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河道维护管理中标结果公示(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2026)
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第一年)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第一年)
采购单位
呈贡区水务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6-05-1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6-04-24
成交日期
2026-05-08
成交供应商
云南宸辉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31.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浩
项目联系电话
13629669879
采购单位
呈贡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栋9-10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749437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白龙路433 号博园世家 3 号别墅 2 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29669879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6-C3-00622-YNSZ-0002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第一年)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呈贡区水务局
供应商名称:云南宸辉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云波社区居民委员会天怡峰景花园7幢19层1904室
成交金额(万元):31.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呈贡区水务局
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
服务范围: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第一年)。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羽(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陈丽华,陈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向中标人收取。
金额: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呈贡区水务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栋9-10层
联系方式:0871-67494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白龙路433 号博园世家 3 号别墅 2 楼
联系方式:13629669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浩
电 话:13629669879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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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梁王河(定稿).doc
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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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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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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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CGS26G-0411采购人: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项目需求及采购要求27第四章磋商小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授予合同32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及格式40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8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况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SCGS26G-041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20000.00元/年(大写:每年叁拾贰万元整);最高限价:320000.00元/年(大写:每年叁拾贰万元整);采购需求: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维护管理期间,确保河道管理范围内(含水域、岸线、边坡、堤顶道路、桥洞、排水口周边及绿化带等)无杂草和垃圾,及时清捞水葫芦,河道水面及沿岸干净整洁,河道水质达标;制止毁河种菜、私搭乱建、侵占河道等行为(发现后及时劝阻并上报);每日观察水体颜色、气味,发现黑臭、油污、泡沫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保证出现重大、特殊且必要的情况时,按采购人要求随时赴现场进行必要工作。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2.2.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2.3.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04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06日23时59分;2.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注: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4.售价:0元。2.4.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说明:(一)若供应商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前(至少在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三)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四)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五)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其编制的响应文件将无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五、开启1.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注:磋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无需到现场开标,开标结束前请勿退出系统。2.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7.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否。3.采购信息、成交结果公告均仅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栋9-10层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871-674943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3号别墅2楼联系人:明芬妍、蒋浩、刘婷、布殊联系电话:13629669879、0871-638570073.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3.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1.1.1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21.1.2项目编号SCGS26G-04131.1.3采购人名 称: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栋9-10层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871-6749437541.1.4采购代理单位名称: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33 号博园世家 3 号别墅 2 楼联系人:明芬妍、蒋浩、刘婷、布殊联系电话:13629669879、0871-6385700751.1.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采购要求”61.1.6服务期限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71.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1.1.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91.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1.2.1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11.2.2采购预算320000.00元/年(大写:每年叁拾贰万元整)121.2.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20000.00元/年(大写:每年叁拾贰万元整)131.3.2成交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号:531899991013000130635.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云南映象支行(保证金账户).地址:昆明市白龙路433 号博园世家 3 号别墅 2 楼。联系电话:0871-65015383141.3.3公证费无。151.4.1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和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1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171.8.1采购人是否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81.9.1采购人是否召开磋商答疑会■不召开□召开答疑会时间:答疑会地点:提交问题的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5天提交问题的形式:书面形式191.10.1采购人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内容包括:201.11.1样品要求是否要求提交样品:■不要求£要求:是否要求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不要求£要求: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要求:成交人样品封存注:按采购需求要求提供。21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对磋商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222.2.1磋商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时间: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政采云平台232.2.2磋商文件澄清发出形式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或书面形式242.2.3磋商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时间:24小时形式:书面形式252.3.1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澄清公告262.3.2磋商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时间:24小时形式:书面形式273.1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83.3.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293.4.1磋商保证金■否:本项目无需提供保证金□是磋商保证金按如下要求提交:1、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仅为网银、电汇。2、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元(大写:零元整);3、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4、接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账号、开户行:收 款 人: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31899991013000130635;开户行:交通银行云南映象支行(保证金账户)财务联系电话:0871-65015383①磋商保证金汇出单位与供应商的名称必须完全一致;②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行网银转账或电汇单凭证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标段名称(若有)】,如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所投标包导致保证金与所参与项目不符,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03.5.3签字或盖章要求在要求签字或盖章处进行签字或盖章,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13.5.4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生成加密标书后进行上传。323.5.5是否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否□是334.2.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8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344.2.2是否退还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否□是355.1磋商会开始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6年05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367.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系统随机抽取。377.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88.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是398.2成交公告媒介公告媒介:与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一致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408.5.1是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是■否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或保函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的100%无息返还。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评分。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划型标准进行划型。注:①.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名称须根据本次采购标的名称逐项填写。②.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③.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附件4.节能环保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若磋商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指:最新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对应的磋商分项报价0.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若采购需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不再对节能进行磋商价格的扣除)。相关证明材料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5、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不适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9号)相关规定: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时,对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物业公司须提供其注册地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成交后,其相关证明随成交结果一同公告。11.3付款方式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现场成熟条件,确定服务具体需求时间后,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履行货款支付。11.4其他注意事项1、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的,成交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成交公告后,需办理以下事宜:成交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完成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入库申请。2、本次报价采用两轮报价,所有响应人的首次报价均不进行当众宣读及公布,二次报价将由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评审的响应人按照现场随机抽取的磋商顺序逐一进行磋商并填报并盖章签字确认,磋商二次报价只能等于或者低于一次报价,若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则视为无效,其磋商申请将被否决。3.2.磋商供应商须知正文3.3.1、总则3.3.1.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项目编号: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代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项目实施地点: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质量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资格审查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1.2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2.1资金落实情况: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最高限价: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3.1.3需要承担的费用及风险1.3.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3.2成交服务费: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4.1.4对磋商供应商的要求1.4.1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为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除须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磋商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磋商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磋商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本项目不适用);(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其磋商无效:(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5.1.5保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3.6.1.6语言文字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云南山长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用非中文版印刷的服务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中文译本为准。3.3.7.1.7计量单位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3.3.8.1.8现场踏勘1.8.1采购人是否组织现场踏勘: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磋商供应商应遵守如下规定:(1)磋商供应商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踏勘;(2)磋商供应商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3)除采购人原因外,由于现场踏勘给磋商供应商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4)采购人不对磋商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3.9.1.9磋商答疑会1.9.1采购人是否召开答疑会: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采购人召开答疑会的,磋商供应商应遵守如下规定:(1)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2)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答疑会秩序。1.9.2采购人对磋商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澄清,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3.10.1.10分包1.10.1采购人是否允许分包: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采购人允许分包的,磋商供应商应遵守如下规定:(1)磋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除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的其他工作不得分包。3.3.11.1.11样品1.11.1采购人是否要求提供样品: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采购人要求提供样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1.11.2采购人是否要求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采购人要求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3.3.12.1.1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符号定义“■”代表选择,“□”代表未选择。3.4.2、磋商文件3.4.1.2.1磋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及要求第四章磋商小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合同授予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及格式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4.2.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原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2.2.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磋商文件收受人要求澄清的问题。2.2.3磋商供应商书以面形式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3.4.3.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5.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5.1.3.1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3.1.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3.1.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1.3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电子签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确认。★3.1.5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3.1.6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3.1.7本项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电子签名或签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3.5.2.3.2磋商报价3.2.1磋商供应商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进行。3.2.2磋商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磋商报价必须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包含软硬件产品单价、安装调试费、培训、售后服务、利润等所有费用)和各项风险因素。3.2.5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在政采云上开启新一轮(第二轮)报价时,要求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上填写新一轮(第二轮)总报价。3.5.3.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磋商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磋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5.4.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2磋商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3.5.5.3.5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5.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出响应。磋商响应文件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要求提交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是否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4、磋商文件3.6.1.4.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识3.6.2.4.1.1网上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需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3.6.3.4.1.2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6.4.4.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2.1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4.2.2除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3磋商供应商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磋商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或递交完成显示。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3.6.5.4.2.4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3.6.6.4.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磋商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加盖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磋商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磋商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3.4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3.7.5、磋商会3.7.1.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3.7.2.5.2磋商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磋商会:(1)在政采云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2)资审通过后各磋商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注:二次报价时需加盖公司电子签章。)(3)项目进行详细评审中;(4)磋商会结束。3.7.3.5.3磋商异议5.3.1磋商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3.8.6、资格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3.9.7、磋商3.9.1.7.1磋商小组负责人7.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磋商供应商或磋商供应商主要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磋商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磋商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磋商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3.9.2.7.2磋商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9.3.7.3磋商7.3.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磋商小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授予合同”规定的方法、磋商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磋商方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磋商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7.3.2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9.4.7.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即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可以为2家)。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3.10.8、成交和合同3.10.1.8.1定标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人。3.10.2.8.2成交公告8.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8.2.2成交公告期限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0.3.8.3成交结果质疑磋商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0.4.8.4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项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应当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磋商得分与排序。3.10.5.8.5履约保证金8.5.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5.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8.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0.6.8.6签订合同8.6.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明确的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6.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人如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按成交候选人排序重新选定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6.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11.9、纪律和监督3.11.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采购人不得向磋商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人;(3)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3.11.2.9.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1)按照采购人编制的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2)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职责;(4)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3.11.3.9.3对磋商供应商的纪律要求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3.11.4.9.4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磋商至磋商结束前私自接触磋商供应商;(2)接受磋商供应商提出的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磋商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磋商因素协商评分;(5)在磋商过程中擅离职守望,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磋商资料;(7)其他不遵守磋商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磋商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磋商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磋商差旅费。3.11.5.9.5对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3.12.10、质疑与投诉10.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10.2磋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0.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磋商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的质疑日期。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质疑函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0.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10.6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1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4.第三章项目需求及采购要求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维护管理期间,确保河道管理范围内(含水域、岸线、边坡、堤顶道路、桥洞、排水口周边及绿化带等)无杂草和垃圾,及时清捞水葫芦,河道水面及沿岸干净整洁,河道水质达标;制止毁河种菜、私搭乱建、侵占河道等行为(发现后及时劝阻并上报);每日观察水体颜色、气味,发现黑臭、油污、泡沫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保证出现重大、特殊且必要的情况时,按采购人要求随时赴现场进行必要工作,最终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分散采购,拟按照分散采购相关规定执行,由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类别为服务类。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二、采购范围:为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具体项目情况以实际委托为准。(一)服务期限: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二)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四、采购标的要求:(一)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一)、制定并提交服务方案,包括工作依据、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工作进度及人员安排和承诺等,并说明如何保证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二)、按照合同约定成立服务团队并提供服务人员名单,服务团队由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采购人要求随时派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服务团队需要具备独立服务的能力。(三)、团队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熟练的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2)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3)服从采购人的领导,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四)、服务人员每天每公里配备不少于2人,每天必须到现场进行河道维护管理工作,并保证出现重大、特殊且必要的情况时,按采购人要求随时赴现场进行必要工作。(五)、重大事件和要求说明的情况要做到及时反馈。(六)、不得随意变更服务团队的工作人员,如确需变更,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七)、乙方需开展管护河道的范围测量工作,并提供甲方需要的相关范围数据。六、技术要求1.根据工程建设时期,执行云南地区现行相关定额及规定。2.执行国家、云南省现行各项审计管理规定及办法。3、日常管养的要求:管养单位应根据河道养护的具体要求制定管护周期及工作计划。根据河道现状,维护管养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1)河道水体保洁。指对河道水面内漂浮物、垃圾的清理作业。要求做到河道全天候打捞,确保没有明显的漂浮垃圾和动物尸体。同时应及时、集中打捞河道漂浮垃圾拦截设施内聚集的废弃物或水生植物,并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除。遇到支流,须向支流延伸20m进行保洁。汛期的保洁服从河道防汛调度要求,雨后应按相应主管部门要求时间确保要点地段的清洁,黄色及以上暴雨过后72小时内恢复河道清洁,其他雨后情况应在48小时内恢复河道清洁,做到河面无漂浮垃圾。(2)水生植物管护。对河道内水生植物进行管护。要求定期清理河道水域线内的枯死腐败植物;对种植密度过大及疯长的水生植物进行定期清除,许多挺水型植物无性繁殖能力强,如果密度过大,不予控制,便会造成过度蔓延的状况,在生长期需要结合修剪进行整治,切除多余根蘖,防止种子散播,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另外,对于河道两岸的植物也要定期进行枯死枝修剪,至少每个季度修剪一次。至少每个季度要清除杂草一次。水生植物密度大的要进行修剪,稀疏处理。动物尸体要第一时间清除。确保河道水质不变差,保证达到河道水清、河畅。(3)清除杂草。对河道水域线管理范围内的杂草进行定期清除,清除次数不低于3次/年。收割的草可用于破碎堆肥,堆肥场地自理。(4)河岸保洁。做到河道有效管理范围内无生活垃圾或杂草杂物、石砾、砖块、建筑垃圾、工业或农业废弃物、动物尸体或粪便和蝇蚊滋生等,保洁率每天一次。垃圾应立即清理,不得随意堆放和弃置,保洁垃圾收集后应密闭收集转运,堆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两天。禁止往河道偏僻地段倾倒垃圾和其他废料。禁止在河道范围内掩埋垃圾。及时清除栏杆、果皮箱、垃圾箱、平台、石级、标志牌等设施上的灰尘、污物、小广告、涂画,保障设施清洁、美观。(5)日常巡查。主要是指对侵占河道、私搭乱建、向河道排污、乱扔垃圾、破坏河道设施、在河道洗衣服洗容器等生活用品或洗车、在河道两岸树上凉挂衣物杂物、在河岸边堆放物品等不良行为进行劝阻、上报。同时检查河道是否干净整洁,如河道保洁不达要求,要及时制止并警告,同时向上级反映情况,进行上报,并记入台账。巡查频率,每周至少2次。每年年末或者下一年的年初形成一个完整的管护台账文本。4、人员要求河道应按现状情况及管护需要划分区域,每个养护区域必须配备2人,专门从事区域内的植物保护工作,建立有害生物防控和预警机制,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力度。每个养护区域必须配备2名技术好、业务精、有经验、懂管理的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现场,能够根据每一时期、每一阶段,采取不同的有效措施和科学的养护方法,确保养护工作各项任务能够按时达标完成。需要安排专门的巡视检察人员,对河道养护范围内的植物养护、杂草清除和河道保洁工作进行自主检查并有检查记录。根据养护面积确定养护人数,确保每日统一着装(衣服背上统一印上“河道维护管理”)出勤,持证上岗。5、设备要求按照河道的养护需求配备养护人员及机械设备等,养护队伍有足够的割草机、粉碎机、垃圾车、交通工具(合法车辆)、爬梯、救生衣、安全帽、安全绳、安全梯、手套、剪刀、打捞工具等日常管理工具。保证日常养护工作天天有人抓,事事有人管。6、迎检要求若有上级领导进行检查,管养单位需合理调动工作,增加应急管理措施,配合完成上级检查工作,维护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7、安全要求维护管理单位的人员安全自负,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必须明确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8、如遇到政策性改变,要求对河道维护管理单位进行退场的,河道维护管理单位需无条件退场。9、资质要求9.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和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未缴纳税收,提供书面说明)。②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1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未缴纳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5)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9.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9.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4.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投标供应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9.4.2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9.5、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9.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考核办法针对考核标准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实行百分制扣分。检查管理单位是否有人员、设备、民工工资拖欠、详实合适的河道管理维护方案以及对水面保洁、水生植物养护、杂草清除、垃圾清拣和日常巡查等工作有针对性的实际管护内容。监督管理分普通检査和集中检査。普通检查由业主派人每月对河道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三次,以图、文等形式将检查发现的问题每月进行记录,对当月养护单位没有发现处理的问题按照考核标准予以扣分;管护单位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不上报的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集中检查每季度由主管领导带队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对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双倍扣分,相关养护单位应当场予以确认。八、详细的考核内容和扣分办法参考“河道管理维护考核办法及扣分细则”。河道管理维护考核办法及扣分细则考核内容考核等级考核标准扣除分数人员一级到场人员齐全、着装统一0二级到场人员不齐全、着装不统一1设备一级现场的设备齐全0二级现场设备不齐全1民工工资发放一级民工工资发放及时0二级民工工资拖欠5水面清洁度一级水面干净无垃圾0二级水面有零散少数垃圾1三级水面多处有垃圾或存在大面积漂浮物5闸房管理一级闸房管理好的0二级闸房管理差的5防洪通道管理一级防洪通道管理好的0二级防洪通道管理差的5杂草清除一级清除及时,基本无杂草0二级清除不及时,影响河道美观1三级清除严重不到位,河道杂草丛生5河岸保洁一级干净整洁0二级有少数垃圾,河道不干净1三级垃圾随处可见,河道脏乱5日常巡查一级每周2次巡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和正确处理0二级巡查不到位或没发现存在的问题1三级不巡查或发现问题不解决不上报5月(季)度管管护方案一级有详细可行的管护方案和内容0二级管护方案和内容不详细可行、无管护方案和内容2其他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置6媒体曝光未及时处置5区级相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置4数字城管反馈问题及市民举报件未及时处置结案3注:此考核扣分方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扣分。评分方法及季度考核结果的形成与应用每季度考核满分100分,季度考核结果与当季度维护费挂钩。每季度的集中检查扣分结果与普通检查扣分结果、市民监督等扣分结果合并,形成季度考核结果。季度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为优秀,95-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为不合格。合格以上拨付全额维护费,低于90分的,每少一分,扣除当季度管护费的1%,若一年内有三次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或者发现重大问题后业主发出整改措施却不及时执行的,则取消其养护资格,终止合同,并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附件:河道管护管理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评分细则和管理办法考核内容考核等级考核标准扣除分数人员一级到场人员齐全、着装统一0二级到场人员不齐全、着装不统一1设备一级现场的设备齐全0二级现场设备不齐全1民工工资发放一级民工工资发放及时0二级民工工资拖欠5水面清洁度一级水面干净无垃圾0二级水面有零散少数垃圾1三级水面多处有垃圾或存在大面积漂浮物5杂草清除一级清除及时,基本无杂草0二级清除不及时,影响河道美观1三级清除严重不到位,河道杂草丛生5河岸保洁一级干净整洁0二级有少数垃圾,河道不干净1三级垃圾随处可见,河道脏乱5日常巡查一级每周2次巡查,能及时发现问题和正确处理0二级巡查不到位或没发现存在的问题1三级不巡查或发现问题不解决不上报5月(季)度管管护方案一级有详细可行的管护方案和内容0二级管护方案和内容不详细可行、无管护方案和内容2其他上级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置6媒体曝光未及时处置5区级相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置4数字城管反馈问题及市民举报件未及时处置结案35.第四章磋商小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授予合同5.1.一、磋商小组1.1本次磋商采购项目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合法、保密”原则;1.3磋商小组在磋商中,不得透露磋商的相关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对供应商进行技术质疑、询问,供应商在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澄清或答疑。5.2.二、磋商程序2.1磋商会将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人的代表出席,按随机抽取的方式和顺序与各磋商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2.2磋商会开始时,由磋商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磋商文件的密封标记情况及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作为有效磋商响应文件当众启封、参加磋商会的磋商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3各磋商供应商经过磋商,按最初磋商的顺序有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2.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2.4.1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2.4.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2.4.3没有在“报价一览表”中明确初次报价的;2.4.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名的;2.4.5原则上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4.6磋商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2.4.7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的;2.4.8法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但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2.5澄清:磋商会开始后,磋商小组认为有利于磋商,可随时请磋商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某些内容予以澄清。澄清的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要求或超过预算时,磋商小组可否决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不做任何解释。5.3.三、磋商方法3.1磋商方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磋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磋商方法。3.2磋商原则(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进行独立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磋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磋商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4)磋商小组由磋商专家组成。(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服务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服务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可以为2家。《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服务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3磋商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磋商方法和磋商标准进行独立磋商。根据排名先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程序: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磋商→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综合磋商→竞争性磋商报告。(1)资格评审序号审查项目审查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所提供的证件合格有效,证件中单位名称与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和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4.1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对应资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4.1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对应资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4.1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对应资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4.1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对应资料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届时查询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4.1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对应资料8供应商非联合体声明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1.4.1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规定,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对应资料(二)符合性评审1.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磋商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3.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资料提供的要求;5.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对上述偏差和情况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磋商意见。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磋商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对不合格的内容应在磋商报告中说明。(三)详细评审1、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供应商按抽签顺序进入磋商,磋商次数为一次。2、磋商报价: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分为磋商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部分由磋商小组就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价格及磋商小组认为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因素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磋商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电子承诺(其中包含最终报价),供应商的电子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3、磋商小组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磋商供应商的总得分,推荐成交候选人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磋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磋商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报价。磋商总得分=F1+F2+F3F1、F2、F3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F1——磋商报价评分(满分10分)1磋商报价评分(满分10分)a)磋商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b)磋商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其中:项目磋商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览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文。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申请处理。F2——技术部分评分(满分60分)1实施方案(满分20分)项目实施方案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描述完整,包含工作依据、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工作进度、人员安排和承诺等,并说明如何保证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内容完整、方案科学、措施合理得20分,每缺漏一项扣2分,一项不合理扣1分,最低为0分。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评审评分(满分15分)第一档次(15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二档次(10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善,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档次(5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无具体的违约承诺的;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资料3服务周期保证措施及承诺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服务周期保证措施完善,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二档次(6分):服务周期保证措施基本完善,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档次(3分):服务周期保证措施不完善,无具体的违约承诺的;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资料4售后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售后服务方案完善,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二档次(6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善,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档次(3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无具体的违约承诺的;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资料5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审评分(满分15分)第一档次(15分):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齐全,专业完备,职责分工明确,针对较完善的;第二档次(10分):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基本合理,专业有欠缺,职责分工相对明确,针对性基本完善的;第三档次(5分):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不合理,专业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针对性不完善的;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资料6河道维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过程及项目成果中的河道维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措施方案进行评分。第一档次(10分):河道维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完善,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二档次(6分):河道维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善,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第三档次(3分):河道维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内容不完善,无具体的违约承诺的;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资料F3——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0分)2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0分)供应商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0分;注:1、根据响应人所提供的有效业绩进行评分,业绩得分按照所示标准计算,加满为止;2、根据响应人所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委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签订日期在2023年1月1日以后有效类似业绩进行评分,业绩得分按照所示标准计算,加满为止;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委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2)同一业绩只得一项分,不重复得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不明确导致评委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四)磋商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可以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提出询问。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地点派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磋商供应商就询问的内容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磋商供应商在此阶段可在遵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自身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期、付款条件、服务承诺、服务质量等。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磋商供应商均有第二轮的最终报价机会。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除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供应商最后得分。(五)成交条件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通过符合性评审且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但不得超出采购人的预算。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4.具有优秀的服务能力并对服务质量等做出了承诺。(六)磋商过程的保密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磋商小组成员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磋商小组成员或者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5.4.四、授予合同4.1成交通知4.1.1确定成交后,代理机构根据《成交意见书》在2个工作日发布成交结果,并签发《成交通知书》。4.1.2对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不予解释未能成交的原因。4.2签订合同4.2.1成交单位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签订合同。4.2.2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4.2.3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如有需要,采购人将尽快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以便细化合同相关内容。五、磋商结果5.1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的成交候选人,列明顺序,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情况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磋商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最终得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5.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只剩2家,磋商小组认为其《响应文件》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以继续打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认为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5.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6竞争性磋商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研究决定。六、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6.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6.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6.1.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6.2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磋商小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6.3关于评审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6.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需要回避。6.3.2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6.4记名投票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6.5无效投标和废标条件6.6.1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6.6.2无效竞标和废标条件6.6.2.1废标6.6.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6.2.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发包人不能支付的;6.6.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6.6.2.2无效竞标6.6.2.2.1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有关材料弄虚作假;6.6.2.2.2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6.6.2.2.3磋商响应文件不按规定格式及内容填写;6.6.2.2.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签名或盖章的;6.6.2.2.5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6.2.2.6供应商拒绝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存在的算术错误按规定进行修正的;6.6.2.2.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6.2.2.8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6.6.2.2.9违反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的。5.5.七、其他事项1.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1重新磋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磋商:(l)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2)除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1.2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纪律和监督2.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评审工作。2.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2.4对与磋商、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评审活2.5质疑和投诉2.5.1质疑2.5.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5.1.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质疑受理部门为采购人平级财政采购监管部门,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5.1.3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共同进行答复。另外,异议方需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部门备查。2.5.1.4采购人或供应商对成交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人应配合质疑处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磋商响应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2.5.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5.1.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5.2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3.招标代理服务费3.1由成交人依据国家有关计价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备选方案4.1本项目磋商不接受供应商的备选方案,即只能有唯一报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若规定可以接受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磋商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凡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的,该竞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在对有备选方案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时,应当以主选方案为准进行评审,如考虑备选方案的,备选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验收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6.付款条件根据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现场成熟条件,确定服务具体需求时间后,完成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履行货款支付。7.法律责任7.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所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故意欺骗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处理,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供应商自律,诚信参与竞标。7.2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顺利执行。成交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处理。8.政府采购政策8.1小微企业优惠8.1.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8.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8.1.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6.第五章合同基本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仅为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约定为准)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此合同模板为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双方约定为准)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一、服务范围及内容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服务方式(一)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根据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情况制定运行维护计划,盖章后送交甲方。在没有甲方特别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送交甲方的运行维护计划,对项目进行运行维护。(二)运行维护期间,乙方必须安排运行维护人员到项目值班,随时提供运行维护服务。(三)甲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乙方运行维护人员免费提供适当的值班室,以及维护设备的堆放场地;待合同终止后乙方无条件移交甲方。(四)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为甲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甲方可以另行聘请其它人员进行运行维护,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中扣除。乙方不能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累计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三、服务期限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1、本合同服务费为元/年,费用包括乙方服务工作涉及到的劳务费、人工费、管理费、工具费、所有税费、各种保险、安全费用、技能和职业资格证审验费用、食宿费、加班费、交通费、车辆使用费及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全部费用。2、如果乙方在委托人组织的考核中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或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不合格,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万元,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二)支付方式区水务局每季度组织考核小组进行一次考核,根据河道保洁考核结果及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季核拨支付管护费。五、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有权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随时检查乙方的运行、维护、记录;组织包括乙方在内的设备运行联合检查,并对乙方工作提出监督、忠告、表彰及处理;(二)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件,制止乙方工作人员的任何违章作业行为及方案执行;(三)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意见,乙方应及时配合整改,直到符合正常运行要求。整改后不符合正常运行要求超过次或乙方不配合整改超过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六、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运行维护人员,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二)对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维护、维修工具,如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进行赔偿;(三)乙方所有的服务工作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四)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如技能欠缺、运行维护迟缓或误操作所引起事故)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五)乙方应接受甲方对项目运行维护责任履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考评,接受因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运行维护责任而产生的赔偿;(六)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项目竣工图纸、合同副本、工程或设施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施工或供货单位的情况说明等资料,建立相关管理档案;(七)本合同期满,接受甲方的运行维护验收及服务考评,保证无故障交付(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八)安全管理工作1、乙方负责乙方所属的全部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的制定必须达到发包方要求及安监部门的要求),并且及时准备和更换工程安全工作必要物资并定期上报;2、乙方定期组织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形成记录,上报甲方审查并存档备查;3、乙方应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对特种作业的项目必须出具有效的资质证书),在运行维护及检修等现场作业期间,应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消防等工作;4、乙方人员提供运行维护服务过程中,必须穿戴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严禁“三无”人员进入工作区域,乙方人员必须向甲方登记备案的后才可进入作业区域,不得擅自更换;5、乙方各个岗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所使用的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设备强制安全检验合格证,方准现场使用;6、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经甲方查证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纠正;7、乙方应给其所有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伤害的,由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及乙方予以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九)设备管理工作1、乙方应对项目运行的各系统各个点易损件和耗材进行统计,制定相应的备品备件计划;2、乙方建立严格的维修保养制度,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并建立报修档案,定期对全部项目内的水电设施、消防器材等各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记录。七、违约责任(一)因乙方责任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按照事故调查认定的损失程度或设备损坏的实际价值,由乙方给予甲方全额赔偿;(二)乙方未及时进行或完成运行维护(未按工作计划进行运行维护,或接到甲方的通知后未派人及时抢修维护等),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三)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除设施设备的直接损失外还包括由此造成项目系统停运给甲方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为处理乙方违约事项而产生的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用、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损失。(四)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因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同时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八、不可抗力因政府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推进或不能推进的情形,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按乙方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本合同履行地及项目所在地(昆明市西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签约地点:7.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一、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开户银行账号备注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系__________(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二)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若未发生授权情况,则无需提供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单位名称)_____的____(姓名)____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四、具备良好的采购能力及资金实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和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我公司承诺为(填写项目名称)(填写项目编号)所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违反上述行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2)2025年1月至竞标截止之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八、磋商供应商信誉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查询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名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网络在线查询结果为准)九、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声明(供应商自拟格式)十、供应商非联合体声明(供应商自拟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格式一、技术指标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1)投标人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响应情况,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项目需求及采购要求”中要求的采购要求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偏离情况”请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如有“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请填写说明,如为“无偏离”则不需填写说明。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二、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内容由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方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内容由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方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四、服务周期保证措施及承诺(格式自拟,内容由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方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五、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内容由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方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六、河道维护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内容由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方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七、技术部分其他资料(若有)(自行编写)第三部分商务部分格式一、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元的磋商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服务内容。2、我单位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磋商响应文件。3、如我单位成交:(l)我单位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合同。(2)我单位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贵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作。(4)我单位承诺按规定办理成交手续前缴纳成交服务费。4、我单位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单位承诺我们的磋商报价不低于我们自身的成本。6、其他承诺:(若有)。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1运营管理费(元/年)大写:小写:2服务期限3交货地点4质量承诺5备注备注:(1)此表中的磋商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2)此表还应同时放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三、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格式自拟,内容由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方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完成情况业主评价注:1.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具体按磋商方法要求提供),否则不作为磋商依据。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五、售后服务能力(格式自拟,内容由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方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六、商务部分其他资料(若有)第四部分其他附件7.0.1.1.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未列明行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如不是中小企业,则无需提供或填写。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如不是监狱企业,则无需提供或填写。7.0.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无需提供或填写。第四部分其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未列明行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单位名称)的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云南宸辉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5人,营业收入为4876.92万元,资产总额为4880.5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云南宸辉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0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如不是中小企业,则无需提供或填写。第四部分其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他未列明行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单位名称)的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呈贡区梁王河河道维护管理项目(一采三年)(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云南宸辉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5人,营业收入为4876.92万元,资产总额为4880.51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云南宸辉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07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如不是中小企业,则无需提供或填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维护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