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文献资源建设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图书馆2026)





项目编号
:JSZC-320000-HCAI-G2026-0014



项目名称:南京图书馆2026年度中文文献资源建设(图书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91320192751281683B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新路98号
659.5分
55%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南京南图亚信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1320102756860828C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89号
668.25分
43%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北京人天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11101066337430314
北京市丰台区晓月中路15号院1号楼
477.62分
38%

采购包4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江苏华茂博文书业有限公司
913200006858937954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神马路2号
471.62分
38%

采购包5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南京南图亚信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1320102756860828C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89号
458.21分
36%

采购包6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
91310000787822007F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石家街127-131号
454.35分
42%

采购包7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江苏艺禾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1320301MAC88A7791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五金机电大市场东区3号楼1-1808
456.61分
45%

采购包8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南京国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9132011667132521XM
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0栋
456.81分
40%

采购包9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优惠率

1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91420000698024732C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长风路29号
456.56分
47%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分包1名称:中文少儿类图书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55%
分包2名称:中文地方文献(含特殊文献)类图书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43%
分包3名称: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一)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38%
分包4名称: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二)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38%
分包5名称: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三)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36%
分包6名称: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四)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42%
分包7名称: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五)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45%
分包8名称: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六)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40%
分包9名称: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七)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优惠率:4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名单:王蕾、余如玉、沈梦云、袁丽华、吴兰南、陈龙翔、韩佳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结算,如预算金额 100万元(含)以上,代理服务费按照预算金额的0.43%收取。
2、收取金额:人民币440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
单位名称:南京图书馆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189号南京图书馆
联系人:徐立宁
联系电话:025-84356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
联系人:陈俐君、郑吉玉
联系电话:025-86606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俐君、郑吉玉
电话:025-8660669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JSZC-320000-HCAI-G2026-0014采购文件.doc

HuiCal汇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000-HCAI-G2026-0014项目名称:南京图书馆2026年度中文文献资源建设(图书类)项目采购人:南京图书馆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六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五、开标与评标11六、定标16七、授予合同18第三章项目需求19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7第五章合同文本3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一、评分索引表46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47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52四、开标一览表53五、投标分项报价表54六、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5七、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56八、附件57第一章投标邀请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图书馆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26年度中文文献资源建设(图书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南京图书馆2026年度中文文献资源建设(图书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5-06,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HCAI-G2026-0014(二)项目名称:南京图书馆2026年度中文文献资源建设(图书类)项目(三)预算金额:人民币1025万元(采购包1:70万元;采购包2:45万元;采购包3:130万元;采购包4:130万元;采购包5:130万元;采购包6:130万元;采购包7:130万元;采购包8:130万元;采购包9:130万元)(四)最高限价:详见下述“采购需求”;(五)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2026年度全国各出版社出版的中文综合文献类图书、中文少儿类图书、中文地方文献(含特殊文献)类图书等;同时包含图书相关的运输、加工、技术服务等全部配套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各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如下:分包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人民币)最高限价质保期项目属性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一中文少儿类图书7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二中文地方文献(含特殊文献)类图书45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三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一)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四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二)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五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三)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六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四)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七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五)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八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六)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九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七)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1、本项目共分九个分包,定标原则如下:(1)分包一和分包二:实行“兼投兼中”原则,即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以上两个分包投标,也可以同时在以上两个分包中标;(2)分包三至分包九:为保障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分包三至分包九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分包投标,但在分包三至分包九中,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分包。评标时按分包一至分包九的顺序依次评审,自分包三起,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分包的评审。2、履约地点:供应商须将货物免费运送至南京图书馆指定地点,并按要求码放到位,承担全部运输及码放费用。3、报价方式:投标人须以投标优惠率报价,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投标将被否决。示例:所投图书实际标价为人民币100元,投标优惠率为40%,则最终结算金额=100元×(1-40%)=60元。4、预算说明:各分包预算为2026年度单包预估采购金额,仅用于投标人评估本项目采购体量,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采购图书数量及图书结算价计算。(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7.提供法人授权书;8.提供投标函。(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二)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三)方式:①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8时整到16时整(北京时间);②由潜在投标人下载并按要求填报附件“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本项目汇采编码为HC202606229),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baoming@huicai.cloud,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邮件;③授权代表持“采购文件授权获取表”盖章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可获取纸质招标文件;④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四)售价:100元/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05-06,09:00(北京时间)(二)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二)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该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三)投标文件制作要求: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文件1套(word格式1份,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以U盘形式与纸质文件一并密封后递交;文件名称以及U盘外标签上需注明“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当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一)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图书馆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189号联系人:徐立宁联系电话:025-84356316(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17楼A座联系人:郑吉玉、陈俐君联系电话:025-86606690(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吉玉、陈俐君联系电话:025-866066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工本费具体收取办法详见招标公告。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结算。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1.1投标邀请6.1.2投标人须知6.1.3合同文本6.1.4项目需求6.1.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1.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开标一览表等部分。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分项报价表1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3.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3.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4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5.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16.4投标人如为自然人的,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内容,可由其本人亲笔签字代替,签字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视为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7.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7.2.1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分包的应注明所投分包号,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7.2.2按投标邀请中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址。17.2.3如未按要求密封或标注相关信息的,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8、投标截止时间18.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投标文件。19.2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撤回其投标文件。20.1.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修改其投标文件。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2.3投标人的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如修改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指定地点。20.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追究其责任。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采购当事人等参加。21.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1.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1.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1.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4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登记查询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逾期将不予受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2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3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委会将向供应商发出书面澄清要求,接到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24.4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书面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5.7异常低价投标审查25.7.1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6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60%;(3)分包一和分包二: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分包三至分包九: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5.7.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为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6.1.3投标人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内容或标★内容为实质性要求)。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6.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7.3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中标通知书28.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通知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必须准确填写“法人授权书”中的通讯信息,并确保通讯设备畅通,如因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信息,由此引起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2中标供应商收到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领取信息后,须立即到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的领取手续。28.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4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5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29.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6.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6.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质疑)。29.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标的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产品)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采购2026年度全国各出版社出版的中文综合文献类图书、中文少儿类图书、中文地方文献(含特殊文献)类图书等;同时包含图书相关的运输、加工、技术服务等全部配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相关条款。本项目共9个分包,各分包情况如下:分包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人民币)最高限价质保期项目属性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一中文少儿类图书7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否二中文地方文献(含特殊文献)类图书45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否三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一)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四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二)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否五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三)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六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四)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否七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五)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八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六)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否九采购中文综合类图书(七)130万元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1年货物类其他未列明行业否1.1供应商须针对本项中的下列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图书均为正版图书,具备合法出版资质,无盗版、盗印、非法出版物等情况,能够提供图书出版单位的合法资质证明及图书版权证明(采购人有需求时)。若发现提供盗版、非法出版物,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须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声誉损失等),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2鉴于文献资源加工工作需要,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驻场服务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场所完成文献资源加工工作,严禁将任何文献资源带出指定场所。1.1.3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如中标供应商无法提供,或无法核实真实性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1.1.4若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存在未满足合同及组成合同的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的情形,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消中标人履约资格,并保留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2.1技术服务要求中未明确但属于图书采购、加工、服务相关的合规性、专业性要求,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采购人合理要求执行。2.2订购要求★2.2.1供应商需具备提供电子版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沪目、地方版书目、各出版社书目及供应商自编书目的能力;应尽可能完整提供全国各出版社预出版及已出版图书的采访数据,其中新种图书采访数据占比不低于90%。采访数据须满足采购人ALEPH业务管理系统要求,做到准确、完整,无重要款目遗漏;并按采购人要求,全年提供不少于6次的专题书目。★2.2.2图书订购数据须包含以下基本字段:征订号、正文语种、书名、副书名、丛书名、版本、分类、ISBN、定价、出版者、责任者、开本、页数、装帧、出版日期、读者对象、内容提要。订购数据须通过电子方式发送,每批数据上限为1000条。采购人发出的订单中,若有不适合馆藏的图书(包括但不限于线装书、影印版书、口袋书、尺寸小于15厘米的图书、散页拆页需装订图书、教材等),供应商须予以剔除;供应商收到订单后,须开展查重处理(含本批订单与历史订单查重、本批订单内部查重),避免重复订购,同时剔除不适合馆藏或因采访数据不完整导致错订的图书。上述需剔除、退订的图书,供应商须定期以Excel清单形式反馈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办理退订手续。若采购人订单中某图书复本量超出通常报订量,供应商须及时告知采购人,按采购人反馈意见调整。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所有订单建立订购数据库,对每次订单进行查重、编号,发现订重图书须进行二次确认。★2.2.3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除提供预订书目外,还需提供样书及现货图书;为采购人图书现采、参加全国及省内大中型书展提供全程服务保障,每年提供现采及书展服务不少于2次。★2.2.4供应商须结合采购人馆藏结构要求,在采购人《文献采选条例》指定范围内提供图书,严格按照采购人反馈的订单执行,不得对采购图书的品种、数量进行任何限制或擅自更改。2.2.5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经权威机构及专家推荐的精选书目,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光明日报、新华网等权威机构评选的各类好书榜榜单。2.2.6供应商须定期反馈图书订到情况:预订图书按预出版日期顺延2个月内反馈订到信息;看样现选图书在订单发出后2周内反馈订到信息;对未订到图书,须提供详细清单并说明未到原因。超过3个月未到货的图书,采购人可无条件退订。供应商每月须以电子文档形式,向采购人反馈图书报订、到书及发货情况统计报表。2.2.7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学科建设、读者需求变化,主动提供书目优化建议,每季度至少提交1次书目优化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新增优质出版社推荐、热门图书趋势分析、馆藏缺口补充建议等,为采购人图书采选提供参考。★2.3编目数据要求2.3.1供应商提供的图书,须配套符合著录规则的标准CNMARC编目数据,编目数据配送率不低于95%,MARC数据差错率低于3‰。若履约过程中,发现编目数据配送率未达到95%或差错率高于3‰,按一个协议供货期计算,每超出1‰,扣除违约金2000元。2.3.2编目数据著录须以《中国文献编目规则》《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为依据;图书分类以《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为依据;文献主题标引以《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第3版)为依据,书目数据须达到国家图书馆书目数据标准。著录字段须包含:010、100、101、102、105、106、200、210、215、225、300、330、461、510、606、690、701、702等核心字段。★2.4质量要求2.4.1供应商提供的中文文献,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2.4.2供应商保证所提供图书为采购人订购的全新图书,无任何质量问题;若图书存在与订单不符、使用过、倒装、缺页、污损、破损等质量问题,无论是否经过加工,供应商须无条件、及时更换,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5加工要求★2.5.1供应商须提供图书到馆全流程加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拆包手工验收、电脑查重、盖馆藏章、贴条形码、电脑验收、打卡片、插卡片、贴书标及保护膜、贴RFID标签、打印登录单等,所有加工服务须符合采购人工作要求及节奏,未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加工。条码、馆藏章、书标、RFID标签等加工物料由采购人提供,图书到馆加工服务不另行付费。2.5.2供应商派驻采购人场馆的加工人员须相对固定,全年更换人次不超过2次;须具备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及节奏,适时增减加工人员的能力。图书加工进度由采购人统筹安排,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进度计划及规范执行。加工人员须具备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加工服务的技术能力,若派驻人员技术能力未达到采购人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立即要求更换,由此导致的工时延误及相关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2.5.3派驻采购人场馆的加工人员须遵守采购人场馆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统筹安排,保持加工区域的整洁、有序,不得在工作区域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供应商须为加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担加工人员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6交付要求★2.6.1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指定的送货时间、地点,将图书免费送达并码放到位,承担全部运输及码放费用。★2.6.2供应商送货时,须同步提供一式三份电脑打印的本批次图书到货验收清单,清单须包含以下数据项:征订号、ISBN(ISRC)、书名(多卷集有分卷书名的须标明)、复本数、册数、单价、合计价,按价格升序排列;总清单须注明“年号—批号”,末尾须统计总种数、总册数、总金额。每批到书数量以400册左右为宜,图书包装外须标明年号、批号、总包数、分包号。★2.6.3基准到书率要求:预版图书在出版发行后1个月内到书率不低于85%,3个月内到书率不低于95%;现采图书15天内到书率不低于85%,1个月内到书率不低于100%。若供应商未达到上述要求,按一个协议供货期计算,每低于1‰,扣除违约金2000元。★2.6.4已采购的中文图书,在到馆加工过程中发现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办理退回手续,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6.5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的图书,供应商须在30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更换图书须符合验收标准;逾期未更换的,按交货延误处理,每种不合格图书扣除违约金300元。2.6.6图书运输过程中,若出现破损、丢失、受潮等情况,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须在采购人发现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更换、补齐图书,或退还对应款项,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得拖延、推诿。2.6.7供应商须对在履约过程中获取的采购人相关信息(如馆藏数据、订单信息、工作规范等)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若发生信息泄露,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7项目验收2.7.1初验:采购人根据每日到货情况及工作节奏,对图书进行初验,主要检测内容如下:2.7.1.1查验图书是否为采购人订购的全新图书,无质量问题。2.7.1.2清点到货数量与清单是否吻合,查验图书包装外是否标明年号、批号、总包数、分包号。2.7.1.3拆包后,对照验收清单数据项,逐一核对图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一致。注:验收清单须包含以下数据项:征订号、ISBN(ISRC)、书名、复本数、册数、单价、合计价,按价格升序排列;总清单须注明“年号—批号”,末尾须统计总种数、总册数、总金额。2.7.1.4查验图书的语种、装帧等是否符合采购人馆藏要求。2.7.2系统验收:2.7.2.1通过采购人ALEPH业务管理系统,查验图书是否为新种图书。2.7.2.2根据系统提示,进一步查验图书内容是否符合馆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配合办理退回手续。2.7.2.3核对系统内各批次图书的册数、码洋,与对应验收清单的册数、码洋是否一致。2.7.3最终验收:各批次图书经采购人验收、加工完成后,形成最终图书清单,提交采购人资产组核验,核验通过后办理入库手续,视为最终验收合格。★三、商务要求3.1报价方式:投标人须报投标优惠率,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投标将被否决。示例:所投图书实际标价为人民币100元,投标优惠率为40%,则最终结算金额=100元×(1-40%)=60元。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3.3结算方式:订购图书由供应商免费运送至南京图书馆,经采购人清点、验收、加工、审核无误后,按实际订到图书结算,每履约60日付一次款;图书结算价=图书实际标价×(1-投标优惠率),除该结算价外,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4款项支付:本项目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供应商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从应付供应商款项中直接扣除。3.5付款时限: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及文献(含音像资料)清单(清单须包含图书名称、复本数、册数、单价、总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3.6预算说明:各分包预算为2026年度单包预估采购金额,仅用于投标人评估项目采购体量,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采购图书数量及图书结算价计算。四、其它要求4.1特色服务方案:供应商须结合采购人馆藏资源建设现状、采访工作具体要求,开展针对性需求分析,明确选书机制,提供贴合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的特色服务方案。方案应贴合项目实际、具备可行性、针对性和创新性。4.2书目方案:供应商须结合采购人馆藏资源建设现状、采访工作具体要求,开展针对性需求分析,明确选书机制,提供贴合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内容详实、可落地的书目方案。方案应全面、需求分析合理、选书机制科学、与项目需求匹配、措施完善。4.3服务方案: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具体详实、可落地的项目服务方案,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整体服务思路、资源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控制体系、项目进度计划、图书消杀流程、检查验收标准、问题响应及处置机制等。方案应全面、与项目需求匹配、措施完善可操作。4.4供货配送方案: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具体详实、可落地的供货配送方案,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图书包装标准(防潮、防破损)、配送时效承诺、配送车辆及人员管理规范、货物签收流程、图书退换货机制等。方案应全面、与项目需求匹配、措施完善可操作。4.5书展服务保障方案: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规模及特点,提供具体详实、可落地的书展服务保障方案,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书展信息收集、参展规划、现场陪同、图书预订、书展预订图书的物流衔接等。方案应全面、具有针对性、完全覆盖全部要求,各核心模块均有具体实施细节,可直接落地。4.6人员配置方案: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规模及特点,提供具体详实、可落地的人员配置方案,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整体架构、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核心人员工作经验、专业技能资质等。方案全面、人员配置合理、与项目需求匹配、职责分工清晰、核心人员经验丰富、措施完善。4.7应急保障方案:供应商须结合本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具体详实、可落地的项目应急保障方案,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驻场人员缺岗替补机制、自然灾害/疫情等突发情况应对措施、图书供应链中断应急备货方案、替代供应筛选及调配计划等。方案应全面、与项目需求匹配、措施完善可操作。4.8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文图书采购、供应相关类似业绩的优先。4.9供应商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相关证书和经验的驻场、备用驻场成员,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优先:持有“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传资格”证书;具有中文图书采购、供应项目驻场工作经验。4.10为保障服务质量,供应商针对项目需求规定的基准到书率,承诺对任意一个到书率节点承诺提高1%的优先;供应商承诺7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急需图书的优先。4.11为高质量完成本项目,供应商具备合法合规的现采场馆,可为采购人提供现场选书服务的优先。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1、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折算后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随机抽签产生的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结果排名从前到后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2、本项目共分九个分包,定标原则如下:(1)分包一和分包二:实行“兼投兼中”原则,即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以上两个分包投标,也可以同时在以上两个分包中标;(2)分包三至分包九:为保障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分包三至分包九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多个分包投标,但在分包三至分包九中,同一供应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分包。评标时按分包一至分包九的顺序依次评审,自分包三起,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分包的评审。二、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注:下述评标标准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分包)序号评标内容评标细则分值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满足采购文件全部要求且折算后价格(折算后价格=1-供应商投标优惠率)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1-该供应商投标优惠率)×50,分值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人须以投标优惠率报价,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填报示例:所投图书实际标价为人民币 100 元,投标优惠率为40%,则最终结算金额=100 元x(1-40%)=60元。)502项目需求响应情况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的响应程度: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四、其它要求”除外)的得8分;其中标★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其他有负偏离的每项减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逐项填列所投产品的技术及服务承诺,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在偏离表中注明证明材料所在投标文件的页码位置,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做负偏离处理)83项目业绩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中文图书采购、供应相关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1. 同一用户单位的同类业绩不得重复计分;2. 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用户验收合格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对应发票或结算凭证复印件;3. 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标的(明确为中文图书相关)、甲乙双方公章、合同签订日期;4. 验收合格证明材料须清晰体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与合同标的一致)、履约期限、业主单位盖章;5. 佐证材料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计分。104驻场成员资质及工作经验4.1固定驻场成员: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固定驻场人员具有中文图书采购、供应项目驻场工作经验,同时持有“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传资格”证书的,有1人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得2分;4.2 备用驻场成员:供应商拟为本项目另外配备至少1名备用驻场人员(可随时接替固定驻场人员提供驻场服务的),且该驻场人员具有中文图书采购、供应项目驻场工作经验,同时持有“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上传资格”证书的,有1人同时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得1分。 注:须提供完整佐证材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相关信息的不得分。包括:1.成员名单、有效期内的“上传资格”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该成员缴纳的2025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无需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关文件说明;按国家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须提供对应政策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2. 驻场工作经验佐证材料:相关驻场服务项目的有效合同复印件(合同需体现成员名字),或业主单位盖章开具的含该成员名单的工作经验证明。35服务承诺5.1到书率承诺函(4分):供应商针对本文件规定的基准到书率,对任意一个到书率节点承诺提高1%,每提高1%得0.5分,本小节最高得4分(预版图书在出版发行后1个月内到书率不低于85%,3个月内到书率不低于95%;现采图书15天内到书率不低于85%,1个月内到书率不低于100%。); 5.2急需图书供应承诺函(2分):供应商承诺7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急需图书的,得2分;未承诺或承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两项承诺函均需格式自拟,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承诺,不予计分。66现采场馆供应商具备合法合规的现采场馆,可为采购人提供现场选书服务的,得2分;无现采场馆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佐证材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包括:现采场馆实景图片、场馆权属证明(自有场馆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租赁场馆提供租房合同及租赁期内任意1期租金缴纳证明),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7特色服务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文献资源建设核心需求及项目特点,提供具体详实、可落地的特色服务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不完全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8书目方案供应商结合采购人馆藏资源建设现状、采访工作要求,开展针对性需求分析,明确选书机制,提供贴合实际采购需求的书目方案,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不完全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9服务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具体详实的项目服务方案,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整体服务思路、资源保障措施、服务质量控制体系、项目进度计划、图书消杀流程、检查验收标准、问题响应及处置机制等,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不完全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10配送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具体详实的供货配送方案,内容涵盖但不限于图书包装标准(防潮、防破损)、配送时效承诺、配送车辆及人员管理规范、货物签收流程、图书退换货机制等,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不完全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11书展服务保障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规模及特点,提供具体详实的书展服务保障方案,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书展信息收集、参展规划、现场陪同、图书预订、书展预订图书物流衔接等,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不完全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12人员配置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规模及特点,提供具体详实的人员配置方案,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拟投入团队整体架构、各岗位职责分工、核心人员工作经验、专业技能资质等,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不完全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13应急保障方案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需求及特点,提供具体详实的应急保障方案,内容涵盖但不限于驻场人员缺岗替补机制、自然灾害/疫情等突发情况应对措施、图书供应链中断应急备货方案、替代供应筛选及调配计划等,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不完全符合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一)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在本采购项目中(货物类),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制造(即货物由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和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则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同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同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四)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五)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参加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五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全称):(采购人)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项目编号:3.采购计划编号:4.项目内容:(1)采购标的:(2)采购数量:(3)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二、合同金额5.投标优惠率%。6.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合同因目前无法确定具体数量,最终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合同最高金额为(大写):圆(小写_____元)人民币。7.付款方式:付款:订购图书经清点、验收、审核无误后,按实际订到图书进行结算,图书结算价=图书实际标价×(1-中标优惠率)。甲方在收到发票和文献(含音像资料)清单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清单中需有图书名称、复本数、册数、单价及总价)。三、合同履行8.起始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9.履约地点:将货物免费运送至南京图书馆,并码放到位。四、合同验收10.验收组织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实施。11.履约验收时间:各批次图书到货后现场初验、加工时查验。12.履约验收方式:各批次图书现场初验、系统核查、出具图书清单、资料归档。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六、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至乙方完成本合同、采购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等规定的所有项目并通过甲方验收止。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南京图书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正或副本)项目名称:分包号: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投标主要文件目录(自行编制)一、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评标标准”中评分项依次填列)二、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2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增值税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章原件,格式见后);7法人授权书(盖章签字原件,格式见后)8投标函(盖章原件,格式见后)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其他资格要求******注:1、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其他资格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提供(如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授权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人联系邮箱:通讯地址:日期:年月日投标函致:[采购人单位全称],江苏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声明同意如下:1.我们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产品(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同意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承担所有责任。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我们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9.我们不存在和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和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10.我们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序号实质性要求是否响应备注12345注:1、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即“斜体且有下划线内容或标★内容”)全部“响应”。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在本表中明确列出对实质性要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备注”栏清晰标注材料位置。因未标注页码、页码错误或标注位置无有效证明材料等原因,导致无法核查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2、凡投标人未在本表中明确列出“不响应”项的,均视为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其他所有实质性要求;3、如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无实质性要求的,则无需填列本表;4、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列表。四、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需注明分包号)投标优惠率 %日期:年月日注: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如有分包,每个分包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3、投标人须以投标优惠率报价,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填报示例:所投图书实际标价为人民币100元,投标优惠率为40%,则最终结算金额=100元×(1-40%)=60元。五、投标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是否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否;*是(*中型*小型*微型,所在页码位置)序号分包名称投标优惠率(%)1注:1、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方式,供应商的单价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人员费用、法定税费、管理费、项目验收费、运输费、编校费用、设计排版费、封面设计费、审稿费、制作印刷费用、出版费用、装订塑封、包装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投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人须以投标优惠率报价,报价区间为【0.00%-100.00%】,超出该区间的,视为无效投标。填报示例:所投图书实际标价为人民币100元,投标优惠率为40%,则最终结算金额=100元×(1-40%)=60元。3、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列表。六、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偏离备注注:1、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二、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内容或标★内容的实质性要求除外)做出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备注”栏清晰标注材料位置。因未标注页码、页码错误或标注位置无有效证明材料等原因,导致无法核查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3、凡投标人未在本表中明确列出“负偏离”或“不响应”项的,均视为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其他所有技术服务要求;4、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列表。七、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商务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偏离备注注:1、投标人须对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三、商务要求”(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内容或标★内容的实质性要求除外)做出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在“备注”栏清晰标注材料位置。因未标注页码、页码错误或标注位置无有效证明材料等原因,导致无法核查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3、凡投标人未在本表中明确列出“负偏离”或“不响应”项的,均视为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其他所有商务要求;4、如参与多个分包的,请各投标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列表。八、附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填报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报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填报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报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的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制、管理关系;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上述“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对照选择产品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4)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其《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单位名称]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项目编号]_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全部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此声明函,报价将不做相应扣除;中标供应商如享受本项目残疾人福利单位扶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单位公章: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文文献资源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