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堂食材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血液中心2026)



成都市血液中心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血液中心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N510101202600013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4-28

采购人
成都市血液中心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珙桐街111号;联系方式:张老师;028-8558894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联系方式:王亮、衡燕;028-85446608-883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联系人:王亮、衡燕;028-85446608-8834

项目包个数
1

采购结果总金额
详见公告内容

定标日期
2026-04-28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报价
供应商名称:成都泓海杰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古卧龙桥街6、8、10号8层C号;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00元;执行标准: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下浮比例):27.00%;评审总得分:100.00; 主要标的信息:品目名称: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采购标的: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品牌:绿源等;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单位):1(批);单价(元):3,000,000.00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岳瑶、沙启雷、金华、冯大辉、王清(采购人代表)

评审情况附件
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N510101202600013220260408002)-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泓海杰贸易有限公司).pdf报价明细表.pdf

备注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备案号:51010026210200048719[2026]00189; 2、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4、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5、注:服务期内供应商结算价格=市场价格*(1-中标下浮比例)。本项目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采购为准,总采购金额不超过预算。 6、本项目中标人评审价:(下浮比例)24.3% 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公告一切内容以法定信息发布媒体为准

履约能力
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
成都市血液中心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成都市血液中心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血液中心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血液中心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1、合同货物1、蔬菜水果类、肉类、禽类、水产类、蛋类、粮油类、乳品及点心类、调味品、干货类、豆制品、冷冻食品类、其他类(小食品类、饮品类、方便食品类)。(详情见附件一)。配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中列出的品类,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配送同品类的其他产品。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暂定为¥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乙方提供的食材单价为市场价格下浮XX%;但乙方“832平台”代采购产品应按照下单金额的原价结算;最终合同金额以实际执行数量为准。三、价格确认与执行1、服务期内乙方结算价格=市场价格*(1-中标下浮比例)。2、市场价格的确定:甲方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近一周“部分农贸市场价格”上食材的均价为参考基准价;无对应产品的,甲方以其周边3家市场或超市等场所平台的平均价为参考基准价。3、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10%,乙方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经双方协商、核实,重新询价后再确定市场价格。4、定价周期:甲方以最近一周成都市发改委公布价格基准价为依据,每周定价一次;官网无对应产品的,以甲方周边市场或超市等场所平台的平均价为参考基准价为依据每月定价一次,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冷冻食品类、调味品、干货类等每半年定价一次,以上食材按基准价下浮后的价格为执行价供货。同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询价周期或临时询价。四、质量要求1、蔬菜类乙方按照甲方需求等级进行配送包括当季各类新鲜无公害蔬菜、无公害水果,净菜、鲜面,蔬菜水果等符合成都市溯源体系的要求;肉、禽类乙方应按照甲方需求进行配送,包括当天屠宰的生鲜肉或冷鲜肉(含畜肉类、禽肉类等)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蛋类乙方按需求等级配送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粮油类每批次产品具有检测报告;乳制品需符合奶制品的相关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调味品、干货类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豆制品及冷冻食品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市场日期。以上货物均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且表面无破损、无碰撞挤压痕迹,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规格、外观、技术参数等要求。2、全部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质量要求标准,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出厂标准,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文件之间对货物质量约定不一致的,按照最严格标准执行。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乙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4、保质期:物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该物资剩余有效保质时效不低于其有效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二(例如物资保质期为30日,则物资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时距离物资生产日期不超过10日)。五、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甲方在下午16:00前向乙方下达次日订单,乙方在次日上午6:00前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当遇突发情况时,乙方需在30分钟内做出相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到场后,乙方应当在1日内与甲方对全部货物完成清点和对账,甲方进行货物数量清点和完成对账后当日内对外观、数量、形状等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对外观、数量、形状等的检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及质量责任,产生的任何产品安全及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配送的蔬菜水果、冷鲜猪肉类、鱼类、禽蛋类等的农药残留值等须等于或低于国家允许的标准范围以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货物延期验收的,验收时间顺延,但甲方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约定标准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国家规定、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缺少、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乙方须补充缺失货物和更换损坏货物,由此造成食堂无法正常供餐等责任后果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4)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加盖乙方鲜章的送货清单以及食材检疫检测报告等(送货清单上的食材收货单位、种类、数量、价格等必须准确无误;食材检疫检测报告等资料必须齐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例如购货方必须为甲方等)。乙方未按约定提供上述文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约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甲方有权在每批次提供的食材随机抽样到法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乙方承担检测费用。样品检测时如发现农残超标或其他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情形,应立即重新复检二次;如全部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样品速检不合格,及时进行处理,应该退回的及时退回,应该销毁处理的及时销毁处理,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货款总价的10%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如果情节严重的,将报告当地相关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6)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3、乙方在交付货物中出现杂质、以次充好的、不符合验收标准等相关情形,甲方食堂有权拒收,一律退回,乙方须无条件在1小时内更换配送合格货物;当月出现一次,由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警告,乙方作出书面保证,并扣乙方当月货款总价的5%;当月出现两次,扣乙方当月货款总价的10%;当月三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采购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4、乙方当天未按送货时间和地点等要求送达食材或者更换不合格食材,由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警告,乙方作出书面保证,当月有两次迟到或一次迟30分钟以上,扣当月货款总价的5%;当月三次不符合要求或者三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6、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售后服务联系人:XXX,售后服务电话:XX,微信号:XX,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六、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根据当月实际供货总量结算货款;按月支付,由甲方、乙方共同核实供货质量、数量、清单等,并结合月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乙方出具完整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2、832扶贫平台代采购结算方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配送经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平台(832平台)购入的农副产品,甲方按照乙方配送数量和平台购入单价(原价),按月向乙方支付货款。3、所有款项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必须把货款支付给乙方公司账户,不得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经办人员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若乙方提供的账号错误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4、税务发票:甲方每次付款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支付相应货物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合同义务的履行。每次付款前,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应付费用。5、乙方账户信息开户行:账号:开户名:6、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成都市血液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珙桐街1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1004507543015开户行:建行成都市第一支行账号:51001416108059337222电话:028-85588945七、考核方式1、月度考核作为当月费用支付的主要依据,由甲方根据乙方的食材质量和态度进行综合考评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当月费用。2、根据《食材配送验收清单》考评打分结果计算出月度考核评分。当月度得分95分(含)以上的,当月的费用按实际配送食材金额全额向乙方支付;当月度得分95分(不含)—90分(含),支付当月费用时在合同金额中从95分起计,按每扣1分扣除当月费用2000元后支付;当月度得分90分(不含)—80分(含),支付费用时在合同金额中扣除10000元后,从90分起计,按当月每扣1分扣除当月费用2000元后支付;当月度得分检查结果为80分(不含)以下,则扣除当月费用的50%。若月度考核评定低于90分,则乙方须就服务工作方面的问题向甲方提供整改报告。3、每年度月考核中累计有三个月得分低于90分,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4、食材配送验收清单项目检查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得分安全保障1.配送用具干净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有记录,附图片,相关资料交由采购人食堂。2.配送车辆使用专用车辆,肉类及蔬菜水果等食材使用冷链车配送,定期清洗消毒,有记录,附图片,相关资料交采购人食堂。3.配送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好口罩、帽子、手套等。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或经举报(核实后)扣2分20分食材质量1.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等材料,随食材同步交采购人食堂。2.配送食材清单上的食材收货单位、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准确无误,随食材同步交采购人食堂。3.配送食材报告证件齐全(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扫描件),报告上购货方等信息准确无误,随食材同步交采购人食堂。4.预包装产品有SC 标志。5.食材品质、规格大小、品种等符合要求。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或经举报(核实后)扣3分60分服务管理1.到达采购人单位后食材按要求摆放。2.在高温时配送生鲜、生肉时进行保鲜措施等。3.按时到位,有配送篮,避免二次伤害,专车专人送等。4.肉类、蔬菜水果的配送数量误差不得超过2%。5.按要求退换货,做到及时响应、及时配送等。6.当遇突发情况时,及时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或经举报(核实后)扣2分20分8、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约责任2、(1)如因乙方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给甲方、甲方员工或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协助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调在及后续处理工作。如甲方因此承担了赔偿责任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额30%的违约金。2、(3)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2、(4)因乙方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而导致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及担保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行政罚款或第三人索赔的费用等)并承担所有责任。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且其发生和影响是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罢工、战争、瘟疫等社会性突发事件及水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2、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时,则该方可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暂停履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减小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该方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应立即恢复履行合同。但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如何约定,合同价格不得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加以调增。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受阻碍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合理期限内,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4、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30天以上,或将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5、因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选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鉴定结果显示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双方确认各自在本合同尾部载明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真实有效,按本合同须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及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如以专人递送或留置在该一方的如下地址,则递送或留置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以挂号(或快递)的方式,寄往该一方的如下地址,在通知或文件寄出三日后,将被视为已送达该一方。如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该一方的如下电子邮箱,在电子邮件发出之时,将被视为已送达该一方。如一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或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版本号:N510101202600013220260408002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132成都市血液中心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3月25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血液中心委托,拟对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1321.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为满足中心职工就餐需求,确保食品安全,为中心职工后勤保障提供坚实支撑,现申请开展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保证食堂食材的品质和及时可靠供应。序号食材种类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标的名称1蔬菜水果类农、林、牧、渔业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中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明确的标的名称2肉类、禽类工业3水产类水产类食材采购清单中序号1-12、17-19为农、林、牧、渔业,其余为工业4蛋类蛋类食材采购清单中1-3为农、林、牧、渔业,4-5为工业5粮油类工业6调味品、干货类工业7豆制品类工业8冷冻食品类工业9乳品及点心类、其他类(小食品类、饮品类、方便食品类等)工业(注: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以此处为准。)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描述: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提供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一、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二、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见附件),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血液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珙桐街11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5588945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邮编:610043联系人:王亮、衡燕联系电话:028-85446608-883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000,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以预算金额为基准价,按照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单项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1.1%;500-1000万元费率:0.8%;1000-5000万元费率:0.5%。) 【注:一、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二、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需要开取发票的,在代理服务费开票之前,请申请人仔细填写《增值税发票信息申请表》(详见附件:增值税发票信息申请表),并将此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的指定邮箱scwz@scwzzbdl.email。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血液中心和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血液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一、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二、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三、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0%;2、验收条件说明:/,达到验收条件起1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5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由采购人组织,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1、验收主体:成都市血液中心。2、本项目履约验收时间:项目满足验收条件,供应商相应的验收资料准备齐全且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血液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5588945地址:锦江区珙桐街111号邮编:610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亮、衡燕联系电话:028-85446608-8834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邮编:610043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1.00(批)3,000,000.00农、林、牧、渔业是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采购包1: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批%不设定下浮比例1、服务期内供应商结算价格=市场价格*(1-中标下浮比例)。供应商报下浮率最高限价要求:基于市场价格定价依据的单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5%,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报多个下浮比例的报价无效。【例如供应商在市场价格基础上打8折,则下浮比例应填“20%”。】 2、本项目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需求采购为准,总采购金额不超过预算。★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大米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一)食材种类蔬菜水果类、肉类、禽类、水产类、蛋类、粮油类、乳品及点心类、调味品、干货类、豆制品、冷冻食品类、其他类(小食品类、饮品类、方便食品类等)。本项目食材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中列出的品类,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供同品类的其他食材,食材清单如下:1、蔬菜水果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1莲白市斤净菜2白菜市斤净菜3菜心市斤净菜4下锅耙市斤净菜5瓢儿白市斤净菜6上海青市斤净菜7红苕尖市斤净菜8油菜尖市斤净菜9油菜市斤净菜10芥菜市斤净菜11油麦菜市斤净菜12青笋尖&凤尾市斤净菜13生菜市斤净菜14芹菜市斤净菜15菠菜市斤净菜16紫甘蓝市斤净菜17鸡毛菜市斤净菜18冬寒菜市斤净菜19茼蒿市斤净菜20血皮菜市斤净菜21韭菜市斤净菜22蒜苔市斤净菜23娃娃菜市斤净菜24绿豆芽市斤净菜25蒜苗市斤净菜26豌豆尖市斤净菜27藿香市斤净菜28藠头市斤净菜29韭黄市斤净菜30韭菜花市斤净菜31九层塔市斤净菜32佛手瓜市斤净菜33八月瓜市斤净菜34三月瓜市斤净菜35大青椒市斤净菜36茄子市斤净菜37青笋市斤净菜38小青椒&二荆条市斤净菜39黄瓜市斤净菜40瓠瓜市斤净菜41豇豆市斤净菜42苦瓜市斤净菜43螺丝椒市斤净菜44毛豆市斤净菜45丝瓜市斤净菜46西红柿市斤净菜47红美人椒&红二荆条市斤净菜48小米辣市斤净菜49甜椒市斤净菜50灯笼椒市斤净菜51荷兰豆市斤净菜52洋葱市斤净菜53冬瓜市斤净菜54萝卜市斤净菜55白薯市斤净菜56土豆市斤净菜57老南瓜市斤净菜58胡萝卜市斤净菜59藕尖市斤净菜60嫩南瓜市斤净菜61儿菜市斤净菜62蜜薯市斤净菜63花菜市斤净菜64紫薯市斤净菜65红薯市斤净菜66莲藕市斤净菜67高笋&茭白市斤净菜68芋儿市斤净菜69竹笋市斤净菜70西兰花市斤净菜71花生市斤净菜72金瓜市斤净菜73芥兰市斤净菜74贝贝南瓜市斤净菜75山药市斤净菜76折耳根市斤净菜77秋葵市斤净菜78香芋市斤净菜79芦笋市斤净菜80小葱市斤净菜81去皮蒜瓣市斤净菜82大葱市斤净菜83香菜市斤净菜84洗大黄姜市斤净菜85老姜市斤净菜86仔姜芽市斤净菜87独蒜市斤净菜88水发木耳市斤净菜89银针菇市斤净菜90蟹味菇市斤净菜91姬菇市斤净菜92海鲜菇市斤净菜93白玉菇市斤净菜94杏鲍菇市斤净菜95平菇市斤净菜96香菇市斤净菜97秀珍菇市斤净菜98茶树菇市斤净菜99金针菇市斤净菜100鲜蘑菇市斤净菜101鸡腿菇市斤净菜102去皮棒菜市斤净菜103玉米市斤净菜104鲜青豆米市斤净菜105鲜豌豆米市斤净菜106去壳八月笋市斤净菜107马蹄市斤净菜108板栗市斤净菜109鲜荷叶市斤净菜110百合市斤净菜111鲜虫草花市斤净菜112鲜银耳市斤净菜113鲜薄荷市斤净菜114黄豆芽市斤净菜115圣女果市斤/116菠萝市斤/117西瓜市斤/118香蕉市斤/119橙子市斤/120柚子市斤/121苹果市斤/122桃子市斤/123梨市斤/124枣市斤/125草莓市斤/126葡萄市斤/127金橘市斤/128香瓜市斤/129李子市斤/130桂圆市斤/131枇杷市斤/132柑橘市斤/133哈密瓜市斤/134猕猴桃市斤/135青枣市斤/2、肉、禽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单位备注1猪前夹肉市斤/2猪后腿肉市斤/3猪五花肉市斤/4猪精瘦肉市斤/5猪里脊市斤/6猪精排市斤/7猪中排市斤/8猪通排市斤/9肘子市斤/10猪蹄市斤/11猪油市斤/12猪肝市斤/13猪腰市斤/14猪心市斤/15猪舌市斤/16猪肚市斤/17猪尾市斤/18猪肥肠市斤/19猪头市斤/20猪皮市斤/21猪骨市斤/22猪耳朵市斤/23牛腩市斤/24牛肉市斤/25牛柳市斤/26牛排市斤/27牛骨市斤/28羊肉市斤/29羊排市斤/30羊杂市斤/31兔肉市斤/32鹅肉市斤/33鸭肉市斤/34鸡肉市斤/35鸡中翅市斤/36鸡郡肝市斤/37鸡爪市斤/38鸭郡肝市斤/39鸭肠市斤/40郡把市斤/41牛杂市斤/3、水产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单位备注1白鲢鱼市斤/2大口鲢市斤/3草鱼市斤/4花鲢市斤/5黄辣丁市斤/6鲫鱼市斤/7鲤鱼市斤/8黔鱼市斤/9三角峰市斤/10乌鱼市斤/11鲜虾市斤/12花甲(去沙)市斤/13海带市斤/14海带苗市斤/15裙带菜市斤/16海白菜市斤/17鱿鱼市斤/18带鱼市斤/19牛蛙市斤/4、蛋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1鲜鸡蛋市斤/2鲜鸭蛋市斤/3鹌鹑蛋市斤/4松花皮蛋包装/5咸鸭蛋包装/5、粮油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1面粉包装非转基因2荞面包装非转基因3糯米包装非转基因4玉米面包装非转基因5大米包装非转基因6黑米包装非转基因7小米包装非转基因8花生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9大豆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0葵花仁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1香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2橄榄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3植物调和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4玉米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5亚麻籽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6花椒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7菜籽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8抄手皮市斤/19馄饨皮市斤/20凉面市斤/21凉皮市斤/22鲜面市斤/23挂面市斤/24饺子皮市斤/25鲜米线市斤/26年糕市斤/6、调味品、干货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1花生市斤/2红豆市斤/3绿豆市斤/4黄豆市斤/5黑豆市斤/6豌豆市斤/7木耳市斤/8玉米渣市斤/9蒸肉粉市斤/10花椒市斤/11花椒面市斤/12糯米粉市斤/13干辣椒市斤/14辣椒面市斤/15野山椒市斤/16孜然市斤/17玉米淀粉市斤/18豌豆淀粉市斤/19红苕淀粉市斤/20泡椒市斤/21豆豉市斤/22料酒包装/23豆腐乳市斤/24枸杞市斤/25白糖市斤/26胡椒面市斤/27胡椒市斤/28银耳市斤/29雪豆市斤/30苕粉市斤/31苕皮市斤/32粉丝市斤/33火锅粉市斤/34干海带市斤/35干笋子市斤/36芽菜市斤/37冰糖市斤/38红糖市斤/39核桃市斤/40粽叶市斤/41葡萄干市斤/42葵花子市斤/43红枣市斤/44老抽包装/45醪糟包装/46豆瓣包装/47萝卜干包装/48火锅底料包装/49干海带丝包装/50榨菜包装/51火腿肠包装/52鸡精包装/53陈醋包装/54白醋包装/55味精包装/56生抽包装/57番茄酱包装/58芝麻酱包装/59芥末包装/60午餐肉包装/61干香菇包装/62小苏打包装/63蚝油包装/64芝麻包装/65贡菜包装/66紫菜包装/67食盐包装/68甜面酱包装/69酱油包装/70鲜露包装/71蒸鱼豉油包装/72卤料包装/73麦芽糖包装/74十三香包装/75鸡汁包装/76八角包装/77山奈包装/78丁香包装/79小茴香包装/80桂皮包装/81草果包装/82红曲米粉包装/83栀子包装/84白芷包装/85香叶包装/86肉蔻包装/87豆蔻包装/88甘草包装/89广香包装/90香醋包装/91辣椒酱包装/92汤圆心子包装/93泡菜包装/94面包糠包装/95炸粉包装/96虾片包装/97咸蛋黄包装/7、豆制品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1豆花包装/2豆泡市斤/3老豆腐包装/4嫩豆腐包装/5豆干市斤/6魔芋市斤/7千叶豆腐包装/8油豆腐市斤/9千张市斤/10豆腐皮市斤/11素鸡市斤/12内脂豆腐包装/13豆筋市斤/8、冷冻食品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1速冻饺子包装/2速冻汤圆包装/3速冻粽子包装/4云吞包装/5抄手包装/6发糕(桂花糕)包装/7麻花包装/8糍粑包装/9肥牛卷包装/10巴沙鱼包装/11牛肉丸包装/12狮子头包装/13虾饺包装/14虾滑包装/15虾仁包装/16培根包装/17耗儿鱼包装/18鱼豆腐包装/19牛肉丁包装/20鱼丸包装/21琵琶腿包装/22鸡爪包装/23鸡翅包装/24猪酥肉包装/25香肠包装/26腊肉包装/27掌中宝包装/28馒头包装/29猪肉包包装/30豆沙包包装/31奶黄包包装/32鸡块包装/33红糖锅盔包装/34窝窝头包装/35玉米包包装/36乌鱼片包装/37薯条包装/38油条包装/9、乳品及点心类、其他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1牛奶包装/2酸奶包装/3饼干包装/4曲奇包装/5粽子包装/6面包包装/7月饼包装/8芝麻糊包装/9燕麦包装/10方便面包装/11方便饭包装/12矿泉水包装/13汽水包装/14泡菜包装/15鸭血包装/16猪血旺包装/17纯净水包装/18八宝粥包装/19坚果包装/20饮料包装/注:标的名称以“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中明确的标的名称为准。2★二、质量要求1、蔬菜水果类(1)蔬菜水果符合成都市溯源体系的要求,菌类符合GB 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及污染物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2)蔬菜类:鲜嫩,无严重萎蔫、无皱皮、无黄叶及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当日采摘,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严禁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的蔬菜,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样送检,提供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3)水果类: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新鲜整洁,外形美观,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裂纹、病虫害;成熟度适中,水果应具有该品种特定的成熟度特征色泽和风味,口感好。水果包装外观完整、清洁干净,材料安全。符合NY/T 586-2002《鲜桃》、GB/T 10650-2008《鲜梨》、GB/T 10651-2008《鲜苹果》、GB/T 12947 -2008《鲜柑橘》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2、肉、禽类(1)生鲜肉或冷鲜肉(含畜肉类、禽肉类等)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不得配送腐烂变质、病死、未经检疫或来源不明的肉制品。生鲜肉类应是24小时内生产,配送时应提供匹配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供应的肉类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须保证新鲜。所供肉类须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禁止提供注水肉类等,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微生物等其他理化指标等达到国家标准,不得检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 号)中规定的“瘦肉精”品种目录。(2)畜肉类: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精排类无龙骨。猪肉质量符合GB/T 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T 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GB/T 9959.3-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3部分:分部位分割猪肉》、GB/T 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4部分:猪副产品》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3)禽肉类:禽肉质量符合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GB/T 19676-2022《畜禽肉质量分级鸡肉》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兔肉质量符合GB/T 17239-2022《鲜、冻兔肉及副产品》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牛肉质量符合GB/T 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羊肉质量符合GB/T 9961-2008《鲜、冻胴体羊肉》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禽类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符合规格要求,达到食用标准。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3、水产类水产品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品的淡水鱼类(草鱼、鲢鱼、鲫鱼、鲤鱼等)、海水藻类(海带等)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等现行国家标准或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4、蛋类蛋类须保证新鲜,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应符合GB/T 39438-2020《包装鸡蛋》 、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5、粮油类(1)每批次产品具有检测报告;大米为一级珍珠米(非转基因)及以上标准,颗粒均匀,无杂质,无霉变等,须符合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T 1354-2018《大米》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须符合GB 271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T 1355-2021《小麦粉》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食用油为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等并定型包装,无异味,透明度好,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须符合GB/T 1536-2021《菜籽油》、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产品中酸价指标、过氧化值指标、溶剂残留指标、营养强化剂等相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质量和安全。其他粮油类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如GB/T 1535-2017《大豆油》、SN/T 1204-2016《植物及其加工产品中转基因成分实时荧光 PCR 定性检验方法》。(2)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油类均须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3)预包装食品应具有SC标识。6、乳品及点心类(1)乳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乳品安全国家标准》、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巴氏杀菌乳执行标准为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或国家最新标准,新鲜、口感好。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为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黏稠现象。每批货均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检报告》。(2)预包装食品应具有SC标识。7、调味品、干货类(1)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包装无挤压、无破碎、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不得超标,无感观异常。例如郫县豆瓣产品符合GB/T 20560-2006《地理标志产品郫县豆瓣》,味精、鸡精产品符合 GB 272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 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品》,酱油产品符合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酿造食醋产品符合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食品安全须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其他类调味品执行GB/T 20903-2007《调味品分类》、GB 3164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2)预包装食品应具有SC标识。8、豆制品类采用原料制作,豆腐颜色为淡黄色或白色,边角完整,不凹凸;口感细嫩,软硬适宜,醇香无杂质、无异味,无石膏沉淀。豆干形状完整、均匀,软硬适宜,有弹性。千张等形状完整、不碎。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9、冷冻食品类封口包装需完整,无破损,不漏气,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无条件退货。符合GB 3164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配送要求1、供应商必须将所有货物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订单要求配送,在规定的时间内运送到指定地点,确保配送的食材新鲜、安全、可靠,确保运输安全,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的食材,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在配送日期前一天16:30前收到采购人的订单后,于约定的配送日期和时间将食材配送到位。3、配送时效的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专职人员进行配送及工作对接,提供专线或定点进行沟通,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须提供专职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对采购人的应急需求进行及时响应,做到按时、保质、保量配送。4、配送质量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至少2台,配送车辆应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其中肉类及蔬菜水果等须保证使用冷链配送车。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配送车辆上食材不与其他产品混装、不挤压,车辆应停放在采购人指定的配送地点。5、配送人员安全性的要求。供应商至少配备3名食材配送人员(至少2名驾驶员),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仅限驾驶员提供)、配送人员有效期内的健康证。食材配送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统一工作衣帽等,每日消毒,具有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了解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供应商须做好食材原料、配送人员等管理,装卸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时食品不能接触地面,也不能随意堆放在路边。6、责任追究的要求: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现场检查,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采购人将向供应商追究其违约责任(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单独承诺函原件)7、其他配送要求。当遇突发情况时,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定期对配送工作进行总结,对配送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若遇重大事故,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配合调查工作,并做好事后总结。8、供应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采购人的任何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食堂运行的照片、数据以及其他与采购人有关的所有信息等。2★价格确认与执行1、服务期内供应商结算价格=市场价格*(1-中标下浮比例)。供应商报下浮率最高限价要求:基于市场价格定价依据的单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5%。2、市场价格的确定: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的最近一周“部分农贸市场价格表”上食材的均价作为参考基准价;无对应产品的,以采购人周边3家市场或超市等场所平台的平均价作为参考基准价。3、若在定价后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10%,供应商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经双方协商、核实,重新询价后再确定市场价格。4、定价周期:以最近一周成都市发改委官网公布价格基准价为依据,每周定价一次;官网无对应产品的,以采购人周边3家及以上市场或超市等场所平台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市场价格相对波动的蔬菜水果类、肉类、禽类、水产类、豆制品类每月定价一次,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粮油类、调味品、干货类、冷冻食品类、乳品及点心类、其他类(小食品类、饮品类、方便食品类等)每半年定价一次,按基准价下浮后的价格为执行价供货。同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询价周期或临时询价。3★验收标准1、供应商配送的蔬菜水果、冷鲜猪肉类、鱼类、蛋类等的农药残留值等须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随机抽样到法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样品检测时如发现农残超标,应立即重新复检二次;如全部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样品检测不合格,及时进行处理,应该退回的及时退回,应该销毁处理的及时销毁处理,扣供应商当月货款总价的 10%;情节严重的,将报告当地相关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2、收货标准:供应商保证配送食材品种、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验货重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加盖供应商鲜章的送货清单以及食材检疫检测相关报告、以及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与食材安全和配送相关的材料等(送货清单上的食材收货单位、种类、重量、价格等必须准确无误;食材检疫检测报告等资料必须齐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食堂无法正常供餐等责任后果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每天安排专人过秤及验收,如发现个别品种重量不足或质量不达标,供应商须补足或以实际达标的食材重量为准或者退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由此造成采购人食堂无法正常供餐等责任后果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验货后签字确认,采购人、供应商各执一份,采购人存档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单独承诺函原件)。3、针对生鲜产品特性,配送重量以市斤为单位,肉类、蔬菜水果的配送重量误差不得超过2%;若单个品种食材配送重量误差超过1市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补足或扣除误差后以实际重量为准。4、供应商供应的食材中不得含有《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违禁食品添加剂或其他违禁品。若因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国家相关行政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且采购人有权退回该批次全部剩余货物,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即使供应商提供了产品合格相关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但如果因供应商产品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单独承诺函原件)。5、各品类验收标准:(1)蔬菜水果:需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初步加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等之后的合格率不得低于95%。供应商需对每批次蔬菜产地准出证明(或销售凭证)和农残快速检测报告等资料存档备查。(2)鲜肉(猪肉、牛肉、羊肉等):保证来源于相关证照齐全、具备自行生产能力的合法厂家供应的鲜肉,保证24小时内生产的新鲜肉,供应商需对每批次鲜肉提供匹配的《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原始单据或复印件存档备查。(3)冷鲜猪肉:保证供应为24小时内生产的产品,去头、去脚、去骨、去肚杂的猪肉,非冷冻猪肉;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带皮猪肉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根据采购人需要分割包装。供货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4)禽类:来源于合法家禽供应场,供应商需提供每批禽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存档备查,必须是24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兔等。(5)鱼类:淡水鱼验收时必须新鲜且经处理好,海鱼必须冰鲜新鲜、无味、肉感好。(6)蛋类:由相关证照齐全、具备自行生产能力的合法厂家或农业合作社出品,新鲜无污染,并提供厂家名称及地址、电话等信息。(7)调料、米面、干货、点心类等:由相关证照齐全、具备自行生产能力的合法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并提供厂家名称及地址、电话等信息。(8)油类:由相关证照齐全、具备自行生产能力的合法厂家生产,并提供厂家名称及地址、电话等信息。(9)供应商配送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食材;因供应商所送食材造成采购人食物中毒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0)供应商当天未按送货时间和地点等要求送达食材,由采购人向供货商提出口头警告,供货商作出书面保证,如当月存在两次迟到或一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情况,扣当月货款总价的5%;如当月存在三次迟到或者两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供应商在交付食材中出现掺杂、以次充好、不符合验收标准等相关情形,采购人有权拒收,一律退回,供应商须无条件在1小时内更换配送合格食材。上述情况,如出现一次,由采购人向供货商提出口头警告,中标供货商作出书面保证,并扣供应商当月货款总价的5%;当月如出现两次,扣供应商当月货款总价的10%;当月如出现三次,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2)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食堂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快速蔬果农残检测仪器,以备食堂随机检查。抽查结果与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存在超过10%的误差,出现一次的,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口头警告,供应商作出书面保证;当月出现两次的,扣供应商当月货款总价的5%;当月出现三次的,将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考核方式1、月度考核作为支付当月费用的主要依据,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食材质量进行综合考核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当月费用。2、根据《食材配送验收考核表》考核打分结果计算出月度考核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月度考核得分,以下述方式支付费用。月度考核得分≥95分,按实际配送食材金额全额支付当月费用;90分≤月度考核得分<95分,以95分计起,按1000元/分的标准扣除当月费用,总费用不超过5千元;80分≤月度考核得分<90分,从90分起计,按2000元/分的标准扣除当月费用。总费用不超过2万元3、月度考核得分<90分,供应商须就服务工作方面的问题向采购人提供整改报告。合同期内出现累计三次月度考核得分<90分或一次月度考核<80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4、食材配送验收考核表:项目检查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得分安全保障1.使用干净卫生专用工具配送,定期清洗消毒并有记录,相关资料应交采购人保存。2.使用专用配送车辆,肉类及蔬菜水果等食材应使用冷链车配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的相关资料交采购人保存。3.配送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佩戴好口罩、帽子、手套等。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或经举报核实,扣1分20分食材质量1.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等材料,做好存档以备采购人抽查。2.所有配送食材必须新鲜无异味,符合合同要求验收标准。3.所有食材资料齐全(如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做好存档以备采购人抽查。4.食材包装、规格、品种等符合要求。5. 食材包装完整,无破损。肉类、蔬菜水果的配送重量误差不得超过2%。6.在高温天气配送生鲜、生肉等时,采取低温保鲜等措施,杜绝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或经举报(核实后)扣3分60分服务管理3.按约定时间准时送达,及时响应需求,主动配合各项核查工作。2.食材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按要求摆放。3.食材配送清单上的食材收货单位、数量、种类、重量、价格等信息准确无误,清单随食材同步交采购人。4.按时到位,包装完整,避免二次伤害,专车专人配送等。5.出现食材质量配送延误等问题,及时反馈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6.按要求退换货和遇突发情况时,30分钟内做到及时响应、及时配送并提供解决方案。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或经举报(核实后)扣1分20分5★保质期食材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该食材剩余有效保质时效不低于其有效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二(例如:食材保质期为30日,则食材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时,剩余保质期应≥20日)。6★其他要求1、所有食材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供应商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所投猪肉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复印件、所投禽类产品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复印件。所有食材必须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如果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食材配送到采购人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等要求,并且可根据季节和采购人要求,提供健康营养膳食建议(供应商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2、根据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相关要求,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需求,配合采购人在“832平台”上购买符合要求的农副产品(供应商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1、合同有效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订单通知后次日6:30前送达;紧急情况下,接到采购人订单后配送时间不超过30分钟。2★交货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珙桐街111号成都市血液中心食堂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结算说明为【因系统固化原因,本项目付款进度安排以“按月支付。每月结算价格=实际发生数量×市场价格×(1-中标下浮比例),采购人根据月度考核情况扣除对应费用后,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完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为准】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成都市血液中心 2、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3、履约验收程序:分期验收(按月考核,分期验收) 4、履约验收时间:项目满足验收条件,供应商相应的验收资料准备齐全且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验收。 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其他内容:其他事项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8、履约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1、采购人违约责任 采购人逾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每逾期一天,应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三十天的,供应商有权终止合同。 2、供应商违约责任 (1)如因供应商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给采购人、采购人员工或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协助配合各级有关部门调在及后续处理工作。如采购人因此承担了赔偿责任的,供应商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暂定总额30%的违约金。 (3)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4)因供应商违约行为或违法行为而导致采购人向供应商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供应商应当赔偿采购人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及担保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行政罚款或第三人索赔的费用等)并承担所有责任。 (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选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供应商垫付。鉴定结果显示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鉴定结果显示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包装方式及运输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食材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运输要求:货物运输的车辆及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相关要求,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前,供应商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与采购人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段;货物到场后,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装卸,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运输标准,不得违章作业;供应商应保证装卸现场的场地清洁,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破坏环境;货物运输完成后,由采购人派专人对货物数量及包装等情况进行签收记录。3.4.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配送能力及保障。2、投标人提供管理制度包括:①食品配送人员管理制度;②食材原料入库、出库管理制度;③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④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⑤食品安全运送制度。⑥应急预案制度(至少包括应急管理机构、应急保障队伍及联系方式、应急保障措施)。3、投标人提供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配送过程中食材人员管理方案、配送时效性保障机制②售后服务管理及保障制度、③报废处理办法。4、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注:上述要求仅作为评审因素,不作为实质性要求,无需在响应偏离表中响应。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评标委员会具体根据评分标准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独立法人机构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影印件。 2.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影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docx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无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提供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特定资格的证明材料.docx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确认,评标委员会通过开标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docx,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响应表.docx,报价明细表,报价表3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投标报价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docx,报价表4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docx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分办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详细评审配送能力及保障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1人得3分,最高得9分。 【注:提供人员公共营养师或健康管理师证书复印件,且提供该人员在职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在职证明材料(二选一提供,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本项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驾驶员人数在满足2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 3、投标人具有固定食材仓储场所的(须包含冷冻仓库和低温仓库和常温仓库)得4分。 【注:①提供仓储场所的购买或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证明材料; ②提供场所内外部全景照片。 】 4.投标人提供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负责赔偿因食品原料质量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保险赔偿金额1000万(含)-2000万(不含)得0.5分,2000万(含)-5000万(不含)得1分,5000万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有效的保单复印件及保险购买发票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9.0000客观配送能力及保障.docx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 ①食品配送人员管理制度; ②食材原料入库、出库管理制度; ③食材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④食材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⑤食品安全运送制度。 ⑥应急预案制度(至少包括应急管理机构、应急保障队伍及联系方式、应急保障措施) 上述6项方案内容提供完整且无内容错误的,得18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每存在一处错误的扣1.5分,直到该项扣完为止。 【注:内容错误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仅有框架或内容简略或简单复制本项目采购需求;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⑤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其中任意一种情形】18.0000主观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docx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 ①配送过程中食材人员管理方案、配送时效性保障机制 ②售后服务管理及保障制度、 ③报废处理办法、退换货机制 上述3项方案内容提供完整且无内容错误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每存在一处错误的扣2分,直到该项扣完为止。 【注:内容错误是指:①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引用法律、规范、标准存在失效或错误;②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③仅有框架或内容简略或简单复制本项目采购需求;④复制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⑤项目名称、实施地点与本项目不一致其中任意一种情形】12.0000主观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docx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的类似业绩,每具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21分。 【注:1.提供合同影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2.类似业绩指:食材采购或食材配送业绩】21.0000客观履约能力.docx价格分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1-评审基准价)/(1-投标报价)】×标准分值。30.0000客观报价表投标文件封面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根据相关规定,对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投标人可同时享受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均应在投标人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响应表.docx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履约能力.docx详见附件:配送能力及保障.docx详见附件: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材料.docx详见附件:特定资格的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docx
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包:投标人名称:1、蔬菜水果类食材采购清单价款形式响应报价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品牌产地生产厂家1莲白市斤净菜下浮比例%2白菜市斤净菜3菜心市斤净菜4下锅耙市斤净菜5瓢儿白市斤净菜6上海青市斤净菜7红苕尖市斤净菜8油菜尖市斤净菜9油菜市斤净菜10芥菜市斤净菜11油麦菜市斤净菜12青笋尖&凤尾市斤净菜13生菜市斤净菜14芹菜市斤净菜15菠菜市斤净菜16紫甘蓝市斤净菜17鸡毛菜市斤净菜18冬寒菜市斤净菜19茼蒿市斤净菜20血皮菜市斤净菜21韭菜市斤净菜22蒜苔市斤净菜23娃娃菜市斤净菜24绿豆芽市斤净菜25蒜苗市斤净菜26豌豆尖市斤净菜27藿香市斤净菜28藠头市斤净菜29韭黄市斤净菜30韭菜花市斤净菜31九层塔市斤净菜32佛手瓜市斤净菜33八月瓜市斤净菜34三月瓜市斤净菜35大青椒市斤净菜36茄子市斤净菜37青笋市斤净菜38小青椒&二荆条市斤净菜39黄瓜市斤净菜40瓠瓜市斤净菜41豇豆市斤净菜42苦瓜市斤净菜43螺丝椒市斤净菜44毛豆市斤净菜45丝瓜市斤净菜46西红柿市斤净菜47红美人椒&红二荆条市斤净菜48小米辣市斤净菜49甜椒市斤净菜50灯笼椒市斤净菜51荷兰豆市斤净菜52洋葱市斤净菜53冬瓜市斤净菜54萝卜市斤净菜55白薯市斤净菜56土豆市斤净菜57老南瓜市斤净菜58胡萝卜市斤净菜59藕尖市斤净菜60嫩南瓜市斤净菜61儿菜市斤净菜62蜜薯市斤净菜63花菜市斤净菜64紫薯市斤净菜65红薯市斤净菜66莲藕市斤净菜67高笋&茭白市斤净菜68芋儿市斤净菜69竹笋市斤净菜70西兰花市斤净菜71花生市斤净菜72金瓜市斤净菜73芥兰市斤净菜74贝贝南瓜市斤净菜75山药市斤净菜76折耳根市斤净菜77秋葵市斤净菜78香芋市斤净菜79芦笋市斤净菜80小葱市斤净菜81去皮蒜瓣市斤净菜82大葱市斤净菜83香菜市斤净菜84洗大黄姜市斤净菜85老姜市斤净菜86仔姜芽市斤净菜87独蒜市斤净菜88水发木耳市斤净菜89银针菇市斤净菜90蟹味菇市斤净菜91姬菇市斤净菜92海鲜菇市斤净菜93白玉菇市斤净菜94杏鲍菇市斤净菜95平菇市斤净菜96香菇市斤净菜97秀珍菇市斤净菜98茶树菇市斤净菜99金针菇市斤净菜100鲜蘑菇市斤净菜101鸡腿菇市斤净菜102去皮棒菜市斤净菜103玉米市斤净菜104鲜青豆米市斤净菜105鲜豌豆米市斤净菜106去壳八月笋市斤净菜107马蹄市斤净菜108板栗市斤净菜109鲜荷叶市斤净菜110百合市斤净菜111鲜虫草花市斤净菜112鲜银耳市斤净菜113鲜薄荷市斤净菜114黄豆芽市斤净菜115圣女果市斤/116菠萝市斤/117西瓜市斤/118香蕉市斤/119橙子市斤/120柚子市斤/121苹果市斤/122桃子市斤/123梨市斤/124枣市斤/125草莓市斤/126葡萄市斤/127金橘市斤/128香瓜市斤/129李子市斤/130桂圆市斤/131枇杷市斤/132柑橘市斤/133哈密瓜市斤/134猕猴桃市斤/135青枣市斤/2、肉、禽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品牌产地生产厂家1猪前夹肉市斤/2猪后腿肉市斤/3猪五花肉市斤/4猪精瘦肉市斤/5猪里脊市斤/6猪精排市斤/7猪中排市斤/8猪通排市斤/9肘子市斤/10猪蹄市斤/11猪油市斤/12猪肝市斤/13猪腰市斤/14猪心市斤/15猪舌市斤/16猪肚市斤/17猪尾市斤/18猪肥肠市斤/19猪头市斤/20猪皮市斤/21猪骨市斤/22猪耳朵市斤/23牛腩市斤/24牛肉市斤/25牛柳市斤/26牛排市斤/27牛骨市斤/28羊肉市斤/29羊排市斤/30羊杂市斤/31兔肉市斤/32鹅肉市斤/33鸭肉市斤/34鸡肉市斤/35鸡中翅市斤/36鸡郡肝市斤/37鸡爪市斤/38鸭郡肝市斤/39鸭肠市斤/40郡把市斤/41牛杂市斤/3、水产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品牌产地生产厂家1白鲢鱼市斤/2大口鲢市斤/3草鱼市斤/4花鲢市斤/5黄辣丁市斤/6鲫鱼市斤/7鲤鱼市斤/8黔鱼市斤/9三角峰市斤/10乌鱼市斤/11鲜虾市斤/12花甲(去沙)市斤/13海带市斤/14海带苗市斤/15裙带菜市斤/16海白菜市斤/17鱿鱼市斤/18带鱼市斤/19牛蛙市斤/4、蛋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品牌产地生产厂家1鲜鸡蛋市斤/2鲜鸭蛋市斤/3鹌鹑蛋市斤/4松花皮蛋包装/5咸鸭蛋包装/5、粮油类食材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标的名称)规格单位备注品牌产地生产厂家1面粉包装非转基因2荞面包装非转基因3糯米包装非转基因4玉米面包装非转基因5大米包装非转基因6黑米包装非转基因7小米包装非转基因8花生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9大豆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0葵花仁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1香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2橄榄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3植物调和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4玉米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5亚麻籽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6花椒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7菜籽油瓶装、桶装非转基因18抄手皮市斤/19馄饨皮市斤/20凉面市斤/21凉皮市斤/22鲜面市斤/23挂面市斤/24饺子皮市斤/25鲜米线市斤/26年糕市斤/6、调味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