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 挡土墙治理中标结果公示(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2026)


一、项目编号:NJZC2026-C2-00121-YNSY-0008
二、项目名称: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怒江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福贡县民族文化生态园综合市场4楼
报价:986827.55(元)
9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村间道路硬化3200平方米,在原有道路上实施路面宽1.2米到2米;木古甲汪四念片区水沟、木楞打吾底片区水沟4000米,原有水沟修复,沟宽80厘米,其中沟心宽30厘米;木古甲村委会驻地边坡挡土墙治理400立方米。
4 个月
兰荣
资格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云 253202320232923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友光,杨丕仕(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范路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包干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贡县上帕镇江西安置区福贡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886-3411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守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欣都龙城2A公寓8层806室
联系方式:0871-65177570、1830886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
电 话:0871-65177570、18308861520

1

附件信息:

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发布稿)(1).doc514.2K

中小企业声明函293.4K

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守源-(招)2026008采购人: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守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30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0格式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格式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格式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41格式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1格式1-5特定资格要求41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45格式1-7其他材料48第二部分报价文件文件格式49格式2-1首次磋商报价一览表50格式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1格式2-3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52第三部分技术部分文件格式533-1施工技术方案543-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543-3施工主要工序543-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543-5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543-6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543-7施工机械投入54第四部分商务部分文件格式554-1磋商申请函56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8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94-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04-5拟派往本项目项目实施团队机构配备情况表614-6类似业绩列表624-7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承诺函634-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64第五章采购需求65第六章评审方法67一、评审办法前附表67二、评审方法67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00万元/年5.最高限价:991915.18元6.采购需求:项目建设内容为村间道路硬化3200平方米,在原有道路上实施路面宽1.2米到2米;木古甲汪四念片区水沟、木楞打吾底片区水沟4000米,原有水沟修复,沟宽80厘米,其中沟心宽30厘米;木古甲村委会驻地边坡挡土墙治理400立方米。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7.建设地点:上帕镇木古甲村。8.计划工期:4个月(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及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R否。1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扫描件;(2025年1月1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价格作为评标价参加评审。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需持有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持有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C证,且证书及人员所在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信誉要求:①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供应商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③供应商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④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⑤承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2.4其他要求: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3)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云南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报价申请。三、获取采购文件:3.1报名时间:2026年04月12日06时00分至2026年04月17日23时59分。3.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3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获取采购文件。(2)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云南CA:服务热线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CA(智慧CA)服务热线:0871-67276028;19988166369进行咨询。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省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3.4磋商文件售价:0元。3.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6响应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不要求交纳)四、投标文件提交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4.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3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4.4其他注意事项: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②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③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④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⑤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规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网站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地址:福贡县上帕镇江西安置区福贡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886-341132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守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欣都龙城2幢A座8层806室联系方式:李倩、吴伟联系电话:0871-65177570、1830886152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2采购人名 称: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贡县上帕镇江西安置区福贡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 系 人:李工联系电话:0886-3411328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守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欣都龙城2A公寓8层806室联系方式:李倩、吴伟联系电话:0871-65177570、18308861520 1.4项目名称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2.1资金来源云南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3.1采购需求详见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2建设地点详见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及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4计划工期详见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1现场考察不组织7.1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不署名提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4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且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3.1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1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出的澄清、修改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7.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18.1磋商保证金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9.1响应文件编制及格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应包含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特别注意:(1)供应商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19.2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包含供应商电子文档响应文件的全部)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20.2★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报价,具体报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公布表。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完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范围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包含但不仅限于全部材料费、设备费(采购人自购材料及设备除外)、施工费、人工费、安装费、管理费、台班费、检验费、施工耗损、利润、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临时工程费、工程维护费、缺陷修复费用、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国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强制要求承包人承担的险种的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施工单位范围内报建相关手续的费用、一切施工所必需的因素所需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确的其他责任、义务。3、本项目设置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二轮报价为磋商现场报价,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4、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后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21.1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须知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根据拟要参与的项目,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响应文件网上上传操作。供应商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现场或远程解密时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1)请各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仔细查看相关操作流程,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供应商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及电子签章。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须先办理数字证书(CA)。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云南省省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无论是云南省省内供应商还是云南省省外供应商,须确保其办理的企业数字证书(CA)为最新版本(老版本的须进行升级),确保其所办理的企业数字证书(CA)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正常的登录、电子签章、加密、上传及解密响应文件,否则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不清楚或有疑问的,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连线智能客服进行线上咨询。(3)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2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对该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1.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3.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政采云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共3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7.1履约保证金不需要缴纳28.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包干价2000元收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1其它内容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相关要求:本项目要求施工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账户名称需带“农民工工资专户”字样,在申请资金支付时分开申请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进农民工工资专户,实行共管,并在支付摘要填写时注明“农民工工资”字样,其他工程款进企业指定的其他账户,否则财政部门不予审核,不列入资金调度计划。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此条款的承诺函。32特别提示1、本项目响应文件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在开标时,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中进行二次报价,过程中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3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1.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1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需求、项目实施地点、质量标准及合同履行期限3.1采购需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建设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计划工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4.3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5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6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费用承担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集中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考察。6.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6.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磋商前答疑会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前答疑会,书面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8.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提供签字、加盖公章的原件。质疑联系人:云南守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871-65177570、18308861520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磋商)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供应商提供的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2.2.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审方法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不署名提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4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通过网络向潜在供应商发布,且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供应商不须回函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1.7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2.3.三、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3、语言文字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须确保每张图片须清晰可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应尽量不大于100M,否则可能无法生成响应文件。15.2本项目若分包(标段)时,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包(标段)采购的,响应文件应按包(标段)分别编制,单独上传。15.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6.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采购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采购保证金。18、磋商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如有)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交纳到指定的帐户,并且必须以供应商自身名义开具的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的编制19.1响应文件编制及格式: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应包含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特别注意:(1)供应商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处理。(2)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响应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19.2响应文件的签署: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响应文件(包含供应商电子文档响应文件的全部)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19.3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19.4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本章15、响应文件的组成及《响应文件格式》部分。19.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件)、关键内容、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资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0、报价和报价货币20.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0.2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竞争性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20.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0.4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由于供应商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5供应商按照“政采云”平台的顺序进行磋商、承诺及最后报价。(注:通过实质性评审的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磋商”后,进行最后报价并上传最后报价一览表)20.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实质性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20.7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0.8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4.四、响应文件递交21、响应文件的递交21.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1.3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按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现场或远程解密时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对该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须知”。21.2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根据拟要参与的项目,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响应文件网上上传操作。供应商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对该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21.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在本章第21.3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2.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响应文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2.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9条和第21条规定进行编制和上传。2.5.五、磋商23、磋商小组23.1磋商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23.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3.3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23.4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3.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7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8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9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方面向参与磋商的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3.10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11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3.1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六、成交结果2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4.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竞争性磋商不保证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质量标准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6.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6.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履约保证金27.1履约保证金递交的金额及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2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采购代理服务费28.1按包干价2000元收取,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9、磋商文件编制依据29.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1关于中小企业:30.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0.1.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0.1.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0.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0.1.5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0.2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30.2.1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30.2.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节能产品,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0.2.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30.3关于监狱企业:30.3.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0.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0.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0.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0.4.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0.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0.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1、其它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以最终签订的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项目建设及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因产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工期顺延。三、合同签订地点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及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五、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人民币):2.结算方式:按固定单价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若实施的工程量超出签订的工程量,则按合同签订总价款(中标价)结算;若实施的工程量少于合同签订的工程量,则按合同签订的实际发生量(价款)结算。六、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本工程按总价合同形式进行签订,合同签订建设内容和签订价格包工包料,签订后合同总价不再做调整(一次性包干)。七、工程款拨付及保证金缴纳1.工程款拨付: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拨付合同价(总价款)的30%预付款,并开具完税发票;中期款根据实际情况按工程进度拨付,每次拨付款为工程量的80%,直至拨付至合同价(总价款)的80%时停止拨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合同价(总价款)剩余的20%。2.项目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总价款)的3%,由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星期(7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保管或提供保函,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拨付给承包人(提供保函的除外)。3.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本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总价款)的3%,由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星期(7天)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给发包人保管或提供保函,质保期限为一年(12个月),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验收组在验收证明书签字之日起算,工程交付一年(12个月)内无任何质量问题或履行保修义务,质保期满后由发包人拨付给承包人。八、合同文件构成及优先顺序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如合同文件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①本合同协议书;②补充协议;③中标通知书(如果有);④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⑤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⑥通用合同条款;⑦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⑧图纸;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⑩施工组织设计及;⑪招标文件。2.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九、工程量清单调整因产生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经建设、设计、监理、地勘等多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进行工程量清单调整,但调整后工程总价款不得超出签订合同价(中标价),确实无法避免超出签订合同价(中标价)的,施工方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完善相关程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量清单调整。十、提供施工条件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人指定接点,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及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向电力公司、供水公司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价格),相应水电设备的看管和维护由承包人负责。十一、承包人义务1.一般义务:①承包人应当对施工现场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或无关的其它工作的独立承包人或群众履行配合义务;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按照行业规范和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所有材料根据实际情况以纸质版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提供),并满足存档要求;③承包人应对本工程建筑物周围的地下管线进行妥善摸排和保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施工前应查清楚地下管网情况,对本工程建筑物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及古树名木等进行妥善保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若有损坏,由承包人承担损坏维修事宜和相关损失;④承包人应与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若本工程使用零散用工行为,视为承包人直接用工,承包人必须依法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承包人非法用工侵犯农民工权益,农民工的劳动生活条件没有得到依法保障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任何款项,并有权直接支付相应开支(承包人必须出具付款委托给发包人),且承包人不能因此而停止工程的施工,并按10000元/次收取违约金。如出现克扣拖欠工资,农民工上访事件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派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也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且每个月的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0天,驻工地时间每月不足20天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连续2个月驻工地时间不足的,由发包人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连续3个月驻工地时间不足的,发包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3.智慧工地建设: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开阔场地和其他重要位置要安装实时监控设施设备,并保证整个工期内监控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确保发包方能实时在线监控工程质量和进度等情况。4.购买保险:承包人必须给所有在本建设工程工地上管理和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十二、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相关工程规范进行施工,并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听取发包人委托的中介和监理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工期不顺沿。2.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3.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要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要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情节向承包人收取1000-5000元违约金。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对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经重新组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十三、安全文明施工1.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2.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3.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5.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发包人、监理人、施工人员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工程项目造成质量事故以及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四、材料与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之前获得监理人同意。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以及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并根据情节收取1000-5000元违约金。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指示立即改正和返工,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以及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并根据情节收取1000-5000元违约金。十五、变更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涉及设计变更的,由设计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十六、禁止条款1.承包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相关行业工程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施工。2.承包人对本工程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不准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七、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十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和鉴定方各持两份。本合同条款内容到此结束。3.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供应商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格式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格式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格式1-5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资料。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职务(并作出承诺)。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类似项目业绩情况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承包范围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万元)委托时间注:①本表可相应扩展;②附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及其它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职务。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3.其他人员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②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4其他辅助说明资料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竞争性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竞争性供应商自行设计。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起装订)。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日期:注:①上标“1”为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③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的“(三)建筑业。”的行业。(注:(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1-7其他材料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2.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审查有要求的,但“响应文件格式”中未给出对应格式的,由供应商在此提供(格式自拟)3.1.第二部分报价文件文件格式报价文件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供应商应保证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格式2-1首次磋商报价一览表首次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内容报价及承诺1磋商报价小写:元大写:2质量要求3工期4项目经理姓名:资格证书名称:证书编号:5备注序号内容报价及承诺1磋商报价小写:元大写:2质量要求3工期4项目经理姓名:资格证书名称:证书编号:5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此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格式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若供应商无注册造价师,必须授权委托注册造价师编制报价,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前附委托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需由注册造价师资格人员进行签章。格式2-3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注:⑴报价应包含该项目的全部费用,且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出的最高限价。(2)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的磋商申请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3.2.第三部分技术部分文件格式技术部分文件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供应商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3-1施工技术方案(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及采购需求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自拟)3-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及采购需求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自拟)3-3施工主要工序(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及采购需求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自拟)3-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及采购需求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自拟)3-5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及采购需求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自拟)3-6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及采购需求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自拟)3-7施工机械投入(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审办法的评审内容及采购需求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自拟)3.3.第四部分商务部分文件格式商务部分文件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有关资料。2.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3.供应商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4-1磋商申请函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进行报价,并认可我方授权人在磋商现场填报的最后磋商报价为成交价,并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工作。2.我方已详细审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我方完全理解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并承担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7.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3)我方承诺将承担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及质量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我单位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参加。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1.附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2.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3.本授权委托书配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使用方可生效。4-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公司性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日期开户银行开户基本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固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经营范围公司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如有)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等(如有)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5拟派往本项目项目实施团队机构配备情况表拟派往本项目项目实施团队机构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从事专业年限拟任职务备注1234 567………………………注:本表可扩展;本表后附拟派往本项目项目实施团队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上岗证(若有)、注册证书(若有)、执(职)业资格证书(若有)、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及其它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4-6类似业绩列表类似业绩列表序号委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委托时间12345…注:1、本表后须按上表提供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提供合同的,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承担范围所在页、日期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公章盖章页)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4-7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承诺函(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格式自拟)4-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格式自拟)4.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本项目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一)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村间道路硬化3200平方米,在原有道路上实施路面宽1.2米到2米;木古甲汪四念片区水沟、木楞打吾底片区水沟4000米,原有水沟修复,沟宽80厘米,其中沟心宽30厘米;木古甲村委会驻地边坡挡土墙治理400立方米。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二)资金概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价格作为评标价参加评审二、采购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一)本采购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遵照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执行。(二)本采购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适用时本采购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但不限于以下现行标准或规范及其最新版本的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如有新规范、新标准,按新规范、新标准执行。三、采购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及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的规范及标准执行。四、采购项目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和地点序号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金额(元)1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项100建设地点:上帕镇木古甲村。计划工期:4个月(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五、招标工程量清单另附,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第六章评审方法一、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详见 2.1 款2符合性评审详见 2.2 款3技术评审详见 2.3 款4报价评审详见 2.4 款本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价格作为评标价参加评审。。二、评审方法(一)本工程评审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二)本办法是磋商小组确定工程成交候选人的依据,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四)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分四个阶段进行:①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②第二阶段为响应性评审;③第三阶段为技术评审;④第四阶段为商务评审。三、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标准: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序号评审因素资格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扫描件;(2025年1月1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 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5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需持有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持有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C证,且证书及人员所在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信誉要求:①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供应商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③供应商未被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④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查询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⑤承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除了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关联性;6其他要求: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 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3)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在云南省境内进行投标活动的单位。(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 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不得同时对同 一项目提出报价申请。备注:1、上述评审标准中,若有其一不满足要求,则不通过资格审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认真、详细的评审;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争性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解释。所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2符合性评审标准: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序号评审因素资格评审标准1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的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企业资质证书一致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格式及内容要求3响应文件的签署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2项要求4磋商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2项要求5报价唯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只有一个有效的投标报价6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格式及内容要求7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项要求8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项要求9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1项要求10其他响应文件未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1评审时,磋商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在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2.2如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响应文件。2.3技术部分评审标准:(总分70分)1、施工技术方案(满分10分)(1)提供施工技术方案的得3分;(2)方案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加0-3分;(3)施工措施完备具体的加0-2分;(4)施工部署满足文件要求的加0-2分。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1)质量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2)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加0-1分;(3)质量保证措施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的加0-1分;(4)技术方面的阐述针对工程的实际,对施工规程、验收程序有相应阐述的加0-1分。3、施工主要工序(满分10分)(1)提供施工主要工序的得3分;(2)阐述合理并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的加0-2分,(3)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的加0-3分,(4)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的加0-2分。4、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满分10分)(1)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并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得5分;(2)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中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安全警示标志的装配、施工设备及器械的使用、禁止施工人员酒后施工、恶劣天气的应对措施、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有相应描述和措施的加0-5分。5、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满分10分)(1)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分;(2)施工工序对应施工进度保证措施全面加0-2分;(3)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工期安排,工序搭接合理的加0-2分;(4)人力、材料供应满足进度要求的加0-1分;(5)提供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的加0-2分。6、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满分5分)(1)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的得3分;(2)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考虑材料供货风险,能指导施工的加0-2分。7、施工机械投入(满分5分)(1)施工机械投入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考虑施工机械投入的风险,满足工程要求的得3分;(2)施工机械搭配合理、准确且明确的有相对应的费用的加0-2分。8、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满分5分)①项目经理(3分)第一个档次(3分):提供了项目经理的简历表,提供了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担任过至少2项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项目经理;第二个档次(2分):提供了项目经理的简历表,提供了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担任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项目经理;第一个档次(1分):提供了项目经理的简历表,提供了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担任过至少0项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项目经理。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项目经理的简历表,或未提供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未担任过类似项目实施经验的项目经理。②其他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2分)评审规则:供应商对岗位划分及岗位职责进行了说明得2分,否则不加分。对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9、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0分)供应商每提供1个2012年至今类似项目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未提供类似项目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须加单位公章)。2.4报价评分(按最终报价计算)(满分30分)2.4.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报的价格为:供应商完成磋商范围内内容、项目编制费用、文本制作费用、乙方应交纳的一切税款。2.4.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且报价唯一,供应商不得超过该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30分;(2)根据各供应商磋商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得分计算,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5%)。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磋商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供应商需提供磋商二次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以最后报价为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报价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投标单位不得恶意低价竞争。根据财政部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5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审查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首先对各竞争性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技术部分评分中,各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竞争性磋商申请人的技术部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统计分数原则:总分为技术部分评分与商务部分评分之和,结果保留两位小数。(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根据评审情况和建议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格式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福贡县上帕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怒江州福贡县上帕镇木古甲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怒江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3118.458864万元,资产总额为2468.400675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怒江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2日注:①上标“1”为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③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的“(三)建筑业。”的行业。(注:(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怒江钥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3118万元资产总额2468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6年4月21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证明”不适用我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适用我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 挡土墙治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