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2026)



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426210200032509-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02.7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福泽华通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军营南街12号院3号楼9层905
中标金额:102.74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福泽华通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军营南街12号院3号楼9层905
91110113MA01WXXH1P
102.74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3.5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福泽华通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酸碱中和塔
详见响应文件
1
102.74万元
102.74万元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对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已运行10年、腐蚀渗漏严重的10套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进行整体拆除并更换为304不锈钢材新设备。
简要技术需求:采购10套集成除酸装置(由酸碱中和塔塔体、碱液罐、喷淋泵、加注器、搅拌机、反冲洗装置等)、10套控制柜及配套的控制系统;拆除原屋面、原设备、吊装设备并恢复屋面;同步完成配套管路,电气接线、编程调试及环保监测。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个月(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斌、王翠霞、刘建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7712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9折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水屯村北        
联系方式:赵月,89707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北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11号院2号楼326室            
联系方式:马骏,010-89762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骏
电 话:  010-8976256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14:3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斌、王翠霞、刘建霞

总成交金额
¥102.7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骏

项目联系电话
010-89762560

采购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水屯村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9707574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北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11号院2号楼32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9762560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分项报价表.pdf

附件3
竞争性磋商文件-酸碱中和塔.pdf

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的(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福泽华通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391.93万元,资产总额为284.77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2.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福泽华通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391.93万元,资产总额为284.77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福泽华通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4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8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11011426210200032509-XM001/01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产地/国别制造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造商规模制造商所属性别外商投资类型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一集成除酸装置91110113MA01WXXH1P微型5579001酸碱中和塔▲91110113MA01WXXH1P微型φ1200*30002900010套2900002碱液罐91110113MA01WXXH1P微型容积1m³1100010套1100003PH值保持控制器91110113MA01WXXH1P微型300mm*400mm*200m200010套200004双流体雾化器91110113MA01WXXH1P微型Φ15mm80015套120005鲍尔环填料91110113MA01WXXH1P微型规格50mm13000个30006喷淋泵91110113MA01WXXH1P微型0.75KW200010套200007搅拌机91110113MA01WXXH1P微型0.55KW300010套300008下料机91110113MA01WXXH1P微型0.22KW350015套525009反冲洗装置91110113MA01WXXH1P微型20mm220V136015套20400二尾气控制系统91110113MA01WXXH1P微型4695001定制控制柜91110113MA01WXXH1P微型2000mm*800mm*400mm4295010套4295002程序编制福泽华通北京91110113MA01WXXH1P微型女内资福泽400010套40000总价(元):壹佰零贰万柒仟肆佰元整1027400说明:制造商规模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或“其他”,中小企业的定义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制造商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北京福泽华通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4日-23-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026年版)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包号:11011426210200032509-XM001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现根据使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有关新政策要求,就《示范文本》进行更新。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效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应使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采用其它方式的项目鼓励使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市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二、填写规则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_”中用“/”标记。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三、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注意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四、资料表的运用为了便于供应商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示范文本》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设置了资料表形式。“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用于进一步明确“供应商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为避免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竞争性磋商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五、采购需求与合同草案条款《示范文本》在第四章“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需求大纲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草案条款时,应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制定推荐的有关标准或示范合同文本。六、响应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为便于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便于磋商小组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七、实施及修改请北京市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等更新情况或项目具体特点,对示范文本适当进行更新或调整。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1426210200032509-XM0012.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03.48987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03.489878万元5.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103.4898781拟对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已运行10年、腐蚀渗漏严重的10套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进行整体拆除并更换为304不锈钢材新设备。主要工作包括:采购10套集成除酸装置(由酸碱中和塔塔体、碱液罐、喷淋泵、加注器、搅拌机、反冲洗装置等)、10套控制柜及配套的控制系统;拆除原屋面、原设备、吊装设备并恢复屋面;同步完成配套管路,电气接线、编程调试及环保监测。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以甲方通知为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_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五、开启时间:2026年4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1.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水屯村北联系方式:赵女士、010-8970757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北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11号院2号楼326室联系方式:010-897625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骏、孟缘电话:010-8976256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4.3.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01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其他未列明行业更新改造项目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无01包:___________;…包:___________。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___________。11.8.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__90__日历天。17.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_技术部分_得分高者为成交单位。条款号条目内容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3.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4.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邮箱,1103117571@qq.com。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北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_;联系电话:_010-89762560_;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11号院2号楼326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9折计取;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时,一次结清。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第7页共81页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本国产品本项目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中小企业定义:4.3.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4.3.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第8页共81页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3.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3.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3.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3.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第9页共81页4.3.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3.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3.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3.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3.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3.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第10页共81页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4.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5正版软件4.5.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6.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4.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7.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第11页共81页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8采购需求标准4.8.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8.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12页共81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第13页共81页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第14页共81页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11.4供应商除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1.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7.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7.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第15页共81页11.7.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8.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8.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8.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8.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第16页共81页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解密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7.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17页共81页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第18页共81页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第19页共81页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20页共81页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方法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供应商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电子件或电子证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5获取磋商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磋商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第24页共81页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3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5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6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7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8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采购需求偏离表是否提供(如有一项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视为无效投标。产品应满足采购需求,如出现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第25页共81页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第26页共81页2.7异常低价处理2.7.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_50__%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__50_%;(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__50_%的,即投标(响应)报价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_50__%;(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_45__%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7.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2.7.3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7.4上述投标(响应)报价指按照本章3.2修正后的报价。2.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第27页共81页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9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0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6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3条第28页共81页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_10_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__5__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4支持本国产品政府采购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第29页共81页3.4.1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3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提供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国产品。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__无__。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第30页共81页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无_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______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第31页共81页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报价3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及3.4。2项目理解分析15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实际情况及自身现有条件,对本项目需求特点进行充分分析,清晰阐述本项目的工作特点、重点和难点,提出对应解决方案。(1)对项目需求分析准确,工作特点、重点和难点归纳理解全面清晰透彻、针对性强,解决方案合理可行、操作性强,得15分;(2)对项目需求分析准确,工作特点、重点和难点归纳理解清晰、具有针对性,解决方案合理可行、具有操作性,得11分;(3)对项目需求认识不足,工作特点、重点和难点归纳理解分析模糊、针对性较差,解决方案操作性较差,得7分;(4)未提供不得分。3安装方案20对供应商提供的安装方案,包括送货时效、安装方案、物资储备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满足采购要求,得20分;2、方案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或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2分;3、方案虽进行阐述但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4、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则得0分。4售后服务方案15供应商是否提出完整合理的、有针对性的售后服务方案。1、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满足采购要求,得15分;2、方案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或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11分;3、方案虽进行阐述但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4、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4售后服务方案15购要求则得0分。5应急预案10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一些突发情况(如甲方临时紧急需求、大量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提供具体的应对措施。1、方案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满足采购要求,得10分;2、方案内容虽进行阐述但并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论述,或方案中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得8分;3、方案虽进行阐述但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4、方案内容未进行任何阐述或不满足采购要求则得0分。6类似业绩10根据供应商在中国境内近三年(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合同或协议签字日期为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价,一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2、投标人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项目内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合计100第33页共81页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主要技术需求1、采购需求为:对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10台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及其控制系统更新改造,包括拆除原有10套酸碱中和塔、采购并安装10套集成除酸装置、同步更新10套尾气处理设备控制系统,及完成屋面拆除与恢复、设备吊装等配套服务。2、火化设备尾气设备概况:1)主体设备,更换10套集成除酸装置,每套由下列设施组成:①酸碱中和塔,规格为DN1200*3000,整体非标定制加工,材质为304不锈钢,集成在酸碱中和塔里有1个换填料检修段,DN1200*300*1个,内托架两个填料为不锈钢,直径38-50mm。②碱液罐,容积1m³,整体非标定制加工,材质为304不锈钢,进水口装有自动开关浮球阀;③PH值保持控制器,规格300mm*400mm*200mm,非标定制;④双流体雾化器,汽、水混合,整体非标定制加工,材质为304不锈钢,流量可调节;⑤鲍尔环填料,规格38-50mm,材质为304不锈钢;⑥喷淋泵,规格为0.75KW,扬程10米,流量4.5m³/h,口径32mm,材质为304不锈钢;⑦搅拌机,规格为0.55KW,电压380V,功率0.75kw,转速1400r/min,整体非标定制加工,桨叶材质为304不锈钢;⑧下料机,0.22KW,整体非标定制加工,料斗材质为304不锈钢;⑨反冲洗装置,电磁阀220V,整体非标定制加工,材质为304不锈钢。第34页共81页2).辅助系统,同步更换配套控制系统,每套由下列设施组成:①定制控制柜,规格为2000mm*800mm*400mm,整体非标定制加工,材质为冷轧钢板,板材厚度1.5mm;内置全套设备的供电主电源、单台设备的分供电控开关;全套设备和采用PLC、变频器核心元件,人机界面操作面板集中控制,每个控制系统具有起停控制以及保护回路、超温报警、分区温度显示,炉膛负压调整、应急切换等。②程序编制,PLC和人机界面,手/自动控制程序。因为车间场地狭窄、安装设备中需要对妨碍设备安装的装置及电路桥架进行临时拆除、恢复,所以要求投标人应当对尾气处理设备有比较专业的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技术特点,提供符合以上设备结构、功能的系统图(图1),要求系统图必须具有全部系统组成的位置、功能和连接的标示,以此证明投标人对该碱液中和系统有基本的了解、具备基本的安装维修能力。现车间场地及设备摆布图概况如下(参考):第35页共81页34005000第36页共81页消营蔡号营蔡雕察蔡音夹层及应对更换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备线路临时拆改技术需求,投标方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提供同类配置尾气设备的电路原理图和新控制系统的电路原理图(图三:需要提供详图)、人机界面效果图(图四)。6、安装施工期必须保证车间内正常生产工作,提供现场更换的施工方案,在投标文件中应当专列一项对该项作出说明。7、酸碱中和塔、碱液罐更换中,如发生和发现相关连接管路拆卸后出现堵塞或腐蚀严重的现象,需对相关部件一并进行维修或更换处理。因此需要投标人新更换的酸碱中和塔、碱液罐应当具有检修清理功能,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提供酸碱中和塔、碱液罐清理配置说明图(图五:需要提供详图)。8、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提供整套设备的可能发生的故障分析,应急维修方法,投标人必须专列一大项予以说明,对能证明投标人可以在施工中对尾气设备不可预见发生的故障进行紧急处理的,技术评分给予加分。9、投标人安装施工中包括了旧酸碱中和塔、碱液罐的拆除、清运。10、投标人安装施工中包括了对拆装防护设施的恢复。11、要求投标人逐条给出相关的原理、配置图,以证明投标人对设备的功能具有足够的了解。未要求配图或说明,各投标人应当尽量提供,已证明各投标人的专业技术水平。12、碱液罐集成PH值保持控制器,根据碱液PH值自动调整氢氧化钙给定量,自动搅拌,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提供碱液罐工作原理图(需要提供详图)。二、采购设备及配置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参数产品描述单位数量一集成除酸装置设备与维修材料合计1酸碱中和塔▲φ1200*3000材质为304不锈钢套102碱液罐容积1m³材质为304不锈钢套103PH值保持控制器300mm*400mm*200m套104双流体雾化器Φ15mm材质为304不锈钢套155鲍尔环填料规格50mm材质为304不锈钢个30006喷淋泵0.75KW材质为304不锈钢套107搅拌机0.55KW材质为304不锈钢套108下料机0.22KW材质为304不锈钢套159反冲洗装置20mm220V材质为304不锈钢套15二尾气控制系统1定制控制柜2000mm*800mm*400mm套102程序编制套10带“▲”为核心产品三、其他要求1、售后要求:1.1自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2年。质保期内免收包括材料费在内的各种费用。质保期后,供应商须跟踪服务。对于发生的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2小时内给予解答指导排除;对于解答指导不能排除的故障,中标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1.2对提供的尾气净化处理设备部件,即使供应商产品更新换代,不再批量生产该产品,使用期内也必须随时有产品零配件供应。1.3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及投入正常使用后,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完整的设备电路控制图,并在安装现场培训用户单位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2、其他要求:2.1设备质量标准和包装、交货:2.1.1质量标准:供应商应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2.1.2包装:本项目所有货物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13交货及完工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投入使用。2.2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第38页共81页2.2.1设备的安装、调试:(1)供应商负责合同内容下设备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安装时必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2.2.2设备的验收:(1)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由于该项目为分批安装,安装完毕部分设备的交付使用开始可由使用方做好交接记录,计算开始使用期。(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第39页共81页说明:1.当采购项目涉及政务信息系统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要求。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关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需求标准,结合具体应用场景,根据对应《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已发布的需求标准如下:《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财办库〔2024〕113号)如有更新或增加,以财政部门发布为准。第40页共81页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41页共81页合同编号: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合同项目名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称:,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甲方:,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乙方:2026年月第42页共81页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合同甲方: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法定代表人:杨占勇项目负责人:毛利伟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水屯村北联系方式:010-89707574乙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及相关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项目。(二)项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火化南北区尾气处理设备厂房。(三)项目内容:对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10台火化机对应的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及其控制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具体包括:拆除原有10套酸碱中和塔,采购并安装10套集成除酸装置,同步更新10套尾气处理设备控制系统,以及完成厂房屋顶拆除与恢复、设备吊装、旧设备清运等全部配套服务。具体项目内容、设备清单及规格,以本项目附件《采购设备及第43页共81页配置一览表》为准。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知识产权(一)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其质量、规格、技术特征必须完全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二)核心材质:酸碱中和塔、碱液罐等设备的内部结构及接触介质的部件,必须使用304不锈钢材料制作。(三)适配性要求:改造后的设备须与甲方现有的火化机及尾气处理设备完全适配,确保不影响整体系统的正常使用及尾气检测结果的合规性。(四)使用寿命: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下,主要设备(酸碱中和塔、碱液罐)的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五)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若甲方因此受到第三方指控,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三、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一)交货及完工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甲方投入使用。(二)交货及安装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指定地点。(三)施工方案:乙方应在安装施工前向甲方提交详细的《现场更换施工方案》,方案中须明确如何保证车间内正常生产、对妨碍安装的设施进行临时拆改及恢复的措施、设备吊装方案、安全防护措施等。该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四)安装要求:乙方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并承担全部费用。安装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进行良好保护,如有损坏,乙方须负责修复或赔偿。(五)验收标准与方法:1.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2.验收依据为本合同、附件《采购设备及配置一览表》及国家相关规第44页共81页范。3.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观、材质、配件、技术资料、系统功能、运行稳定性等。4.由于项目为分批安装,部分设备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后,由双方签署交接记录,质保期自该部分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如验收中发现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情形,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四、签约合同价与支付方式(一)签约合同价: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此价格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费、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拆除及清运费、屋面恢复费、培训费、税费、质保期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支付方式:甲方分两次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第一次在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第二次在项目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完整、合规的整套验收及结算资料后,甲方在收到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在结算审核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审核结算价款的100%。(三)质量保证金:审核结算价款的3%作为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结算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质量保证金;在全部设备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甲方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四)票据:乙方每次收到甲方项目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因财政因素而延迟付款,亦不视为违约,甲方付款期限顺延,乙方不得因甲方付款延迟而停工或索赔。(五)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户名:开户行:第45页共81页10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第71页共8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尾气处理设备酸碱中和塔更新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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