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组道路建设 财务中标结果公示(清镇市农业局2026)


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HCG-2026-004

二、项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1
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
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其“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承担的义务,评审专家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冉隆泰、任媛、田子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委编号-002(任媛)”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清镇市云岭中路152号

联系方式    :0851--82517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百花社区鲤鱼塘村凤凰栖(二期)·时光贵州D区2层12号

联系方式    :182752784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青、姜涛、牟静

电           话:18275278433

十、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pdf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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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文件压缩包.zip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采购文件(2026年4月)项目序列号:P52018120260002V4项目编号:ZFCG20260401028项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品目编号:P52018120260002V4001品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类采购人:清镇市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第四节竞争性磋商程序第五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第六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七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第八节质疑和投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供货期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1.3保密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2.1包装2.2运输2.3交付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期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第6条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9条节能环保第10条合同解除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2条争议的解决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工期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1.3保密第2条工期第3条工程质量3.1工程质量要求3.2质量检查第4条竣工验收4.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竣工和验收4.3试运行4.4竣工清场第5条保修责任第6条合同价款支付第7条履约担保第8条不可抗力第9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10条节能环保第11条合同解除第12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3条争议的解决第14条违约责任第15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服务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第3条服务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第6条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9条节能环保第10条合同解除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2条争议的解决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本项目由3条路线组成,合计全长1581m,其中张崇德户至王文富户路线长168m,王家路口至胡启兵户路线长度为889m,水库路口至陈永建户路线长度为524m。本次设计路基宽度维持老路路基宽度不变3.0-4.5m。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满铺)设计,共新建15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538m²,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5606m²,路基路面病害处理116m²;砌筑M7.5浆砌片石护肩587.6m³;新建橡胶减速带3根/12m,新建标志标牌10块,新建项目标志牌1块,新建波形梁护栏396m,原波形梁护栏提升利用524m,新建平交路口道口桩6处共24根,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13道/m,1*1.5m涵洞盖板1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柒拾玖万贰仟玖佰叁拾柒元整(¥小写792937.000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柒拾玖万贰仟玖佰叁拾柒元整(¥小写792937.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柒拾玖万贰仟玖佰叁拾柒元整(¥小写792937.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柒拾玖万贰仟玖佰叁拾柒元整(¥小写792937.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项目报价应包括所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利润、税金、五险一金、风险金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各项应有费用)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七、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2.地址:清镇市云岭中路152号3.联系人:罗辑4.联系电话/传真:0851--825173005.电子邮箱:/八、代理机构1.名称: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百花社区鲤鱼塘村凤凰栖(二期)·时光贵州D区2层12号3.联系人:叶青、姜涛、牟静4.联系电话/传真:182752784335.电子邮箱:/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清镇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2529953详细地址:清镇市数据湖城清镇市财政局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一、□货物范围□服务范围☑工程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须满足的规范,标准(一)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二)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审计机构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或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商须具备:(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项目经理的承诺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符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无注册证。(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填报价格,没有填报价格的,采购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投标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第二节商务要求一、工期及建设地点1.工期:2个月。2建设地点:犁倭镇石牛村。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2.验收规范:(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3.验收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按筑财采【2022】4号文的要求自行组织验收;三、质保期1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按进度进行支付,每次按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核定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经施工单位申请后全额无息返还。五、履约保证金:无。六、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七、其他要求1.供应商承诺参与本次投标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承诺及作出的响应内容真实无虚假。如有虚假或无法实现所承诺的内容,采购人有权将其作为虚假应标,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标报价要求:应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若擅自更改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的,按无效标处理。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第一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终总价报价/第一次总价报价)*100%);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当包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更换响应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如有更换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须承诺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及意外伤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采购人不组织踏勘,供应商自愿进行踏勘,踏勘费用及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由供应商按规定负责清运。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采购人为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后续合同签订、项目实施主体等相关事宜均由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10.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协商,但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特别提醒: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第四节图纸附件1、(如有可上传)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满足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的所有要求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理解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审计机构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或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特殊资格审查供应商须具备:(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项目经理的承诺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符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无注册证。8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审查符合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的所有要求2报价评审异常低价审核。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注1: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注2: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注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2报价评审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磋商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3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10.00)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有效报价)×价格权值(10%)×100;注:本项目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注1: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0.0~10.0分价格分(10.00)价格分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注2: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注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磋商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0.0~10.0分主观分(15.00)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施工总体部署,主要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评分:①内容详尽、科学、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详尽、较科学、较可行的,得2分;③内容一般详尽、一般科学、一般可行的,得1分;④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也不可行的或不提供不得分。0.0~3.0分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及维护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评分:①内容详尽、科学、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详尽、较科学、较可行的,得2分;③内容一般详尽、一般科学、一般可行的,得1分;④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也不可行的或不提供不得分。0.0~3.0分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根据提供的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工期施工目标、控制措施及手段工期控制工作内容)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评分:①内容详尽、科学、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详尽、较科学、较0.0~3.0分可行的,得2分;③内容一般详尽、一般科学、一般可行的,得1分;④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也不可行的或不提供不得分。施工安全措施根据提供的施工安全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安全管理)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评分:①内容详尽、科学、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详尽、较科学、较可行的,得2分;③内容一般详尽、一般科学、一般可行的,得1分;④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也不可行的或不提供不得分。0.0~3.0分施工环保措施根据针对施工环保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环保措施、废渣外运、施工噪音管理等施工环保目标和措施等)的完整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评分:①内容详尽、科学、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详尽、较科学、较可行的,得2分;③内容一般详尽、一般科学、一般可行的,得1分;④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也不可行的或不提供不得分。0.0~3.0分客观分(75.00)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满分10分。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0.0~10.0分客观分(75.00)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求提供的不得分。0.0~10.0分技术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满分10分;注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2: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0.0~10.0分主要管理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同时配备施工员(1名)、质量(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得15分,任缺一人不得分;满分15分。注1: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检)员提供身份证、岗位证(或任职文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注2:安全员提供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一致,不一致的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0~15.0分企业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1个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1、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0.0~5.0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出勤率投标人承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完工前每月(每月按30天计算)出勤率达到90%(含)以上得5分,出勤率达到90%(不含)-80%(含)的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0.0~5.0分劳务用工承诺供应商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户,使用4人及以上得9分;使用3人得6分;使用2人得3分;使用1人得1分;本项满分9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0.0~9.0分质保期优化承诺供应商承诺在采购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的得2分;本项满分8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0~8.0分工期优化承诺供应商承诺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的基础上,每减少1天的得1分;本项满分8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0~8.0分项目经理驻场承诺供应商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进行驻场管理的0.0~5.0分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得分100.0100分+政策性加分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0%(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备注:如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优惠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政策、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新增)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规定价格扣除顺序及计算方法:扣除顺序:/计算方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品目名称:品目编号: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最终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优惠后价格(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评标基准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评标专家(签字):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5.1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5.2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远投网开系统解密响应文件成功的,视为投标保证金已交纳);(十二)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十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五)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备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时,若上传的资质证书或其他文件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图片或者PDF等文件时,请将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文件或图片插入word中后上传word,避免第三方电子签章数据不能正常加载,导致文件不显示第三方签章。请在转换PDF和签章时仔细检查对应内容,若因操作引起的第三方签章不显示,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第四节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三、磋商流程1.会议准备:投标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贵阳市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2.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完成后自动转入评审流程。解密后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评审流程: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3.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资格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工作结束。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工作结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注意事项:评标(审)过程中,评标(审)委员会若需要求投标人(供应商)进行澄清,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通知对应的投标人(供应商)进行澄清,请投标人(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并按照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要求进行澄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3.3磋商及最后报价: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磋商指令,供应商在系统提示的时限内完成承诺函填写(承诺函内容中包含最后报价),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提交。未在时限内完成提交承诺函的,视为退出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工作结束。(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换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4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3.5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推荐,意见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排序。3.6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3.7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8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3)采购文件和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1.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磋商会议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在评标委员会评审期间(未发出磋商指令前),供应商应保持在设备旁,确保及时完成在线磋商活动。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五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第六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代理服务费:7436元。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二、支付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113201011900146282开户行:中信银行贵阳分行第七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采购人可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三、履约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第八节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一)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三)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四)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五)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一)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二)受理条件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三)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四)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试行)采购人: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签订时间:年月日说明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试行)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号:20XX-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供货期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2.1包装2.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2.2运输2.2.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2.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2.3交付2.3.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2.3.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3.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3.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3.3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3.4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3.5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第4条质量保证期4.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设备/材料验收之日起算。4.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设备/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设备/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4.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XHCG­2026­004二、项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2.废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1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其“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承担的义务,评审专家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四、主要标的信息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冉隆泰、任媛、田子平(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评委编号­002(任媛)”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清镇市云岭中路152号联系方式:0851­­825173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百花社区鲤鱼塘村凤凰栖(二期)·时光贵州D区2层12号联系方式:182752784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青、姜涛、牟静电话:18275278433十、附件信息招标文件正文.pdf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XHCG­2026­004二、项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2.废标结果序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号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其“评分超出评分标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1设项目准范围”,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承担的义务,评审专家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四、主要标的信息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冉隆泰、任媛、田子平(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评委编号­002(任媛)”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清镇市云岭中路152号联系方式:0851­­825173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百花社区鲤鱼塘村凤凰栖(二期)·时光贵州D区2层12号联系方式:182752784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青、姜涛、牟静电话:18275278433十、附件信息招标文件正文.pdf
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XHCG­2026­004二、项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2.废标结果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1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其“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承担的义务,评审专家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四、主要标的信息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冉隆泰、任媛、田子平(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评委编号­002(任媛)”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清镇市云岭中路152号联系方式:0851­­825173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百花社区鲤鱼塘村凤凰栖(二期)·时光贵州D区2层12号联系方式:182752784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青、姜涛、牟静电话:18275278433十、附件信息招标文件正文.pdf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XHCG­2026­004二、项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2.废标结果序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号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其“评分超出评分标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1设项目准范围”,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承担的义务,评审专家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四、主要标的信息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冉隆泰、任媛、田子平(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评委编号­002(任媛)”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清镇市云岭中路152号联系方式:0851­­825173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百花社区鲤鱼塘村凤凰栖(二期)·时光贵州D区2层12号联系方式:182752784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叶青、姜涛、牟静电话:18275278433十、附件信息招标文件正文.pdf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采购文件(2026年4月)项目序列号:P52018120260002V4项目编号:ZFCG20260401028项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品目编号:P52018120260002V4001品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类采购人:清镇市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第四节竞争性磋商程序第五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第六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七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第八节质疑和投诉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供货期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1.3保密第2条包装、运输和交付2.1包装2.2运输2.3交付第3条货物检验和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期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第6条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9条节能环保第10条合同解除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2条争议的解决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工期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1.3保密第2条工期第3条工程质量3.1工程质量要求3.2质量检查第4条竣工验收4.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竣工和验收4.3试运行4.4竣工清场第5条保修责任第6条合同价款支付第7条履约担保第8条不可抗力第9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10条节能环保第11条合同解除第12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3条争议的解决第14条违约责任第15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服务期限三、合同文件构成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五、合同金额(中标价)六、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八、订立地点九、合同生效十、补充协议十一、其它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第3条服务验收第4条质量保证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第6条履约担保第7条不可抗力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第9条节能环保第10条合同解除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第12条争议的解决第13条违约责任第14条其他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第三节响应文件格式范本第七章远投网开注意事项第八章优惠性政策法律法规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本项目由3条路线组成,合计全长1581m,其中张崇德户至王文富户路线长168m,王家路口至胡启兵户路线长度为889m,水库路口至陈永建户路线长度为524m。本次设计路基宽度维持老路路基宽度不变3.0-4.5m。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满铺)设计,共新建15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538m²,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5606m²,路基路面病害处理116m²;砌筑M7.5浆砌片石护肩587.6m³;新建橡胶减速带3根/12m,新建标志标牌10块,新建项目标志牌1块,新建波形梁护栏396m,原波形梁护栏提升利用524m,新建平交路口道口桩6处共24根,钢筋混凝土圆管涵3/13道/m,1*1.5m涵洞盖板1m;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柒拾玖万贰仟玖佰叁拾柒元整(¥小写792937.0000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柒拾玖万贰仟玖佰叁拾柒元整(¥小写792937.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柒拾玖万贰仟玖佰叁拾柒元整(¥小写792937.00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柒拾玖万贰仟玖佰叁拾柒元整(¥小写792937.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项目报价应包括所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利润、税金、五险一金、风险金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各项应有费用)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通组道路建设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七、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2.地址:清镇市云岭中路152号3.联系人:罗辑4.联系电话/传真:0851--825173005.电子邮箱:/八、代理机构1.名称: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滨湖街道百花社区鲤鱼塘村凤凰栖(二期)·时光贵州D区2层12号3.联系人:叶青、姜涛、牟静4.联系电话/传真:182752784335.电子邮箱:/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清镇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2529953详细地址:清镇市数据湖城清镇市财政局第二节□货物要求□服务要求☑工程要求一、□货物范围□服务范围☑工程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二、须满足的规范,标准(一)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二)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审计机构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或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商须具备:(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项目经理的承诺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符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无注册证。(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可在括号中进行补充说明)(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填报价格,没有填报价格的,采购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投标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第二节商务要求一、工期及建设地点1.工期:2个月。2建设地点:犁倭镇石牛村。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2.验收规范:(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3.验收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按筑财采【2022】4号文的要求自行组织验收;三、质保期1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按进度进行支付,每次按施工单位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核定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经施工单位申请后全额无息返还。五、履约保证金:无。六、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七、其他要求1.供应商承诺参与本次投标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承诺及作出的响应内容真实无虚假。如有虚假或无法实现所承诺的内容,采购人有权将其作为虚假应标,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投标报价要求:应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若擅自更改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的,按无效标处理。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第一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终总价报价/第一次总价报价)*100%);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当包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更换响应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如有更换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须承诺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及意外伤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采购人不组织踏勘,供应商自愿进行踏勘,踏勘费用及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由供应商按规定负责清运。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采购人为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后续合同签订、项目实施主体等相关事宜均由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组织。10.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协商,但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1、本品目□是☑否需要阐述阐述内容要求:/2、本品目□是☑否需要演示演示内容要求:/3、本品目□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样品展示要求:/特别提醒:若项目存在阐述、演示或样品展示,将通过文字和图片不直接和评标委员会接触的方式进行描述和展示。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对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要求的内容进行说明。供应商提供的阐述、演示以及样品展示资料文件应在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在“项目的阐述、演示、样品展示材料”中上传。第四节图纸附件1、(如有可上传)第五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技术实质性要求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满足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的所有要求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项目中关注的必需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在上表中一一列明,便于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理解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二节评分标准一、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信用因素。具体内容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二、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表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资格要求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审计机构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或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7特殊资格审查供应商须具备:(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项目经理的承诺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符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无注册证。8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性审查表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1商务实质性审查符合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的所有要求2报价评审异常低价审核。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注1: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注2: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注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2报价评审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磋商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3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表评分项及评分标准评分项名称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得分价格分(10.00)价格分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有效报价)×价格权值(10%)×100;注:本项目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小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注1: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0.0~10.0分价格分(10.00)价格分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注2: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注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磋商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0.0~10.0分主观分(15.00)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根据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及对策,施工总体部署,主要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评分:①内容详尽、科学、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详尽、较科学、较可行的,得2分;③内容一般详尽、一般科学、一般可行的,得1分;④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也不可行的或不提供不得分。0.0~3.0分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及维护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评分:①内容详尽、科学、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详尽、较科学、较可行的,得2分;③内容一般详尽、一般科学、一般可行的,得1分;④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也不可行的或不提供不得分。0.0~3.0分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根据提供的施工总进度(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及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工期施工目标、控制措施及手段工期控制工作内容)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评分:①内容详尽、科学、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详尽、较科学、较0.0~3.0分可行的,得2分;③内容一般详尽、一般科学、一般可行的,得1分;④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也不可行的或不提供不得分。施工安全措施根据提供的施工安全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安全管理)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评分:①内容详尽、科学、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详尽、较科学、较可行的,得2分;③内容一般详尽、一般科学、一般可行的,得1分;④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也不可行的或不提供不得分。0.0~3.0分施工环保措施根据针对施工环保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环保措施、废渣外运、施工噪音管理等施工环保目标和措施等)的完整性、可行性方面进行评分:①内容详尽、科学、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详尽、较科学、较可行的,得2分;③内容一般详尽、一般科学、一般可行的,得1分;④内容不完整、不科学、也不可行的或不提供不得分。0.0~3.0分客观分(75.00)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满分10分。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0.0~10.0分客观分(75.00)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求提供的不得分。0.0~10.0分技术负责人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满分10分;注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2: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0.0~10.0分主要管理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同时配备施工员(1名)、质量(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得15分,任缺一人不得分;满分15分。注1: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检)员提供身份证、岗位证(或任职文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注2:安全员提供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含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一致,不一致的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正在变更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非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0~15.0分企业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1个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1、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0.0~5.0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出勤率投标人承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完工前每月(每月按30天计算)出勤率达到90%(含)以上得5分,出勤率达到90%(不含)-80%(含)的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0.0~5.0分劳务用工承诺供应商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户,使用4人及以上得9分;使用3人得6分;使用2人得3分;使用1人得1分;本项满分9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0.0~9.0分质保期优化承诺供应商承诺在采购文件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的得2分;本项满分8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0~8.0分工期优化承诺供应商承诺在采购文件要求的工期的基础上,每减少1天的得1分;本项满分8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0~8.0分项目经理驻场承诺供应商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进行驻场管理的0.0~5.0分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得分100.0100分+政策性加分信用分使用规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情况选用,信用分评价内容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等信用相关材料。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十五)款规定载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1)价格扣除政策(若本品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则本品目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0%(联合体/%)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备注:如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优惠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政策、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新增)等),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行规定价格扣除顺序及计算方法:扣除顺序:/计算方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3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大于等于1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3)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20XX-ZFCG-XXXX品目名称:品目编号:地点: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期:20XX.X.X序号供应商名称第一次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最终报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优惠后价格(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评标基准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为准)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委员会(签字)评分汇总表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序号投标单位名称价格分得分主观分得分客观分得分信用分得分政策性加分得分总分排名评标专家(签字):5.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投标供应商的规定5.1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下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5.2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三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解密成功、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注:但不得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作无效标依据。(二)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异常低价的;(五)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明细表未作出响应的;(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件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影响响应文件响应的;(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八)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九)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十一)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使用远投网开系统解密响应文件成功的,视为投标保证金已交纳);(十二)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十四)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五)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注: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发布一、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开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栏及其他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采购文件获取一、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3:59。二、获取方式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其下载采购文件。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二)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十三节:质疑和投诉。第三节编制和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系统)。二、递交要求供应商需使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系统。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上传。备注: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时,若上传的资质证书或其他文件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图片或者PDF等文件时,请将带有第三方电子签章的文件或图片插入word中后上传word,避免第三方电子签章数据不能正常加载,导致文件不显示第三方签章。请在转换PDF和签章时仔细检查对应内容,若因操作引起的第三方签章不显示,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撤回其响应文件。撤回后重新编辑修改后生成新的加密响应文件重新上传。(2)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发生变更,请按照最新变更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否则开标时未能正常解密,视为无效标处理。(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使用专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通过CA锁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随时撤回和重新递交响应文件。第四节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三、磋商流程1.会议准备:投标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贵阳市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检查设备和网络是否能正常使用。2.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解密完成后自动转入评审流程。解密后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评审流程:评标委员会登录在线评标系统,确认无需回避后,通过评标系统自动推选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3.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资格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工作结束。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工作结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注意事项:评标(审)过程中,评标(审)委员会若需要求投标人(供应商)进行澄清,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通知对应的投标人(供应商)进行澄清,请投标人(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并按照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要求进行澄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3.3磋商及最后报价:评标委员会在线发出磋商指令,供应商在系统提示的时限内完成承诺函填写(承诺函内容中包含最后报价),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提交。未在时限内完成提交承诺函的,视为退出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不足3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审工作结束。(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换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4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其中评分表中客观分、信用分以及政策性加分这三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分。3.5评分汇总:评标组长负责最终的评分汇总,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推荐,意见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推荐排序。3.6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3.7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8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复核无误签字确认后,评标组长点击评标工作结束,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不得擅自进入其他评标室。评审费用由系统自动计算发放。三、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响应文件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投标函与其他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的前述内容为准。(3)采购文件和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正文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以上述先后顺序为准。特别提醒:使用远投网开系统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注意以下几点:1.设备、软件、CA应满足本次远程磋商会议要求;2.供应商应保证使用编制响应文件的CA解密时,设备正常,网络稳定,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活动;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视为未响应投标,作无效标处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3.在评标委员会评审期间(未发出磋商指令前),供应商应保持在设备旁,确保及时完成在线磋商活动。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五节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媒体。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流程采购人应当通过系统自评审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点击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19)1035号文件要求,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拒绝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由系统自动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由系统自动告知未中标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第六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代理服务费:7436元。由□采购人☑中标人支付。二、支付方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采购人☑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贵州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113201011900146282开户行:中信银行贵阳分行第七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及履约验收一、合同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制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采购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签,若合同内容超出约定事项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应点击退回并说明退回理由,无正当理由退回或超期未在系统进行操作的,采购人可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采购合同签订完成后,推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并将政府采购合同自动同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上公告,同时还应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采购合同备案完成后,采购人可自行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采购人凭《贵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证明书》到财政部门办理后续资金拨付等相关手续。三、履约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供货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可向采购人提交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相关资料上传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http://ggzy.guiyang.gov.cn/)、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进行公告。第八节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一)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三)质疑函内容:质疑函内容包含: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序列号;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系统自动生成)。(四)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五)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系统自动将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二、投诉(一)投诉时效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二)受理条件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规定。(三)递交方式在法定时限内发起投诉。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投诉书,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加盖电子章后,推送监督部门。(四)投诉回复供应商发起投诉后,监督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是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编辑投诉处理决定书,点击发布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后,系统自动将投诉事项和处理决定内容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当事人。第五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组道路建设 财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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