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标线养护服务 道路标线实施养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镇平县公安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6-18

2、采购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镇财采购JC-2026-18-1

对城区37个主要红绿灯路口道路标线实施养护服务,其中施划标线数量15379.70m2,清除标线数量7701.30m2

镇平县领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涅阳东段 88 号
1,191,000.00

评审总得分:81.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内全部内容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林波、贺颖、朱秋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9,29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平县公安局

地址:镇平县玉神南路与平安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张小航

联系方式:13838713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荣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袁庄社区建业森林半岛二期17号楼东单元

联系人:马龙剑

联系方式:15637792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龙剑

联系方式:15637792857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成交公告.pdf
得分排名.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八、其它资料(响应人认为应附的或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镇平县公安局(单位名称)的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镇平县领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196.15万元,资产总额为114.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镇平县领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21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6-182、采购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3日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21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项目类型单位镇财采购JC-2026-18-1对城区37个主要红绿灯路口道路标线实施养护服务,其中施划标线数量15379.70m,清除标线数量7701.30m²镇平县领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镇平县城关镇西关村3组76号1191000.00金额元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内全部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三、评标专家名单:王林波、贺颖、朱秋艳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收费金额:19292.00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平县公安局地址:镇平县玉禅南路与平安大道交汇处联系人:张小航联系方式:1383871356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建工程咨询有限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袁庄社区建业森林半岛二期17号楼东单元联系人:马龙剑联系电话:156377928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龙剑联系电话:15637792857推荐情况投标单位名称评审得分最后报价(元)第一成交候选人镇平县领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81.671191000第二成交候选人南阳万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9.631192700第三成交候选人镇平县程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68.971192000八、其它资料(响应人认为应附的或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镇平县公安局(单位名称)的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业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镇平县领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196.15万元,资产总额为114.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镇平县领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21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南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018采购人:镇平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南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6-18采购人:镇平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荣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条款(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6-18;2、项目名称: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192800.00元,最高限价:11928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镇财采购JC-2026-18-1镇平县公安局道路标线养护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1192800.001192800.00是11928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对城区37个主要红绿灯路口道路标线实施养护服务,其中施划标线数量15379.70m²,清除标线数量7701.30m²(详见采购需求)。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5.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份额。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3.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3、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该项目使用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开标操作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0377-61176137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人:镇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65910598。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平县公安局地址:镇平县玉神南路与平安大道交汇处联系人:张小航联系方式:13838713566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荣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袁庄社区建业森林半岛二期17号楼东单元联系人:马龙剑联系电话:156377928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龙剑联系电话:15637792857第二章采购需求为有效解决部分主干道以及重点路段上存在的道路标线模糊不清的问题。通过对城区内37个主要红绿灯路口开展针对性的标线养护工作,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条件,提升道路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项目实施不仅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交通秩序的稳定与畅通,还能显著减少因道路标线不清晰而可能引发的交通事故,从而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更加安全、顺畅的出行环境,切实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和市民的出行体验。一、采购内容对城区37个主要红绿灯路口道路标线实施养护服务,其中施划标线数量15379.70m²,清除标线数量7701.30m²。二、道路标线养护服务清单1、清除标线清单序号位置单位数量1312国道与玉源大道口(东西方向)m²516.22312国道与镇候路口(东西方向)m²529.83中山街与校场路下街标识(南方向)m²286.834建设大道与菩提路口(东向西,北向南)m²551.85312国道与1130KM与建设大道口(南方向西向))m²310.346312国道与将军路口(东西方向)m²689.727雪枫路与校场路口(北方向)m²783.48平安大道与239省道口(南方向,东方向)m²3959312国道与平安大道口(北,东方向)m²523.610建设大道与涅阳路口(东西方向)m²575.7211207国道与平安大道口(西,南方向,西方向箭头混乱)m²557.2812杏山大道健康路口(西方向)m²350.213建设大道与玉源路口(西方向)m²225.6914涅阳路与健康路口(西方向)m²250.615建设大道与平安大道口(西方向)m²290.916建设大道与健康路口(西方向)m²36817312国道与239交叉口(东西方向)m²496.222、施划标线清单序号位置单位数量1312国道与玉源大道口(东西方向)m²516.22312国道与镇候路口(东西方向)m²529.83中山街与校场路,下街标识(南方向)m²286.834建设大道与菩提路口(东向西,北向南)m²551.85312国道与1130KM与建设大道口(南方向)m²310.346312国道与将军路口(东西方向)m²689.727雪枫路与校场路口(北方向)m²783.48平安大道与239省道口(南方向,东方向)m²3959312国道与平安大道口(北,东方向)m²523.610建设大道与涅阳路口(东西方向)m²575.7211207国道与平安大道口(西,南方向,西方向箭头混乱)m²557.2812杏山大道健康路口(西方向)m²350.213建设大道与玉源路口(西方向)m²225.69序号位置单位数量14涅阳路与健康路口(西方向)m²25115建设大道与平安大道口(西方向)m²290.916建设大道与健康路口(西方向)m²36817312国道与239交叉口(东西方向)m²49618S330与X028交叉口(柳老线)m²439.519S330与后洼村交叉口m²379.420S330与青山村交叉口m²86.421S330与泰山路交叉口m²86.422S330与菩提路交叉口m²148.523S330与G207交叉口m²46624S330与X034交叉口(二龙)m²14425S330与杨沟交叉口m²86.426S330与S240交叉口m²59127S330与X036交叉口(卢医)m²283.728312国道与镇候路口(东西方向)m²429.829312国道与将军路口(东西方向)m²689.7230312国道与239交叉口(东西方向)m²496.2231207国道与杏山大道口m²1187.3832312国道与S240省道交叉口m²58033312国道与玉源大道口(东西方向)m²69.2134312国道与1130KM与建设大道口(东西方向)m²210.3435207国道与中山街(南向北)m²265.936建设大道与菩提路口(东,西方向)m²526.8537工业路与玉源大道口(东,南方向更改)m²380.538312国道与X036口(北向南)m²131.1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名称内容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中小企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比例20%。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报价磋商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项目预算1192800.00元;响应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日响应文件数量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是☑否代理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磋商保证金依据豫财购〔2022〕5号规定,不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履约担保依据豫财购〔2022〕5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履约担保供应商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递交网址: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2、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参加本项目采购。3、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磋商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磋商时间和地点注:(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供应商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2)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响应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采购人不予受理。(3)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解密完成后,供应商需继续等待,并登录会员系统,在评审结束前保持在线状态,确保可以及时接收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6)本项目采取人民币报价,根据磋商情况进行不少于二轮次的报价,最后轮次的报价为最终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7)供应商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及最终报价要求。(8)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从相关专家库中抽取社会评审专家2名。公告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成交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若有异议需在法定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磋商文件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磋商有效期内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采购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予以拒收。2、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器码一致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做废标处理,需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绿色建材成交供应商应结合项目特点及要求优先选购和使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建筑材料。在满足项目质量、性能及预算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建材。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119.28万元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万元。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磋商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以及南阳市财政局的具体规定。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5、采购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6、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6.1本次采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6.2“监督管理部门”是指镇平县财政局。6.3“货物”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本次采购相关的/。6.4“服务”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内容以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补充文件将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所修正的部分。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上传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4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开标前所有信息保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一切公告信息(包括采购公告、变更公告、澄清公告等)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等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查询有关公告信息。若因潜在供应商没有及时查看到公告信息而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8.5供应商应关注是否有发布最新的澄清更正公告和更正的最新磋商文件(电子答疑文件),如有则需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最新的响应文件并上传。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0.3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生成并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其加密版本,根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下载平台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平台系统拒绝。10.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5对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已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6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财务、社保、纳税及各类证书、报告等内容,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10.7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报价11.1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所投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报价时应详细列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11.2.2服务项目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5本项目将按供应商所提交的单价和总价来支付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对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内容,将被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11.6磋商结束,供应商进行网上最终报价。11.7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评议。11.8供应商的所有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恶意竞争。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成交人的响应有效期延长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12.2特别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签章处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后扫描上传进响应文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CA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使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或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系统在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软件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提交。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最终电子响应文件以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最后一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编制、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实际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应由采购人审核并确认。二、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将在指定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按照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三、组建磋商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估、比较、评分,组织磋商和最后报价。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使用本人CA锁进行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活动结束,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7〕9号)的规定,发放劳务报酬。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四、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解密: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的CA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进行加密,供应商在解密前须自行检查CA或电子营业执照的有效性。解密时未在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五、评审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具体包括: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备注1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个自然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3.7、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采购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须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供应商单独参与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采购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说明: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3〕4号的要求,对于县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镇平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序号1中1-5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2、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响应函签字或盖章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4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质量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7投标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8实质性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检查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内容的完整度和符合性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只有通过以上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技术(服务)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各供应商所响应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产品技术说明或项目方案、人员配备等是否符合最低要求。4、综合比较与评价。对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和技术响应程度、项目方案或技术响应程度、综合实力、售后服务以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5.1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5.1.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1.3授权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5.1.4电子响应文件未使用CA或电子营业执照认证并加密的;5.1.5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2.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的;5.2.2报价具有选择性;5.2.3未进行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的。6、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评标系统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具体磋商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实际情况确定。6.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评标系统以在线形式提交承诺,并用CA或电子营业执照签章。6.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电子评标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要求最后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在会员系统中收到有关信息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并在签章后提交。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除外。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最后报价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8、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8.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8.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8.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9、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9.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9.2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9.3☑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0、报告违法行为10.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30分)3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磋商报价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除外)2技术部分(60分)整体服务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内容的理解程度、服务方案设计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打分;第一档:方案内容齐全、完整,科学、合理的得6分;第二档: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较为合理的得5分;第三档: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合理性存在欠缺的得3分;第四档:方案内容不齐全、混乱,不能很好符合项目实际开展的得2分;第五档:无实施方案得0分。标线清、补主要方法和施工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标线清、补主要方法和施工方案、施工工序、人材机投入等内容;第一档:方案合理规范,内容完整的得10分;第二档:方案较为合理规范,内容较为基本完整的得8分;第三档:方案基本合理规范,内容基本完整的得6分;第四档:方案内容有所缺失,整体较差的得4分第五档:没有提供方案内容的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8分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有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和职责、质量控制体系及措施等内容;第一档:方案合理规范,内容完整的得8分;第二档:方案较为合理规范,内容较为基本完整的得6分;第三档:方案基本合理规范,内容基本完整的得4分;第四档:方案内容有所缺失,整体较差的得2分第五档:没有提保证措施内容的不得分。计划保证措施8分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计划保证措施,进行横向对比。第一档:方案合理规范,内容完整的得8分;第二档:方案较为合理规范,内容较为基本完整的得6分;第三档:方案基本合理规范,内容基本完整的得4分;第四档:方案内容有所缺失,整体较差的得2分第五档:没有提保证措施内容的不得分。安全保证措施8分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安全保证措施,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体系,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内容;第一档:方案合理规范,内容完整的得8分;第二档:方案较为合理规范,内容较为基本完整的得6分;第三档:方案基本合理规范,内容基本完整的得4分;第四档:方案内容有所缺失,整体较差的得2分第五档:没有提供方案内容的不得分。环境保护措施8分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体系和保证措施;第一档:方案合理规范,内容完整的得8分;第二档:方案较为合理规范,内容较为基本完整的得6分;第三档:方案基本合理规范,内容基本完整的得4分;第四档:方案内容有所缺失,整体较差的得2分第五档:没有提供方案内容的不得分。服务承诺12分供应商提供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后续支持和维护能力,对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响应时间及其他优惠和承诺。第一档:方案合理规范,内容完整的得12分;第二档:方案较为合理规范,内容较为基本完整的得10分;第三档:方案基本合理规范,内容基本完整的得8分;第四档:方案内容有所缺失,整体较差的得5分;第五档:没有提供方案内容的不得分。3综合部分(10分)企业业绩8分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有一份合同得2分,此项最多得8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信用评价2分根据《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诚信指数高的投标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政策支持,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诚信评价为满分的得2分,90-99分(不含90分)之间得1分,90分以下的不得分;供应商可在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期间,登录“镇平县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在线打印《镇平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合计100分备注:严格执行《镇平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根据实际项目需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评分因素及分值。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本项目终止: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2、若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规定执行。六、成交通知及签订合同1、成交结果公布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1.2如项目终止,成交结果公告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发出成交通知书2.1根据成交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登陆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自行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成交通知书。2.2《成交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3.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无故不签订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3.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承诺以及确认材料,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3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其响应文件承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七、质疑与答复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有关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函须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编制,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接收质疑的方式:3.1在线接收,请质疑人上传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平台并电话通知到项目负责人。3.2书面提交,请质疑人将质疑函原件送达或邮寄至采购单位联系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4、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八、注意事项1、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工作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并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答复。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全部费用。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技术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简称“政采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第五章合同条款(草案)(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参考文本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供应商: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合同内容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的内容、标准、数量和价格:服务内容标准水平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备注:上述服务包含相关设备购置、人员工资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第二条、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第三条、服务的方式、方法、地点和期限1、服务方式:;2、服务方法:;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费用有以下组成:1、万元;2、万元;……(二)费用支付方式:1、;2、;3、在支付前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或验收,合格的支付相应款项。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第五条、付款条件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实行预付款的条件和比例:3、合同款项结算方式和支付比例:4、具体付款方式以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的具体约定。第六条、验收方法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服务内容,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应承担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项目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签字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有不同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验收报告上应注明不同意见的内容。3、甲方视情况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4、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涉及社会化服务的项目,甲方将要求社会公众人员参与验收。5、检测、验收费用承担方式:。第七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八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九条、履约(或质量)保证金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以现款的形式提供。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服务方承担。2、若确需质量保证金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应及时付足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须在投标文件中保证,否则视为不响应。4、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三条、转让与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第十四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纠纷调处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南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向本项目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对方在合同履约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七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盖章):甲方(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响应函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响应文件组成第1项至第项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本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并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准确的,无任何虚假内容。若存在有虚假内容,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安装调试或服务合同,并且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按时交付使用,保证设备或服务质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对其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职务:联系电话: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磋商报价大写:(¥:)服务期限质量要求联系人及电话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审计或财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审计或财务报告说明:1、提供本单位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供应商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全称)向本项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郑重声明如下:我公司近三年来的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要求)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本公司郑重承诺:1、本次采购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所有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或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公司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正在进行的交易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主动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本公司在参加本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诚信廉洁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承诺人法定名称(盖章):承诺人法定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日期:年月日七、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响应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八、其它资料(响应人认为应附的或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企业(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3〕4号的要求,对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镇平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上述第四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镇平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且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标线养护服务 道路标线实施养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