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 智慧医 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中标结果公示(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2026)
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
采购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楚雄州
公告时间
2026-05-1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6-04-14
中标日期
2026-05-11
中标供应商
重庆医辰科技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5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毅斌、刘宗建
项目联系电话
0878-3166890
采购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8-316472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楚雄市新云华酒店文化广场2-4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8-3166890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XZC2026-G3-00208-YNZC-0016
二、项目名称: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
供应商名称:重庆医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数据谷中路107号
中标金额(万元):5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9.4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段名称: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
名称: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
品牌:杭州泽进
规格型号:泽进手术麻醉临床信息系统软件V4.0
数量:1
单价(元):5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国雄,杨晓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彭光平,李克勤,黄海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5%下浮35%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金额:0.536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
联系方式:0878-3164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新云华酒店文化广场2-4商铺
联系方式:0878-3166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毅斌、刘宗建
电 话:0878-3166890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发售稿)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docx
2026-05-11
下载
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招标文件(货物类)项目编号:CXZC2026-G3-00208-YNZC-0016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五、公告期限....................2六、其他补充事宜....................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二、总则11三、投标....................17四、开标18五、评标....................21六、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3七、中标和合同....................23八、询问和质疑....................24九、其他事项24第三章评审办法....................27一、资格审查标准27二、符合性评审标准29三、评分标准....................30四、评标程序....................34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35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6资格审查部分....................78报价部分87技术、商务部分97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XZC2026-G3-00208-YNZC-00162.项目名称: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3.预算金额(万元):107.00;4.最高限价(万元):107.00;5.采购需求:标项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简要需求或要求单价最高限价(万元)总价最高限价(万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1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107107否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自然终止。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15日06时00分至2026年4月22日23时59分,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楚雄市新云华酒店文化广场2-4商铺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保证金金额:107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其他: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联系方式:0878-31647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楚雄市新云华酒店文化广场2-4商铺联系方式:0878-31668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毅斌、刘宗建电话:0878-31668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采购人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地 址: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联 系 人:杨老师电 话:0878-3164725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楚雄市新云华酒店文化广场2-4商铺项目联系人:杨毅斌、刘宗建电 话:0878-3166890项目名称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编号 CXZC2026-G3-00208-YNZC-0016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07.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项目属性■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是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是 ■否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单一货物采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202 年 月 日,时间上/下午 :00以前在 集合,逾期不再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包括勘查、测量、制平面图、咨询等,踏勘结果与招标需求相互补充、支撑共同形成工程完整方案。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和标准,风险共担,不作调整和签证。现场联系电话: 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属于 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0 %■不属于价格扣除优惠比例: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 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注:①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名称须根据本次采购标的名称逐项填写。②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③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 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投标人如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否适用于本项目: □适用 ■不适用。若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指:最新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等),在商务评分时给予对应的加分(若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不再对节能进行评审价格的扣除)。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生态环境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注: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政策优惠,仅享受最高的优惠对价格进行扣除。五、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适用 ■不适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六、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根据下表内容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项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府采购活动中中小企业的判定一、可以判别为中小企业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若一个合同项内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物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逐一判断所投标的物是否属于中小企业产品,并进行声明。一般只将采购项目中的主要货物作为标的物,开关等配件一般不作为标的物,也不对其生产厂商做相应要求)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不应判别为中小(微)企业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为中小企业,但所提供的货物为大型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大型企业生产且使用大型企业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不享受 《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按《投标人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更正公告及补遗文件(若有)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业绩要求说明1.类似业绩:1)工程: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货物或设备类:与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使用功能、应用范围、应用场景相同或相近的项目;3)服务类: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业绩证明文件的签署人1)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必须为投标人自身;2)合同协议书:签署人一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3)验收证明文件:必须能体现出验收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及双方信息及产品信息等有效证明文件。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 4.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本项目所有标项投标保证金均按标准下浮50%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 10700.00元 (一)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方式的:应以投标人名义提交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及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等信息,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已公布的项目银行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开户名称: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东南支行账 号:1060221000264337行 号:313738006027联系电话:15608788809(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投保人应是投标人,受益人应是采购人,保证人应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应正确填写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当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且符合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银行按照银行保函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额。(三)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险保函方式的: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当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情形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代偿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是,退还时间: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 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2.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评审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执行。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投标人的评审报价;(适用最低评标价法) (4)中标(成交)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评标现场告知履约保证金(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5%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收款户名: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西路支行(5)收款账号:5523 8161 1018 0100 24368(6)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10个日历天内(7)退还时间:项目终验合格后,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费对象:□采购人 ■中标人2.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计算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收费标准”进行计算: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万元,按照货物收费标准下浮35%收取委托代理服务费。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0.35)=0.975万元3.缴纳代理费账户:开户名称: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东南支行银行账号:1060221000264337行号:3137380060274.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5.缴纳方式:银行转账。1.收费对象:□采购人 ■中标人2.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计算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收费标准”进行计算: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万元,按照货物收费标准下浮35%收取委托代理服务费。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0.35)=0.975万元3.缴纳代理费账户:开户名称: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东南支行银行账号:1060221000264337行号:3137380060274.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5.缴纳方式:银行转账。1.收费对象:□采购人 ■中标人2.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的计算方式,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收费标准”进行计算: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万元,按照货物收费标准下浮35%收取委托代理服务费。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0.35)=0.975万元3.缴纳代理费账户:开户名称: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东南支行银行账号:1060221000264337行号:3137380060274.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5.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对投标人进行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进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组织,具体要求 开标结束后,对各投标人参加演示人员进行身份核验通过后,按照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的逆顺序进行演示,由各投标人演示人员按照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每家投标人参与演示的人员不超过2人(请携带身份证参加),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含提问时间)。本次演示可采用已有类似信息系统、原型Demo进行演示(不接受视频录制、PPT等其他方式进行演示)。演示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投标人进行提问。未按要求到现场或演示人员身份核验不通过或未准备演示内容的,视为放弃演示,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承诺提醒关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相关资格或实质性要求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投标人所作承诺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定义1.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或复印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2.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证明文件的清晰度和可读性: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清晰、完整地表达信息,并保证文本和图表的清晰度和可读性。如果证明文件因未提供或因无法辨识确认无法正确表达信息、阅读困难等情况的发生,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分时予以处理,乃至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做模糊处理)4.证明文件的完整性: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应保证文件完整,包括所有必要的页码和附件。如有多份复印件,应确保每份复制品均为完整的副本。5.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或经查实不具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或要求的特殊资格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或有权解除合同(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并追究其法律责任。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进口产品的说明(适用于货物类)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知识产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加密或者上传。公平竞争投标人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询问、质疑联系方式接收部门:云南璋传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楚雄市新云华酒店文化广场2-4商铺联系人:杨毅斌、刘宗建联系电话:0878-3166890、18687858295电子邮箱:490969906@qq.com二、总则1.适用范围1.1包括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卸车及就位至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2.定义2.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投标人3.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联合体投标3.2.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适用于联合体投标)3.2.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项目中有特定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当中承担此项工作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联合体中标后,必须由联合体中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承担,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适用于联合体投标)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于联合体投标)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投标人代表5.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招标文件的构成6.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附属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7.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文件;7.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材料;7.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8.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8.1中小企业参加投标8.1.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8.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8.2.1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8.2.2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8.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8.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8.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不予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投标享受的政策。8.4.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享受政策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8.4.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4.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合同分包的项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投标)8.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8.5.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8.5.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5.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8.5.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审方法》(如涉及)。8.5.5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8.6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采购需求标准9.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9.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下载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因未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解密失败、内容缺失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当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更正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11.2招标文件中注明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被视为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参加评标、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认定1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13.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13.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按13.1或13.2条规定处理。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的构成14.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4.2投标人应编写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15.投标报价15.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及附属售后服务,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15.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不同意,投标无效。15.3投标总价中如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投标无效。15.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无效。15.5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15.6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15.7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适用联合体投标)16.2任何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6.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16.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8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6.9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投标无效。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已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截止时间18.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8.1.2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否则投标无效。18.1.3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延期公告,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8.2迟交的投标文件18.2.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适用于见面开标方式)18.2.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适用于不见面开标方式)18.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其投标。18.3.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8.4原件及样品递交要求(若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样品佐证的,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分包的规定19.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适用于允许分包)19.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于允许分包)20.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20.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开标21.开标21.1开标:本项目开标方式及开标注意事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1.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1.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1.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22.评标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2.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5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6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标环节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9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10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2.1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1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3.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3.1评标方法:货物、工程、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评分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1.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1.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3.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不接受线下提供的补正资料。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过澄清,应承担其不利后果。六、意外情况的情形和处理24.意外情况的情形24.1因客观原因造成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采购活动信息安全,应采取意外情况的处理措施。意外情况包括以下情形:(1)网络系统及其他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2)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导致无法正常操作的;(3)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其他无法保证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25.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24.1情况,故障当日(工作时间内)可排除的,电子化政府采购恢复进行;如故障当日无法排除的,采购活动终止,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中标和合同26.中标人的确定26.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7.中标结果公告27.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28.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拒绝签订合同处理。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9.5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9.6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7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视为撤销投标文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29.8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彩色扫描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退还投标保证金。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0.询问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进行答复。31.质疑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31.2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投标人询问、质疑可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采用线下纸质书面方式进行。31.3根据系统功能和要求,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可线上询问、质疑,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模块进行提交。31.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线上询问、质疑的,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受理答复,对采用线下询问、质疑的,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受理答复。31.5就同一内容同时进行线上询问、质疑和提交纸质询问、质疑的,以线上答复为主,通过在线答复后不再进行书面答复。31.6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31.7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1.8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31.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32.投诉32.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2.2质疑函、投诉书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质疑函、投诉书格式: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九、其他事项33.采购代理服务费如为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4.适用法律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35.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评审办法一、资格审查标准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地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财务报表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或可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担保机构为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2026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②或③。提供的材料合法有效,应完整地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基本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专业团队、设备等。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基本资质证明材料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②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提供的材料合法有效,应完整地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基本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据实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他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据实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承诺函》《资格声明函》《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审。二、符合性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下列情形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综合评分。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实质性格式”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条款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内容的。无串通投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其他围标串标的情形。权利义务投标文件中应对“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规定的相应权利及义务进行响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30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法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30即:F1=[C/(B1,B2,…,Bn)]×30注:C为评审基准价,即经符合性评审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计算,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4.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0分客观分(2)商务技术评分标准(满分70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打分方法技术技术参数指标响应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中除标注“★”条款外的技术(参数)内容进行评审:1.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及要求,共8条(满分10.16分),每负偏离一条扣1.27分,若标注“▲”的条款负偏离超过2条,此项不得分。2.标注(“○”)的条款为一般技术条款,共112条(满分7.84分),每负偏离一条扣0.07分,标注“○”的一般技术条款负偏离超过20条,此项不得分。注:(1)“采购需求”中的重要技术指标(标注“▲”的指标),除按要求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还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内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明确的可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公开印刷的技术白皮书(非自行拟定)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产品宣传册)或检测(检验)报告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资料截图或系统功能截图或采购需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不接受投标人自行临时编制、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标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上述技术支持资料,视为无证明材料。(2)一般技术指标(标注“○”的指标),若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未明确要求的只须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上应答,偏离情况应如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0~18分客观分投标人根据下列功能要求进行系统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演示功能内容需涵盖以下8项功能点要求:1.手术申请接收管理:①系统须能够根据规则进行自动排程,如自动归类、自动排序、自动同步等。其中自动归类和排序能够实现相同主刀医生的手术申请自动汇总,能够根据“台次”进行正序排列。同一主刀医生的任意一台手术完成安排后,其它手术申请能够自动填充相应术间、人员信息。 2.结构化智能麻醉风险评估:①系统能够提供结构化的围术期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神经肌肉系统、内分泌代谢系统、肝肾功能、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气道评估、既往麻醉史和家族史、特殊用药史、实验室检查、输血前检查,综合评估、镇痛计划、麻醉计划;②系统支持根据已采集的数据,预测≥13项围术期不良事件及风险评级,13项围术期不良事件包括脓毒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休克、呼吸衰竭、通气困难评分、插管困难评分、心血管不良事件风险、肺部并发症风险、卒中风险、术后谵妄风险、急性肾损伤风险、术后恶心呕吐风险、术后中重度疼痛等;③术前访视中能够根据患者手术部位、手术类型、预计手术时间、预计出血量、精神认知及ASA分级由系统知识库给出镇痛方案建议,包括镇痛方案、镇痛泵类型及镇痛方式,当麻醉医生确认采纳建议时可完成术前镇痛泵申请,该申请信息可动态展示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中。3.术中麻醉记录:①在记录输液、输血信息时,系统应提供人体静脉通道图示,供医护人员进行标记,明确记录液体/血液输入的静脉通道。同时,在麻醉记录单的用药区域右侧,系统需采用不同颜色对不同的静脉通道加以区分;②术中体位:根据术中选择的体位,在麻醉记录单标记区以形象的体位图标记录术中体位,术中体位变化时,变化体位对时间点及时记录变更点体位;③系统对连续事件进行倒计时提醒,如麻醉医师在添加主动脉阻断时,可设置阻断时间,系统开始倒计时提示,例如:“主动脉阻断,开始时间:09:00分,提醒时间为10分钟” (具体提醒时间以演示现场指定事件开始时间和提醒时间为准);④术中抢救:抢救时间段1分钟间隔显示监护数据、用药、事件等,其余按5分钟间隔显示,抢救时间段以红色区域标示,并在时间轴上同时展示抢救与非抢救。注:现场演示所需的其他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演示现场提供互联网网络给供应商使用,本次演示可采用已有类似信息系统、原型Demo进行演示(不接受视频录制、PPT等其他方式进行演示),并在规定的现场演示时间内演示所需功能要求。采用已录制好的视频、PPT等形式进行演示或者偷换概念进行演示的或者放弃现场演示的,现场演示环节不得分。评分依据:每成功演示一条得1.5分,不演示或者演示不完整不得分,每一项不满足扣1.5分,分数扣完为止;采用已有类似信息系统进行演示的,得分乘以系数1;采用原型Demo形式进行演示的,得分乘以系数0.5;两种演示方式得分不累加。0~12分客观分商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①技术架构方案;②部署架构方案;③系统集成方案;④性能保障方案;⑤重难点分析;以上5项内容每项2分,无漏项、无缺陷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审标准中所称“缺陷”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针对性不够:方案未能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与项目的具体需求不匹配。2、内容前后矛盾:方案内容存在逻辑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3、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引用的规范或标准已经过期、不适用或存在错误。4、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方案缺少必要的内容或步骤,无法支持项目的完整实施。5、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方案直接复制或修改其他项目的内容,而没有根据当前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6、不利于项目建设或不可能实现:方案中的某些建议或要求可能阻碍项目的进展,或者基于当前资源和条件,方案中的某些部分无法实现。0~10分主观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编制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方案包含:①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方案、②实施过程成果文件管理及提交进度、③相关人员沟通协调机制;以上3项内容每项2分,无漏项、无缺陷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审标准中所称“缺陷”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针对性不够:方案未能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与项目的具体需求不匹配。2、内容前后矛盾:方案内容存在逻辑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3、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引用的规范或标准已经过期、不适用或存在错误。4、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方案缺少必要的内容或步骤,无法支持项目的完整实施。5、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方案直接复制或修改其他项目的内容,而没有根据当前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6、不利于项目建设或不可能实现:方案中的某些建议或要求可能阻碍项目的进展,或者基于当前资源和条件,方案中的某些部分无法实现。0~6分主观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编制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售后服务网点等);②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巡检内容、系统性能调试、系统升级服务等方面);③故障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处理流程、故障响应/处理时间);④质量监管措施。以上4项内容每项1.5分,无漏项、无缺陷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审标准中所称“缺陷”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针对性不够:方案未能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与项目的具体需求不匹配。2、内容前后矛盾:方案内容存在逻辑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3、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引用的规范或标准已经过期、不适用或存在错误。4、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方案缺少必要的内容或步骤,无法支持项目的完整实施。5、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方案直接复制或修改其他项目的内容,而没有根据当前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6、不利于项目建设或不可能实现:方案中的某些建议或要求可能阻碍项目的进展,或者基于当前资源和条件,方案中的某些部分无法实现。0~6分主观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编制培训方案:方案包括:①培训计划及培训课程安排;②培训内容;③培训方式;④培训师资力量配备。以上4项内容每项1.5分,无漏项、无缺陷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审标准中所称“缺陷”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针对性不够:方案未能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与项目的具体需求不匹配。2、内容前后矛盾:方案内容存在逻辑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3、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引用的规范或标准已经过期、不适用或存在错误。4、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方案缺少必要的内容或步骤,无法支持项目的完整实施。5、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方案直接复制或修改其他项目的内容,而没有根据当前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6、不利于项目建设或不可能实现:方案中的某些建议或要求可能阻碍项目的进展,或者基于当前资源和条件,方案中的某些部分无法实现。0~6分主观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编制运维方案:方案包括:①运维架构、组织、资源的保障措施;②服务目标与持续改进措施;③应急预案及措施。以上3项内容每项2分,无漏项、无缺陷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分数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以上评审标准中所称“缺陷”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针对性不够:方案未能专门针对本项目,或者与项目的具体需求不匹配。2、内容前后矛盾:方案内容存在逻辑不一致或冲突的地方。3、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方案中引用的规范或标准已经过期、不适用或存在错误。4、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方案缺少必要的内容或步骤,无法支持项目的完整实施。5、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方案直接复制或修改其他项目的内容,而没有根据当前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6、不利于项目建设或不可能实现:方案中的某些建议或要求可能阻碍项目的进展,或者基于当前资源和条件,方案中的某些部分无法实现。0~6分主观分质保期后运维服务费承诺评审:投标人提供质保期后运维服务费承诺,根据承诺函承诺的运维服务费进行评审。投标人承诺运维服务费在合同软件金额8%/年的基础上每降低0.5%/年的得1分,最多得3分,注:不提供承诺函或承诺的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分。0~3分客观分类似业绩评审: 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案例合同(须体现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建设内容、双方签字盖章)、技术佐证、客户证明、相关荣誉任意一种,不提供不得分。0~3分客观分四、评标程序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组成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配合财政部门受理的投诉处理工作。(3)比较与评价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只有一家,经评标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8)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9)政府采购异常低价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一、特别说明与规定本部分内容均为采购人基本要求,如投标人无法响应,须在《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中详细说明,未说明的,视为完全响应,中标后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视为违约。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厂生产的全新正品,来源合法。所有货物到达现场应有完整的包装,随机技术、服务性资料和软件齐全。2.采购需求及要求中“技术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同时填写《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3.投标人必须根据采购需求及要求中“技术要求”在《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中作出全面、真实地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若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和支持参数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或证明材料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若无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的,评审委员会可以认定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4.本章内容是采购人需求的最基本组成,在满足此项目功能要求的前提条件下,投标人不可擅自改动或减少。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需求及要求中缺少了满足采购要求所必需的产品功能、材料或其他工作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时自行完成补齐,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增加内容及增加理由,同时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5.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采购需求及要求。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技术需求响应/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中标后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视为违约。6.中标后产品(设备)的品牌应当是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品牌,不能随意更换。7.说明表示重要性标识符合代表意思实质性参数★负偏离或未响应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指标项▲作为评分项,详见“第三章”中评分细则。一般技术指标◯作为评分项,详见“第三章”中评分细则。功能演示■作为评分项,详见“第三章”中评分细则。注: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响应表及采购需求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诚实应答。对于标“▲”条款,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功能界面进行验证测试。验证结果若与投标材料不符,将被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二、技术要求产品名称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采购数量1套主要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一)总体要求1、要求对接医院数据中心系统,HIS系统、PACS系统、LIS系统、输血系统、CA系统、移动护理系统、消毒供应系统、器械耗材管理系统、病案归档等系统,以实现业务互联互通。2、要求实现手术闭环管理。3、支持使用医院现有带签字功能的平板,能够调用CA的移动签名能力,实现移动端CA签名。(二)详细技术要求1术前信息管理1.1手术智能排班1.1.1手术申请接收管理◯系统须设立统一的手术申请接收与审核流程。手术室接收临床科室发起的手术申请,交由手术排程人员辨别手术申请的合理性;(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系统必须支持多院区模式,应能够接收多院区发起的手术申请,并可由排程人员合理安排至多院区的手术室。(投标人提供承诺函)◯通过HIS系统获取病人基本信息,避免信息重复录入;◯能够接收多院区、多类型手术申请信息,可通过多条件搜索手术申请;◯排程人员可查看手术申请的详细信息;◯能够批量审核手术申请,能够把手术申请受理至多院区,便于多院区手术中心分别进行手术排程;◯当手术排程人员受理或驳回手术申请后,临床能够查看手术申请信息及状态。当手术申请未安排时,可进行取消手术操作,取消时需要选择取消原因;◯手术申请接收管理页面可提供给HIS系统,方便主刀医生查询已申请的手术信息进度。1.1.2智能手术排程管理◯按照手术申请日期展示已受理的手术申请,手术室排班人员能够进行排程操作,统一规划手术室资源。◯系统需提供两种形式的排程:第一种排程模式:排程人员对手术申请安排手术间、台次、麻醉医生、洗手护士、巡回护士; 第二种排班模式:排程人员通过图形化的排班表完成麻醉医生、护士的排班,定义人员的工作日期、手术间及工作内容。支持以周为单位进行人员排班,排班完成后,已受理的手术申请可自动匹配排班表,完成麻醉医生、洗手护士、巡回护士的自动排程;(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允许排程人员进行手术停台操作,记录手术停台及停台原因;◯排程完毕后,需要进行“发布”操作对外公布手术排程结果;◯手术通知功能:根据手术安排情况自动生成手术通知单,支持通知单打印。支持将排程结果推送至HIS系统,由HIS系统进行排程结果展示。支持排程结果页面嵌入HIS系统,由HIS系统进行调阅;◯已发布的手术排程信息,需支持手术室相关人员、临床医护人员查看;需支持链接方式嵌入院内信息系统。■系统须能够根据规则进行自动排程,如自动归类、自动排序、自动同步等。其中自动归类和排序能够实现相同主刀医生的手术申请自动汇总,能够根据“台次”进行正序排列。同一主刀医生的任意一台手术完成安排后,其它手术申请能够自动填充相应术间、人员信息;(投标人须就本项进行现场真实系统演示,未演示或演示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1.1.3手术排程查询◯在手术排程结果发布后,排程结果页面提供给HIS系统,主刀医生可通过院内信息系统调阅排程结果。1.2围术期结构化风险评估与预测1.2.1结构化智能麻醉风险评估 ◯麻醉医生在术前,到床旁对患者进行麻醉前的访视;根据患者病史、实验室检查结果,制定麻醉计划并输出麻醉风险评估报告;◯术前麻醉风险评估给出麻醉风险预测,结合术中实际结果、术后并发症情况,形成整个风险评估的闭环;为麻醉医生制定麻醉计划提供帮助。■需提供结构化的围术期风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神经肌肉系统、内分泌代谢系统、肝肾功能、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气道评估、既往麻醉史和家族史、特殊用药史、实验室检查、输血前检查,综合评估、镇痛计划、麻醉计划,便于后期统计分析;(投标人须就本项进行现场真实系统演示,未演示或演示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麻醉风险评估需支持移动端设备使用;(本项需提供系统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支持对结构化评估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并能支持导出评估结果;◯支持通过与医院信息系统集成,查看患者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影像报告、医嘱等诊疗信息,同步患者最近一次检验结果、检查结果并自动填入到术前访视记录单中。▲气道评估中需支持对牙齿的图形化评估,麻醉医生可在口腔图上,形象的标记出患者牙齿情况;(本项需提供系统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根据麻醉风险评估知识库内容,系统能自动根据评估的内容,生成阳性结果,并自动汇总到麻醉风险评估报告中;有阳性结果的内容标题用颜色突出标识,方便麻醉医生查阅;◯根据医院需求,能灵活设置麻醉风险评估项中的必填项目。■系统支持根据已采集的数据,预测≥13项围术期不良事件及风险评级,13项围术期不良事件包括脓毒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休克、呼吸衰竭、通气困难评分、插管困难评分、心血管不良事件风险、肺部并发症风险、卒中风险、术后谵妄风险、急性肾损伤风险、术后恶心呕吐风险、术后中重度疼痛等。(投标人须就本项进行现场真实系统演示,未演示或演示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术前访视中能够根据患者手术部位、手术类型、预计手术时间、预计出血量、精神认知及ASA分级由系统知识库给出镇痛方案建议,包括镇痛方案、镇痛泵类型及镇痛方式,当麻醉医生确认采纳建议时可完成术前镇痛泵申请,该申请信息可动态展示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中。(投标人须就本项进行现场真实系统演示,未演示或演示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1.2.3麻醉风险评估报告◯麻醉风险评估完成并提交后,可打印标准的麻醉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中自动显示各个系统的阳性结果和最终评估结果,包括ASA分级,围术期预后指数及围术期不良事件风险评估结果;麻醉风险评估报告需支持多终端调用、外部系统调阅,满足医护人员的各场景需求及医院内检查报告互通。(投标人提供承诺函)1.2.4麻醉系统对接信息◯投标人所投系统须需具备与医院HIS系统对接,提取患者基本信息、手术申请信息等能力;◯投标人所投系统须能够通过与PACS系统对接,提取患者术前的检查结果;◯投标人所投系统须能够通过与LIS系统对接,提取患者术前检验结果2术中麻醉信息管理2.1术中麻醉记录:◯术中麻醉记录需按照国家卫健委《WS329-2024麻醉记录单》标准进行设计,能够有效帮助麻醉医生记录患者的手术过程,包括术中用药、用血、输液、出入量情况,以及侵入性操作、麻醉手术事件及发生时间。(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对接院内信息化系统,并获取、记录麻醉机、监护仪等硬件设备采集的数据;其中麻醉用药需支持临时用药、术前用药、持续用药、麻醉诱导用药的记录,自动匹配录入的药品剂量、浓度、速度单位。需支持拖动术中用药剂量修改给药时间,持续用药可拖动收尾调整持续用药时间段,点击持续用药剂量,可快速修改持续用药的剂量,每个药品在麻醉记录单右侧自动汇总药品总量。(投标人提供承诺函)◯要求实现术中计费回写HIS。根据术中的用药,操作等生成医嘱回写HIS,操作员无需使用HIS重新开具医嘱。◯应确保麻醉记录单操作界面与打印出来的麻醉记录单保持一致。◯实现对接手术排程信息,获取并自动填充到表单内;◯提供急诊手术快速入口,无需填写任何信息,就可快速开展手术记录,患者相关信息在术中或术后补录;◯用药及输液情况区域需支持单击记录用药、输血、输液信息;◯术中大量使用药品时,系统应能自动调整用药区的药品显示顺序。优先显示持续用药,其次再显示单次用药,用药区显示不下时,把单次用药显示到备注区,显示结构为:“用药时间:药品名称+剂量+单位”;◯麻精药品登记,支持对术中使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批号、使用情况、实际使用剂量、余液处理、操作人进行登记。■在记录输液、输血信息时,系统应提供人体静脉通道图示,供医护人员进行标记,明确记录液体/血液输入的静脉通道。同时,在麻醉记录单的用药区域右侧,系统需采用不同颜色对不同的静脉通道加以区分。(投标人须就本项进行现场真实系统演示,未演示或演示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出入量区域可以添加患者术中血量、引流量等液体,手术结束后可以汇总剩余量,当患者转入苏醒室时,可以把剩余量换作“带入液体”;◯要求对接手术间床旁设备,包括麻醉机、监护仪等,自动获取并记录数据。投标人可选择数据存储在客户端直连模式,定时推送到服务器中进行存储;或支持中央服务器采集数据模式。◯要求对接HIS、LIS系统完成术中快速血气分析开具和结果回传,当一台手术中多次开具血气分析时,能自动识区分。◯需实现麻醉医生可根据患者情况,设置生命体征数值的预警范围及显示/隐藏。其中预警范围能够设置上限及下限,当生命体征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时,麻醉记录单上的图标进行闪烁提醒麻醉医生;◯对于仪器设备干扰或其他因素产生的设备记录误差值需实现人工手动修改,并按照院方要求,规定是否保留修改痕迹;◯系统需提供快捷按钮,可在术中记录时一键发起事件并记录发生时间。需支持快捷按钮的配置,提供事件模板功能;■术中体位:根据术中选择的体位,在麻醉记录单标记区以形象的体位图标记录术中体位,术中体位变化时,变化体位对时间点及时记录变更点体位;(投标人须就本项进行现场真实系统演示,未演示或演示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人工气道建立:需支持全结构化人工气道建立信息的录入,所涉及内容包括:插管方式、麻醉方式、插管设备/方法、导管口径、插管、拔管时间等信息;(本项需提供系统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系统对连续事件进行倒计时提醒,如麻醉医师在添加主动脉阻断时,可设置阻断时间,系统开始倒计时提示,“主动脉阻断,开始时间:09:00,提醒时间为10分钟”;(投标人须就本项进行现场真实系统演示,未演示或演示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术中抢救:抢救时间段1分钟间隔显示监护数据、用药、事件等,其余按5分钟间隔显示,抢救时间段以红色区域标示,并在时间轴上同时展示抢救与非抢救。(投标人须就本项进行现场真实系统演示,未演示或演示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体外循环:在麻醉记录单的标记区用特殊颜色的区域标识体外循环时间段;(本项需提供系统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当鼠标悬停在某个时间点时,能够显示该时间点对应的生命体征数值、用药情况;▲能够将术中麻醉手术事件及操作以数字序号方式标记在治疗序号区域对应时间点,对应麻醉备注区域事件详情;(本项需提供系统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系统应当能记录登录人、手术时间、手术类型等信息。手术结束后,分别计算麻醉医生的工作量;◯需支持麻醉医生的一对一交班,需支持一台手术中多次交班。2.2术中预警监控◯术中预警监控支持通过移动端和监控中心端查看手术情况和进程,当系统监测到预警信息时,系统支持按照预设的规则推送预警消息,要求预设规则至少包含阈值型规则和趋势变化规则。例如血压高于,或低于某个值进行提醒,及血压在某个时间段内持续变化进行提醒。要求同时监控所有正在进行的手术,而不是选择某台手术进行监控。(投标人提供承诺函)2.3手术护理管理◯手术护理管理系统可对已排程的手术患者进行护理记录(三方核查、器械清点、转运交接单)、管路管理、医嘱执行等业务操作,通过事件驱动形式,联动手术麻醉系统,实现流程化的工作模式。(投标人提供承诺函)2.2.1手术患者管理:◯通过列表形式展示手术患者,患者信息包含基础信息、排程信息、手术信息;◯对接手术排程系统,获取今日手术患者。客户端可设置默认手术间,能够精准获取该手术间的患者;◯能够进入护理工作站,能够浏览已出室患者的文书。2.2.2入室管理◯要求对接HIS和移动护理系统,实现科室送出时间,转运时间,入室时间的记录和质控。◯系统需满足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要求,能够扫描患者腕带获取患者身份信息,由护士核对基础信息、手术信息,台次信息,当患者身份信息一致时,完成入室操作。◯台次信息能对接手术排程结果,判断患者台次信息是否一致,并给予不同的提示和后续操作。◯患者入室时需支持记录由病房带入的管路信息、液体信息。液体剂量汇入手术液体总量中,管路信息需支持“静脉通道”、“胃管”、“尿管”、“伤口引流”等记录;2.2.3三方核查◯在手术安全核查中,护士、主刀医生、麻醉医生需要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出手术间前”共同完成三方核查。系统需提供事件驱动型三方核查,如手术阶段到达“手术开始”,才能记录“手术开始前”三方核查。◯护士通过护理工作站核对“手术护士确认”的条目;护士工作站三方核查以窗口形式呈现,以任务流的形式切换每一项核对内容。麻醉医生通过手术麻醉工作站核对 “麻醉医生确认”的条目,共同完成三方核查;◯护士、麻醉医生在进行三方核查时,能够查看对方已核对的内容,便于知晓三方核查进度及情况;◯完成三方核查单后可进行预览及打印操作,归档后生成PDF文件便于HIS系统调阅,并归档至病案归档系统。2.2.4器械清点◯要求对接消毒供应系统实现器械闭环管理。◯在手术器械清点中,护士需要在“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手术结束后”完成手术器械清点及记录。◯须提供扫码或模糊搜索功能,用于查找并添加手术器械(包);◯需支持对已添加的器械(包)修改数量,修改数量时系统会提示器械包内数量是否与基数相符;◯需支持器械包和“其他”器械包通过颜色进行区分;◯需支持按器械包名称进行快速切换,单个器械通过“其他”进行切换;◯需支持多个主手术时,允许添加多个器械清点单;◯需支持单个器械、器械包的逐一确认、一键确认。需支持单个器械、器械包的逐一删除、一键删除;◯需支持器械(包)是否添加、清点的校验;◯完成手术器械清点后需可进行预览及打印操作,归档后生成PDF文件便于HIS系统调阅,并归档至病案归档系统。2.2.5器械管理◯能够完整管理患者手术过程的管路信息,管路管理能够统一各个管路的置管时间、拔管时间,并能自动计算管路的留置时间。可明确区分操作时间、操作人及管路事件,保证患者手术过程中的管路信息一致;◯需支持对护士添加的管路进行新增、删除、拔管操作。2.2.5植入物和耗材使用管理◯要求提供植入物和耗材登记功能。对接库存管理系统,完成耗材使用闭环。◯要求可拍照耗材标签,扫描标签登记功能。◯要求归档和打印耗材使用登记文书。2.2.6事件记录◯需提供手术事件快捷操作按钮区域,可在手术过程中一键记录手术事件及发生时间。需支持记录主刀医生及术中相关操作时间节点,保证手术过程数据的完整性;◯需支持对已记录的时间进行展示、统计分析。2.2.7出室管理◯要求对接HIS和移动护理系统,实现出室时间,转运时间,科室接收时间的记录和质控。◯需支持记录“液体余量”、“带出液体”、“术中输液量”等信息,对接手术麻醉系统实现记录信息一致;◯完成“护理交接单”后可进行预览及打印操作,归档后生成PDF文件便于HIS系统调阅,并归档至病案归档系统。2.2.8工作量记录◯系统记录登录人、护士身份、手术时间、手术类型等信息。手术结束后,分别计算手术护士的工作量。2.2.9智能麻醉不良事件管理◯麻醉医生进行术中、术后业务操作时,提供后台知识库智能识别不良事件,在客户端预警提示;支持不良事件相关内容的填报,并可根据医院要求定制化填写内容,不良事件发生时,需要及时上报上,需要对接医院不良事件管理系统。▲能够根据系统预设的规则库,自动识别不良事件。识别后能够进行确认或否定不良事件操作。科室管理人员能够通过管理端监控所有的不良事件,包括识别疑似、待提交、已上报、已审核状态。支持审核操作,审核后能够生成不良事件报告,支持调阅和打印。(本项需提供系统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3术后麻醉信息管理3.1PACU苏醒管理 ◯苏醒室记录单与麻醉记录单在同一张单据上记录。◯术后病人生命体征恢复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苏醒管理能够为术后病人进行苏醒的护理记录。苏醒过程需要记录患者的用药、生命体征、事件及发生时间,最终输出苏醒记录单。▲需支持1台客户端电脑控制多个床位的模式,可根据医院实际操作配置;(本项需提供系统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能够提供麻醉Steward、改良的Aldrete苏醒评分;◯能够记录术后苏醒过程中麻醉用药、事件情况、生命体征等信息,自动生成苏醒记录单;◯需支持记录患者进入苏醒室时随身携带管道信息;◯患者完成手术,麻醉医生记录术中剩余液体余量。转入苏醒室时,系统自动提取出室时记录的液体余量,标记在苏醒记录单上,并且特别显示为带入液体。3.2镇痛闭环管理 ◯镇痛闭环管理从麻醉风险评估给出镇痛计划及建议开始,到患者拆泵结束。镇痛管理过程包括麻醉医生根据系统提供的计划及建议进行镇痛泵申请,配泵中心审核镇痛泵、配泵,术中麻醉医生接收使用镇痛泵,完成镇痛泵计费。术后系统自动生成镇痛泵随访任务,提醒随访人员完成镇痛泵随访,要求支持移动端完成镇痛泵随访。(投标人提供承诺函)◯需支持多种方式的镇痛泵申请:麻醉风险评估时,自动给出镇痛计划及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麻醉医生能够选择申请不同类型镇痛泵;◯需支持镇痛泵全流程电子化记录;◯需支持镇痛泵的类型标准化管理,可查看申请信息是否有合并症、过敏史。需支持镇痛泵产生的费用与术中麻醉费用一起提交到HIS。3.3麻醉质量评估 ◯根据术中的各项麻醉记录及事件等内容进行全面的麻醉总结,填制《麻醉质量评估》并存入系统,方便对手术质量进行统计评估,提供多项术后麻醉质量评估标准供选择,采用模板方式输入,可根据医院要求,灵活配置麻醉总结单,收集医院需要的总结数据。3.4▲麻醉医嘱计费◯手术结束后,系统应能自动识别并汇总术中的麻醉用药,自动识别麻醉时长,以及麻醉过程中所使用的耗材、操作、血气、镇痛泵等耗材与处置费。由麻醉医生核对费用后,提交至HIS,完成术中用药的医嘱记录与费用记录。(本项需提供系统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将导致相应扣分)3.5术后随访 ◯术后随访需支持客户端及床旁随访两种模式;提供多类型结构化的随访表单;◯镇痛泵随访结合术前申请、术中使用,完成镇痛闭环管理。当患者申请了镇痛泵,手术结束后系统按照随访日期自动生成镇痛泵随访;◯患者在术后出现并发症时,系统应能生成术后并发症随访,方便随访人员记录详细的并发症情况;◯患者完成手术后,系统应能生成术后24小时随访表单。对接院内HIS系统提取到预出院信息,能够自动生成预出院随访;◯术后随访过程中出现不良事件,系统应能根据后台不良事件规则库,结合术中麻醉操作给予不良事件提示。4医护患协同平台4.1手术信息电子看板 ◯在手术室内公共区域提供手术进程电子屏,详细显示每个手术间手术进程情况。4.2患者手术状态屏 ◯患者家属等待区域电子看板屏能够查看患者的手术状态;需支持家属等待区的交互显示功能,需支持呼叫家属到谈话室谈话功能。5麻醉手术运营管理5.1质控指标 ◯需按照《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2版)》标准及《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监测指标(2025版)》、《2026年手术室护理质量控制计划》、《楚雄州中医医院护理评价标准》以及实际业务需求提供质控指标功能。并根据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标准进行持续更新。其中系统中已有业务数据部分须全部自动抓取,人工录入部分数据需要有手工录入功能,要求系统有自动质控功能,对逻辑错误,荒诞值能做出判断并提醒。◯提供质控指标展示,提供指标的数据占比;◯质控指标中能查看数据占比的详情;能够核对占比的准确性,帮助管理者详细了解详细的情况;5.2查询统计 ◯需对接手术排程系统,能够显示科室今日手术安排,并能够进行分类筛选;◯能够查询手术间的当前手术患者信息、生命体征趋势等概况。◯能够回顾指定日期的手术麻醉患者记录及其详细信息;◯能够按手术名称、手术类型统计指定时间段内各类型手术时长;◯能够将统计结果以EXCEL格式进行导出。◯能够按采购人实际业务需求制作报表。6麻醉门诊 6.1麻醉门诊管理◯需能为麻醉门诊的患者进行术前/检查前的麻醉风险评估,如无痛分娩、无痛胃镜、日间手术等。◯记录患者病史、实验室检查结果,制定麻醉计划并输出麻醉风险评估报告。◯需支持手术室外的麻醉风险评估功能,评估内容与择期手术的麻醉风险评估格式保持统一;◯麻醉门诊的评估结果应能够与日间手术系统对接,日间预约系统或日间手术系统应可查看患者麻醉门诊的评估结果。◯日间手术间的手麻系统需支持调阅患者麻醉门诊上评估的麻醉风险评估报告;◯麻醉门诊的评估结果需支持对检查项目进行风险预估,并确认是否可行检查。★三、配置清单(以下内容必须全部响应,不得出现负偏离)序号配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多功能视频显示屏2套屏幕尺寸:≥55英寸;屏幕分辨:≥4K(3840*2160);屏幕比例:16:9;网络功能:支持有线+WIFI;其他端口:HDMI,USB;2数据线1批串口、网口链接线和其他必要的连接线缆★三、商务要求(以下内容需整体响应,不得出现负偏离)1.售后及服务要求:1.1质保期/维保期:全部系统模块终验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免费2年。各类评级评价或重点保障期间按需增加保障人员,不额外增加费用。1.2设备和点位数:本次采购手麻系统软件覆盖点位包括中心手术室10个、复苏室1个(6张床)、DSA2个、无痛胃镜3个点位,共计16个点位。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和维保期间,需要按照招标点位数量保障甲方设备全部接入。当甲方更换设备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做更换设备的接入配置等操作,且乙方不得将此纳入工作量计算也不得产生任何费用。1.3国产化适配改造:在软件生命周期内,乙方应当对软件进行持续改进以适配信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非国产化服务器向国产化服务器迁移的工作等。1.4需求修改:服务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甲方的个性化需求等原因需对软件系统功能和流程进行新增、调整和修改的,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软件系统相应功能和流程的新增、调整和修改,不另行收费。甲方在提出需求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甲方,甲乙双方需对每一项任务做约定,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时限,完成标准等。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若需求修改无故超期,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每超期一日历日500元人民币,甲方可选择从合同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1.5系统接口:服务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甲方的个性化需求,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系统对接等原因需对系统接口进行新增、调整和修改的,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软件系统接口和相应功能和流程的新增、调整和修改,不另行收费。甲方在提出需求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甲方,甲乙双方需对每一项任务做约定,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时限,完成标准等。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若无故超期,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每超期一日历日500元人民币,甲方可选择从合同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1.6系统维护:质保期内提供系统Bug修复、版本更新、数据备份与恢复服务,每季度至少1次现场巡检,提交巡检报告。1.7培训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培训,培训形式包括现场培训、线上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操作,日常基础业务培训按需开展。1.8系统监控和故障处理:对信息系统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控,接到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解决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如系统崩溃、数据异常)确保系统稳定运行。1.9性能优化:定期分析系统性能,提出并实施优化方案,提高系统运行效率。1.10数据备份与恢复:按照至少每日一次的频率进行数据备份,确保备份数据安全可靠。1.11安全防护:对系统进行全方位安全防护,防止恶意攻击和数据泄露,确保系统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各类测评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并持续改进。2.技术标准与合规要求标准规范:要求系统符合《智慧医疗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2025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4〕14号)等相关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智慧中医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若执行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3.其他要求:3.1系统的建设周期为双方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供不少于2年的免费运维服务;4、履约验收方式4.1功能符合性:(1)升级后的系统需满足最新版本《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及《智慧医疗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2025版)》五级要求,需满足最新版本的《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三级要求。(2)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需达到四级甲等标准。实现与楚雄州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医保平台的数据实时交互,数据交互质量不低于对应政策要求。(3)系统需稳定运行,各基础业务模块功能完整且符合设计要求,无重大故障或缺陷;数据准确无误,能够满足医院日常业务操作需求。(4)与医院现有其他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交互顺畅;通过安全性测试,确保患者信息及医院数据安全。(5)提供完整的系统操作文档及培训资料,便于医院人员后续使用与维护。(6)个性化需求改造满足医院实际业务和各类评级评价要求。需求修改在约定时间内完成。(7)履行完全部合同约定义务。(8)用户满意度评价中,客观量化指标(如系统响应时间、功能满足度)占比不低于70%,主观评价(如操作便捷性)占比不超过30%,具体调查内容需在评价前10个工作日经甲乙双方确认。(9)所有模块无故障运行超过30日历日,并且上线使用超过3个月。4.2性能指标:系统响应时间、并发用户数、数据处理速度等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4.3安全性:系统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无高危安全漏洞;4.4文档完整性:提交完整项目文档,包括需求文档、设计文档、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4.5数据准确性:可用数据数据迁移和处理的准确性达到甲方要求;4.6用户培训:完成对系统管理员和关键用户的培训,确保其能独立操作系统。4.7验收流程4.7.1项目验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上线前测试:实施方完成系统开发后,进行内部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2)试运行: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不少于1个月;(3)上线确认:由医院和监理方组织上线确认;(4)正式验收:上线确认后,系统无故障运行30天,且上线确认超过3个月,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监理方审核后,医院组织正式验收,邀请院内专家及第三方专家参与;(5)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共同签署项目验收合格证书。5.付款方式:第一笔付款(20%):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进场申请》及监理方出具的《进场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付款(40%):所有模块上线后,乙方提交《上线确认申请》、监理方出具的《上线确认报告》及医院各科室签字的《模块功能确认表》,经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确认签字盖章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第三笔付款(20%):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验收付款申请》《项目验收合格证书》及监理方出具的《最终验收报告》,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笔付款(20%):维保期结束后,乙方完成系统永久授权,提交《授权证明文件》《维保服务总结报告》及甲方各科室签字的《维保满意度评价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10%评级配合改造费用,需附评级机构出具的《测评报告》或维保期满证明)。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楚雄市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甲方公章)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邮编:675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科室负责人:经办人: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全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楚雄州中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项目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3.建设目标:对标《智慧医疗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2025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4〕14号)相关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智慧中医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若执行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建设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和完成相关服务,确保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功能达到医院智慧服务评价三级和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三级评审标准。2、项目范围与内容(1)模块清单序号系统分类系统名称子系统(2)服务内容1.服务要求质保期/维保期:全部系统模块终验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免费2年。各类评级评价或重点保障期间按需增加保障人员,不额外增加费用。设备和点位数:本次采购手麻系统软件覆盖点位包括中心手术室10个、复苏室1个(6张床)、DSA2个、无痛胃镜3个点位,共计16个点位。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和维保期间,需要按照招标点位数量保障甲方设备全部接入。当甲方更换设备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做更换设备的接入配置等操作,且乙方不得将此纳入工作量计算也不得产生任何费用。国产化适配改造:在软件生命周期内,乙方应当对软件进行持续改进以适配信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非国产化服务器向国产化服务器迁移的工作等。需求修改:服务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甲方的个性化需求等原因需对软件系统功能和流程进行新增、调整和修改的,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软件系统相应功能和流程的新增、调整和修改,不另行收费。甲方在提出需求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甲方,甲乙双方需对每一项任务做约定,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时限,完成标准等。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若需求修改无故超期,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每超期一日历日500元人民币,甲方可选择从合同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系统接口:服务期内,如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甲方的个性化需求,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系统对接等原因需对系统接口进行新增、调整和修改的,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软件系统接口和相应功能和流程的新增、调整和修改,不另行收费。甲方在提出需求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甲方,甲乙双方需对每一项任务做约定,约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时限,完成标准等。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若无故超期,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每超期一日历日500元人民币,甲方可选择从合同金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系统维护:质保期内提供系统Bug修复、版本更新、数据备份与恢复服务,每季度至少1次现场巡检,提交巡检报告。培训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培训,培训形式包括现场培训、线上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操作,日常基础业务培训按需开展。系统监控和故障处理:对信息系统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控,接到故障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解决一般故障,2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如系统崩溃、数据异常)确保系统稳定运行。性能优化:定期分析系统性能,提出并实施优化方案,提高系统运行效率。数据备份与恢复:按照至少每日一次的频率进行数据备份,确保备份数据安全可靠。安全防护:对系统进行全方位安全防护,防止恶意攻击和数据泄露,确保系统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对各类测评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并持续改进。后续维保服务要求同上。(3)技术标准与合规要求标准规范:要求系统符合《智慧医疗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2025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医院智慧管理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中医医院信息与数字化建设规范(2024版)》《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4〕14号)等相关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智慧中医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若执行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3、项目实施与管理(1)项目计划本项目模块功能需满足国家最新下发的电子病历测评五级标准、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标准、智慧服务三级标准和智慧管理三级标准。如果在合同期内有新标准发布,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同时,若有不满足要求的功能,则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符合性改造。项目过程分为以下几个关键阶段:需求分析阶段:完成业务需求调研与分析,输出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设计阶段:完成系统架构设计与详细设计方案;开发实施阶段:完成系统开发、测试与部署;试运行与培训阶段:系统上线试运行,问题修复与优化,完成系统用户培训;验收阶段:完成系统验收;运维服务阶段:提供系统运维服务,保障系统稳定运行。(2)项目组织与职责项目实施需明确各方职责,建立高效协作机制:甲方: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参与,负责业务需求确认、流程配合及项目验收;乙方:组建专业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经理、架构师、开发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等,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第三方监理: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协助医院进行阶段验收,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管。(3)项目里程碑表:项目关键里程碑阶段主要目标交付物预计完成时间需求分析需求规格确认《需求规格说明书》项目开工令发出后 个日历日系统设计技术方案确认《系统设计方案》需求确认后 个日历日系统开发功能开发完成系统测试报告设计确认后 个日历日试运行系统稳定运行试运行报告开发完成后 个日历日项目验收正式验收通过验收合格证书无故障运行30个日历日,且上线3个月(四)项目实施要求1.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需永久开放接口功能,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及维保期内配合第三方开发接口程序。乙方需开放和提供本项目生命周期内需对接的系统全部接口源代码给甲方,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接口源代码的相关文档给甲方。2.乙方实施团队人员,要求项目开工到项目终验期间至少1人驻场。核心模块要求研发人员上线期间到场保障,其余按项目节点需要到场保障。实施和研发人员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做出灵活调整。3.项目经理,。4、费用支付与项目管理(一)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具体费用构成如下:序号费用分项名称金额(元)备注12上述费用为含税全包价,包括软件开发、硬件适配、数据迁移、系统测试、试运行服务、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合同范围内功能各类评级改造、税费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支付方式1.信息化建设费用支付:1.信息化建设费用支付:第一笔付款(20%):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进场申请》及监理方出具的《进场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付款(40%):所有模块上线后,乙方提交《上线确认申请》、监理方出具的《上线确认报告》及医院各科室签字的《模块功能确认表》,经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确认签字盖章后,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第三笔付款(20%):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验收付款申请》《项目验收合格证书》及监理方出具的《最终验收报告》,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笔付款(20%):维保期结束后,乙方完成系统永久授权,提交《授权证明文件》《维保服务总结报告》及甲方各科室签字的《维保满意度评价表》,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10%评级配合改造费用,需附评级机构出具的《测评报告》或维保期满证明)。2.维保期满的维保费约定维保期满后,每年的维保费用为本项目合同金额的%,双方另行签订维保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支付时间以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3.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元(大写:)。3.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10个日历天内甲方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3.3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终验后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4因乙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的,甲方直接从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另行支付或从应付乙方信息化建设费用中扣减。(三)项目管理制度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项目例会制度:每周召开项目进展会议,每月向医院领导汇报项目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文档管理制度:项目各阶段文档需按要求编制、审核与归档;变更管理制度:项目范围、需求、进度等变更需通过变更控制委员会审批;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识别、评估项目风险,制定并实施应对措施;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和验收。人员管理制度: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的所有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因更换项目经理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并自擅自更换当日起按合同金额0.1%/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同意更换为止。3.乙方项目经理达不到合同履约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经理。4.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更换项目经理通知书7日,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1)乙方应自拒绝更换当日起支付甲方合同金额0.1%每天的违约金,直至更换完成;(2)甲方暂停支付当期进度款;(3)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5.驻场人员因临时调派或其他原因需要离开时,需要按甲方项目管理制度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乙方须安排技术能力或工作年限相当的人员驻场。驻场人员擅自离开的,自离开当日支付甲方合同金额0.1%每天的违约金,直至驻场人员返岗。6.乙方驻场人员达不到合同履约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驻场人员,乙方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驻场人员。7.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更换驻场人员通知书7日,拒绝更换驻场人员的:(1)乙方应自拒绝更换之日起支付甲方合同金额0.1%每天的违约金,直至更换完成;(2)甲方暂停支付当期进度款;(3)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四)项目考核制度考核办法:主要考核阶段大致分为实施和维保两个阶段进行考核。其中,实施阶段主要考核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实施计划执行效率、实施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培训及实施使用效果、项目管理能力和项目实施期间人员考勤等内容,项目实施周期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相应责任。维保阶段主要考核服务态度、业务、技术服务能力、服务响应及时性、服务质量及效果、巡检服务执行有效性、信息系统稳定性、项目驻场服务人员考勤几个方面,考核结果将直接与合同金额挂钩。详细考核条款由甲方,乙方,监理方共同制定。5、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一)安全合规要求本项目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工作需严格遵守以下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要求,对医疗数据进行严格保护;·系统应达到三级等保要求;·涉及患者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活动需遵循授权同意、目的明确和最小必要原则;·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及财务归集口径规范处理医疗费用数据。(二)安全技术措施本项目需采取以下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访问控制:建立三级权限体系(系统管理员、科室管理员、普通用户),用户密码需满足复杂度要求,每90天强制更换,系统需记录所有权限变更操作日志。安全审计:建立完善的安全审计制度,记录所有数据访问与操作行为,日志至少保存6个月;数据备份:全量备份每日凌晨2:00-4:00进行,增量备份每4小时一次,备份数据需分别存储在医院本地服务器或第三方云存储(须具备等保三级及以上资质),每季度进行1次备份数据恢复测试,提交《备份恢复测试报告》。安全防护:对各类测评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并持续改进。(三)安全管理要求本项目需建立以下安全管理机制: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医院相关科室协同监督;隐私影响评估:在系统上线前及重大变更时进行隐私影响评估;安全事件响应:发生数据安全事件后,乙方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30分钟内口头告知甲方项目负责人及监理方,2小时内提交《应急响应初步报告》,24小时内提交《事件调查分析报告》及整改方案。安全培训: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技能;第三方管理:对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安全评估,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6、验收标准与流程(1)验收标准项目验收需满足以下标准:功能符合性:1.升级后的系统需满足最新版本《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试行)》及《智慧医疗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2025版)》五级要求,需满足最新版本的《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三级要求。2.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需达到四级甲等标准。实现与楚雄州区域医疗信息平台、医保平台的数据实时交互,数据交互质量不低于对应政策要求。3.系统需稳定运行,各基础业务模块功能完整且符合设计要求,无重大故障或缺陷;数据准确无误,能够满足医院日常业务操作需求。4.与医院现有其他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数据交互顺畅;通过安全性测试,确保患者信息及医院数据安全。5.提供完整的系统操作文档及培训资料,便于医院人员后续使用与维护。6.个性化需求改造满足医院实际业务和各类评级评价要求。需求修改在约定时间内完成。7.履行完全部合同约定义务。8.用户满意度评价中,客观量化指标(如系统响应时间、功能满足度)占比不低于70%,主观评价(如操作便捷性)占比不超过30%,具体调查内容需在评价前10个工作日经甲乙双方确认。9.所有模块无故障运行超过30日历日,并且上线使用超过3个月。性能指标:系统响应时间、并发用户数、数据处理速度等性能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安全性:系统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无高危安全漏洞;文档完整性:提交完整项目文档,包括需求文档、设计文档、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数据准确性:可用数据数据迁移和处理的准确性达到甲方要求;用户培训:完成对系统管理员和关键用户的培训,确保其能独立操作系统。(2)验收流程项目验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上线前测试:实施方完成系统开发后,进行内部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2.试运行: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不少于1个月;3.上线确认:由医院和监理方组织上线确认;4.正式验收:上线确认后,系统无故障运行30天,且上线确认超过3个月,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监理方审核后,医院组织正式验收,邀请院内专家及第三方专家参与;5.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共同签署项目验收合格证书。7、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情形及责任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过30工作日,应承担相应责任:逾期付款:无故未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项目费用,超过30工作日,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金额0.1%的违约金;未提供必要配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业务配合,造成项目延误的,应顺延工期并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二)乙方违约情形及责任如乙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形,应承担相应责任:项目延期: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每逾期一日历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乙方当期及后续信息化建设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质量不达标:项目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应在甲方要求时限内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乙方信息化建设费用,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须在甲方向其发出整改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数据泄露: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数据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授权限制:若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存在授权限制或接口未永久开放,需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解决,否则按合同总金额0.1%/日支付违约金;若因此影响医院业务开展,乙方需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如外包服务费用、患者投诉赔偿等)。驻场人员:乙方实施阶段驻场人员按项目进度动态调配;若因人员问题导致系统故障处理延误,或项目整体进度延误,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系统故障处理延误,或项目整体进度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1%/日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违反保密义务: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应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损失。违反行业制度:因乙方程序错误等原因,导致医院上传到上级部门数据错误,导致结算费用被扣款或者造成患者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8、其他条款(一)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患者信息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文档、业务数据、系统架构、算法模型、患者信息等;保密期限: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秘密为动态期限(至技术公开),患者个人信息为20年,商业合作信息为10年,国家秘密或医疗敏感数据为永久保密;除外条款: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行政程序需要披露的信息不在此限;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需与所有参与项目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副本提交甲方备案;若乙方人员违反保密义务,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配合甲方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涉及国家秘密或医疗敏感数据的,乙方需建立专门的保密管理台账,记录数据访问、使用、传输情况,甲方有权随时查阅该台账。(二)知识产权乙方需在项目验收时提交《知识产权归属确认清单》,明确原有知识产权、新知识产权及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范围及授权情况;若因第三方知识产权问题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乙方需在30个工作日内更换替代技术方案,且不额外增加费用。本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按以下规定执行:原有知识产权:各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拥有的知识产权仍归各自所有;新知识产权:为履行本合同而开发的软件、文档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医院方所有;使用授权:实施方可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这些知识产权,但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第三方知识产权:如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乙方应确保已获得合法授权,并提供合法授权文件原件供甲方审核。在软件生命周期内保证医院不会因此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若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消除由此带来的影响。(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并根据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流行病等社会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需在7日内提供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自然灾害需提供气象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证明,社会事件需提供***门证明);若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延期,双方需重新协商确定项目工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的1.5倍。(四)争议解决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书面提出争议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双方应积极配合,寻求妥善解决方案。2.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违约,守约方为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拍卖变卖费等)由违约方承担。(五)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变更:对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合同解除:除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合同中的任一个模块,如甲方要求替换为乙方其他产品的,需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方可替换,同时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的总金额将不变。9、双方联系人1.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2.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10、合同文件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书及其附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项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11、转让与分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本合同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让与分包。12、合同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合同签订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本合同经双方签名并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13、附件清单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廉洁购销合同附件二:拟派人员人身安全承诺书(模板)附件三:项目实施服务考核表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一: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廉洁购销合同甲方: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采购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环境,根据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规范。二、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资采购签订合同履行双方权责。三、甲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国家反腐败和反商业贿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六个严禁”等相关规定。乙方特别承诺不送红包、不送回扣,如若违反相关规定,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停止付款,乙方无条件接受清退。五、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接受捐赠资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不得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等。对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有责任如实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按规定上交。六、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物资采购的选择权。七、乙方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乙方任何人员不得与设备使用科室直接对接。八、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九、本合同作为物资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拟派人员人身安全承诺书(模板)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驻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驻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安全责任承诺遵守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地安全规定及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认知:已充分了解派驻岗位的安全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自我保护: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人身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的所有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主要或连带责任。二、安全行为规范严禁酒后上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不隐瞒、不拖延。三、应急与健康管理突发事故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救援。如实报告自身健康状况,不隐瞒病史。四、违约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拟派的所有咨询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主要或连带责任,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附件三:项目实施服务考核表项目实施服务考核表日期:科室:考核人:考核维度考核维度考核指标分值权重评分标准实际得分扣分说明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一、服务人员表现(20分)一、服务人员表现(20分)工作态度5分主动配合工作、响应及时、沟通顺畅得5分;偶有消极配合情况扣2-3分;多次消极配合、推诿扯皮得0分。工作沟通记录、科室反馈表等工作沟通记录、科室反馈表等@continue@@continue@业务能力8分熟练掌握相关技术、能快速解决问题得8分;业务能力一般、需指导才能完成工作扣3-5分;业务能力不足、无法完成本职工作得0分。任务完成报告、问题解决记录等任务完成报告、问题解决记录等@continue@@continue@人员稳定性4分按约定配备人员、无擅自更换情况得4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扣4分;擅自更换其他服务人员每人次扣2分;按要求更换人员且不影响项目进度的不扣分。人员配备确认书、更换申请及批复等人员配备确认书、更换申请及批复等@continue@@continue@单位管理遵守情况3分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管理要求得3分;经事先告知后仍不遵守的扣2分;不遵守且情节严重的本项得0分(另按约定单独扣款)。单位管理要求告知记录、违规情况说明等单位管理要求告知记录、违规情况说明等二、项目执行效率(30分)二、项目执行效率(30分)任务完成及时性15分所有任务均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得15分;每项无故超期1日历日扣1分,扣完本项为止(另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延期的不扣分。任务约定文件、完成确认单、延期说明等任务约定文件、完成确认单、延期说明等@continue@@continue@开发与交付质量10分开发符合需求、交付资料完整得10分;接口存在轻微缺陷但不影响使用扣3-5分;接口存在重大缺陷或交付资料不完整得0分。接口测试报告、交付资料清单等接口测试报告、交付资料清单等@continue@@continue@应急响应效率5分故障响应、数据安全事件处置符合约定时限要求得5分;一般故障超期解决扣2分;重大故障超期解决或数据安全事件处置不及时得0分。故障处置记录、应急响应报告等故障处置记录、应急响应报告等三、项目管理水平(25分)三、项目管理水平(25分)例会与汇报制度执行8分按时参加每周项目例会、每月汇报项目情况得8分;无故缺席1次例会扣2分,迟交1次月度汇报扣2分,扣完本项为止。例会纪要、月度汇报材料等例会纪要、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建设 智慧医 手术麻醉信息管理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