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种植补助 复合肥中标结果公示(织金县农业农村局2026)
一、项目编号:[2026]331号
二、项目名称: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贵州现代田园商贸有限公司
无
金额(以价格数值表示):2882250.00(元)
8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
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
详见投标文件
批
1
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占伟,肖洁,谢文,周效宁,杨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6.00%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507.7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织金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织金县双堰街道星秀路
联系方式:13310779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城市中心区瑞金大道(富康国际)商务公馆2603
联系方式:180458295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殷
电 话:18045829544
附件信息:
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定稿)最终版.pdf
开标一览表.pdf
一、项目编号:P520524202600031H二、项目名称: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结果:中标(成交)金序号,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额(元)贵州现代田园商贸有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襄12882250.00限公司,阳大道中营转盘处1幢1层1号四、主要标的信息单价(元规格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型号织金县织金县2026年大豆2026年大详见详见,详见1种植补助项豆种植补,2882250.00附件附件,附件目采购复合助项目采肥,购复合肥五、评标委员会成员:薛占伟、周效宁、杨艾、谢文、肖洁(组长)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16.00%计取,费用由该项目中标供应商支付。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507.77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为89.70分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织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织金县双堰街道星秀路联系人:彭瑶联系电话:133107790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城市中心区瑞金大道(富康国际)商务公馆2603联系人:胡殷联系方式:18045829544(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指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织金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织金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1.复合肥(标的名称),属于农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P贵州现代田园商贸有限公司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日期:2026年05月0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指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367.16万元,资产总额力1669.03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1.复合肥(可的各称),属于农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1367.16五,资产总额和1669.0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属干/(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茶王迎招,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注:1、符合政策的单位,声明函须盖章扫描上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前有虚假,将依法承执相应责任。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企业名称(盖章),贵州现代田园商贸有限公司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朝;2026年05月06日3、供应商提供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注:1、符合政策的单位,声明函须盖章扫描土传: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提供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项目编号:F52052420260009HH采购单位:织金县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四章评标原则、方法和纪律第五章开标程序及评标第六章评分标准第七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第九章附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品类:货物采购项目编号:P520524202600031H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992430.2元最高限价:2992430.2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要求。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12月份公司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6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相关税收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1.6诚信资格要求:①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肥料证书登记证或备案号;投标供应商为代销公司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备案号和授权代销书。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划分所属行业为农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方式: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供应商将响应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3)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要求完成上传,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1)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潜在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CA办理窗口CA办理的联系为: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1)保证金绑定方式使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保证金缴纳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投标保证金未自动绑定的,不能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3)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6)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的指南。3、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方式:(1)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投标人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或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之外下载《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人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敬告:4.1由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处于试运行阶段,贵州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与交易中心项目编号不统一,故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内的编号或交易中心系统内部编号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均有效。4.2《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投标操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织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织金县双堰街道星秀路联系人:彭瑶联系电话:133107790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桔山街道城市中心区瑞金大道(富康国际)商务公馆2603联系人:胡殷联系方式:18045829544敬告:(1)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2)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一节采购内容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产品清单1复合肥复合肥符合国家标准:GB/T15063-2020;有效含量≧45%的硫酸钾型,N-P2O5-K2O≧15:15:15含量、粒状。675吨第二节商务要求1、标的物:织金县2026年大豆种植补助项目采购复合肥2、采购需求内容:详见采购清单要求。3、最高限价:2992430.2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4、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5、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实施地点。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满足采购内容需求。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自行协商确定。8.售后服务: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提供整个供货项目的一切售后服务,或中标后在合同中作为补充条款签订。9.质保期:按相关规定或签订合同时与采购商定。10.履约保证金:无要求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敬告:1.供应商须承诺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2.供应商须承诺必须完成采购全部内容,所提供的标的物质量、服务等必须满足或优于本《招标文件》的要求。3.供应商须承诺服务规范、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同时符合采购人需求。4.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发生的意外伤害和安全责任事故、劳动争议等情况时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同时负责所投产品的供应、运输、搬运、上下车费、种植培训、技术指导等与本项目相关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要求内容真实有效。在评审过程或中标后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将违规情况上报采购主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商定。第三章投标须知3.1总则3.1.1本《招标文件》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招标。3.1.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3.1.3定义:⑴《招标文件》是“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的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标定标的依据,是投标人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文件要求的指定格式要执行,参考格式可以进行补充、增改;⑵“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为参加投标而提交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也称为投标书,是评标定标的依据;⑶“招标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也称招标代理机构或本公司;⑷“投标人”是指成功参与本项目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也称投标单位、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可以是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分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等);⑸“招标人”是指织金县农业农村局,也称采购单位、招标单位、招标人、甲方;⑹“中标人”是指中标单位或组织,也称中标供应商、乙方。3.1.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应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评标委员会和本公司不需要向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原因,退还投标文件。3.1.5招标文件的构成3.1.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技术参数、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采购公告;(2)采购内容及要求;(3)投标须知;(4)评标原则、方法和纪律;(5)开标程序及评标;(6)评分标准;(7)合同主要条款;(8)投标文件部分格式;(9)附件;(10)澄清、修改或修正和补充文件(如有)。3.1.5.2投标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投标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知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3.1.5.3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对投标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现场的资料,采购单位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被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投标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1.6投标保证金3.1.6.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3.1.6.2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1.6.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1.6.4未按规定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3.1.6.5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3.1.6.6中标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如要求)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3.1.6.7履约保证金:无要求3.1.7投标保证金缴纳(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指定账户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绑定时间为准)。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公告之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②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本次招标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③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④投标人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投标或谋取中标的;⑤中标人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在限期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1.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1.9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2)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书》中填报的报价即是对本项目标的物的投标报价(含人工、运输、安装、辅材、税收等),中标后此报价即为合同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变化因素的影响,报价应用人民币表示。(3)投标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有选择性报价的视为不响应投标,投标将被拒绝。3.1.10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3.2投标人资格要求3.2.1必须有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3.2.2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3.2.3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投标保证金;3.2.4《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3.2.5供应商须承诺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3.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询问,本公司可不作答复。3.3.2投标截止期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需自行关注系统相关澄清、修改或补遗、答复等,否则,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3.3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踏勘人自行负责。3.3.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3.3.5在开标期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3.6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3.4质疑或投诉3.4.1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本级财政部门提出,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3.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针对同一采购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在收到质疑或询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要求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本公司可不作答复。3.4.3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还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4.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邮寄或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公告中所载地址;联系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同公告内容;通讯地址:同公告内容。3.4.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6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4.7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七)监督部门:织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57-7621221,联系地址:毕节市织金县3.4.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4.9质疑函或投诉书必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否则,不予签收。质疑函和投诉书范本由质疑或投诉人自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查询下载。3.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络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5.1投标文件编写: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而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5.2响应文件的格式、盖章及资料要求:⑴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报价等部分构成;特别敬告:本项目为一次性开标,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出现投标报价(指针对本项目标的物报出的任何单价或总价),不影响投标有效性。(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投标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可读。(2)格式、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必须符合采购文件中指定格式要求,按采购文件格式或审查项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符合性审查项)3.5.3投标文件构成:3.5.3.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内容:⑴资格文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12月份公司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6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相关税收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1.6诚信资格要求:①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划分所属行业为农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肥料证书登记证或备案号;投标供应商为代销公司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肥料正式登记证或备案号和授权代销书。1.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划分所属行业为农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技术文件:A.参加投标说明:简要介绍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B.技术评分文件:根据评审标准要求自行编制;C.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性文件及资料;(3)商务文件:A.商务评分文件:根据评审标准要求自行编制;B.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及资料。(4)其他文件:A.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文件和资料:(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号要求,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具备);(2)投标供应商符合监狱企业型标准的,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具备);(3)投标供应商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具备);3.5.3.2《投标总报价书》的内容:A.《投标报价函》必须按交易系统内制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格式要求签章。(报价审查项);B.开标一览表:按照本《招标文件》“附件2”《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制作;C.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有关本项目报价说明。3.5.4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人应将《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和《投标总报价书》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2)投标人只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同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并于招标文件规定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按时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3.6投标:3.6.1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3.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3.7.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采购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3.7.2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系统要求上传。3.7.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3.7.4投标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8投标资格的丧失:3.8.1投标人没有按要求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丧失投标资格;3.8.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没有属于资格审查项内容或资格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丧失投标资格;3.8.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没有属于符合性审查项内容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3.8.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将丧失投标资格;3.8.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最高单价的,将丧失投标资格;3.8.6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3.8.7《招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8.8招标文件前3章要求的承诺,没有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的丧失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项)3.9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3.9.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9.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供应商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9.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10签订合同3.10.1采购单位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3.1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其在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承诺、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0.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与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10.4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并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必对其所采取的行为作任何解释。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废标条款)3.1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投标。(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四章评标原则、方法和纪律4.1评标原则4.1.1本次招标采用100分制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按照“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4.1.2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4.1.3在此次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无效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2评标方法4.2.1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定(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报价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获得。综合分由技术与商务分和报价分相加获得。4.2.2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分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1、2、3中标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投标总报价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或抽签)决定排名先后。4.2.3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列为中标候选人。4.2.4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4.2.5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1、2、3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按排序确定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当第1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排序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本公司能接受其报价且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为前提),以此类推至第3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列为中标候选人。4.2.6采购单位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内,取消该项目的中标资格,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相关责任。4.3中标通知确定了中标人后,本公司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以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4评标纪律4.4.1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4.4.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技术和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少于2/3。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采购单位邀请的相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会前临时随机从贵州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4.3评标委员会专家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4.4.4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4.4.5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和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和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有关文字记录应在评标结束后全部交本公司归档。4.4.6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发表诱导性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的评审。4.4.7评标的标准是《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4.4.8在评标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的,由财政部门代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解释。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由采购人和本公司负责解释。4.4.9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投标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对投标文件的条款作实质性的修改和补充。4.5会场须知4.5.1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签到、就座,服从本公司的调度与安排;4.5.2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4.5.3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室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会人员等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4.5.4从会议开始到主持人宣布散会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必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4.5.5评标委员会成员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自己对投标供应商或投标文件的观点和看法;4.5.6评标委员会成员向投标供应商提问应简明扼要,澄清问题等环节不得涉及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4.5.7采购人代表对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应签名确认,拒绝签名或拒绝评审经主持人劝告仍坚持意见的,将被记录在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第五章开标程序及评标5.1开标前1小时内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或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5.2评标委员会、监督人员登录系统签到。5.3主持人宣布本次开标开始,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参加会议的监督部门人员,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依次解密各投标文件。5.4熟悉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和监督人员熟悉招标文件。5.5开启投标文件:5.5.1各供应商解密投标文件后,代理机构开启技术商务标和投标报价书;5.5.2评标委员会评技术与商务标:5.6投标文件审查:5.6.1资格性审查: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所载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6.2技术与商务标符合性审查和报价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各投标人《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报价书》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5.7比较与评价:5.7.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与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独立评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评分完毕提交汇总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8汇总报价符合性审查结果和综合得分。汇总统计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报价得分(系统计算)和综合得分,汇总表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席签名确认。5.9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综合得分排序编写《评标报告》列出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部门代表和主持人签名确认;5.10公布中标候选结果及中标结果;5.11开标、评标结束。第六章评分标准6.1评分标准(满分100分)6.1.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3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产品与招标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满足程度20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货物采购清单提出的技术要求的得20分,1项不满足扣4分,扣完为止。2项目实施方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货源供应进度保障,产品质量保障、运输、包装、售后服务等)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方案切实可行、完整全面得7-10分;方案较完整、全面得3-6.99分;方案一般得0-2.99分。不提供不得分。6.1.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40分)序号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1类似业绩15分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来提供类似复合肥类业绩,提供一个得5分,此项最多得15分;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2质量承诺10分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如若中标,合同履行期间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供货及服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我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2质量承诺10分偿。注:本项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退换货承诺5分1、投标供应商承诺产品在有任何质量问题时接采购人通知后,技术人员在1小时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处理解决问题的得5分。2、投标供应商承诺产品在有任何质量问题时接采购人通知后,技术人员在2小时响应并在3小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处理解决问题的得2分。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其他时效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4履约能力承诺10分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若资金拨付过程中出现延误情况,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得10分。注:本项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6.1.3价格评分(满分30分)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式:报价分=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特别说明:低价恶意竞争: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第七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7.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文件相关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故不进行价格扣除。本项目属于农业。7.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与采购人签订的内容为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否数量:金额(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如有)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4.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联合体具体要求第1.2(6)项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九章附件附件1:投标报价函致: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一、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二、我方愿意以小写(人民币):元的投标总报价向采购方提供《招标文件》中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对采购内容在质量、时限和服务等方面的要求。三、我方愿意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人民币)。如果我方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贵方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将永远放弃向贵方追索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因我方的代表不能按时到会造成本次招标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贵方可以扣除我方投标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以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在投标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或中标后不在规定期限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且有权视其情节追究我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六、我方的报价承诺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承诺将承担违约责任。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单位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小计金额(元)是否为微型或小型企业产品;是否为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是否为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写:元);投标报价(大写:元);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单位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注:①投标人按所投标产品及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填写。②本表所填单价均应包括其它所有费用。③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须进行标注说明,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5。⑤投标人不能以价格折扣、价格优惠等方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或调整。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附件4(参考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码: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国徽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人像面)(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月日五、开标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小计金额(元)是否为微型或小型企业产品:是否为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是否为监狱企业产品:1复合肥675吨25kg/袋四川丰年来肥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270.002882250.00否投标报价(小2882250.00元):投标报价(:贰佰捌拾捌万贰仟贰佰伍拾元)里招劳法定代表人:(电]签投标单位全称:贵州现代田园商贸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6年05月06日:B投标人按所投标产品及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填写。②本表所填单价均应包括其它所有费用。③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须进行标注说明,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5。投标人不能以价格折扣、价格优惠等方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或调整。序产品规格/型小计金额五、开标一览表序号产品规格/型,小计金额数量单位制造商名称单价(元),是否为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四川丰年来肥复合名称,号,(元)1675吨25kg/袋料科技有限责4270.002882250.00否是否为监狱企业产品:四川丰年来肥任公司复合肥投标报价(:贰佰捌拾捌万贰仟贰佰伍拾元)任公司投标报价(小高2882250208元):投标报价大:或佰捌拾捌万贰任贰佰伍拾元):王招芬印招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全称:贵州现代田园商贸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6年05月06日段招按所投标产品及招标文件要求逐项填写。②本表所填单价均应包括其它所有费用。③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须进行标注说明,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5。⑤投标人不能以价格折扣、价格优惠等方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或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豆种植补助 复合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