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6)
[政采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6XJHY-ZFCGZB005
二、项目名称: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大学
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磋商总报价:446700(元)
98.33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
协助我中心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及部分河湖生态环境污染分析,形成《新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报告》。详见采购文件。
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调查报告
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晶(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徐敏,王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700.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联系方式:0991-41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401号
联系方式:13565957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馨悦
电 话:13565957217
附件信息:
【定稿】磋商文件-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doc390.2K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华域咨询HUAYUZIXUN(甲级)项目名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项目编号:2026XJHY-ZFCGZB005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4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供应商须知附表4A说明9B磋商文件9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10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E磋商程序13F授予合同20G磋商失败条件21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规格22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仅供参考)23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5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1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6XJHY-ZFCGZB005项目名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50000.00元最高限价(元):450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1:标的名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万元):45万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协助我中心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及部分河湖生态环境污染分析,形成《新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报告》。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调查报告。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方式: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下载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售价(元):0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16: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招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联系人:王长胜电话:0991-41850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401号联系人:王馨悦联系方式:1356595721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馨悦联系方式:13565957217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联 系 人:王长胜 联系电话:0991-418508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401号联系人:王馨悦联系方式:135659572173项目编号2026XJHY-ZFCGZB005项目名称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不允许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500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服务期限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调查报告。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其采购文件标准要求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其采购文件标准要求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6投标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投标有效期90天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10是否接受分包不接受分包。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900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保函等其他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开户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1006151账 号: 107083025521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限: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注: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退还: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汇款凭证,找采购文件中的采购代理项目联系人办理。11采购文件发放详见采购公告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3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达现场。)14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参照(2002)1980号文计取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15响应文件编制须知1、在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使用办理的CA数字证书,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窗口下载所投项目的采购文件。2、供应商需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电子投标客户端内制作对应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项目即可。3、采购文件规定:不接受响应文件中出现的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特别声明: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使用各种手段伪造、变造本不属于供应商本身的响应材料。(如假证书、假业绩、假合同、假授权、故意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供应商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的条款);如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供应商出现此类问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16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过时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开标现场不进行解密时间延长。)开标当日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17响应文件1、各供应商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每包的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响应文件将予以退回:(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使用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不一致;(3)供应商解密时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4)加密响应文件时,CA数字证书未过期,解密时,显示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5)未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6)供应商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其他情形。 3、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安装相关的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CA驱动等软件,方便响应文件解密时能够正常解密。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测试开标时使用的计算机,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8注意事项1、无论何种原因,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相应材料的,评审小组将视同其未提供。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首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操作指南。(步骤: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点击主页面的办事指南—选择并下载供应商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19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支持本国产品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2、本采购项目: 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3、本国产品标准:(1)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2)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尚未实施(3)产品关键组件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实施(4)产品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尚未实施4、出具符合要求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5、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0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其财政部门相关的规定,评标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节能环保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22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备注1、采购文件中部分加粗、标★、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其他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投标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招标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库。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实施。备注: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情形下,以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A说明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2“买方”系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3“磋商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供应商;2.4“成交方”系指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将被授予合同的服务供应商,即成为“成交方”。3.合格的供应商3.1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服务供应商;3.2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4.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B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规格;(4)合同;(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附件资料;6.2磋商响应文件以中文编写。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澄清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须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8.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C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9.要求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磋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10.磋商语言10.1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11.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1.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书;2、磋商报价表;3、分项报价表;4、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资格声明函;6、技术条款偏离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年)类似业绩;9、项目组人员简介;10、资格证明文件;1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2、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3、其他资料;1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磋商书、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分项表。13.磋商报价13.1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磋商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磋商报价。13.2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3.2.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3.2.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13.2.3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13.2.4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磋商担保。14.磋商货币14.1人民币报价。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不满足以下条款将导致废标)1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1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资信证明(注:公司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报表);1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1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15.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15.6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15.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5.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他签字处须同时加盖有关有法律效力的印章方为有效;(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16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如涉及):(1)供货产品描述(2)供货服务方案。(3)实施该项目包含的主要设备等;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将是对本次采购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磋商的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8.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18.1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2磋商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磋商供应商全权代表签章。18.3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18.5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磋商保证金19.1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要求的金额,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19.2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19.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19.3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方式参照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退磋商保证金的函”。19.4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9.5.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19.5.2成交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9.5.2.1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签订合同;19.5.2.2按须知第32条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9.5.2.3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20.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20.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招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招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20.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20.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2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1.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1.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到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21.3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2.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2.2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E磋商程序23.磋商23.1本次磋商按磋商文件中磋商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磋商会;23.2宣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23.3磋商时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23.4磋商原则在磋商会议上宣布;23.5对采购方的纪律要求;采购方不得泄露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3.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23.7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磋商有关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23.8对磋商小组成员要求磋商纪律23.8.1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地对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磋商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依据;23.8.2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方征询确定成交方意向;23.8.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23.8.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24.磋商过程24.1磋商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24.2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3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资格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4.4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5.1为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磋商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25.2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办法26.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他重要内容进行审核。26.2经磋商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对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磋商小组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他重要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详见《详细评审细则》。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附表1.资格性审查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123…1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投标人类别进行审查:(一)企业投标的:营业执照(3证合1或多证合1)(二)事业单位投标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其他组织投标的:登记证书(四)自然人投标的:身份证3是否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方法:①“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信用服务-信用分类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首页-失信被执行人-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查询)4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附表2: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项目名称:序号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评审意见是否1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期限是否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3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供应商的报价是否超出采购预算价(包括初次报价和最终报价);5磋商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 论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响应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响应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响应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注: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进入下一步评审。附表3:详细评审细则1:商务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供应商业绩9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每项加3分。满分9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分。①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反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为证明;②业绩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得分。③项目负责人证明业绩不重复记分。2供应商配置15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检测、试验平台能力进行评审:投标人有环境、化工、化学等相关领域的实验室或研究中心或自建试验平台,能满足本项目所需试验设备配置。1、供应商有环境、化工、化学等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一个得1分,该项最高得分6分。2、供应商有环境、化工、化学领域相关的自建试验平台,能满足本项目所需试验设备配置,一个得2.5分,该项最高得分5分。3、平台通过CMA认证资质的(针对环境、化工、化学等相关领域),拥有环境、化工、化学等相关领域其中一项,可得4分;未通过任何认可,得0分。3项目负责人资质10负责人业绩:具有类似项目经历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6分;负责人资质:具备环保或化学或化工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备环保或化学或化工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4分。本项满分10分,未提供完整证明的不得分。①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及本单位在职员工证明材料,退休的需提供返聘证明,否则该项不得分。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任务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反映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合同或任务书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4项目专业人员配备13项目专业人员配备(除项目负责人外):1.具有环保或化学或化工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2.具有环保或化学或化工等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3.具有环保或化学或化工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本单位在职员工证明材料复印件,退休的需提供返聘证明。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分。合计47分2:技术评审表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2根据对本项目背景与工作思路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考虑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所提供的项目分析。供应商为技术支持方,负责项目的①项目的理解、②背景调查、③工作思路、④报告撰写等内容。内容完全满足得1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15根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有清晰的①时间进度控制、②人力资源安排、③质量保证措施,④工作阶段划分科学合理,⑤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状况,可行性高。内容完全满足得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2售后服务6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对售后服务进行综合分析。供应商有完整的①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内容完全满足得6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合计33注:1.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3:经济报价评审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得分2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响应报价)×20%*100备注: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4.为了限制恶性低价竞争,如果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合格供应商报价且评审小组要求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报价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为无效标处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6.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4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商,以此类推。27.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7.1磋商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成交方的建议等磋商小组成员或参与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磋商小组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磋商。27.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次磋商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磋商资格。F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商,以此类推;28.2最低报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29.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磋商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公告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1.签订合同31.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方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1.2如成交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1.3磋商文件、成交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履约保证金(如适用)32.1成交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3.代理服务费33.1成交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期限交纳代理服务费:33.1.1成交方须向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按相关文件标准执行;33.1.2在宣布中标后一周内,成交方须按第33.1.1条规定的标准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G磋商失败条件3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加的供应商不足3家;37.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38.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规格掌握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具备先进的分析检测平台、技术团队优势及同类课题业绩,善于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致力于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协助我中心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及部分河湖生态环境污染分析,形成《新疆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报告》。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1.定义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3.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之方式一种付款:(1)转账支票;(2)电汇付款。4.通知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因甲方原因而推迟的时间不计入乙方工作期限。6.1乙方提供成果及相关电子文件(JPG、DOC格式);6.2甲乙两方签订合同,甲方提供各项技术资料:6.3成果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本。7.双方协作事项7.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由甲乙两方指定专人签收。8.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按照国家保密法规执行。双方均对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8.1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各类技术资料是否属于保密范围及其密级予以书面明示,并由乙方予以签收。8.2乙方有权了解与其承担的规划设计工作相关内容,并负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8.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不得丢失,不得自行复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9.验收、评价方法课题编制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的要求,采用的方式验收,由甲方委托的专家验收组出具评审意见和相关技术咨询验收文件。10.支付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11.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1.1甲方如没有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造成合同延期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11.2如乙方的课题成果未达到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乙方须按照具体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未达到预期成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12.解决争议及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两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13.其他事项13.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两方各执叁份;本合同经两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1.本项目付款条件如下: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2.未按工作进度要求完成响应工作的违约责任条款:(1)因成交单位的原因引起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的,成交单位承担合同全款的10%赔偿费。(2)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而导致延误工作的,服务期响应顺延。(3)成交单位提交的标准文本未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评审的,应按要求补充完善,直至通过。(4)成交单位违反关于保密和知识产权约定的,考核1万元,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响应书致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总报价服务期限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备注:1、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报价之和,谈判响应文件差异修正准则参见投标报价说明。2、报价中必须包含前期调研、技术咨询、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协调服务、交通差旅费、文档和图档的打印、装订及寄送费用、成果初审(含交通费、餐费、场地费、住宿费等)等所产生的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3、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他内容除外)。4、报价表述限于中文大写或阿拉伯数字小写,均已核定准确无误,若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5.如果有其他优惠条件,可以在磋商报价表下另附说明。3、详细服务量报价清单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预算科目单价数量小计一、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项目······合计二、研究报告成果报告编制报告印刷报告寄送······合计三、其他专家咨询及评审税费······合计费用总计注:1.此表为建议报价方式,但不局限于以上内容;内容必须与技术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相符。2.按照上表报出本项目明细费用;供应商报价时不得缺项、漏项。详细服务量报价清单费用总计总计须与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一致,若不一致,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为准。3.所有费用均为含税,开发票后的价格。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4、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签字被授权人签字公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凡公司法人前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第(项目编号)磋商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一切磋商内容及相关服务,并证明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本次供应商的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公司名称:签字:地址:传真:邮编:电话:日期:年月日6、技术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规格磋商响应规格偏离情况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及条目注:与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及条目必须如实填写,否则视为负偏离。供应商代表签字:7、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及条目磋商保证金磋商有效期磋商范围服务质量标准合同履约期限其他商务条款供应商代表签字:8、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类似业绩序号合同签订日期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内容简述委托方联系人、联系方式完成情况12345678910………………注:1.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评分阶段业绩不予加分;9、项目组人员简介(一)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资格证书编号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用户单位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日期在实施或已完成备注注:1、本项目一旦我单位中标,将配备上述项目负责人。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2、项目负责人简历中应附: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及本单位在职员工证明材料,退休的需提供返聘证明复印件。(须附在本表格之后)3、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须提合同或任务书首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其他证明材料(须附在本表格之后,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出为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则视为无效业绩)。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项目团队人员序号姓名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及年限专业及职称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本项目职责分工备注:附项目团队人员的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本单位在职员工证明材料复印件,退休的需提供返聘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1)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2)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书格式自拟)(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0)磋商保证金(提供汇款凭证)(11)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包含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1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分析(2)实施方案(3)售后服务能力12、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磋商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磋商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磋商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磋商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磋商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磋商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磋商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服务。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其他资料项目服务承诺书等(格式自拟)附件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承接企业为中小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企业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承接单位全部为小微企业并提供本声明函则享受10%价格扣除。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2)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戒毒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进展调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