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远程侦检与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其他分析仪器 应急侦检机器狗 应急处置机器狗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26)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远程侦检与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其他分析仪器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67582-XM001
二、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远程侦检与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其他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9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盛德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北大化村116号9幢一层1172
中标金额:39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盛德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北大化村116号9幢一层1172
91110112MA01MMTJ8Y
39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5.47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盛德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质子转移反应飞行时间质谱仪
Vocus BCI-TOF
1
314.97万元
314.97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北京盛德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应急侦检机器狗
YQF-YJZC-B01
1
40.476万元
40.476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北京盛德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应急处置机器狗
YQF-YJCZ-A01
1
40.554万元
40.554万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质子转移反应飞行时间质谱仪
针对有限空间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殊以及未知性,设备能满足实时监测应急现场、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和工业场所空气中痕量有害物质需求,检测范围覆盖VOCs、有机胺、无机酸、有机酸、氨气、有机硫等气体,可以放入乘用车或移动测量车中进行移动检测,实现对危化品应急救援等现场未知物及时测量和判断,提供现场决策所需要的实时数据。

应急侦检机器狗
替代人员进入高危区域,侦检有毒气体、温湿度等数据,实时回传信息,辅助救援决策。

应急处置机器狗
替代人工搬运物资、切断危险源,还可配合应急人员完成简单的处置工作,降低救援人员暴露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培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楠、宋桂云、屈涛、何满汉、舒木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75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编号:2641STC61244
招标公告日期:2026年4月13日
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联系方式:舒老师,010-83522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方式:陶凤仙、刘晴、邱羽翰、刘姗姗、尹皓,010-62688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凤仙、刘晴、邱羽翰、刘姗姗、尹皓
电 话:  010-6268824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远程侦检与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其他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13:40

评审专家名单
李楠、宋桂云、屈涛、何满汉、舒木水

总中标金额
¥3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姗姗

项目联系电话
62688246

采购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83522722

代理机构名称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62688246

附件:

附件1
2641STC61244招标文件-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远程侦检与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其他分析仪器采购项目【0413发售稿】.pdf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远程侦检与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其他分析仪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641STC61244采购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641STC612442.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远程侦检与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其他分析仪器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397万元4.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台/套)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质子转移反应飞行时间质谱仪1针对有限空间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殊以及未知性,设备能满足实时监测应急现场、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和工业场所空气中痕量有害物质需求,检测范围覆盖VOCs、有机胺、无机酸、有机酸、氨气、有机硫等气体,可以放入乘用车或移动测量车中进行移动检测,实现对危化品应急救援等现场未知物及时测量和判断,提供现场决策所需要的实时数据。应急侦检机器狗1替代人员进入高危区域,侦检有毒气体、温湿度等数据,实时回传信息,辅助救援决策。应急处置机器狗1替代人工搬运物资、切断危险源,还可配合应急人员完成简单的处置工作,降低救援人员暴露风险。注: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培训。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国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3.项目联系方式3.1办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CA认证证书,010-58511086;3.2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下载及系统技术支持,010-86483801;3.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免费注册、获取保证金汇款账户:4009033175;3.4保证金缴款、发票咨询:朱燕华,010-62686395;3.5项目问询:陶凤仙、刘晴、邱羽翰、刘姗姗、尹皓010-62688246、taofx@sstc20.com。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联系方式:舒老师010-835227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联系方式:010-626882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陶凤仙、刘晴、邱羽翰、刘姗姗、尹皓电话:010-62688246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4月1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1.3联合体为了便于采购活动开展,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建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联合体确定后,尽早通知代理机构。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质子转移反应飞行时间质谱仪。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3.3演示视频演示视频:■无需递交□递交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5.1.2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条款号条目内容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7万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人民币账号:【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1)请投标人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进行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且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主管部门或业主指定平台)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保持一致。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同一手机号码只需注册一次。(2)注册成功后,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在“我的工作台”点击“寻找招标项目”-找到相应项目-“立即投标”-“立即购标”-确认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支付”(免费)-在“我的工作台”点击“我参与的项目”-“缴纳保证金”-“下一步”-“导出账号信息”,即可获取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账号。请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以网上银行支付形式向对应投标保证金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3)特别说明:在我公司平台通过“注册、购标”等功能办理的有关手续,仅是为了便于已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不代表投标人实际完成了获取招标文件的手续。各位投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未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而仅在我公司平台通过“注册、购标”等功能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的投标人,投标无效。我公司平台上显示的“售标截止时间”实为投标截止时间,实际获取文件的截止时间请以“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显示为准。注意事项:(1)上述投标保证金账号,为本项目标包专属一次性虚拟账号,对于同一投标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包,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各不相同。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只接受本投标人本项目对应标包的投标保证金,其他项目、标包的投标保证金请勿支付至本标包的账号。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注册、保证金账号获取等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10-86397110)。(2)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单位交款账户原路退还。条款号条目内容12.7.2为保证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中标人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12.8.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8.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_____________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条款号条目内容22.2最多中标包数量的限制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不限制;□限制。具体规定如下:1、本项目【__】~【__】包中,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任意一个包或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但其在上述包的范围内,最多中标包的数量为【__】个。2、关于投标人所投包的优先中标顺序,规定如下:本项目各包如不在同一日开标,将按照开标日期先后顺序进行评审;对于同一日开标的各包,将按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评审;并按上述评审顺序作为投标人的优先中标包顺序。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书》中承诺:(1)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数量”的相关规定;(2)在所投包的范围内,如投标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包数达到规定的最多中标包数,则按招标文件规定优先中标顺序确定不超过规定数量的中标包,同时决定放弃其余各包的投标资格。否则投标无效。说明:本次采购的货物的数量较大、供货地域较广或服务内容复杂,因此考虑供应商的生产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从对项目合同履行质量的有利性出发,决定分包采购,并且对同一家投标人最多中标包的数量进行限制。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1)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无。(如有特殊资质要求据实填写)2)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2-1项及其附件提交投标文件相应内容;非因以上原因而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的,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第9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相应内容。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序号。金额M(万元)费率。1M<1001.50%201001.10%35000.80%410000.50%550000.25%6100000.05%701000000.01%条款号条目内容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书面形式。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同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联系方式。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以每个包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若按上述标准计取的费用低于1.5万元人民币,则按1.5万元计取。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接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账号。条款号条目内容27违法行为的处理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演示视频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3.3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提出了演示视频的要求,则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内容。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本国产品5.3.1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本项目执行******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有关规定。5.3.1.1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暂未实施)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规定比例产品总成本算公式为: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暂未实施)对特定产品,在符合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5.3.1.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5.3.1.3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5.3.1.4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4.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4.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6.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7.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8采购需求标准5.8.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8.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响应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实质性要求是指规定了“投标无效”的条款)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然人投标的情形除外)。投标人自愿超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投标须知资料表》建议的形式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2.4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保函,并建议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电子件;如既未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也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其投标无效。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迟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2.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14.3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有特殊规定外(如联合协议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其余内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或最终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成员单位的公章/电子签章均可。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2.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如限制数量)要求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为准。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2.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当面提交或邮寄。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电子件或电子证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2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提供:①产品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或②该产品有效期内的***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3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4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异常情形不存在下述“投标异常情形”:(1)硬件信息一致:不同供应商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2)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异常: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非正常一致(如多处错误一致);(3)电子签章混用: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或加盖其电子印章;(4)联系信息一致:不同供应商的联系人为同一人或联系电话一致;(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及价格调整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异常低价处理2.2.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2.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2.2.3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2.4上述投标报价指按照本章2.4修正后的报价。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2.5.9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公告同步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5.10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6支持本国产品政府采购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3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6.1本项目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6.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6.3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提供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国产品。2.6.4评审委员会应对《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2.6.5本项目将随中标公告同步公告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2.6.6供应商提供虚假《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7同时涉及2.5条和2.6条价格调整时,则按2.4条修正后的投标(响应)报价的基础上分别进行价格扣除。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1)当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见评标标准;(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如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所投产品选用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均选用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并列为候选人。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核心产品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4.1.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2.6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如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按本章3.2.2条执行;否则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核心产品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注: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电子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盖章页等关键页),合同卖方须是投标人本身,同类货物即可。82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需具有所报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每提供1台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文件,得1分,最多得3分。注:生产厂家授权文件要求如下:该授权文件须由生产厂家或其在国内的授权代理商出具,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协议、长期合作协议、销售代理协议或授权书等类似文件,具备上述文件之一即可;或:该授权文件须为由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影印件)。33技术参数响应根据投标文件对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标的产品的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共4个标注“▲”的技术参数,每1个技术参数响应为满足要求、无负偏离,得2分,最多得8分;共22个标注“#”的技术参数,每1个技术参数响应为满足要求、无负偏离,得1分,最多得22分。本项最多得30分。注:评审依据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偏离表》的偏离情况。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相应证明材料,须按技术指标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04供货组织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贴合需求,完全符合项目特点及要求,得8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要求,得5分;方案有欠缺或存在明显问题,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85安装调试组织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贴合需求,完全符合项目特点及要求,得8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要求,得5分;方案有欠缺或存在明显问题,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86售后服务解决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贴合需求,完全符合项目特点及要求,得4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要求,得2分;方案有欠缺或存在明显问题,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47应急服务解决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贴合需求,完全符合项目特点及要求,得4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部分符合要求,得2分;方案有欠缺或存在明显问题,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48培训服务组织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贴合需求,完全符合项目特点及要求,得4分;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方案,48培训服务组织方案部分符合要求,得2分;方案有欠缺或存在明显问题,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49节能环保产品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并且任一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否则得0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所投产品有效认证证书电子件,否则不予认可。0.5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并且任一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否则得0分。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所投产品有效认证证书电子件,否则不予认可。0.510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2.5及2.6。30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标的名称数量(台/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最高限价(万元)质子转移反应飞行时间质谱仪1是315应急侦检机器狗1否41应急处置机器狗1否41投标人的投标分项报价不得超过上表所列每项货物的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投标无效。二、商务要求1.交付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培训。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第六章合同相关规定★3.包装和运输须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14)。4.售后服务(质保期)4.1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2年,并提供10年内维修服务。4.2质保期内免费保修、电话报修后24小时上门服务、48小时内排除故障。4.3要求生产厂家在中国有完备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三、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与导则执行,如有更新以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2.货物技术要求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性能、材料、结构、外观、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2.1.1质子转移反应飞行时间质谱仪序号指标项指标要求1总体要求针对有限空间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殊以及未知性,设备能满足实时监测应急现场、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和工业场所空气中痕量有害物质需求,检测范围覆盖VOCs、有机胺、无机酸、有机酸、氨气、有机硫等气体,可以放入乘用车或移动测量车中进行移动检测,实现对危化品应急救援等现场未知物及时测量和判断,提供现场决策所需要的实时数据。2技术要求1.整机要求1.1设备包含气体样品直接进样系统1套,电离源3套,离子导向传输系统1套,正负双极性飞行时间质谱质量分析模块1套,真空系统1套,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和传输模块1套,显示器及附件1套。★1.2设备设计要求:除仪器电脑外,进样系统、载气、离子源气、传输系统、质量分析模块、真空系统等所有组件/模块应为一体化设计,均在仪器框架内。除仪器电源线和电脑连接线外,无需其他连线即可正常运行仪器。(提供仪器正常运行状态下的前、后、左、右、上,五个方向照片)1.3灵敏度:≥8000cps/ppbv。1.4检测下限:≤20ppt/min(三甲苯和a-蒎烯)。1.5线性范围需至少覆盖pptv-500ppbv。▲1.6质量要求:≤150kg。(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1.7电源能耗要求:正常运行时≤900W。(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1.8尺寸要求:≤1000mm(长)×≤500mm(宽)×≤900mm(高)(需提供实物尺寸测量照片或官网截图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2.进样系统:进样流量≥1500毫升每分钟,且具备样品稀释功能。(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3.电离源模块#3.1电离要求:需采用无放射性和无X射线的高安全紫外光灯。▲3.2化学电离离子源要求:包含3种及以上离子源,且正负离子源均有。(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3.3离子分子反应腔要求:需至少可以在50mbar压强下工作,能有效抑制产物离子碎片化。2技术要求#3.4相对湿度影响排除:具备避免相对湿度(水蒸气)影响灵敏度的设计。(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4.质量分析模块4.1质量分辨率:对质量数≥100Th(u)的物质,质量分辨率(FWHM)≥1000。4.2质量检测范围:至少覆盖30-3000Th(u)。4.3质量精度:≤0.005Th(u)。▲4.4应具备正离子和负离子检测模式,并可在1秒内完成正负电离模式切换并检测。(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4.5搭配高效微通道MCP检测器。5.真空系统#5.1质谱真空度:<5×10-6mbar,整机正常运行仅需内置一个分子涡轮泵。(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5.2配备真空系统安全联锁系统,更持久保持关机状态下的真空度。(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6.系统控制及数据采集和传输模块6.1质谱自动调谐与优化:仪器应配备可自动调谐软件,可对飞行时间质谱(TOF)整机的各级电压进行优化调谐。调谐完成后,质谱的灵敏度和质量分辨率应得到提升。6.2配备数据采集卡:采用双通道模拟-数字转换器(ADC),每秒可传输最大数据应>4GByte。6.3数据格式要求:开放源数据格式,支持数据导出;支持在仪器内置电脑上使用常用软件进行数据处理作图分析。7.显示器及附件:显示器为触摸屏,尺寸不小于23.5英寸,分辨率≥1920×1080,同时附带包括wifi天线、配备人体工学支架、电缆在内的其它部件。#8.配备移动电源,可供仪器连续运行8小时及以上。▲9.分析物质种类包括氟化氢、氯化氢等气态无机酸,氯气、氨气、二氧化硫等无机气体,甲酸、乙酸等有机酸,丙酮、甲苯、乙酸乙酯等常见有机物等化合物种类,谱库种类不少于250种化合物。(提供承诺函和物种列表)3其他要求★1.提供的产品须为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提供将仪器固定到车上减震方案,以及将仪器转移到车上的措施方案。2.1.2应急侦检机器狗序号指标项指标要求1总体要求替代人员进入高危区域,侦检有毒气体、温湿度等数据,实时回传信息,辅助救援决策。2技术要求1.整机要求★1.1、包含四足机器狗1套、电池1组、充电器1个、自组网设备1套、手持遥控终端1台、双光云台相机1台、全景相机1台、气体传感器1套以及其他原装配件,以上设备互相匹配兼容。2.四足机器狗本体2.1、重量(带电池):≤60kg;2.2、最大运动速度:≥3.5m/s;2.3、最大爬坡角度:≥45°(土坡);2.4、防护等级:≥IP67;#2.5、静态站立最大负载能力≥120kg,持续行走时负载能力≥40kg;(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2.6、续航能力:空载连续不停行走,续航里程≥20km,且续航时间≥4小时;20kg负载连续不停行走续航时间≥2小时;(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2.7、最大攀爬跨越高度:≥40cm;攀爬楼梯速度不低于2级/秒;2.8、运动功能:具有踏步、行走、小跑、机身高度可调等功能,摔倒可爬起,可在台阶斜坡上实现前后、左右运动及原地转弯,可在废石堆、建筑工地等地形行走;遥控模式下具备360°全向停障和绕障,实时图像传输功能;2.9、机器狗本体与电池采用分体式设计,支持无工具辅助快速更换电池,单次更换电池所需时间≤10s,且更换后不需接插线缆即可启动四足机器人;2.10、在保证机器狗安全情况下,机身关节运动范围不小于-42.5°至+42.5°;大腿关节运动范围不小于-220°至+50°;小腿关节运动范围不小于-140°至-20°;2.11、采用铝合金材质外壳,整机坚固可抗摔防外力冲击不变形;2.12、具备软硬急停保护、摔倒保护、低电压报警、过温报警;2.13、最大关节扭矩≥360N*m,电机驱动器内置于关节模组内;2.14、工作温度:-20℃~55℃;2.15、无视地形,结合感知实时切换步态及规划落脚点,前后配广角相机,像素不低于1200万,支持APP同屏幕观察;3.手持终端#3.1、屏幕尺寸:≥10.0英寸;分辨率:≥1280×800;亮度:≥900nit;(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3.2、网络:WIFI/蓝牙/以太网;3.3、操作系统:至少支持Win10、Linux、安卓、鸿蒙系统中的一种;3.4、通过自组网系统,可在遥控器显示四足机器狗前视、后视、2技术要求全景、云台可见光及红外的高清实时画面,可实时录制当前视角的视频;3.5、手持遥控终端能实现远程对机器人进行遥控,实现机器人的站立趴下、行走、跑步、上下楼梯、爬坡、障碍物跨越及复杂崎岖路面通过,可实现对云台相机的转动控制;3.6、手持遥控终端通过遥控屏幕可实时显示机器人电量、气体浓度等数据,具备遥控端和四足机器人端远程语音对接功能,可360°拾音;3.7、手持遥控终端总通道数≥20路;3.8、麦克风灵敏度:≥-42dBV/Pa+/-3dB;4.自组网4.1、自组网设备端:1.4G(频率可定制)3通道自组网单兵,千兆以太口,内置电池12.6V/7AH,支持TYPE-C快充协议,内置5G公网模块,支持选配S-PAD;4.2、自组网移动端:1.4G(频率可定制)3通道自组网单兵,千兆以太口,内置5G公网模块,支持选配S-PAD;#4.3、自组网最高带宽≥80Mbps,组网能力支持≥32个节点;(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5.双光云台相机5.1、双光云台相机可以完全适配四足机器狗,挂载在四足机器狗本体上部,相机具备以太网口,可通过通讯系统传输现场图像;5.2、可见光:图像传感器不低于400w像素,照度≥0.001Lux@(F1.5,AGC)(彩色);光学变倍≥30倍,数字变倍≥15倍,视场角不小于60.5~2.3度(广角-望远);#5.3、双光云台相机热成像:使用氧化钒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分辨率不低于640×512,镜头不低于19mm;(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5.4、双光云台相机云台:水平范围360°,水平速度≥0.05~80°/s,垂直范围≥-15~90°,垂直速度≥0.05~60°/s;5.5、可见光补光功能白光灯补光照射距离30m;5.6、云台支持垂直闭环,支持掉电恢复;6.全景相机6.1、回传四足机器人本体第一视角画面;6.2、鱼眼原始分辨率≥3200*1296;#6.3、全景图分辨率≥2000*1000;(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6.4、防护等级:IP66;7.气体传感器#7.1、复合气体检测:机器狗本体上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装置,通过系统传输气体检测系统数据;支持气体浓度快速检测,配不少于10种常见有毒气体传感器(氧气、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可燃气、氰化氢、氨气、氯气、VOCs、光气),温湿度传感器;(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7.2、工作温度:-10℃~50℃,工作湿度:≤0~95%RH(无凝露);7.3、防护等级:≥IP66;3其他要求★提供的产品须为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1.3应急处置机器狗序号指标项指标要求1总体要求替代人工搬运物资、切断危险源,还可配合应急人员完成简单的处置工作,降低救援人员暴露风险。2技术要求1.整机要求★1.1、包含四足机器狗1台、电池1组(2块)、充电器1个、自组网设备1套、手持遥控终端1台、机械臂1台、协作二指夹具1套、协作三指夹具1套、以及其他原装配件,以上设备互相匹配兼容;2.四足机器狗2.1、尺寸:站立尺寸≤1000mm*500mm*600mm;#2.2、带电池重量:≤40kg;(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2.3、总自由度(关节电机):12个;2.4、关节最大扭矩:≥180N.m;2.5、配备感知传感器:≥激光雷达×1+高清相机×1,前置照明灯;2.6、空载可持续行走5小时以上;负载20kg,可持续行走≥3小时;#2.7、负载能力:极限站立负载≥100kg;持续行走负载≥20kg;(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2.8、行走能力:斜坡行走能力≥45°;楼梯行走能力≥台阶高度30cm;2.9、工作温度:-20℃~55℃;2.10、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2.11、运动功能:具有踏步、行走、小跑、机身高度可调等功能,摔倒可爬起,可在台阶斜坡上实现前后、左右运动及原地转弯,可在废石堆、建筑工地等地形行走;遥控模式下具备360°全向停障和绕障,实时图像传输功能;2.12、具备软硬急停保护、摔倒保护、低电压报警、过温报警;2.13、无视地形,结合感知实时切换步态及规划落脚点,前后配广角相机,支持APP同屏幕观察;3.机械臂#3.1、最大臂展≥900mm;(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3.2、额定负载≥2.5kg;3.3、重复定位精度≥±0.05mm;2技术要求3.4、最大运动范围不低于J1±170°、J2±180°、J3+140°~-170°、J4±170°、J5±170°、J6±360°;3.5、机械臂净重(含控制器)≤10.5kg;3.6、控制轴数≥6轴;3.7、六维力量程≥200N/7N·m,六维力精度≥±0.5%FS;3.8、智能防撞≥8档安全力矩;4.夹具4.1.协作两指手4.1.1、驱动方式:伺服驱动;4.1.2、最大行程≥90mm;#4.1.3、最大夹持力≥25N,最大推荐负载≥1.0kg;(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4.1.4、最大抓取速度≥100mm/s;4.1.5、自身重量≤0.8kg;4.1.6、重复定位精度≥+0.02mm;4.1.7、寿命≥100万次循环;4.1.8、手指构型:两指;4.2.协作三指手4.2.1、自由度≥8DOF;4.2.2、手指构型:三指;4.2.3、自重≤0.7kg;4.2.4、驱动方式:伺服驱动;传动方式:齿轮+腱绳+连杆;#4.2.5、负载(常温环境,掌面朝下三指合作抓握提起壶铃):额定≥2.5kg,最大≥5kg;(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4.2.6、重复定位精度优于±0.5mm;4.2.7、最小抓握直径≤10mm;4.2.8、抓握力:峰值≥20N(三指协同);4.2.9、控制精度:力矩闭环≤±0.1N,力控精度:±2%F.S;4.2.10、动态响应:关节响应时间≤10ms,三指协同同步误差≤5ms。5.通讯模块5.1.机载5G无线基站#5.1.1、支持全网通5G双模网络(SA/NSA),5G模块支持Cat20,最高下载带宽高达2Gbps·5G模块支持4×4MIMO天线组合与256QAM高阶调制;(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5.1.2、支持5G与WIFI智能切换备份模式;5.1.3、内置802.11a/b/g/n/ac高性能WIFI模组。支持WIFI双频合路功能,最大发射功率不低于400mW;5.1.4、支持TDMA协议,有效提高PTMP传输带宽;5.1.5、支持-40~70℃宽温工作,12~24V宽压输入;5.1.6、具备抗震设计,不间断的网络接入能力;5.2.工业级天线一体化无线基站5.2.1、支持802.11a/n协议,最大带宽≥300Mbps,支持最大发射功率≥1W,覆盖距离不小于1~10km范围;5.2.2、支持4920~6100MHz扩展频率与多国频率漫游;5.2.3、支持共模6Kv/差模2Kv浪涌防护与16KvESD防护;5.2.4、支持TDMA协议,有效提高PTMP传输带宽;5.2.5、支持-40~75℃工作温度,满足IP67防护等级;5.2.6、内置18dBi90°双极化扇区天线;6.遥控器6.1、显示屏:≥7寸工业触摸屏+阳光可视屏,分辨率≥1920*1200;#6.2、电池与续航≥20000mAh,续航时间≥8小时;(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6.3、工作频段优于2.4G/5.8G;6.4、遥控距离:≥5km;6.5、外部接口:不少于USB-A口、SIM卡槽、TYPE-C,PPM;7.全景相机7.1、回传四足机器人本体第一视角画面;7.2、鱼眼原始分辨率≥3200*1296;#7.3、全景图分辨率≥2000*1000;(需提供官网截图或第三方CMA/CNAS检测报告或厂家技术白皮书作为证明材料)7.4、防护等级优于IP66;3其他要求★提供的产品须为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序号服务项目要求1服务标准所有硬件质保期内免费保修、所有软件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升级、电话报修后24小时上门服务、48小时内排除故障。2培训提供不少于2天、不少于1人的主要设备厂商工程师安装配置等实操培训课程,场地、交通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验收标准满足设备要求技术参数,能够正常使用。2.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国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二)具体要求(1)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采购货物:①如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清单中★标记产品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②如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清单中非★标记产品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的具体办法(如有)在采购文件《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具体规定;③如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规定清单中产品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的具体办法(如有)在采购文件《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具体规定。(2)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③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2.5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一)供货组织方案功能、应用场景、目标:详见采购需求。(二)安装调试组织方案6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一、针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标注为“★”、“▲”、“#”条款:投标人需对“★”、“▲”、“#”条款逐项填写。“★”条款未逐条填写的,投标无效。二、针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未标注“★”、“▲”、“#”条款的偏离情况:如无负偏离,无需填写下表内容;如有负偏离,则需在下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注:“偏离情况”列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远程侦检与协同处置能力建设其他分析仪器 应急侦检机器狗 应急处置机器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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