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质勘探中标结果公示(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2026)
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SXTQC-2026040101
二、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南通四建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通州开发区世纪大道999号
3、成交费率:69.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或合同金额满29.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暂定合同从2026年5月开始实施,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标准: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春华、刘国庆、黄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共计人民币3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报价及排序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费率报价(%)
排名
1
南通四建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9.80
1
2
江苏科信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71.00
2
3
苏州中岩勘察有限公司
71.70
3
4
南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2.00
4
5
江苏省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2.00
4
6
中煤江苏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3.00
6
7
江苏恒一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74.00
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
地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联系人:运营管理部
联系方式:19895931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
联系人:杨伟 18906296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伟
电话:18906296209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附件:
最终-竞争性谈判文件-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pdf
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政府采购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XTQC-2026040101采购人: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六年四月十日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部分谈判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谈判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备案表本编制人承诺:此次提交备案通过的采购文件纸质版本,与最终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发布的电子版本完全一致,如有不同,愿承担一切后果,接受责任追究。编制人:杨伟日期:2026年4月10日采购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4月10日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锡通园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XTQC-20260401012、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所属行业:建筑业5、项目类型:服务6、资金来源:财政7、预算金额:人民币29.8万元。本项目采用年度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或合同金额满29.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实际工作以派工单确认为准。8、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固定费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为75%;响应报价费率超过费率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9、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新建市政工程需提前进行地质勘探工作,为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以确保项目能尽快得以实施。对勘察区域内主要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地震动力设计参数)、地下水特征和不良地质现象的内别、规模和特征进行阐述。对地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地基基础与边坡稳定性、基础的适宜性做出评价。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岩土物理学性能,对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和埋置深度,以及对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的防治措施,提出建议等。具体详见第三部分。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或合同金额满29.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暂定合同从2026年5月开始实施,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质量标准:合格。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谈判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谈判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这三项(须加盖公章);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响应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等级证书;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响应供应商单位与拟派项目负责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5、除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外,谈判供应商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应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书(工程类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谈判响应单位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组成员缴纳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后的3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谈判小组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文件要求,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查询记录电子截屏作为证据留存,与采购项目其他材料一并归档。谈判小组审查之后,“信用中国”网站系统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7、供应商响应文件函(格式见第七部分);8、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诚信承诺书;10、拟派项目组人员名单表;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四)拒绝以下谈判供应商参与谈判: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1日2.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TPBidder/memberLogin)。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谈响应供应商需要网上报名,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直接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人登录→平台帮助栏目→手册下载)。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转5。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2.地点:上传至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谈判活动。3.供应商所提交的竞谈响应文件不符合竞谈文件要求,视作无效响应。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ggzyjy.stpac.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5800元,缴纳方式:转账、电汇、网银形式。。八、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组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不见面大厅(http://ggzyjy.stpac.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参加开标会。2.谈判仪式2.1下载采购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凭企业CA证书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本采购文件。2.2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谈判响应截止前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2.3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竞谈活动。备注:竞谈项目二轮或多轮报价需各交易响应人登录系统后,进入【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入,在【参与报价】菜单中进行响应报价。特别提醒:各交易响应人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完毕,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六十(60)日历天。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4.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供应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五日内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6.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7.成交结果将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的30天之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9.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向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恶意串通等行为的,采购人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七十四条等规定依法处理。10.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各类风险,谨慎参与交易,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11.若各供应商在谈判响应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弄虚作假、恶意扰乱开标程序等现象,无论是否为成交候选人,一经查实,采购人将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将其列入企业“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1至3年内不得参与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相关项目投标。12.本项目采购主要负责人:赵雪梅,相关负责人:宋文彬,经办人:马志刚。13.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南通苏锡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9895931915。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地址: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联系方式:运营管理部19895931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联系方式:杨伟189062962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伟电话:18906296209附件:1、采购文件2、采购人信用承诺3、公平竞争审查表及二维码第二部分谈判须知(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仅适用此项目。2、项目采购方式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满足本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谈判费用4.1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本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谈判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以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3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0元,该部分费用须综合考虑到谈判报价中,不得单列。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供应商无需考虑此项费用。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由代理机构垫付。5、谈判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谈判文件的询问及修改6.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谈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谈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本公司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竞谈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2供应商由于对竞谈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7、谈判文件的解释本谈判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二、踏勘现场1、竞谈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勘查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直接资料。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人则视其已完成现场踏勘。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或追加任何费用,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若成交供应商因未认真踏勘现场而导致低价成交后不能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或放弃成交等违约行为,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编写、签署须知1.1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上传至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和原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必须按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商务谈判响应文件)叁份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光盘贰份),以供存档。纸质响应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1.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竞谈小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1.3上传响应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审竞谈或部分影响评审竞谈的,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负。1.4响应文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1.5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表,在表内响应单位的谈判费率报价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成交费率不变。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3、有关费用处理3.1各谈判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价格风险、政策风险等,供应商成交费率即为合同费率,该费率不因各类风险或各类政策调整而变动。谈判费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系统集成费、场地平整费、劳务费、管理费、技术材料费、检测费、调试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合理利润、技术服务费、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全部费用及后续服务的相关费用(不含图纸审查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成交费率不变。谈判供应商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的,须按照采购人及设计单位要求进行补充勘察,相关费用包含在谈判报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3.2其他费用处理谈判文件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3.3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4谈判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填写。四、谈判供应商参与竞谈流程(一)企业入库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再登录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二)响应竞谈路径1.供应商竞谈操作路径,请查阅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首页(无需登录)→平台帮助栏目→手册下载)。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98-0000转5。2.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竞谈活动。备注:竞谈项目二轮或多轮报价需各交易响应人登录系统后,进入【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入,在【参与报价】菜单中进行响应报价。特别提醒:各交易响应人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完毕,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项目组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不见面大厅(http://ggzyjy.stpac.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参加开标会。(三)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供应商名单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响应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20分钟之内完成。因响应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特别提醒:(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五、谈判与评审1、谈判仪式1.1下载采购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凭企业CA证书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stpac.gov.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本采购文件。1.2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交易响应人需要网上报名,请在谈判响应截止前登录“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即视同报名完成。1.3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用CA证书网上报名,报名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同获取文件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竞谈活动。备注:竞谈项目二轮或多轮报价需各交易响应人登录系统后,进入【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进入,在【参与报价】菜单中进行响应报价。特别提醒:各交易响应人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待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完毕,项目发起方或其代理单位发出报价指令后15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谈判小组2.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谈判。2.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组建。2.3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谈判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4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3、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代理机构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有可能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人登录→平台帮助栏目→手册下载。4.3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定为未实质性或符合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3)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5)同一供应商在同一报价阶段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7)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9)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10)后一轮报价高于前一轮报价的(最终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1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1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15)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锡通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4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6、谈判程序及成交原则6.1谈判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1.3谈判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按无效响应处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6.1.4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最后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谈判小组有权取消其谈判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最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6.1.5评审步骤1.评审步骤规定:第一阶段:对每个响应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资格进行审查。第二阶段:谈判小组集中与每个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内容主要是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轮谈判报价。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第三阶段: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作出有效的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如最终澄清方案、有关承诺等。采购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第一轮的谈判报价,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第四阶段: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在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谈判小组将校核后的各谈判供应商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代表抽签确定。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后生效,谈判供应商受其约束。6.2成交原则6.2.1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排名前三名的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报告。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原则上为成交人,成交价为其谈判报价。当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谈判小组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办法、原始谈判记录和谈判结果,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供应商。1.2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http://ggzyjy.stpac.gov.cn/)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5)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谈判小组发现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7)将采购合同转包;(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2、质疑处理2.1参加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必须以参加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3未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4.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4.4提起质疑的日期;2.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是(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3000元。(3)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4)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5)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间:合同履行完成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6)退还履约保证金方式: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原路退还。(7)退还履约保证金条件: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8)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八、谈判保证金1.保证金的递交1.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2本项目谈判保证金5800元。1.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1.4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1)接受交易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开户名: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系统随机生成账号。(2)获取保证金子账户:通过CA锁登录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我的项目-工作台-保证金查询”功能下,点击“生成子账户”按钮获取保证金子账户。账户名: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账号:为随机生成的子账户号。(3)投标人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往完整的保证金账户汇款。投标人须自行核对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与诚信库中备案的基本账户是否一致,不一致请及时修改。如因不一致导致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保证金汇款成功之后,投标人须将银行回执单保存好,以备开标时查验。2.其他:2.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或被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必须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1)放弃成交项目的;(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供应商(成交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本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2.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2.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6)成交供应商不支付代理服务费的;(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4谈判保证金退还:开标结束后,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其定标后5日内予以退还。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退还。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请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和制作相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其内容包含(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新建市政工程需提前进行地质勘探工作,为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以确保项目能尽快得以实施。本项目采用年度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或合同金额满29.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实际工作以派工单确认为准。(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技术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0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2002〕《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98〕《土的分类标准》〔GB145-90〕《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GJ72-200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4:8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79-2002〕《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范及标准执行。(三)采购标的范围、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范围: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2、采购项目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或合同金额满29.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暂定合同从2026年5月开始实施,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3、采购项目交付地点: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指定。(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单个地质勘察项目完工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勘探项目现场,5日历天内提供合格的勘察文件。检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六)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1、勘察报告的基本要求提供的工程勘察报告应保证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满足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要求。(1)查明拟建建筑场地内的地形、地貌及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及其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的建议;查明有无浅层古井、古墓、暗浜,深层古河道和人工地下设施等存在及分布情况;(2)查明建筑场地的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地层界限、和均匀性,各层岩土的类别、厚度、坡度、工程性质;提供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和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并对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作出计算和评价,尤其应查明基础下软弱地层和坚硬地层的分布;(3)查明地下水类型、地下水位〔包括永久水位、稳定水位和抗浮设防水位等〕的埋藏情况、季节性变化情况,提供年平均水位及最高、最低水位埋深。分析地下水的渗透性,判别地下水对混凝土及其内部钢筋和地基土有无侵蚀性;(4)应查明场地内的承压水分布情况,估算承压水是否对基坑开挖存在危害,判断是否需要采取降压降水,并评价降压降水对隧道等周边环境的影响。(5)进行场地的地震效应勘察,提供地震基本烈度、设计地震分组,提供土的动力测试参数,并确定建筑物场地类别,场地卓越周期等用于设计的地震动参数,对场地抗震稳定性作出综合评价;(6)查明场地地面以下15m范围内有无可液化土层,对其进行地震液化判别,鉴定土层液化可能性,并提供浅层土的液化深度、液化指数等抗震设计有关参数;(7)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推荐基础方案、基础持力层,为基础设计和施工提供工程地质依据;(8)现场布孔的位置可根据初步确定的总图及建筑平面图由勘察单位现场确定,布孔间距应符合勘察规范的要求;(9)提出对不良地质现象的治理意见。2、最终地址勘察成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地质勘探任务的依据、目的和要求,以及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量。(2)对勘察区域内主要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地震危险性分析和地震动力设计参数)、地下水特征和不良地质现象的内别、规模和特征进行阐述。(3)对地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地基基础与边坡稳定性、基础的适宜性做出评价。(4)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岩土物理学性能,对建筑物的基础类型和埋置深度,以及对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的防治措施,提出建议。(5)建议与结论(5.1)基础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议(5.2)相关结论(6)附件内容(6.1)地层特性表与土的物理力学性质综合统计表(6.2)地质平面图(附勘探点位置、坐标)(6.3)地质纵断面图(含原地面、河床断面、高程)(6.4)地质横断面图(6.5)钻孔地质柱状图(6.6)原位测试成果图表、资料(6.7)室内土工试验图表、资料(6.8)水质分析试验报告(6.9)其他必要的图表或说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3、勘察工作的后期服务(1)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2)验槽、验桩工作,对基础验槽、验桩工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3)参与基础工程验收,并对基础工程质量报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4)参与主体工程验收,并对主体工程验收质量报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5)竣工验收,并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4、其他(1)本项目取费依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1.0.4中第3条,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助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确定。结算时按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供应商成交固定费率结算。探孔数量及深度以设计最终使用数量及深度计算。工程助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见附表:岩土类别ⅠⅡⅢⅣⅤⅥ松散地层流塑、软塑、可塑粘性土,稍密硬塑、坚硬粘性土,密实粉土,含砂土,砾石,混合土,多年冻粒径≤50m元、含量>50%的粒径≤100mm、含量>50%的粒径>10Omm含量>50%的松散地层中密粉土,含硬杂质≤10%的填土硬杂质≤25%的填土,湿陷性土,红粘土,膨胀土,盐渍土,残积土,污染土土,含硬杂质>25%的填土卵(碎)石层卵(碎)石层,混凝土构件、面层卵(碎)石层、(块)石层漂岩石地层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注:岩土的分类和鉴定见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序号项目计费单位收费基价勘探项目深度D(m)/长度L(m)ⅠⅡⅢⅣⅤⅥ1钻孔D≤10m467111720730138210<D≤20588914725937747720<D≤30691071763114525732探井D≤2m5063781252002502<D≤56378971562503135<D≤10789712019431038810<D≤201031281592564105133探槽D≤2M³40527292120148D>25878104133174215注:如有其它地勘需求,费用价格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表3.3。(2)各谈判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价格风险、政策风险等,供应商成交费率即为合同费率,该费率不因各类风险或各类政策调整而变动。(3)费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系统集成费、场地平整费、劳务费、管理费、技术材料费、检测费、调试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合理利润、技术服务费、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全部费用及后续服务的相关费用(不含图纸审查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成交费率不变。谈判供应商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的,须按照采购人及设计单位要求进行补充勘察,相关费用包含在谈判报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4)服务项目人员要求:岗位人员要求职称要求备注项目负责人1名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提交正式勘察成果之前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3名工程类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合计4名(七)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产品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核心产品。(八)付款方式单个工程勘察成果交付后三个月内支付该工程勘察费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该工程勘察费余款。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次付款前按照采购人相关财务制度提供付款申请材料及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支付。实际申请支付时间须配合采购人流转时间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得因采购人付款时间延误问题而要求计息或其他任何索赔要求。(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是(2)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3000元。(3)缴纳履约保证金时间: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4)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5)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间:合同履行完成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6)退还履约保证金方式: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原路退还。(7)退还履约保证金条件: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8)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第四部分谈判程序和内容一、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竞谈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谈判活动。二、竞争性谈判小组由有关专家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共计3人组成,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评审内容1、是否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相应的规定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供应商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响应内容。时间由谈判小组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谈判小组认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评审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上述均保留谈判小组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响应或废标的其他情况。五、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响应截止时间出现: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财政局,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响应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六、谈判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本项目谈判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如下:(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1.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高限价×45%;(1.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1.1)项至(1.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1.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谈判小组对成交候选人报价总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成交候选人的,应重点审核分项报价明细表是否有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成交候选人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候选人资格。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四)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果。(五)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苏锡通园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放条件和途径,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供应商可至代理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广场A座22楼2202室,电话:18906296209。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1、在谈判响应、评审时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2、谈判小组不得向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3、在谈判响应、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谈判或评审。4、凡在谈判响应、评审过程中,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供应商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供应商各3份;同时,采购合同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公告。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人、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实际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采购合同为准。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以竞争性谈判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现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南通佳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谈判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工程地点:苏通片区工程内容: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新建市政工程需提前进行地质勘探工作,为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以确保项目能尽快得以实施。资金来源:园区财政1.2.2承包范围:2026-2027年度地质勘探项目(初步勘察、地质详勘)。本项目采用年度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或合同金额满29.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实际工作以派工单确认为准。工程量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项目乙方不得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和擅自分包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1.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2个月)或合同金额满29.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及时核对项目累计金额,如最终结算合同金额超过29.8万元,成交供应商认可该部分为让利,超出部分采购人无需支付。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单个地质勘察项目完工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勘探项目现场,5日历天内提供合格的勘察文件。1.2.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1.3价款本项目固定费率为%。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费率方式确定。合同固定费率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系统集成费、场地平整费、劳务费、管理费、技术材料费、检测费、调试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合理利润、技术服务费、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全部费用及后续服务的相关费用(不含图纸审查费)。乙方已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成交费率不变。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的,须按照甲方及设计单位要求进行补充勘察,相关费用包含在谈判报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乙方已综合考虑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价格风险、政策风险等,成交费率即为合同费率,该费率不因各类风险或各类政策调整而变动。1.4.2勘察人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号:;身份证号:。1.4.3结算与支付①本项目取费依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1.0.4中第3条,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助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确定。结算时按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供应商成交固定费率结算。探孔数量及深度以设计最终使用数量及深度计算。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见附表:岩土类别ⅠⅡⅢⅣⅤⅥ松散地层流塑、软塑、可塑粘性土,稍密中密粉土,含硬杂质≤10%的填土硬塑、坚硬粘性土,密实粉土,含硬杂质≤25%的填土,湿陷性土,红粘土,膨胀土,盐渍土,残积土,污染土砂土,砾石,混合土,多年冻土,含硬杂质>25%的填土粒径≤50m元、含量>50%的卵(碎)石层粒径≤100mm、含量>50%的卵(碎)石层,混凝土构件、面层粒径>100mm含量>50%的卵(碎)石层、(块)石层漂岩石地层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注:岩土的分类和鉴定见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序号项目计费单位收费基价勘探项目深度D(m)/长度L(m)ⅠⅡⅢⅣⅤⅥ1钻孔D≤10m467111720730138210<D≤20588914725937747720<D≤30691071763114525732探井D≤2m5063781252002502探井2<D≤5m6378971562503135<D≤10789712019431038810<D≤201031281592564105133探槽D≤2M³40527292120148D>25878104133174215注:如有其它地勘需求,费用价格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表3.3。②乙方已综合考虑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价格风险、政策风险等,成交费率即为合同费率,该费率不因各类风险或各类政策调整而变动。③除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外,乙方承诺拟派本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应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书(工程类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④谈判费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系统集成费、场地平整费、劳务费、管理费、技术材料费、检测费、调试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合理利润、技术服务费、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全部费用及后续服务的相关费用(不含图纸审查费)。乙方已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成交费率不变。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需要的,须按照甲方及设计单位要求进行补充勘察,相关费用包含在谈判报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⑤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否则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⑥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承担应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可以在工程款中抵扣,但甲方应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通知乙方。⑦单个工程勘察成果交付后三个月内支付该工程勘察费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清该工程勘察费余款。乙方须在每次付款前按照甲方相关财务制度提供付款申请材料及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支付。实际申请支付时间须配合甲方流转时间确定,乙方不得因甲方付款时间延误问题而要求计息或其他任何索赔要求。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甲方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①提供工程勘察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平面布置图。②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③提供勘察工作范围等下已有的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④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甲方不再另行向勘察人支付相应的费用。1.7勘察人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六份及电子版1套,甲方要求增加的分数另行收费,价格按市场价计取。1.8甲方、勘察人责任: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款由甲方和勘察人在勘察合同中约定。1.8.1、甲方责任①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②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甲方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③甲方应及时协助勘察人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数目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其费用不予调整。④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勘察人停工、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第九条第1点);甲方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勘察人如有条件完成的,应予配合,因赶工发生的加班费由勘察人自行承担。⑤甲方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⑥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1.8.2、勘察人责任①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②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是,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甲方、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00%。③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④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土建(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土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⑤在现场工作的勘察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⑥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他责任。1.9、违约责任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条款由甲方和勘察人在勘察合同中约定。1.9.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除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不再支付给勘察人停、窝工、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1.9.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1.9.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1.9.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符合本工程质量的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的千分之一。1.10、其他:1.10.1、主要专业人员应持有相应技术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在工程勘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1.10.2、工程勘察期间,勘察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由勘察人按合同价款的2%对甲方进行赔偿。1.10.3、工程施工过程中,勘察人应派专业人员负责进行跟踪服务,参加图纸会审,工程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1.11、勘察人未履行投标承诺或违反合同约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影响正常建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没收勘察人的履约保证金,另行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供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选取成交人,以此类推。1.12、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1.1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1.14质量与验收质量验收达不到质量要求等级的除勒令整改使其达到要求的质量等级外,并按相关规定罚款,由此增加的工期、费用由乙方承担。1.15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按国家规定做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场清。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3000元。缴纳形式可以选择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由成交人向采购人缴纳,如迟交,每延迟一天乙方承诺支付4000元/天的延误费用,并同意在第一次付款时扣除。如延迟缴纳超过10日历天,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方可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18.3成交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2.18.4由于成交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2.19材料设备供应及品牌要求2.19.1本工程材料、设备均由乙方提供,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同时附采购合同,已使用材料、设备的清单。2.20其他2.20.1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分包。2.20.2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20.3如因乙方违约(包括违法转包、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导致甲方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责任,或因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引发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甲方受牵连被诉讼的,视为乙方对甲方的违约,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费、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结余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不够扣除的,差额部分作为乙方对甲方的债务,乙方应当在损失发生后的30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对此不持异议。2.20.4保险本项目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甲方投保内容: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2)乙方投保内容: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方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财产险。2.21勘察设计相关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0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2002〕《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98〕《土的分类标准》〔GB145-90〕《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范》〔JGJ72-200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4:8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79-2002〕《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规范及标准执行。2.22合同份数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勘探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