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昭通市航务管理处2026)
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TZC2026-C2-00191-YNFS-0003
二、项目名称: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昭通市航务管理处
供应商名称:云南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关邑村(森林武警支队后面)
成交金额(万元):56.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8.33
评审报价(万元):56.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昭通市航务管理处
名称: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水富市邵女坪渡口候船区升级改造,通过扩大签单发航区域、增设安检通道与安全围墙、打造旅客休息广场,全面提升渡口服务保障能力;在绥江县新滩集镇渡口增设旅客公共厕所,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如厕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亮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注册建造师云 253201620210353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万权,杨质芸,杨钧翔(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采购人支付。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收取。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航务管理处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临江中路春风里8楼
联系方式:0870-8637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凡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筑友双河湾8栋1单元204号
联系方式:199840304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光照
电 话:1998403048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昭通市航务管理处
行政区域
昭通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1日 12: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万权,杨质芸,杨钧翔(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56.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光照
项目联系电话
19984030480
采购单位
昭通市航务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临江中路春风里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0-863780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凡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筑友双河湾8栋1单元2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84030480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附件3
评审报告(项目).pdf
附件4
磋商文件-渡口提升改造.docx
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注:磋商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昭通市航务处的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属于(建筑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4人,营业收入为3925.241536万元,资产总额为2464.20491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云南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6年4月2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请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日期: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我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日期:注: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请单独列出所供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我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关于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容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请供应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进行扣除。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79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组织机构:云南凡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二次)3、项目编号:ZTZC2026-C2-00191-YNFS-00034、采购内容:昭通市航务管理处5、开标地点:水富区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市人民东路金沙明珠中国沟通100服务厅斜对面饮料厂开标室6、采购单位:昭通市航务管理处7、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4530600JH202600311-18、采购预算金额:56.85万元9、最高限价:56.826687万元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发布采购公告时间:2026-04-0812、公告采购发布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13、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26-04-2109:30:0014、供应商获取文件情况:云南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富县向家坝建筑公司,云南寅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千里马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获取了本项目磋商文件15、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云南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富县向家坝建筑公司,云南寅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投标15、更正公告发布时间:2026-04-1016、更正公告发布网站: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二、评审小组组成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分别如下:姓名单位职称/身份评标专业手机号码备注杨质芸水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专家13908703092组长董万权水富市水务局正式专家15287769985组员杨钧翔昭通市航务管理处采购人代表18583101112组员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3、评审小组成员均签署《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评审小组其他情况说明:无三、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四、评审情况及说明1/21、资格性审查情况说明:3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2、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3家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3、价格修正情况说明:无4、提请澄清供应商名称、澄清问题及其说明情况:无5、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和商务偏离情况,重点比较和评价候选供应商的优劣):云南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富县向家坝建筑公司、云南寅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服务方案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其中云南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服务方案最优,人员配置最合理,服务针对性较强。6、供应商得分排序表标项1: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最终得分排序1云南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2000元(伍拾陆万贰仟元整)(评审价:505800元(伍拾万伍仟捌佰元整))58.3330.0088.3312水富县向家坝建筑公司567000元(伍拾陆万柒仟元整)(评审价:510300元(伍拾壹万零叁佰元整))56.1729.7485.9123云南寅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4000元(伍拾陆万肆仟元整)(评审价:507600元(伍拾万柒仟陆佰元整))37.0029.8966.8937、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其他需说明的评审情况:2026年04月21日2/2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FS-CG2026-006)采购人:昭通市航务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凡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六年三月注意事项1、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3、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响应文件制作要求为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5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17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五章项目需求....................80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8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FS-CG2026-0062.项目名称: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68266.87元5.最高限价(如有):568266.87元6.建设内容:水富市邵女坪渡口候船区升级改造,通过扩大签单发航区域、增设安检通道与安全围墙、打造旅客休息广场,全面提升渡口服务保障能力;在绥江县新滩集镇渡口增设旅客公共厕所,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如厕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7.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根据实际情况,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完工)。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9.现场踏勘:磋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项目完工前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3.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3.4磋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及质量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执行信息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将查询结果放入响应文件中。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10日06时00分至2026年04月17日23时59分。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申请人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磋商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注:本次采购采用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2.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2本项目采用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本项目磋商申请人在使用政采云平台时,自行配备需要的音视频等设备,做好系统的调试工作避免出现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0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凡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水富市人民东路96号)3.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八、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体1.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1.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2.监督电话:水富市财政局:0870-8636458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磋商申请人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磋商申请人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入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云南CA:4006727666汇信CA:0571-88350735福建CA:0591-877600223.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ztzbhj.html(无需注册,输入验证码即可登录办理)。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3.2云南CA申领请登录官网,需申请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3.3如果申请人已办理以上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在政采云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昭通市航务管理处地址:水富市临江路10号联系方式:185831011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凡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筑友双河湾8栋1单元204号联系方式:199840304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光照电话:19984030480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昭通市航务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凡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NFS-CG2026-0063.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3.2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7.1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7.5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磋商申请人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 项目需求等9.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2.若磋商文件中另有要求的,则还应满足其他要求中的相关资质要求;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以及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采购预算:568266.87元最高限价:568266.87元磋商申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12.1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60天13.7响应文件上传相关要求本次采购采用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磋商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本项目磋商申请人在使用政采云平台时,自行配备需要的音视频等设备,做好系统的调试工作避免出现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注:磋商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逾期未能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或未能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合格并拒绝。16.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请各磋商申请人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16.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17.1磋商时间和地点1.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凡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水富市人民东路96号)3.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开启。17.4磋商程序和方法综合评估评分法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第2.1款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磋商申请人不再参与磋商。请各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标准。24.1采购代理服务费、相关费用(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云建招协〔2024〕58号文件的规定计算收取。2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竞争性磋商报价:磋商申请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本项目最终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为准,且第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打分法(详见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3)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提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政采云系统答复,或视情况发布补遗澄清公告或变更公告,若采购文件发生实质性变更的,磋商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顺延,顺延时间为自发布实质性变更的更正公告之日起不少于5日历天。(4)关于实质性不满足采购要求:1.项目实施地点及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不满足采购要求。2.项目实施方案出现严重不满采购需求或不符合实际的。3.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严重不符合采购需求。4.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的。(5)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执行;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4.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有关政策本项目对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的评审:□适用 不适用。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果服务单位拟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按照磋商办法中要求给予加分。服务单位须提供证明材料(请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清单”中产品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4.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如果服务单位拟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按照磋商办法中要求给予加分。服务单位须提供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环保标志产品清单” 中产品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7)其 它:1.串标围标判定依据:1.1不同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内容错漏之处出现高度一致,或其它内容出现高度一致性(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外)的;1.2不同磋商申请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3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判定依据。2.采购人有权对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合理的条款在进行合同谈判时要求其进行修正的权力,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之签订合同并选择下一排序的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以此类推。3.保证金将被没收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3.1磋商申请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2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磋商申请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4磋商申请人与采购人、其他磋商申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5采购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8)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价的3%。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94号、101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已落实,用于采购“项目需求”所列事项。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磋商申请人(以下简称磋商申请人)4.1详见:“磋商公告”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磋商程序及方法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参加磋商申请人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磋商申请人可以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在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7.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形式在交易系统中答复所有磋商申请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电子形式在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4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电子形式在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7.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磋商申请人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8.1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磋商申请人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响应文件构成9.1磋商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及内容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0.报价和报价货币10.1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招标控制价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的磋商申请人将按无效处理。10.2磋商申请人须就“项目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0.3本工程的磋商报价采用本须知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6.1(1)项所规定的方式。10.4磋商申请人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自行报价,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竞争性报价。报价均为人民币元,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磋商申请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为单价承包合同。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10.5磋商申请人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磋商报价。在履行合同时,工程单价须经过采购人的核实和确认。10.6磋商报价为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0.7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磋商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磋商申请人拟定的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10.8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修改,磋商申请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申请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除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发生重大变更外成交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作任何调整。施工中若发生与管道交叉时出现的各种情况、由施工方负责恢复,采购人协助协调。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结算:若拟承包商成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报的单价在合同实施过程至竣工结算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单价,否则视为违约。10.9磋商申请人的报价中“报价”明显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报价的依据、证明材料及说明,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磋商小组质询。无相关有效证明并且不能做出解释的,磋商小组有可能认定该报价低于成本价。10.10磋商申请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0.11磋商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11.磋商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补充文件;11.2工程情况及说明;11.3施工现场条件情况;11.4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信息。11.5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采购预算)11.6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11.7须完整报价,少报、漏报、错报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11.8磋商申请人应根据“报价表”要求填写磋商报价组成情况。11.9通过实质性审查的磋商申请人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1.10最终报价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统一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11.11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1.12磋商申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磋商申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11.1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2.有效期12.1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2.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有效期。磋商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磋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3.响应文件的编制13.1磋商申请人在制作响应文件前,需先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之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13.2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3.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磋商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13.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磋商申请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13.5电子响应文件在封面上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编制。13.6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目录并加密。13.7响应文件上传及相关要求: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磋商保证金14.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14.2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14.3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14.4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账凭证。14.5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可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日历天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4.6下列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磋商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磋商申请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磋商申请人与采购人、其他磋商申请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5.1磋商申请人应按“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15.2磋商申请人应按系统要求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1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16.2磋商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6.3除“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申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五、磋商17.磋商1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17.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17.3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17.4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17.5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2.2款实质性要求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磋商申请人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7.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磋商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在线方式发出。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政采云平台在线进行响应。18.磋商过程的保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磋商申请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磋商申请人或其他人员透露。1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磋商申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六、成交结果20.成交人的确定2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的原则确定成交磋商申请人。21.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磋商申请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成交磋商申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1.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磋商申请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磋商申请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磋商申请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2.2成交磋商申请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磋商申请人作为成交磋商申请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七、其他事项23.质疑和投诉23.1磋商申请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受理质疑部门:云南凡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光照电话:19984030480邮箱:19984030480@163.com23.2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3)质疑对象;(4)联系电话和地址;(5)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3.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申请人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3.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水富市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4.采购代理服务费2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4.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5.磋商文件编制依据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7.特殊事项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87号、94号、101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及相关法规性文件。第3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本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仅作为参考,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磋商申请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磋商申请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磋商申请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磋商申请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成交磋商申请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成交磋商申请人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二、追加合同金额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磋商申请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2.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三、合同主要条款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主要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采购人):承包人(成交磋商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确定合作关系并签订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市(县、区)财政部门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部分(不再附录)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3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8交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8.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9知识产权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0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签约合同价的5%。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0.2.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10.2.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10.2.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参照现行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10.2.1.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确认后调整。10.2.1.5工程实施中图纸的修改、设计变更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当实际数量发生变化时,由发包人代表和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签字认可。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年月日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价报价(人民币:元) 质量要求计划工期项目经理姓名:注册证书编号:磋商申请人资质等级备注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一、资格文件格式1:资格审查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申请人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资格审查申请电子文件1份。据此申请书,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该磋商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且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本磋商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4.我方同意磋商申请人须知中关于没收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同意因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要求不得再参与磋商的规定。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磋商申请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资格证明文件1.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2.磋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2-1:磋商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等证书证件磋商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等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磋商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磋商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的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磋商申请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姓名: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注: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申请人提供联合体情况申明(磋商申请人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若不属于联合体请提供申明书,申明书按以下格式填写)申明书致:(采购人名称)在审阅了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确已收到第号补充文件(若有,若没有任何补遗、更正的,请填写“/”),我方被授权签字人在此申明我方就本项目采购活动为独立参与磋商,我方不属于联合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公章:年月日格式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格式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格式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格式2-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确认)格式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格式2-7: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格式自拟,加盖公章】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项目完工前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4.磋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及质量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执行信息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将查询结果放入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注:磋商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请单独列出所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日期: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磋商申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日期:注: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磋商申请人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请单独列出所供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或实施的工程的单价和总价。关于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内容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请供应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进行扣除。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79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4: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如有)(内容格式自拟)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价报价(人民币:元) 质量要求计划工期项目经理姓名:注册证书编号:磋商申请人资质等级备注磋商申请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期:格式2: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磋商申请人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清单及工程内容提供报价明细,除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内容以外,磋商申请人还需提供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材料、规格、预估数量、单价,并且总价不得超过磋商上限价。磋商申请人所有报价内容将作为中标项目验收后的结算依据。三、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申请人基本信息表(请磋商申请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磋商申请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详细地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行业类型委托代理人职务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简历及机构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 人服务人员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流动资金 万元资金来源自由资金万元银行贷款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资金性质生产性 万元净值 万元非生产性 万元企业财务状况年度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税后利润负债总额主要业绩情况业绩名称起止日期项目状况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格式2: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1.近三年内从事建筑活动中无“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2.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格式自拟)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承诺4.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利于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其他材料或说明(格式自拟)格式3:施工组织设计1.磋商申请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练、内容具有针对性):(1)施工总布置(2)施工方案与措施(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工程进度计划及措施(7)资源配备计划(8)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及实验和检测仪设备配置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图1施工总平面图磋商申请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图2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磋商申请人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或网络图,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磋商申请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表3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表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具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格式4项目管理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注:1、磋商申请人应结合自身情况及项目情况按要求配备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2、表后附拟派相关人员执业证或上岗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3、本表中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资料放于“项目经理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后,此处可不用重复放置。5、上述人员必须填报,未列明可由投标结合自身情况及项目情况配置,表格不够可以扩展。项目经理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职称证书编号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时间复杂程度注:表后应附以下证照资料,并确保证照资料所示内容清晰可辨,如因证照资料模糊无法识别的,将导致否决投标。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4、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5、本表中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6、表格不够可以扩展。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工程任职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年限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时间复杂程度注:表后应附以下证照资料,并确保证照资料所示内容清晰可辨,如因证照资料模糊无法识别的,将导致否决投标。1、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3、本表中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4、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5、表格不够可以扩展。格式5: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2022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2 34……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标明序号。格式6:其它材料(磋商申请人认为对本次磋商有帮助的资料)第五章项目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FS-CG2026-0062.项目名称:昭通市辖区渡口提升改造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68266.87元5.最高限价(如有):568266.87元6.建设内容:水富市邵女坪渡口候船区升级改造,通过扩大签单发航区域、增设安检通道与安全围墙、打造旅客休息广场,全面提升渡口服务保障能力;在绥江县新滩集镇渡口增设旅客公共厕所,切实解决群众出行如厕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7.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根据实际情况,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完工)。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9.现场踏勘:磋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技术标准和要求1.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遵照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2.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适用时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但不限于以下现行标准或规范及其最新版本的要求。三、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册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表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内容及相关因素评 审 内容评审因素基本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审查其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其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其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及有效性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审查其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及有效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审查其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及有效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审查其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及有效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对应声明函即可)。审查其是否提供及是否符合要求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效期内)。审查其是否提供及是否符合要求特定资格要求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在项目完工前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审查其是否提供及是否符合要求特定资格要求3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供应商本单位的职工(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审查其是否提供及是否符合要求特定资格要求4磋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及质量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执行信息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将查询结果放入响应文件中审查其是否提供及是否符合要求特定资格要求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审查其是否提供及是否符合要求特定资格要求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其是否提供及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提示:1.磋商申请须按本表要求提供能充分证明其有资格投标的证明材料;2.磋商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全部责任;3.本表所列内容任何一项缺失或不通过,其参与磋商资格将被取消,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二、符合性审查表审 查 内 容审 查 标 准签字、盖章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编制符合磋商文件格式及资料提供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6.1条(4)款”。其他要求1.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无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工程量清单磋商申请人工程量清单报价无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磋商报价磋商申请人最终报价未超过本次采购设置磋商上限价,或最终报价经评审后未被判定为不合理价格的。不合理报价的判定标准:(1)磋商申请人磋商最终报价超出磋商上限价的;(2)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详细评审表评审内容评分标准满分(100分)报价部分:满分30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40分项目管理机构:满分 15 分其他评审因素:满分 15 分报价部分(满分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二轮报价)的磋商申请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施工组织设计(满分4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可靠,质量管理措施是否周全可行作为依据,优8-6分,良5-3分,差2-0分。安全文明管理措施(8分)以安全文明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可靠,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周全可行作为依据,优8-6分,良5-3分,差2-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8分)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可靠,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是否周全可行作为依据,优8-6分,良5-3分,差2-0分。劳动力安排计划(8分)以劳动力安排计划是否合理,是否与工程进度安排相适应,保证计划执行的措施是否得力作为依据,优8-6分,良5-3分,差2-0分。进度安排(8分)以进度安排是否明确、详细、合理作为依据,优8-6分,良5-3分,差2-0分。项目管理机构(满分15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1.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2.担任过一件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得1分,若担任过一件类似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5分)1.技术负责人职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2.担任过一件类似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项目得1分,担任过一件类似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项目组织机构(5分)机构组成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度健全,机构人员专业配备齐全、技术工种及数量合理、办公设备满足需要得5分,否则在0~5分之间得分。其他评审因素(满分15分)磋商申请人的类似工程业绩(15分)提供1个业绩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一件加5分,本项得分最高15分。一、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磋商申请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组织实施方案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3个成交候选人。磋商时,除价格得分外,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将每个磋商申请人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汇总后计算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得出每个磋商申请人的最终得分。二.磋商程序2.1.1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资格审查表规定的标准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就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资格审查通过的磋商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1.2项目需求的审查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指标规范响应表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三、磋商标准3.1审查标准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服务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3.2磋商标准3.2.1磋商申请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才能进行磋商过程及提交最终报价(第二轮磋商报价)及详细评审。3.2.2第二轮磋商报价为磋商申请人的最终报价。若磋商申请人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3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符合性审查表规定的标准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磋商标准的,就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再参与下一步详细评审。当符合性审查通过的磋商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2.4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四、磋商、比较与评价4.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4.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4.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4.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磋商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2.5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要求磋商申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少于3家。4.2.7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4.2.8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磋商结果磋商小组对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渡口提升改造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