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2026)
一、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C2026-0006
二、项目名称: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鼎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91321191769114365W
镇江市镇江新区新禧支路南1号
89.59(均分制)
1438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红廉、张振、赵宾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计取下浮40%计算,成交供应商需向代理机构缴纳16000元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得分情况如下:
排序
供应商名称
总得分
1
江苏鼎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89.59
2
江苏海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85.08
3
江苏苏北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84.51
4
南京大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1.2
5
南京以琳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80.41
6
江苏天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9.32
7
扬州美景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7.84
8
江苏泓润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
69.03
9
江苏万古宜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8.82
10
南京贝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58.76
11
镇江飞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53.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镇江市姚桥镇中心路12号
联系人:鲍青
联系电话:15896352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金润大道808号联东U谷官塘科技港1栋603
联系人:王灏
联系电话:18605114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灏
电话:1860511486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1192-CSDL-C2026-0006采购文件.doc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包1(江苏鼎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江苏鼎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响应函-第2轮.pdf
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C2026-0006项目名称: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16日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4一、项目基本情况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三、获取磋商文件5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6五、开启6六、公告期限7七、其他补充事宜7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9一、总则91.适用范围92.定义93.本次采购方式94.磋商费用95.政策功能10二、磋商文件116.磋商文件组成11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三、磋商响应文件128.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129.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10.响应文件的构成1211.响应文件的编写1212.响应报价1313.磋商保证金1314.磋商响应有效期131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6.响应文件的提交14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四、磋商与评审1418.磋商1419.磋商小组组成1520.无效磋商的情形1521.串通磋商的情形1622.响应文件的澄清1623.磋商内容1624.最后报价的提交1725.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17五、确定成交结果1826.确定成交供应商18六、授予合同1827.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1828.成交通知书1829.签订合同1830.履约保证金19七、询问、质疑、投诉1931.询问1932.质疑1933.投诉20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2034.诚实信用2035.解释权21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21九、苏采云操作其他补充事项2137.苏采云系统要求21第三部分合同23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5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371.磋商小组职责372.磋商及评审程序373.供应商资格审查38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395.磋商记录396.综合评分397.推荐成交供应商41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4-27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C2026-0006项目名称: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预算金额:1600000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最高限价:1600000元。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任意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响应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磋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3)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24:00(北京时间)。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采购文件无法下载以及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3.采购文件获取费用:免费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线上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4月27日9:00(北京时间)。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响应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3.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27日9: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五、开启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4月27日9:0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4.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5)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2.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的政策。3.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是否有更正公告。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客服热线:0519-86722803、0519-867228055.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精神,自2023年9月18日起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CA锁为意源(方正)CA锁。(办理指南地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镇江地区意源(方正)线下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客服电话:400-608-6099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地址:镇江新区姚桥镇中心路12号联系方式:158963528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金润大道808号联东u谷官塘科技港1#楼6层联系人:王灏联系方式:186051148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灏电话:1860511486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2.定义磋商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磋商组织方”系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即: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2.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系指本磋商文件所述采购标的,即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亦包括磋商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3.本次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4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1.1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需向代理机构缴纳16000元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计取下浮40%计算。磋商代理费用收款信息:收款单位: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932009010130486528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新区支行4.1.2数字证书费用见: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4.2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3.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4)采购需求(5)评审办法和标准(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供应商提出的对于磋商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磋商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组织方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请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不足5日的,磋商组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磋商响应文件8.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8.1供应商须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构成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0.3商务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4技术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5具体填写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1.响应文件的编写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各模块内容须填写或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响应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2.响应报价12.1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12.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12.3供应商对本项目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磋商要求提供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12.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里提供磋商首轮报价,并根据首轮报价在所附的首轮明细报价表上列明所提供货物(服务)的明细报价。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填写明细报价。12.5在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最后报价超过首轮报价,则最后报价无效,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12.6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2.7磋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签约价。13.磋商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14.磋商响应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90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磋商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供应商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响应文件的提交16.1响应文件提交16.1.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传输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1.4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磋商组织方不承担责任。16.2磋商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提交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上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17.2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四、磋商与评审18.磋商18.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磋商。18.2供应商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3磋商时,磋商组织方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发出解密的指令,供应商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供应商必须使用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响应文件的,磋商组织方将拒绝其响应。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5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6供应商须配合磋商工作,否则自行承担后果。19.磋商小组组成19.1磋商小组将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20.无效磋商的情形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首轮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供应商存在串通磋商情形的;未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加密文件的;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有效解密的;项目服务期有负偏离的;参数部分负偏离程度过大或过多,经评委会认定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如是联合体,未提供有效联合体协议的。21.串通磋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磋商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用。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内容23.1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后进行。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于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若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供应商不得退出磋商。24.最后报价的提交2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总报价和最后明细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总报价和最后明细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本须知第25.2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则该磋商活动取消,采购人应当将取消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五、确定成交结果26.确定成交供应商26.1磋商组织方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六、授予合同27.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27.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磋商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7.2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磋商组织方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8.成交通知书28.1在磋商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磋商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磋商组织方,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并同意接受。28.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9.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9.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4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9.5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保证金30.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七、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提出询问,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同时送达一份至磋商组织方。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磋商组织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除向采购人递交质疑文件外,同时向磋商组织方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下载中心。32.5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3.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磋商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磋商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磋商组织方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纪律,扰乱磋商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5.解释权35.1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九、苏采云操作其他补充事项37.苏采云系统要求37.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响应文件开启方式为不见面开启。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磋商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意源CA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400-608-6099),“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至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37.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准时参加项目磋商。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9-86722803、0519-86722805。37.3.1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CA绑定与登录--网上登记--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37.3.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将后缀名为“.kedt”的响应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37.3.3“开标大厅”:开启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启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参与开启过程,配备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启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37.4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请供应商在开启时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电脑或者已经安装过苏采云系统控件的电脑,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开标大厅,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需要同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启评审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37.5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供下载的最新版本操作手册,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第三部分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购买服务的镇江市姚桥镇政府。1.2“乙方”系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提供服务的供应商。1.3“服务”系指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即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项目,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1.4“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5“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关于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项目招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均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还包括:2.1合同条款;2.2磋商响应文件;2.3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2.4成交通知书;2.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3、服务3.1服务内容:(1)设施日常正常运行管理。(2)设备标准化改造、保养、维护,设备大修或更换。(3)设施出水水质监测。(4)站区绿化维护、环境保洁、安全生产、巡查记录、视频监控等。(5)69个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接户统计及服务范围内群众满意度调查。(6)污泥合规处置。(7)农村生活污水相关配合性工作。(8)其他应急和临时性工作。(9)做好各级迎检工作,3.2服务标准:(1)本项目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运维的方式实施总承包,成交供应商应对全部运维项目负责。(2)工作要求:保持处理站的整洁、设备配件的整齐,对设施各部分开展规范检查,并及时维护、保养、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3)出水标准:达到原项目设计标准(4)质量标准:设施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排放,因乙方原因运维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工作要求:保持处理站的整洁、设备配件的整齐,对设施各部分开展规范检查,并及时维护、保养、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标。1、运维期间乙方未按投标承诺配置人员和设备的每发现少1次扣1000元,2、未按投标时的运营维护方案进行运维工作的,发现一次扣1000元。此两项累计发现满10次的,视为乙方违约,合同从下月起终止。3、从事协助性工作人员不听从甲方安排的1次扣1000元,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变更人员的1次扣1万。(6)质量要求:进水标准为一般性生活污水,出水水质符合原设计标准并达标排放。运行维护单位必须具备常规污水水质检测能力或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设计日处理能力20m3(含)至100m3(不含)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全年至少监测2次;设计日处理能力<20m3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年的抽检率应不小于20%。且必须由有资质单位取样并出具检测报告。日常监管中,若发现污水直排,在每半年应付款中每次扣2万元。若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监管部门承担。检测不合格,每次超标扣除运维费用1万元,并承担二次检测费用。(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达到考核标准(半年考核均分≥80分),审核通过续签下半年合同,如达不到(半年考核均分<80分),自动解除合同或不再续签下半年合同。【考核表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3服务范围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项目包括69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设施、泵站、提升井及配套管网运维项目(包含10座一体化膜处理设施、17座一体化泵站、4座一体化提升泵井、237套微动力净化槽及57套净化槽的运维服务)。包括设施正常运行,设备保养、维护、管道疏通、水质检测、考核、设施大修或更换,站区绿化维护、环境保洁,电费、污泥处置、台账资料、安全生产、巡查记录、视频监控等。运维至合同期结束。3.4服务人员组成:;4、付款方式4.1、合同签订后,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10%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如成交供应商不需支付此项费用的,采购方可不支付,本项费用连同后期一并支付),即:元。4.2、运维费用按半年度支付,经检查考核合格的运维费用每6个月支付1次,第6个月检查考核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度的运维费,为中标价的40%,第12个月检查考核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度的运维费,为中标价的50%,即:元。4.3、甲方开票信息:名称:税号:4.4、乙方帐户信息:开户单位:开户行:帐号: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达到考核标准(半年考核均分≥80分),审核通过续签下半年合同,如达不到(半年考核均分<80分),自动解除合同或不再续签下半年合同。6、其他要求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中标人需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镇江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规定、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期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纠纷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违约责任7.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或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金额的3%;迟延交付货物或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7.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违约金按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7.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7.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7.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8、保密本合同各方应对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基于本合同获知的其它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任何一方在未经其它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其它方,但依法及有关规定需要向政府机构上报、备案或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必须提交的情况除外。9、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不可抗力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地震、洪涝、体制调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11、转让和分包11.1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12、纠纷解决办法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2.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3、违约终止合同13.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3.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4、破产终止合同14.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应经甲方、乙方盖章后生效。15.2乙方中标后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若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提出而乙方未及时整改的或虽经整改,但仍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5.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见证方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经办人:经办人: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附件1.考核表格姚桥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考核评分表(第三方运维单位适用) 考核项目
序号
分值
考核说明
考核
得分
扣分
说明
1、项目运营管理(11分)
1-1
0.5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文件及人员配置文件,建立各职能部门职贵。如有缺失本项不得分。
1-2
1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维修岗位责任制度、化验分析岗位责任制度、巡检管理制度等。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3
2
运营台账记录完整,包括例行巡视记录、管网及设施维护记录、进出水水质记录等。缺少一项扣1分,某一项记录不完整或不规范扣0.5 分,扣完为止。
1-4
3
每月例行巡检应覆盖所有村,未例行巡检且无正当原因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巡检中发现问题未有跟踪维修记录的,发现一起扣1 分; 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且运营单位未有记录, 发现一起扣1分;乙方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未上报记录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5
1
每月月底前及时提交运营报表至考核主体,包括水量统计分析、进出水水质报告、设施设备维修更换记录、有效信访件处理闭合情况、迎检情况等,内容应真买完整。超过规定期限3天仍未提交报表一次扣0.5分,未报送本项不得分。
1-6
2
运维管理及作业人员配置完备,工种齐全,人数充足,持证上岗。管网和设施巡查看护人员配置不得低于8人,并相应配置机电工、化验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缺失l人扣0.2分,扣完为止。
1-7
1.5
应配备维护作业设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管递疏通机、吸粪车、封堵气囊、防毒面具、污泥处理和运输设备等专用合适的运维车辆、器具。缺一项扣0.2 分,扣完为止。
2、安全管理( 10
分)
2-1
2
有相应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记录,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各工程操作规程、各种设备操作规程,各种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等。所有机构制度齐全,得2分,如有缺失缺少1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2
1
有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应急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得 1 分,如有缺失本项不得分。
2-3
2
岗位人员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消防设备配备到位,有安全警示牌,有毒有害场所有安全防护仪器和仪表。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按规管理,得2分。
2-4
5
无安全事故,若本月内发生与生活污水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如行人摔倒、井盖缺失等, 发生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管网运行 ( 20
分)
3-1
5
出现雨污合流、有渗漏现象应及时处理,季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 0.5 分。
3-2
5
无垃圾及其他化学物质进入管网;每季度定期开展管网维养工作,对管网堵塞、井盖损坏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季度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3
5
污水管无堵塞、变形或沉陷,无脱节、断裂、渗漏;检查井无沉降,井盖完好。季度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4
5
月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户井、检查 井有污水恶臭外溢污水甚至漫溢至鱼塘等情况,每出现一个不合格点扣0.5分,扣完为止。
4、设施运行 ( 29
分)
4-1
5
设施正常运行率。根据数据计算设施正常运行率,设施正常运行率在90%以下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2
15
季度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现场抽查过程中,发现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出水量异常等情况,发 现一起扣2分;未及时维修的发现一起扣2分;设施锈蚀一起扣0.5分;缺盖板一起扣0.5分;设施现场环境脏乱、绿化不达标一起扣0.5分,现场无标志牌或者标志牉损坏,发现一起扣0.5分,现场无l个月内巡检记录,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4-3
5
季度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现场抽查过程中,发现处理设施有恶臭情况, 每出现一个扣0.5 分,扣完为止。
4-4
4
污泥专业化处理,与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泥处置协议,检查运维责任单位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合同、支付记录、处置记录等有关台账资料。
5、水质管理 ( 25
分)
5-1
5
采样覆盖率:运维责任单位每季度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监测指标为 COD、氨氮、总磷、总氮),每缺一个设施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2
20
水质达标率:每季度对各村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根据各水质监测指标达标统计数据计算得分,达标率 95%(含)以上不扣分,每个项目每降低l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6、群众意见 ( 5
分)
6-1
5
投诉处理情况。对于群众的有效投诉,如运营单位在接到投诉后48小时内未能解决问题且未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总计
100
附加分
3
运维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彰表扬的,每1次加1分, 季度上限为3分。
考核单位签章
考核付费规定:(1)考核得分在90(含)分及以上为优秀,全额核拨当年运维服务费;(2)考核得分在80-90分(包括80分)之间为良好,与90分比较每低一分扣当年运维服务费的1%;(3)甲方对乙方因运维管理不当,受到群众举报、上级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的,视情况扣除一定的运维经费。其中群众举报经查实的,每次扣2000元。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每次扣5000元,情节严重的扣10000元。新闻媒体曝光后经查实的,每次扣10000元。签字(盖章)附件2.维护保养内容及工作要求一、工作内容及要求:1、净化槽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内容及要求: 运维项目
运维内容
频率
溶解氧控制
通过手持式溶解氧仪确定真实的系统溶解氧值,若不在合适范围内,通过观察对比设备曝气强度确认气泵是否能正常供气,若气泵通电时能正常振动工作,但泵气过少,则对气泵进行必要的过滤棉清洗及振动膜片更换,确保气泵能正常给系统供气充氧;
每周检测不少于1次
回流比控制
进水负荷、进水量发生改变导致对曝气量需求发生改变
每周检测不少于1次
记录运行参数
巡视人员应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对各项参数进行登记汇总(电量、水量、药剂投加量、调试参数等),便于后期对历史数据进行查看与分析
每两天到场记录一次
水样采集
巡视人员应根据定制的采样覆盖率定期对不同设备进行抽查采集,记录每台设备对应编号。同时要求所运维的站点水质达标率要求95%以上。
气泵、污水泵、浮球、风机维护
空气泵是一体化设备的重要部件,振动膜为气泵易损部件,必须定期维护。
每季度对气泵进行一次过滤棉清洗,同时负责购买空气泵过滤棉并定期更换,对损坏的气泵送到指定维修地点
风机是一体化设备的重要部件,必须定期维护
每季度对风机进行一次机油添加及皮带检修更换维护,对损坏的风机送到指定维修地点
污水泵是一体化设备的重要部件,必须定期维护
每月对污水泵进行一次吊起清理,对损坏的水泵进行维修
定期清淤
1、记录各清掏设备的编号,与清掏时间,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每正常运行半年(6个月),需要对设备进行一次无机沉渣清理并按要求转运至指定地点。
2、规划年度、月度清掏计划与路线,实现车辆优化配置
日常巡检
(1) 每巡视小组每达到设备站点,应进行打卡记录,记录相关信息,如溶解氧浓度,设备运行工况等
所负责运营片区确保每月必须全面到场巡检(每个站点巡检不低于3次/周)
(2) 若设备存在异常,根据设备维护手册与异常问题解决方案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记录相关原因与解决方案。
(3) 巡视过程中对设备检查井以及管道畅通情况进行查看,保证通路正常
(4) 对群众的有效投诉,要求在24h内应妥善得到解决。
(5) 对站点目视化工作及时清理维护。保证终端站点卫生整洁干净,围栏牢固。
(6) 巡视过程中积极宣传“净化槽“的环保理念与作用,同时引导居民对常规简单问题进行自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减少固体垃圾进入管道的可能。
故障应急
(1) 应急小组达到指定设备位置,应做好打卡记录工作、记录相关信息,处理完成 及时反馈相应领导。
(2) 协助主管领导,对设备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与修理,服从业主统一调配
台账资料
台账资料是运维工作重要组成的一部分,应按计划详实记录汇总。
每月按要求将台账资料交至片区管理中心审核,同时每月上交运维月报
电控柜及元器件
电控柜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关键因素,涉及电控柜元器件损坏维修或更换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每周清理保养一次,包括防锈处理
2、一体化泵站运维工作内容及要求: 运维项目
运维内容
频率
格栅井
格栅井是设备处理前段预处理的关键部分,需每季度制定清掏计划并进行清掏。
一体化泵站格栅井每年度要求清掏一次,并配备相应转运车辆按要求转运至指定地点
记录运行参数
巡视人员应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对各项参数进行登记汇总(电量、水量等),便于后期对历史数据进行查看与分析
每站点巡查不少于2次/周
水样采集
巡视人员应根据定制的采样覆盖率定期对不同设备进行抽查采集,记录每台设备对应编号。
污水泵维护
污水泵是一体化泵站设备的重要部件,是保证泵站高效运行的关键设备。
每月对气泵进行一次吊起检修维护,对损坏的污水泵送到指定维修地点
相关阀门维护
阀门是一体化泵站设备的重要部件,是保证泵站高效运行的关键设备。
每年定期对各类阀门进行防锈处理维护
一体化设备定期清淤
1、记录各清掏设备的编号,与清掏时间,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每年需要对设备进行一次无机沉渣清理并按要求转运至指定地点。
2、规划年度、月度清掏计划与路线,实现车辆优化配置
日常巡检
(1) 每巡视小组每达到设备站点,应进行打卡记录,记录相关信息,如设备运行工况等
所负责运营片区确保每月必须全面到场巡检(每个站点巡检不低于2次/周)
(2) 若设备存在异常,根据设备维护手册与异常问题解决方案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记录相关原因与解决方案。
(3) 巡视过程中对设备检查井以及管道畅通情况进行查看,保证通路正常
(4) 对群众的有效投诉,要求在24h内应妥善得到解决。
(5) 对站点目视化工作及时清理维护。保证终端站点卫生整洁干净,围栏牢固。
(6) 巡视过程中积极宣传企业文化,同时引导居民保护相关设备。
故障应急
(1) 应急小组达到指定设备位置,应做好打卡记录工作、记录相关信息,处理完成 及时反馈相应领导。
(2) 协助主管领导,对设备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与修理,服从业主统一调配
台账资料
台账资料是运维工作重要组成的一部分,应按计划详实记录汇总。
每月按要求将台账资料交至片区管理中心审核,同时每月上交运维月报
电控柜及元器件
电控柜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关键因素,涉及电控柜元器件损坏维修或更换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每周清理保养一次,包括防锈处理
二、无动力净化槽维护方案厌氧池:采用现场取样观察及测溶解氧值等方法,控制厌氧池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一般应控制厌氧池溶解氧含量不超过0.2mg/L。厌氧池异常现象与对应措施汇总表 厌氧池异常现象与采取措施
异常现象
原因
措施
A)上溢水混浊
1.大量的不溶性的固体流入厌氧池
如BOD的去除率在90%以上,不需要处置
如影响BOD的去除率,则要对前处理中SS去除效果改进
2. 由于温度变化,酸的流入,有毒物的混入导致污泥分解而混浊
对有毒物质加以调查并排除混入
B)污泥的上浮
1.污泥的脱氧过曝气导致高度硝化,而在兼氧池中将反硝化而生成N2释放,N2上升携带污泥浮上。在SV30测定后静置3~5小时即可观察出来,经过物理搅拌可重新沉淀。
增加排放剩余污泥
减少曝气量,降低兼氧池中溶解氧量
降低兼氧池的进水流量
2.污泥的膨胀
曝气不足或水温高于25℃时丝状细菌和真菌易大量繁殖导致泥块松散,密度降低而浮上
加强曝气,使兼氧池溶体积达到1~4ppm
增加氮、磷的投入量
将PH值调整至6.5~7.5
3.污泥腐化
曝气量过小导致污泥缺氧而腐化
增加曝气量和排放过剩的污泥
4.浮上污泥
比重小于水的污泥浮上,物理搅拌不会沉淀
无需对策
其他异常和对策
异常现象
原因
措施
活性污泥呈灰黑色、污泥发生厌氧反应,污泥中出现硫细菌,出水水质恶化
1) 负荷量增高;
2) 曝气不足;
3) 工业污水的流入等
1) 控制负荷量;
2) 增大曝气量;
3) 切断或控制污水的流入
白色化
由于丝状菌的繁殖导致污泥膨胀
加强前置处理
pH偏低
发生硝化现象
NH4++1.5O2→NO2-+H2O+2H-
NO2-+0.5O2→NO3-
(判断硝化现象的方法是用GR试剂或氮氧化物吸收剂吸收剂测试兼氧池混合液,看反应的颜色)
调整PH值至7.0~7.6,往兼氧池内散步25%的NaOH溶液
减少曝气量,溶解氧维持在~4ppm
增加BOD负荷(即废水量)
腐败的发生
H2S+1/2O2→H2O+S
2S+3O2+2H2O→2H2SO4
污泥的腐败伴随着颜色的黑色化,曝气不足及污泥排放的不足均会导致腐败现象
保证过剩污泥的排放
增加曝气量
污泥的膨化(可以通过SV30的测试及其后4~5小时污泥沉降量的比较来推断)
1.原水水质急骤变化以及有物质流入
减少废水的流入量
对前级进一步处理
2. N、P 含量的不足
增加营养剂的补充量
3. 曝气池溶解氧低下
增加曝气量
4.水中无机质量少
添加硅藻土,黄泥,CaCO3之类作为污泥的重量剂
三、好氧站点及膜处理设施维护①定期检查污泥颜色是否正常,一般正常污泥颜色呈褐色,有泥土气味;曝气时,污水泡沫不多,且较容易破裂。若污泥颜色发黑、发臭、污水泡沫增多、不易破碎,则处理效果可能较差甚至出水超标(原因主要有曝气不足、进水COD偏高、生化不充分、污泥龄短、污泥负荷高等),针对问题一一排查;②若使用电控设备的。根据设计水量、实际处理水量耗电的比较,同时根据日常运行耗电量的积累,判断各设施耗电量的正常范围,若过低或过高均应排查原因;③使用微孔曝气装置时,应进行空气过滤,并应对微孔曝气器、单孔膜曝气器进行定期清洗;④经常检查与调整曝气池配水系统和回流污泥的分配系统,确保进行各系列或各池之间的污水和污泥均匀;⑤注意观察曝气池液面翻腾状况,检查是否有空气扩散器堵塞或脱落情况,并及时更换;⑥水质分析:水温、透明度、pH、COD、NH3-N、TP。常见问题与解决措施汇总表 问题
原因
解决措施
活性污泥呈灰黑色、污泥发生厌氧反应,污泥中出现硫细菌,出水水质恶化
1) 负荷量增高
2) 曝气不足
3) 工业污水的流入等
1) 控制负荷量
2) 增大曝气量
3) 切断或控制污水的流入
1、污泥上浮
2、在沉淀后的上清液中含有大量的悬浮微小絮体,出水透明度下降
污泥解体;曝气过度;负荷下降,活性污泥自身氧化过度
减少曝气量
硝化效率下降
入流污水碱度不足或呈酸性
因曝气池供氧不足或系统排泥量太大
适量投加石灰
泥水界面不明显
高浓度有机废水的流入,使微生物处于对数增长期;污泥形成的絮体性能较差
降低负荷;增大回流量以提高曝气池中的MLSS,降低F/M值
污泥膨胀
1、丝状菌性膨胀:主要是由于丝状菌异常增殖而引起的,主要的丝状菌有:球衣菌属、贝氏硫细菌、以及正常活性污泥中的某些丝状菌如芽孢杆菌属等、某些霉菌
2、高粘性污泥膨胀:低的MLSS,高的BOD 负荷
1、杀灭丝状菌,如投加氯、臭氧、过氧化氢等的药剂;——加杀菌药剂
2、改善提高活性污泥的絮凝性,投加絮凝剂如:硫酸铝等;——加化学药剂
3、改善提高活性污泥的沉降性、密实性,投加粘土、消石灰等;——加化学药剂
4、加大回流污泥量并在其回流前进行再生性曝气;——加强曝气
5、考虑调节水温;水温<15°C时易于发生高粘性膨胀;而丝状菌膨胀多发生在20°C以上;——加强曝气
膜清洗1、水反洗水反洗当膜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膜表面形成污染,此时需要进行反洗或CEB。反洗过程具体为:先关闭产水泵,再关闭产水阀,之后开启反洗阀,再开启反洗泵,以膜产水进行反洗。反洗过程中膜单元保持曝气状态。2、CEB反洗加药(以次氯酸钠为例)(1)定期进行维护性加药反洗,通过化学药剂的杀菌、溶解、调节pH等作用,减缓膜表面的生物污染和化学污染,维持膜通量。(2)药剂选择维护性加药反洗所用药剂 种类
数值
NaClO
100~500mg/L
柠檬酸
100~500mg/L
注:可根据污水的水质情况,调整药剂种类和药液浓度。3、恢复性化学清洗当系统监测数据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时,需要进行恢复性化学清洗:①跨膜压差上升超过30kpa;②经过三次维护性清洗,压力上升周期短于维护性清洗周期;③距上次化学清洗超过3个月恢复性化学反洗通过加药反洗的方式去除膜表面的污染物,恢复性浸渍清洗是将膜组件整体浸泡在药品清洗池内,清除膜表面的污染物,其目的是使膜间压差恢复到初始状态。恢复性浸渍清洗比恢复性化学反洗清洗效果好。四、一体化泵站的维护1、一般规定(1)泵站的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4554和GB3096的规定。(2)水泵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原设计流量的90%;机组效率不应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汛期雨水泵站的机组可运行率不应低于98%。(3)排水泵站内的水位仪、流量计、开车计时器每年应校验一次。当仪器仪表失灵时,应立即修复或更换。(4)泵站机、电、仪表监控设备应配备易损零配件。(5)泵站机电设备、设施、管配件外表宜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防腐蚀处理。(6)泵站内设置的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监测装置,安全阀、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均为强制性检验设备,每年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7)检查维护水泵、闸阀门、管道、泵房及附属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保养,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宜每隔3年刷新一次。(8)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9)排水泵站的围墙、道路、泵房、及附属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保养,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每隔3年应刷新一次。(10)每年汛期前,应对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11)泵站应有完整的运行与维护记录,宜采用电子信息化管理。(12)排水泵站应经常做好卫生、绿化与除害灭虫工作。2、水泵机组的日常巡检与保养(1)水泵机组运行前的巡视检查水泵机组运行前的巡视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中规定(如产品说明书列明标准的,以厂家规定为准);水泵机组的轴承应处于良好润滑状态;1)泵体轴封机构的密封性能应保持良好;2)联轴器封向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规定;3)盘车时,水泵叶轮、电机转子不得有碰擦和轻重不匀现象;4)涡壳式水泵,应将泵壳内的空气排尽;5)检查冷却水、润滑水和抽真空系统;6)集水池水位应满足启动泵要求;7)进出水管路应畅通,阀门开启应灵活;8)仪器仪表显示应正常;9)电气连接必须可靠,电气桩头接触面无烧伤,接地装置有效;10)通电后无故障报警显示。(2)水泵机组运行中的巡视检查1)干式泵房水泵机组运行中的巡视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水泵机组转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噪声,无异常的焦味;b水泵机组应在规定的电压、电流范围内运行;c轴承润滑状态应保持良好;d水泵机组的轴承温度应保持正常。滚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80℃,滑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60℃,温升不应大于35℃;e轴封机构不应过热,渗漏不得滴水成线;f水泵机座螺栓应紧固,泵体连接管道不得发生渗漏;g进、出水管阀门是否正常开启、无振动和异响;h集水池水位应符合水泵安全运行的要求;i格栅前后的水位差应不超过200mm。2)潜水泵(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运行中的巡视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水泵机组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噪声;b水泵机组应在规定的电压、电流、转速、流量、扬程范围内运行;c无故障报警(过载、电机过热、轴承过热、油室进水、电机进水);d检查集水池液位计读数与集水池实际水位是否一致,水泵应保持一定的淹没深度;e检查进水闸门是否保持全开,进水是否顺畅;f进出水管阀门是否正常开启,无异常振动;g水泵出水管道不得有振动和渗漏;h格栅前后的水位差应不超过200mm。(3)水泵停止运行的巡视检查1)水泵停止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2)轴封机构不得漏水;3)止回阀或出水拍门关闭时的响声应正常,柔性止回阀闭合应有效;4)观察泵轴惰走时间及停止状态,应正常合适。3、各种辅助设备的清扫、检查与维护(1)电动葫芦的日常及使用前检查与维护1)电控箱及手操作控制器应可靠。2)钢丝绳索具应完好。3)升、降限位,升、降行走机构运动应灵活、稳定,断电制动可靠。(2)通风机的日常检查与维护防止进、出风倒向。检查通风机的运行工况。通风管密封完好,无异常。出现异声应停机检查。(3)备用水泵机组日常检查与维护水泵机组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环境内。电动机绝缘应保持良好。内燃机工况应保持良好。水泵机组每月应试车一次。水泵机组每年应进行一次抽水试车,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备注:运维期间,负责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备、设施进行巡检、保养和故障维修、药剂和易损件的更换,保障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运维报告、材料符合属地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运维为全包(含人工费、维修费、备品备件更换、车辆等所有的费用),经费由成交供应商包干。附件3设备清单 行政村
序号
自然村
污水设施
伏漕村
1
奚圩埭
9套微动力净化槽
2
南埭
4套微动力净化槽
3
大西埭
1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4
大东埭(大东埭、小北埭)
21套微动力净化槽
5
大北埭
7套微动力净化槽
6
尹家埭
5套微动力净化槽
7
小岸村(小岸村、王家村)
5吨提升泵站
8
小东埭
6套微动力净化槽
9
小西埭
6套无动力净化槽
迎北村
10
樊圩埭
1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11
十二圩埭
12套微动力净化槽
12
高家圩
21套微动力净化槽
13
九圩埭
10套微动力净化槽
14
二圩埭
8套微动力净化槽
15
八圩埭
15套微动力净化槽
16
五圩埭
9套微动力净化槽
17
四圩埭
10套微动力净化槽
18
母子圩
5套微动力净化槽
19
朱义石
10吨提升泵站
20
鹤窠村
10吨提升泵站
21
徐家村
4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22
刘家村
23
梨园
2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10吨提升泵站
24
七圩埭
5套微动力净化槽
25
十五圩埭
15套无动力净化槽
迎滨村
26
王矮村
3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27
东头王村(东头王村、东元沟村(新))
3套微动力净化槽
28
庙头王村
5吨提升泵站
29
曹家村
8套微动力净化槽
30
潘家村
7套微动力净化槽
31
孟家村
32
西元沟村
9套微动力净化槽
33
白果树村
1座提升泵井
行政村
序号
自然村
污水设施
34
徐家村(前徐家村、后徐家村)
1座提升泵井
35
郭家村(前郭家村、后郭家村)
3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36
半田里村
8套微动力净化槽
37
大坝头村
20吨提升泵站
38
开步庄上村
4套微动力净化槽
39
朱良村
10吨提升泵站
40
老虎村
11套微动力净化槽
41
旗杆村
7套微动力净化槽
42
小坝头村
30吨提升泵站
43
西小庄村
9套微动力净化槽
44
张家跳村
8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1座提升泵井
45
茅沙村
2套无动力净化槽
仲宝村
46
陈甸村
20吨提升泵站
47
徐家村
10吨提升泵站
48
仲家庄
15吨提升泵站
49
周家庄
5套无动力净化槽
儒里村
50
陆家村
6套微动力净化槽
51
弥陀庵(新)
1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52
月林村
7套微动力净化槽
53
新陈
11套微动力净化槽
54
儒里新村
55
张仙村(后张家村)
2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56
前米村(前美村)
10吨提升泵站
57
后米村(后美村)
58
王里桥村
59
老店头村
10吨提升泵站
60
张四八村
15吨提升泵站
茂华村
61
旗杆蒋
2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62
岸下蒋
15吨提升泵站
63
汝夭
6套无动力净化槽
石桥村
64
石桥片
100吨提升泵站(改造)
行政村
序号
自然村
污水设施
65
田家荡
66
解放桥
30吨提升泵站
67
北湾子
15吨提升泵站
68
株树头村
20套无动力净化槽
三桥村
69
二十五圩埭
3套无动力净化槽
备注:设施数量根据现场情况可能有少量调整,以实际情况为准。运维费为固定总价,不因设施的增加或减少变更。附件4.镇江新区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镇江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江苏省农村生活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苏污防攻坚指办〔2022〕143号)、《2023年镇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镇污治指办〔2023〕53号)等文件要求,为明确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维护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机制,现将《镇江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镇江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镇江新区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7月17日 镇江新区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印发
镇江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区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冲厕、洗涤、洗浴和厨房等排水。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和处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包括污水收集系统、预处理设施、生物处理设施、物理化学处理设施、生态处理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以下简称运维单位)是指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运维的专业单位。第三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专业运维、公众监督”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运行稳定、监管到位、治理有效”的目标。第四条严格限制排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水种类。工业废水、畜禽养殖废水、医疗机构废水、酿酒和卤菜等家庭小作坊产生废水不得排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管理、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点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农家乐、餐饮等经营活动及其他可能对处理设施产生一定冲击的活动所产生的污水应当经预处理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经运维单位评估、属地镇政府、生态应急局同意后,方可排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各镇为运维主管部门,负责建立专业运维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属地管理和保护工作,督促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村(社区)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保护、运维监督考核和沟通协调等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对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予以劝阻。鼓励村(社区)委员会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要求及设施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提高农户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农户爱护设施、主动参与对设施运维情况的监督。第六条生态应急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开展设施运行情况、排放水质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绩效评估,会同运维主管部门对运维单位建立依绩效付费的考核机制。环境执法局负责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执法检查。第七条经发局按照上级发改部门及新区管委会统一部署要求,负责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指导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财政局负责指导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资金保障机制。社发局负责指导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及分类整改,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供电公司负责对具备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置独立电表,依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生态应急局提供用电信息,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非现场监管提供支撑。第八条运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日常管理,委托运维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专业运维。会同生态应急局联合制订运维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第三章专业运维管理第九条运维主管部门应当与运维单位签订运维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定运维服务内容和期限、出水水质、按绩效付费、违约责任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第十条运维单位对采用纳管处理、集中式处理以及分散处理等模式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运维。运维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的宣传,指导农户对户内收集系统和运维技术要求较低的户用处理设施进行日常管护。第十一条运维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一)配备专业的运维队伍、设备和专用工具,适当储备日常耗材,具备水质自行或委托化验分析的能力;(二)建立运维管理制度,包括制定运维手册、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制度等,要求运维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日常维护或设备检修时应杜绝火灾、坠落、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三)制定设施故障、破坏、疫情、汛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上报生态应急局及属地镇政府;(四)建立运维管理台账,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单、监测记录(水质、水量、用电量),及日常运维管理记录(含巡查时间、范围、点位、设施运行及处理情况等)、异常情况上报及处理结果记录、年度检修测试记录等;(五)配合电力公司对具备条件的处理设施设置独立电表,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及时将用电量数据上报生态应急局及属地镇政府;(六)对处理设施厂(站)进行日常养护、定期巡查,做好湿地维护、污泥处理、故障及投诉处理、水质自行监测等工作;对收集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做好管网疏通、检查井维护等;(七)对异常数据及时分析研究,查找出原因,确保设施有效运行和出水稳定达标;(八)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或委托有实力的专业企业对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栅渣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置或综合利用;(九)在村(社区)适当位置公示运维范围、期限、标准、单位、责任人等内容;在处理设施厂(站)内明显位置设置标志牌,内容包括设计规模、工艺流程图、排放标准、巡检频次、运维单位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十)根据合同要求定期向上报生态应急局及属地镇政府报告运维情况。第十二条运维单位应按照下列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异常情况进行上报:(一)存在故障或不可抗力导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的,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生态应急局及属地镇政府;(二)存在进水水量、水质异常等问题导致排放水质超标的,应当向生态应急局及属地镇政府报告并留存证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溯源排查;(三)存在化粪池衔接等问题的,向生态应急局及属地镇政府报告;(四)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生态应急局有关要求进行上报。第十三条运维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设备检修、维护等确需较长时间停运的,应当提前将停运原因、停运时间和应急措施等向生态应急局及属地镇政府报告,并通知相关排水单位和个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第十四条生态应急局及属地镇政府应当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和应急响应制度。对破坏和阻挠行为进行追责,对运维单位的异常上报情况进行快速响应、闭环管理。第十五条生态应急局宜运用电表数据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的监控。第十六条鼓励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运维管理平台,结合治理设施用电数据,对处理设施运行工况进行视频或数据监控。运维单位应当配合提供设施运维数据并对其准确性负责。第十七条生态应急局会同镇政府定期对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人员开展培训,宣贯运维要求和标准。第四章资金保障第十八条财政局应当会同生态应急局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经费的使用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第五章监督考核第十九条生态应急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的绩效评估,编制绩效评估报告,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运维主管部门对运维单位拨付运维经费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估结果不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的,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条运维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运维单位建立设施自行监测制度,并将相关监测制度和监测数据报送生态应急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100m3的,自行监测频次不低于每季度1次;设计日处理能力20m3(含)至100m3(不含)的,不低于每年1次;设计日处理能力<20m3的,每年的抽检率应不小于20%。第二十一条运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对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进行投诉举报。第二十二条生态应急局应当组织开展设施不正常运行排查整治及监督指导,动态更新不正常运行设施清单。第二十三条区污指办强化跟踪调度和监督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纳入污染防治攻坚考核体系一体化考核。生态应急局会同社发局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指标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评估内容。生态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水平、设施运行情况较好的地区进行政策激励;对治理水平、设施运行情况不高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扣减年度考核得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镇江新区生态应急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用途和概述(一)项目用途为进一步提高姚桥镇污水管网及设施管理水平,规范开展污水管网养护和泵站设备维护工作,根据相关工作技术标准及操作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现拟将姚桥镇农村污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常规维修服务外包,择优选择具备相关服务能力和运营经验的单位从事本工作,保障农村生活污水长期有效治理。(2)项目概述1.服务区域涉及姚桥镇69个自然村。2.服务对象姚桥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项目包括69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设施、泵站、提升井及配套管网运维项目(包含10座一体化膜处理设施、17座一体化泵站、4座一体化提升泵井、237套微动力净化槽及57套净化槽的运维服务)。包括设施正常运行,设备保养、维护、管道疏通、水质检测、考核、设施大修或更换,站区绿化维护、环境保洁,电费、污泥处置、台账资料、安全生产、巡查记录、视频监控等。运维至合同期结束。3.最高限价1600000元4.服务内容(1)污水主次管网及设施的养护、维修包括污水主次管网日常巡视、管道、清淤疏通、检查井、隔油池等设施的清捞和维修、井盖损坏情况的巡查报送及垃圾、污泥处置,主管网管道检查等;(2)污水泵站、污水泵站设施、分散处理设施常规维修;(3)污水泵站运行调度管理及日常巡查,泵站设施设备检测、养护,汛期泵站监控及值守;(4)配合污水管理部门依法落实污水管理制度,及时发现、上报、处置违法污水行为;(5)协助污水管理部门调查处理“110”、“12345”等服务热线反映的情况。5.服务期限一年二、基本配置与功能要求成交单位应具备与本服务内容相适的人员配备、机械设备配置、物料储备及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考虑污水管网运营维护工作的长期性及防汛排涝工作的紧急性,成交单位需在姚桥镇有固定的集中办公场所及仓储场所。三、项目要求、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一)主要指标1、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对管网设施进行养护维修,管网设施的运行维护符合《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2016)》,按照《维护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管网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及设备完好,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潜在和已发生的各类跑冒滴漏并进行处理。2、配备相应的巡检和抢修队伍,各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养护人员资质应报建设局登记、认可;3、配备必要的车辆、工具车,机械化作业水平不低于50%;4、生产运转率≥98%;设备完好率≥95%;工伤事故频率<3‰,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5、污水管网完好率不低于95%;6、社会服务承诺结案率100%,满意率98%以上,办结平均时间3个工作日。7、制定各类运营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类运营台账,运行记录真实、齐全、准确;8、负责主次干道的应急排涝和泵站运行,汛期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巡视,按市政主管部门指令实施其他应急排涝工作。9、管网设施发生事故,乙方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且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10、年度提交污水设施更新信息,长度、数量;排水设施运行现状评估、工程改造建议等;11、运行单位应根据适用法律和谨慎运营惯例编制运营维护手册,并经甲方同意后按该手册进行运营和维护。在运营和维护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应甲方要求,运营维护手册应随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经甲方同意后遵照执行;12、运营维护手册应包括已建管网进行定期和年度检查、日常运行维护、年度维护的程序和计划,以及调整和改进检验及维护安排的程序和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服务预案;13、接受姚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其他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14、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实地检测,确定哪些设备需要维修更换并报采购人确认同意,并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设施全部整改恢复正常运行工作。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项工作,每延迟1天扣除合同金额5000元。15、预计45套无动力净化槽需维修更换,其中29套设施存在堵塞、堆放杂物、种植农作物等情形,需要清理并维修,16套设施进水管被切断或损坏,无法运行,需重新更换处理设施。具体要求如下:(1)维修后不影响其使用功能的以维修为准,维修好需通知甲方检测。(2)其余情况均应更换,更换设备标准污水排放参见(更换的环保设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62-2020)三级标准)。(3)具体维修、更换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金额包含在总报价内。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在任何情况下不调整该项报价。(4)运行期间如若出现设备损坏参照上述方式执行。16、维护保养工作内容及要求一、工作内容及要求:1、净化槽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内容及要求: 运维项目
运维内容
频率
溶解氧控制
通过手持式溶解氧仪确定真实的系统溶解氧值,若不在合适范围内,通过观察对比设备曝气强度确认气泵是否能正常供气,若气泵通电时能正常振动工作,但泵气过少,则对气泵进行必要的过滤棉清洗及振动膜片更换,确保气泵能正常给系统供气充氧;
每周检测不少于1次
回流比控制
进水负荷、进水量发生改变导致对曝气量需求发生改变
每周检测不少于1次
记录运行参数
巡视人员应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对各项参数进行登记汇总(电量、水量、药剂投加量、调试参数等),便于后期对历史数据进行查看与分析
每两天到场记录一次
水样采集
巡视人员应根据定制的采样覆盖率定期对不同设备进行抽查采集,记录每台设备对应编号。同时要求所运维的站点水质达标率要求95%以上。
气泵、污水泵、浮球、风机维护
空气泵是一体化设备的重要部件,振动膜为气泵易损部件,必须定期维护。
每季度对气泵进行一次过滤棉清洗,同时负责购买空气泵过滤棉并定期更换,对损坏的气泵送到指定维修地点
风机是一体化设备的重要部件,必须定期维护
每季度对风机进行一次机油添加及皮带检修更换维护,对损坏的风机送到指定维修地点
污水泵是一体化设备的重要部件,必须定期维护
每月对污水泵进行一次吊起清理,对损坏的水泵进行维修
定期清淤
1、记录各清掏设备的编号,与清掏时间,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每正常运行半年(6个月),需要对设备进行一次无机沉渣清理并按要求转运至指定地点。
2、规划年度、月度清掏计划与路线,实现车辆优化配置
日常巡检
(1)每巡视小组每达到设备站点,应进行打卡记录,记录相关信息,如溶解氧浓度,设备运行工况等
所负责运营片区确保每月必须全面到场巡检(每个站点巡检不低于3次/周)
(2)若设备存在异常,根据设备维护手册与异常问题解决方案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记录相关原因与解决方案。
(3)巡视过程中对设备检查井以及管道畅通情况进行查看,保证通路正常
(4)对群众的有效投诉,要求在24h内应妥善得到解决。
(5)对站点目视化工作及时清理维护。保证终端站点卫生整洁干净,围栏牢固。
(6)巡视过程中积极宣传“净化槽“的环保理念与作用,同时引导居民对常规简单问题进行自行维护,在使用过程中减少固体垃圾进入管道的可能。
故障应急
(1)应急小组达到指定设备位置,应做好打卡记录工作、记录相关信息,处理完成及时反馈相应领导。
(2)协助主管领导,对设备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与修理,服从业主统一调配
台账资料
台账资料是运维工作重要组成的一部分,应按计划详实记录汇总。
每月按要求将台账资料交至片区管理中心审核,同时每月上交运维月报
电控柜及元器件
电控柜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关键因素,涉及电控柜元器件损坏维修或更换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每周清理保养一次,包括防锈处理
2、一体化泵站运维工作内容及要求: 运维项目
运维内容
频率
格栅井
格栅井是设备处理前段预处理的关键部分,需每季度制定清掏计划并进行清掏。
一体化泵站格栅井每年度要求清掏一次,并配备相应转运车辆按要求转运至指定地点
记录运行参数
巡视人员应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对各项参数进行登记汇总(电量、水量等),便于后期对历史数据进行查看与分析
每站点巡查不少于2次/周
水样采集
巡视人员应根据定制的采样覆盖率定期对不同设备进行抽查采集,记录每台设备对应编号。
污水泵维护
污水泵是一体化泵站设备的重要部件,是保证泵站高效运行的关键设备。
每月对气泵进行一次吊起检修维护,对损坏的污水泵送到指定维修地点
相关阀门维护
阀门是一体化泵站设备的重要部件,是保证泵站高效运行的关键设备。
每年定期对各类阀门进行防锈处理维护
一体化设备定期清淤
1、记录各清掏设备的编号,与清掏时间,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每年需要对设备进行一次无机沉渣清理并按要求转运至指定地点。
2、规划年度、月度清掏计划与路线,实现车辆优化配置
日常巡检
(1)每巡视小组每达到设备站点,应进行打卡记录,记录相关信息,如设备运行工况等
所负责运营片区确保每月必须全面到场巡检(每个站点巡检不低于2次/周)
(2)若设备存在异常,根据设备维护手册与异常问题解决方案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记录相关原因与解决方案。
(3)巡视过程中对设备检查井以及管道畅通情况进行查看,保证通路正常
(4)对群众的有效投诉,要求在24h内应妥善得到解决。
(5)对站点目视化工作及时清理维护。保证终端站点卫生整洁干净,围栏牢固。
(6)巡视过程中积极宣传企业文化,同时引导居民保护相关设备。
故障应急
(1)应急小组达到指定设备位置,应做好打卡记录工作、记录相关信息,处理完成及时反馈相应领导。
(2)协助主管领导,对设备出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与修理,服从业主统一调配
台账资料
台账资料是运维工作重要组成的一部分,应按计划详实记录汇总。
每月按要求将台账资料交至片区管理中心审核,同时每月上交运维月报
电控柜及元器件
电控柜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关键因素,涉及电控柜元器件损坏维修或更换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每周清理保养一次,包括防锈处理
二、无动力净化槽维护方案厌氧池:采用现场取样观察及测溶解氧值等方法,控制厌氧池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一般应控制厌氧池溶解氧含量不超过0.2mg/L。厌氧池异常现象与对应措施汇总表 厌氧池异常现象与采取措施
异常现象
原因
措施
A)上溢水混浊
1.大量的不溶性的固体流入厌氧池
如BOD的去除率在90%以上,不需要处置
如影响BOD的去除率,则要对前处理中SS去除效果改进
2.由于温度变化,酸的流入,有毒物的混入导致污泥分解而混浊
对有毒物质加以调查并排除混入
B)污泥的上浮
1.污泥的脱氧过曝气导致高度硝化,而在兼氧池中将反硝化而生成N2释放,N2上升携带污泥浮上。在SV30测定后静置3~5小时即可观察出来,经过物理搅拌可重新沉淀。
增加排放剩余污泥
减少曝气量,降低兼氧池中溶解氧量
降低兼氧池的进水流量
2.污泥的膨胀
曝气不足或水温高于25℃时丝状细菌和真菌易大量繁殖导致泥块松散,密度降低而浮上
加强曝气,使兼氧池溶体积达到1~4ppm
增加氮、磷的投入量
将PH值调整至6.5~7.5
3.污泥腐化
曝气量过小导致污泥缺氧而腐化
增加曝气量和排放过剩的污泥
4.浮上污泥
比重小于水的污泥浮上,物理搅拌不会沉淀
无需对策
其他异常和对策
异常现象
原因
措施
活性污泥呈灰黑色、污泥发生厌氧反应,污泥中出现硫细菌,出水水质恶化
1)负荷量增高;
2)曝气不足;
3)工业污水的流入等
1)控制负荷量;
2)增大曝气量;
3)切断或控制污水的流入
白色化
由于丝状菌的繁殖导致污泥膨胀
加强前置处理
pH偏低
发生硝化现象
NH4++1.5O2→NO2-+H2O+2H-
NO2-+0.5O2→NO3-
(判断硝化现象的方法是用GR试剂或氮氧化物吸收剂吸收剂测试兼氧池混合液,看反应的颜色)
调整PH值至7.0~7.6,往兼氧池内散步25%的NaOH溶液
减少曝气量,溶解氧维持在~4ppm
增加BOD负荷(即废水量)
腐败的发生
H2S+1/2O2→H2O+S
2S+3O2+2H2O→2H2SO4
污泥的腐败伴随着颜色的黑色化,曝气不足及污泥排放的不足均会导致腐败现象
保证过剩污泥的排放
增加曝气量
污泥的膨化(可以通过SV30的测试及其后4~5小时污泥沉降量的比较来推断)
1.原水水质急骤变化以及有物质流入
减少废水的流入量
对前级进一步处理
2.N、P含量的不足
增加营养剂的补充量
3.曝气池溶解氧低下
增加曝气量
4.水中无机质量少
添加硅藻土,黄泥,CaCO3之类作为污泥的重量剂
三、好氧站点及膜处理设施维护①定期检查污泥颜色是否正常,一般正常污泥颜色呈褐色,有泥土气味;曝气时,污水泡沫不多,且较容易破裂。若污泥颜色发黑、发臭、污水泡沫增多、不易破碎,则处理效果可能较差甚至出水超标(原因主要有曝气不足、进水COD偏高、生化不充分、污泥龄短、污泥负荷高等),针对问题一一排查;②若使用电控设备的。根据设计水量、实际处理水量耗电的比较,同时根据日常运行耗电量的积累,判断各设施耗电量的正常范围,若过低或过高均应排查原因;③使用微孔曝气装置时,应进行空气过滤,并应对微孔曝气器、单孔膜曝气器进行定期清洗;④经常检查与调整曝气池配水系统和回流污泥的分配系统,确保进行各系列或各池之间的污水和污泥均匀;⑤注意观察曝气池液面翻腾状况,检查是否有空气扩散器堵塞或脱落情况,并及时更换;⑥水质分析:水温、透明度、pH、COD、NH3-N、TP。常见问题与解决措施汇总表 问题
原因
解决措施
活性污泥呈灰黑色、污泥发生厌氧反应,污泥中出现硫细菌,出水水质恶化
1)负荷量增高
2)曝气不足
3)工业污水的流入等
1)控制负荷量
2)增大曝气量
3)切断或控制污水的流入
1、污泥上浮
2、在沉淀后的上清液中含有大量的悬浮微小絮体,出水透明度下降
污泥解体;曝气过度;负荷下降,活性污泥自身氧化过度
减少曝气量
硝化效率下降
入流污水碱度不足或呈酸性
因曝气池供氧不足或系统排泥量太大
适量投加石灰
泥水界面不明显
高浓度有机废水的流入,使微生物处于对数增长期;污泥形成的絮体性能较差
降低负荷;增大回流量以提高曝气池中的MLSS,降低F/M值
污泥膨胀
1、丝状菌性膨胀:主要是由于丝状菌异常增殖而引起的,主要的丝状菌有:球衣菌属、贝氏硫细菌、以及正常活性污泥中的某些丝状菌如芽孢杆菌属等、某些霉菌
2、高粘性污泥膨胀:低的MLSS,高的BOD负荷
1、杀灭丝状菌,如投加氯、臭氧、过氧化氢等的药剂;——加杀菌药剂
2、改善提高活性污泥的絮凝性,投加絮凝剂如:硫酸铝等;——加化学药剂
3、改善提高活性污泥的沉降性、密实性,投加粘土、消石灰等;——加化学药剂
4、加大回流污泥量并在其回流前进行再生性曝气;——加强曝气
5、考虑调节水温;水温<15°C时易于发生高粘性膨胀;而丝状菌膨胀多发生在20°C以上;——加强曝气
膜清洗1、水反洗水反洗当膜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膜表面形成污染,此时需要进行反洗或CEB。反洗过程具体为:先关闭产水泵,再关闭产水阀,之后开启反洗阀,再开启反洗泵,以膜产水进行反洗。反洗过程中膜单元保持曝气状态。2、CEB反洗加药(以次氯酸钠为例)(1)定期进行维护性加药反洗,通过化学药剂的杀菌、溶解、调节pH等作用,减缓膜表面的生物污染和化学污染,维持膜通量。(2)药剂选择维护性加药反洗所用药剂 种类
数值
NaClO
100~500mg/L
柠檬酸
100~500mg/L
注:可根据污水的水质情况,调整药剂种类和药液浓度。3、恢复性化学清洗当系统监测数据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时,需要进行恢复性化学清洗:①跨膜压差上升超过30kpa;②经过三次维护性清洗,压力上升周期短于维护性清洗周期;③距上次化学清洗超过3个月恢复性化学反洗通过加药反洗的方式去除膜表面的污染物,恢复性浸渍清洗是将膜组件整体浸泡在药品清洗池内,清除膜表面的污染物,其目的是使膜间压差恢复到初始状态。恢复性浸渍清洗比恢复性化学反洗清洗效果好。四、一体化泵站的维护4、一般规定(1)泵站的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4554和GB3096的规定。(2)水泵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原设计流量的90%;机组效率不应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汛期雨水泵站的机组可运行率不应低于98%。(3)排水泵站内的水位仪、流量计、开车计时器每年应校验一次。当仪器仪表失灵时,应立即修复或更换。(4)泵站机、电、仪表监控设备应配备易损零配件。(5)泵站机电设备、设施、管配件外表宜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防腐蚀处理。(6)泵站内设置的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监测装置,安全阀、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均为强制性检验设备,每年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7)检查维护水泵、闸阀门、管道、泵房及附属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保养,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宜每隔3年刷新一次。(8)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9)排水泵站的围墙、道路、泵房、及附属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保养,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每隔3年应刷新一次。(10)每年汛期前,应对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11)泵站应有完整的运行与维护记录,宜采用电子信息化管理。(12)排水泵站应经常做好卫生、绿化与除害灭虫工作。5、水泵机组的日常巡检与保养(1)水泵机组运行前的巡视检查水泵机组运行前的巡视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表中规定(如产品说明书列明标准的,以厂家规定为准);水泵机组的轴承应处于良好润滑状态;1)泵体轴封机构的密封性能应保持良好;2)联轴器封向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规定;3)盘车时,水泵叶轮、电机转子不得有碰擦和轻重不匀现象;4)涡壳式水泵,应将泵壳内的空气排尽;5)检查冷却水、润滑水和抽真空系统;6)集水池水位应满足启动泵要求;7)进出水管路应畅通,阀门开启应灵活;8)仪器仪表显示应正常;9)电气连接必须可靠,电气桩头接触面无烧伤,接地装置有效;10)通电后无故障报警显示。(2)水泵机组运行中的巡视检查干式泵房水泵机组运行中的巡视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泵机组转向正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噪声,无异常的焦味;2)水泵机组应在规定的电压、电流范围内运行;3)轴承润滑状态应保持良好;4)水泵机组的轴承温度应保持正常。滚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80℃,滑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60℃,温升不应大于35℃;5)轴封机构不应过热,渗漏不得滴水成线;6)水泵机座螺栓应紧固,泵体连接管道不得发生渗漏;7)进、出水管阀门是否正常开启、无振动和异响;8)集水池水位应符合水泵安全运行的要求;9)格栅前后的水位差应不超过200mm。(3)潜水泵(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运行中的巡视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泵机组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噪声;2)水泵机组应在规定的电压、电流、转速、流量、扬程范围内运行;3)无故障报警(过载、电机过热、轴承过热、油室进水、电机进水);4)检查集水池液位计读数与集水池实际水位是否一致,水泵应保持一定的淹没深度;5)检查进水闸门是否保持全开,进水是否顺畅;6)进出水管阀门是否正常开启,无异常振动;7)水泵出水管道不得有振动和渗漏;8)格栅前后的水位差应不超过200mm。(4)水泵停止运行的巡视检查1)水泵停止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2)轴封机构不得漏水;3)止回阀或出水拍门关闭时的响声应正常,柔性止回阀闭合应有效;4)观察泵轴惰走时间及停止状态,应正常合适。(5)各种辅助设备的清扫、检查与维护1)电动葫芦的日常及使用前检查与维护电控箱及手操作控制器应可靠。钢丝绳索具应完好。升、降限位,升、降行走机构运动应灵活、稳定,断电制动可靠。2)通风机的日常检查与维护防止进、出风倒向。检查通风机的运行工况。通风管密封完好,无异常。出现异声应停机检查。3)备用水泵机组日常检查与维护水泵机组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环境内。电动机绝缘应保持良好。内燃机工况应保持良好。水泵机组每月应试车一次。水泵机组每年应进行一次抽水试车,时间不少于15分钟。17、姚桥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序号
分值
考核说明
考核
得分
扣分
说明
1、项目运营管理(11分)
1-1
0.5
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文件及人员配置文件,建立各职能部门职贵。如有缺失本项不得分。
1-2
1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维修岗位责任制度、化验分析岗位责任制度、巡检管理制度等。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3
2
运营台账记录完整,包括例行巡视记录、管网及设施维护记录、进出水水质记录等。缺少一项扣1分,某一项记录不完整或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1-4
3
每月例行巡检应覆盖所有村,未例行巡检且无正当原因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巡检中发现问题未有跟踪维修记录的,发现一起扣1分;设备不能正常运行且运营单位未有记录,发现一起扣1分;乙方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未上报记录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1-5
1
每月月底前及时提交运营报表至考核主体,包括水量统计分析、进出水水质报告、设施设备维修更换记录、有效信访件处理闭合情况、迎检情况等,内容应真买完整。超过规定期限3天仍未提交报表一次扣0.5分,未报送本项不得分。
1-6
2
运维管理及作业人员配置完备,工种齐全,人数充足,持证上岗。管网和设施巡查看护人员配置不得低于8人,并相应配置机电工、化验员、安全员、资料员等,缺失l人扣0.2分,扣完为止。
1-7
1.5
应配备维护作业设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管递疏通机、吸粪车、封堵气囊、防毒面具、污泥处理和运输设备等专用合适的运维车辆、器具。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2、安全管理(10
分)
2-1
2
有相应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记录,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各工程操作规程、各种设备操作规程,各种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等。所有机构制度齐全,得2分,如有缺失缺少1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2
1
有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应急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得1分,如有缺失本项不得分。
2-3
2
岗位人员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消防设备配备到位,有安全警示牌,有毒有害场所有安全防护仪器和仪表。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按规管理,得2分。
2-4
5
无安全事故,若本月内发生与生活污水项目相关的安全事故,如行人摔倒、井盖缺失等,发生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管网运行(20
分)
3-1
5
出现雨污合流、有渗漏现象应及时处理,季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2
5
无垃圾及其他化学物质进入管网;每季度定期开展管网维养工作,对管网堵塞、井盖损坏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季度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3
5
污水管无堵塞、变形或沉陷,无脱节、断裂、渗漏;检查井无沉降,井盖完好。季度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扣0.5分。
3-4
5
月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户井、检查井有污水恶臭外溢污水甚至漫溢至鱼塘等情况,每出现一个不合格点扣0.5分,扣完为止。
4、设施运行(29
分)
4-1
5
设施正常运行率。根据数据计算设施正常运行率,设施正常运行率在90%以下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2
15
季度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现场抽查过程中,发现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出水量异常等情况,发现一起扣2分;未及时维修的发现一起扣2分;设施锈蚀一起扣0.5分;缺盖板一起扣0.5分;设施现场环境脏乱、绿化不达标一起扣0.5分,现场无标志牌或者标志牉损坏,发现一起扣0.5分,现场无l个月内巡检记录,发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4-3
5
季度末随机挑选10个村进行抽查,现场抽查过程中,发现处理设施有恶臭情况,每出现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4-4
4
污泥专业化处理,与污水处理厂签订污泥处置协议,检查运维责任单位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合同、支付记录、处置记录等有关台账资料。
5、水质管理(25
分)
5-1
5
采样覆盖率:运维责任单位每季度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监测指标为COD、氨氮、总磷、总氮),每缺一个设施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2
20
水质达标率:每季度对各村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根据各水质监测指标达标统计数据计算得分,达标率95%(含)以上不扣分,每个项目每降低l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6、群众意见(5
分)
6-1
5
投诉处理情况。对于群众的有效投诉,如运营单位在接到投诉后48小时内未能解决问题且未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总计
100
附加分
3
运维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彰表扬的,每1次加1分,季度上限为3分。
考核单位签章
考核付费规定:(1)考核得分在90(含)分及以上为优秀,全额核拨当年运维服务费;(2)考核得分在80-90分(包括80分)之间为良好,与90分比较每低一分扣当年运维服务费的1%;(3)甲方对乙方因运维管理不当,受到群众举报、上级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的,视情况扣除一定的运维经费。其中群众举报经查实的,每次扣2000元。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每次扣5000元,情节严重的扣10000元。新闻媒体曝光后经查实的,每次扣10000元。(3)人员专业技能能力要求: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污废水处理人员、水质检验员、设施养护员及安全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具备污水处理的相关知识污水处理是依靠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的原理来完成的,要利用多种机械、设备与自控装置,还涉及各种测试手段,这就要求所有运行管理人员除了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外,在物理、化学及微生物学方面的知识应具有更高的要求,也包括机械及电方面的知识。(2)熟悉污水处理系统要做好主要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首先要熟悉设备。仔细地阅读产品的出厂说明书是第一步,一般来说,说明书上都注明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及工作特点:操作要领、注意事项、安全规程及加油的部位、所加油脂的品种、每次换油的间隔等。有的说明书上还注明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维修时间应注意事项等。要对照设备逐项将说明书上的内容搞懂。有的设备说明书比较简单,操作人员可向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及生产厂家的现场服务技术人员学习、咨询。应注意的一点是,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上很少介绍自己产品的缺点。然而每种产品都或多或少有其不足之处。操作人员可通过长期的操作、观察,积累一部分经验,逐步了解设备的缺点,并摸索出相应的解决措施。(3)实现设备运行方案的最佳调度任何一种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都有一定的运行寿命。在使设备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保证其正常使用寿命的同时,在保证完成水处理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设备的无效运转及低效运转,保证大部分设备的满负荷运行,也能起到延长设备实际寿命的作用。(4)保持设备良好的润滑状态要使设备保持长期、稳定、正常的运行,就要时刻保持各运转部位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油脂除了使设备在运转中减少摩擦、磨损之外,还有防腐、防漏及降温等功能。一般设备在出厂之前就规定了其加油的部位、加油量、每次加换油脂间隔的时间以及在什么样的温度条件下加什么油脂。但各个设备工作条件不通,气候条件不同,因此还应由专业运维人员根据运行条件定出各个设备的加油规章。对购买来的油脂应贴上标签,分类保管,严防错用、污染、混合或进水。(三)其它1、成交单位需自行勘察现场,熟悉姚桥镇污水管道运行情况,并与采购人交接相关工作及资料。2、管道清淤所产生的淤泥需自行处理,并满足建设、环保等部门的处置要求。3、凡是因平时管网养护、维保不到位的,被镇江市、经开区督查部门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5分;被省级及以上督察部门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10分,平时巡查被网格员发现并通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15分扣完为止)。四、实施地点姚桥镇范围内。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在委托维护期内,成交单位应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已建污水设施的运营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保证在整个委托维护期内:1、保证处理的水质达到原设计标准,进水标准为一般性生活污水,出水水质符合原设计标准并达标排放。运行维护单位必须具备常规污水水质检测能力或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设计日处理能力20m3(含)至100m3(不含)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全年至少监测2次;设计日处理能力<20m3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年的抽检率应不小于20%。且必须由有资质单位取样并出具检测报告。日常监管中,若发现污水直排,在每半年应付款中每次扣2万元。若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监管部门承担。检测不合格,每次超标扣除运维费用1万元,并承担二次检测费用。日常监管中,若发现污水直排,在每半年应付款中每次扣2万元。若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生态环境部门承担。检测不合格,每次超标扣除运维费用1万元,并承担二次检测费用。。2、按照相关约定的服务标准对污水管网和泵站设施等进行运行维护;3、在运营管理管网设施过程中,使用第三方的土地或其他必要设施设备的,引起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4、由于成交单位的原因引起的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赔偿请求,成交单位应承担所有责任;5、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不得分包管网设施的运管和维护。六、付款方式6.1、合同签订后,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的10%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如成交供应商不需支付此项费用的,采购方可不支付,本项费用连同后期一并支付),即:元。6.2、运维费用按半年度支付,经检查考核合格的运维费用每6个月支付1次,第6个月检查考核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度的运维费,为成交价的40%,第12个月检查考核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半年度的运维费,为成交价的50%,即:元。七、合同条款1、供应商在本合同工期内发生生产安全较大事故,采购人有权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终止合同。2、供应商在本合同工期内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未能按期整改达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终止合同。3、供应商在维护期间,季度考核扣款合计达到或超过季度运营维护及常规维修款的20%,则采购人认为供应商达不到本合同或采购文件规定的维护标准使合同无法履行,采购人有权有权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法律权利。4、供应商在本合同工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擅自在承包范围内多处改动原有污水管网的,经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后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终止合同。5、供应商擅自变更磋商时所承诺的人员配置方案、机具配置方案,经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后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终止合同。八、有关说明1、供应商报价内容必须报全,不得漏项。供应商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报出各养护内容的综合单价。2、除特殊注明另行结算的费用外,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一年服务期内的全部标的物、辅助材料、安装、调试、水电费等全部费用,以及非正常损坏的风险、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安全费等一切费用。3、供应商具备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师职称的为优。4、供应商具备类似项目经验和管理体系的为优。5、供应商应编制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方案、维护方案、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措施方案、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方案、综合投入方案、运维管理制度方案。成交后遵照执行。九、设备清单 行政村
序号
自然村
污水设施
伏漕村
1
奚圩埭
9套微动力净化槽
2
南埭
4套微动力净化槽
3
大西埭
1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4
大东埭(大东埭、小北埭)
21套微动力净化槽
5
大北埭
7套微动力净化槽
6
尹家埭
5套微动力净化槽
7
小岸村(小岸村、王家村)
5吨提升泵站
8
小东埭
6套微动力净化槽
9
小西埭
6套无动力净化槽
迎北村
10
樊圩埭
1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11
十二圩埭
12套微动力净化槽
12
高家圩
21套微动力净化槽
13
九圩埭
10套微动力净化槽
14
二圩埭
8套微动力净化槽
15
八圩埭
15套微动力净化槽
16
五圩埭
9套微动力净化槽
17
四圩埭
10套微动力净化槽
18
母子圩
5套微动力净化槽
19
朱义石
10吨提升泵站
20
鹤窠村
10吨提升泵站
21
徐家村
4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22
刘家村
23
梨园
2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10吨提升泵站
24
七圩埭
5套微动力净化槽
25
十五圩埭
15套无动力净化槽
迎滨村
26
王矮村
3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27
东头王村(东头王村、东元沟村(新))
3套微动力净化槽
28
庙头王村
5吨提升泵站
29
曹家村
8套微动力净化槽
30
潘家村
7套微动力净化槽
31
孟家村
32
西元沟村
9套微动力净化槽
33
白果树村
1座提升泵井
行政村
序号
自然村
污水设施
34
徐家村(前徐家村、后徐家村)
1座提升泵井
35
郭家村(前郭家村、后郭家村)
3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36
半田里村
8套微动力净化槽
37
大坝头村
20吨提升泵站
38
开步庄上村
4套微动力净化槽
39
朱良村
10吨提升泵站
40
老虎村
11套微动力净化槽
41
旗杆村
7套微动力净化槽
42
小坝头村
30吨提升泵站
43
西小庄村
9套微动力净化槽
44
张家跳村
8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1座提升泵井
45
茅沙村
2套无动力净化槽
仲宝村
46
陈甸村
20吨提升泵站
47
徐家村
10吨提升泵站
48
仲家庄
15吨提升泵站
49
周家庄
5套无动力净化槽
儒里村
50
陆家村
6套微动力净化槽
51
弥陀庵(新)
1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52
月林村
7套微动力净化槽
53
新陈
11套微动力净化槽
54
儒里新村
55
张仙村(后张家村)
2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56
前米村(前美村)
10吨提升泵站
57
后米村(后美村)
58
王里桥村
59
老店头村
10吨提升泵站
60
张四八村
15吨提升泵站
茂华村
61
旗杆蒋
20吨小型污水处理站
62
岸下蒋
15吨提升泵站
63
汝夭
6套无动力净化槽
石桥村
64
石桥片
100吨提升泵站(改造)
65
田家荡
66
解放桥
30吨提升泵站
67
北湾子
15吨提升泵站
68
株树头村
20套无动力净化槽
三桥村
69
二十五圩埭
3套无动力净化槽
备注:设施数量根据现场情况可能有少量调整,以实际情况为准。运维费为固定总价,不因设施的增加或减少变更。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1.磋商小组职责1.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如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3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1.4推荐成交供应商。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磋商及评审程序2.1磋商组织方核对采购人授权代表、磋商小组名单身份并签到。采购人授权代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不进入后续的符合性审查。2.2磋商组织方宣布磋商及评审纪律,磋商小组确认有无回避的情形。2.3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负责组织磋商及评审活动,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审查磋商文件。2.5磋商小组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磋商小组应书面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2.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2.7磋商小组应集中与符合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2.11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磋商供应商,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3.供应商资格审查开启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任意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磋商承诺函。(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1
响应文件有效性
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承诺函、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代理人,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未发现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2
响应文件完整性
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
3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
审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货物)范围、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人权利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磋商记录5.1《磋商记录》包括供应商答复或承诺的内容、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最后报价等。6.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评分项目
技术评估
商务评估
价格评估
分值
55
25
20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细则
分值
一
技术部分
1.1
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维范围、运维责任、设施运行情况、内外部环境、污水处理工艺等分析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分,方案每缺1项内容扣1分。
依据采购需求方案切实可行的加2分;
结合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符合姚桥镇现场实际情况的加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9分
1.2
维护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营维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工作流程、定期检查计划、设备设施保养和检修方案、水质检测方案、故障分析措施、巡检台账等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方案每缺1项内容扣1分。
依据采购需求方案切实可行的加2分;
结合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符合姚桥镇现场实际情况的加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10分
1.3
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措施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保障体系、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日常运维工作安全措施、专项作业安全措施等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分,方案每缺1项内容扣1分。
依据采购需求方案切实可行的加2分;
结合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符合姚桥镇现场实际情况的加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9分
1.4
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处理流程、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分级、突发事件处理方法、演练方案等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分,方案每缺1项内容扣1分。
依据采购需求方案切实可行的加2分;
结合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符合姚桥镇现场实际情况的加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9分
1.5
综合投入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综合投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设备配备等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6分,方案每缺1项内容扣2分。
依据采购需求方案切实可行的加1分;
结合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符合姚桥镇现场实际情况的加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9分
1.6
运维管理制度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维管理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组织架构设置、岗位职责划分、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日常运营工作流程、运营目标等响应情况进行评价,方案完全包含上述要点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分,方案每缺1项内容扣1分,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依据采购需求方案切实可行的加2分;
结合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符合姚桥镇现场实际情况的加2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9分
二
商务部分
2.1
成功案例评价
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包含污水设施运维内容),每有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合同应能反映相关信息,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10分
2.2
管理体系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6分。
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6分
2.3
团队人员
1、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5分。
2、 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的得4分。
注:上述岗位人员不得重复,上述要求提供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
9分
三
报价部分
3.1
报价得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20分
7.推荐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一、资格部分(一)磋商承诺函致:(磋商组织方)根据贵方关于的磋商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承诺:我方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及货物的磋商报价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响应文件中另作说明)。6.我方已详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