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产业道路硬化中标结果公示(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2026)
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LZC2026-C2-320008-GXHY
二、项目名称: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60037.71(元)
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恭城县恭城镇印山北路油茶小镇地块四小区3#-108号商铺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路全长1.922公里。18厚水泥混凝土面层加10cm级配碎石垫层,管涵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
卢福美
桂24513133483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雷(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王耀红,周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总价为计费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不足6000.00元,按6000.00元计算),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67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情况:无。3.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得分:92.50,排序1;广西南君建设有限公司,评标得分:64.79,排序2;广西建龙建筑有限公司,评标得分:62.41,排序3。4.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恭城县栗木镇人民政府镇南路82号
联系方式:0773-8322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龙隐路龙隐小区40号
联系方式:0773-3633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诸葛利
电 话:0773-3633953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281.4K
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竞争性磋商文件.pdf699.4K
中小企业声明函281.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10:0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雷(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王耀红,周刚
总成交金额
¥8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诸葛利
项目联系电话
0773-3633953
采购单位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恭城县栗木镇人民政府镇南路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3-8322937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龙隐路龙隐小区4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3-3633953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材料;根据企业所属类型,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对出具的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②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上述企业参与磋商。)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参加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人,营业收入为4663万元,资产总额为17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人,营业收入为4663万元,资产总额为17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①本项目所属行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表》,属于“建筑业”。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4663万元资产总额1726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6年4月13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建筑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日期:/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6-C2-320008-GXHY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10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LZC2026-C2-320008-GXHY2、项目名称: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867800.00元。5、最高限价:867800.00元。6、采购需求: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路全长1.922公里。18厚水泥混凝土面层加10cm级配碎石垫层,管涵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工。8、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时至磋商截止时间止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五、开启时间:2026年4月24日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政采开标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5、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4月24日上午9时30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政采开标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线响应(电子响应)说明1、本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电子响应),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响应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立即办理。)如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4、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数字证书),确保磋商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镇南路82号联系方式:黄明强0773-83229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龙隐路龙隐小区40号3单元101室联系方式:诸葛利联系电话:0773-36339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诸葛利电话:0773-3633953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1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6-C2-320008-GXHY21.2要求工期及质量标准要求工期:120日历天。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3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44参与电子竞标的准备工作4.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4.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供应商必须就“项目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2采购预算金额(控制价)(人民币):捌拾陆万柒仟捌佰元整614.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15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816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16.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必须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操作。16.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6.3若响应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响应的,供应商应进行响应并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中进行描述,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采用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5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将予以拒收。916.6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6.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16.6.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16.6.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1017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修改17.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17.2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17.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7.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118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4月24日上午9时30至10时00分),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系统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系统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政采开标仓现场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以电子邮件(以系统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的形式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13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磋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13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1420.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527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1628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72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免除收取履约保证金。1830.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日之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930.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后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两份合同原件送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031.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总价为计费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不足6000.00元,按6000.00元计算),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2132监督管理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82121042233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一、总则1.适应范围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6-C2-320008-GXHY。1.2要求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120日历天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1.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工程和服务。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4“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特指供应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包括因特殊情况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5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4.参与电子竞标的准备工作4.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4.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质疑和投诉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对于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质疑函”格式详见附表1)6.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行政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函”格式详见附表2)6.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可以分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部分)。8.特别说明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工程量清单;(7)图纸;(8)响应文件(格式)。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10.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为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③如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的,除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其所属的总公司授权其参加政府采购的授权文件或总公司颁布的授权其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扫描件(必须提供);(5)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必须提供);(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7)供应商2022-2024年度以来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必须提供);(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材料;根据企业所属类型,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对出具的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②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上述企业参与磋商。)11.1.2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必须提供);(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4)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提供);(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及供应商承诺函(必须提供);11.1.3其它有效证明材料:(1)供应商2021年3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2)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必须提供”的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证书签章及手写签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1.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必须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磋商总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3.2、磋商供应商必须就磋商文件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磋商总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范围内一切服务价款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4、响应文件中磋商总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勘误修正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需签字确认。13.5、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3.6、最后磋商总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3.7、磋商总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提供的服务、技术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培训、版权费等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8、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含脚手架)、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安装(如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所安装设备则包含所安装设备的采购)、垃圾清运、劳务、管理、维护、保险、利润、增值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3.9、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磋商供应商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磋商供应商在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发包人将不予支持。13.10、磋商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清单所列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作实质性响应。13.11、磋商供应商应采用综合单价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磋商,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磋商。13.12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上提交最后报价,超出磋商小组设定的最后报价时限或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14.响应文件有效期14.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15.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6.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要求16.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必须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操作。16.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6.3若磋商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响应的,供应商应进行响应并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中进行描述,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采用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签章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5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6.6供应商公章及签字16.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16.6.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内容加盖公章的,均指采用CA证书签章。16.6.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证书)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自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个人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的,可以为手写签字的形式。17.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修改17.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17.2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17.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7.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4月24日上午9时30至10时00分),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系统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系统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政采开标仓现场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或以电子邮件(以系统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的形式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以便评标过程中如需提供书面说明或澄清时,能及时联系到供应商,如在一个小时内未能联系到供应商,两个小时内其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澄清,需提供的书面说明或澄清为实质性内容时,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20.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20.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2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0.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20.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0.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1.1磋商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1.2磋商小组应当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1.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21.4.2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1.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采用在线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CA证书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并附身份证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或CA证书签章)。注: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以便评标过程中如需提供书面说明或澄清时,能及时联系到供应商,如在一个小时内未能联系到供应商,两个小时内其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澄清,需提供的书面说明或澄清为实质性内容时,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证书签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21.7最后报价21.7.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最终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21.7.2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做最终报价时,如供应商维持磋商报价不变,以原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最后报价;供应商应预先准备好调整后的完整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改变原报价且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调整后的磋商报价电子版的,其报价不予认可,视为供应商维持原磋商报价不变。必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CA签章)。21.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大于首次报价。21.9综合比较与评价:21.9.1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最终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1.9.3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21.10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21.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行政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2.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最后一次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采购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签章的,或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4)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期限、服务承诺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未就“项目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7)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的;(8)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6)不同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7)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第20.7.2条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6.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7.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28.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8.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8.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之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28.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五、签订合同2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免除收取履约保证金。30.签订合同30.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日之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相关监督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0.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后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两份合同原件送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六、其他事项3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31.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2.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60000014336500014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君路支行33.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34.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详见附表3.附表1: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2: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标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表3: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本项目采购标的:1.项目名称: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2.建设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2.建设规模: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路全长1.922公里。18厚水泥混凝土面层加10cm级配碎石垫层,管涵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3、《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4、《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5、交办公路[2016]6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方案>的通知》;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第2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和(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的公告》;7、桂交建管发[2019]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8、桂交监造价函[201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的函》;9、材料价格按照《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2期恭城县部分计取,缺项部分参考桂林市信息价或市场询价。▲三、报价说明1.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柒仟捌佰元整(¥867800.00元)。供应商的磋商工程总报价如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则作无效标处理。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之中。4.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5.供应商应采用综合单价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报价。四、其他要求:▲1、质量要求:合格▲2、工期要求:120个日历日3、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4.支付方式:根据(桂政办发(2021)59号)和(桂财规(2023)4号)文件精神,项目可按建设进度拨付(预付)资金,项目动工后乙方可申请预拨该项目资金总额的30%的工程预付款。此后根据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0%,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方可将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其中合同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后(质保期一年)实施项目经相关部门复验合格后质保金全部拨付给乙方。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五、注意事项及要求:1.严格按国家标准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施工;2.采购人视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4份符合相关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六、招标工程量清单(自行下载)。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审依据及方式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3.评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4.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二、评审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会首先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才能进入详评。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分(1)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2)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3)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30分2技术分评审标准施工组织设计(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7.5分)一档(2.5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具有保证各阶段进度的组织机构及组织措施,欠缺可行性及针对性。二档(5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具有工程实施计划,有一定的针对性;具有保证各阶段进度的组织机构及组织措施,有一定的可行性及针对性。三档(7.5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安排科学合理,总体布置合理,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具有工程实施计划,包含关键线路内容、计划调整方法等,科学合理且针对性强;具有保证各阶段进度的组织机构、组织措施及进度违约责任具体承诺,内容完整、可行且针对性强。60分(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7.5分)一档(2.5分):各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需要,施工技术措施不详尽,工艺、方法不明确、欠缺针对性。二档(5分):各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措施详尽,工艺、方法明确,有一定的针对性,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三档(7.5分):各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符合项目实际,工艺、方法明确、先进,针对性强,较好的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5分)一档(2.5分):具有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具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内容不全面、可行性一般且欠缺针对性。二档(5分):具有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具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内容全面、有一定的可行性及针对性,能确保工期要求。三档(7.5分):具有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且措施合理可行;具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内容全面完善、可行且针对性强,有利的能确保工期要求。(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7.5分)(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7.5分)一档(2.5分):具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基本合理;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方法及自控体系欠缺针对性及可行性,基本保证技术质量,基本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二档(5分):具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工序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方法及自控体系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行性,能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三档(7.5分):具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完善。主要工序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方法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自控体系完整,完全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一档(2.5):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及制度不完善,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基本符合实际施工需要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完善。二档(5分):具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施工需要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完整、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档(7.5分):具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及制度完善且针对性强,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完全符合实际施工需要且全部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完善、针对性强,有效的保证工程的安全生产。(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5分)一档(2.5):具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措施,基本达到国家和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自治区及地方有关要求,但措施欠缺针对性。二档(5分):具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达到国家和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自治区及地方有关要求,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行性,符合项目要求。三档(7.5分):具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措施,且措施内容完全达到国家和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并完全符合自治区有关要求,措施周全、完善、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7.5分)(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7.5分)一档(2.5)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具有现场文明施工、文物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基本达到国家和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基本符合自治区及地方有关要求,但保证措施不够完善,现场文明施工和文物保护目标的承诺粗略。二档(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具有现场文明施工、文物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国家和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自治区及地方有关要求,各项保证措施基本完善、有一定的针对性;实现现场文明施工和文物保护目标的承诺详尽。三档(7.5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具有现场文明施工、文物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完全达到国家和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并完全符合自治区有关要求,各项保证措施周全、完善、有效且针对性强;实现现场文明施工和文物保护目标的承诺详尽、科学合理。一档(2.5分)项目风险预测基本覆盖项目要求,但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不够完善、欠缺针对性及可行性。二档(5分)项目风险预测基本覆盖项目要求,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基本完善、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行性。三档(7.5分)项目风险预测全面覆盖项目要求,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针对性及可行性强,有利于项目的有效实施。3商务分评审标准业绩分(10分)供应商自2021年以来具有承接过同类公路工程项目业绩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要求能清晰反映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同一个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标中标的只算1个业绩,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认可】,每提供1项业绩得10分,最多得10分。总得分为以上各项评审因素得分合计100分综合得分=1+2+3三、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最后一次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采购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相关内容。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采用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供应商自行到书店购买。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采购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采购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竞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应商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采购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包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镇南路82号21.1.2.6监理人:待定地址:邮政编码: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14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合同价的/%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即凡涉及费用调整的均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专门批准)6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施工设备:否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30天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发包人审批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7天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合同价的0.5%/天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0%签约合同价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元/天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元/天1315.5.2/1416.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项或第16.1.2项约定的原则处理,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合同期内不调价续上表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5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30%签约合同价。16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钢筋、水泥、沥青、砂、石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70%17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4份18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按每月完成的任务工程量逐月结算或按进度结算19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0.15‰/天2017.4.1质量保证金金额:3%签约合同价格,每次计量支付前按支付比例3%,转入建设单位指定银行账号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是,利息的计算方式:银行同期活期利息☑否2117.5.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5份2217.6.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5份2318.2(2)竣工资料的份数:4份24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是本项目属于路面大中修工程,需要在施工期间维持交通畅通。25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2619.7(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3年2720.1本项目取消建筑工程一切险2820.7承包人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桂交安监函〔2021〕89号)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9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1)修改为: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等其他当地材料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资源费(税)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该项目部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发包人协助办理的成功与否,不免除根据合同文件规定的承包人的一切责任。(2)(增加)承包人还应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建设农民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路工程发[2014]300号)要求(注:文件内容附后)。各供应商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作出以下承诺,格式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3)(增加)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检查、视察等活动,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有义务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b.发包人有权监督检查承包人的供货合同。c.对项目使用的原有道路的维护和管理,以确保正常通行。d.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发生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队伍或施工引起周边群众等群体上访事件。e.承包人应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对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及时报告处理结果。(4)合同实施时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投入本合同的最低人员要求见合同附件四(含相应要求的备选人员),在不少于合同附件四要求前提下,为确保工程进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技术和管理人员以满足施工需要。4.1.11(增加)承包人响应“美丽广西·清洁乡村”行动1、承包人应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党宣[2013]15号)精神,响应号召,以清洁公路、清洁水路、清洁运输为目标,大力实施交通运输尤其是农村交通运输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为群众创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交通运输环境及服务,以实现“生态环境美、文明风尚美、平安和谐美”的“三美交通”。2、具体要求:在建公路项目要文明施工,强化施工路段的环境整治,施工车辆要避免扬尘洒漏,避免对原有公路的破坏,做好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作;旧路改建项目要保证施工期间维持良好通车秩序;承包人应高度重视,有义务积极配合并委派专人参加“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的相关活动。4.1.12(增加)1、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单价进行审查,如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损害发包人利益,则认为该项不平衡报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认定该项不平衡报价无效;发包人有权在保持投标报价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价或要求承包人重新组价。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增加)4.6.5项目经理、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现场时间不应少于22天,项目经理、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离开工地必须向招标人书面请假,并经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书面同意方能离开,否则视为违约并按22.2.3款执行。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在原条款末增加:项目法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等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承包人违反下述规定的,项目法人将中止其任何款项的支付。(1)凡不在项目法人指定银行开户的承包人,项目法人将不对其支付任何款项。(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每个承包人只能在一个银行开立一个结算账户,不允许多头开户。项目法人按合同条款规定对承包人支付的款项,只对合同规定的法人或者法人代表的授权代理人支付,不对其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或经批准的分包人直接支付(合同有专项规定者除外)。(3)在合同执行期间,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委托的公路审计部门有权不定期检查或审计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的财务收支情况,承包人必须严格财经纪律,确保项目经理部的财务收支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工程实际成本,承包人及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委托部门的监督和检查。(4)在合同执行期间,为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承包人在收到项目法人支付的款项后,须向项目法人提供资金使用计划,详细说明资金使用流向,经项目法人批准并在项目法人的监督下使用,必须优先支付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其次是材料价款以及工程建设直接的成本。(5)项目法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其雇员的工资发放,项目法人支付的计量支付款,承包人首先应支付民工工资,并做好记录备案。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7.3场外交通(增加)7.3.3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畅通,承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当施工期间,因施工原因造成原有道路暂时堵塞时,承包人必须与交通和***门协商,采取足够的措施引导、疏通交通。但不管何种原因,因其交通堵塞时间均不能超过30分钟。若堵塞交通超过上述规定的时间,将视为承包人违约按22.2.3款等相关条款处理,同时发包人可指令采取任何措施疏通,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3.4承包人应加强文明施工,保障道路通畅的管理(1)承包人在施工期内应按国家、交通主管部门与公路管理机构有关文明施工,保障畅通的规定组织施工,对出现的交通堵塞无条件地采取措施进行疏通。(2)对于施工工程项目:破坏旧路必须作出交通维持与恢复路面通行条件方案并必须取得项目法人的书面批准,未经批准进行旧路开挖与填筑的,项目法人有权责令停工,并由承包人恢复原良好的通车条件,并需承担一切费用;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材料或占道施工影响交通;路基、路面施工应避免出现晴天扬尘,雨天打滑影响安全与交通和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的现象;维持交通的路基施工应保证表面平整,行车通畅。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5条款末增加:如项目法人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承包人用于危险路段、有安全隐患路段施工安全防护的设施和用具(含交通标志牌、安全危险告知牌、安全隐患告知牌等)不齐全或缺乏,并且承包人没有按规定及时添置安放的情况,则项目法人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指令承包人纠正和整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项目法人有权进行直接购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含交通标志牌、安全危险告知牌、安全隐患告知牌等)并安排专人进行设置管理等安全管理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由项目法人在承包人合同价中计量扣除。9.6运营中的公路道路施工安全(增加)9.6.1承包人进场施工前需到路政部门和安监部门办理上路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监督等手续,签订路上施工安全协议书,并接受监督。9.6.2在运营公路上进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公路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要求等国家及交通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施工标志、标牌、水马等安全设施),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派专人维护各施工标志牌正常使用。路上作业施工人员应统一着桔红色反光标志服,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时应挂戴统一制作的上岗牌做标识,每个施工点的现场应摆放由业主规定统一格式的施工公示牌。供应商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设施所需费用,以及施工、生活用水用电的费用,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在有关报价中,业主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施工标志牌的制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标志牌版面的反光膜应不低于国标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三级标准。9.6.3工程使用的水泥、碎石、砂等材料不得堆放在公路上,工棚搭设应设置在公路行车看不到的位置,如确需搭棚看守机械设备的,应按业主规定的式样搭设;机械设备摆放不得有碍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9.6.6破除的公路废弃材料应集中废弃到弃土场。9.6.7日常养护工程施工时,应设置相应防护措施确保公路行人及车流的安全畅通。安全生产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在有关报价中,业主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由于未采用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力而造成公路下行人、车流受影响的,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9.6.8承包人不得在公路路面上拌和公路材料。9.6.9承包人须将拟施工点报发包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计划的内容: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发包人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发包人应在收到该计划后7天内审查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绘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对本项目而言,指发生烈度7度(含7度)以上地震、龙卷风、施工场地受淹超过项目法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指明的设计洪水水位引起的延误的情况。增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政府及有关部门预先有预报的,由于承包人没有应急措施或没有采取应急措施的,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增加)11.8其它进度要求(1)承包人应加强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努力实现均衡组织施工的目标。a.养护工作影响原有道路交通的,应根据施工必须保证交通通畅的特点,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妥当的施工方法,避免在雨季破坏旧路利用新路基维持交通,对破坏旧路的路段应及时安排路面施工,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畅通。b.路面碎石材料的采备应与路基施工进度同步,以保证路面施工进度。c.桥梁、主要涵洞、高大支挡结构、旧路改建(破坏旧路路面)的路面等关键工程及分项应有独立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措施确保落实。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2.1.(6)项约定:(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增加内容:(1)落实质量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应实行质量责任牌管理,写明作业内容、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人(施工单位、建设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举报电话;(2)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15)、《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5220—202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公路养护技术标椎》(JTG5110-2023)等要求对公路进行路基路面小修保养工程。(3)承包人应加强文明施工,保障道路通畅的管理a.承包人在施工期内应按国家、交通主管部门与公路管理机构文明施工,保障畅通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对出现的交通堵塞无条件地采取措施进行疏通。b.破坏旧路必须作出交通维持与恢复路面通行条件方案并必须取得业主的批准,未经批准进行旧路开挖与填筑的,业主有权责令停工,并由承包人恢复原良好的通车条件,并需承担一切费用。c.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材料或占道施工影响交通。路基、路面施工应避免出现晴天扬尘,雨天打滑影响安全与交通和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的现象。维持交通的路基施工应保证表面平整,保证通畅。(4)承包人应在拌合站或关键施工点建立云监控影像视频。(5)承包人应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对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整改,及时报告处理结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项目业主对承包人履行责任有权进行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应认真履行责任,执行业主的指令,否则将按第22.1.1款视为承包人违约。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增加)13.5.1项补充:路面修补隐蔽部位覆盖前应经发包人检查确认,分阶段(工序)进行拍摄或照相,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影像相片等书面资料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否则不应给予计量.15.3变更(增加)15.3.5项补充:因工作需要发生工程量变化的,由项目业主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作出调整,并列入计划下达给承包方。17.2预付款(1)(修改)开工预付款的金额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18.9竣工文件(增加)承包方应按时完成各种小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20.1工程保险本项目取消建筑工程一切险20.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2.1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增加内容: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20.3人身意外伤害险20.3.2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保险费,并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办理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及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位被保险人的最低保险金额为60万元人民币,附加意外伤害险医疗险的保险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每合同段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保险费按合同价(不含该保险费)的3‰计列。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的保险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基建项目建设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在保险范围上覆盖所有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含农民工)。保险期限为自施工队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时止。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15日,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定与保险公司签订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以及其他需要投保的保险的保险合同。20.4第三者责任险修改20.4.2款为: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承包人与项目法人的名义联名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供应商应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对该保险费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单独进行计量与支付。21.1不可抗力的确认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1.1款21.1.1(6)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承包人违反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2)承包人违反约定,未经发包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材料或工程设备撤离施工场地;(3)承包人违反第13.3款的约定月度质量考核,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理不合格工程;(4)承包人未能按项目业主的月度工作计划完成工作量,己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工程接受证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发包人指示再进行修补;(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己停止履行合同;(7)承包人未能按期开工;(8)承包人违反第4.6款的规定,未按承诺或未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配备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或关键施工设备;(9)经发包人检查,发现承包人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10)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1)承包人发生第22.1.1⑹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按有关法律处理。(2)承包人发生第22.1.1⑹目约定以外的违约情形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3)经检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发包人签发复工通知进行复工。(4)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课以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2.1.3处罚行为(1)因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公路养护工作范围内在上级检查部门检查、验收扣分1分(不含1分)以上的,每超过0.5分扣工程款0.5%。(2)上级检查组等部门对承包人养护公路进行检查,因承包人履行合同不力造成被发书面“警告”的扣200元/次;被发“黄牌”警告扣500元/张;被发“红牌”警告扣1000元/张。(3)为强化承包人的履行合同职责,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考核验收、每季度一次大检查和年终一次全面检查,存在以下情形的,发包人将承包人列为失信企业。①连续叁个月或年累计五个月月度平分低于90分的。②年内累计2个季度在上级部门检查中被扣分2分(含2分)以上的。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材料;根据企业所属类型,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对出具的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②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于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非上述企业参与磋商。)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参加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人,营业收入为4663万元,资产总额为17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栗木镇上宅村东村屯鼓子岗至沙子岩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9人,营业收入为4663万元,资产总额为17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①本项目所属行业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表》,属于“建筑业”。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广西中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4663万元资产总额1726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6年4月13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建筑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供应商CA证书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业道路硬化项目 产业道路硬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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