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食堂食品 餐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福州市工人文化宫(福州市职工教育中心)2026)
文化宫职工食堂食品采购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101]HZZB[CS]2026002-1
二、项目名称:文化宫职工食堂食品采购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新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侯县南通镇福通路88号天泽奥特莱斯城市广场首层10区铺位号C004
924,000.00元
98.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文化宫职工食堂食品采购服务):
服务类(福建新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文化宫职工食堂食品采购服务
文化宫职工食堂食品采购服务
采购的食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冷冻类、水产类、干货类、调味品类、食用油类、糕点制作成材料类、饮料类、肉类等所需副食品
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等
供货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年
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等
924,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陈枫珍
评审专家:
胡腾旭 、 陈柯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根据预算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②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账号:591906151310806。④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提交2套的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文化宫职工食堂食品采购服务:1.38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3、磋商小组根据最终得分从高至低,推荐福建新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福建为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福建乐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4、福建新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成交下浮率为3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工人文化宫(福州市职工教育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福州市工人文化宫
联系方式: 陈女士 0591-8325842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联系方式:0591-38165630-2(财务:0591-28331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池思谊、陈祥敏、陈真
电话:0591-38165630-2(财务:0591-28331909)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新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化宫职工食堂食品采购服务(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州市工人文化宫(福州市职工教育中心)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10: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腾旭,陈柯星,陈枫珍
总成交金额
¥92.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池思谊、陈祥敏、陈真
项目联系电话
0591-38165630-2(财务:0591-28331909)
采购单位
福州市工人文化宫(福州市职工教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福州市工人文化宫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 0591-8325842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38165630-2(财务:0591-2833190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福州市工人文化宫(福州市职工教育中心)的(文化宫职工食堂食品采购服务(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文化宫职工食堂食品采购服务,属于(餐饮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新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2167.16866万元,资产总额为616.976777万元¹,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福建新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6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品 餐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