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脊柱床中标结果公示(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6)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000-SOHO-G2026-0010
二
、
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脊柱床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菩岸商贸有限公司
91320118MA21C2WA8P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固城街道庙岗镇路126号1栋101、102室
88.76(均分制)
13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脊柱床(电动手术台)
品牌(如有):OSI
规格型号:5803I
数量:1套
单价:人民币139万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光煜、钱吉生、周才金、王笔金、李开良(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40%计取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收费金额:人民币7,7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00号
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025-68306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舜天集团C座
联系人:张宁珊、吴志叶、黄琳霖、朱笑青
联系电话:025-52875968、5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珊、吴志叶、黄琳霖、朱笑青
电话:025-52875968、597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000-SOHO-G2026-0010采购文件.doc
江苏省人民医院脊柱床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000-SOHO-G2026-0010代理机构编号:1802-264104100HWZ采购人:江苏省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二○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合同文本19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受[江苏省人民医院]的委托,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脊柱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SOHO-G2026-001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000-SOHO-G2026-0010代理机构编号(1802-264104100HWZ)2、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脊柱床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4、最高限价:150万元人民币5、采购需求序号设备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01脊柱床1台人民币150万元接受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机房。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10%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投标人企业规模。(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支持《******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策。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20%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2.投标人所投设备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须提供3C证书,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3.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范畴内的设备,须具备以下特定资格: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3.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3.3.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3.4.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范畴内的设备,需提供证明文件(本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承诺书)并加盖电子公章。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如下授权文件之一:4.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2.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或代理人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该区域代理商给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4.4.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5月7日10时00分。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国办发〔2025〕34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00号联系人:陶老师联系方式:025-683064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原舜天集团)C座617室联系人:张宁珊、吴志叶、黄琳霖、朱笑青联系电话:025-52875936、025-52875968、025-52875975邮政编码:210012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宁珊、吴志叶、黄琳霖、朱笑青联系电话:025-52875936、025-52875968、025-52875975邮政编码:210012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2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国办发〔2025〕34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4.3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40%计取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白下支行账号:4301013119100276117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等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方案14.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配备方案。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7.1.8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对投标人进行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无违法记录的投标人方可继续参与评审。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黄琳霖,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苏豪国际广场(北园)C座617室,联系电话:025-52875968。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不得更改实质性要求。合同甲方:江苏省人民医院乙方: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及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销售给甲方设备,特订立本合同。一、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和价格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成交总价(元)总计(大写):(小写): 2、设备详细配置清单见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书(项目编号:)。3、付款方式: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合同生效之日起天之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医院机房。五、上述设备免费保修个月。并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为95%,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5%(一年按365天计算,每年18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14天。保修期外乙方对本设备终身负责维修。六、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型号是最新的,且是用上等材料和工艺制成,全新,并严格保持原包装,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和纠纷,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纠纷。一旦出现,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八、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满足中国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如需要提供3C认证证书和标记的设备及有关配置,必须提供上述证书和标记。九、乙方所供设备如验收不合格,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换货或退货,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十、设备安装后,乙方应配合甲方按厂方技术参数、国家标准等进行质量验收。若有歧义,甲方有权委托国内有资格的单位对该设备进行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特别提醒条款:a、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真实有效;b、所提供设备上的中文品名、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c、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d、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e、设备到货时间,请乙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采购员,以便甲方安排好相关收货工作。设备到达甲方医院时,乙方代表必须随即到达,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待设备搬运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上述条款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十二、服务条款:1乙方免费提前为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图纸,并充分协助甲方做好机房的准备工作(如必要的话)。2.设备安装时,乙方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但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的临床医学工程处联系,并与临床医学工程处共同参与,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书面通知无法交货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推迟交货时间。4.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对设备试用后进行验收(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免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协助验收工作。保修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外故障待修复后只收配件费,免收人工费。5.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8小时内修复或免费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将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6.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上门维修,乙方工程师至甲方维修本设备,必须事先与甲方临床医学工程处取得联系,并做相应登记;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维修工作。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7.如设备软件升级,乙方负责免费软件升级。8.乙方免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维修说明书包括详细电路图、操作说明书及光盘),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9.技术培训: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塑胶封好,挂在设备上),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为止,工程师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操作技术为止。详见乙方的投标文件。10.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11.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其售后服务应遵守中国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符合《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乙方如违反上述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3.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署地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签署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江苏省人民医院乙方(盖章):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00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部门负责人: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交货地点1脊柱床1台150万元江苏省人民医院雨花院区指定地点(本项目不集中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联系采购人自行前往,中标后,中标供应商不得以现场情况未了解清楚为由向采购人提出提升投标报价或其他任何要求)。二、技术、商务要求(一)技术要求:序号招标要求具体参数投标方参数偏离及说明一设备概况1.1名称: 脊柱床 要求各供应商提供目前符合技术参数的同机型的最新型号机器,并列出详细配置清单和分项报价。1.2生产地提供1.3数量壹台二主要技术参数2.1设备用途适配脊柱颈椎牵引系统、胸腰椎功能模块、脊柱侧弯矫形系统等,满足脊柱机器人机械臂固定与定位要求,实现快速、精准、安全的骨科脊柱影像定位与矫形手术功能2.2脊柱床主机技术要求2.2.1双主机中空设计,台面下方完全开放,术中影像设备操作完全无障碍进入要求★2.2.2双主机采用单活动节段结构,主机立柱含外罩尺寸(长/宽)≤140mm要求2.2.3主机底座须具备人员踩踏功能,底座下平面离地间隙≥160mm 要求2.2.4具备台面调节和安装的主机复位孔功能,主机可通过复位孔进行前后距离的调节,复位补偿调节孔≥4个要求2.3脊柱床台面技术要求2.3.1台面尺寸长度≥1600mm,宽度≤630mm,厚度≤35mm▲2.3.2升降调节范围640mm~1200mm▲2.3.3横向(左/右)倾斜角度≥25°2.3.4纵向倾斜(头低足高位/头高足低位)角度≥10°2.3.5台面侧向可进行360度旋转2.3.6台面通过安全架和安全锁结构连接于主机要求2.3.7台面与主机的连接采用快接设计,床面和安全锁一次连接主机即可完成台面安装要求2.3.8具备影像台面一体成型的碳纤维T型轨道,可直接实现骨盆复位架等骨科专业应用配件连接要求2.3.9具备碳纤维台面轨道转换器,通过转换器可实现机械臂、脊柱内镜自由臂的连接与固定要求2.4脊柱床驱动技术要求2.4.1全电动控制,运动机构可自锁要求2.4.2采用全球顶级医疗专用品牌电机要求2.4.3配备内置机身蓄电池要求2.4.4手控器与机身机械按键进行操作,床头和床尾旋转可通过独立的手柄及按键进行锁定与解锁要求2.5脊柱床材质要求★2.5.1台面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制造, 100%可透 X 光要求2.5.2骨科手术体位配件采用碳纤维和碳纤维注塑技术的可透视材料制造,胸部支撑、髋部支撑、腿部支撑等核心配件保证无金属螺钉、弹簧等结构,术中正侧位X光透视均无伪影,并可以实现O-Arm、3D-C型臂X线环形扫描操作要求2.5.3双主机立柱采用铝合金等材质,避免划伤及消毒液腐蚀等风险要求2.5.4患者接触表面采用温感减压新分子材料制造,可以根据患者表面体温变化自适应调节皮肤受压,降低长时间俯卧位患者的手术压疮发生几率要求2.6脊柱床功能要求★2.6.1满足骨科机器人定位的颈椎手术、胸椎手术和腰椎手术不同体位固定方式要求要求2.6.2满足骨科机器人定位的脊柱后路手术中保持患者腹部悬空的腹部减压体位固定要求要求2.6.3满足脊柱机器人定位的胸椎手术、腰椎手术的屈髋屈膝90度跪卧式体位固定要求要求2.6.4具备颈椎手术固定与牵引功能接口要求2.6.5具备直线型颈椎手术牵引通道与滑轮要求2.6.6具备连接三点式头架实现颈椎前路与后路的术中固定要求2.6.7具备连接三点式头架实现颈椎前路与后路的术中固定状态下,通过水平方向的牵引装置进行无阻尼模式的恒定力量颈椎水平牵引操作要求2.6.8具备连接马蹄形头托架实现颈椎后路的术中固定要求2.6.9具备连接马蹄形头托架实现颈椎前路与后路的术中固定状态下,通过颅骨牵引弓进行快速的颈椎牵引操作要求2.6.10具备颈椎前路术野的充气式固定与术野固定功能要求2.6.11具备胸腰椎手术固定与暴露功能要求2.6.12具备无障碍透视的头部支撑板,匹配不同规格与材质的面托,实现胸腰椎手术头部面托固定要求2.6.13具备镜面反射可视方式的头板,匹配新分子无压面枕,实现胸腰椎手术头部的固定与术中麻醉状态的观测要求2.6.14具备下肢跪卧装置,实现胸腰椎术中下肢0°~90°调节,方便胸腰椎融合术中的体位调节要求2.6.15具备胸腰椎间盘镜微创手术中辅助撑开椎间隙操作的体位固定与调节要求要求2.6.16具备手术平台各方向移动功能要求2.6.17具备双床面配合进行脊柱前后路患者的术中翻转,方便医生开展颈椎、胸椎、腰椎的前后路联合手术应用要求2.6.18具备脊柱后路连接三点式头架实现颈椎固定状态下,通过颈椎模块与双床面配合进行术中翻转,并保持患者翻转后颈椎处于牵引减压状态要求2.6.19具备脊柱后凸畸形手术快速定位与体位减压功能要求2.6.20具备脊柱侧弯矫形手术多方向维度的体位定位调节功能要求2.6.21具备颈椎与下肢的双向力对抗性牵引功能,实现小儿脊柱侧弯矫形手术的对抗性牵引以方便术中矫形手术操作要求2.6.22具备脊柱侧弯患者头盆环免拆卸连接功能,避免脊柱侧弯患者多次手术的头盆环拆卸操作,减轻患者痛苦,提升手术效率要求2.6.23具备骨科机器人定位引导下的骨盆创伤重建手术功能,通过骨盆远程牵引控制功能模块的同心圆牵引和术中可移动会阴柱控制系统,以达到机器人引导下复杂的骨盆创伤手术精准前牵引和复位操作要求要求2.6.24具备骨科下肢全部创伤手术的闭合性牵引复位手术(譬如股骨髓内钉、胫骨髓内钉等)体位固定和复位矫形操作要求要求2.6.25具备碳纤维前路快捷床面功能,实现不更换翻身台面的方式,在脊柱框架台面快速完成俯卧位和仰卧位手术患者的床面转换,以达到开放性创伤、关节置换手术、影像介入手术、常规普外科手术操作要求要求三配置要求3.1脊柱床3.1.1脊柱床主机1套3.1.2多功能手持控制器1套3.1.3脊柱床内置储蓄电池1套3.2脊柱床台面系统3.2.1脊柱影像手术台面模块1套3.2.2脊柱台面机械固定模块1套3.2.3脊柱后路温感减压模块1套3.2.4高级可视头部固定模块2套3.2.5马蹄形凝胶手术头托架模块1套3.2.6面枕5个3.2.7宽垫2套3.3精准牵引功能系统1套3.4三钉头架及配套附件1个,请提供具体品牌和型号3.5机器人适配器及配套附件1个,请提供具体品牌和型号3.6牵引弧及配套附件1个,请提供具体品牌和型号3.7其他优惠条件若有,请列出(二)商务要求:(甲方:江苏省人民医院乙方:设备供应商)1、★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发票,凭甲方开具的验收报告支付货款的90%,验收合格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10%余尾款。2、税:本项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3、★交货期(含安装调试):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机房。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如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质保期要求:整机叁年,并承诺中标后提供原厂质保函或保修合同(提供承诺函);4.1.在质保期内设备免费保修,并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不低于95%,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5%(一年按365天计算,每年18天),每超过1天,保修期延长14天。4.2.质保期外乙方或生产厂家承诺对本设备终身负责维修。4.3.所有第三方产品免费质保期需单独列出,如无特殊说明均视为和投标主机享有相同质保期。5、实施方案5.1.安装要求:(1)乙方应提供详细的设备使用环境要求,全面负责机房布局、水、电、空调等的设计并提供图纸资料,并充分协助甲方做好机房的准备工作(如必要的话)。(2)所提供设备应符合中国电网制式要求;应说明最小安装面积和特殊要求(如地板抬高、专用机房等);需免费提供配电箱到设备所需的电源线和地线;需免费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顶、地结构件和相关附件。(3)设备到货时间,请乙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临床医学工程处,以便甲方安排好相关收货工作。设备到达甲方时,乙方代表必须随机到达,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待设备搬运完毕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未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4)设备安装时,乙方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但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临床医学工程处联系,并与临床医学工程处共同参与,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标书中没有列出的标准配置的硬件和软件也必须提供(无论是标准配置或选配件)。标书中所有配置、软件和技术资料都必须随主机到达;不能随主机到达的请注明产地及到达时间。(6)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如需与其他系统对接时,必须免费提供技术支持。(7)负责维修设备的人员要求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标准。5.2.验收要求:(1)设备安装后,乙方应配合甲方按厂方技术参数、国家标准等进行质量验收。若有歧义,甲方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的单位对该设备进行质量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对设备使用后进行验收(时间由双方商定),乙方免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协助验收工作。免费质保期从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3)乙方所供设备如验收不合格,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换货或退货,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3.售后服务(1)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8小时内修复或免费提供备用机,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将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2)注明维修配件的仓库地址。承诺产品的备件送达期限为国内2天、国外4天。如所提供设备停产后,备件供应期限为10年。(3)免费提供安装、校正、调试等必要的维修工具、调试设备和专用模型;免费提供维修系统(含基本维修软件、检测软件、报错系统)、系统恢复盘或GHOST恢复软件。各种软件均应有备份盘。(4)提供设备免费保养,保修期内一年至少2次设备现场维护保养。(5)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免费提供维修密码,并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6)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7)质保期最后一年更换的配件,从更换之日起享有一年的免费质保期。(8)维修配件供应停产后需保证10年。(9)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乙方或生产厂家必须上门维修。乙方工程师至甲方维修本设备,须事先与甲方临床工程处取得联系,做好相应登记;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维修工作。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0)维修完成后,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免收人工费和其它工时杂费。6、培训计划(1)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并提供快捷操作指南(塑胶封好,挂在设备上),解答甲方的人员提出的问题。(2)免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维修说明书包括详细电路图、操作说明书及光盘),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和快速操作指南,并提供电子版(中英文均可),提供电路板位置图、检测、调试方法、故障代码等(电子版或光盘)。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3)提供详细的项目培训计划,如提供操作培训计划和维修培训计划,必要时提供正规培训班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操作方法,工程师掌握基本的维护保养操作技术为止。7、应急响应方案:(1)乙方或生产厂家需提供本地化服务方案,至少包括:设有维修站和维修工程师,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客服电话。(2)请提供详细的应急响应方案。8、配件耗材情况:(1)列出配置清单及分项报价,并提供订货号。进口产品需提供主机及部件的详细报关和商检单据。(2)列出保修期内不能免费提供的耗材等清单和价格,未列出的视为免费保修范围内产品。(3)列出保修期外主要配件和耗材的清单和价格及质保期。9、项目报价要求所有投标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产品费用、实施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10、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的产品必须全新并严格保持原包装,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和纠纷,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所投标系统所有的部分必须是全新产品,不能有循环使用的部件。(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软件和各项功能如需硬件或其他技术支持的,必须列明且免费提供。(3)乙方在偏离的条款中也应列明该条款里乙方所能提供的最优配置。(4)列明投标产品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总价、分项报价、配置清单(提供订货号)(包括标准件及所有选购件,若为选购件请单独报价,并注明是否包含在总价中)、技术参数及原厂技术参数、设备彩页。(6)所有附属设备、第三方产品或加配设备如需要注册证,必须提供。(7)提供设备出保后的年保修合同价格。各供应商自拟格式,并加盖公章。(8)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项目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纠纷。一旦出现,由乙方负全部责任。(9)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等规定。注:上述“商务要求”需在商务要求偏离表中逐条响应。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采购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7.1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供应商需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填写比例数值),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未填写比例数值,或比例数值未达到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7.3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如不提供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7.4供应商需在《声明函》中逐一、准确填写产品名称、厂名、生产厂址三项信息(《声明函》中用斜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三项信息中任意一项未填写的视为该项产品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7.5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在《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7.6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7.7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符合性审查内容(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无效)1、报价要求: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商务要求:2.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文件构成”有实质性缺漏的;2.2投标函中注明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2.3出现备选投标方案的;2.4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投标文件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技术要求:3.1《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中,加注“★”的关键参数存在负偏离的,表格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点对点应答的;3.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中,加注“★”的关键参数存在负偏离的;3.3《投标分项报价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评分方法和评标标准评标标准分值评分细则价格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得3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产品业绩5分所投产品(同品牌同类型)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销售业绩。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1分(每份业绩需提供完整合同文件等材料作为佐证材料;如买方名称、供货品牌/型号、合同金额、数量、签订时间等信息缺失,则视作无效业绩),最高得5分;并由投标人提供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列表,内容主要包括买方名称、供货机型、合同金额、数量、签订时间、联系人及电话等,采购人将根据此表随机抽查,如有虚假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处理。技术响应30分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结合投标文件提供的佐证材料等进行评审: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之“技术要求”项下全部内容的,得30分。其中: ▲指标为重要参数,负偏离一项扣4分;普通参数负偏离一项扣2分;★指标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缺漏项视为负偏离,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注: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及▲参数或技术要求中注明需佐证材料参数的技术证明材料,且明确标明证明材料所在精确位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负偏离。2.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质保期6分投标人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之 “商务要求”基本质保期要求的得3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免费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制造商提供的免费质保期加1.5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承诺书,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或保修合同,若合同签订前无法提供,视为虚假响应),未提供或承诺书不包含上述内容的不得分。项目实施14分1、实施方案(7分):针对投标人提供的关于交货、安装、调试等项目实施方案综合打分。a.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合理,针对性强,技术保障措施完善,得7分;b.方案内容较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技术保障措施较为完善,得4分;c.方案内容简单,未突出重点,技术保障措施一般,得1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2、培训计划(7分):根据提供培训计划的内容、方式、时间、人次数等综合评分。a.培训计划实用,方式多样,安排合理得7分;b.培训计划较实用,方式较多样,安排较合理得4分;c.培训计划简单,形式单一,得1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售后服务14分1、应急响应方案(7分):根据对维修设备的响应和应急故障修复方案等综合评分。a.维修响应速度快,维修方案全面可行性强,应急故障修复方案完善得7分;b.维修响应较快,维修方案较全面,可行性较强,应急故障修复方案较完善得4分;c.维修响应一般,维修方案简单,应急故障修复方案一般得1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2、配件/耗材情况(7分):根据所投产品列出保修期外主要配件/耗材的清单和价格,评委根据配件/耗材的质量品质、价格等综合评分。a.提供的清单完整、适应性强、配套性高、价格最优惠得7分;b.提供的清单完整度一般、适应性一般、配套一般、价格较优惠得4分;c.提供的清单笼统、配套不完善、价格优惠力度低得1分;d.未提供的不得分。国家政策导向1分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有得0.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有得0.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特别说明:投标人需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证书/节能产品证书并标识出产品型号,如未提供,将不予认可。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脊柱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SOHO-G2026-0010代理机构编号:1802-264104100HWZ投标人名称:XXXXXXXXX(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6年XX月XX日投标文件目录一、通用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要求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投标函五、小微企业声明函(如适用)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七、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适用)八、投标分项报价表九、开标一览表十、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十一、服务方案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者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材料);声明致:江苏省人民医院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投标日期:2026年XX月XX日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声明致:江苏省人民医院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投标日期:2026年XX月XX日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二、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2.投标人所投设备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须提供3C证书,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3.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范畴内的设备,须具备以下特定资格: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3.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3.3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3.4.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范畴内的设备,需提供证明文件(本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如下授权文件之一:4.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2制造商的国内控股子公司或代理人出具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3制造商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及该区域代理商给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4.4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投标人代表)为我的合法代理人,以(投标人名称)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的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授权书,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需提供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截止到开标时间)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则无需出具。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若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说明(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四、投标函致: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修改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5、我方愿意向采购人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6、我方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8、我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探听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10、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支付招标服务费。11、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12、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3、其他说明:14、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五、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分包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七、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6.用斜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7.如word斜线错位,请以下方图片所示为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t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三34号)(单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生产厂光,厂址)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产品名称1)的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厂址为(生产厂址)。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产品名称2)的(关键E中国境内生产勺(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t公司名称日期:口°°年口°°月口°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6.用斜线划除的地方无需填写。八-1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制造商全称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 元) 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项目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如果有)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如果有)、开证(如果有)、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如果有)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投标总报价”数额为各“分项总价”之和。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3.本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时,供应商未填写本采购包中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采购包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数值的,或比例数值未达到80%的,将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优惠。4.投标人需认真填写本报价表,尤其注意规格型号的准确填写。八-2配置清单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编号:序号名称数量型号和规格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12345678注:表格格式供参考,可自拟格式。九、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编号:投标总价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10、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条技术要求的内容填写,必须点对点应答,逐条进行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投标人技术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证明材料注:1.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填写,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及▲参数或技术要求中注明需佐证材料参数的技术证明材料,明确标明证明材料所在精确页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负偏离。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评定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响应程度。无相关资料证实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负偏离处理。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条商务要求的内容填写,必须点对点应答,逐条进行响应,★条款不允许负偏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条款投标人商务响应符合/正偏离备注采购代理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十一、服务方案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评标标准的要求编制项目服务方案按顺序编写,格式自拟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评分或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材料,格式自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电子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电子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脊柱床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