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维修维护中标结果公示(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6)
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框架协议入围成交结果公告
一、征集项目概述
征集项目名称: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征集项目编号:K3607242026000006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刁文勇
联系方式:19970700988
联系地址:上犹县行政中心
三、入围供应商及产品(服务)信息
包号:1,分包名称:采购包1
(1) 最高入围价格/最低入围分
85
(2)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舒丽、廖良平、谢静、朱文英、田志斌
(3) 主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4) 入围供应商及报价内容:
序号
入围供应商
地址
报价内容
报价方式
入围价格
1
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
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折扣
90 %
2
江西德仁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文峰南路上德艺术国际(B区)A号楼102-103商铺
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折扣
91.00 %
3
上犹县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门镇
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折扣
100 %
四、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入围供应商领取入围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每家入围成交供应商分别支付1万元整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包1(采购包1):300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最后得分:98.00分。
江西德仁建设有限公司最后得分:85.89分。
上犹县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最后得分:85.00分。
征集人: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04月30日
相关附件:
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_采购包1_入围供应商附件信息.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上犹县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西德仁建设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上犹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10:1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健
项目联系电话
15307976139
采购单位
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上犹县行政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970700988
代理机构名称
无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州市经开区香江大道北侧、华坚北路西侧赣州国际企业中心A2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70600656
附件:
附件1
null.zip
附件2
nullnull
附件3
附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33.15万元,资产总额为193.4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33.15万元,资产总额为193.4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犹县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57.37万元,资产总额为37.38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上犹县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6年04月29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西德仁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9人,营业收入为940.2万元,资产总额为746.9,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江西德仁建设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6年04月29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33.15万元,资产总额为193.4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33.15万元,资产总额为193.4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犹县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57.37万元,资产总额为37.38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上犹县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6年04月29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西德仁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9人,营业收入为940.2万元,资产总额为746.9,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江西德仁建设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6年04月29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制造商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33.15万元,资产总额为193.4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33.15万元,资产总额为193.44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赣州壹城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18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犹县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57.37万元,资产总额为37.38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上犹县星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6年04月29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单位名称)的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日常维修维护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西德仁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9人,营业收入为940.2万元,资产总额为746.9,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江西德仁建设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2026年04月29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常维修维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