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及路肩硬化中标结果公示(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2026)



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LS-2026-06
二、项目名称: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县城东河肃路南侧
9113092678257522XM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
张建功
冀213082403522
1294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吉杰(组长)、郭阳、冯晓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5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方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标供应商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最终评审得分:93.83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
地址:肃宁县付家佐镇
联系方式:0317-5093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沧州市 运河区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新世界A1#楼3层322铺
联系方式:0317-5290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钰莹
电话:0317-5290207
十、附件

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诺函
招标文件正文
付家佐镇成交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肃宁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09:25

评审专家名单
孙吉杰(组长)、郭阳、冯晓永(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29.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钰莹

项目联系电话
0317-5290207

采购单位
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肃宁县付家佐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7-5093916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 沧州市 运河区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新世界A1#楼3层322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7-5290207

八、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我公司参加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4月20日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函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郑重承诺:本单位财务状况良好并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如果本承诺与事实不符,本单位愿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6年4月20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4月20日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LS-2026-06采购人: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河北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技术规范及要求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仅供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LS-2026-06项目名称: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297542.00元最高限价:1297542.00元采购需求: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五、开启时间:2026年4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地址:肃宁县付家佐镇联系人:董海娟联系方式:0317-5093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新世界A1#楼3层322铺联系方式:胡钰莹0317-52902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钰莹电话:0317-5290207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地址:肃宁县付家佐镇联系人:董海娟电话:0317-509391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新世界A1#楼3层322铺联系人:胡钰莹0317-5290207项目名称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采购需求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297542.00元,不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缺陷责任期一年1.4.1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1.4.1供应商资格条件(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现场踏勘自行踏勘,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及费用。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2.3澄清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3.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网络递交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格式)一份,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网络递交的地点、形式: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传;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5.1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5.2磋商程序(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供应商线上制作完响应文件后请及时上传系统。开标后,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范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2)供应商应认真核实网络环境,确保开标时网络通畅,同时上传响应文件后务必进行模拟解密,避免开标时解密失败。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如网络环境、计算机环境等问题导致的解密失败,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并对磋商记录表中的内容进行确认操作,如未进行确认则默认已确认无误。(4)开标时,招标人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价格,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6.1.1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磋商小组由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里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2名专家及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1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37.3.4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由中标方支付。7.3.5履约保证金不收取9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报价优惠政策供应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的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放入响应文件中。9中小微企业(3)小微企业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确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及冀财采【2016】28号文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需提供截图,现场查询)10.2响应文件签章及证明材料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资质证明材料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扫描件的清晰度及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要求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需使用对本项目加密的单位CA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按拒绝处理。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入口,在系统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磋商文件。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指定位置。5、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6、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拒收。7、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CZTF格式和*.nC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加密。其他事项响应文件制作相关问题:1.供应商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磋商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磋商文件格式为*.CZZF,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2.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备注1.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原件均指响应文件中所附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0317-21756710512-58188537。3.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磋商文件。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供应商须对本次招标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无效。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建设地点、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缺陷责任期本项目采购范围、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建设地点、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缺陷责任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本招标项目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经磋商小组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0)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币种所有币种统一为人民币。1.10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0.1响应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1.10.2响应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磋商办法”的规定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磋商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磋商办法”所列的磋商报价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部分不够完善,但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1.10.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0.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0.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磋商小组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1.13在评审过程中,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竞争性磋商须知(3)磋商办法(4)技术规范及要求(5)拟签订合同文本(仅供参考)(6)响应文件格式(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媒体,以获取最新消息,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平台,已确保收到澄清或修改。2.3.2当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询问和质疑2.4.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4.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4.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4.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4.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4.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4.10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4.11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2.4.1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构成3.1.1响应文件的构成:一、磋商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三、一次磋商报价表四、供应商资质资格文件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七、人员配备八、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项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自行测算相关费用。3.2.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同时,本磋商项目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2.3本次磋商共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随响应文件递交,第二次报价在磋商过程中递交,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开标系统提示。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一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即为实质不响应本次磋商,二次报价不应高于一次报价。3.2.4本工程量清单计价,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冀建建市函〔2025〕154号,参照最新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结合企业及本工程特点进行报价。且磋商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5资格审查表3.5.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中规定资格审查表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磋商有效期、磋商报价、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1、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入口,在系统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指定位置。5、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6、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拒收。7、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CZTF格式和*.nC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加密。4.磋商准备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应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1.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1.4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4.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1.4.2供应商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0317-21756710512-58188537。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5.磋商程序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供应商进入电子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4)招标代理机构对已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进行二次解密;(5)供应商在招标方解密结束后对磋商记录使用河北CA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磋商记录;(6)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磋商记录上签字确认;(7)会议结束。5.3开标异议开标异议的处理: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应当场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应当及时处理。6.磋商过程6.1磋商小组6.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里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具体组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成员推荐磋商小组组长。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6.3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办法”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3.3如果根据本章第7.3.1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3.4采购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9.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5.1中小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9.5.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10.其他补充1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或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10.2其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现行的相关法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第三条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1)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分项得分系指所有评委对有效供应商该项打分的平均值)。(2)首先对供应商依次进行初步审查(即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从磋商报价、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防尘治理措施、施工机械配备、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评委评分等于各分项得分之和。(3)评委打分采用百分制,所有打分和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条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由采购人代表进行资格审查;(2)评委进行符合性审查(3)澄清(根据磋商小组需要);(4)综合评分;(5)磋商报价评审(含二次报价)(6)评标报告(系统生成)。二、初步审查第五条只对在开标时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判断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见资格审查表)第六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条件(即符合性审查):(1)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内容齐全;(2)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内容填写,资料完整;(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合法有效;(4)响应文件有效期、合同履约期限、质量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未提供备选方案,未有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6)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了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7)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评审结论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合法有效3中小企业声明函合法有效4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二级)及以上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6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函合法有效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合法有效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证明。结论: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注:根据电子投标系统的要求,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上传到系统指定位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上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即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三、澄清第七条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八条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第九条磋商报价的算术修正原则:(1)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2)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则以总价为准;(3)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十条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四、综合评分第十一条对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1、本次磋商将对以下方面进行评审,具体分为磋商报价、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防尘治理措施、施工机械配备、人员配备情况。2、评标专家组应参照本《评分标准》规定的具体评分标准对每一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从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按照本《综合评分表》中规定的办法进行量化评价和比较,总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授予合同。3、评标专家组将汇总供应商的各项得分对应的分值进行汇总。并按综合评分的高低在商务和技术上均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排序。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以最终报价低的居先,最终报价也相同,以人员配备情况得分高者居先。人员配备情况得分也相同的情况,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排名。4、二次报价开始时间自开始二次报价时间起30分钟内,二次报价须符合下列要求: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二次报价限时按规定时间报价,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二次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评分分值的计算各供应商综合评分通过如下打分和计算办法产生:1.评标专家组成员对所有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针对前面列出的所有项评分指标进行逐项评议打分。2.汇总得分:评标专家组对供应商在综合评分表中各评审项目得分合计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3.直接评分应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所有通过计算得到的综合评分均应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分权重和评分方法按照下表规定进行:综合评分表(100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0,小数点后保留2位。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2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6分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科学合理,满足施工要求,得4.01-6分;编制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要求,但有不足或缺项,得2.01-4分;编制不科学或不合理,得0-2分。3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12分关键技术表述深入、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方案切实可行,技术保证措施得力,得8.01-12分;关键技术表述到位、重点难点思路清晰、方案基本可行,技术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4.01-8分;关键技术表述不充分、重点难点思路不明确、方案存在不足,技术保证措施不完善,得0-4分。4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12分进度计划详细合理,保障措施明确、符合工期要求,得8.01-12分;进度计划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基本明确、基本符合工期要求但有缺憾,得4.01-8分;进度计划不详细,保障措施不明确、工期要求不能保证,得0-4分。5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8分质量目标明确,措施科学合理,能够保证质量,得5.01-8分;质量目标基本明确,措施基本合理,基本能够保证质量,得2.01-5分;质量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合理,不能保证质量,或缺本项得0-2分。6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8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内容详细全面、科学合理,得5.01-8分;措施内容基本齐全,表述合理但有不完善之处,得2.01-5分;表述不合理或缺本项,得0-2分。7防尘治理措施8分防尘治理措施内容详细全面、科学合理,得5.01-8分;措施内容基本齐全,表述合理但有不完善之处,得2.01-5分;表述不合理或缺本项,得0-2分。8施工机械配备8分施工机具投入安排科学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先进,得5.01-8分;施工机具投入安排基本合理,种类基本满足施工要求,得2.01-5分;施工机具投入安排不合理或缺本项,得0-2分。9人员配备情况8分人员安排结构科学合理,类似工程项目经验丰富,得5.01-8分;人员安排机构基本齐全,类似工程项目经验不足或没有,得2.01-5分;人员配备情况不合理或缺本项,得0-2分。合计注:表中所有涉及评分的证明均应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放弃该项得分。第十二条、完成评标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且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第四章技术规范及要求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1、本工程采用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河北省相关地方标准。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以及河北省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3、在工程实施中,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局部修订或新颁,应报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新的标准或规范。4、工程所用材料采购前须采购人认质认价。二、其他要求1、本工程涉及到的材料用量实地勘察测量。2、本工程采购的设备、材料以及施工部位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抽检、验收。3、成交人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交通组织措施,以保证施工及过往行人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任和赔偿。水电源及其线路敷设由成交人承担。4、成交人负责施工期间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并承担相关责任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必须确保本工程施工最终验收通过。5、竣工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及相关验收部门、成交人共同参与进行。第五章拟签订合同文本(仅供参考)(项目名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组织的(项目名称)工程竞争性磋商中中标,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中标单位的承诺等,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工程合同:一、工程名称条款、价格条款:合同总价: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二、质量条款1、交付的工程技术规格必须与采购人要求以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相一致,不得对其内容进行修改。2、中标单位所交付的工程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3、中标单位所提供的工程(货物)必须保证有关证书和附件(质量保证书/卡、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等)等相关手续齐全。4、中标单位必须满足采购人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要求。5、中标人所承建的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免费质保;如因工程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及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均有中标单位负责;在质保期限内必须保证:(1)施工质量达到中标单位承诺的质量标准;(2)保修期内,非因用户人为原因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必须负责保修。6、工程(货物)包装应当符合规范要求。7、其它要求:。三、工程施工要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工程变更要符合《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25-0201]》内通用条款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因中标单位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四、交付工程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方式:工程交付验收,达到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五、工程验收标准、程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1、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及本合同约定为准。2、验收程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六、工期要求:。七、付款方式:八、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工程、拒付工程款的,采购人应向中标单位偿付工程款总值的违约金。2、采购人逾期付工程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3、中标单位所交付的工程技术要求、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措施:中标单位承担修理、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如采购人要求更换而中标单位在采购人确定的期限内仍不能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工程)时,中标单位应按本条第5项承担不能交付货物(工程)的违约责任。4、中标单位如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条款,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如采购人对此向中标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后,中标单位仍不能达到要求,中标单位除须承担赔偿责任还应承担其他损失。5、中标单位不能交付工程的,中标单位每日应向采购人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签订合同5日后不进场施工或逾期5日不能完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中标单位的合同,保留追究中标单位的违约行为及由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6、中标单位如不能满足合同约定条款,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九、招标过程中招标人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的承诺书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十、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招、投标文件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十一、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十二、本合同缔约前责任,缔约后责任,合同签订、履行、解释、解除、变更、终止以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属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二份,中标单位两份,代理公司一份。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处理。十五、合同订立地点:采购人办公室。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人:中标单位: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三、一次磋商报价表四、供应商资质资格文件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部分七、人员配备八、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一、磋商函致(采购人):经研究(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公司授权代表我公司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并提交我方的响应文件。我方宣布承诺如下并为之负法律责任: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2、我方一次磋商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3、合同履约期限:。4、质量标准:。5、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投标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天。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签订合同并按期履行。我方承诺在采购人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我方承诺同意由采购人具体指定地点进行施工。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提供虚假资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本磋商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9、其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被授权人情况:姓名:职务:通信地址:邮编:电 话: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注:1、如是授权代理人签署文件及处理磋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如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文件及处理磋商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只需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此页无需填写。三、一次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供应商名称:一次磋商报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填报说明:磋商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所有人工费、材料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资质资格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后附: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表)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填报按照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冀建建市函〔2025〕154号,执行。填表须知:1、工程量清单与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2、工程量清单与计价格式中除规范中另有规定外,任何内容不得修改。3、工程量清单与计价格式中要求填报的单价与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与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与合价中。4、金额(价格)以磋商文件规定的币种表示。投标总价采购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年月日六、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3)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4)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6)防尘治理措施(7)施工机械配备七、人员配备(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此表可拓展主要人员简历表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姓名年龄职称建造师专业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委任书(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托任(职务、姓名)为(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项目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该项目经理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供应商:(全称盖章)年月日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须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职称或资格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此表可拓展八、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附1:二次磋商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供应商名称:二次磋商报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填报说明:磋商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所有人工费、材料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不需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在磋商时需在二次报价时上传一份此表。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BLS-2026-06二、项目名称: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9113092678257522XM供应商地址:县城东河肃路南侧成交金额:1294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供应商名称:工程名称: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工程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工程项目经理:张建功执业证书信息:冀213082403522中标金额: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吉杰(组长)、郭阳、冯晓永(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方支付。金额:12058.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标供应商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最终评审得分:93.83。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肃宁县付家佐镇大民政府地址:肃宁县付家佐镇LF-联系人:海娟,联系方式:0317-5093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揽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新世界A1#楼3层322铺联系方式:胡钰莹0317-52902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钰莹电话:0317-5290207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肃宁县付家佐镇人民政府的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肃宁县付家佐镇西付佐村道路及路肩硬化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为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7人,营业收入为2851.941596万元,资产总额为4461.4126,,万元①,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万元①,属于(中,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肃宁县广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20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及路肩硬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