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中标结果公示(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2026)
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陕州竞磋采购-2026-19
2、采购项目名称: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SZGZ[2026]041-ZC033-1
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一标段
三门峡市陕州区惠丰植保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门峡市陕州区菜园乡西凡村
5.80
元
评审总得分:84.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一标段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SZGZ[2026]041-ZC033-2
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二标段
三门峡市辛茂和农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经一路北段农贸市场23号
7.40
元
评审总得分:90.34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二标段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董慧丽、焦冰冰、王晓霞(采购单位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一标段中标服务费3570元、二标段中标服务费3408.46元。
收费金额:6,978.46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3839210。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神泉路中段
联系人:范新娟
联系方式:15890281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花都港湾16#3单元2楼西户
联系人:冉若男
联系方式:17613053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若男
联系方式:1761305306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15:2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慧丽、焦冰冰、王晓霞(采购单位代表)
总成交金额
¥0.00132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冉若男
项目联系电话
17613053066
采购单位
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三门峡市陕州区神泉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90281937
代理机构名称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花都港湾16#3单元2楼西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613053066
附件:
附件1
一标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二标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4
附件5
招标文件正文.docx
附件6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项目名称)二标段(标段)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亩使用40ml)(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坤牛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388.452137万元,资产总额为539.42331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10%联苯.噻虫胺悬浮剂(亩使用25ml)(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绿邦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482.369217万元,资产总额为825.1854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99%磷酸二氢钾(闪溶)(亩使用量100g)(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青岛穗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458.628515万元,资产总额为807.3541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0.01%24表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亩使用量10ml)(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392.334795万元,资产总额为693.8615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陕州竞磋采购-2026-11、SZGZ[2026]041-ZC033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概况1、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2、项目名称: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3、项目编号:陕州竞磋采购-2026-11、SZGZ[2026]041-ZC03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项目总预算金额:410497.5元,本次采购为单价报价预算单价金额:一标段7元/亩,二标段7.5元/亩6、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小麦病虫害专业化植保无人机防治服务作业费,二标段为小麦病虫害农资采购,详见采购清单。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8、标段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小麦病虫害专业化植保无人机防治服务作业,项目结算以实际作业亩数为准;第二标段:小麦病虫害农资采购,项目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9、供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11、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供应商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一至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一标段供应商需具有飞防服务作业经历的服务主体,需有5架以上植保无人机、5人以上机手,需提供植保无人机相关作业能力证明(自有设备需提供发票,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协议),操作人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操作员或教员证),无人机进行喷洒作业时,能实时掌握作业信息,保证数据安全可溯;二标段需供应商提供的农药产品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本批次生产检验合格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査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招标所需一切内容)。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4、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5、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四、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3、开标地点: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投标资料的提交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清晰可辩性负责,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六、其他事项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七、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九、联系方式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398-3839210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范女士电话:0398—3832627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神泉路中段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冉女士电话:0371-5537696617613053066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花都港湾16#3单元2楼西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监督单位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398-38392102采购人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范女士电话:0398—3832627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冉女士电话:0371-5537696617613053066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花都港湾16#3单元2楼西户4项目名称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9供货期及供货(服务)地点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11采购内容一标段为小麦病虫害专业化植保无人机防治服务作业费,二标段为小麦病虫害农资采购,详见采购清单。12响应人资质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供应商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一至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2响应人资质条件(2)一标段供应商需具有飞防服务作业经历的服务主体,需有5架以上植保无人机、5人以上机手,需提供植保无人机相关作业能力证明(自有设备需提供发票,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协议),操作人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操作员或教员证),无人机进行喷洒作业时,能实时掌握作业信息,保证数据安全可溯;二标段需供应商提供的农药产品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本批次生产检验合格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査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就该项目完整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费、运输费、技术指导费、税费等综合费用),采购人不另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按以下方式执行: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会【2023】002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15踏勘现场■不组织16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允许正偏离19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含答疑)、修改,补充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0响应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08时30分22响应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响应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4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25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6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2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年,指2023年1月1日以来2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近年,指2023年1月1日以来28份要求近年,指2023年1月1日以来2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0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电子化响应文件的签章:1、响应人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未对电子化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人在进行电子化响应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31响应文件用CA在电子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开标时不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32开标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30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磋商。3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4开标程序主持人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3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评审专家2人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备注:业主评委无评标劳务费用。3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按顺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37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项目总预算金额:410497.5元,本次采购为单价报价预算单价金额:一标段7元/亩,二标段7.5元/亩本次竞争性磋商分为两轮报价。磋商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且不公开;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参与评标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38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经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验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后,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自行商定。39重新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题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部分内容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41答疑需要解答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逾期提交的问题概不做回复。采购人将需要解答的内容以公告形式发至所有潜在响应人。42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三财购〔2022〕9号)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20%,微型企业扣除20%,监狱企业扣除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20%。监狱企业和残42政府采购政策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3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性文件是供应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通过中心响应性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投标时,不须提交纸质文件资料。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交易智库”中下载操作流程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供应商时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电子化响应性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性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响应性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响应性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交易智库”中查看。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工具请点击http://t.cn/A6ZvtVob进行下载。(二)电子化响应性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应是通过中心响应性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t.cn/A6ZvtVob),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性文件。其中包含用于响应性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响应性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注: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需要每个标段单独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2、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响应性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响应性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响应性文件不予接收。技术联系电话:400-998-0000主体库咨询电话:0398-3117815CA证书制发:0398-2181635科技信息科:0398-3117095(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t.cn/A6huPROa),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性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响应性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响应性文件不予开标、唱标。3、电子化响应性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响应性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的,该响应性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供应商响应性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响应性文件进行唱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性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开标时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解密栏中点击报价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供应商解密成功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标时,磋商小组对电子化响应性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供应商对质疑进行回复。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7、如磋商小组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回复,磋商小组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供应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项目类型/(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0%1.70%1.70%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00%1.20%1.20%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70%0.80%0.70%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40%0.50%0.40%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25%0.30%0.25%1亿--5亿元(含5亿元)0.10%0.10%0.10%5亿--10亿元(含10亿元)0.045%0.045%0.045%10亿--50亿元(含50亿元)0.010%0.010%0.010%50亿--100亿元(含100亿元)0.008%0.008%0.008%100亿元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金额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基准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项目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为10000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如下:100万元×1.2%=1.2万元(500-100)万元×1.0%=4万元(1000-500)×0.7%=3.5万元(5000-1000)×0.4%=16万元(10000-5000)×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2+4+3.5+16+12.5=37.2万元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实施期限、供货(服务)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实施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供货(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偏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清单;(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澄清和解答,将需澄清及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在答疑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只对书面问题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公告的形式发布。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变更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2如果修改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会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变更公告,不再发纸质的变更信息。提醒供应商随时注意网上发布的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看到信息,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天前将变更时间以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该修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3、响应性文件3.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见响应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的磋商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3.2.2参考相关收费标准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3.2.3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报价均应包括响应人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响应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交通、人员、业务、差旅、调研、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印刷、管理、税费、测试工具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等3.2.4投标的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3.2.5应当由供应商完成的而供应商在报价组成中没有详细列出的工作内容,其报价均视为包含在报价组成已列出的项目之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3.2.6本次磋商允许供应商有二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且不公开;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二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金额为准,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7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否则为废标3.3磋商有效期3.3.1自磋商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响应性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性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性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实施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响应性文件的编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性文件不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7.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盖章的,以签盖单位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为准。4、投标4.1电子响应性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4.1.2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磋商程序5.2.1采购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磋商;5.2.2电子化项目开标操作流程(1)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性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响应性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响应性文件不予开标、唱标。(3)电子化响应性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响应性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的,该响应性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供应商响应性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响应性文件进行唱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性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开标时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解密栏中点击报价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供应商解密成功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标时,磋商小组对电子化响应性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供应商对质疑进行回复。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7)如磋商小组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回复,磋商小组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5.2.3响应性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5.2.3.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5.2.4按照响应性文件上传顺序进行解密;5.2.5经确认无误后,按照报送时间顺序确定磋商顺序;6.磋商细则6.1采购人按照上传响应性文件时间的顺序,决定磋商顺序;6.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每位供应商有3-5分钟时间回答磋商小组以交易中心系统电子形式的提问。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电子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3本次磋商中,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6.4供应商可以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通过交易中心系统以电子形式递交,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6.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审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7、磋商7.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7.2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人数及技术、经济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磋商原则7.3.1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相关规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磋商。7.3.2反对不正当竞争。8、磋商过程的保密8.1响应性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8.2在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9、响应性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和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实质性内容。凡属于磋商小组在磋商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10、响应性文件的初步评审10.1根据初步评审要求经审查有效的响应性文件,才能提交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0.2磋商小组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性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性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0.3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1.响应性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1.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1.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1.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磋商小组对其不再进行评审。12.响应性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2.1磋商小组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并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则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性文件不再进行评审。12.3.1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2.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3、成交原则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并在报告上签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4、评审报告磋商小组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4.1招标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名单;14.2评审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14.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4.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招标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5、确定成交人15.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发布网上。15.2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在磋商文件中写明。16、成交结果公告16.1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16.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采购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以及磋商小组名单。17、合同授予17.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7.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即为合同价。17.3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及在磋商过程中对响应性文件作出的澄清、解释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髙的供应商。17.4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18、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合同授予1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及其相关澄清、补遗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9.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髙的供应商。19.3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20、纪律和监督2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2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20.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20.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磋商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1、质疑程序及处理21.1若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1.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21.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21.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1.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经营许可证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21.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以拒收。21.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1.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磋商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1.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2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按本章节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二、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附表1。2.1.2形式审查标准:见附表1。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附表1。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其中:(1)商务标的权重占30%(2)技术标的权重占40%(3)综合标的权重占30%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附表2;2.2.3评分标准:见附表2;三、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由磋商小组应该以响应人响应文件为准。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1.2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1.3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5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通过CA锁在系统中提交二次报价。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附表2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磋商小组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3磋商小组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表1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符合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格要求一标段供应商需具有飞防服务作业经历的服务主体,需有5架以上植保无人机、5人以上机手,需提供植保无人机相关作业能力证明(自有设备需提供发票,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协议),操作人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操作员或教员证),无人机进行喷洒作业时,能实时掌握作业信息,保证数据安全可溯;二标段需供应商提供的农药产品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本批次生产检验合格报告。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信用中国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査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2形式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磋商函签字盖章有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签电子章报价唯一响应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价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供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采购预算价本次采购为单价报价,响应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预算价,否则其投标将予否决。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附表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磋商1.本次采购为单价报价2.供应商对所参加磋商项目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分二次报价,一次报价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待磋商小组发出指令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报价,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或高于一次报价的,则视为第二次报价同等于第一次报价。(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按照本章第2.2款内容进行详细性评审。条款号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2.2.1价格部分(30分)磋商报价评分标准(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二次磋商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超出采购人预算价的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注:1、最终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预算金额;2、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一)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该服务2.2.1价格部分(30分)磋商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作为供应商所提供的本企业的服务价格给予20%的扣除。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报价合计×(20%)同一供应商,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2.2.2技术部分(40分)服务方案(25分)1、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考虑周全、措施到位、条理清晰、思路明确、表述准确,方案技术含量高。注:服务方案全面、详尽、合理、有保障、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7-9分;方案不全面、或者不详尽的,得4-6分;方案不合理或者技术质量无保障的,得1-3分;缺项的不得分。2、提供将货物统一进行送货或服务到指定地点的配送实施办法且供货前对各项目村统一组织技术培训措施、配合项目实施针对使用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正确说明货物的用途、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措施方案注:方案全面、详尽、合理、有保障、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7-8分;方案不全面、或者不详尽的,得4-6分;方案不合理或者技术质量无保障的,得1-3分;缺项的不得分。3、因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纠纷时提供的应急解决方案及实施过程中注意事项及中毒急救措施方案。注:服务方案全面、详尽、合理、有保障、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7-8分;方案不全面、或者不详尽的,得4-6分;方案不合理或者技术质量无保障的,得1-3分;缺项的不得分。2.2.2技术部分(40分)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全面、详尽、合理、有保障、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9-15分;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不全面、或者不详尽的,得5-8分;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保障的,得1-4分;缺项的不得分。2.2.3商务部分(30分)售后服务方案(17分)有优惠条件、良好的服务信誉,24小时服务热线、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问题,无条件负责、提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产品质量保障等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合理且可行得12-17分、基本合理、可行得5-11分,一般得1-4分,没有得0分。服务承诺(5分)服务承诺符合本项目特点,有详尽服务措施,健全的服务制度合理且可行得4-5分,基本合理、可行得2-3分,一般得1分,没有得0分。企业业绩(8分)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4分,最多得8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投标综合得分=磋商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格式仅供参考)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项目名称)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1.2教材名称(版次):1.3数量(单位):2.合同金额:。3.技术资料3.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4.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5.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6.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7.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将货物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满足采购人需求并具备使用条件。2、乙方负责所供货物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为乙方现场安装提供水、电等便利条件。3、教材上架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4、乙方交货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货物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提供货物进行看管,并承担货物的丢失、损毁等风险。8.货款支付:双方协商。9.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所有教材免费质保期为年(自验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终身维护、维修。10.2、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的问题,供货方免费维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10.3、其它。11.包装与运输教材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所有与教材相关的运输、安装及安全保障事项等均由乙方负责;教材包装应符合抗震、防潮、防冻、防锈以及长途运输等要求,对由于包装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力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腐蚀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教材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所有与教材相关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12.索赔12.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2.2在根据合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甲方将货物款退还给乙方,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保期。12.2.4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3.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日历天内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乙方仍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4.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5.合同纠纷处理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5.1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违约解除合同16.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对方追诉的权利。16.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3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6.1.2乙方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按合同第7.3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6.1.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6.1.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6.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7.其他约定17.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17.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7.4 签定地点: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采购清单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一、二标段)采购清单标段采购内容单价(元/亩)金额(元)备注一标段植保无人机防治作业服务费210000标段采购内容单价(元/亩)金额(元)备注二标段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亩使用40ml)200497.5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三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本批次生产企业检验合格报告。10%联苯.噻虫胺悬浮剂(亩使用25ml)99%磷酸二氢钾(闪溶)(亩使用量100g)0.01%24表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亩使用量10ml)注:采购预算价含货物费、运输费、技术指导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响应性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自拟)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单价(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报价。服务期/供货期,按采购磋商文件的条件要求供货并修补任何缺陷,质量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逾期可视为放弃中标。(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服务(采购)内容。(4)我方承诺并理解采购人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一选择。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函附录项目名称及标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开户行及账号联系人及电话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质量标准供货期供货(服务)地点磋商有效期(日历天)备注注:1、投标报价包含货物费、人工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费、售后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2、本次采购为单价报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所投标段)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五、磋商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十、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陕州竞磋采购-2026-11、SZGZ[2026]041-ZC033n国咨GUOZI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3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概况1、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2、项目名称: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3、项目编号:陕州竞磋采购-2026-11、SZGZ[2026]041-ZC03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项目总预算金额:410497.5元,本次采购为单价报价预算单价金额:一标段7元/亩,二标段7.5元/亩6、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小麦病虫害专业化植保无人机防治服务作业费,二标段为小麦病虫害农资采购,详见采购清单。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8、标段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小麦病虫害专业化植保无人机防治服务作业,项目结算以实际作业亩数为准;第二标段:小麦病虫害农资采购,项目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9、供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11、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供应商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一至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一标段供应商需具有飞防服务作业经历的服务主体,需有5架以上植保无人机、5人以上机手,需提供植保无人机相关作业能力证明(自有设备需提供发票,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协议),操作人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操作员或教员证),无人机进行喷洒作业时,能实时掌握作业信息,保证数据安全可溯;二标段需供应商提供的农药产品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本批次生产检验合格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査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招标所需一切内容)。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4、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5、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四、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3、开标地点: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投标资料的提交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清晰可辩性负责,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六、其他事项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七、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公开发布。九、联系方式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398-3839210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范女士电话:0398—3832627地址:三门峡市陕州区神泉路中段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冉女士电话:0371-5537696617613053066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花都港湾16#3单元2楼西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监督单位监督单位: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0398-3839210 2采购人采购人: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范女士电话:0398—3832627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女士电话:0371-55376966 17613053066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花都港湾16#3单元2楼西户4项目名称陕州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9供货期及供货(服务)地点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11采购内容一标段为小麦病虫害专业化植保无人机防治服务作业费,二标段为小麦病虫害农资采购,详见采购清单。12响应人资质条件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供应商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一至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一标段供应商需具有飞防服务作业经历的服务主体,需有5架以上植保无人机、5人以上机手,需提供植保无人机相关作业能力证明(自有设备需提供发票,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协议),操作人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操作员或教员证),无人机进行喷洒作业时,能实时掌握作业信息,保证数据安全可溯;二标段需供应商提供的农药产品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本批次生产检验合格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书);(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査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应就该项目完整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费、运输费、技术指导费、税费等综合费用),采购人不另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按以下方式执行: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会【2023】002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15踏勘现场■不组织16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7分 包■不允许18偏 离允许正偏离19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含答疑)、修改,补充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0响应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08时30分22响应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响应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24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25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6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2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年,指2023年1月1日以来2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年,指2023年1月1日以来2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0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电子化响应文件的签章:1、响应人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签章,未对电子化文件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人在进行电子化响应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31响应文件用CA在电子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开标时不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32开标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30日08时30分;开标地点: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陕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磋商。3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4开标程序主持人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3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评审专家2人从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备注:业主评委无评标劳务费用。3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按顺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37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项目总预算金额:410497.5元,本次采购为单价报价预算单价金额:一标段7元/亩,二标段7.5元/亩本次竞争性磋商分为两轮报价。磋商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且不公开;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参与评标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38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经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验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后,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自行商定。39重新招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题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部分内容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41答疑需要解答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逾期提交的问题概不做回复。采购人将需要解答的内容以公告形式发至所有潜在响应人。42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三财购〔2022〕9号)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20%,微型企业扣除20%,监狱企业扣除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20%。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3 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性文件是供应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通过中心响应性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电子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投标时,不须提交纸质文件资料。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 “交易智库”中下载操作流程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供应商时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电子化投标(一)电子化响应性文件的签章1、供应商在生成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后,应对电子化响应性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2、响应性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供应商在进行电子化响应性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供应商通过CA证书登录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交易智库”中查看。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工具请点击http://t.cn/A6ZvtVob进行下载。(二)电子化响应性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应是通过中心响应性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t.cn/A6ZvtVob),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性文件。其中包含用于响应性文件上传的主文件(后缀为.smxtf)和用于应急补救的响应性文件备份文件(后缀为.nsmxtf)。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注:供应商投报多个标段的,需要每个标段单独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2、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响应性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响应性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响应性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响应性文件不予接收。技术联系电话:400-998-0000主体库咨询电话:0398-3117815CA证书制发:0398-2181635科技信息科:0398-3117095(三)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t.cn/A6huPROa),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性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响应性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CA 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 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响应性文件不予开标、唱标。3、电子化响应性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响应性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的,该响应性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供应商响应性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响应性文件进行唱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性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开标时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解密栏中点击报价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供应商解密成功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标时,磋商小组对电子化响应性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供应商对质疑进行回复。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7、如磋商小组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回复,磋商小组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供应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以上条款。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项目类型/(金额万元)工程货物服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1.20%1.70%1.70%100-500万元(含500万元)1.00%1.20%1.20%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0.70%0.80%0.70%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40%0.50%0.40%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25%0.30%0.25%1亿--5亿元(含5亿元)0.10%0.10%0.10%5亿--10亿元(含10亿元)0.045%0.045%0.045%10亿--50亿元(含50亿元)0.010%0.010%0.010%50亿--100亿元(含100亿元)0.008%0.008%0.008%100亿元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金额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基准价格,不含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编制费用。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 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项目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为10000 万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1.2%=1.2万元(500-100)万元×1.0%=4万元(1000-500)×0.7%=3.5万元(5000-1000)×0.4%=16万元(10000-5000)×0.25%=12.5万元合计收费=1.2+4+3.5+16+12.5=37.2万元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实施期限、供货(服务)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实施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供货(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性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偏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清单;(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在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澄清和解答,将需澄清及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在答疑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只对书面问题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公告的形式发布。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变更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2如果修改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会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变更公告,不再发纸质的变更信息。提醒供应商随时注意网上发布的信息。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看到信息,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天前将变更时间以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该修改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3、响应性文件3.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见响应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的磋商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3.2.2参考相关收费标准结合供应商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本企业成本。3.2.3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报价均应包括响应人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响应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交通、人员、业务、差旅、调研、资料收集、报告编制、印刷、管理、税费、测试工具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等3.2.4投标的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3.2.5应当由供应商完成的而供应商在报价组成中没有详细列出的工作内容,其报价均视为包含在报价组成已列出的项目之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3.2.6本次磋商允许供应商有二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金额且不公开;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二次报价的,以第一次报价金额为准,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7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控制价,否则为废标3.3磋商有效期3.3.1自磋商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响应性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性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性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实施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响应性文件的编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性文件不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7.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盖章的,以签盖单位章为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为准。4、投标4.1电子响应性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4.1.2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磋商程序5.2.1采购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磋商;5.2.2电子化项目开标操作流程(1)项目采用电子化、无纸化进行招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性文件解密等(2)电子化响应性文件采用一次加密方式。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其响应性文件不予开标、唱标。(3)电子化响应性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如出现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等异常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致电中介服务机构说明。响应性文件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供应商文件自身问题导致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的,该响应性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响应性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4)待所有供应商响应性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响应性文件进行唱标。供应商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能够正常工作,供应商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响应性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性文件不予接收、唱标。(5)开标时供应商可登录到交易系统中在开标解密栏中点击报价一览表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供应商解密成功后10分钟内向中介服务机构电话质疑。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提通话接受供应商的质疑并做好书面记录。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唱标内容。(6)评标时,磋商小组对电子化响应性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供应商发起质疑,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用免提模式致电需要答复的供应商对质疑进行回复。供应商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7)如磋商小组对需要回复的供应商连续三次致电未接通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回复,磋商小组将自行对需要回复的内容进行认定。5.2.3响应性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5.2.3.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5.2.4按照响应性文件上传顺序进行解密;5.2.5经确认无误后,按照报送时间顺序确定磋商顺序;6.磋商细则6.1采购人按照上传响应性文件时间的顺序,决定磋商顺序;6.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每位供应商有3-5分钟时间回答磋商小组以交易中心系统电子形式的提问。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电子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3本次磋商中,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6.4供应商可以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通过交易中心系统以电子形式递交,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6.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审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7、磋商7.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人。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7.2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人数及技术、经济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磋商原则7.3.1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相关规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磋商。7.3.2反对不正当竞争。8、磋商过程的保密8.1响应性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8.2在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9、响应性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和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实质性内容。凡属于磋商小组在磋商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10、响应性文件的初步评审10.1根据初步评审要求经审查有效的响应性文件,才能提交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0.2磋商小组首先评定每份响应性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性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0.3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11.响应性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1.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1.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1.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磋商小组对其不再进行评审。12.响应性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2.1磋商小组仅对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并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则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性文件不再进行评审。12.3.1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2.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标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3、成交原则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并在报告上签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4、评审报告磋商小组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4.1招标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名单;14.2评审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14.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4.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招标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5、确定成交人15.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发布网上。15.2采购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在磋商文件中写明。16、成交结果公告16.1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16.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采购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以及磋商小组名单。17、合同授予17.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7.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即为合同价。17.3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及在磋商过程中对响应性文件作出的澄清、解释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髙的供应商。17.4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18、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合同授予1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及其相关澄清、补遗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9.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髙的供应商。19.3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20、纪律和监督2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2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20.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20.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争性磋商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1、质疑程序及处理21.1若供应商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1.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21.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21.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1.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经营许可证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21.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以拒收。21.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1.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磋商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1.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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