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迁改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管理局)2026)



一、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602000016

二、项目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腾路11号
2,050,000.00元
94.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市内电缆工程铺设):

工程类(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60日历天

程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专业:机电工程 证号:鲁2372019202394782
2,05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杨玲

评审专家:
孙振同 、 刘世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按工程类计费标准支付。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100以下(含100万元) 1.0%100-500(含500万元) 0.7%2.支付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市内电缆工程铺设:1.73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市内电缆工程铺设):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

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94.17

山东润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93.39

泰安弘盛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92.54

泰安华鑫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91.29

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山东润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泰安弘盛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泰安华鑫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唐王街448号
联系方式:0538-822712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802室
联系方式:0538-6118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炜
电话:0538-6118611

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6日

相关附件:

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SDGP37090200020260200001620260420001)-文件集.zip

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表.png

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SDGP37090200020260200001620260420001)-文件集.zip
报价明细表(第1轮-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pdf
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表.png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602000016项目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采购包:1(市内电缆工程铺设)投标人名称:泰安腾飞实业有限公司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序号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行证书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响应报价1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60日历天程乐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机电工程证号:鲁23720192023947822065328.73元2050000元1.0000项2050000元合计:2050000元备注:无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2026年05月06日signPositionId-第1页-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工期日,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报价函附录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 2工期 3缺陷责任期执行国家最新标准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无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不允许6逾期竣工违约金同合同约定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无上限8质量标准合格9……备注:供应商在响应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备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③如供应商提供的该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我公司(公司名称)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
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包号: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
商务文件1.项目班组成员配备2.主要材料3.应急预案4.全周期综合成本分析5.磋商文件其他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注:供应商根据商务部分评分细则自行拟定。
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602000016项目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采购包:市内电缆工程铺设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市内电缆工程铺设项2065328.73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3.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条款规定。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602000016项目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采购包:市内电缆工程铺设投标人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计量单位响应报价序号工程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行证书最高限价单价数量{供五马街(西段)电力迁{供{供{供{供,{=响,应商响五马街(西段)电力迁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应商响2065328.73应报价/,项1改工程,元数量}元1.0000项改工程应}应}应}应},应}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工程名称施工范围{供施工工期{供项目经理{供执行证书{供最高限价单价{=响数量计量单位响应报价{供1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应商响应}2065328.73元应报价/数量}元1.0000项应商响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磋商,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向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1)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包号:序 号项目名称标的项目单 位名称项目单 位地址合同签 订日期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合同复印 件1上传2上传3上传4…上传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2)提供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3)如评审标准中未要求提供合同案例,可不填此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最终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设定时限为近六个月(成立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提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声明。2.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附验证码),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总体概述;(2)施工进度保障措施;(3)施工质量保证措施;(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5)施工工艺保证措施;(6)特殊情况施工保证措施;(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扬尘污染控制方案。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若采用技术暗标评审,则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严格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五临时用地表注:根据第三章评分办法编制,格式自拟。以上内容制作完成后,上传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五:临时用地表用 途面 积(平方米)位 置需用时间附件:拟投入本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件:供应商承诺书————————(采购人名称):(1)我公司承诺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承诺其在本项目中在岗履职,每日巡查安全生产情况,危大工程等关键节点施工时到场指挥监督,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有虚假,自愿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相应处理和处罚,并将我方不诚信行为信息记入诚信记录或通过相关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2)如我方中标,将保证严格执行磋商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安全事故防范目标、措施及违约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对主管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若因安全问题造成停工或返工,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3)如我方中标,将保证严格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的通知》的要求,不租赁和使用超过污染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编码喷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确保使用国三及以上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602000016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4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6020000161.2.采购项目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1.3.磋商项目简介主要施工内容为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及与之相关服务。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部分道路拆除、路面恢复、土石方挖填、电力排管敷设、电力电缆安装、电缆井砌筑、新建环网柜基础、新建一二次融合环网箱等。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附验证码),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联系方式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唐王街448号邮编:271000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0538-8227129代理机构: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802室邮编:271000联系人:宋炜联系电话:0538-61186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 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065,328.73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投标(响应)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7.质量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质量保证金缴纳比例: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0%缴纳方式:合同款中扣除,保函/保险8.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 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按工程类计费标准支付。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100以下(含100万元) 1.0% 100-500(含500万元) 0.7% 2.支付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 2 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和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编制,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通用-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固定文字}}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谈判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一、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二、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注: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事前经采购人同意并按规定报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项目资格条件。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三、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工程完工初步验收合格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60%;2、验收条件说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37%;3、验收条件说明:余款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3%;四、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详见合同五、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工程量清单六、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详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七、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八、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参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5】9号1.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2.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3.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山东思远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宋炜联系电话:0538-6118611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47号中天大厦802室邮编:271000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0538-8227129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唐王街448号邮编:271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65,328.73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65,328.73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1.00(项)2,065,328.73建筑业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项元2,065,328.73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项元2,065,328.73总价无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承诺,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 序号 参数性质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内容 说明1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60日历天2交货地点西起湖东路交叉口,东止于10kV迎暄线9#杆3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工程完工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价的60%(同时扣回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7.00%4、余款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数误差与细微偏差的,可按下列规定修正,但投标总价不得做任何调整,修正报价汇总后的总价应与投标函内填报的投标总价一致。1.1、投标函(投标总价扉页)内填报的投标总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应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相应小写金额。1.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的价格累计总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工程量清单项目报价累计总额。1.3、投标人所报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合价与其清单项目数量乘以综合单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应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如果清单项目的合价除以其工程数量得到的综合单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相同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相符,或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小数点有明显错误或明显不合理的,应以清单项目合价为准,修正其综合单价。1.4、投标人所报的单价计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与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或总价计价清单项目价格与其构成明细分析表中的清单项目价格不一致的,应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和(或)清单项目价格为准,修正其分析表的报价。1.5、增值税应依据修正后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除外)的算术总价乘以税率修正其报价。1.6、按本条第2款~第5款规定完成修正的算术正确投标总价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存在误差的,应按总误差金额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报价总额(不含材料暂估价项目)的比率分摊到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上,经分摊调整后的修正综合单价及其合价可作为中标后合同约定进度款计算和工程变更等合同价款调整计价的依据,但分摊后综合单价内所含的材料暂估价仍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材料暂估价计算。2、为防范供应商异常低价问题,供应商报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最终报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注:工程量清单不属于磋商过程中可以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请假、回避等情况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六、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与随机抽取设置的或邀请书中载明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不一致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附验证码),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财务状况、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3.4.符合性审查一、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复核,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一)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或费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或费率)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或费率)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响应文件完整性须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未填写}}2文件要求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中小企业声明函、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封面、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商务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投标人承诺函、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其他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未按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未按文件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4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地点须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5无串通行为的情形无串通行为的情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6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有效期须满足供应商须知附表。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7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无认定为“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未填写}}8响应报价报价须是唯一的;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9磋商响应情况(如有)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是否响应磋商要求。其他材料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所有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明确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四、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五、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六、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七、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5.3.6中第七条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3名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报告。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技术部分50.00分商务部分2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附加分4.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技术评审总体概述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总体方案制定详细、思路清晰,得2分;针对性强,得2分;施工阶段划分合理,得2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6.0000主观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妥当,得4分;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完善、科学可行,得3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7.0000主观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完整、合理、具体可行,得4分;质量保证措施考虑全面、科学可行,得3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7.0000主观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编制完备、措施得当、切实可行,得4分;环境保护措施编制完备、措施得当、切实可行,得3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7.0000主观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实施方案具体完备、针对性强,得4分;重难点解决方案具体完备、切实可行,得3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7.0000主观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特殊情况施工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对特殊天气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施工措施完备、切实可行,得3分;对已有设施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保护措施编制科学合理,得2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0000主观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根据供应商制定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各施工阶段拟投入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计划科学合理、描述清晰,得3分;切实可行、符合实际,得3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6.0000主观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扬尘污染 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扬尘治理方案内容全面、分析到位,得3分;措施得当、切实可行,得2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0000主观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商务评审企业业绩供应商2022年至今已签订或完成的类似项目,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注:1.须将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的。6.0000客观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商务文件项目班组成员配备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人员岗位安排合理、职责及分工明确,得3分;专业人员数量充足、专业技术强、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0000主观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商务文件主要材料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材料清单内容全面、明确,证明材料齐全、有效,得3分;质量保证措施完备、切实可行,得2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0000主观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商务文件应急预案具备施工过程中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全面、科学可行,得3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3.0000主观商务文件全周期综合成本分析对供应商提供的全周期综合成本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使用、维护、拆除、更新等全周期综合成本)符合常规计算方法,内容全面、罗列清晰、价格合理,得1分;上述每项每出现一处不合理或瑕疵至少扣0.2分,未编制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0000主观商务文件价格分投标价格得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等于或高于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30.0000客观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开标(报价)一览表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加分(节能环保产品)价格部分加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领域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产品采购政策功能的通知》(泰财采〔2024]36号)文件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相应加分计算方法如下: 价格部分加分=30×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备注:(1)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中相应内容填写完整,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需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需包含该产品类别、名称)等文件、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证书附表中需包含该产品类别、名称)扫描上传制作于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注:同一产品既是节能产品又是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计分;(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品目清单外的产品,认证机构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4)绿色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中所列材料(设备)名称、品牌需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相应的材料(设备)保持一致,绿色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为不含税价)需与响应文件的“工料机汇总表”相应的材料(设备)保持一致。1.5000客观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节能环保产品)技术部分加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领域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产品采购政策功能的通知》(泰财采〔2024]36号)文件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相应加分计算方法如下: 技术部分加分=50×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备注:(1)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中相应内容填写完整,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需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需包含该产品类别、名称)等文件、认证证书及证书附表(证书附表中需包含该产品类别、名称)扫描上传制作于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注:同一产品既是节能产品又是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计分;(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品目清单外的产品,认证机构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公布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4)绿色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中所列材料(设备)名称、品牌需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中相应的材料(设备)保持一致,绿色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为不含税价)需与响应文件的“工料机汇总表”相应的材料(设备)保持一致。2.5000客观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5.00%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5%,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一、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未按磋商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磋商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采购活动。我方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一、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其中所有响应内容一致、真实有效。二、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单位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五、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八、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将严格遵守以下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投标人的标书硬件特征码一致。九、我方将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将被立案追诉的规定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详见附件: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附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详见附件:其他材料详见附件: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详见附件:商务文件详见附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详见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财务状况详见附件: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602000016项目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采购包:市内电缆工程铺设投标人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 序号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 最高限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响应报价 1 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2065328.73 元 {=响应报价/数量} 元 1.0000 项 {供应商响应} 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602000016项目名称:五马街(西段)电力迁改工程采购包:市内电缆工程铺设投标人名称: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响应报价 价款形式 1 市内电缆工程铺设 项 2065328.73 元 「汇总引用」 元 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详见附件: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docx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部分道路拆除、路面恢复、土石方挖填、电力排管敷设、电力电缆安装、电缆井砌筑、新建环网柜基础、新建一二次融合环网箱等。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3、质量标准:符合电力施工合格标准并且达到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人工费:人民币(大写)(¥元);(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款形式:综合单价合同承包方式。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工程完工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至合同价的60%(同时扣回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及其附件;(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响应文件全部内容);(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诺执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4.发包人和承包人承诺按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加强施工扬尘防治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工作。5.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合同融资“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板块了解相关政策。”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招标代理机构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2019版《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SDF-2019-0002)通用条款部分,招标文件中不再附录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签署的有关本工程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洽商纪录及承诺函、工程变更;采购文件及附件;响应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本工程施工现场在建筑红线内,不涉及其他边界外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包括但不限于临建用地、仓储、组装用地、居住生活用地,临时占路、占人行道、占公共用场地。如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而须临时占用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外的土地,则须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解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做好场地复原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及其它相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需要,协商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如需要,协商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需要,协商解决。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代表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竣工档案移交时,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2)向承包人提供的或由承包人提交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3)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响应文件全部内容);(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3套施工设计图纸,承包人可自费复制更多的份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具体内容以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目录为准。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造价分析报告、施工中需要深化设计的施工图纸、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后7日内,其中造价分析报告、施工中需要深化设计的施工图纸为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6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及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查后的文件后14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可依据给定图纸自行复印。由承包人将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留在承包人现场项目部,并与承包人自行使用的施工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区分开,单独存放。这些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监理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增加:若其中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而未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一方承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为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完工后,承包人负责整修因施工原因破坏的原有道路及附属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临时进场道路与场外公共道路的交界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施工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自行维修,达到安全文明施工需要。与场内相连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施工破坏的由承包人负责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满足使用条件。备注:为避免因拆除、施工对原有设施及成品造成破损,需要对成品进行整体防护,完工后需对现场竣工清理及深度保洁,承包人综合考虑费用,清单不在单列。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属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通用条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因工程量偏差调整成交单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等事宜;2、与监理单位配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3、施工期间,对技术变更、工程量签证及各类文件的审批权;4、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须事先经其同意;5、撤换其认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以下工作由发包人代表和审计单位在监理人的配合下完成,但最终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1、工程方案变更及工程量确认;2、变更工程价款的洽商;3、处理索赔事项;4、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拨付;5、工程结算价款的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应最迟于开工日期14天前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具备开工条件的资料、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竣工图及按质监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和发包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完整资料。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7天内,不按时报送按延误工期处理(按迟延的天数承担违约金)。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3套完整竣工资料(含3套竣工图),按照施工图的格式和比例绘制与实际施工现场相吻合的竣工图3套,电子版1套(每出现一处不吻合处应承担1000元/处的违约金),经监理人复核签证后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并给规划部门提供该部门认可的电子版竣工图。其测图、绘图、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必须达到泰安市城建档案馆及发包人归档要求,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以及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完整移交如下竣工档案:①竣工文件资料(资料内容应执行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及发包人要求)、竣工图档案(原件)各一式三份,电子版档案一份;②承包人移交竣工档案的时限: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将竣工档案提交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3天内签认。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承包人应及时将竣工档案移交给发包人归档并同时移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发包人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7天内签署档案验收意见;不合格的,要求承包人限期补正,直至合格为止;③电子版竣工图的编制,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基础。承包人在移交竣工档案时,应一并移交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④电子版施工图和电子版竣工图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所有,非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⑤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发包人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工程竣工档案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关于竣工资料的特别约定:承包人的竣工资料应依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整理编制,承包人必须确保竣工资料与实际相吻合,并对其真实性终生负责,无论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是否通过验收,凡由于竣工资料及施工记录等与实际不符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工程量的确认、竣工资料的移交和验收、维护及保修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监理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竣工资料的验收和确认,既不代表发包人已认可竣工资料与实际相吻合,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承担因竣工资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的一切问题的责任。当发包人、监理人对承包人的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提出异议时,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而这种证明不得仅局限于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其他需备案的资料,属于发包人备案的,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备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现场临水接驳点及水表、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相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具体位置由承包人自行勘察,临电接入点由发包人指定,临电接入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负责整修发包人指定的进场道路及场内施工用道,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因施工期间运输损坏的发包人提供的场内运输道路。3)发包人代表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内容是:根据发包人要求;4)承包人应在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3份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月报,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三份施工月报;5)其他各类文件的提交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提交时间:至少有5个工作日的时间供发包人代表审核认可。份数:视发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6)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和撤回,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7)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律师费以及因劳动关系产生的赔偿金、补偿金、工伤产生的各项企业赔偿费用);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且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8)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文物及花木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应将所有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房屋、管线等)拆除并清理出场,现场应达到技术规范与合同的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发包人不就上述设施、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承担责任;12)专门用于本项目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项目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间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对于质量不合格的设备、设施、材料限期运出场外;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14)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遭受不必要的干扰:①公众的便利。②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③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15)承包人所派施工现场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承诺一致,否则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禁止其进场并限期撤换,直至终止合同,同时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6)如发生施工爆破作业,则所需的批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7)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施工机械设备合格证、年审证明等有关证件。18)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现行扬尘防治及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执行。19)协助发包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20)由承包人提供一间会议室及办公桌椅等必要使用条件。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项目施工中的各项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5天,不足25天承包人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发包人在施工现场设立考勤机,对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所有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考勤。若承包人现场考勤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应承担2000元违约金,发现超出2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承包人承担合同金额的1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经理,并且承包人承担100000元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天以内(含1天),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2天以上(含2天)的,承担5000元/天的违约金。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求承包人更换合格项目经理或解除合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100000元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100000元的违约金。(1)因更换项目经理造成工期延误的,应由承包人承担。(2)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且承包人承担50000元的违约金:①行为不轨,品行不端;②履行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③不遵守合同的规定;④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⑤月考勤天数不足25天;⑥打、骂、威胁发包人及监理人派驻现场人员;⑦工作期间饮酒;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称职行为或违法行为。(3)因承包人原因项目经理不能到场需要更换的,经发包人同意可更换具有同等级别、同等奖项的项目经理。更换的项目经理不具备同等级别、同等奖项的,承担80000元的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100000元的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必须提前一周报发包人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给工程造成质量、进度影响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因承包人原因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到场需要更换的,经发包人同意可更换并承担10000元/人的违约金。但最多更换人员不得超过30%。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须考勤,考勤自开工令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移交之日止。每月考勤天数不得少于25天。少于25天时,每缺勤一天,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考勤自开工令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移交之日止。不足半天按半天计,超半天按一天计。连续两月考勤天数不足2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管理人员或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管理人员考勤造假的,一经发现,承包人应承担100000元的违约金,发现超出2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承包人应承担30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4承包人现场查勘承包人自行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其他与完成本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场地清理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中。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要求。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当总包单位没有相应专项资质,需分包给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在确定分包单位前,需提供分包单位资质及业绩等资料给发包人、监理人予以审批;并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分包合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并保证通过有关部门验收。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单位的合同款在符合分包合同要求后由总承包方支付。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接收证书之日止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看管和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承包人未在指定期限内修复的,发包人有权指定其他施工队承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未支付款项中扣除并进行违约处理。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由承包人自愿选择银行保函、保险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或履约保证金等任一形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限制使用)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具体权限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满足监理人正常监理工作的要求,由承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4工程质量创建目标约定:。超出质量创建目标的奖励:/。其他奖惩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零死亡、零事故。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发包人要求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灾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发包人要求时限内达到100%。(2)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地**府及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停工的,工期不顺延。因停工或延误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承包人未按安全文明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次,视具体情况,承包人承担2000-5000元的违约金,未在发包人要求时限内整改完成的,承包人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4)任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故、事件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全部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承包人还应承担100000元/次的违约金。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现场保安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保安管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施工现场出入口在由承包人进场后,交由承包人管理,作好成品保护。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编制,保安制度、责任制度、报告制度的编制均由承包人负责,在进场后5日内,报送发包人审核、备案,发生治安保卫事件和其他影响正常经营及工作的事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否则承包人应承担每次5000元至50000的违约金。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主管部门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包含在每次拨付的工程款中,且需提供发包人确认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到位证明(具体格式按施工时发包人、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要求提供),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6.1.7安全文明施工创建目标约定:/。超出安全文明施工创建目标的奖励:无。其他奖惩约定:无。6.1.10.2承包人的安全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若因此被追究责任,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并可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技术措施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④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包含专家论证方案)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最迟不超过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如果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经批复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提交进度计划后7天或同时提交。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之前完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之前完成。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委托的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三日内未领取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或委托的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领取后,施工中标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名单中管理人员7天内全员到场,非全员到场组织施工的,视为承包人消极怠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最迟为约定开工日期前14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开竣工日期相应顺延,且发包人不承担工期费用索赔。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应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按照节点施工进度计划,单个节点每延误一天承担5000元作为违约金,单个节点工期延误的发包人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换施工单位,承包人在未完善结算手续的情况下必须立即无条件撤出工地,同时,承包人应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力迁改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