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变化监测中标结果公示(毕节市林业局2026)
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P520500202600036L
二、项目名称: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东路143号
中标(成交)金额:11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 服务要求:以实现毕节市林草资源即时监测管理为目标,每年基于毕节市范围内不低于2米分辨率的两期真彩色正射遥感影像数据,运用人工智能、GIS、遥感等技术,提取两期林草资源变化图斑,获取资源变化情况,面向重点项目辅助分析业务需要,对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开展辅助分析,服务资源监管,为重点项目前置审核提供服务支撑,为林草资源变化监测、监管、执法处置提供服务支撑。项目建设期3年。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规程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路绍宇(组长)、李贵远、刘天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招标代理费用参考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收费指南规定收费,收费金额为:182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最后得分:95.9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毕节市林业局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246号
项目联系人:董奎
联系方式:150857191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泓德建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毕节市七星关区国贸中心10楼
项目联系人:李鲤(项目负责人)、张超、刘利东
联系方式:1398455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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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挂网)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pdf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pdf
一、项目编号:P520500202600036L二、项目名称: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长沙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东路143号中标(成交)金额:1185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服务要求:以实现毕节市林草资源即时监测管理为目标,每年基于毕节市范围内不低于2米分辨率的两期真彩色正射遥感影像数据,运用人工智能、GIS、遥感等技术,提取两期林草资源变化图斑,获取资源变化情况,面向重点项目辅助分析业务需要,对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开展辅助分析,服务资源监管,为重点项目前置审核提供服务支撑,为林草资源变化监测、监管、执法处置提供服务支撑。项目建设期3年。服务时间:3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规程规范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路绍宇(组长)、李贵远、刘天品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招标代理费用参考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收费指南规定收费,收费金额为:182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供应商最后得分:95.96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毕节市林业局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246号项目联系人:董奎联系方式:150857191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泓德建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国贸中心10楼项目联系人:李鲤(项目负责人)、张超、刘利东联系方式:13984559399项目名称: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竞争性磋商文件敬告: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采购人:毕节市林业局代理机构:贵州泓德建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日期:二0二六年三月竞争性磋商文件敬告: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测项目采购人:毕节市林业局代理机构:贵州泓德建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内容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五章磋商程序第六章评分标准第七章合同文本第八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第九章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520500202600036L2.项目名称: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最高限价:1200000.00元5.资金来源:贵州省财政补助资金6.采购需求:以实现毕节市林草资源即时监测管理为目标,每年基于毕节市范围内不低于2米分辨率的两期真彩色正射遥感影像数据,运用人工智能、GIS、遥感等技术,提取两期林草资源变化图斑,获取资源变化情况,面向重点项目辅助分析业务需要,对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开展辅助分析,服务资源监管,为重点项目前置审核提供服务支撑,为林草资源变化监测、监管、执法处置提供服务支撑。项目建设期3年。7.服务期限:3年。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扫描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报价。⑧系统操作员为法定代表人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系统操作员为委托代理人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22日23时59分。2.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3.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2.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内,投标人无须到达现场五、开启1.时间:2026年04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并于10:00至11:00(北京时间)之间)解密响应文件。2.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及技术支持方1.1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供应商,需登陆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方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0857-83057072.投标保证金缴纳2.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金额为壹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10:00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绑定投标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2.2.1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2.2.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2.3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提供投标保证的,需符合以下规定:2.3.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采购文件规定放入响应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2.3.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目前暂不支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2.4联系方式: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出询问的方式不限,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系统或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采购文件所有要求。(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毕节市林业局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246号项目联系人:董奎联系方式:150857191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泓德建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国贸中心10楼项目联系人:李鲤(项目负责人)、张超、刘利东联系方式:13984559399第二章磋商内容2.1标的物: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2.2采购需求:以实现毕节市林草资源即时监测管理为目标,每年基于毕节市范围内不低于2米分辨率的两期真彩色正射遥感影像数据,运用人工智能、GIS、遥感等技术,提取两期林草资源变化图斑,获取资源变化情况,面向重点项目辅助分析业务需要,对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开展辅助分析,服务资源监管,为重点项目前置审核提供服务支撑,为林草资源变化监测、监管、执法处置提供服务支撑。项目建设期3年。2.3服务地点:毕节市2.4服务期限:3年。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规程规范要求2.6磋商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基础报价及分项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磋商参考。供应商在磋商中填报的最后报价,是评定成交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价款。2.7最高限价为:1200000.00元,基础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丧失磋商资格。2.8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2.9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注:敬告: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采购内容;2.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需求外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根据与采购人协商情况执行。供应商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第三章磋商须知3.1总则3.1.1本《磋商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项目采购。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3.1.3定义:⑴《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磋商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磋商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磋商应遵循的规则;⑵《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磋商而提交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本次磋商评审的依据;⑶“采购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磋商的贵州泓德建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⑷“供应商”是指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⑸“甲方”是指毕节市林业局,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⑹“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3.1.4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供应商应承诺自己承担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磋商小组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3.1.5投标保证金,按公告所载方式缴纳。磋商会议结束后,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退还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1.6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③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供应商)恶意串通的;④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⑤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有前款第①至⑥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1.7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8成交通知:按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9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按照代理合同足额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3.1.10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与《磋商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11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要求3.2.1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3.2.2必须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3.2.3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了《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3.2.4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3.2.5《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加密解密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要求;3.2.6有良好的信誉,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3.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回执单、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提出质疑的,质疑函须原件扫描上传,报名回执单和证明材料可以采用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直接将质疑函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质疑函要求原件,其他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3.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3.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3.4.1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4.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采购需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4.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未要求的须逐页加盖投标人法人电子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2)《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由于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或技术商务材料不清晰,导致资格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5《响应文件》的组成:3.5.1投标文件(含技术标、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E.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F.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报价。H.系统操作员为法定代表人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系统操作员为委托代理人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I.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J.磋商保证金凭证(2)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项):A.基础报价书必须按交易系统内制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指定位置加盖相关印章;B.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有关本项目报价文件及资料(3)技术文件:A.参加磋商说明:简要介绍投标供应商的基本情况。B.技术评分所需材料: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C.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性文件及资料。(4)商务文件:A.商务评分所需材料: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B.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商务性文件及资料。3.5.2响应文件的提交:(1)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2)投标人只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绑定成功后,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3.6投标3.6.1投标人必须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3.6.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因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专家无法辨认,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或不能得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投标资格的丧失(符合性审查)3.7.1投标人没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3.7.2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项内容不齐全或资格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3.7.3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中,符合性审查项内容不齐全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3.7.4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3.7.5投标人未书面承诺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服务须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符合性审查项)3.8.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我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所有材料(包括签字、签名、盖章)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查,若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的,投标无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一、评审方法(一)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是100分制,最高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相关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二)投标供应商的技术与商务得分(满分90分)为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出后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满分10分)将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系统中填报上传的最终报价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获得;综合得分由技术与商务得分、政策性加分和报价得分相加获得。二、评审原则(一)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二)按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磋商的第1、第2、第3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后,采购人应当确定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当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3成交候选供应商。(三)在分值汇总时,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得分高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磋商报价得分、技术与商务得分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废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供应商不列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四)在此次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结果后,本公司将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媒体发布成交公告(公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单位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的30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组织此次磋商活动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三、评标纪律(一)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保密的原则。(二)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主持。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⑴审查《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⑵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⑷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三)磋商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⑴权利: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义务:a.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b.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d款内容);c.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公司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d.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咨询或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配合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所在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过考察的采购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单位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五)磋商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六)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供应商和未参会人员。磋商会议结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七)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诱导性语言,不得影响或左右磋商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八)评审的标准是《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等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九)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十)评审工作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四、在此次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⑴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低于3家时;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五章磋商程序5.1磋商前1小时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磋商小组。5.2解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磋商当日10:00至11:00(北京时间)之间)解密响应文件,如在此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按废标处理。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满足3家或以上时,公司公布已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提供磋商保证金情况,并将已解密的响应文件推送磋商小组。在磋商当日11:00(北京时间)之后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磋商,按自动放弃本次磋商资格处理。5.3磋商小组成员登录系统签到。5.4熟悉磋商文件:磋商小组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就不清楚的地方向代理公司询问,代理公司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5.5解密响应文件5.5.1各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后,招标代理机构解密技术与商务投标文件,开启技术商务标;5.5.2磋商小组评《响应文件》。5.6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如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按废标处理。如投标人对此资格审查程序有异议的,请在本采购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的7个工作日提出,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报;5.7磋商5.7.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务磋商;5.7.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磋商响应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的,将视作完全响应补充响应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5.8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技术与商务、报价文件等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5.9价格磋商:本次采购在线磋商报价轮数由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小组未要求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而发出磋商报价结束指令的,磋商小组应重新启动磋商程序,要求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由于供应商未进行最后报价而离线或自身的其他原因不能进行最后报价的,责任自负。供应商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丧失磋商报价资格。磋商小组在线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发出第一轮磋商报价,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提交磋商报价(需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否则磋商报价无效,下同)。磋商小组在线发出第一轮磋商报价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报价的,该轮报价以基础报价金额计;磋商小组在线发出第二轮磋商报价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报价的,该轮报价以第一轮报价计,以此类推。5.10商务与技术评审:5.10.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与技术评审。5.10.2技术与商务磋商补充响应承诺: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磋商结束后,组长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就磋商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工作人员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5.11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商务、技术评审标准依次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各项评分因素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后得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12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13磋商会议结束5.14在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第六章评分标准一、评审标准评分细则实得分值总分报价分10分100分商务分75分技术分15分得分合计100分6.1、综合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一、报价得分10分1磋商报价得分10分供应商报价分=(有效投标供应商最低报价/有效投标供应商报价)×价格权值(10%)×100注:1.上列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两位。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按单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价计算金额为准。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其投标文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部分得分15分2总体服务方案0-3分对项目的认识及分析分析完整且合理,描述详细,可行性较强,且在基础标准上有创新的得2.1-3分;分析相对完整且合理,描述详细,可行性强得1.1-2分;分析不完整且合理,描述不详细,可行性较低得0.1-1分;缺项:0分。0-9分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完整且合理,描述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6.1-9分;方案相对完整且合理,描述详细,可行性强得3.1-6分;方案不完整且合理,描述不详细,可行性较低得0.1-3分;缺项:0分。0-3分工期与进度保障措施工期合理、进度计划详细、保障措施完善:2.1–3分;进度计划基本可行:1.1–2分;计划粗糙、无保障措施:0.1–1分;缺项:0分。三、商务部分75分3团队人配置2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1.项目负责人具有林草(林业)高级职称的得6分,具备林草(林业)中级职称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每提供一个林草(林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高14分。注:提供团队人员清单,职称证、身份证扫描件及2025年04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提供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综合实力10分1.供应商提供近两年内获得林业优秀奖的。得4分;2.供应商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3.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的,得2分;4.供应商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注:以上证书均须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业绩25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2023年1月至开标前类似服务业绩的得5分,该项最多得25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佐证,未能提供佐证材料的该项业绩不得分)6管理机构承诺5分供应商承诺:建立健全的项目档案管理机制,配合采购人收集项目相关技术方案等项目资料并及时归档,保证该项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追踪。的得5分,不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7服务响应承诺5分供应商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承诺2小时内到现场沟通商议解决问题的得5分;承诺4小时内到现场沟通商议解决问题的得3分;承诺6小时内到现场沟通商议解决问题的得1分。不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8履约承诺5分供应商承诺:接到代理公司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得2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到采购人处签订合同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5分。承诺书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8履约承诺5分的不得分。9代理服务费承诺5分承诺我单位有幸成为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分依据:评标的依据只能是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第七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7.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相关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报价均不予扣除)7.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分。①少数民族自治区是: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是:青海、云南、贵州;投标主产品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算的50%,否则不得加分,产品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7.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5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和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第八章合同文本(以实际签定为准)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服务)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甲方:乙方:一、合同内容及要求:二、合同总价款:三、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四、服务约定:1、合同履行期限:。2、服务地点:。3、服务方式:。4、成果要求:。五、验收标准、方法:(需提供三份验收资料)六、结算方式及期限:七、免费质保约定:八、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的内容、方式、响应的时间、电话、质保期满结束后的维保等相关内容)九、履约担保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现金或转账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供;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履约担保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最终项目成果之日止。履约担保金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甲方,成果提交后日内履行手续无息退还。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不接受合格项目成果的,乙方向监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因此产生的一系列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提交项目成果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当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4、本项目成果提交时存在不影响总体要求的瑕疵,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补救或整改意见并约定期限,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或整改,逾期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甲方无故拒付款或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和解,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十二、其它约定事项: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补充之。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送招标代理机构贰份。十五、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随合同履行完成而自行终止。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单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签订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代理人:单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签订日期:第九章附件附件1:基础报价书(指定格式)基础报价书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一、提交《响应文件》。二、愿意以人民币:元的报价为基础报价参加磋商,并在磋商报价中报出最终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服务,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采购标的物在采购要求、服务时限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缴纳招投标代理服务费。三、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四、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磋商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五、我方的最终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终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供应商全称:(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指定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投标人:,(电子印章)年月日附件2.1(指定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兹委派我单位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项目编号:),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人无转委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手 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投标人全称:(电子印章)年月日附件3:适用于工程、服务(指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符合政策的单位,声明函须盖单位章(鲜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提供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P520500202600036L二、项目名称: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长沙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东路143号中标(成交)金额:1185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毕节市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变化监测项目服务要求:以实现毕节市林草资源即时监测管理为目标,每年基于毕节市范围内不低于2米分辨率的两期真彩色正射遥感影像数据,运用人工智能、GIS、遥感等技术,提取两期林草资源变化图斑,获取资源变化情况,面向重点项目辅助分析业务需要,对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开展辅助分析,服务资源监管,为重点项目前置审核提供服务支撑,为林草资源变化监测、监管、执法处置提供服务支撑。项目建设期3年。服务时间:3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等规程规范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路绍宇(组长)、李贵远、刘天品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招标代理费用参考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收费指南规定收费,收费金额为:182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供应商最后得分:95.96分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毕节市林业局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246号项目联系人:董奎联系方式:150857191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泓德建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国贸中心10楼项目联系人:李鲤(项目负责人)、张超、刘利东联系方式:139845593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资源变化监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