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微改造 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 暑期维修改造工程 高端流体控制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中标结果公示(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2026)
附件
业绩承诺函.pdf业绩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标的承诺函(工程).pdf主要标的承诺函(工程).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圣都).pdf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圣都).pdf
公告正文
【结果公告】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LCG2026SG014
二、项目名称: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大通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楼内
中标(成交)金额:1428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 称: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清单内容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陆学平 执业证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编号:皖2342014202172583 安全B证编号:皖建安B(2016)0070051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福, 刘承萍,朱玲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1.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1
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项目
铜陵市郊区老洲镇人民政府
安徽申耕园生态农场有限公司、安徽圣都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2
2023年蜀山区校园暑期维修改造工程4标段施工
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3
高端流体控制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
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
地址:铜陵市泰山大道673号
联系方式:18005625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美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经济开发区泰山敢行(铜陵)数字文化产业园339号一楼
联系方式:0562-8813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0562-8813366
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7日序号业绩名称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合同签订时间企业业绩1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项目铜陵市郊区老洲镇人民政府安徽申耕园生态农场有限公司、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2022.6.2822023年蜀山区校园暑期维修改造工程4标段施工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7.103高端流体控制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3.194项目经理业绩1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项目铜陵市郊区老洲镇人民政府安徽申耕园生态农场有限公司、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2022.6.2822023年蜀山区校园暑期维修改造工程4标段施工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7.1034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单位名称)的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60人,营业收入为12882.48万元,资产总额为9242.4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27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12882.48万元资产总额9242.41万元。测试结果:中型企业测试时间:2026年4月22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工程类名称: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及清单内容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经理:陆学平执业证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编号:皖2342014202172583安全B证编号:皖建安B(2016)0070051投标人(供应商)电子签章: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27日铜陵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TLCG2026SG014采购人: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美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LCG2026SG0142.项目名称: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3.预算金额:200万元4.最高限价:199.33万元5.采购需求: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涉及:小区新增绿化、挡土墙、室外道路改造、广场和停车位改造提升、坡道和树池及附属设施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工程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工程供应商应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如通过分包别方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等方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五、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询标通知、客观分确认、否决通知等,通过系统在线方式完成。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锁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响应。供应商在项目开启、评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授权委托人应保持电话畅通,随时通过交易系统接受磋商小组发出的询标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12-58188516。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tl.gov.cn),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铜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https://ggzyjyzx.tl.gov.cn/wl/012007/moreinfo.html网上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仔细上网查看地点及时间相关发布或变更信息,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有效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如供应商在文件编制和递交、评委在评审过程遇到系统无法实现的情况,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门(0562-5885890)或软件技术公司(0562-5885805)联系。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铜陵市铜官区新城办事处地址:铜陵市泰山大道673号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方式:180056253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美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铜陵市经济开发区泰山敢行(铜陵)数字文化产业园399号一楼联系人:胡工联系方式:0562-8813366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学士路与铜都大道交叉口投资大厦四楼联系方式:0562-5886027名称:铜陵市铜官区财政局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政府主楼二楼联系方式:0562-21003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7.3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地点:铜陵市铜官区福瑞嘉园小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女士;180056253778.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0时30分(一般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1包别划分☑不分包13.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4.1磋商有效期60日历日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无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邀请17.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9.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4.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以上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综合总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应急预案)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仍相同,则采取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7.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5)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6)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28.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9.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30.1履约保证金☑免收31.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免收(2)收取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代理单位支付账户名称:安徽美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308272109200003389开户行:工行铜陵北京东路支行(或铜都支行)(3)收费标准: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注:此费用应综合进响应单价和总价中,无需单列。32.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3)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34.4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接收部门:安徽美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62-8813366通讯地址:铜陵市经济开发区泰山敢行(铜陵)数字文化产业园399号一楼35其他内容无35.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35.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法35.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35.4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35.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资格见采购需求要求(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项目经理社保形式(如要求):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注:本项目不接受项目经理为退休返聘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年龄在国家规定证书使用年限之前,执业年限应能覆盖项⽬⼯期),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3)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①法定情形;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全面履约。35.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4)成交后若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导致该项目经理无法进场履约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35.6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35.7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分包情况□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不允许35.8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35.9采购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35.10关于联合体响应的相关约定(如有)☑不接受35.11社保证明材料(如有)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3)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35.12重要提示(1)成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追究有关责任;(2)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35.12重要提示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追究有关责任;(3)成交人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人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5.13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5.14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本工程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后,供应商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供应商认为数据有误,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书面反映。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中数据将被作为有效35.14特别提醒数据用于判定最后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清单工程量出现重大错误除外)。(4)工程清单报价书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制作工程清单报价书,价格评审时以最后报价总价评审为依据,总价不超过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本项目以供应商最后报价总价作为成交价即合同价。一旦成交,合同价按成交价执行;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的实际完成的竣工工程量计量,结算时,各项同比下浮[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不可调整费用后的成交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比例]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35.15其他补充说明一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成交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成交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具体操作流程及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访问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专栏或铜陵市财政局网站-专题专栏-政府采购-“政采贷”融资业务。2.电子保函指引:①成交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②成交人可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金融服务平台的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进行申请。③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3.如本采购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与电子交易系统不相一致,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4.如供应商在文件编制和递交、评委在评审过程遇到系统无法实现的情况,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门(0562-5885890)或软件技术公司(0562-5885805)联系。35.15其他要求一(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以及《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2)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及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函保险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招标人不得限定各类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方式,不得强制预留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按照《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建筑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通知》(建函〔2022〕210号)、《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49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替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保函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建设单位应按《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要求,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5)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文件精神,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等级的施工方案,并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示绿色建筑标准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35.15其他要求二其他要求二1.招标人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对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如与周边社会关系的协调、材料场内二次搬运、运输距离和土方外运、建筑垃圾外运(外运垃圾的弃土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过程中交通、城管等部门对装卸的限制、环境影响等各种因素等】。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2.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施工用水用电由施工方自行考虑接入;用水用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要求及时支付。其他临时设施(如便道、围挡、防护、交通疏导等)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施工用场地费、驻地建设费,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4.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工程排污所需费用,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5.所有属于承包人完成的自检(实验)、材料进场复试等费用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6.施工期间,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号JGJ146-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管函〔2018〕80号文《关于全面提升建筑工程临时围挡美化亮化的通知》、建管〔2018〕2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建管函〔2017〕6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管〔2016〕26号文《关于印发2016年铜陵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铜陵建政〔2008〕99号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4〕13号文(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及市文明委关于文明创建要求(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高要求为准,若相关文件存在更新时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考虑招标文件中及施工组织设计中描述的所有措施费,并已综合考虑以上所有费用,能够满足本工程施工中所有相关措施需要,中标后,承包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如下:(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全封闭围挡,本工程所有路段围挡高度不小于2.5m,具体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须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及文明城市国检要求,且安装前须报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围挡定期清洗,每周清洗一次;围挡外侧张贴公益宣传画,面积19不少于50%。(2)施工期间活动围挡、锥筒、警示灯、警示标识、道路周边交通组织指示牌、临时标牌等按工程需要配置到位,以满足交警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求为准。(3)施工期间,各出入口安排专人全天候保洁。(4)施工期间,禁止裸露黄土,必须覆盖绿色防尘网。中标单位必须签订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施工期间中标人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则由招标人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关费用,且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由招标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中标单位在围挡样图设计完成后,须将效果图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安装。7.本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必须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渣土运输证由中标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本项目土方、淤泥等渣土外运运距及弃土点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渣土在道路上的遗撒、破坏、污染、扬尘等事宜以及引发的一切经济与安全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须符合有关环卫、市容、城管、交通等部门要求,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投标人自行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因素,如不能满足以上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责令停工,并扣除中标人20%履约保证金。8.本工程所有设备、设施及主要材料采购前,中标单位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方案或品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自行采购;设备、设施及主要材料进场施工前,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擅自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施工不予认可且不支付任何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9.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指导意见》《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印发《铜陵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函〔2018〕84号)文件要求。10.本工程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2〕59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2〕59号文)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及工资支付监管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铜人社〔2019〕32号文)。11.本工程施工期在环保安全方面另外增加要求(1)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2)扬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施工期应采取以下施工场所扬尘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现场合理化管理,砂石料统一堆放,设专门库房,减少搬运环节。②施工现场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③启动Ⅲ级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和转运作业。④建筑垃圾等无法在48h内清运完毕的,应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⑤运输车辆应当除泥、冲洗干净后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⑥施工材料及垃圾清运,应密封运输,禁止凌空抛撒,建筑垃圾运输、处理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到指定的场所处理。⑦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橡胶、垃圾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3)固废:①建筑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回收部分和不可回收部分分开,无机垃圾与有机垃圾分开,20及时清运。②对于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可利用的物料可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对不能利用的,应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在施工营地设置垃圾桶,按时清运;施工场地内,也应设置一些分散的垃圾收集装置,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④施工开挖的表层土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以备施工结束后绿化和复垦用。(4)“六个百分百”措施:①施工围挡100%标准: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封闭式围挡,围挡底部设置防溢座,防止泥浆外漏。②物料堆放100%覆盖:对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施工设备等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③施工现场100%湿法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湿法作业,如开启雾炮机、洒水车等设备,以减少扬尘。④施工道路100%硬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保持道路干净无扬尘。⑤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清洗设备,确保所有运输车辆干净出场,严禁带泥上路。⑥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渣土车辆进行清运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工程项目采购。2.定义2.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3.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落实情况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磋商邀请。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磋商文件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7.3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根据磋商邀请中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承担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9.5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响应方案。12.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内容。所有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2.2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3.磋商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4.磋商有效期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系统。15.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15.3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6.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7.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8.磋商小组18.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等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9.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9.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9.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未进行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19.3.4异常低价响应审查。根据《关于推进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磋商小组进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19.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4相关说明。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9.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4.3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9.4.4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9.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响应文件无效,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评审结束后书面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纸质或电子印章的,或者有其他响应供应商相关资料的;(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服务方案等内容存在错误一致或3个(含)以上异常相同的;(4)不同供应商在交易系统或响应文件中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0.终止竞争性磋商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2.最后报价22.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22.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2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50≤YY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300≤YY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300≤Z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5≤XX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1000≤YY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100≤YY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200≤YY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XX营业收入万元Y≥300001000≤Y100≤YY(Y)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100≤YY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YY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Y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5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100≤YY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2000≤ZZ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XX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YY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00≤Z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10≤XX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22.5供应商应当按照企业定额或项目所在地最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22.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价格包括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22.7本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供应商可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磋商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磋商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22.8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本条适用于采用总价合同项目)22.8.1本工程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工程总造价在磋商范围内包定,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22.8.2磋商前,供应商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答复。22.8.3采购人对疑问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采购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供应商应将其误差考虑在报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采购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22.8.4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的,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供应商必须按其报价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22.9成交供应商按计算优惠率得出的综合单价在施工中一律不予调整(施工合同有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情形除外)。22.10本工程不保证最低价成交。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仍相同,则采取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5.编写评审报告25.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6.保密要求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成交结果公告27.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zx.tl.gov.cn/)等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8.成交通知书2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磋商结果29.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0.履约保证金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30.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代理费用31.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2.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廉洁自律规定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在线方式(铜陵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鼓励通过在线方式提起质疑。34.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4.4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符合项目要求2材料要求本工程采用商品砼、预拌砂浆、预拌水稳、沥青混凝土。3工程施工重点难点本项内容与施工组织措施方案评审相对应,投标人必须在施工组织措施中全面重点阐述4报价须知1.供应商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工程清单报价书要求。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制作工程清单报价书,价格评审时以最后报价总价评审为依据,总价不超过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本项目以供应商最后报价总价作为成交价即合同价。一旦成交,合同价按成交价执行;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的实际完成的竣工工程量计量,结算时,各项同比下浮[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不可调整费用后的成交价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比例]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5重要说明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6项目经理供应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7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行业8工程保修期2年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福瑞嘉园老旧小区便民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涉及:小区新增绿化、挡土墙、室外道路改造、广场整治、停车位、坡道和树池及附属设施整治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二、商务要求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实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实施地点:铜陵市铜官区福瑞嘉园。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1)已完成施工合同约定节点工作内容,工程质量合格或达到合同约定目标的,予以办理施工过程结算,竣工结算前全部节点的施工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比例85%;竣工工程结算经审核后付至审定价的97%,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为工程结算审核价的3%。(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返还。不得变相以质保金名义占用合同尾款)。3.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期:2年三、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安徽省及铜陵市有关工程法规、标准、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有关图集及标准等;2.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参数须满足施工图纸中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须达到合格标准;2.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等要求服务标准:合格;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2.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3.验收标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齐备移交发包人并提交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审核资料;4.其他要求(1)依据工程设计图纸、拟定的招标文件等。(2)材料价格:参照2026年近期《铜陵工程造价》及近期市场参考价。5.图纸详见施工图纸6.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9.3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磋商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7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谈判邀请》,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项目经理其他要求”的第(2)条提供材料。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8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条要求(在报价评审环节进行)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异常低价响应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异常低价响应审查(1)报价<全部通过初审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2)报价<通过初审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3)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65%;(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提醒:(1)上述第(1)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2)上述报价均为供应商最后报价。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注:根据《关于推进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评审标准第(1)项至第(3)项中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磋商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3综合评分2.3.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9%,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1%。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90分)供应商荣誉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件)落款(签署)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称号的得5分,满分5分。注:①荣誉时间以发证(文)单位落款日期为准;②荣誉证书(或文件)不足以明确显示单位名称时,须同时提供(文)单位证明文件作为附件;0-5技术资信分(90分)供应商荣誉③凡所获荣誉称号注明有效期的,超出该有效期的,该项不得分;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④若荣誉已评选公示,但暂未发文或发证的,可提供颁奖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公示名单截图(截图中必须能明确显示网址、单位名称)。0-5企业业绩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每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得5分,满分得15分;注:①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计分。②响应企业业绩,仅限以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的法人(不含子公司)所取得的业绩;③若响应单位名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以至于影响到上述业绩评审时,应提供响应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④若合同及验收材料中均未清楚的反映业绩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⑤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0-15拟任项目经理实力项目团队人员1.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且担任项目经理职务的,有一项得5分,满分10分。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初级的得3分,中级及以上的得5分。此项最高得5分。注:①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资料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计分。②拟派项目经理须与工程完(或交、竣)工验收资料中注明的项目经理姓名一致。③若合同及验收材料中均未清楚的反映业绩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⑤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⑥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包含复印件或影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上传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1、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5分;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25分。注:(1)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和供应商为人员购买社保承诺函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2)同一人不可重复得分。0-150-25维修响应承诺函供应商承诺:项目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处理的得5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放入相应文件中。0-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本工程的实施地点和工程特点,结合施工现场编写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1、施工项目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完善,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的保证技术质量完全满足项目施工需求,确保工程质量的,得6分;2、施工项目有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相关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自控体系能达到设计图纸及采购工程量清单要求标准的,得3分;3、施工项目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0-6度不完善,人员配备和劳动力安排与项目实际需求有一定差距,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内容有待改进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本工程的实施地点和工程特点,结合施工现场编写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情况,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1、结合本项目特点,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机械设备、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全面详实;有合理的关键线路、有详细的人力、设备和材料配置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编制完整,施工进度及安排完全满足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的,得6分;2、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及各项计划图表编制需要完善,但是能够满足施工实际要求的,得3分;3、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措施,但措施内容部分缺失,有待改进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1、施工项目有专门的安全管理班子和制度,且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周0-6全、具体、有效,现场防火、安全防护措施得力。能有效保证安全生产且满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得6分。2、施工项目有安全管班子和制度,有人员配备,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现场防火、安全防护措施内容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得3分。3、施工项目有安全管理班子和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要点突出不明显,具体细节不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环境保护及沟通协调等。(1)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完整详细,对施工人员进行系统详细的施工安全培训,设置专职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状态,确保正常运转,积极采取降低施工噪声及防尘措施,积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得6分;(2)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较为完整详细,对施工人员进行较为详细的施工安全培训,设置兼职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不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状态,确保正常运转,能够积极采取降低施工噪声及防尘措施,能够积极与相关部门和0-6单位的沟通,能够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得3分;(3)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模糊不清,有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方案但不具体,没有设置相应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没有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状态,不能确保正常运转,没有采取降低施工噪声及防尘措施,没有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不能够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得1分;(4)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价格分(11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1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1%×1002.3.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3)因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46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_元)。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47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8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准备。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2.5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2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小时。33.7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45.1.1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5)。5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序号包别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1TLCG2026SG014001安徽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2.9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民微改造 申耕园立体种养循环生态 暑期维修改造工程 高端流体控制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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