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硬化中标结果公示(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2026)



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本级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AZB2026003
二、项目名称: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运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
91130600MAODC1FTX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运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
60日历天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何宏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134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晓燕(采购人代表)、窦媛媛、赵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38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涞源县金家井村
联系方式:0312-7366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长安区跃进路163号卓达明郡1号楼1单元602
联系方式:0311-858303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翠亚
电话:0311-85830394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磋商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
涞源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11:45

评审专家名单
戴晓燕(采购人代表)、窦媛媛、赵培

总中标金额
¥1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翠亚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5830394

采购单位
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涞源县金家井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7366521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 石家庄市 长安区跃进路163号卓达明郡1号楼1单元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5830394

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运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7人,营业收入为7426.93万元,资产总额为3337.6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河北运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27日注:从业人员、人员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采购人):我公司参加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1.4.3的情形,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公章):河北运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4月27日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磋商文件磋商编号:HAZB2026003采购人: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意事项各供应商: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减少采购过程中因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无效响应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1.请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特别注意证件扫描件的要求),并审查证件的时效性、证件签署的有效性等,缺项或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2.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经评委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要求供应商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解密等,供应商需在线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通过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说明、更正等,请供应商准时参加开启会议并注意以下事项:(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按规定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电子交易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前上传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启环节。(2)为保证开启效果,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不同供应商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磋商小组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11)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请各供应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6.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质疑和投诉应载明具体明确的质疑投诉事项以及与事项相关的诉求、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一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人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7.相关证明材料中如出现名称不一致情况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8.对磋商文件有疑义或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杜翠亚联系电话:0311-85830394谢谢合作!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AZB2026003。项目名称: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349010元。最高限价:1349010元。采购需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2日,每天09: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方式:自主网上下载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五、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保定市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gov.cn)”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并按规定完成注册核验,咨询电话4009980000。办理数字证书(CA),咨询电话4007073355。2.质疑受理单位: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刘小雨0312-7366527;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杜翠亚,电话0311-85830394,18330228269。3.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市涞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电话:0312-7325980邮箱:lyzfcgbgs@163.com4.本项目使用电子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地址:保定市涞源县金家井乡金家井村联系方式:刘小雨0312-73665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大街槐北路东北路冀丰科技楼5楼项目负责人:杜翠亚0311-85830394、183302282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杜翠亚项目负责人电话:0311-85830394、1833022826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地址:保定市涞源县金家井乡金家井村联系方式:刘小雨0312-7366527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大街槐北路东北路冀丰科技楼5楼联系方式:杜翠亚0311-85830394、183302282691.1.4项目名称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1.1.5*建设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1.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3.1采购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1.3.2*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合格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1.4.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2报价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人工费、机械和设备费、材料购置费、各类税金、代理服务费等直至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3.3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3.4磋商保证金为落实《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5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投标文件上传菜单】,找到对应的项目进行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的,视为拒绝。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因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3.6.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3.6.2开启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4.2.2*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制作,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须为电子签章,其他盖章或签字可上传盖章或签字后的扫描件。5.1解密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开启大厅,使用数字证书(CA)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算,因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时间延长,以最终解密时间为准)。6.1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均在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2成交供应商的选定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其他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施工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为预付款。根据施工进度,最高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止。经审计部门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核后,依据审计价款支付剩余工程款3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根据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工程”类型标准执行,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支付。4*最高限价134901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5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资格审查结束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查询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如本磋商文件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冲突或未涉及问题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7履约担保☑不要求□要求交纳形式:允许支票、汇票、保函(保险)等形式。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依照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9*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10特别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办理数字证书(CA)方可参加本项目。2.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问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10特别说明4009980000。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网络及数字证书(CA)用于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使用,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4.在电子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根据情况暂停交易,并及时将情况通报财政部门。待问题解决以后,在确认没有其他安全问题的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可确认恢复交易。需另行组织交易的应经财政部门同意,再重新组织开展交易活动。1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供应商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工期和质量标准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为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同一媒介上发布,潜在供应商自行获取,供应商未获取或获取不完整,导致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责任。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及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磋商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相关要求。3.2.3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供应商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价格或低于市场价格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供应商低价供给的证明材料,且材料供应商须为材料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2.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不涉及)3.4.1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交纳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响应文件提交3.5.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的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将被拒绝。3.5.2供应商因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3.6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3.6.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上传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平台。3.6.2开启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3.7迟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4.1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加密4.2.1供应商通过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投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4.2.2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使用企业CA进行签章制作,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须为电子签章,其他盖章或签字可上传盖章或签字后的扫描件。制作方法及加密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操作手册。5.开启5.1开启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启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解密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启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远程解密。5.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未完成解密,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其撤销响应文件。6.磋商小组6.1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6.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7.1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3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采购代理机构及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及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不得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4质疑和投诉8.4.1接收单位只接受同一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4.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4.4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8.4.5质疑应当按以下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采购人:涞源县金家井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小雨0312-7318484,地址:保定市涞源县金家井乡金家井村),。(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恒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电话:杜翠亚、0311-8583039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大街槐北路东北路冀丰科技楼5楼)。8.4.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4.7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8.4.8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8.4.9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4.10磋商文件质疑与投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河北省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指南》及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评审办法1.总则1.1评审原则1.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1.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1.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1.4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2评审监督采购人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对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2.评审程序2.1评审程序磋商小组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审:(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推选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首先应推选一名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磋商小组组长应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的目的、采购内容、主要合同条件、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2)磋商小组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4)资格审查:采购人根据磋商文件,按照资格审查表的内容,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不满足资格要求的,由采购人审查后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5)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按照符合性评审表的内容,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6)磋商及详细评审1)响应文件的澄清A.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C.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磋商小组按不利于供应商情况进行处理。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由磋商小组做无效标处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以及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及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视为退出磋商。7)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审报告并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人递交评审报告;8)评审结束。2.2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2.2.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1)磋商小组应当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2.2.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发现某磋商小组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2.2.3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2.2.4由采购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3.磋商小组工作纪律3.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3.3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3.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审活动主动提出回避。3.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4.1采购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应当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依据财库〔2019〕9号相关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财库〔2019〕18号、〔2019〕19号中规定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6号中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4.3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4落实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上述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5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若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7)承揽本项目的小微企业,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4.8《含有密码技术的信息产品政府采购规定》: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9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10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相关规定,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4.11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4.12落实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附表一: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4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有效,加盖单位公章5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有效,加盖单位公章6信用记录有效,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有效,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审查结果是否通过23附表二: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签字、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签字3响应文件内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符合采购需求(*项为实质性要求)4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载明有效期不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5磋商报价只有一个磋商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上限6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7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8缺陷责任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9工程保修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审查结果是否通过24附表三:评分标准磋商报价(30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最后磋商报价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施工组织设计方案(70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管理的目标和任务;(2)施工部署方案;(3)主要施工方法;(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内容均合乎实际、无瑕疵、针对性强得20分,每缺1项扣5分,每有1处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工期保证体系及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保证体系及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顺序;(2)各环节衔接;(3)整体性与协调性;(4)工期保障措施等。内容均合乎实际、无瑕疵、针对性强得8分,每缺1项扣2分,每有1处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管理组织的建立;(2)质量管理制度;(3)施工质量管理的重点难点等。内容均合乎实际、无瑕疵、针对性强得6分,每缺1项扣2分,每有1处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季节性施工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季节性施工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季节性施工的特点;(2)季节性施工前的准备;(3)施工保障及安全保障等。内容均合乎实际、无瑕疵、针对性强得6分,每缺1项扣2分,每有1处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方案等。内容均合乎实际、无瑕疵、针对性强得12分,每缺1项扣3分,每有1处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措施;(2)施工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理等。内容均合乎实际、无瑕疵、针对性强得6分,每缺1项扣3分,每有1处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计划安排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施工机具、劳动力计划安排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主要施工机具使用计划和调整方案;(2)劳动力配备计划和调整方案等。内容均合乎实际、无瑕疵、针对性强得6分,每缺1项扣3分,每有1处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班子组成情况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班子组成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组织机构;(2)岗位职责;(3)权责明确等。内容均合乎实际、无瑕疵、针对性强得6分,每缺1项扣2分,每有1处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注:上表所称“瑕疵”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以及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成交供应商选定及选定后的工作6.1成交供应商的选定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并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6.2成交供应商的通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工程名称、工程期限、工程施工范围、工程项目经理等内容;(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6.3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工程名称、工程期限、工程施工范围、工程项目经理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工程名称、工程期限、工程施工范围、工程项目经理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涞源县金家井乡岳家庄村道路硬化项目。2.建设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3、采购需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4、工程保修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5、缺陷责任期:12个月。二、施工要求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国家及河北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其他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三、适用的规范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办法》其他现行适用的规范和标准。四、供应商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承担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供应商应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满足《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等国家、河北省、地方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第五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承包人承诺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相关人身保险、工伤保险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非因甲方原因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因承包人原因而引发劳动纠纷及劳动仲裁、诉讼、信访的(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资、加班费、人身伤亡、工伤工亡纠纷),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33法定代表人:33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期。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场后拨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施工过程中按进度拨付工程款,以中间计量支付证书为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成交供应商先向项目单位缴纳结算审核金额的2%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允许以支票、汇票、保函(保险)等形式缴纳),项目单位拨付至结算审核金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硬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