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6]000092号
项目编号:HNSZZFCG-2026-0244
委托代理编号:0623-2681N3623024
二、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
预算金额:¥46.662万元/年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省小白豚洗涤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邵阳市双清区滨江街道办洋溪桥社区十四组
中标金额:¥4591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 服务范围:为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提供执勤执法制服的洗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达到甲方质量服务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 长
钱光华
随机抽取
全过程
/
成 员
彭端祥
随机抽取
全过程
/
采购人代表
赵荣礼
自行选定
全过程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取方式: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15649.00元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2、供应商投标情况:
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投标报价
评审 得分
推荐排名
湖南省小白豚洗涤科技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459100.00元
88.88
1
新宁县海豚洗涤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463500.00元
71
2
邵东市特丽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459400.00元
70.97
3
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
1397598987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8栋1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075932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075932667
附件:
1、 采购文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公告附件.zip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邵阳市大祥区衣生活健康会所(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邵阳市大祥区衣生活健康会所(联合体)参加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单位名称)的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邵阳市大祥区衣生活健康会所(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59万元,资产总额为1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邵阳市大祥区衣生活健康会所日期:2026年4月23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6]000092号采购代理编号:,0623-2681N3623024采购人: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六、磋商保证金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八、公告期限九、询问及质疑:十、其他说明: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一、磋商响应声明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四、采购需求的响应五、技术/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八、提供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九、最后报价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一章磋商邀请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人名称)的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6]000092号3、委托代理编号:0623-2681N36230244、项目编号:HNSZZFCG-2026-02445、采购项目预算:46.662万元/年,服务期3年。□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8、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9、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达到甲方质量服务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品目编号包名称品目名称/分项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最高限价(人民币)备注1C99000000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衬衫洗涤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46.662万元/年,服务期3年46.662万元/年,服务期3年2夹克执勤服洗涤3西装上衣洗涤4西裤洗涤5帽子洗涤6T恤洗涤7领带洗涤8短裙洗涤9其他制式服装洗涤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磋商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00至2026年4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详见外网公告)。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4、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详见外网公告),请供应商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供应商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3、投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开标地点:采购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采购人同时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网络以及CA到线下会场等待;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进行磋商及报价,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7、因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代表执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八、公告期限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九、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1、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3.2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注: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十、其他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戴先生2、电话:13975989877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3)联系人:戴先生(4)邮编:422000(5)电话:139759898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地址: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八栋一层(3)联系人:陈先生(4)邮编:422000(5)电话:18075932667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联系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3)电话:4009980000/0739-8996698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说明: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联系人:戴先生电话:13975989877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075932667地址: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八栋一层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服务参加磋商□本采购项目已经审核同意购买进口服务第二章第9.1款价格评审优惠□是(1)给予小型、微企业的服务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磋商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否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8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注:标注“★”的参数为必须满足的技术或商务条款,有一项目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第10.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同一条款不重复计算,不同条款累计相加。第二章第11.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有■无第二章第11.5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6款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的资料/第二章第12.1款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控制价人民币46.662万元/年,服务期3年。第二章第18.1款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0.4款电子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磋商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供应商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1.2款响应文件封套上载明的信息/第二章第23.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七、询问和质疑第二章第40.3款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地址:邵阳市双清区宝庆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联系人:戴先生电话:13975989877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八栋一层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075932667八、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为人民币:壹万柒仟伍佰伍拾玖元整(¥17559.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供应商的报价存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情形的(具体比例或要求以采购文件约定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所有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再书面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及代理公司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网上开标系统遇到问题时,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参与电子投标,可能出现的未知风险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开标当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的30分钟内)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等待磋商,联系不上、或未按时到达的均视为不按要求到现场参与磋商;现场参与磋商的代表必须为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投标代表,否则响应无效。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下列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三副(电子签章并盖单位电子章),内容必须跟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企业等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产生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电力工程施工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供应商产生方式”是指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采购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来源方式,具体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7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参与磋商。6.2本章第6.1款规定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磋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第3.2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价格评审优惠:(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由本企业提供服务,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响应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部分服务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代理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服务的报价实行价格折扣。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附件6“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的格式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9.2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4本章第10.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的组成、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合同格式条款第五章磋商文件组成第六章采购需求11.2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5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6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响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4)采购需求的响应(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8)提供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9)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响应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和第六章“采购需求”要求及格式制作。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21.4款的有关要求。16.3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超过采购预算价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2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产生供应商的,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磋商保证金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有效期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2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20.2供应商应按照电子磋商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供应商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3供应商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使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章的,其投标无效。20.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磋商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1.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1.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供应商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供应商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供应商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磋商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3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3.2供应商在线签到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3.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3.4开标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4、磋商程序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等)、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磋商小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报价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26.供应商的资格核查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8.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5)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档不符合本磋商文件20.4规定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28.3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给予所有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9.磋商29.1对于本章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款、第28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28.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磋商小组,否则将导致无效响应。29.4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9.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3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30.磋商方法30.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由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响应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2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30.3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0.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30.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30.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1.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3、磋商的特殊情形33.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4、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33.1款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询问及质疑4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0.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40.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八、其他规定4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代理服务费: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付清。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办法一、磋商方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报价评审: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最终报价进行计算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控制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前3名。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附:评审表格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资格检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23456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4供应商资格声明;5中小企业声明函6保证金,提供免交保证金承诺书7信用查询情况结论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注: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与磋商的;串通磋商的;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磋商的;(2)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3)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的;(4)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要求以及其它不能满足法律法规资格性规定的。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实质性响应结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磋商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12345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1)响应文件载明的磋商响应文件范围小于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的;(2)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规范标准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3)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4)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5)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供应商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28.2款规定情况之一的。(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其它未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条件和要求的。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注:1、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附表4: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合格的供应商名称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磋商小组成员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最后报价。附表5: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政府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不合格情况说明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说明: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确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最后报价。附表6: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办法遵循公开公平、科学合理、量化择优的原则,并分别对商务、技术、价格及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其权重分别为: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1报价(A1)0.202技术(A2)0.503商务(A3)0.30合计1.00附表6-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价格评价项(F=100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修正或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2、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说明: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不得超过65%),即投标(响应)报价1价格评价项(F=100分)在规定时间提供或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1=F+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6-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技术评价项(F=100分)洗涤服务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的洗涤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洗涤服务流程、洗涤时间及洗涤质量保证措施、洗涤工艺、消毒管理与控制、洗涤用品质量、人员安排、污物回收处理)进行评分,根据所提供内容的合理性及完善程度等方面评审。方案全面((不缺项、详尽、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计30分,任意一项阐述不完整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缺漏项等的扣3分,扣完为止。运输保障及措施(30分)1、根据供应商的运输保障及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运输的及时性、驾驶人员的学习教育、车辆出行前的安全检查、货物运输途中安全防护措施、收送衣物方案及应急措施)进行评分,根据所提供内容的合理性及完善程度等方面评审。方案全面(不缺项、详尽、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计30分,任意一项阐述不完整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缺漏项等的扣3分,扣完为止。2、供应商收送衣物的时间,三天之内(含三天)完成的计5分,超过三天完成的不计分。(须提供承诺说明,否则不计分)安全管理防范措施(20分)根据供应商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和卫生教育培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及停水停电等应急措施)进行评分,根据所提供内容的合理性及完善程度等方面评审。方案全面(不缺项、详尽、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计20分,任意一项阐述不完整或不符合采购需求或缺漏项等的扣3分,扣完为止。人员配备(20分)供应商洗涤技术人员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有关国家组织及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技能等级为初级或相当于初级的不计分;技能等级为中级或相当于中级的每个计2分;技能等级为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每个计4分;本项最多计5个,最多计20分。(需提供在本单位或本公司工作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2=F+F优先采购加分附表6-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商务评价项(F=100分)类似业绩(25分)供应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洗涤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计5分,最高计2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用户满意度证明(10分)供应商近三年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备类似洗涤服务经验的,提供用户单位的满意度证明,每提供一家单位的满意度证明为满意的计2分,满分10分,满意度证明为不满意的或未提供的计0分,相同单位不重复计分。企业实力(50分)1、供应商具有全自动干洗机设备,每台干洗机容量为10公斤的计3分,每台干洗机容量为20公斤的计5分,本项共计10分(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现场安装的设备照片,否则不计分);2、供应商具有全自动服装熨烫机设备的每台计5分,本项共计10分(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现场安装的设备照片,否则不计分);3、供应商具有全自动烘干机设备,每台烘干机容量<100公斤的计3分,每台烘干机容量≥100公斤的计5分,本项共计10分(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现场安装的设备照片,否则不计分);4、供应商具有全自动洗衣机设备,每台洗衣机的容量<120公斤的计3分,每台洗衣机的容量≥120公斤的计5分,本项共计10分(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现场安装的设备照片,否则不计分);5、供应商自有运输车辆或租赁运输车辆,分别专门运送洁净衣物和污渍衣物,每提供一辆的计2分,本项共计10分,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和发票,租赁运输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付款凭证。企业管理(15分)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计5分,本项最多计15分。(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材料)2优先采购加分(F优先采购加分)∑F3=F+F优先采购加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6]000092号(3)项目内容: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注:服务期3年,按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全额付款:/¨预付款:/分期付款: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收到乙方提供的税务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3)方式:乙方负责上门收送。具体按采购需求要求及响应文件的响应。(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验收方式:具体按采购需求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标准:。5.违约责任(1)采购人违约责任:采购人未按期支付资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合同签订时1年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2)供应商违约责任:供应商若没有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8.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份,供应商执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各执合同订立时间:年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等。月日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附件:交管支队洗衣房满意度调查表时间:类别评分备注服务态度总分:(20分)洗涤质量总分:(60分)环境卫生总分:(20分)投诉扣分(发生投诉且未处理满意的每次扣5分)总计分:,审核人:,日期: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说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附件2-1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附件3-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四、采购需求的响应五、技术/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5:技术/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6-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7-1:报价一览表附件7-2:分项报价明细表八、提供符合评分办法的证明文件或资料九、最后报价附件9-1:最后磋商总报价表附件9-2:分项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用)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代理机构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按要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至电子交易平台,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投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附件2-1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因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我公司承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罚。(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附件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1)供应商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6)以上材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附件3-1-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说明: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附件3-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说明: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7.2项“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四、采购需求的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编制切实可行的采购需求的响应。五、技术/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5:技术/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序号品目编码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服务期1C99000000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衬衫洗涤3年2夹克执勤服洗涤3年3西装上衣洗涤3年4西裤洗涤3年5帽子洗涤3年6T恤洗涤3年7领带洗涤3年8短裙洗涤3年9其他制式服装洗涤3年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湖南省小白豚洗涤科技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湖南省小白豚洗涤科技有限公司参加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南省小白豚洗涤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6人,营业收入为1524万元,资产总额为8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南省小白豚洗涤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3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湖南省小白豚洗涤科技有限公司//,1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邵东市特丽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邵东市特丽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单位名称)的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邵东市特丽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2人,营业收入为498万元,资产总额为30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邵东市特丽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2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新宁县海豚洗涤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新宁县海豚洗涤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单位名称)的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新宁县海豚洗涤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1人,营业收入为621万元,资产总额为40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宁县海豚洗涤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3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辅警执勤执法制服洗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