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中标结果公示(四子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一、项目编号:WSZCSZS-C-G-260008

二、项目名称:四子王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颐和家园8号楼19层西户。
综合评分法

600,000.00元
91.3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工程类(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B99000000 其他建筑工程
四子王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四子王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
?合同签订后30?内完成
董杰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NMG2004604
60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李*、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子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正北路
联系方式:15628301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302
联系方式:185471899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8547189935

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相关附件:

四子王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四⼦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王旗农村牧区⽣活垃圾处理项⽬,⼦⼦⽣⽬中标(成交)明细内蒙古冠成功⼯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采⽤竞争性磋商进⾏采购四⼦王旗农村牧区⽣活垃圾处理项⽬(项⽬编码:WSZCSZS-C-G-260008)项⽬,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合同包1(合同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内蒙古江泽建设⼯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60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程类品⽬⽬号品⽬名称⽬⼯程名称⼯⼯程范围⼯施⼯⼯期⼯⼯⽬项⽬经理要求执业证书要求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B99000000其他建筑⼯程四⼦王旗农村牧区⽣活垃圾处理项⽬四⼦王旗农村牧区⽣活垃圾处理项⽬⼯程量清单全部⾃合同签订后30⽇内完成董杰建筑⼯程⼆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NMG2004604600,000.001.00项600,000.00内蒙古冠成功⼯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04⽉24⽇-第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四子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四子王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四子王旗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6人,营业收入为47826.34万元,资产总额为18464.2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23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内蒙古江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47826.34万元资产总额18464.21万元。测试结果:中型企业测试时间:2026年4月23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28日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2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W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W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W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W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W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W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W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W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W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W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W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W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3从业人员(X)人XW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W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W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W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W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4《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处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