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6)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6-B-026)中标公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6-B-026)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项目编号:XCSD-2026-B-026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海智(天津)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天大道2018号生态科技园标准办公楼19号楼301室(TG第007号)
91120116MA05JA6431
022-27358627
49.5
92.29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海智(天津)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49.5
92.29
2
天津市创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
75.60
3
天津金信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49.65
59.07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需提供维护服务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徐建刚,贾菲,毕赫男,尹丽娜
采购人代表:王成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425.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B座
联系方式:022-84493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23717450-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梦霞
电 话:022-23717450-800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终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CSD-2026-B-026采购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二、项目内容三、项目预算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十一、公告期限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二)服务要求(三)投标有效期......................................................(四)付款方式........................................................(五)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六)验收方法及标准二、技术要求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四、项目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B招标文件说明C投标文件的编制D投标文件的递交E开标和评标F授予合同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2.项目编号:XCSD-2026-B-026二、项目内容1.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三、项目预算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五、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4.2025年或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8日,每天9:00-11:30;13:3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4.招标文件领取: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6年4月21日09: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王梦霞2.联系电话:022-23717450-8005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B座3.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4493601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1.邮政编码:3003802.电子邮箱:xcsd-b@tjxcsd.com3.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1:00,14:00-17:004.服务热线:022-23717450-8005(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1.单位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3.银行账号:12050165790100000280十一、质疑方式(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质疑受理:1.联系人:王老师2.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B座3.联系方式:022-84493601(二)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点,将所有费用考虑在报价内,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开发费、维护保养费、管理费、税金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项目完成后的最终优惠含税价格,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自主报价,一旦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及相关风险,其报价已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接受任何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服务期或费用索赔。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要其他资源,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说明的,实施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6.本项目涉及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7.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二)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需提供维护服务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B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4.投标人须在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并在服务方案中提供详细的服务响应时间,配备足够的应急服务人员,以保证为采购人提供及时高效的应急服务。5.其他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35万元,项目建设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五)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建议采用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保证金),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投标人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悦雅花园支行账户:12050165790100000280开户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到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是指未按指定时间前到账、未按指定金额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开评标结束后,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①对开评标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投标、废标或因投标人不足三家、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开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③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④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由银行予以返还。投标人须按照代理公司通知及时提交收据等相关材料,可现场提交或以邮件形式提交(邮箱为:xcsdyygs@126.com),退还保证金咨询电话:022-22100809。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1.验收方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以下达任务为依据,根据系统上传检测内容的数据进行验收。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2.验收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投标人承诺的技术、服务条款必须与项目评审时提供的投标文件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投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投标人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3)履约验收内容:检查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工作是否符合项目需求中的各项指标要求。(4)履约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5)其他履约验收事项: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采购人组织验收。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三)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四)投标人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定期预防性检查及安全解决方案、客户意见反馈处理方案、保密管理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五)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第一部分价格分(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第二部分客观分(38分)分值1投标人业绩评价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2分,最高6分。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如下:(1)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签订日期;(2)验收报告或履约证明(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所盖印章);注:(1)和(2)同时提供才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62投标人综合实力评价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提供得1分,其它得0分;2)投标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其它得0分。43人员配置评价拟派项目服务人员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项目服务人员近3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此基础上:63人员配置评价日常派驻采购人现场的服务人员在2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驻场人员得2分,最高得6分。64项目其他要求响应度评价投标人于评审现场要求中的需求功能进行DEMO演示,(须为可操作系统或DEMO演示,不接受PPT或视频等不可操作形式),演示时间在25分钟以内,每项功能2分,最高得10分,不满足要求、不提供演示不得分,评审现场只提供投影仪(HDMI接口)。演示功能点如下:1.演示“个转企”主体身份核验功能演示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核验个体工商户经营主体信息,核验通过后可选择经营主体类型,进入后续个转企业务办理。2.演示“个转企”设立登记业务申报演示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直接变更模式转制为有限公司(内资)、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类型企业的设立登记业务申报办理,,需按照企业设立业务流程办理,后台存储逻辑按照转开处理,可参考内资转制业务。增加主体信息填报智能带入现有主体信息、“上报”时需增加校验逻辑,判断原个体经营者信息是否存在于转制后企业的股东/投资人/合伙人中,如不存在不允许上报;自动生成多业务的申请表单完成个转企设立登记业务申报。3.演示“个转企”公安刻章联办演示“个转企”公安刻章联办,实现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公章刻制的便捷办理。系统将“个转企”登记主体的相关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实时与公安刻章系统联动,企业主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刻章申请。4.演示“个转企”社保登记联办演示“个转企”社保登记联办,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与社会保险业务的无缝衔接。系统将“个转企”登记主体的相关信息(如企业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及员工信息等)与社保系统联动,企业可直接在线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等社保相关申报。5.演示“个转企”税务发票申领联办演示“个转企”税务发票申领联办。当企业完成转型升级后,系统将104项目其他要求响应度评价相关登记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经营范围等)与电子税务局系统联动,企业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申领等涉税事项。105项目需求书响应性(1)项目需求书响应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12分。(2)项目需求书响应出现负偏离且经过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非重大偏离的,每条扣1分,最低得0分。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标注偏离项。12第三部分主观分(52分)分值1技术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与天津市市场主体一网通办系统的统一用户体系对接、统一数据管理、统一登记标准体系等对接的设计方案、提供个转企主体身份核验、“个转企”设立登记业务、“个转企”公安刻章联办、“个转企”社保登记联办、“个转企”税务发票申领联办5项重点需求申报端及审核端界面详图且各项界面详图中录入字段项及功能按钮。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无瑕疵的得8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其他得0分。82实施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人员配备方案、开发实施方案、整体开发进度安排,管理措施方案等内容。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无瑕疵的得8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其他得0分。83培训方案评价至少包含:培训目的、培训时间、人数、次数、培训内容、培训组织方式等内容。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无瑕疵的得8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其他得0分。84定期预防性检查及安全解决至少包含:预防性检查方案、定期检查方案、遇突发事件时安全解决方案等内容。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无瑕疵的得7分;74方案评价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其他得0分。75客户意见反馈处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客户意见反馈处理方法,处理流程,联系方式等内容。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无瑕疵的得7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其他得0分。76保密管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保密制度、保密方案、人员奖惩措施等内容。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无瑕疵的得7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其他得0分。77售后服务方案评价至少包含:投标人服务承诺、服务方案、响应及处理时间、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无瑕疵的得7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5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针对以上内容进行阐述,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或其他得0分。7合计100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四、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一)技术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完整的解决方案,系统的整体框架、功能组成、信息编码规范和各功能模块的实现方法以及主要业务流程的设计框架。系统开发应详细列出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具体说明能达到的技术指标。方案应完整详细地列出系统开发任务清单,包括服务内容、所费的时间、投入的人力、需要用户提供的支持与配合等。方案应响应用户提出的各项技术与业务需求,不支持某项要求,应明示并解释偏差理由。3、投标人根据对软件开发系统的理解,在技术文件中明确需求分析的结果和系统的整体结构,并对技术方案中的重点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4、投标人须在响应方案中明确开发方法、开发环境和开发技术,并明确系统运行的硬件、软件和网络环境。5、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出详细的工程期限、工程进度计划,包括项目总耗时段所投入的人力和完成的工作量等。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包括各阶段的进入、完成条件,各阶段的工作结果。其中“需求分析”和“系统分析”阶段必须编写《需求分析报告》和《设计说明书》,“测试”阶段必须编写测试报告。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软硬件环境要求(包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第三方软件)、各部分开发、数据处理所需费用提出明确的指标,其中,第三方软件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与第三方软件的版权与使用权产生任何争议,由中标人负责。8、投标人须提供该项目开发全部源代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第三方产品除外),最终知识产权采购人所有,并协助采购人完成版权注册。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完整的培训方案,包括最终用户的培训,保证用户能够掌握相关的技术并独立进行系统维护。10、投标人须完成本项目需求各功能模块所涉及市场主体一网通办平台、内网登记系统等系统本身的改造开发工作,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二)业务与功能需求1.1新增个转企一件事子系统1.1.1新增“个转企”一件事子系统开发新增个转企一件事办理子系统开发,实现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并整合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多个部门的业务办理功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在线申请、材料提交和进度查询服务。用户可以一次性完成企业名称申报、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等多事项办理,并实时了解各环节的进展状态。1.1.2新增个转企主体身份核验功能开发新增个转企主体身份核验功能开发,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核验和企业身份信息验证两种方式。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扫码通过后获取经营主体信息,进入【选择市场主体类型】。通过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姓名、经营者身份证号码三要素,比对经营主体信息,比对成功则获取主体信息,进入【所选市场主体类型转开业务】即开办一窗通。1.1.3新增涉税信息查验功能开发新增涉税信息查验功能开发,包括清税情况、涉税违法行为及其他未办结事项的全面核验。通过与税务部门数据对接,系统能够实时获取企业纳税状态,确保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前已完成税务清算,并排除存在违法或未完结涉税问题的情况,从而保障业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安全性。1.1.4新增监管信息查验功能开发新增监管信息查验功能开发,涵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数据联动,系统能够快速核验企业是否被列入异常经营状态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为后续业务办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助力企业规范运营,维护市场秩序。1.1.5新增行政处罚信息查验功能开发新增行政处罚信息查验功能,包括立案调查、公安或检察机关财产冻结、限制登记等司法协助措施的核验。通过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系统能够实时获取企业的法律纠纷和限制状态,确保企业在办理业务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为相关部门提供精准决策支持,提升整体执法效率和社会治理能力。1.1.6新增“直接变更”模式个转企名称变更业务申报开发新增“直接变更”模式个转企名称变更业务申报处理开发,实现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直接变更模式转制为有限公司(内资)、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类型企业的名称变更业务申报办理,首先个转企业务名称申报环节名称环节智能检索个体工商户现有名称四段式信息,组织形式可选择有限公司(内资)、个人独资、内资合伙企业,个转企名称支持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不变,仅变更组织形式;需对名称查重逻辑需做特殊处理支持用户申报并根据行业表述变更情况进行复核转制后企业类型合规的名称标准进行后台相同近似比对处理,并生成新名称告知书。1.1.7新增“直接变更”模式个转企设立登记业务申报开发新增“直接变更”模式个转企设立登记业务申报处理开发,实现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直接变更模式转制为有限公司(内资)、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类型企业的设立登记业务申报办理,首先个转企业务(直接变更)后台处理需做“个转企”标记,需按照企业设立业务流程办理,后台存储逻辑按照转开处理,可参考内资转制业务。增加主体信息填报智能带入现有主体信息、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按现有个体住所处理、行政区划、街道信息智能代入并支持用户修改;人员信息:智能带入原个体人员信息允许新增、修改;但原个体经营者信息不许删除、修改,点击“下一步”和“上报”时需增加校验逻辑,判断原个体经营者信息是否存在于转制后企业的股东/投资人/合伙人中,如不存在不允许上报;自动生成多业务的申请表单,并实现重复信息自动预置功能。1.1.8新增“先注销再新设”模式个转企名称变更业务申报开发新增“直接变更”模式个转企名称变更业务申报处理开发,实现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直接变更模式转制为有限公司(内资)、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类型企业的名称变更业务申报办理,首先个转企业务名称申报环节名称环节智能检索个体工商户现有名称四段式信息,组织形式可选择有限公司(内资)、个人独资、内资合伙企业,个转企名称支持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不变,仅变更组织形式;需对名称查重逻辑需做特殊处理支持用户申报并根据行业表述变更情况进行复核转制后企业类型合规的名称标准进行后台相同近似比对处理,并生成新名称告知书。新增“先注销再新设”模式个转企名称变更业务申报处理开发,实现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先注销再新设“模式转制为有限公司(内资)、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类型企业的名称变更业务申报办理,首先检索原个体工商户注销信息确认原有个体工商户为注销状态,用户进入名称申报组织形式可选择有限公司(内资)、个人独资、内资合伙企业,个转企名称支持行政区划、字号、行业不变,仅变更组织形式;需对名称查重逻辑需做特殊处理支持用户申报并根据行业表述变更情况进行复核转制后企业类型合规的名称标准进行后台相同近似比对处理,并生成新名称告知书。1.1.9新增“先注销再新设”模式个转企设立登记业务申报开发新增“先注销再新设”模式个转企设立登记业务申报处理开发,实现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先注销再新设“模式转制为有限公司(内资)、个人独资企业、内资合伙企业类型企业的设立登记业务申报办理,首先个转企业务(直接变更)后台处理需做“个转企”标记,后台检查原有个体工商户注销状态为已注销状态,需按照企业设立业务流程办理,后台存储逻辑按照转开处理,可参考内资转制业务;增加主体信息填报智能带入现有主体信息、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按现有个体住所处理、行政区划、街道信息智能代入并支持用户修改;人员信息:智能带入原个体人员信息允许新增、修改;但原个体经营者信息不许删除、修改,点击“下一步”和“上报”时需增加校验逻辑,判断原个体经营者信息是否存在于转制后企业的股东/投资人/合伙人中,如不存在不允许上报;自动生成多业务的申请表单,并实现重复信息自动预置功能。1.1.10新增个转企文书材料生成开发新增个转企文书材料生成处理开发,增加《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申请书》文书、个转企审核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文书自动生成处理程序,确保材料符合新公司法要求。1.1.11新增个转企业务在初审上报时增加符合电签规则校验开发新增个转企业务在初审上报时增加符合电签规则校验逻辑处理,按照现有电签逻辑处理,如不符合,此时用户需终止当前业务,重新选择先注销后设立的转企方式处理,个转企(直接变更)业务已开通全程电子化业务办理方式,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签名、法人电子签名戳(可以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类型均可进行法人签名戳签署)完成电子签署。1.1.12新增"个转企"公安刻章联办开发新增"个转企"公安刻章联办处理开发,实现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公章刻制的便捷办理。系统将"个转企"登记主体的相关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实时与公安刻章系统联动,企业主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刻章申请,无需重复提供材料或多次跑腿。同时,公安部门根据分发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完成公章制作,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流程,提升了服务效率。1.1.13新增"个转企"社保登记联办开发新增"个转企"社保登记联办处理开发,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与社会保险业务的无缝衔接。系统将"个转企"登记主体的相关信息(如企业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及员工信息等)与社保系统联动,企业可直接在线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等社保相关手续。这一功能减少了企业在社保办理过程中重复提交材料的情况,确保了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为企业的顺利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持。1.1.14新增"个转企"税务发票申领联办开发新增"个转企"税务发票申领联办处理开发。当企业完成转型升级后,系统将相关登记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经营范围等)与电子税务局系统联动,企业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申领等涉税事项。这一功能优化了税务办理流程,缩短了办税时间,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办事体验。1.1.15新增"个转企"银行账户联办开发新增"个转企"银行账户联办处理开发,在企业完成转型升级后,系统将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与银行系统联动,企业可直接通过线上平台办理个转企银行账户开立等金融服务。这一功能简化了开户流程,减少了纸质材料提交和线下等待时间,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1.1.16新增许可信息各许可部分分发信息反馈开发新增许可信息各许可部门分发信息反馈处理开发,实现按照个转企后经营范围表述内容,分发给各许可部门后,各部门通过业务处理后反馈至一网通办,在整体的个转企直接变更流程中,按照企业办理的情况进行记录,申请人办理状态应根据每个事项对应的部门反馈的办理节点信息结合,申请人可查询办理完成节点信息。1.1.17新增中小银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子系统开发为中小银行高效办成一件事管理子系统新增五个功能模块:首页、一件事业务认领、一件事业务反馈、本行开户经营主体维护、一件事业务处理查询,并在页面右上角展示登录头像。“一件事业务认领”模块以列表形式直观展示待银行认领的业务数据。银行工作人员可依据设定的筛选条件,精准定位并高效认领本行相关业务。在单用户场景下:为提升银行服务效率,优化企业办事体验,“一件事业务反馈”模块以列表形式直观展示“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选择当前银行办理账户变更和注销的业务数据。银行工作人员可在此模块便捷地办理相关业务,并实时跟进办理进度。在多用户场景下,“一件事业务反馈”模块以列表形式展示银行已确认认领的一件事变更、注销登记数据,为银行工作人员提供集中办理账户变更和注销业务的平台。工作人员可在此模块高效处理业务,并实时跟进办理进度,确保各项操作透明、可追溯。为优化银行对本行开户经营主体的管理,“本行开户经营主体维护”模块新增“客户信息导入”和“新增客户信息”功能,支持银行工作人员批量导入或逐条新增客户信息。为提升银行对一件事业务的管理效率与透明度,“一件事业务处理查询”模块支持查询办理过的全部一件事业务数据。该模块以列表形式直观展示数据,并设置灵活的筛选条件。操作栏配备“查看”功能,点击即可详细查看每项业务的具体办理情况。1.2个人创业一件事开发开发经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台核验后如符合个人创业一件事的申报人处理程序,实现与现有经营主体登记的接续办理,并将办件结果信息反馈给“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台。1.2.1全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统一登录对接开发与全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统一登录对接,实现跨部门业务系统的单点登录与身份互通,需遵循标准化协议完成技术集成。在平台侧配置应用注册,获取AppID和密钥,对接方系统需植入认证SDK或通过API调用实现认证跳转;用户登录时重定向至统一认证页面,完成多因子验证后返回加密令牌;业务系统通过令牌校验接口获取用户基本信息,实现用户登录统一。1.2.2与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台接口开发在“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台系统完成个人创业资格核验后,需将符合条件申报人的身份认证状态、个人创业核验结果通过标准化接口推送至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系统。登记系统接收数据后重定向技术将用户无缝跳转至“经营主体登记”业务通道,同时携带电子签名令牌维持会话跳转至“一网通办”系统,实现个人创业登记业务办理。1.2.3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开发开发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接口信息反馈接口,将通过个人创业一件事版块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业务的办理结果信息包括主体类型、法人或经营者、住所、办理状态信息通过接口推送至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台。1.3个人身后一件事开发开发查询已故人员股权登记信息接口,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台将已故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推送至企业登记系统,企业登记系统根据中台推送的已故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在我市股权登记信息。(三)性能需求1.数据交换:批量数据交换中,平均单条数据交换的时间不大于20毫秒,非并发大批量数据交换(百万条)的时间不大于5000秒;批量数据交换中,平均单条数据入库响应时间不大于20毫秒。2.基本性能:在100M局域网环境下进行增、删、改业务响应时间在3秒以内。3.访问支持:支持主流浏览器,在IE、Firefox、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下,最大限度保持网页的完整性。4.服务连续性:系统需提供7×24小时的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应不超过24小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四)服务需求1.服务人员数量和岗位:日常派驻采购人现场的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非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所派驻工程师应具备类似采购人业务系统的维护经验,提供5×8小时的常规响应服务和7×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解决采购人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维护设备自行准备,办公场地由采购人提供。进行维护工作的需要在服务团队内设定岗位,明确规定岗位责任,并具体规定服务人员所履行的岗位。序号纲要人数说明1数据库管理员1负责各应用系统数据库的安装、维护、监控审计,备份和测试环境的创建;根据处室的需求,负责数据的设计、开发和调优。数据库的安装、备份、数据同步和监控。数据库设计、开发和调优。集群搭建以及高可用方案。2运维工程师1通过QQ、微信、电话指导处室干部及群众对各应用系统的操作,解决问题。根据处室的需求,进行系统调优,故障排查。为前端应用开发人员提供存储过程。2.投标人须组建专职运营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运营服务团队应具有相关运营工作经验,能够保证系统正常工作使用。3.运营服务团队须定期对平台进行检查、维护、诊断,倾听反馈,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通过系统调整等手段,保持系统稳定、高效地运行。4.投标人须提供7*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和5*8小时的常规运营服务,解决用户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支持方式包含:电话支持、远程维护、现场服务三种方式。5.投标人须提供5*8小时热线电话,工程师在线提供技术问题咨询和故障诊断。对于电话咨询解决不了的问题,须通过远程登录到网络系统进行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6.对必须赶赴现场解决的问题,投标人须派遣工程师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7.所提供的服务涉及的系统接收或部署自行开发的或第三方提供的业务软件或数据系统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支持协助,并按要求管理维护。8.投标人须对服务范围内的对象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应急服务的响应时间不得大于2小时。9.如遇重大活动,投标人须提供24小时运营值班服务,直至重大活动结束。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4.2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投标《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不接受分公司参加投标。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服务,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投标应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合格的服务5.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6.中标服务费用6.1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中标人须交纳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电汇至代理机构对公账户,待到账后可凭汇款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及代理费发票。中标服务费按如下费率收费: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20(含)以下一次性收取3000元20-100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6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1.5%=1.5万元(500一100)万元×0.8%=3.2万元(600-500)万元×0.45%=0.45万元合计收费=1.5+3.2+0.45=5.15万元6.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8.询问与质疑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8.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津财采(2020)20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依法处理。8.5质疑受理部门: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22-23717450。提交质疑文件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8.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受理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7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要求(3)投标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招标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作无效标处理。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3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C投标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3.4关于更正公告的要求:1)如果项目需要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将发布在原采购信息公告的网站平台。2)更正公告发布后,我司工作人员将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各投标人。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人。15.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5.4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18.投标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服务范围和内容的详细描述;(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应答,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应答的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8.3投标文件中服务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要求。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8.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执行采购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18.5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报价表及相关分项一览表。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9.2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具体包封详见本须知第22.1),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3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1.4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或Wps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21.5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21.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正本或副本。D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分别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件1份(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全部密封在一起。《开标一览表》应单独密封,如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的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的为准。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字样。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为两个包。密封袋封面参考格式: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递交日期: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不准启封包封方法参考下图: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包封内容:开标一览表1份包封内容: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1份22.2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电话,法定代表人,递交日期,并在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正式开启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详见22.1密封袋封面参考格式)。密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22.3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及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22.4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标记要求且包封不存在破损情况的、保证投标文件的不外露均视为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要求各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在递交后至开标前密封是否完好、有无被拆封的痕迹进行核查、确认。22.5电报、电话、传真及除邮寄外的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2.6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4.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2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5.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销其投标。E开标和评标26.开标、评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所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26.2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作为投标代表人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26.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不合格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投标文件包(信)封标注的所投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与本项目不符、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名称不一致。26.4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做记录。26.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6.6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规定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6.7资格审查内容: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五)投标人资格要求”。26.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7.3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28.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28.2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主动递交的材料。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服务期及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或服务要求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4)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低于成本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折扣)的;(5)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7)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服务不是唯一服务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字或盖章的;(9)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10)投标文件未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1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8.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8.6报价如有漏项,将被视为已包括在已报价的其他分项中,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价格。投标人若不接受此价格,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8.7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①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③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具体时长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1.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项目要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4)报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决定因素。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F授予合同33.中标人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人。34.中标通知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履约保证金36.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6.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7.根据财库便函〔2019〕154号《关于采购人是否有权顺延确定中标或成交投标人等问题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财政部门报批。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报告投标人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投标人法律责任。政府采购活动或中标投标人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递补投标人的经济性和效率等因素,自主确定是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38.合同分包38.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8.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采购人:,(甲方)供应商:(签约后填入中标人名称)(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合同一般条款需方:供方:供、需双方根据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帐号:,。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九、本合同一式份,需方留存份,供方留存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供方(公章):需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时间:20年月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请各投标人注意:投标文件,1正3副,须单独成册,并按照投标须知第22.1条要求进行密封)正本(副本)投标文件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电话:投标人详细地址:投标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一、投标文件目录格式投标人自行编制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二、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除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中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附件1.投标书投标书致: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及服务期为:包号:服务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人民币小写:元。服务期: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的截止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7.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包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投标总价服务期备注1合计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开标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包号:单位:元项号分项名称单价数量总价备注123合计注:本表“合计”须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附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致: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海智(天津)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727.72万元,资产总额为1031.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干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木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海智(天津)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2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