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铁路工程实体质量 电力电中标结果公示(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TIETC-FWZB-2604017(招标文件编号:CTIETC-FWZB-2604017)
二、项目名称: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高铁智检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智贤路108号湖南艾瑞特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栋厂房1层、2层
中标(成交)金额:28.083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轨检测认证(郑州)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172号/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杨街44号4号楼1层
中标(成交)金额:28.4204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富路568号
中标(成交)金额:31.17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湖南高铁智检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地区铁路工程实体质量及原材料监督检测
桥梁、站场、路基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252根,回弹法测混凝土强度210测区),原材料检测(水泥、粉煤灰、减水剂、速凝剂各8组,防水板,止水带各1组,高强螺栓3组),路基检测(EVD/灌沙压实度和K30各126个,土工格栅5组)。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轨检测认证(郑州)有限公司联合体
北京地区铁路工程实体质量及原材料监督检测
四电检测,包含套腕臂连接器、承力索座、定位支座、锚支定位卡子、终端锚固线夹各4组,中心锚结装置、电连接装置、复合绝缘子、接头连接线夹、弹性吊索线夹、线岔各2组,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绞线6米、整体吊弦及吊弦线夹6组,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接触线、电力电缆各7米,棘轮补偿装置1组。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点铁路工程
隧道工程(隧道无损检测5000延米,取芯法测混凝土实体强度5组),桥梁工程(墩身回弹法测混凝土强度500测区,取芯法测混凝土强度、桥梁支座、防水涂料各5组),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粗骨料、细骨料、减水剂、速凝剂各10组)。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长峰、贾德华、刘卫强、王明龙、韩广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01包收费0.421245万元,02包收费0.426306万元,03包收费0.467625万元,由每个包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15176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01包中标人湖南高铁智检科技有限公司综合评分97.20分,02包中标人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轨检测认证(郑州)有限公司联合体综合评分93.74分,03包中标人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评分92.10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联系方式:雷老师 010-51897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联系方式:成凯、冯英山、崔嘉林、徐洁、张立、马泽涵010-86203830、86203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凯、冯英山、崔嘉林、徐洁、张立、马泽涵
电 话: 010-86203830、862038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隧道工程施工/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工程/构筑物施工/桥梁工程施工/铁路桥梁工程施工,工程/构筑物施工/铁路工程施工,工程/构筑物施工/矿山、工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工厂工程施工/无损检测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16:53
评审专家名单
徐长峰、贾德华、刘卫强、王明龙、韩广峰
总中标金额
¥87.6784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成凯、冯英山、崔嘉林、徐洁、张立、马泽涵
项目联系电话
010-86203830、86203831
采购单位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雷老师 010-51897865
代理机构名称
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成凯、冯英山、崔嘉林、徐洁、张立、马泽涵010-86203830、86203831
附件:
附件1
湖南高铁智检-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2
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招标文件-最终版.pdf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招标编号:CTIETC-FWZB-2604017招标单位: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技术需求书第五章评标标准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1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TIETC-FWZB-26040172.预算金额:91万元人民币,其中01包30万元,02包29万元,03包32万元。3.最高限价:91万元人民币,01包30万元,02包29万元,03包32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01采购内容北京地区铁路工程实体质量及原材料监督检测金额(万元)30服务地点石雄铁路、京滨铁路、太锡铁路、东北环线、副西线等招标(采购)需求概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书)桥梁、站场、路基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252根,回弹法测混凝土强度210测区),原材料检测(水泥、粉煤灰、减水剂、速凝剂各8组,防水板,止水带各1组,高强螺栓3组),路基检测(EVD/灌沙压实度和K30各126个,土工格栅5组)。02北京地区铁路工程实体质量及原材料监督检测29津潍、雄忻高铁四电检测,包含套腕臂连接器、承力索座、定位支座、锚支定位卡子、终端锚固线夹各4组,中心锚结装置、电连接装置、复合绝缘子、接头连接线夹、弹性吊索线夹、线岔各2组,02北京地区铁路工程实体质量及原材料监督检测29津潍、雄忻高铁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绞线6米、整体吊弦及吊弦线夹6组,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接触线、电力电缆各7米,棘轮补偿装置1组。03重点铁路工程32四川、西藏隧道工程(隧道无损检测5000延米,取芯法测混凝土实体强度5组),桥梁工程(墩身回弹法测混凝土强度500测区,取芯法测混凝土强度、桥梁支座、防水涂料各5组),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粗骨料、细骨料、减水剂、速凝剂各10组)。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02包接受联合体投标,01包、03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许可的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所投包件对应的检测类别、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隧道、桥梁、路基、站场、四电等相关检测项目,具体以所投包件招标文件载明的检测清单为准);若投标人资质许可范围无法包含所投包件的全部检测内容,可在以下限定条件内开展检测分包业务:①外委检测项目品类不得超过该包件招标总检测项目品类的25%;②外委单位须具备对应检测项目的有效资质;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分包意向书中,详细列明外委项目名称、外委单位全称、外委单位资质证书编号及资质范围、外委项目工作量占比等信息,明确外委项目的责任划分(投标人对外委项目的检测结果承担全部责任),未按要求备注或外委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投标无效。(2)投标人不得与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物资设备供应等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投标包件1凡是与石雄铁路、京滨铁路、太锡铁路、东北环线、副西线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物资设备供应等任何1家单位有隶属关系或接受委托开展检测任务的,投标包件2凡是与津潍、雄忻高铁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物资设备供应等任何1家单位有隶属关系或接受委托开展检测任务的,投标包件3凡是与CZ铁路项目(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具体名称)的建设、监理、施工、物资设备供应等任何1家单位有隶属关系或接受委托开展检测任务的,均认定为存在利益关系。4.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方式:1、电汇邮购购买:潜在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kknight7@163.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邮件后将《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及汇款信息进行邮件反馈;潜在供应商汇款完成并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邮寄至潜在供应商,邮费采用到付方式。2、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代理机构发售文件阶段不做任何资格审核,潜在供应商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登记、开具发票的便利即可。售价:3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5月11日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8会议室。若招标文件中无特殊要求,则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标地点。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鼓励开展信用担保,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残疾人就业,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等,具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本项目02包接受联合体投标,01包、03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联系方式:雷老师010-518978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1009室联系方式:成凯、冯英山、崔嘉林、徐洁、张立、马泽涵010-86203830、86203831电子邮件:ckknight7@163.com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里店支行账号:110501100709000001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成凯、冯英山、崔嘉林、徐洁、张立、马泽涵电话:010-86203830、862038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3.2现场考察:■不组织10.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并达到质量标准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1.1投标保证金:01包: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02包: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03包: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11.9为保证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中标人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邮箱。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12.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开标之日起算)。13.1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包含投标文件PDF盖章文档)。22.1本项目是否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是■否。如是,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22.3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为:无。22.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4.1中标候选人: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列。本项目遵循“每个包中标人不能为同一中标人”的原则,按照01包-03包顺序进行评审,01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02、03包评审时不作为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30.1履约保证金: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详见投标邀请。招标文件中所称“招标人”、“用户方”、“甲方”、“买方”等亦是指采购人,以及享有采购人权利、承担采购人义务的相关单位及其代表。1.2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文件中所称“投标方”、“中标人”、“集成商”、“投标供应商”、“乙方”、“卖方”亦是指投标人。1.3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1.3.1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4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安全、节能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具有***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1.3.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拒绝。1.5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1提供虚假的资料;1.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6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3.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提供样品、测试等。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技术需求书第五章评标标准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潜在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5.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送达招标采购单位。6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予以发布、通知,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6.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7.1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包(如有)进行投标,但投标必须针对所投包中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不允许将一个包拆包投标。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1——投标书(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包括:6-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6-2: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格式)6-3: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6-4: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6-5: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6-6: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的审计报告,如投标截止日前未作出2025年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2024年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或最新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或最新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4.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无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6-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6-8:投标人声明函(格式)6-9:投标人(或作为代理商)的资格声明(格式)6-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附件7——投标人同类业绩一览表(格式)附件8——投标人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格式)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格式)附件10——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项目用)附件11——政府采购担保机构联系方式(格式)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件1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附件15——服务方案附件16——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附件17——信用记录附件18★——资格承诺附件19——其他评审材料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9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9.2.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9.2.3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2.4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9.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需求中指出的产品标准或品牌、型号、工艺、材料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型号、工艺、材料等,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高于技术需求的要求。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含增值税),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4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实质性的缺漏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0.5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6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7每种产品/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以人民币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11.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有:支票(仅限京津地区银行开具支票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凭密支付的须同时提供有效密码)、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汇票(银行即期汇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里店支行户名: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账号:1105011007090000015611.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1.1和第11.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5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未随附保证金的投标将拒绝接收。11.6以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无法入账,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从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本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发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从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1.8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11.9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料:①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③投标人还应提供有关银行退款信息。④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或发票开票延迟的,招标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应有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3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以外,其余文件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13.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才有效。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箱中,且在封皮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14.2为方便开标唱标,除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一览表”以外,投标人还应另行准备一份相同的“投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14.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单独密封递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14.4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14.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4.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4.7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5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地址。15.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1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经开标的项目,投标文件不予退回。16.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7开标17.1开标仪式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如有)、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7.3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17.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8组建评标委员会18.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19.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9.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检查。19.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检查。19.2投标文件的澄清19.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及时、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2.2投标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9.2.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实质性的缺漏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和歧义的修正,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9.2.4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19.2.5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19.2.6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流程与要求:(1)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19.2.5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将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相关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时间为不少于30分钟且不超过60分钟。属于19.2.5第(3)项情形的,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2)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4)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0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0.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0.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0.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总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价;(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签署、盖章的;(4)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要求的;(5)资格证明文件或信用记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或投标文件技术指标超出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8)投标文件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9)投标人的报价导致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后,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投标被否决的情形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1比较与评价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未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1.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政府采购功能政策执行22.1本项目是否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要求。2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2.3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22.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22.5本项目如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且本要求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3.1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3.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招标采购单位不退还投标文件。六确定中标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4.1除第26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述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24.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评标排序,并依次推荐评标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25确定中标人25.1采购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25.2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有权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审查中出现虚假问题,采购人将保留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6.1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3当出现以上26.2款情形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8质疑函接受方式及联系方式等2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同采购公告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为代理机构业务部。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履约保证金30.1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按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9条或30.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招标代理服务费31.1中标人须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规定的收费标准(见下表),以投标总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元以上0.004%0.004%0.004%31.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按国家的收费标准和规定以投标总价为基数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付款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3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2.1供应商提交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合同序号:项目编号: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合同书XX(买方),(项目名称)中所需(服务名称)经(招标采购单位)以**号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协议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二条服务内容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第三条检测标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铁路局关于做好铁路工程项目质量行政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工程监督检测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检测依据:按国家及行业(铁路)的相关的现行有效标准,结果判定依据设计文件要求,不低于国家标准或铁路行业相关标准。结果判定优先选用现行铁路行业标准,如无铁路行业标准则选择国家标准或其他行业标准。当相关标准低于设计文件时,执行设计文件。第四条检测费用及核算与支付(一)本合同检测费用总计万元(大写)。-29-(二)双方同意按照下列计算方式核算检测费用1.合同单价:本检测合同采取综合单价计费方式,合同执行期间不随市场、政策、情势变更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各检测项目综合单价见《检测项目数量及综合单价一览表》(表1)。2.合同价款: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单价,如果实际完成检测项目、检测数量与约定预期存在较大差异,双方协商后书面调整检测费用。调整的检测费用不能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要求。3.合同未约定检测项目的,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合同价款。(三)检测费用计算每次检测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签认《检测工程量结算单》(表2),明确项目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及检测费用;《检测工程量结算单》应为合同的一部分,是甲方支付检测项目费用的依据。(四)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支付检测费用:甲方与乙方签署单价合同,乙方现场检测工作量完成合同金额的70%(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检测工程量结算单》为准),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60%支付首付款,合同约定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完成检测总费用测算,并于提供发票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第五条检测报告的交付(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陆份,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可靠性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二)双方约定交付检测报告的方式为:乙方送检测报告给甲方。(三)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的约定:现场实体检测工作完成后,15天之内出具检测报告及检测分析报告;现场取样工作完成后40天内完成检测报告及检测分析报告。第六条检测样品的运输与保存1.乙方到工程现场抽取检测样品,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2.乙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样品进行留样,同时按规定保存备样。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30-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现场检测服务。2.甲方对乙方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完成委托事项负有监督权利,甲方必要时有权调阅乙方检测活动的原始数据。3.甲方负责按照工作计划及检测方案明确检测项目和内容、数量,并提出检测工作要求。4.甲方负责与参建单位沟通协调,向乙方提供被检工程的相关技术文件、资料,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条件。5.甲方向乙方提出廉政、保密等工作要求。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乙方应对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留存检测原始数据以供核查。7.甲方根据检测内容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随时做好现场检测服务工作。2.乙方服从甲方委托权限范围内委托事项安排,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开展检测工作时,应自备检测仪器和交通工具,配备合格检测人员,全过程规范操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检测工作标准。4.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做好检测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5.乙方应按规定完成检测工作并制作保留检测相关的原始数据,按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检测报告和结果统计。6.乙方应对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杜绝虚假报告。乙方应对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留存检测原始数据以供核查。7.乙方应按要求做好检测过程中相关保密工作。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检测信息及检测过程中获取的任何信息材料。8.给甲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检测咨询服务。9.乙方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承担相关责任。10.乙方不得向相关方(被监督检测单位)索取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31-11.乙方应明确具体实施检测的人员名单,现场参加检测时,应保证主要检测人员与投标文件一致,如有变更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主要检测人员。第九条履行期限和地点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且甲乙双方对合同履行事项均无异议后,本合同终止。2.地点:各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第十条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的,应按未支付费用当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由于乙方提供的检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进行检测;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4.乙方检测试验结果严重失实、出现明显可能引起检测结果偏差的不规范操作或出现检测试验质量事故,检测单位或人员在检测试验工作中与被检单位串通一气、弄虚作假、隐瞒问题,或者发生乙方的检测活动被检验检测监管部门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约谈等情形的,则属于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报酬,并有权向乙方追究赔偿由此所致全部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问题严重可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主要检测人员,如有变更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主要检测人员。6.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政策原因,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甲方应支付已完成工作量的费用并另外支付剩余工程量价款15%的赔偿金。如非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政策原因,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甲方不支付已完成的检测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2-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检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1.甲方与乙方签署单价合同,乙方现场检测工作量完成合同金额的70%(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检测工程量结算单》为准),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60%支付首付款,合同约定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完成检测总费用测算,并于提供发票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2.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若服务内容或检测内容有变化时,甲方需要调整检测项目,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单价确定原则:当中标人服务合同中有检测内容单价时,以合同中检测内容单价为准;当中标人服务合同中无检测内容单价时,以招标人本次招标签订的其他服务合同中该检测内容的最低单价为准;当招标人同期招标签订的其他服务合同中亦无该检测内容的单价时,参考市场指导价,双方协商确定检测内容单价。3.乙方对甲方未纳入监督检测计划,但因甲方履职需要,如开展投诉举报调查、质量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等确需开展的监督检测,应按照甲方安排,实时组织开展检测工作。4.结算检测总费用超出中标价的部分不能超过中标价的10%。5.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检测数据存在疑义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新检测。6.为加强保密工作和廉政建设,乙方需提供保密承诺书,甲乙双方分别廉政协议书,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服务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8.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第十四条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3-保密承诺书我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测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有关规定要求,现向甲方郑重承诺如下:第一条在监督检测活动中,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甲方关于保密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严格管理监督检测活动过程中所获悉的监督检测资料。第二条在监督检测活动中,对监督检测资料实施保护,没有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检测过程和结果信息,不得用于今后案例及其他应用。第三条对参与检测工作人员严格进行保密和安全防范教育。第四条对涉及服务项目的有关资料和信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严格管理并承担相关责任义务,具体如下:一、监督检测资料范围1.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传递给我方,或者我方以任何形式从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以及因双方合同关系从第三方获取的,涉及2026年监督检测服务项目或者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资料和信息,以及由上述资料和信息衍生的所有数据、资料、报告等信息,均视为监督检测资料。2.上述来源和内容的资料载体不限于手册、说明、报告、图纸、信函、电传、电子邮件和其他资料或载体。二、责任义务-34-1.保证我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行有关责任义务,对任何监督检测资料采取严格管理措施,并制定完备的管理制度。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我方禁止出现下列行为:(1)向第三方透漏任何关于监督检测资料存在的信息;(2)为第三方使用、复制或以其它方式保存监督检测资料;(3)以任何形式为第三方获取监督检测资料的内容提供便利;(4)用于为履行合同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5)以复印、扫描、拍照、复制等任何方式通过任何介质备份留存监督检测资料。三、其他1.任何监督检测资料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除有明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外,都归甲方所有。2.因履行合同的需要,监督检测资料需要为第三方所知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由我方与第三方签署一份与本承诺书并送甲方备案。3.如我方违背前述承诺,视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4.上述责任义务不受合同期限的限制,持续有效。第五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承诺人已阅读,并已理解和同意遵守本承诺书所有条款,如承诺人违背承诺,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承诺人(盖章):年月日-35-廉政协议书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违反廉洁纪律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书。一、甲方1.不向乙方及相关方索取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2.不向乙方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检测款。3.不接受乙方及相关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4.不参加乙方及相关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及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5.不向乙方及相关方违规推荐分包单位,不要求乙方及相关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6.不接受乙方及相关方无偿提供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二、乙方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2.不得向相关方索取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3.不接受甲方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检测款。4.不为甲方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不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36-5.不接受甲方违规推荐的分包单位,不为甲方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6.不向甲方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三、违约责任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犯罪、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四、违约责任追究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双方有义务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五、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全部检测工作完成日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纪事实,有效期后仍适用本协议。六、其它本协议是技术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技术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37-效力。-38-表1检测项目数量及综合单价一览表服务内容检测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39-表2检测工程量结算清单项目名称:序号检测项目单位单价(元)数量小计(元)合计检测单位(加盖公章):检查组:年月日年月日注:以上所提供合同为合同范本,招标方与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可双方协商修改其补充条款或协议。甲方名称(或姓名)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电话传真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经办)人电话传真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帐号第四章技术需求书一、项目概况根据国家铁路局“国铁综函〔2026〕35号”文件,中心拟开展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招标工作,服务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二、检测清单包号检测类别检测项目单位检测数量01包桥梁、站场、路基桩身完整性检测(超声波)根192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根60回弹法测混凝土强度测区210原材料/物资水泥组8粉煤灰组8防水板组1止水带组1高强螺栓组3减水剂组8速凝剂组8路基EVD/灌沙压实度个126K30个126土工格栅组502包四电腕臂连接器组4承力索座组4定位支座组4锚支定位卡子组4终端锚固线夹组4中心锚结装置组2电连接装置组2棘轮补偿装置组1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绞线米6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接触线米7复合绝缘子支2电力电缆米7整体吊弦及吊弦线夹组6接头连接线夹组2弹性吊索线夹组2线岔组203包隧道工程隧道无损检测延米5000取芯法测混凝土实体强度组5桥梁工程墩身回弹法测混凝土强度测区500取芯法测混凝土强度组5桥梁支座组5防水涂料组5原材料水泥组10粉煤灰组10粗骨料组10细骨料组10减水剂组10速凝剂组10三、技术要求1.检测及评定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的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工作,依据设计文件和相关铁路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其他行业标准判定结果,确保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真实、准确、完整。2.原材料/物资检测:主要检测水泥(包括比表面积、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烧失量、游离氧化钙含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碱含量),粉煤灰(包括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氯离子含量、含水量、三氧化硫含量、半水亚硫酸钙含量、氧化钙含量、游离氧化钙、(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铁和三氧化二铝总含量)、密度、活性指数、碱含量),粗骨料(包括颗粒级配、压碎指标、针片状颗粒总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吸水率、紧密空隙率、坚固性、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氯化物含量、有机物含量(卵石)、碱活性(快速砂浆棒法)),细骨料(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压碎指标值(机制砂)、石粉含量(机制砂)、吸水率、坚固性、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氯化物含量、碱活性(快速砂浆棒法)),减水剂(包含减水率、含气量、含气量经时变化量、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用于配制泵送混凝土时)、抗压强度比、坍落度1h经时变化量(用于配制泵送混凝土时)、凝结时间差、甲醛含量、硫酸钠含量、氯离子含量、碱含量、匀质性),速凝剂(包括氯离子含量、碱含量、净浆凝结时间、砂浆抗压强度(1d抗压强度、28d抗压强度比),防水板(包括断裂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撕裂强度、不透水性、低温弯折性、加热伸缩量、热空气老化、耐碱性、人工候化、刺破强度),止水带(包括硬度(邵尔A)、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压缩永久变形、撕裂强度、脆性温度、热空气老化、耐碱性、臭氧老化、橡胶与金属粘合),土工格栅(包括外观尺寸(单位面积质量、内孔尺寸)、横肋宽度(仅单向拉伸格栅做)、纵/横向抗拉强度、纵/横2%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纵/横5%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纵/横标称伸长率、炭黑含量和灰分含量、炭黑分布、焊点极限剥离力(仅双向焊接做)、抗紫外线强度保持率),桥梁支座(包括竖向承载力、摩擦系数、转动力矩),防水涂料(包括颜色、拉伸强度、拉伸强度保持率(加热\酸\碱处理)、断裂伸长率(无\加热\酸\碱处理)、低温弯折性(无\加热\酸\碱处理)、表干时间、实干时间、不透水性、加热伸缩率、耐碱性、固体含量、潮湿基面粘结强度、与混凝土粘结强度、撕裂强度、与混凝土剥离强度),高强螺栓(扭矩系数/紧固轴力、硬度、保载、楔负载)。3.四电工程检测:腕臂连接器(紧固力矩试验、滑动荷载试验、破坏荷载试验、振动试验(振动试验、振动后紧固力矩试验、振动后滑动荷载试验)、疲劳试验(疲劳试验;振动、疲劳后破坏荷载试验)),承力索座(紧固力矩试验、滑动荷载试验、破坏荷载试验、振动试验(振动试验、振动后紧固力矩试验、振动后滑动荷载试验)、疲劳试验(疲劳试验;振动、疲劳后破坏荷载试验)),定位支座(紧固力矩试验、滑动荷载试验、破坏荷载试验、振动试验(振动试验、振动后紧固力矩试验、振动后滑动荷载试验)、疲劳试验(疲劳试验;振动、疲劳后破坏荷载试验)),锚支定位卡子(紧固力矩试验、滑动荷载试验、破坏荷载试验、振动试验(振动试验、振动后紧固力矩试验、振动后滑动荷载试验)、疲劳试验(疲劳试验;振动、疲劳后破坏荷载试验)),终端锚固线夹(滑动荷载试验、破坏荷载试验、振动试验、疲劳试验(疲劳试验;振动、疲劳后滑动荷载试验;振动、疲劳后破坏荷载试验)),中心锚结装置(紧固力矩试验、滑动荷载试验),电连接装置(滑动荷载试验、接触电阻试验),棘轮补偿装置(补偿绳破断拉力试验、传动效率试验),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绞线(表面检查、绞制质量、绞合结构、绞合绞向、绞线外径、绞合节径比、单线直径、绞后单线抗拉强度、单线反复弯曲、单线扭转、单线电阻率或导电率、单线卷绕、绞线直流电阻、绞线拉断力、疲劳、振动、振动疲劳试验后的拉断力、室内载流量),电气化铁路用铜及铜合金接触线(外观检查、尺寸、角度、拉断力、抗拉强度、伸长率、软化后拉断力、扭转、反复弯曲、卷绕、振动、疲劳、振动疲劳试验后的拉断力、电阻率、导电率、横向晶粒尺寸、平直度和内部质量、室内载流量),复合绝缘子(拉伸破坏负荷试验、弯曲破坏负荷实验、工频干耐受电压试验、工频湿耐受电压试验、人工污秽耐受电压试验),电力电缆(尺寸检查、导体检查、局部放电时间、4小时电压试验、绝缘热延伸实验),整体吊弦及吊弦线夹(紧固力矩试验、滑动荷载试验、整体吊弦疲劳试验(疲劳试验;疲劳后吊弦线与压接管间滑动荷载试验;疲劳后吊弦线夹破坏荷载试验)),接头连接线夹(紧固力矩试验、滑动荷载试验、破坏荷载试验、接触电阻试验),弹性吊索线夹(紧固力矩试验、滑动荷载试验),线岔(紧固力矩试验、滑动荷载试验、挠度试验)。4.结构混凝土强度检测:钻芯法或回弹法。5.桩基桩身完整性检测:超声波或低应变法。6.路基质量检测:K30,EVD/灌沙压实度。7.隧道质量无损检测:衬砌厚度、钢筋布置、混凝土密实或背后脱空情况。检测原则上以纵向布线为主,横向布线为辅,纵向布线的位置原则上在隧道拱顶、左右拱腰、左右边墙各布1条,检测中发现不合格地段加密测线和测点,必要时采用钻孔法进行验证。四、服务效率要求及承诺1.供应商应具备技术先进、精度高的检查设备、仪器,满足检测需要。2.供应商应配备合格的检测服务人员,检测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分工合理,具备相关检测资格。供应商应依法为检测服务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等费用。3.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检测内容的取样、检验、问题研判等经验。能够为采购人提供项目工程质量情况说明及专业性建议等服务。4.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应24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需求,48小时内赶到工程项目现场进行相关检测。根据采购人需要,投标人需承诺出具相关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时限,根据检测结果,承诺出具工程质量专业性建议时限。5.安全要求:自行负责检测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同时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等。五、其他要求1.实体检测:收集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中对于该段落的特殊要求;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其他资料)、验收资料、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第三方检测资料、问题库、四方签认单。2.费用支付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签署单价合同,中标人(乙方)现场检测工作量完成合同金额的70%(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检测工程量结算单》为准),采购人(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60%支付首付款,合同约定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完成检测总费用测算,并于提供发票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4.投标包件1凡是与石雄铁路、太锡铁路、京滨铁路、东北环线、副西线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物资设备供应等任何1家单位有隶属关系或接受委托开展检测任务的,投标包件2凡是与津潍、雄忻高铁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物资设备供应等任何1家单位有隶属关系或接受委托开展检测任务的,投标包件3凡是与CZ铁路项目(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具体名称)的建设、监理、施工、物资设备供应等任何1家单位有隶属关系或接受委托开展检测任务的,均认定为存在利益关系,一经发现,中标无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视情节严重进行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第五章评标标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1条6-1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1条6-3依法缴纳税收记录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1条6-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1条6-5财务状况证明文件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1条6-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1条6-7投标人声明函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1条6-8投标人(或作为代理商)的资格声明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1条6-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依据第一章申请人资格要求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1条6-10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资格承诺依据第一章申请人资格要求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8.1条附件18★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3条第(1)款投标保证金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3条第(2)款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3条第(3)款投标有效期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3条第(6)款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的,或投标文件技术指标超出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20.3条第(7)款投标文件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3条第(8)款投标人的报价导致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后,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3条第(9)款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3条第(10)款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3条第(11)款投标文件是否含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3条第(12)款。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01包评标标准:评审内容评审因素分值评标标准说明1.商务部分(16分)1.1类似项目业绩(12分)1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完成的铁路或类似工程项目原材料、物资、工程实体检测的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12分。注:类似项目指城市轨道交通、公路等线性基本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文件需包括: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所在页、盖章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2体系认证(4分)4投标人具有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个2分,满分4分。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单位名称)的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01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2026年度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01包)(标的名称),属于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商为湖南高铁智检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7人,营业收入为1027.397万元,资产总额为2434.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南高企业名称(盖章)湖南高铁智检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5月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如实填写本单位和代理的制造商(如有)属于何种规模的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 铁路工程实体质量 电力电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