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 房屋租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2026)



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ZC-2026-034、XACH2026-027

二、项目名称: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陕西智优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一路336号企业总部大楼维也纳国际酒店3楼
最低评标(审)价法

3,209,950.00元
3,209,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

服务类(陕西智优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
西安市欧亚一路 336 号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办公大楼西裙楼第一层部分面积、第二层整层、主楼第四层,总面积 3870㎡;包含办公用房租赁、物业服务、水电保障、日常维修、安全管理、环境卫生、配套设施运维等全部内容
1. 房屋产权清晰、无纠纷、无安全隐患;2. 满足机关办公及职工宿舍使用需求;3. 24 小时维修响应,水电空调正常运行;4. 公共区域保洁、安保、消防管理到位;5. 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及安全管理规定;6. 定期设施巡检,确保正常使用
自合同签订后1年。
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209,95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锦燕(采购人代表)、边景智、张东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费用。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500万按0.8%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
3.26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为确保项目的连续性、节约性、服务配套等因素,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单一来源公示链接:https://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6/8a69c9609d6a5b5d019d7696cbe02812.html?noticeType=001051&noticeId=93c12fd5-34dd-11f1-8063-08c0eb20c66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
联系方式:029-88072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B座四层
联系方式:029-875637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莎莎、单云
电话:029-87563729

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CGZC-2026-034、XACH2026-02720260423001)-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陕西智优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

报价表(报价-第1轮-陕西智优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

行政区域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15:2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锦燕,边景智,张东亮

总成交金额
¥320.99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莎莎、单云

项目联系电话
029-87563729

采购单位
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88072319

代理机构名称
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B座四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7563729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机关办公⽤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中标(成交)明细西安⾠和⼯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委托,采⽤单⼀来源进⾏采购机关办公⽤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项⽬编码:CGZC-2026-034、XACH2026-027)项⽬,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合同包1(机关办公⽤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智优格建筑⼯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3,209,95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号品⽬⽬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房屋租赁服务机关办公⽤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西安市欧亚⼀路336号中铁⼗⼆局第四⼯程有限公司企业办公⼤楼西裙楼第⼀层部分⾯积、第⼆层整层、主楼第四层,总⾯积3870㎡;包含办公⽤房租赁、物业服务、⽔电保障、⽇常维修、安全管理、环境卫⽣、配套设施运维等全部内容1.房屋产权清晰、⽆纠纷、⽆安全隐患;2.满⾜机关办公及职⼯宿舍使⽤需求;3.24⼩时维修响应,⽔电空调正常运⾏;4.公共区域保洁、安保、消防管理到位;5.严格遵守机关保密及安全管理规定;6.定期设施巡检,确保正常使⽤⾃合同签订后1年。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要求3,209,950.001.00项3,209,950.00西安⾠和⼯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4⽉29⽇-第1⻚-
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第3章-“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响应方案说明1、供应商企业简介;2、提供详细的租赁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出租人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②拟出租房屋状况描述;③房屋地理位置、交通情况描述;④与采购人工作配合的保障措施);3、提供详细的物业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定位及目标;②人员配备③工器具的投入④管理制度);4、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服务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房屋租赁时交接与退租时的实施方案;②满足采购人需求(提供布局的平面图);③房屋主体质量问题的维修保证措施);5、提供租赁办公用房的基础设施情况;6、提供房屋运营权证明材料;7、提供服务承诺;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而增加其竞争性的其它资料。
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
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
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
首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总报价(元)质量标准(合格/不合格)备注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备注: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须和分项报价表中总报价保持一致。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服务内容面积/数量单价月数小计(元/年)备注房屋租赁费3870㎡元/月/㎡12月物业费3870㎡元/月/㎡12月水费约12500吨元/吨/暂定电费约250000度元/度/暂定中央空调费3870㎡元/月/㎡8月暂定合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 )备注:1、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可增加及细化服务内容及报价,分项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2、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3、供应商所报各项单价均不得超出对应的单价限价,超出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
资格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全过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或市场监督管理局)之(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附:被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后附被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本授权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90日历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表:附被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三部分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格式见下页)。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第四部分供应商资格声明文件企业名称地 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时间经济类型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是否依法缴纳税收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单位概况注册资本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职工总数人建筑面积平方米资产情况净资产: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负 债: 万元财务状况时间主营收入(万元)收入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2024年2025年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话号码:传真: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名称)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声明如下:我公司参加本次(项目名称)为非联合体。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
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协商响应1234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最终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内容服务期限总报价(元)质量标准(合格/不合格)备注总报价(大写):人民币备注: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须和分项报价表中总报价保持一致。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服务内容面积/数量单价月数小计(元/年)备注房屋租赁费3870㎡元/月/㎡12月物业费3870㎡元/月/㎡12月水费约12500吨元/吨/暂定电费约250000度元/度/暂定中央空调费3870㎡元/月/㎡8月暂定合计大写:人民币 (小写: )备注:1、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可增加及细化服务内容及报价,分项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服务内容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2、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中标。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日期:年月日
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房屋租赁合同(本格式条款供双方签订合同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条款和内容)合同编号:XXXX甲方(承租人):乙方(出租人):签订时间:年月日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下称“甲方”):出租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物名称、位置及用途1、乙方自愿将位于欧亚一路336号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办公大楼西裙楼第一层部分面积及第二层整层和主楼第四层整层出租与甲方作为办公场地和职工宿舍使用。2、承租房屋承租面积合计3870平方米,用途为:办公及食宿;车位地下40个。3、甲方已对该租赁物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并充分了解,认可该租赁物目前现状足以满足其使用要求。该租赁物的装修程度及设施配置情况以双方约定为标准并作为租赁物的最终交付状态,双方对此无异议。第二条租赁期限承租期限(又称“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愿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续租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第三条租金、费用标准及支付1、承租房屋(含地下40个车位)在租赁期限内每月每平米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承租房屋每年租金为:元/平方米/月*3870平方米*12个月=元,地下40个车位包含在承租房屋租金内,不另行计算。2、物业费 元/平方米/月,每年物业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3、水费单价:元/吨,电费单价:元/度,据实结算。4、计费期内每月每平米空调使用费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其中夏季空调使用时间为每年的5月15日至9月15日,冬季供暖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每年使用费为:元/平方米*3870平方米*8=元。5、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开具租金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6、付款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开户行及账号:第四条房屋装修1、甲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乙方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如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装修,甲方则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甲方方可实施装修。2、甲方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3、甲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将该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2、甲方有权独立对外从事办公活动,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承担相应风险和后果。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并就管理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4、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5、甲方应合理、妥善的使用承租房屋及其他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增减和移动任何设施。确实需要实施上述行为,应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除应自负费用恢复原状外,还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甲方对该租赁物内设施包括承租范围内的水网、电线等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甲方承租范围内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包括漏水、漏电等),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7、甲方在承租期内应做好所承租房屋内及承租房屋门前摆放财物的保管工作和防盗措施。否则,如有财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8、甲方可以根据需求向乙方申请中央空调的启用时间,但必须提前向乙方申请。9、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或拆除风机盘管机,不得擅自变更风机盘管机供电线路,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恢复原状。10、每个付费周期开始,甲方应提前全额缴纳中央空调使用费,如不能按期缴纳费用,乙方有权对甲方停止供应服务,无须另行通知。11、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私自维修或更改中央空调系统。12、甲方使用中央空调系统时不得人为损坏控制面板、出风口等。如发现甲方人为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13、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14、监督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状况。15、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6、租赁期内,甲方因自身原因不再租赁该房屋,应在租赁终止前30日通知乙方,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不干涉甲方正常的办公活动。2、乙方保证对所出租房屋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房屋,确保满足甲方独立办公使用,保障甲方独立通行。乙方一、二层招商不对甲方周边办公环境构成影响。4、乙方在提供中央空调服务前应做好机组保养检修,并定期清洗中央空调管道,定期给冷却塔添加消毒剂,以保证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5、在中央空调设备无故障情况下,乙方应保证中央空调的正常供应。6、在中央空调设备出现突发性故障影响正常供应的情况下,乙方应第一时间修复中央空调设备,尽可能缩短维修设备时间。7、例行检修中央空调设备时,乙方应预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准备。8、制定、公布该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等。9、制止和纠正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违规行为。10、乙方需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门卫实行24小时值守,对办公区域、宿舍等所有租赁区域制定巡逻制度,按时巡逻,并在必要时协助甲方维护办公秩序。11、乙方需明确产业园办公、宿舍及食堂等区域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且人员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消防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12、乙方需在产业园办公、宿舍及食堂等区域按消防要求设立符合要求的微型消防站、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并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工作。13、乙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办公、宿舍及食堂等区域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如:日常消防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巡查、隐患排查及救助等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4、乙方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工作。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协议的解除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承租期内有以下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不予退还甲方已交租金。(1)逾期30天没有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的;(2)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结构的;乙方在承租期内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除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交租金外,并赔偿甲方违约损失。(1)在租赁期内擅自调整租金标准,并要求甲方按照新标准交付租金的;(2)擅自将合约期内房屋租赁给第三方,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的;(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第八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租赁房屋的交还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甲方应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十日内,拆除归属甲方所有的可拆卸物及设施设备,腾空租赁房屋,可不恢复交付原状交还乙方。交付租赁房屋及设施时乙方派员现场验收。甲方拒不交还的,甲方应按日租金三倍金额支付每日租金,同时乙方有权强行收回租赁房屋及设施。第十条争议的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且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签章)(签章)法定代表人及职务:法定代表人及职务: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版本号:CGZC-2026-034、XACH2026-027202604230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GZC-2026-034、XACH2026-027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4月23日-第1页-第一章协商邀请单一来源受邀供应商: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委托,拟对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协商。一、采购项目编号:CGZC-2026-034、XACH2026-027二、采购项目名称: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三、协商项目简介:现采购总部产业园所在的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的物业服务,办公地点位于:欧亚一路336号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办公大楼西裙楼第一层部分面积及第二层整层和主楼第四层用作办公场地和职工宿舍。租赁面积暂定:3870平方米。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说明:邀请参加该项目协商的供应商为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第2页-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八、本次协商邀请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送邀请书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第3页-采购人: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邮编:710000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9-88072319代理机构: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B座四层邮编:710000联系人:齐莎莎、单云联系电话:029-87563729采购监督机构:西安浐灞国际港财政金融局联系人:侯工联系电话:029-83521198-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包1:3,670,460.00元供应商的包件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3,670,460.00元供应商的包件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采购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4协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5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7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8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可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经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9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费用。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500万按0.8%收取。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3进口产品不允许14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5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二、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和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前述采购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协商的采购人是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协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协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采购文件2.3.1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协商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协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协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协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协商办法(五)响应文件格式(六)拟签订采购的合同文本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第6页-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采取直接邀请方式邀请供应商,代理机构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告知所在系统中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协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若采用成交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按协商小组的要求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供最后报价,最终报价应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第四章要求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第7页-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采购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协商和成交2.5.1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协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拟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未成功提交或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开启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6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四、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协商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第8页-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2.5.4协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协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第9页-2.7协商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具有下列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二、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三、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七、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八、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九、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采购文件回执函)。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协商过程、成交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第10页-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11页-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项目概况现采购总部产业园所在的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的物业服务,办公地点位于:欧亚一路336号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办公大楼西裙楼第一层部分面积及第二层整层和主楼第四层用作办公场地和职工宿舍。租赁面积暂定:3870平方米。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670,46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670,46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1.003,670,460.00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况现采购总部产业园所在的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的物业服务,办公地点位于:欧亚一路336号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办公大楼西裙楼第一层部分面积及第二层整层和主楼第四层用作办公场地和职工宿舍。租赁面积暂定:3870平方米。二、预算金额:3670460.00元三、最高限价1、房屋租赁最高限价:55元/月/㎡(租赁期限内含地下车位40个,车位费包含在承租房屋租金内,不另行计算)。2、物业费最高限价:6.5元/月/㎡。3、水费最高限价:8元/吨,年使用水量约12500吨。4、电费最高限价:1元/度,年使用电量约250000度。5、中央空调费最高限价:15元/月/㎡,中央空调使用期8个月。注:本项目涉及的水、电、中央空调数量为暂定,供应商报价时按照暂定数量进行报价,最终据实结算。四、服务内容提供满足总部产业园办公需求的租赁物用作办公场所及配套的物业服务,租赁物需包含完整的办公区域划分并配备符合办公标准的基础装修,提供车辆管理服务及中央空调的供应维修。租赁时限:1年,租赁方保证对出租房屋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确保满足承租方独立办公使用。五、技术要求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物满足采购人独立办公使用,保障采购人独立通行。2、出租方交付租赁物,同时开始提供租赁物供水,供电,中央空调等相关配套服务。应定期检查保养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确保租赁物及其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3、出租方应做好租赁期限内的应急管理工作。4、出租方保证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因出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房屋发生产权,债权债务的,则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应立即排除妨碍,如影响采购人使用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给予赔偿,范围包括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可预期利益,以及采购人因维权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5、在房屋出租前,合同存续期间不允许出租方将房屋作为抵押贷款,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出租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六、服务要求租赁标准: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七、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2、款项结算: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开具租金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向供应商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八、其他其余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第13页-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满足采购项目需求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满足采购项目需求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1年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开具租金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向供应商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开具租金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向供应商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3.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违约责任:1、供应商未达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内容规定的服务标准或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视为违约,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并且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2、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解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按照月租金1.25倍标准支付)、逾期租金收益、罚款、诉讼费、律师服务费等所需费用,以及守约方维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等合理经济损失。3、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如因供应商房屋产权纠纷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赔偿要求向采购人予以赔偿。解决争议办法: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4其他要求采购包1:3.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3.4.2总报-第14页-价的组成合同价款为完成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提出的工作范围及要求的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及采购人验收标准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房屋租赁费、房屋维修维保费、人工费(含工资、人工费、社保、降温费、高温津贴、取暖费、慰问、体检、商业险等所有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保标准按当地最新政策执行)、物业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办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任何错报、漏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4.3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4.4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贰份。-第15页-第四章资格审查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响应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第16页--第17页-第五章协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协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协商事务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协商小组负责。三、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四、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5.2协商程序5.2.1协商小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建协商小组,协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本项目协商小组成员人数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确定,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协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2.2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一、协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采购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协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协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协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18页-5.2.3符合性审查协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协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响应函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响应函3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响应函4完整性审查协商响应内容无重大缺项、漏项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应答表报价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方案说明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的清单供应商承诺书响应函最终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有效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应答表报价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方案说明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的清单供应商承诺书响应函最终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响应性审查协商响应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协商响应有效期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应答表报价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方案说明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的清单供应商承诺书响应函最终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2.4协商一、协商会议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协商会议由代理机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二、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协商,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协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等候大厅(找到对应项目),与协商小组进行在线协商、提交协商承诺函,承诺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协商邀请,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该轮协商,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三、协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邀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资格条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就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方面进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四、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澄清函形式在线提交协商小组。澄清函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五、提交协商承诺函、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协商小组成员使用证书进行签名后生-第20页-效,供应商通过证书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协商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5.2.5最后报价一、协商结束后,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协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协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协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协商。四、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七、供应商最后报价无效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5.2.6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协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代理机构宣布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消息提示,及时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协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2.7编写协商报告协商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协商情况记录。协商情况记录是协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协商记录和协商结果编写的报告。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要求,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一)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第21页-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对。复核、核对发现存在财政部规定应当修改评审结果的情形,评审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复核、核对无误后,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编写、签署评审报告。5.2.8争议处理规则在协商过程中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协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在协商情况记录中予以反映。5.2.9终止采购活动情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四、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5.2.10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2.11协商小组成员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2.12协商纪律协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第22页-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3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首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响应方案说明详见附件:供应商承诺书详见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附件:最终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资格证明文件-第24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docx-第25页--第26页-
供应商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参加贵单位的(项目名称)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承诺:1、在参加本项目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2、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3、参加本次项目时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4、我方已阅读了《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并领会了文件的精神。因违反文件规定所产生的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版本号:CGZC-2026-034、XACH2026-027202604230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GZC-2026-034、XACH2026-027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4月23日第一章协商邀请单一来源受邀供应商: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委托,拟对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协商。一、采购项目编号:CGZC-2026-034、XACH2026-027二、采购项目名称: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三、协商项目简介:现采购总部产业园所在的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的物业服务,办公地点位于:欧亚一路336号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办公大楼西裙楼第一层部分面积及第二层整层和主楼第四层用作办公场地和职工宿舍。租赁面积暂定:3870平方米。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说明:邀请参加该项目协商的供应商为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八、本次协商邀请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送邀请书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港务大道6号邮编:710000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9-88072319代理机构: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B座四层邮编:710000联系人:齐莎莎、单云联系电话:029-87563729采购监督机构:西安浐灞国际港财政金融局联系人:侯工联系电话:029-835211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包1:3,670,460.00元 供应商的包件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3,670,460.00元 供应商的包件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采购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4协商保证金缴交方式:否5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6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7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8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按照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可根据第六章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格式要求承诺提供经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9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费用。100万以下按1.5%收取,100万-500万按0.8%收取。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13进口产品不允许14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5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二、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和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前述采购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协商的采购人是西安浐灞国际港党政办公室。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协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协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采购文件2.3.1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协商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协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协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协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协商办法(五)响应文件格式(六)拟签订采购的合同文本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采取直接邀请方式邀请供应商,代理机构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告知所在系统中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协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若采用成交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按协商小组的要求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供最后报价,最终报价应是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第四章要求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采购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协商和成交2.5.1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协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拟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未成功提交或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开启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6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四、开启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协商报价进行展示。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2.5.4协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协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协商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具有下列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二、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三、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四、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七、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八、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九、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西安辰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采购文件回执函)。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形式。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协商过程、成交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项目概况现采购总部产业园所在的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的物业服务,办公地点位于:欧亚一路336号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办公大楼西裙楼第一层部分面积及第二层整层和主楼第四层用作办公场地和职工宿舍。租赁面积暂定:3870平方米。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670,46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670,46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1.003,670,460.00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机关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总部产业园)项目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况现采购总部产业园所在的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的物业服务,办公地点位于:欧亚一路336号中铁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办公大楼西裙楼第一层部分面积及第二层整层和主楼第四层用作办公场地和职工宿舍。租赁面积暂定:3870平方米。二、预算金额:3670460.00元三、最高限价1、房屋租赁最高限价:55元/月/㎡(租赁期限内含地下车位40个,车位费包含在承租房屋租金内,不另行计算)。2、物业费最高限价:6.5元/月/㎡。3、水费最高限价:8元/吨,年使用水量约12500吨。4、电费最高限价:1元/度,年使用电量约250000度。5、中央空调费最高限价:15元/月/㎡,中央空调使用期8个月。注:本项目涉及的水、电、中央空调数量为暂定,供应商报价时按照暂定数量进行报价,最终据实结算。四、服务内容提供满足总部产业园办公需求的租赁物用作办公场所及配套的物业服务,租赁物需包含完整的办公区域划分并配备符合办公标准的基础装修,提供车辆管理服务及中央空调的供应维修。租赁时限:1年,租赁方保证对出租房屋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确保满足承租方独立办公使用。五、技术要求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物满足采购人独立办公使用,保障采购人独立通行。2、出租方交付租赁物,同时开始提供租赁物供水,供电,中央空调等相关配套服务。应定期检查保养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确保租赁物及其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3、出租方应做好租赁期限内的应急管理工作。4、出租方保证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因出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房屋发生产权,债权债务的,则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应立即排除妨碍,如影响采购人使用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给予赔偿,范围包括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可预期利益,以及采购人因维权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5、在房屋出租前,合同存续期间不允许出租方将房屋作为抵押贷款,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出租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六、服务要求租赁标准: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七、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2、款项结算: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开具租金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向供应商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八、其他其余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满足采购项目需求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满足采购项目需求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1年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开具租金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向供应商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开具租金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向供应商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3.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违约责任:1、供应商未达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内容规定的服务标准或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视为违约,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并且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2、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解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按照月租金1.25倍标准支付)、逾期租金收益、罚款、诉讼费、律师服务费等所需费用,以及守约方维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等合理经济损失。3、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如因供应商房屋产权纠纷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赔偿要求向采购人予以赔偿。解决争议办法: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4其他要求采购包1:3.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3.4.2总报价的组成合同价款为完成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提出的工作范围及要求的全部内容,并达到国家及采购人验收标准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房屋租赁费、房屋维修维保费、人工费(含工资、人工费、社保、降温费、高温津贴、取暖费、慰问、体检、商业险等所有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保标准按当地最新政策执行)、物业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办公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任何错报、漏报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4.3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4.4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贰份。第四章资格审查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 响应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全过程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资格证明文件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无第五章协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二、协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协商事务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协商小组负责。三、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协商小组成员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四、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5.2协商程序5.2.1协商小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建协商小组,协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本项目协商小组成员人数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确定,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协商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2.2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一、协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采购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协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协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协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2.3符合性审查协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协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响应函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响应函3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响应函4完整性审查协商响应内容无重大缺项、漏项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报价表 首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方案说明 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资格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的清单 供应商承诺书 响应函 最终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有效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报价表 首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方案说明 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资格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的清单 供应商承诺书 响应函 最终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响应性审查协商响应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协商响应有效期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报价表 首次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方案说明 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资格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标的清单 供应商承诺书 响应函 最终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2.4协商一、协商会议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协商会议由代理机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二、协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协商的供应商进行协商,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协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等候大厅(找到对应项目),与协商小组进行在线协商、提交协商承诺函,承诺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系统提示,及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协商邀请,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该轮协商,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三、协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邀请参加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为资格条件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就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方面进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四、协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澄清函形式在线提交协商小组。澄清函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五、提交协商承诺函、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协商小组成员使用证书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证书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协商小组成员可以线下签署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5.2.5最后报价一、协商结束后,协商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协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报价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协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协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其退出协商。四、最后报价一旦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经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后报价无效。七、供应商最后报价无效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5.2.6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协商过程中,协商小组认为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采购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协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代理机构宣布协商结束前,供应商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消息提示,及时响应协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协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2.7编写协商报告协商小组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协商情况记录。协商情况记录是协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协商记录和协商结果编写的报告。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要求,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一)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核对。复核、核对发现存在财政部规定应当修改评审结果的情形,评审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复核、核对无误后,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编写、签署评审报告。5.2.8争议处理规则在协商过程中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协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在协商情况记录中予以反映。5.2.9终止采购活动情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协商小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四、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5.2.10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四、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2.11协商小组成员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用房租赁及配套服务 房屋租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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