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香瓜品质提升中标结果公示(巴楚县农业农村局2026)
[政采云]巴楚县留香瓜品质提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KSBCX(DY)2026-01号
二、项目名称: 巴楚县留香瓜品质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1
新疆金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西外环路新疆全优农资交易市场11号楼005商铺
投标总价:241221.5(元)
241221.5元
2
上海农科种子种苗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2901号
投标总价:407160(元)
407160.0元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翡脆(甜瓜种子)
翡脆(甜瓜种子)
金莹
杂交种、净含量100 克/袋、纯度不低于 95. 0%、净度不低于99.0%、发芽率不低于 90. 0%、水分不高于8. 0%、质量保证期(12个月)
1003
241
2
哈密绿(甜瓜种子)
哈密绿(甜瓜种子)
上海农科
杂交种、净含量 1000粒/袋、纯度不低于95. 0%、净度不低于99.0%、发芽率不低于 85. 0%、水分不高于 8. 0%、质量保证期(不低于6个月)
1170
34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吾仁沙阿巴斯,曹卉,谭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巴楚县劳动大厦8楼
联系方式:0998-6222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楚县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巴楚县扶贫孵化产业园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0998-5720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楚县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0998-5720880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docx23.5K
中小企业声明函305.1K
中小企业声明函129.2K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巴楚县留香瓜品质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30日11: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SBCX(DY)2026-01号项目名称:巴楚县留香瓜品质提升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最高限价:64.9886万元采购内容:标项一:翡脆(甜瓜种子);预算金额(元):24.2726万元(贰拾肆万贰仟柒佰贰拾陆元整)标项二:哈密绿(甜瓜种子);预算金额(元):40.716万元(肆拾万零柒仟壹佰陆拾元整)采购需求:翡脆(甜瓜种子)、哈密绿(甜瓜种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5月至2026年10月(具体情况由中标单位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履约地点:巴楚县留香瓜主产区(英吾斯塘乡、琼库尔恰克乡、阿瓦提镇、阿拉格尔乡等)(具体情况由中标单位和业主在合同中约定)。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网页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方式: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1: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时间:2026年4月30日11: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400-881-7190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投标保证金(字数不足可以简写项目名称);采用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其保函需装订至投标文件中且所投标项及项目编号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若投标文件中保函所保标项及项目编号未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8.采购人信息地址及询问和质疑的接收。采购人(询问和质疑接收人):巴楚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代表:陈女士地址:巴楚县农业农村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迎宾北路财政大厦4楼)电话:18999090226备注:质疑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时间以采购人实际签收质疑函9.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9.2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巴楚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联系人:陈女士地址:喀什地区巴楚县迎宾北路财政大厦4楼联系方式:189990902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巴楚县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巴楚县扶贫孵化产业园办公楼五楼联系方式:0998-57208803.监督单位:巴楚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0998-6210069地址:巴楚县财政大楼6楼(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巴楚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巴楚县留香瓜品质提升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翡脆(甜瓜种子)(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新疆金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324.29万元,资产总额为560.13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金丰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4月3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77页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第78页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79页(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第80页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81页(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巴楚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巴楚县留香瓜品质提升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哈密绿(甜瓜种子)(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农科种子种苗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6091.19万元,资产总额为4901.8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上海农科种子种苗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4月3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11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留香瓜品质提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