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 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2026)
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成交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福山区)咨询服务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602000005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迎宾路23号国资金泽雅苑六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815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金枝、许伟、于跃东(评审专家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 地 址: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2号 联 系 人:庞延军 联系方式:0535-2139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A座24楼 联系方式:0535-6898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沛植、王甜甜、初明明 电 话:0535-6898911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被推荐成交供应商及推荐理由 3.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 4.山东省专家报酬支付表 5.评审专家评审情况 6.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最终报价单
发布日期:2026年4月28日 成交附件.zip附件下载 成交公告.pdf附件下载 成交附件.zip附件下载 成交公告.pdf附件下载
2.被推荐成交单位名单和推荐理由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第一。3.未成交单位的未成交原因山东迈德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山东鑫地鼎诚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慧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低于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4.评委费支付表项目编号SFL100000260200000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防大应急进路建设项性(山区)州限务:2026482分数:个采购人烟台市山区林业局采购代通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有限公司采购预算(元)820000.00成交金颖(元)816600、00评审地点台市公共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评审时间2026年4月28日14时00分至2026年4月28日时5评审专家姓名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帐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菜备注(电话)确认签字合计44001Lo40//(400NN000800总计8V0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人:5.评审专家评审情况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94,95,99)山东鑫地鼎诚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78.48,75.48,80.48)山东迈德地理信息有限公司(82.5,77.5,81.5)山东慧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49,74.49,77.49)6.类似项目业绩情况附:2025.5.21孝德陵园林地保护规划调整项目项目描件,序号证书称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2024.11.6焦家金矿寺庄矿区西翼工程地质勘察项目临时用地合同项目扫描件: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2026.3.4山东黄金焦家金矿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生态修复项目扫描件: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2025.5.30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尹格庄金矿扩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扫描件: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单位名称)的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1.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4人,营业收入为626.16万元,资产总额为284.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记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日8.最终报价单二轮报价表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602000005SDGP370611000202602000005-A序号名称报价方式单位组成个数上次报价本次报价小计1投标总价总价元1815600.00815600.00供应商承诺:供应商盖章: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8日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金额:13500.00元
烟台市福山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602000005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采购人: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第一部分邀请函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的委托,现对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1.采购内容: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分为一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2.有关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1.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1.3具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1.7本项目特定资质: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且政府采购指标正式下达后支付3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首次交付成果并通过核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最终成果—2—报告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按照财政预算款项指标下达实际拨付时间及金额为准)。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完成项目成果主管部门批复,且须满足项目时间节点推进要求。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及时告知采购人,经认可后,工期方可顺延。2.5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对用户所反映的问题在0.5小时内响应,6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3.有关说明:3.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相关服务工作,要求达到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遗漏的项目,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3.2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有需要的资料收集、前期调研、咨询费、评估测算、资料整理及评定、报告编制、软件、材料、机械、交通、会务、论证、设施设备使用费、地勘费、培训费、印刷费、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保(工资和社保标准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标准)、差旅、食宿、保险、验收、利润、税金、通讯、配合、服务、专家评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在通过有关部门最终审查前的各项服务期内及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供完整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报告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均为最基本的要求,供应商在服务时,除须满足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规范和标准。3.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3.5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勘察。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82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政府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关联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格式)。3.8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3.9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须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复为准,供应商自行查看和下载,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10.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3.10.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至评审结束。信用信息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查询的上述网站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3.10.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10.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3.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格式7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证件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3.12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如需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及烟台市财政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2.1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格式、内容应按照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及烟台市财政局制定的范本提交。3.12.2为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24〕11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强化电子化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和法治化治理水平。自2025年5月30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系统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举报等事项的线上全流程办理,规定了各供应商优先通过此线上系统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申请。3.12.3质疑函接收方式: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4—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质疑和投诉应载明具体明确的质疑投诉事项以及与事项相关的诉求、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一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13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要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具体详见附件)。4.采购议程安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版)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50424/74a9c468-d758-4f72-8118-6d56713a1c34.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4.1获取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或山东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1)数字CA证书的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宋工,咨询QQ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2)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即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17:30(北京时间)前必须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注册并报名(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报名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报名为准(烟台市—5—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查看);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未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领取文件的,则无法有效参与采购交易活动;请务必确保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后果和责任。(3)下载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在2026年4月24日17:30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磋商公告下方附件中的文件仅供查看。(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版)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5)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6)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公布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单位名单公布后20分钟内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供应商单位撤销其响应文件。解密需要使用响应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申请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网上磋商过程中用于响应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服务器。(7)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本项目下的“答疑文件下载”是否发布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供应商责任自负。(8)供应商需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等,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在线状态,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磋商时间:2026年4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单位签到与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供应商自行负责。5.联系方式:5.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解放路支行开户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账号:37250101150100000391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A座24楼联系人:宋沛植、王甜甜、初明明邮编:264000电话:0535-6898911电子信箱:sdygzdyt@163.com5.2采购人: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2号联系人:庞延军电话:0535-2139113注:1.直播使用工具:腾讯会议号(房间号):774-914-1422.入会时间:2026年4月28日13:30,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4月28日14:00,退会时间:开标结束时间。3.备注名称:请各供应商将备注改成各自供应商的名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供应商名单后,将不是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移出会议,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直播现场会议的,后果自行负责,每家供应商仅允许进入授权代表)。—7—4.步骤:网上下载“腾讯会议”-自行注册-注册完后登录“腾讯会议”-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修改“您的名称”(将名称改为供应商名称)。5.为防止现场直播影响您解密等操作,可用手机或另一台电脑观看直播。—8—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分为一个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如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二、建设内容福山区林业局防火应急道路建设27.29公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作前期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项目建设范围测绘、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生态现状调查及评价分析、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省级森林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现状调查、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及相应报告成果评审审批等工作。三、服务地点范围,福山区林业局防火应急道路建设范围。四、成果要求4.1成果提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省级森林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4.2项目要求:交付的成果专题报告,需满足本项目需求,满足国家、地方相应规范标准,与采购人前期设计相符合。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取得批复意见,即为最终验收方案。五、项目建设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正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正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版);(4)《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修正版);(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年5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版);—9—(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正版);(8)《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修正版);(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版)。(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通过,1996年5月15日修正,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发布,1988年6月1日生效,1995年8月29日修正,2000年4月29日修订,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通过、公布、施行,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3月1日发布,2011年1月8日第一次修订,2016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1997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0月7日修订);(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2011年1月8日修订));(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通过,2017年6月国务院令第682号修改);(19)《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20)《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3)1号);(2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22)《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23)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10—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2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2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LY/T2492-2015(2015年10月19日);(2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的通知》(鲁政发〔2012〕47号)。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上述标准、规范、法律法规与最新版本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执行。六、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及在执行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2.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3.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所有资料、文件、矢量数据仅用于方案的编制工作,成交供应商具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4.供应商应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理解;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保密措施;后续跟踪服务情况;工作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能力,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人员测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体现人员姓名),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到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须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更换人员的资历和工作经验不得低于原工作人员,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为使采购人更好地了解供应商的实际能力和水平,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评分细则)。7.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1—(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采购需求及规范规定的;(2)提交的成果存在错误、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注:1.以上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2.服务内容不得变更。3.成交供应商须确保其形成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成果文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必须与该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和支出等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进行赔偿。成果文件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12—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成交供应商”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3.2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3.3供应商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邀请函中2.1资格要求;3.4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5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3.6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4.其它无论磋商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3—B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用于阐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邀请函(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文本(5)响应文件格式5.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提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上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项权利,此后对磋商文件的理解以采购人的解释为准,由此引起的损失供应商自负。6.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询问,均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答复为准。7.磋商文件的修改7.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因电子交易平台无法获得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主动联系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此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妥善保存磋商文件,并随时查看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及时下载拟采购项目的答疑文件、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等;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7.3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14—C响应文件的编写8.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9.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五部分)供应商须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目录”,响应文件中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应将扫描件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的相应位置。11.响应文件格式11.1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含原件扫描件)加密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11.2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1.3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12.报价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写明所报内容的单价、合计单项价和总价。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有需要的资料收集、前期调研、咨询费、评估测算、资料整理及评定、报告编制、软件、材料、机械、交通、会务、论证、设施设备使用费、地勘费、培训费、印刷费、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保(工资和社保标准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标准)、差旅、食宿、保险、验收、利润、税金、通讯、配合、服务、专家评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在通过有关部门最终审查前的各项服务期内及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供完整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报告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2.2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详见第五部分附件格式7。14.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14.2.1服务方案;14.2.2综合说明;14.2.3报价明细表;14.2.4技术及商务偏离表;14.2.5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15.磋商保证金15.1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40号)所述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收取其投标保证金。15.2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的磋商保证金。15.3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15.4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上支付方式均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5.5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具体规定时间)前交纳,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5.6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15.7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16—将被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17.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17.1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在指定位置按要求执行。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和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17.2响应文件除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7.3本项目所附证书证件(含资格证明、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须均为原件扫描成pdf文件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资料项、资信标或商务标综合项),未按规定上传导致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17.5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D响应文件的提交18.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4:00时;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19.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都必须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烟台市公共资源网站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截止时间到,供应商签到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北京时间)。逾期未解密的供应商一切后果自行负责。20.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17—撤回。21.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E磋商、报价、成交22.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由磋商小组组长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要求相关磋商小组成员当场重新核实、确认主观分数,确认后仍维持原评审打分的,由相关磋商小组成员签署书面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不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23.磋商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23.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3.2促进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原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3.3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3.4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3.5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18—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6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3.7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8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4.资格审查24.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磋商程序25.1磋商会议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供应商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操作问题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5.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不同于公开采购,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19—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最后一轮报价时间最长为15分钟(以实际通知为准),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时刻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电子开标平台发出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多轮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行报价的系统将默认上一轮的有效报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供应商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预算、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内容不得变动)。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综合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综合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综合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20—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注:①多轮报价过程中,请仔细检查报价后再点击提交。因供应商自身输入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②多轮报价中每轮报价仅可以提交一次,提交成功后不可修改。③请供应商报价时注意报价时间限制,在倒计时结束前提交报价,多轮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行报价的系统将默认上一轮的有效报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7磋商结束后,所有进入最终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25.8磋商小组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5.9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采购项目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10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总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总报价平均值50%的,即总报价性审查供应商总报价平均值×50%;②总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总报价50%的,即总报价—21—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总报价×50%~65%;③总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总报价④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注: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即为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6.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行最后报价:(1)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有瑕疵的;(2)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响应文件;(3)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制作的;(4)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5)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6)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7)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须包含授权代表身份证)的;(8)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未按规定报价,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9)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0)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1)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3)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1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关联单位声明函的;(15)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6)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22—27.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1)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2)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在递交最后报价后,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的(已提交响应文件,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除外);(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28.推进实施政府采购预警监控管理,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动展示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智能辅助排查和预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切实做好供应商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防范,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相同)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四)不同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五)不同供应商(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六)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分细则》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评分细则序号内容标准分数备注1磋商报价10分磋商基准分:10分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服务方案70分项目的理解9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及分析等情况分进行独立评审:A.对项目需求理解的准确性;B.对整体项目把握的完整性;C.对项目核心特点的认知程度。满分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3分)。没有该项内容的,不得分。实施方案25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独立评审:A.总体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及与项目所在地地域特点的适配性;B.技术路线的清晰明确程度;C.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性;D.对项目措施及相关分析因素的描述详尽度;F.履行合同过程中重点难点的识别及对应解决方案的可行性。满分25分,每缺一项扣5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5分)。没有该项内容的,不得分。项目进度计划9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度计划等情况进行独立评审:A.各阶段工作任务划分的合理性;B.时间进度安排的科学性及对关键时间节点的精准把握;C.进度保障措施的有效性。满分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3分)。没有该项内容的,不得分。—24—质量保证措施9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独立评审:A.质量保证体系的健全性;B.质量控制方案的可行性;C.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满分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3分)。没有该项内容的,不得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9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进行独立评审:A.售后服务方案的完善性;B.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的及时性;C.保密措施的严密性。满分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3分)。没有该项内容的,不得分。工作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9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工作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进行独立评审:A.对本项目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的精准度;B.针对工作重点及难点制定解决方案的可行性;C.提出关于本项目合理化建议的实用价值。满分9分,每缺一项扣3分,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每项最多减3分)。没有该项内容的,不得分。3供应商拟投入人员情况19分A.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由评委统一打分;B.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由评委统一打分;C.本项目拟配备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类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由评委统一打分。D.技术人员整体配备数量充足,分工明确合理,满足项目需求,满分7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或不足减0.5分,扣完为止,由评委独立打分。注: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含人员明细,未提供或磋商小组不认可的不得分。4类似项目业绩1分根据供应商提供2024年1月1日(含)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材料(以供应商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每提供一份合格的业绩4类似项目业绩1分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或磋商小组不认可的不得分。备注:所有评审证明材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附于电子响应文件中一同上传至系统,请确保扫描件清晰可辨,由此引起的磋商小组不予认定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0.磋商纪律30.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0.2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磋商情况和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30.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30.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5《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第十四条同一交易项目或同一标段的评标评审,来自同一法人参评专家只能为1人。第十六条参加评标评审活动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一)3年以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3年以内与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三)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亲属或近亲属关系;(四)同一招标项目的专家有亲属或近亲属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评标评审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31.成交标准31.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3名成交候选人,本项目采购人依法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打分项汇总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31.2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标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32.成交通知书32.1磋商结束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3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3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未成交的供应商通知未成交结果,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32.4对未成交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32.5成交结果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33.签订合同33.1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33.2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等均有法律约束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3如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3.4采购合同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27—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33.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督促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3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34.成交服务费本项目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35.解释权35.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解释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35.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28—36.质疑36.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6.2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第四部分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30—(甲方),(项目名称)由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磋商时的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采购内容与采购清单:执行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的相关规定及成交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4.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响应文件中所记载的服务标准等。5.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6.付款方式:;7.服务时间及地点:(1)服务期限:(2)地点:8.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服务基础资料,确保乙方工作正常进行。(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督导,对于乙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等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成果文件后,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递给乙方。—31—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成果文件等,提交给甲方的最终成果要齐全可靠,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程、规范;(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数据保密,未经甲方的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乙方保证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4)乙方应该负责对本项目的结果解释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修改;(5)乙方应对本项目服务结果负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规定,对本次采购开展服务工作。(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务,按时完成并交付项目成果。10.项目管理:乙方指定(姓名)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的全过程服务,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管理。11.履约验收方案本项目验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流程进行验收。12.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13.违约条款(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全部工作成果,若出现迟交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责,并给予赔偿。(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4.保密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发生任何有损于其保密性的事件,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乙方根据本条规定承担的—32—义务不因合同的无效、解除、终止而免除。15.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5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6.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叁份、福山区财政局执壹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签订时以采购人提供的合同版本为准。—33—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格式1:报价函(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磋商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报价。为此:1.我单位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2.总报价价格详见报价一览表。3.我单位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单位同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磋商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6.本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9.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我单位(请填写:是或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日期:—34—附件格式2:报价一览表(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电子系统中格式为准)项目名称总报价(人民币:元)服务期限备注大写:小写: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注:1.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一览表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2.报价以元为单位。—3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3: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内容详细说明或计算过程报价(元)备注123456……………………合计总价小写:¥大写:元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注:(1)如有其它费用请单独列明。(2)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一致。(3)本表未填写或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的前后不一致,评审时不予承认。—36—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4(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注:应附人员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37—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应附人员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3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5:技术及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响应文件条款有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响应文件条款有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条款号条款内容条款号条款内容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即使供应商在服务内容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2.如供应商在偏离表中无注明,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磋商文件为准。3.商务偏离中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9—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6:综合说明1.供应商的总体情况、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能力等;所提供服务的总体情况等的综述或企业基本状况表;2.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要求不低于磋商文件要求);3.服务方案(项目的理解,实施方案,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及保密措施,工作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4.供应商拟投入人员情况;5.类似项目业绩;6.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1.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2.相关材料中如供应商名称变更,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40—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7:资格证明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2.针对此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其它证件无效);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4.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A.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B.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未体现其为基本账户,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包含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银行等)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C.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应同时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证明材料。4.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4.2.1供应商可于开标前自行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反馈情况。对于查询结果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详见第五部分采购文件附件格式8),该供应商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或经供应商自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未发现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反馈信息的,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2.2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应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的税收的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原件扫描件(如此期间未缴纳的,应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2.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应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原件扫描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41—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6.供应商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8.须提供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原件扫描件。须知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且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证明均为真实的,否则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并接受相关处罚。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4.磋商文件中要求所提交的内容和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业绩、证书、证件、评分细则中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未做要求的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高清扫描或编辑成PDF格式文件,清晰可辨方便评委查看,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后上传至电子开标评标系统作为本项目的评审依据。5.注意上述证件的有效性。—42—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3—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必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扫描件—44—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你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必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45—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11:无一般失信行为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按照鲁财采〔2019〕4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本单位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且不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须按要求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46—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12:承诺函:(一)我单位承诺,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1)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未按磋商文件30条规定签订合同;(3)出现磋商文件第23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索赔的权利。)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接受相关处罚。(二)我单位承诺,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证明均为真实的,否则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并接受相关处罚。(三)我单位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标准缴纳成交服务费,如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视为虚假承诺,将该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须按要求加盖单位鲜章,并提供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47—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13:质疑函要求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四)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附翻译人员签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提出质疑的日期。注: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其中,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质疑供应商本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加盖公章)。代理人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48—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附件格式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49—
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602000005二、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迎宾路23号国资金泽雅苑六楼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815600.00)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金枝、许伟、于跃东(评审专家评审情况详见附件)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2号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2号联系人:庞延军联系方式:0535-21391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A座24楼联系方式:0535-68989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沛植、王甜甜、初明明电话:0535-6898911十、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2.被推荐成交供应商及推荐理由3.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4.山东省专家报酬支付表5.评审专家评审情况6.类似项目业绩情况7.中小企业声明函8.最终报价单发布日期:2026年4月28日
2.被推荐成交单位名单和推荐理由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第一。3.未成交单位的未成交原因山东迈德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山东鑫地鼎诚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慧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低于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4.评委费支付表项目编号SFL100000260200000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防大应急进路建设项性(山区)州限务:2026482分数:个采购人烟台市山区林业局采购代通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有限公司采购预算(元)820000.00成交金颖(元)816600、00评审地点台市公共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评审时间2026年4月28日14时00分至2026年4月28日时5评审专家姓名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帐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菜备注(电话)确认签字合计44001Lo40//(400NN000800总计8V0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人:5.评审专家评审情况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94,95,99)山东鑫地鼎诚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78.48,75.48,80.48)山东迈德地理信息有限公司(82.5,77.5,81.5)山东慧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0.49,74.49,77.49)6.类似项目业绩情况附:2025.5.21孝德陵园林地保护规划调整项目项目描件,序号证书称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2024.11.6焦家金矿寺庄矿区西翼工程地质勘察项目临时用地合同项目扫描件: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2026.3.4山东黄金焦家金矿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生态修复项目扫描件: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2025.5.30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尹格庄金矿扩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扫描件: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业绩合同协议书点击查看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单位名称)的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1.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4人,营业收入为626.16万元,资产总额为284.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记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日8.最终报价单二轮报价表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602000005SDGP370611000202602000005-A序号名称报价方式单位组成个数上次报价本次报价小计1投标总价总价元1815600.00815600.00供应商承诺:供应商盖章:烟台华明房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8日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单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金额:13500.00元
烟台市福山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602000005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采购人: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第一部分邀请函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的委托,现对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1.采购内容: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分为一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2.有关要求:2.1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1.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1.3具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1.7本项目特定资质: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2.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且政府采购指标正式下达后支付3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首次交付成果并通过核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最终成果—2—报告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按照财政预算款项指标下达实际拨付时间及金额为准)。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调查及报告编制工作,完成项目成果主管部门批复,且须满足项目时间节点推进要求。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及时告知采购人,经认可后,工期方可顺延。2.5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对用户所反映的问题在0.5小时内响应,6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3.有关说明:3.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相关服务工作,要求达到安全及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遗漏的项目,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3.2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有需要的资料收集、前期调研、咨询费、评估测算、资料整理及评定、报告编制、软件、材料、机械、交通、会务、论证、设施设备使用费、地勘费、培训费、印刷费、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保(工资和社保标准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标准)、差旅、食宿、保险、验收、利润、税金、通讯、配合、服务、专家评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在通过有关部门最终审查前的各项服务期内及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供完整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报告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均为最基本的要求,供应商在服务时,除须满足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规范和标准。3.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3.5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对现场进行勘察。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拾贰万元整(¥82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政府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关联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格式)。3.8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3.9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须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答复为准,供应商自行查看和下载,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3.10.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3.10.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至评审结束。信用信息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查询的上述网站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3.10.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10.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3.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格式7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年检、经营期限、证件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3.12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如需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及烟台市财政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2.1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格式、内容应按照财政部、山东省财政厅及烟台市财政局制定的范本提交。3.12.2为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鲁财采〔2024〕11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强化电子化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和法治化治理水平。自2025年5月30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系统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举报等事项的线上全流程办理,规定了各供应商优先通过此线上系统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申请。3.12.3质疑函接收方式: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系统访问路径: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行政裁决”模块进入。操作指南详见网站专栏,业务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热线(968123转4)]。—4—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质疑和投诉应载明具体明确的质疑投诉事项以及与事项相关的诉求、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一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13为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要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具体详见附件)。4.采购议程安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版)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下载地址: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50424/74a9c468-d758-4f72-8118-6d56713a1c34.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4。4.1获取文件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或山东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不提供纸质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1)数字CA证书的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宋工,咨询QQ号:10632869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2)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即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17:30(北京时间)前必须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注册并报名(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报名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报名为准(烟台市—5—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查看);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未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领取文件的,则无法有效参与采购交易活动;请务必确保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后果和责任。(3)下载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须在2026年4月24日17:30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磋商公告下方附件中的文件仅供查看。(具体操作步骤可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版)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4)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软件》)。(5)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6)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公布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单位名单公布后20分钟内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供应商单位撤销其响应文件。解密需要使用响应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申请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网上磋商过程中用于响应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服务器。(7)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本项目下的“答疑文件下载”是否发布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磋商的,供应商责任自负。(8)供应商需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等,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在线状态,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多轮报价、在线澄清答疑等操作。4.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6—磋商时间:2026年4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单位签到与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供应商自行负责。5.联系方式:5.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解放路支行开户名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账号:37250101150100000391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观海大厦A座24楼联系人:宋沛植、王甜甜、初明明邮编:264000电话:0535-6898911电子信箱:sdygzdyt@163.com5.2采购人: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32号联系人:庞延军电话:0535-2139113注:1.直播使用工具:腾讯会议号(房间号):774-914-1422.入会时间:2026年4月28日13:30,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4月28日14:00,退会时间:开标结束时间。3.备注名称:请各供应商将备注改成各自供应商的名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供应商名单后,将不是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移出会议,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直播现场会议的,后果自行负责,每家供应商仅允许进入授权代表)。—7—4.步骤:网上下载“腾讯会议”-自行注册-注册完后登录“腾讯会议”-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修改“您的名称”(将名称改为供应商名称)。5.为防止现场直播影响您解密等操作,可用手机或另一台电脑观看直播。—8—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山东省烟台市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福山区)咨询服务,分为一个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如有遗漏则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二、建设内容福山区林业局防火应急道路建设27.29公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作前期的使用林地现状调查、项目建设范围测绘、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生态现状调查及评价分析、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省级森林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现状调查、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及相应报告成果评审审批等工作。三、服务地点范围,福山区林业局防火应急道路建设范围。四、成果要求4.1成果提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省级森林公园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4.2项目要求:交付的成果专题报告,需满足本项目需求,满足国家、地方相应规范标准,与采购人前期设计相符合。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取得批复意见,即为最终验收方案。五、项目建设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正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正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版);(4)《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修正版);(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年5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版);—9—(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正版);(8)《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修正版);(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版)。(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通过,1996年5月15日修正,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发布,1988年6月1日生效,1995年8月29日修正,2000年4月29日修订,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通过、公布、施行,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3月1日发布,2011年1月8日第一次修订,2016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1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发布,1997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0月7日修订);(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2011年1月8日修订));(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通过,2017年6月国务院令第682号修改);(19)《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20)《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鲁自然资发(2023)1号);(2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22)《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23)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10—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2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2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LY/T2492-2015(2015年10月19日);(2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的通知》(鲁政发〔2012〕47号)。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上述标准、规范、法律法规与最新版本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以最新发布的标准为准执行。六、其他要求1.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及在执行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2.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3.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所有资料、文件、矢量数据仅用于方案的编制工作,成交供应商具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4.供应商应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理解;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保密措施;后续跟踪服务情况;工作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能力,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人员测绘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体现人员姓名),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遇到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须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且更换人员的资历和工作经验不得低于原工作人员,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为使采购人更好地了解供应商的实际能力和水平,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评分细则)。7.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1—(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采购需求及规范规定的;(2)提交的成果存在错误、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注:1.以上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基本要求,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同时填写技术规范偏离表。2.服务内容不得变更。3.成交供应商须确保其形成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成果文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必须与该第三方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索赔、损失、损害和支出等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进行赔偿。成果文件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12—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A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内容。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烟台市福山区林业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受邀请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成交供应商”系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的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3.2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3.3供应商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部分邀请函中2.1资格要求;3.4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3.5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3.6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4.其它无论磋商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3—B磋商文件说明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用于阐明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邀请函(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3)供应商须知(4)合同文本(5)响应文件格式5.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提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上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此项权利,此后对磋商文件的理解以采购人的解释为准,由此引起的损失供应商自负。6.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的询问,均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答复为准。7.磋商文件的修改7.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因电子交易平台无法获得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主动联系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此已下载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妥善保存磋商文件,并随时查看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及时下载拟采购项目的答疑文件、澄清文件、修改文件、补充文件等;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7.3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14—C响应文件的编写8.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9.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9.2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五部分)供应商须填写“响应文件资料清单、目录”,响应文件中的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应将扫描件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的相应位置。11.响应文件格式11.1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含原件扫描件)加密上传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11.2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将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1.3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足磋商文件各章每一项的要求。12.报价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写明所报内容的单价、合计单项价和总价。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所有需要的资料收集、前期调研、咨询费、评估测算、资料整理及评定、报告编制、软件、材料、机械、交通、会务、论证、设施设备使用费、地勘费、培训费、印刷费、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保(工资和社保标准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标准)、差旅、食宿、保险、验收、利润、税金、通讯、配合、服务、专家评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在通过有关部门最终审查前的各项服务期内及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有工作并提供完整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报告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2.2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1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详见第五部分附件格式7。14.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包括但不限于):14.2.1服务方案;14.2.2综合说明;14.2.3报价明细表;14.2.4技术及商务偏离表;14.2.5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15.磋商保证金15.1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40号)所述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收取其投标保证金。15.2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的磋商保证金。15.3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15.4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上支付方式均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5.5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具体规定时间)前交纳,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5.6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15.7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16—将被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17.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标记17.1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中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应在指定位置按要求执行。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和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17.2响应文件除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7.3本项目所附证书证件(含资格证明、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须均为原件扫描成pdf文件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资料项、资信标或商务标综合项),未按规定上传导致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17.5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D响应文件的提交18.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4:00时;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19.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都必须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烟台市公共资源网站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截止时间到,供应商签到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北京时间)。逾期未解密的供应商一切后果自行负责。20.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响应文件。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17—撤回。21.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E磋商、报价、成交22.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用应当严格保密。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2)磋商小组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磋商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由磋商小组组长组织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要求相关磋商小组成员当场重新核实、确认主观分数,确认后仍维持原评审打分的,由相关磋商小组成员签署书面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不配合的,按有关规定处理。23.磋商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23.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3.2促进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原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3.3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评审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3.4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23.5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18—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6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3.7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8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审,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4.资格审查24.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磋商程序25.1磋商会议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山分中心(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附楼3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根据《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烟财采〔2021〕8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供应商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操作问题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5.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不同于公开采购,合格供应商至少有两轮报价,—19—第一轮报价不公开宣读。最后一轮报价时间最长为15分钟(以实际通知为准),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时刻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电子开标平台发出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多轮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行报价的系统将默认上一轮的有效报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供应商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5.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预算、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内容不得变动)。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综合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综合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综合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20—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5.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注:①多轮报价过程中,请仔细检查报价后再点击提交。因供应商自身输入原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②多轮报价中每轮报价仅可以提交一次,提交成功后不可修改。③请供应商报价时注意报价时间限制,在倒计时结束前提交报价,多轮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进行报价的系统将默认上一轮的有效报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7磋商结束后,所有进入最终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25.8磋商小组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火应急道路建设 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