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中标结果公示(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SZYY-GYGK-2026208(2)
二、项目名称: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80(%)
浙江天道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六号路20号
1
报价:80(%)
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279号立山国际中心2201室
1
报价:80(%)
浙江景岳堂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新甸村
1
报价:8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山北路439号4、7楼
1
报价:80(%)
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西兴街道江南大道96号1-A楼4层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折扣
1
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80%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婉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春芳,陆建霞,陈子亮,殷国真,肖洪玲,周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采购代理费及专家费由中标人支付。本次中标第1、第2名的供应商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按5000元/家收取;本次中标第3名的供应商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按4000元收取。本次中标第4、第5名的供应商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按3000元/家收取,专家费用由5 家单位平均分摊。费用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代理费缴纳开户银行:萧山建行时代广场支行;银行帐号:33001617092053005082;户名: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育才路156号
联系方式:0571-83812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01室
联系方式:18668052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少杰
电 话:18668052483
附件信息:
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终稿5.8.13.30)8.docx189.8K
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交易文件(电子交易标)编号:XSZYY-GYGK-2026208(2)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目录第一部分交易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交易公告项目概况: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交易文件,并于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SZYY-GYGK-2026208(2)项目名称: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预算金额:7000万元最高限价:700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交易需求。标项名称: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数量:1项预算金额:700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交易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5.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具备中药饮片(含净制饮片)生产能力:(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控股或持股单位;或者生产企业为投标人控股或持股单位;或者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为同一公司控股或持股均认可;不同的经营公司不得以同一家生产企业作为具备生产能力的证明,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具有为本项目及时配送中药饮片(含代煎代配、加工服务)的服务保障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含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生产许可证》(含中药饮片)、《药品经营许可证》(含中药饮片)合法经营证明等文件。三、获取交易文件时间:/至2026年5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8日13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乐采云平台网上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交易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交易文件之日或者交易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交易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交易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交易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交易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乐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交易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交易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交易文件纸质版。8)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交易文件第二部分。9)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交易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育才路15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8120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少杰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66805248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交易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未分开制作。2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等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交易文件第二部分11.1。(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交易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供应商未提供(1)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4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 )B组织5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þB要求提供(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满足采购需求实质性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样品:详见采购需求;(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详见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 A否;( )B是。(5)提供样品的时间:开标当天13:00-13:30;地点:萧山区北干街道心意广场2幢11楼;联系人:施少杰,18668052483。样品递交人须提供投标人的授权书(见附件格式,法人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复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所有投标人样品均不退还。(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样品不得作出(或者应当隐去)可以辨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没有提供样品,投标无效)。6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交易文件要求递交。▲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系统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投标,投标无效。本项目备份投标文件:不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8采购机构代理费用(1)本项目采购代理费及专家费由中标人支付。本次中标第1、第2名的供应商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按5000元/家收取;本次中标第3名的供应商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按4000元收取。本次中标第4、第5名的供应商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按3000元/家收取,专家费用由5 家单位平均分摊。费用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代理费缴纳开户银行:萧山建行时代广场支行;银行帐号:33001617092053005082;户名: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0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本项目由采购人进行资格文件及信用信息查询。11质疑接收人及答复采购人、采购机构质疑接收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线上提交质疑方式:乐采云线上质疑路径: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请使用ca签章在每一页质疑文件中加盖电子公章,上传完整附件。本项目涉及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由采购人进行答复。涉及流程组织等相关事项,由采购机构进行答复。12项目采购类型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13评标方法标项一为综合评分法采购项目1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交易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交易、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交易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交易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交易、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节能环保要求3.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品目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以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或相关证明,投标无效。3.2.2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当优先提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产品,涉及项目评分条款加分项时,应当提供财库〔2019〕18号文件清单,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3支持创新发展3.3.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3.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供应商质疑4.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4.2.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4.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4.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负责答复。(详见前附表相关规定)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2.3.4事实依据;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2.4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4.3供应商投诉4.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交易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交易文件的构成5.1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交易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自行于交易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6.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交易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交易文件收受人。6.2采购机构如对已发出的交易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交易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补遗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未按交易文件更正、补遗公告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三、投标7.交易文件的获取详见交易公告中获取交易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供应商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1.4供应商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明等11.1.5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资料,如委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5商务技术偏离表;11.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交易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2.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交易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4纸质备份文件(如有)的制作要求:12.4.1供应商制作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与“副本”字样、项目名称与标项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内容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2.4.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12.4.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2.4.4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幅面,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13.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交易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纸质备份文件(如有)须将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无效处理。13.3交易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章(盖章)。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4投标文件备份: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纸质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备份须书面撤回后按所有密封要求重新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4.4.1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14.4.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14.4.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4.4.4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能撤销投标文件。15.备份投标文件(如有)以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5.1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包装指: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包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其中,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未单独密封的,在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没有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5.2所有备份投标文件包装封面物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15.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5.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5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6如项目须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交易公告”及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采购文件获取手续并将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未按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交易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交易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5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项目允许提供备份文件时,仅因乐采云平台或CA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代理将按顺序启用备份文件完成开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会使用、使用不当等)未按时完成解密的,投标无效,不启用备份文件。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8.4备份投标文件的接收在交易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19.资格审查19.1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3供应商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5合格供应商不足5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若因乐采云平台原因(或CA软件系统)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评标,电子投标文件及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交易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2.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采购机构将在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交易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交易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28.验收28.1采购人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验收采用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参照萧政办发[2014]217号文件执行。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除28.1规定情形外,采购人可以自行验收或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交易一览表标项:1标项:一序号名称规格型号与参数单位数量备注1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详见交易需求项1交易需求1、采购需求1、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服务供应商选择5家。综合得分前3名的供应商中,评分标准中代煎代送服务得分前2名的供应商,为本次中标的第1、第2名,第3-5名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列;如遇得分相同的,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排列,如遇综合得分相同,由抽签确定排列。第1、第2名为本次代煎业务中标供应商,中药代煎业务实行两家中标供应商2年期,半年轮换制,由中标得分第1名开始轮换。排名前5名的供应商,每家供应商自煎药部分的份额比例从第1名到第5名分别为15%、15%、30%、20%、20%。排名为第1、2名供应商每家供应商业务份额分别自煎部分中药饮片年度总供应量的15%左右,由医院按一定规则分成二份,二家供应商抽签取得。排名为第4、5名供应商每家供应商业务份额分别自煎部分中药饮片年度总供应量的20%左右,由医院按一定规则分成二份,二家供应商抽签取得。个别品种无法配送的协商确定。采购人有权根据各供应商的服务响应、供货质量情况、履约情况和采购人实际情况进行份额和品种的调整。中药代煎业务实行2家中标配送商2年期,半年轮换制,由中标得分第1名开始轮。即:第1名的中药代煎业务时间为(2026.06.01-2026.11.30和2027.06.01-2027.11.30);第2名为(2026.12.01-2027.05.31和2027.12.1-2028.05.31),具体时间根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医院将定期对代煎服务企业的煎药质量、送达及时率、中药快递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评估,不符合要求者,经医院班子讨论后,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代煎协议,并重新选择代煎业务配送商。二)、项目质量和服务要求①、提供经营的中药饮片基本目录,并保证此目录内的饮片在采购周期内可以持续供货,缺货率低于1%。②、经营品种齐全,具备较强的杭州市区配送服务能力,能严格按照现行《中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质量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③、能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管理规范》和《浙江省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满足用户的煎药质量管理要求。④、投标人具有2小时服务响应能力,能及时响应且完成采购人订货送货的服务需求。⑤、11点前收到的采购人定单,当天16:00前送达;15:00前收到的采购人定单,次日10:00前送达,急送饮片要求2小时内到货。⑥、代煎服务要求:在浙江省内应具备代煎服务中心,当天10:15前收到的采购人处方,当天15:30前送达医院;当天10:16-16:15收到的采购人处方,次日09:00前送达医院。当天16:16-17:00收到的采购人处方,次日15:30前送达医院。在有关规定出台之前,提供免费代煎服务。⑦、代煎快递配送服务要求:当天收到的采购人处方,次日需送到,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采购人。快递费用医院通过投标人投放的二维码代收5元快递费,余费有投标人承担,医院有权根据社会效应,病人的反应及医院的需求情况随时取消代煎快递服务费。三)、样品的提交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下表30种饮片的样品;2、每种样品提交规格:1个包装、重量50g,包装袋注明药名、产地;不得显示供应商的任何信息,否则以无效标处理。3、对30种样品包装再用一个大包装密封,现场由代理公司编号;4、所有投标人样品均不退还。附:样品目录:序号品名序号品名1红花16蒲公英2防风17仙鹤草3炒酸枣仁(不打碎)18重楼4麸炒白术19茯苓5生当归20酒女贞子6川贝母21金银花7醋鳖甲22生石决明8蜈蚣23人参片9白鲜皮24覆盆子10牡丹皮25番泻叶11黄柏26生甘草12北柴胡27桂枝13党参28钩藤14百合29酒萸肉15川芎30附片(黑顺片)2、商务需求2.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第一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小组考核通过后,在服务价格、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签订第二年合同,如考核结果不达标或政策出现变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2服务质量承诺:(1)为确保服务质量及与采购人沟通联络,中标人须设置项目主管,负责对承包项目、范围、服务质量的检查监督及与采购人日常业务联系;(2)中标人须主动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3)因中标人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4)中标人员工在工作及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2.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入库后的第3个月内采购人付清款项。2.4其他说明①、成交人不得转包、分包、业务外加工,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除合同。②、经药监部门或本院检查抽检存在三次及以上质量不符合国家、部颁、地方标准的;存在三次及以上因饮片质量而引起的医患纠纷的等情况的,造成的罚款、赔偿、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注:1、如有附图,仅作参考。2、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以涉及无效投标条款作无效投标。3、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须与投标承诺一致,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若在项目验收中发现有上述情况,将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资信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经统计,得出各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形成评标意见。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资信部分得分+技术得分+投标价格得分,总和为100分。各供应商的技术和服务方案、供应商资信与商务部分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各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按投标价格评分公式由采购机构计算,评标委员会审核。根据上述评标原则,分值安排如下:商务技术评分表(70分)序号内容评分细则分值1投标人实力(17分)投标人2024年度中药饮片销售额:销售金额≥3亿得3分,3亿>销售金额≥2亿得2分,2亿>销售金额≥1亿得1分,销售金额<1亿不得分。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部门的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注表等能明确反映投标人中药饮片(不含中药配方颗粒)销售情况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信誉等级:投标人获得2025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A级得1分、B级得0.5分、C级及以下不得分。提供证明资料。13投标人供货业绩:2024年1月1日以后,投标人的中药饮片三级医院覆盖率:每提供1家三级医院得0.5分,最高3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和近期销售发票复印件及能体现三级医院的相关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34饮片品种数:饮片品种数≥600种2分,600种>饮片品种数≥500种得1分,饮片品种数<500种得0分。(提供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备案证明材料和生产工艺品种目录)。25投标人小包装净制饮片生产供应能力: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5年小包装净制饮片供货合作医院、场地、人员、生产设备、色标管理等情况综合给分0-3分.(提供说明小包装净制饮片供货合作医院,场地,小包装设备购买凭证复印件,色标管理等证明资料)。36拥有有效期内野生(水生、陆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体现野生动物的中药的供货能力,得1分,拥有直接口服饮片加工车间得0.5分,同时拥有毒性饮片仓库和毒性饮片生产场地得0.5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7投标人具有研发能力:拥有省级及以上课题(与中药饮片相关)得1分:厅局级课题每个得0.5分。最高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课题证明文件。投标人拥有与中药饮片相关的专利证书数;≥20个得2分,20>个数≥10的得1.5分,<10个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8饮片质量保障能力(11分)质检室规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检实验室面积,人员综合给0-2分(提供场地证明资料(包括提供地址、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等)、人员名单和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29质检能力:质检仪器的配备情况;包括投标人拥有的质检仪器设备名称、数量、用途等情况等。具有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气相色谱仪、具有液质联用仪、薄层扫描仪、PCR每项得0.5分,共3分,需提供各仪器购买凭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10加工、仓储场地:提供饮片加工设备设施、仓储面积、仓储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进行评审给0-3分。注:提供设备设施、场地面积、仓库地址、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等材料311投标人建有中药材种植、饮片生产及销售全产业链追溯管理系统。根据溯源系统真实、准确、完整性、品种数量等给0-3分。(提供实现溯源管理及溯源品种数量相关的证明材料)。312样品质量(10分)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包括基源、水分、杂质、质址、色泽、断面特征、气味等情况优劣进行评分,评价优9-10分,良7-9分,一般5-7分,差0-5分。(各样品须提供有效的质检报告,并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1013代煎代送服务(21分)代煎日煎处方数:日煎方≥3000张得2分,3000张>日煎方≥1500张得1分,小于1500张不得分。提供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煎药汇总报表及煎药系统截图等证明资料。214代煎业务覆盖面:2024年1月1日至今在三级医院开展代煎服务项目每一家得0.5分,最高2分。提供代煎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等证明资料。215服务便捷性:从煎药场地配送到医院的时间情况:配送时间≤1小时的得2分,1.5小时≥配送时间>1小时的得1.5分。2小时≥配送时间>1.5小时的得1分,配送时间>2小时不得分。根据以2026年04月30日8点00分—10点00分高德地图推荐驾车模式,煎药场地到医院的时间为准。(提供高德地图显示的相关截图证明需体现日期及截图时间)。216中药代煎、配送服务能力:根据代煎规模、场地、人员、流程管理(设备数量、场地面积、人员匹配、制度流程等)给0-4分。417煎药及配送流程管理情况,根据规范性、先进性、及时性、自动化、信息化程度给0-5分(包括代煎代送流程方案、代煎质量保证措施及煎药过程自动化建设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18投标人代煎质量追溯系统,代煎中药质量保证措施,信息技术应用等(包括各环节的追溯方案,如饮片质量、调剂及煎药各环节时间节点和关键操作的实时和回顾性追溯),根据追溯方案给0-4分。(提供饮片代煎各环节的追溯方案资料)419根据投标人针对浙江中药服务在线“放心云煎药”要求,完成中药全流程数字化质控等内容情况,给0-2分220服务能力(11分)服务能力供货配送整体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及时性、安全性给0-3分。321项目服务团队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情况:根据负责人工作经验、协调措施;团队其他人员的配备、分工的合理性给0-2分。222缺、退货处理方案提供的品种缺货率不高于1%。提供缺、退货、调拨处理方案,应急供货预案及保障、节假日配送保障,根据方案的可行性、对医院正常工作的保障措施给0-2分。223中药特色服务根据提供中药特色加工服务,临方加工服务能力和便捷性,给0-2分,根据对医院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支持情况和宣传情况给0-2分。4价格分(30分)价格权值计算方法价格权值=0.3a、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取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b、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商务标得分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 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 计算报价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1)投标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时报中药饮片零售价[含税]的折扣(例如:企业报价60%,表示该企业的报价是中药饮片零售价[含税]×60%;)中药饮片零售价以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最新发布的中药饮片零售价为准;该价格为包干价,包括药品原料、包装、生产、运输、管理、损耗、利润、税金、保险、配送和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2、中药饮片价格调整:在合同期内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发布中药饮片零售价格如有调整,则本次中标折扣不变,供应价随之调整。▲3、以最终入围中标人中的最低报价(折扣)作为本项目统一的中标价,即合同最终执行价格。投标人就本项目递交了投标文件即表明其已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要求,中标后将按此统一中标价签署并履行合同。▲4、本次投标的最高限价为:80%。投标报价超过80%将导致投标无效。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交易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交易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排序与推荐。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四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四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五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五的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章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供应商不具备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交易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交易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交易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交易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5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交易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交易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交易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交易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5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药饮片购销合同(以签订合同条款为准)甲方:乙方:为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按照现行《药品管理法》、《中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等的要求,为了明确责任,推进甲、乙双方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和执行。第一条项目名称、规格、剂型、数量1、项目名称:萧山中医院中药饮片(含中药制剂用饮片、代煎、代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2、药品规格、剂型: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中药饮片的供应,以及代煎代配、委托加工的饮片及相关服务。3、采购数量: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采购订单记载内容为准,不得随意增减。对于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甲方应提前向乙方书面提出,乙方在接到书面要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至甲方医院。第二条相关资质证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以及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等并加盖公章。如上述资料有变更,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第三条饮片价格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的中药饮片的结算价格为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最新发布的中药饮片零售价的扣。如果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最新发布的中药饮片零售价发生调整,本折扣率不变,结算价格随之调整。如遇特殊情况或政策变动,以政策通知为准,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第四条质量和服务要求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现行《中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标准,无伪品,虫蛀、走油、变质、霉变及非药用部位掺杂等情况,质量符合率为100%,并与投标时的承诺和本合同的约定相一致。2、乙方供货的饮片每个批次都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该饮片生产企业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质检报告单需与实物完全对应。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产品批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还需标明批准文号。4、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和等级应符合甲方验收标准。饮片片型符合各自规定的要求,厚薄均匀,表面光洁,无整体,异形片不得超过10%。甲方对每批次饮片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对供应商的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评估。5、实行效期管理的药品,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6、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饮片包装的大小、规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包装必须安全牢固、标识清晰且按药品的性质和要求进行运输,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临方加工要求,提供相应的临方加工服务。8、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质量保证协书》。9、特殊中药饮片的管理要求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营野生动物品种的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核准证。10、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的中药饮片的品种、规格、数量的正常供应,如果乙方不能正常供货,必须向甲方说明理由并提供解决方案。第五条药品验收1、乙方交货前应按出厂规定的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检验,检验报告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2、甲方按照中药饮片验收制度由饮片验收小组或指定人员负责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饮片数量、质量、炮制要求、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标签标识与采购计划单是否一致、随行的相关票据文件是否齐全,同时应核对票据与实物的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甲方指派的上述人员签收乙方送货单。3、如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予以拒收,并通知乙方说明拒收原因。4、如发现票货不符,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在送货单的相关品种后注明不符信息,并签字确认。5、外包装验收方式:由甲方现场验收,包装达不到甲方要求的拒收或作退货处理。第六条药品配送服务1、药品配送由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采购订单,乙方按要求及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保证送货的及时性,且节假日照常配送。配送的相关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2、饮片配送要求:一般情况下,乙方收到甲方11:00前的饮片定单,应于当天16:00前送达;收到甲方15:00前的饮片定单,应于次日10:00前送达。急送饮片要求2小时内到货。3、代煎代送中药的配送要求按照代煎代送协议规定执行。第七条退(换)货与相关服务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予以及时退(换)货,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在验收过程中,饮片质量、炮制要求、规格等级达不到医院验收要求应拒收或退货;在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药品、执行效期管理药品有效期少于12个月的、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以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乙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2、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药品的现场搬运、入库或上架等;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虫蛀、霉变、走油等药品质量问题,乙方承诺给予退、换货;在销售过程中,近效期药品或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滞销药品,乙方承诺给予退、换货。第八条中药代煎、代送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甲方与提供中药代煎、代送服务的乙方另行签订《中药委托代煎代配送协议》和《中药委托代煎质量保证书》。第九条付款方式按医院付款流程,货到验收合格入库,乙方提供正式有效发票,凭验收入库单及发票在财务入账后天内甲方支付乙方相应款项。第十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当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当乙方延期交货或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甲方可以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乙方供应药品在甲方或患者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第十一条质量问题的处理因乙方提供的饮片存在质量(包括包装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双方对饮片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送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饮片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在销售过程中,因市场原因造成饮片滞销,乙方承诺给予退换货。经药监部门检查抽检,如质量不符合国家、部颁、地方标准而给予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因饮片质量而引起的医患纠纷,由乙方负责。若情节严重可直接暂停乙方供货,后续评估后再行处理;若事故对甲方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第十二条保密及廉政承诺1、甲、乙双方均承诺,将本合同所涉商业秘密和信息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在任何时候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和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有关本合同的内容和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擅自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商业秘密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药品价格、销售数量及相关信息、医疗信息、临床疗效,以及一方向另一方明示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任何一方违反,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2、因一方泄露商业秘密和信息而导致双方合作关系终止的,或者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3、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国家、医院的廉政要求,并签订廉政协议。4、乙方承诺,在任何时间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和有效期届满后,不向甲方的医务人员、药品采购业务人员和与药品采购有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贿赂和馈赠,包括但不仅限于回扣、佣金、免费旅游、奖励、礼物、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娱乐或服务等形式。乙方若实施上述行为,则应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5、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即保密及廉政承诺条款的效力,本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2、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中国药典》以及《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等的相关要求,符合率为100%,若所销售的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包括声誉、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同时饮片质量和等级必须符合甲方验收标准,在供货过程中,如发现水分超标、霉变虫蛀、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染色、增重等质量不合格现象,除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外,并给予警告、列入不良记录、直至取消其供货资格、以后不得参与本院中药饮片的招标。3、经药监部门检查抽检,如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而给予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医患纠纷,由乙方负责;若情节严重可直接暂停乙方供货,后续评估后再行处理,若事故对甲方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供货协议。4、若检查发现代煎中药饮片以次充好或未达到医院要求,视情节严重情况将取消代煎服务资格或直接终止供货合同;因此而引起的医患纠纷,由乙方负全责;5、乙方在接收甲方煎药处方信息时,须对处方所有信息保密(包括快递信息),同时与快递公司签署保密协议。如有信息泄露,或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甲方定期对乙方的供货质量、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按供应商评估细则要求,不符合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7、甲方定期对乙方的煎药质量、送达及时率、中药快递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评估,不符合要求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委托代煎协议或终止采购合同。第十四条纠纷处理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萧山区人民法院(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履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第十六条附则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修改或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4、乙方中标通知书、乙方投标文件及其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承诺、声明、书面澄清,以及甲方的招标文件与本合同条款、修改或补充协议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条款、修改或补充条款为准。但如本合同条款、修改或补充条款违背上述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以招投标文件为准。5、以上未尽事宜可再经协商。甲方:乙方:(公章)(公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代配协议甲方(购方):乙方(销方):为加强中药饮片质量监管,提高中药煎制质量,推进传统中药集中配制和代煎服务机制创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协议:第一条药品的名称、规格和供应价格本合同所指代煎代配中药饮片及相应配套服务。合同履行的具体饮片品种、规格及数量以合同周期内实际发生的订单内容为准,日常采购的各类订单内容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的代煎代配中药饮片乙方按照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最新发布的中药饮片零售价的()扣出卖给甲方。同时乙方承诺在招标周期内,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引起的中药饮片市场价格波动,均应按照中标折扣执行且优先配送。该价格包含代煎服务、代配服务以及包装、库运、保险、检验、快递等所有费用。第二条相关资质证明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业务人员法人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有效期限)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及代煎代配相关的配套设备、从业人员资质、场地、配套服务证明材料;甲方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上述资料有变更,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第三条乙方提供中药集中配制和代煎服务的基本要求1、乙方要依据有关法规制定保证质量的管理规程、职责和制度,配备能满足各项管理要求的管理人员。2、乙方要有保证煎药质量的各种煎药设备。不仅能满足煎药的数量要求,还要满足特色药的煎制要求。3、乙方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满足对中药饮片主要成分、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等重要指标的检测要求,重要仪器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4、乙方需建立质量跟踪、追溯、监控体系。有规范的操作记录,建立留样制度,设立视频监控网络并在条件具备后向甲方开放,接受甲方监督。第四条乙方应遵循的质量保证协议1、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乙方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等有关质量标准规定,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小包装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进行处方调剂和煎药。制定并执行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管理程序。2、乙方对接方、审方、配制、复核、煎药、包装、出库、配送等各个岗位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对每个操作步骤进行明确规定,并做好记录供追溯查询。3、乙方从事处方调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中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中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对处方中不清楚或有疑问的部分,及时和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不得对缺少的饮片进行随意更换,确保配方准确安全。4、乙方的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处方调剂给付规定进行调剂,对未按规定书写中药饮片处方的应联系甲方,由处方医师修正后再给予调剂。对有特殊炮制要求的中药饮片,调剂时应临方炮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按处方准确无误调配齐全药品,认真复核处方与所配药品是否相符,发现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医生未双签名的处方,应马上联系甲方,由处方医师修正后再给予调剂。5、如因饮片质量而引起的医患纠纷,由乙方负责。若情节严重可直接暂停乙方业务,后续评估后再行处理;若事故对甲方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6、乙方的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或以上职称人员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等患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7、乙方在煎药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煎药操作方法进行操作。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浓煎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医嘱操作。外用药应在每小包及包装袋上显要处贴上外用标签。8、乙方在收到处方后应将处方的信息、标识贯穿整个配制、煎药流程,一直随同每一步骤,防止差错和混淆。9、乙方应对配制及代煎过程实施电子监控,要求做到一切行为都可追溯,便于日常监督管理和事故调查。并应向甲方开放电子实时查询,甲方可以在医院实行互联网+监督。第五条相关流程约定甲方对开具的处方经划价核算收费后,以实时电子化手段直接传输给乙方(特殊情况下用传真方式传递,传真电话:(),乙方对处方进行审核、登记,对需要代煎服务的患者,乙方遵照处方配制、代煎后,根据要求及时送至甲方或患者;对需要代配服务的患者,乙方遵照处方调配后送至甲方或患者指定地点。并将相应的快递信息向甲方开放,供随时电子实时查询。第六条质量问题的界定乙方在代煎代配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严重质量问题:1、乙方调剂人员在调配代煎或代配处方时,混淆不同患者的处方,致病人错服药物的。2、乙方在快递代煎代配药物时,未仔细核对标签姓名以致混淆不同患者药物的。3、乙方在煎药过程中,对具有特殊煎煮要求的中药饮片未按《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煎药操作方法进行操作的。(对现有的煎药技术未能达到煎煮要求的除外)4、乙方在煎药过程中,外用药未按要求在外包装袋上贴上外用标签以致病人服用方法错误的。5、乙方在煎药过程中,调剂人员未按处方要求调剂,缺药、漏药或药味剂量不足,导致煎药质量问题的。6、乙方提供的代煎或代配中药饮片存在使用假药、劣药现象,经法定检验部门认定的。7、乙方提供的代煎或代配中药未按甲方要求使用小包装净制饮片调剂处方的。8、其他甲方认为属于严重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代煎代配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一般质量问题:1、乙方提供的煎药包装出现漏包、破包、胀包、胀气等现象的。2、乙方调剂人员在调剂代煎或代配处方时,处方帖数调剂错误的。3、乙方提供的代配中药饮片出现药味剂量调剂错误的。4、乙方提供的代配中药饮片质量明显低于甲方提供的饮片质量。5、乙方提供的煎药药汁存在药渣过多的现象。6、乙方煎药的收得率低于90%。7、其他甲方认为属于一般质量问题的。(乙方提供的代配中药饮片质量问题本协议未涉及的条款参照《中药饮片质量保证协议书》的内容执行。)第七条质量问题的处理1、乙方在代煎代配过程中,出现一次严重质量问题情况的,要求48小时内给予书面质量反馈问题函,加盖企业公章,甲方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若乙方仍连续2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将暂停中药饮片的购销业务3个月,乙方需将质量问题整改落实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评估后方可恢复其业务。若整改后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视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乙方在代煎代配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问题的,甲方将每季度的药品质量问题意见反馈乙方,乙方需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质量反馈问题函,加盖企业公章,甲方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若乙方在下个季度的药品质量反馈意见中未改善的,将降低其中药饮片的购销业务份额,乙方需将质量问题整改落实完成,经甲方评估后方可恢复正常的业务。3、乙方在代煎代配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情况,将作为招标和续签合同时评估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4、甲方每月不定期的派中级以上中药专业人员前往乙方进行代煎代配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乙方提供监督检查问题意见函,乙方根据检查意见进行整改落实,若在下个月的监督检查中未改善,请书面提出正当的理由,若理由不充分,则限期乙方整改,若整改后仍未改善,视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5、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配送时间及快递费1.在浙江省内应具备代煎服务中心,当天10:15前收到的采购人处方,当天15:30前送达医院;当天10:16-16:15收到的采购人处方,次日09:00前送达医院。当天16:16-17:00收到的采购人处方,次日15:30前送达医院。2.代煎快递配送服务要求:当天收到的采购人处方,次日需送到,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采购人。快递费用医院通过投标人投放的二维码代收5元快递费,余费有投标人承担,医院有权根据社会效应,病人的反应及医院的需求情况随时取消代煎快递服务费。第九条价格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最新发布的中药饮片零售价调整,本折扣率不变,结算价格随之调整。如遇特殊情况或政策变动,以政策通知为准,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第十条付款方式、时间按医院付款流程,货到验收合格入库,乙方提供正式有效发票,凭验收入库单及发票在财务入账后天内甲方支付乙方相应款项。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协议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即为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自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十二条以上未尽事宜可再经协商。甲方:乙方:(公章)(公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杭州市萧山区中医院中药饮片招标企业服务承诺书作为合法的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完全具备医院要求的配送能力。在此对中药饮片的配送作出以下承诺:1、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质量保证协议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2、承诺在药品的购销中,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采用给予医疗机构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不正当行为,从而影响药品的采购或者处方行为。3、具有满足医院临床用药需求的配送能力。不论路程远近,采购饮片的品种和数量均按承诺保证配送。4、在招标周期内,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引起的中药饮片市场价格波动,均应按照中标扣率执行且优先配送。5、承诺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符合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等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无伪品、虫蛀、走油、变质、霉变及非药用部位掺杂等变质情况的发生。所提供的饮片质量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提供的样品标准。且每个批次的饮片都需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单,且报告单上的批号需与实物完全对应。6、承诺小包装净制饮片生产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小包装中药饮片规格和色标的通知》,提供的小包装规格按医院要求生产。且在每个小包装上标明品名、规格、批号、产地、分装日期、生产企业、执行标准,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品种标明批准文号。7、配送承诺:(1)11点前收到的采购人定单,当天16:00前送达;15:00前收到的采购人定单,次日10:00前送达,急送饮片要求2小时内到货。(2)当日上午10:15(含)之前下达的代煎中药,当日下午15:30之前送至医院,其它指定地点按代煎代配协议内容执行,当日上午10:15之后,下午16:15之前下达的代煎中药,于次日上午9:00之前送至医院,其它指定地点按代煎代配中药购销合同内容执行。如有需要节假日照常配送。8、提供的饮片因质量问题(包装质量)而造成医院损失的,由我方负责,如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承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配送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购方):乙方(销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方在采购(招投标)活动中将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二、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加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三、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告知有关药品购销纪律:不得在规定时间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入病区、门诊、医技部门等医疗区域。六、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终止采购合同,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七、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乙方:(公章)(公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中药饮片质量保证协议书甲方(购方):乙方(销方):为了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购销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中药饮片质量保证协议: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印章。二、乙方若首次向甲方供货或乙方的销售业务人员变换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其公司法人代表签章的中药饮片销售业务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等有关质量标准规定,供应的饮片必须是下属生产企业,或与乙方同属一集团或控股的生产企业供应满足率在80%以上,且饮片质量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提供的样品标准。小包装中药饮片的包装还应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规定。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还需标明批准文号。四、乙方供应中药饮片的同时,须提供中药饮片质量检验报告书。且报告单上的批号需与实物完全对应。供应进口中药材时,须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及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盖章。供应野生动物的饮片品种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核准证。五、质量问题的界定: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严重质量问题:1、乙方销售的中药饮片,经法定检验部门检验认定为假药的。2、乙方销售的小包装净制中药饮片内包装标签品名与实物不一致的。3、乙方销售的小包装净制中药饮片混有其他品种的。4、乙方销售的同一批次小包装净制中药饮片存在严重发霉、虫蛀、走油、散味等变质现象。5、乙方销售的小包装净制中药饮片存在掺伪,以次充好的现象。6、乙方销售的中药饮片非药用部位掺杂的比例超过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规定。7、乙方销售的小包装净制中药饮片未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单或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单未按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等规定项下检验的。8、其他甲方认定属于严重质量问题的。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一般质量问题:1、乙方销售的中药饮片小包装装量差异超过±5%的比例在2%以上。2、乙方销售的中药饮片小包装质量存在空包、连包、破损等情况的比例在5%以上。3、乙方销售的小包装净制中药饮片同一批次混有不同规格的。4、乙方销售的中药饮片炮制品未达到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规定要求的。5、乙方销售的小包装净制中药饮片,包装要求不符合《小包装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应用指南》规定的。6、乙方销售的饮片质量低于本次招标提供的样品标准的。7、其他甲方认定属于一般质量问题的。六、质量问题的处理1、乙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出现一次严重质量问题情况的,要求48小时内给予书面质量反馈问题函,加盖企业公章,甲方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若乙方仍连续2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将暂停业务3个月,乙方需将质量问题整改落实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评估后方可恢复其业务。若整改后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视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乙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问题的,甲方将每季度的药品质量问题意见反馈乙方,乙方需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质量反馈问题函,加盖企业公章,甲方将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若乙方在下个季度的药品质量反馈意见中未改善的,将降低其业务份额,乙方需将质量问题整改落实完成,经甲方评估后方可恢复正常的业务。3、乙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情况,将作为招标和续签合同时评估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七、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八、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时,因甲方保管不妥而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甲方承担责任。九、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协议未尽事宜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乙方:(公章)(公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供应商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装订成册。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XXX采购项目【交易编号:XXX】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我方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交易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投标(开标)一览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折扣)服务要求(年限)1 %2年注:投标报价说明:①、投标人投标时报中药饮片零售价[含税]的折扣(例如:企业报价60%,表示该企业的报价是中药饮片零售价[含税]×60%)。②、中药饮片零售价以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最新发布的中药饮片零售价为准。③、该价格为包干价,包括药品原料、包装、生产、运输、管理、损耗、利润、税金、保险、配送和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④、中药饮片价格调整:在合同期内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发布中药饮片零售价格如有调整,则本次中标折扣不变,供应价随之调整。如遇特殊情况或政策变动,以政策通知为准,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或者提前终止合同。⑤、以最终入围中标人中的最低报价(折扣)作为本项目统一的中标价,即合同最终执行价格。投标人就本项目递交了投标文件即表明其已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要求,中标后将按此统一中标价签署并履行合同。⑥、折扣最高不得超过80%,折扣报价时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XXX采购项目【交易编号:XXXXXX】交易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商务技术偏离表;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交易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交易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杭州市XXX采购项目【交易编号:XXXXXX】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三、符合性审查资料索引表及具体内容(一)符合性审查资料索引表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不存在如下情形:投标文件未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中需要使用电子签章或者签字盖章处 见投标文件第 页2不存在如下情形: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交易文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3不存在如下情形: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交易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4不存在如下情形:投标文件不满足交易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交易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交易文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二)符合性审查资料具体内容1、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中需要使用电子签章或者签字盖章处(详见投标文件第页)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交易文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3、投标函(详见投标文件第页)4、交易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交易文件未要求的,无需提供)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交易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5、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交易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差说明12……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交易文件的全部要求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交易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易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标项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质疑答复范本关于*****项目质疑的答复质疑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质疑项目编号:***本单位于月日收到质疑函,月日收到补充材料,答复内容如下。1、质疑人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箱:二、项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人地址:质疑联系人:质疑联系方式:邮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质疑联系人:质疑联系方式:邮箱:三、质疑事项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4、审查及答复事项1:事项2:欢迎并感谢你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和支持。采购单位: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