60℃;(5)绝缘强度:≥500MΩ/1000V2.高密度大线电缆:(1)电缆抽头数量:10道/条;(2)绝缘强度:A、B供电线间及其与低压线间≥500MΩ/1000V;(3)防水等级:IP68;(4)工作温度:-20℃~+60℃3.铜电极及电极夹:(1)直径≥10mm,长度≥280mm;(2)材料为黄铜4.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或优于上述参数的产品,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承诺。四、报价要求(一)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二)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产品制造、包装、运输、税费、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三)本项目以符合资格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据财务审批进度及合同约定据实结算。第6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标最低评审价法,是指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原则2.1.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询价小组负责,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询价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资格审查3.1.1询价小组依据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采购活动资格。资格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如下: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意一项证明材料:(1)提供本单位2024年度或2025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有平台统一验证码。审计报告应清晰显示验证码及可查验二维码,招标人将通过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在线查验,未赋码、验证码无效或无法查验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材料),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及其附注);(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六个月的则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作为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声明书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何一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我国现行税种中任意一项即可),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是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 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询价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保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等。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4.符合性审查4.1.1询价小组依据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审查内容如下: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签名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响应文件中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最后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品目单价预算金额/单价最高限价或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采购需求的响应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8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报价通过评标委员会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9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其他响应文件中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响应文件澄清5.1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电话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需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5.2异常低价审查: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询价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询价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询价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5.3投标报价须包含采购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5.4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5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5.6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5.6.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询价6.1.1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采购文件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6.2.2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小组进行价格比较。7.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7.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7.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最后报价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7.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7.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7.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7.9.9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报价相同时排名优先。7.10.10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报价相同时排名优先。7.11.11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7.12.12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农副产品的,对产地在国家级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优先采购措施:报价相同时排名优先。7.13.13同品牌同型号处理办法:7.13.131.1.1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13.132.2.2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8.1.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进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价格扣除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8.2.2询价小组要对评审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8.3.3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第7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需参照如下的格式,认真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写工作。需建立详细的目录。2.各供应商提交文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应明确标明,采购人及最终用户将给予保密处理,否则视为公开资料。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或印鉴”是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招标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手签章、印鉴等。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等。5.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6.以联合体参加的,除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外,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盖章处应按加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响应文件封面(参考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附件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1、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附件1-3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说明:1、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附件1-4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说明:1、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附件1-5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响应)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不得修改,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根据项目属性选择申明函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提供。(4)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除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还须同时提供《联合协议》。(5)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工程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项目中(填写包号)包的采购活动。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该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合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填写。(2)如本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供应商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无效。(3)供应商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附:分包意向协议(参考格式)政府采购项目分包意向协议书甲方(供应商/分包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乙方(接受分包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企业类型(勾选):□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本项目包/标段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权责对等的原则,就甲方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并拟在中标(成交)后将本项目部分工作分包给乙方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一、分包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包/标段:3.项目编号:4.采购单位(采购人):5.采购代理机构:6.本项目包/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二、分包意向及范围1.甲方自愿参与本项目投标,若甲方成功中标本项目,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本项目包/标段采购文件、中标合同的要求,由甲方将本项目的(填写明确分包具体内容,如:部分货物制造、相关配套服务、专项技术支持等,需具体、明确,不得超出本项目采购文件约定的采购范围,且符合政府采购分包相关规定)分包给乙方实施。2.分包工作内容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本项目包/标段采购文件、中标合同及甲方要求执行,乙方需确保分包工作质量、进度、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得擅自变更分包内容、降低服务/产品标准。3.分包期限:与甲方中标合同约定的合同履约期限保持一致。三、分包金额及比例1.分包金额: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2.分包比例:乙方承担的分包份额占本项目预算总额的%。四、合规承诺1.甲方负责参与本项目投标工作,若中标,及时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并在中标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正式分包合同。2.乙方承诺,自身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本项目包/标段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若乙方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3.乙方承诺,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企业资质证明、相关许可文件等全部真实、有效、合法,若存在虚假声明、弄虚作假情形,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分包资格、赔偿甲方及采购人损失、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4.甲乙双方均承诺,乙方与甲方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也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关联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分包的强制性要求。5.甲乙双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包比例、分包内容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分包比例、变更分包内容,确保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若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处罚。五、协议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终止情形:(1)甲方未中标(成交)本项目,本协议自动终止;(2)甲方中标本项目后,双方签订正式分包合同,本意向协议的相关约定融入正式分包合同,本意向协议自动终止;(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解除本协议;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附件(如有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1.乙方《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工程)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如有);2.乙方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如有);3.乙方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复印件(如有);说明:本协议仅在供应商“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且供应商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全部协议原件的复印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供应商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标段号)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5投标书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询价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自愿参与询价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7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元)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响应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7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说明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8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响应无效;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9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得复制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2.在本表中未对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无效。此表中仅标注“全部满足”、“全部响应”等,无法体现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或者偏离技术要求的;或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其响应无效。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响应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4.“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0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中若获得中标资格,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地址:电话:传真:电传:邮编:承诺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密度电法测量系统电极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