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中标结果公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2026)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 公共安全服务

一、项目编号:330481265080010000014-SJCG2026006
二、项目名称: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384000(元)
海宁市安海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合力大厦1幢1602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一年
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晓锋,杨健(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有关代理费的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安镇青年路4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419786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419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利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7239122
质疑联系人:王海松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3912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SJCG2026006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4.29定稿.doc386.3K

中小企业声明函236.5K

磋商文件-SJCG2026006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4.29定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项目编号:SJCG2026006采购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5第三部分响应文件7第四部分项目内容及基本服务要求9第五部分程序及成交原则10第六部分成交及履约保证金12第七部分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15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JCG2026006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2026]2056号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名称: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采购需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1项,共一个标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公告所附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2.采购文件的获取2.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2.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5.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5.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5.1.2操作指南《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jcgCategory17&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5.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5.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5.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5.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83053894@qq.com。5.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所有供应商均应当按排技术人员准时在线参加(CA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地址:长安镇朝花路6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73-87419786质疑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73-874197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利虹联系电话(询问):0573-87239122电子邮箱:83053894@qq.com;邮编:314400质疑联系人:王海松联系电话:0573-8723912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黄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89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73-87419786联系地址:海宁市长安镇朝花路6号2采购机构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室联系人:陈利虹 联系电话:0573-87239122(座机)电子邮箱:83053894@qq.com; 邮编:3144003项目名称及编号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SJCG2026006)4最高限价40万元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8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代理机构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9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本项目有关投标、开标时间以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10电子标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11磋商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无1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13程序及成交原则详见第四部分14履约保证金无15是否提供样品否1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www.zjzfcg.gov.cn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 (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17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合同部分。18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9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0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公共安全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1网上注册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2.采购文件的获取2.1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22响应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及时办理。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递交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5. CA 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2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财政局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73-87292037邮政编码:314400机构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24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详见采购文件中对招标代理费的约定。25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2“供应商”指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2.3“采购人”指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1.2.4“产品”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1.2.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2.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1.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1.4特别说明1.4.1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1.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3本项目将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期限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对其他信用信息将在诚信分值中予以体现。1.5质疑和投诉1.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5.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1.6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特别说明1.7.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7.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1.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7.6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2磋商文件的释疑和更正2.1磋商文件的释疑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存在疑问、要求进行解释的,请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5日通知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视情况做统一答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无异议。2.2磋商文件的更正磋商文件如有更正,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发布更正公告,该公告作为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更正公告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按更正公告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3踏勘现场供应商需要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2.第二部分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资信商务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4.1资格文件:4.1.1资格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4.1.2供应商声明书(附件2);4.1.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4营业(经营)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1.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4.1.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4.1.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有)的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4.1.8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2技术商务文件:4.2.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5);4.2.2评分对应表(附件6);4.2.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7);4.2.4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4.2.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安排说明;4.2.6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的招录方案、人员稳定措施方案、人员基本培训方案、业务能力管理方案、员工劳动合同关系方案、与采购人的沟通方案);4.2.7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标准化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员工工资制度(包括工资组成、发放标准、拟发工资金额等)等管理制度];4.2.8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8),拟派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扫描件等(加盖单位公章);4.2.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保障计划(包括人员职责分工,人员待遇落实、后勤保障措施、人员劳动保护,员工稳定性措施等);4.2.10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特别措施)(附件9);4.2.11商务响应表(附件10);4.2.12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1),提供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4.2.13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3报价文件:4.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2);4.3.2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3);4.3.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3报价要求4.3.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并按《首次报价一览表》提供详细报价。文件如有更正,《首次报价一览表》须按更正要求作相应修改。4.3.2响应文件采用中文编写,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3.3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标项,供应商须响应标项内的所有内容应,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工具费、车辆折旧费、维修保养费、燃油费、规费、保险费、行车记录仪、GPS、招标代理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一切税金和费用。4.3.4响应文件每个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要求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5.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5.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保管。5.3如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予以拒收。6.投标无效的情形6.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6.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6.2.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6.2.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6.2.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6.2.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3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3.1缺少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第1.2条至第1.6条所列内容之一的;6.3.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6.3.3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3.4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3.5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6.3.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6.4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4.1在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的;6.4.2供应商未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的;6.4.3技术商务文件缺少《商务响应表》的;6.4.4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而供应商未提供该产品相应认证证书或截图的(如有要求);6.4.5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6.4.6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4.7技术商务文件中《商务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4.8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的;6.4.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5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5.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及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5.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5.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6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6.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6.6.2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6.3报价文件缺少《首次报价一览表》的;6.6.4《首次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的;6.6.5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6.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7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9供应商拒绝按招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6.10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3.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及基本招标要求一、项目概况及服务期限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全流程技术支撑,破解乡镇安全监管专业力量不足、技术支撑薄弱的难题,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固,拟采购第三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服务,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专业保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通过聘请专业第三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撑服务。海宁长安镇、高新区行政范围内的全部企业,企业数量约1500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2、服务内容及要求1.供应商按采购人工作需求提供安全生产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1)辅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包含全年执法监督检查,上级督查整改闭环;(2)组织开展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工作;(3)提供企业的标准化咨询服务,提供新项目安全建议;(4)辅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5)配合采购人及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服务工作;(6)根据需要服务的企业数量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常驻采购人办公点,专业配备需包含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具有3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一级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自备日常巡查、随访车辆(不小于5门5座的机动车)不少于1辆。如有应急活动的,需按采购人要求临时抽调相应资质人员,按800元/日结算增加费用。具体到岗人员信息及相关执业资格证明在中标后提供给采购人备案存档。注:驻点办公场所由采购人提供,工作时间原则上同采购人,实行双休及国定节假日(应急检查工作等除外),其余食宿、办公用品等所有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7)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从事除安全生产评价服务外的社会化服务,每发现一次扣除一天服务费,累计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8)提供书面和电子资料存档、备案;(9)其他涉及安全生产服务事项。2.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服务质量应符合《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质量标准》,详见附件。3.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保险及社会保险职工人员在作业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中标人须加强对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作业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1.人身意外保险。为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聘用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0万元/人)和附加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保额≥5万元/人),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100%、按社保伤残等级10级起赔,保险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五险”。中标人应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三、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后,服务费按月支付相应的合同款, 不设置预付款,每个季度末支付相应合同金额。2.采购人在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问题时,可根据考核办法规定作扣款处理,在支付中标供应商每期合同金额时作相应扣除。3.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时,采购人需审核以下资料:合法发票、《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签收的验收单(最后一期支付合同款时提供)等相关资料。四、资信要求表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招标代理费1.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打6.5折收取,见下表中标金额 (万元)100 以下100-500500- 10001000-50005000-10000费率 (服务)1.5%0.8%0.45%0.25%0. 1%3.若项目中标金额较小,按收费标准计算的代理费小于6000元的,按代理服务费6000元收取。4.代理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附件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服务考评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更好的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以考评促进中介机构服务水平,特制定以下考评标准。一、考评对象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服务中介机构二、考评时间考评采取季度考评,每季度未月进行考评三、考评内容考评分为五大项,共计100分,分别为日常考勤(10分)、事故防范(10分)、服务质量(20分)、重点工作(30分)以及基础工作(3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1。四、考评结果运用季度考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当季度合同金额;季度考评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支付当季度合同金额80%;季度考评分在70分至89分之间的,根据评分结果按低于90分每分扣1%的比例支付当季度合同金额,如季度考评分为89分,则支付当季度合同金额99%,以此类推。附件1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服务考评内容类别考评内容扣分标准日常考勤(10分)上下班考勤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缺勤1次扣0.5分基础工作(30分)1.检查企业一企一档、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三张清单”2.协助完成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工作,每月责任落实考核排名前6.1.一企一档不完善,每发现一家扣0.1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三张清单”不完善,每发现一家扣0.1分2.省平台相关指标每月排名得分每降低1名,扣0.5分。重点工作(30分)1.每季度完成不少于30家危化品使用企业,10家“三场所两企业”检查及隐患闭环工作;2.每季度完成12家以上规上或租赁区块企业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未完成一家扣0.4分服务对象测评(20分)由镇应消站测评(10分)、指数排名(10分)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折算和嘉兴、海宁每月指数排名分别赋分,排名处后50%,各扣1分。事故防范(10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服务企业发生亡人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情况进行扣分,发生亡人(3人以下)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5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扣10分。未详之处待合同签订前协商确定。第四部分程序及成交原则7、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同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按排技术人员准时在线参加。(二)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采购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三)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文件的开启与效力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开启供应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2采购人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2.4在系统上统一开启报价信息(如有);2.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2.6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特别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7开标会议结束。8、评审程序8.1磋商小组及组成8.1.1磋商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的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8.1.2磋商小组负责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查评议响应文件,按磋商方法进行磋商,按评审办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8.1.3磋商小组接受现场监督,并对评审意见及评审报告负责;8.1.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以及评标过程中所涉事项予以保密。8.2供应商资格符合性审查8.2.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确认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8.2.2磋商小组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确认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按无效标有关条款处理。8.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8.3.1对响应文件及所响应内容的技术性能等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响应(标项)有关条款处理。8.4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或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询问的事项,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询问,并要求供应商作书面澄清;供应商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5磋商方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采购服务的技术指标、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进入最后报价程序,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予以淘汰。磋商小组与进入最后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统一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就价格进行磋商,要求进入最后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5.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8.5.5磋商时间及磋商次数视磋商情况而定。8.5.6磋商小组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并对评审意见及磋商报告负责。8.5.7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以及评审过程中所涉事项予以保密。9、评审方法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即以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为前提。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成交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资信商务技术分中服务承诺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政采云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9.2评审标准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报价得分和资信商务技术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30分,资信商务技术分70分。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技术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低价优先法计算。9.2.1报价分(0~30分):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1009.2.2异常低价设置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9.2.3资信商务技术分(0~70分):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及标准分值1企业实力 (5分)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荣誉、获得的证书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2诚信度(2分)根据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三年是否经营异常或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记入不良行为的此项得分为0分;无以上情形的得2分(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不提供承诺函的得0分,如有经营异常或不良记录又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3需求分析(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的难点、要点和关键节点分析的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审等内容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4.1服务方案(20分)技术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内容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4.2工作程序: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程序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4.3质量保障: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措施和手段合理、可行情况、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4.4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响应方式、保密措施合理、可行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5.1制度建设(10分)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的巡查管理制度、服务指导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5.2人员管理:根据供应商的员工工作纪律、培训考核办法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6.1技术实力 (10分)项目负责人:(1)根据项目负责人具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荣誉、专业证书等情况综合评审;(0-3分)(评分范围:3、2、1、0.5、0)(2)根据项目成员相关的与本项目相关同类工作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审。(0-2分)(评分范围:2、1.5、1、0.5、0)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扫描件 (能体现缴纳主体为供应商) ,且证明中的负责人或联系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得分。56.2派驻现场人员 (项目负责人除外):根据派驻现场人员的职称情况综合评审。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评分范围:3、2、1、0.5、0)36.3其他技术人员:根据突发情况下供应商可调配的其他技术人员的数量、获得的职称及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综合评审。(评分范围:2、1.5、1、0.5、0)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7拟投入的软硬件设备(5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相关软硬件设备的适配性、功能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8同类项目业绩 (3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综合评审,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39. 1服务承诺(10分)根据供应商的就近服务方案、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保证措施等内容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9.2其他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特别措施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10、无效响应文件(标项)原则10.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1.1响应文件缺少规定份数或缺少磋商文件第4.1.2、第4.2.2条至第4.2.9条所列内容之一的;10.1.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10.1.3经磋商小组审核,供应商的最终结果未能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0.1.4供应商未对标项进行最终报价的;10.1.5经磋商小组审核,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10.1.6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0.1.7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对过程中的内容作任何解释,不退还响应文件。4.第五部分成交及履约保证金12、成交12.1结束后,政采云系统宣布结果。12.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该采购结果公告作为向供应商发出的书面通知。在质疑期内查实成交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成交人改为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2.3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同时,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12.4《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采购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12.5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违反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履行磋商承诺,拒签合同或放弃成交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成交人改为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设置。5.第六部分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SJCG2026006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6]2056号预算金额:4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2.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否2.3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3.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工具费、车辆折旧费、维修保养费、燃油费、规费、保险费、行车记录仪、GPS、招标代理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3.3.1合同生效后,服务费按月支付相应的合同款,不设置预付款,每个季度末支付相应合同金额。乙方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采购合同》复印件、甲方签收的验收单(最后一期支付合同款时提供)等相关资料;甲方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提交至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单位财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金额。3.3.2甲方在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时,可根据考核办法规定作扣款处理,在支付乙方每期合同金额时作相应扣除。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第5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投标文件中有分包意向协议,依照协议履行,或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海宁市财政局和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未详之处待中标供应商产生后,根据投标响应承诺完善细化)一、详见采购需求并结合投标承诺后完善二、双方主要约定1.乙方负责招聘管理人员,按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实行“四定”管理法:即定人、定路段、定作业时间、定工作责任;保证管理要求不断人,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安排。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为所有聘用管理人员投保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190号文件发放工资、福利、津贴等有关费用,不得无故克扣、拖延。4.乙方负责人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通。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有偿服务工作,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有偿服务费,如发现擅自收费现象,追究由此带来的损失。三、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1负责向乙方提供该区块的主要服务范围,并进行现场踏勘;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乙方作业人员的配置及到位情况,作业人员及管理员年龄及奖励费开支情况,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投保情况等;1.3按照《招标文件》对乙方作业质量及安全管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1.4因日常作业需要,协助乙方协调各有关单位。2.乙方职责2.1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建立日常作业管理台账,每日作业检查情况有书面记录,每月有计划和总结;2.2按月向甲方报告作业和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每月作业人员及管理员的详细名单、联系电话及奖励费开支情况等;2.3遇省、市等举行大型活动或其他创建突击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费用在应急加班费用中按实结算);2.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相关规章制度。四、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因一方原因,造成对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限期整改,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形象严重损害的,或者服务质量与合同要求严重不符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责任,并有权向乙方索赔。4.对上报甲方批准的计划措施,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如果更改,须另外上报甲方批准。否则,甲方可视乙方违约,扣除乙方合同金额的1%。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二○二年月日日期:二○二年月日6789101112.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1.供应商声明书(附件2);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营业(经营)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响应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5.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6.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有)的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7.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附件2:供应商声明书供应商声明书致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SJCG2026006)的磋商,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5);2.评分对应表(附件6);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7);4.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安排说明;6.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的招录方案、人员稳定措施方案、人员基本培训方案、业务能力管理方案、员工劳动合同关系方案、与采购人的沟通方案);7.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标准化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员工工资制度(包括工资组成、发放标准、拟发工资金额等)等管理制度];8.技术力量配备(附件8),拟派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扫描件等(加盖单位公章);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保障计划(包括人员职责分工,人员待遇落实、后勤保障措施、人员劳动保护,员工稳定性措施等);10.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特别措施)(附件9);11.商务响应表(附件10);12.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1),提供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13.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未提供格式的,可根据评分细则自行提供并自拟格式。附件6:评分对应表评分对应表序号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源响应文件页码1对应磋商程序及成交原则(报价除外)2……注: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营业(经营)执照号码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地 址所获资质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经营范围其他注:1、表格内容不够,可另附页。2、所获认证证书、荣誉资料的扫描件附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技术力量配备表技术力量配备表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所获证书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工作简介注:1、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拟投入的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附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服务承诺服务承诺1、我单位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2、其他服务承诺: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序号采购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部分)与采购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2.本表不允许有负偏离,任何负偏离的行为将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JCG2026006附件11: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 日期附件页码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合同验收报告12……注:1、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2、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等资料附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报价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2);2.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3);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2.1.附件13: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 称数量(月)单价(元/月)金额1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12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注:报价明细自拟。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的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海宁市安海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人,营业收入为308.85万元,资产总额为379.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海宁市安海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5月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项目编号:SJCG2026006采购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5第二部分磋商须知5第三部分响应文件7第四部分项目内容及基本服务要求9第五部分程序及成交原则10第六部分成交及履约保证金12第七部分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15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2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JCG2026006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2026]2056号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名称: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采购需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1项,共一个标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公告所附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2.采购文件的获取2.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2.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5.1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5.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5.1.2操作指南《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jcgCategory17&parentId=600030&articleId=8usMobfHBXp2GJnjOIZ0EA==&utm=site.site-PC-36449.972-pc-websitegroup-zhejiang-mainSearchPage-front.1.f2a6d3008a9a11eeb3b6ef0f5b42851d《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5.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5.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5.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5.2.3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下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83053894@qq.com。5.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6.所有供应商均应当按排技术人员准时在线参加(CA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地址:长安镇朝花路6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73-87419786质疑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73-874197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利虹联系电话(询问):0573-87239122电子邮箱:83053894@qq.com;邮编:314400质疑联系人:王海松联系电话:0573-8723912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宁市财政局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联系人:黄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89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称: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73-87419786联系地址:海宁市长安镇朝花路6号2采购机构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尚都银座1203室联系人:陈利虹 联系电话:0573-87239122(座机)电子邮箱:83053894@qq.com; 邮编:3144003项目名称及编号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SJCG2026006)4最高限价40万元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6是否接受联合体否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否8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代理机构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9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30本项目有关投标、开标时间以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10电子标开标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11磋商保证金额及交纳截止时间无1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传输递交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13程序及成交原则详见第四部分14履约保证金无15是否提供样品否1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www.zjzfcg.gov.cn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 (如有变更公告,请及时了解和变更)17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详见合同部分。18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9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0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公共安全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21网上注册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2.采购文件的获取2.1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22响应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及时办理。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递交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5. CA 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2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财政局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73-87292037邮政编码:314400机构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24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详见采购文件中对招标代理费的约定。25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1.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2“供应商”指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2.3“采购人”指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1.2.4“产品”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1.2.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2.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1.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1.4特别说明1.4.1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1.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3本项目将对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期限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对其他信用信息将在诚信分值中予以体现。1.5质疑和投诉1.5.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5.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人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1.6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特别说明1.7.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7.2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1.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7.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7.6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2磋商文件的释疑和更正2.1磋商文件的释疑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存在疑问、要求进行解释的,请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5日通知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视情况做统一答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问的,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无异议。2.2磋商文件的更正磋商文件如有更正,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发布更正公告,该公告作为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更正公告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按更正公告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3踏勘现场供应商需要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2.第二部分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资信商务技术文件组成。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4.1资格文件:4.1.1资格文件封面及目录(附件1);4.1.2供应商声明书(附件2);4.1.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4营业(经营)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1.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4.1.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4.1.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有)的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4.1.8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2技术商务文件:4.2.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5);4.2.2评分对应表(附件6);4.2.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7);4.2.4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4.2.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安排说明;4.2.6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的招录方案、人员稳定措施方案、人员基本培训方案、业务能力管理方案、员工劳动合同关系方案、与采购人的沟通方案);4.2.7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标准化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员工工资制度(包括工资组成、发放标准、拟发工资金额等)等管理制度];4.2.8技术力量配备表(附件8),拟派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扫描件等(加盖单位公章);4.2.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保障计划(包括人员职责分工,人员待遇落实、后勤保障措施、人员劳动保护,员工稳定性措施等);4.2.10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特别措施)(附件9);4.2.11商务响应表(附件10);4.2.12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1),提供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4.2.13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4.3报价文件:4.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12);4.3.2首次报价一览表(附件13);4.3.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4.3报价要求4.3.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并按《首次报价一览表》提供详细报价。文件如有更正,《首次报价一览表》须按更正要求作相应修改。4.3.2响应文件采用中文编写,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3.3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标项,供应商须响应标项内的所有内容应,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工具费、车辆折旧费、维修保养费、燃油费、规费、保险费、行车记录仪、GPS、招标代理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一切税金和费用。4.3.4响应文件每个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要求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5.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5.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保管。5.3如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将予以拒收。6.投标无效的情形6.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6.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1.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1.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6.2.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6.2.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6.2.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6.2.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3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按以下原则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3.1缺少招标文件中资格文件第1.2条至第1.6条所列内容之一的;6.3.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6.3.3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3.4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3.5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6.3.6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6.4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4.1在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的;6.4.2供应商未对标项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的;6.4.3技术商务文件缺少《商务响应表》的;6.4.4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而供应商未提供该产品相应认证证书或截图的(如有要求);6.4.5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6.4.6供应商的技术商务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4.7技术商务文件中《商务响应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4.8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编制投标文件的;6.4.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5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5.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及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5.2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5.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6.6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6.6.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6.6.2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6.6.3报价文件缺少《首次报价一览表》的;6.6.4《首次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的;6.6.5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6.6.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7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6.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6.9供应商拒绝按招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6.10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3.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及基本招标要求一、项目概况及服务期限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全流程技术支撑,破解乡镇安全监管专业力量不足、技术支撑薄弱的难题,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固,拟采购第三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服务,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专业保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通过聘请专业第三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支撑服务。海宁长安镇、高新区行政范围内的全部企业,企业数量约1500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2、服务内容及要求1.供应商按采购人工作需求提供安全生产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1)辅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包含全年执法监督检查,上级督查整改闭环;(2)组织开展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工作;(3)提供企业的标准化咨询服务,提供新项目安全建议;(4)辅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工作;(5)配合采购人及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服务工作;(6)根据需要服务的企业数量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常驻采购人办公点,专业配备需包含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具有3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一级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自备日常巡查、随访车辆(不小于5门5座的机动车)不少于1辆。如有应急活动的,需按采购人要求临时抽调相应资质人员,按800元/日结算增加费用。具体到岗人员信息及相关执业资格证明在中标后提供给采购人备案存档。注:驻点办公场所由采购人提供,工作时间原则上同采购人,实行双休及国定节假日(应急检查工作等除外),其余食宿、办公用品等所有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7)服务期内供应商不得从事除安全生产评价服务外的社会化服务,每发现一次扣除一天服务费,累计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8)提供书面和电子资料存档、备案;(9)其他涉及安全生产服务事项。2.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服务质量应符合《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质量标准》,详见附件。3.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保险及社会保险职工人员在作业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中标人须加强对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作业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1.人身意外保险。为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聘用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0万元/人)和附加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保额≥5万元/人),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100%、按社保伤残等级10级起赔,保险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五险”。中标人应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三、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后,服务费按月支付相应的合同款, 不设置预付款,每个季度末支付相应合同金额。2.采购人在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问题时,可根据考核办法规定作扣款处理,在支付中标供应商每期合同金额时作相应扣除。3.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时,采购人需审核以下资料:合法发票、《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签收的验收单(最后一期支付合同款时提供)等相关资料。四、资信要求表企业信用要求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五、招标代理费1.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打6.5折收取,见下表中标金额 (万元)100 以下100-500500- 10001000-50005000-10000费率 (服务)1.5%0.8%0.45%0.25%0. 1%3.若项目中标金额较小,按收费标准计算的代理费小于6000元的,按代理服务费6000元收取。4.代理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附件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服务考评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更好的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以考评促进中介机构服务水平,特制定以下考评标准。一、考评对象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服务中介机构二、考评时间考评采取季度考评,每季度未月进行考评三、考评内容考评分为五大项,共计100分,分别为日常考勤(10分)、事故防范(10分)、服务质量(20分)、重点工作(30分)以及基础工作(3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1。四、考评结果运用季度考评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当季度合同金额;季度考评分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支付当季度合同金额80%;季度考评分在70分至89分之间的,根据评分结果按低于90分每分扣1%的比例支付当季度合同金额,如季度考评分为89分,则支付当季度合同金额99%,以此类推。附件1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项目服务考评内容类别考评内容扣分标准日常考勤(10分)上下班考勤注册安全生产工程师、注册消防安全工程师缺勤1次扣0.5分基础工作(30分)1.检查企业一企一档、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三张清单”2.协助完成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工作,每月责任落实考核排名前6.1.一企一档不完善,每发现一家扣0.1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三张清单”不完善,每发现一家扣0.1分2.省平台相关指标每月排名得分每降低1名,扣0.5分。重点工作(30分)1.每季度完成不少于30家危化品使用企业,10家“三场所两企业”检查及隐患闭环工作;2.每季度完成12家以上规上或租赁区块企业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未完成一家扣0.4分服务对象测评(20分)由镇应消站测评(10分)、指数排名(10分)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折算和嘉兴、海宁每月指数排名分别赋分,排名处后50%,各扣1分。事故防范(10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服务企业发生亡人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情况进行扣分,发生亡人(3人以下)事故的,每死亡1人扣5分;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扣10分。未详之处待合同签订前协商确定。第四部分程序及成交原则7、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同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按排技术人员准时在线参加。(二)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采购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三)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文件的开启与效力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开启供应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2.2采购人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2.4在系统上统一开启报价信息(如有);2.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进行评审;2.6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特别说明:政采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7开标会议结束。8、评审程序8.1磋商小组及组成8.1.1磋商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的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8.1.2磋商小组负责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查评议响应文件,按磋商方法进行磋商,按评审办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8.1.3磋商小组接受现场监督,并对评审意见及评审报告负责;8.1.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以及评标过程中所涉事项予以保密。8.2供应商资格符合性审查8.2.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确认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8.2.2磋商小组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确认供应商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的,按无效标有关条款处理。8.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8.3.1对响应文件及所响应内容的技术性能等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响应(标项)有关条款处理。8.4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或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询问的事项,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询问,并要求供应商作书面澄清;供应商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5磋商方法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采购服务的技术指标、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内容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进入最后报价程序,不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供应商予以淘汰。磋商小组与进入最后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统一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就价格进行磋商,要求进入最后报价程序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5.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8.5.5磋商时间及磋商次数视磋商情况而定。8.5.6磋商小组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并对评审意见及磋商报告负责。8.5.7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以及评审过程中所涉事项予以保密。9、评审方法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即以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为前提。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成交候选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资信商务技术分中服务承诺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仍不能分出前后的,以政采云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先后顺序确定。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9.2评审标准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报价得分和资信商务技术得分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30分,资信商务技术分70分。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技术分为磋商小组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低价优先法计算。9.2.1报价分(0~30分):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1009.2.2异常低价设置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9.2.3资信商务技术分(0~70分):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及标准分值1企业实力 (5分)根据供应商的信誉、荣誉、获得的证书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2诚信度(2分)根据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三年是否经营异常或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记入不良行为的此项得分为0分;无以上情形的得2分(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不提供承诺函的得0分,如有经营异常或不良记录又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23需求分析(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的难点、要点和关键节点分析的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审等内容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4.1服务方案(20分)技术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内容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4.2工作程序: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程序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4.3质量保障: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证措施和手段合理、可行情况、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4.4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响应方式、保密措施合理、可行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5.1制度建设(10分)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的巡查管理制度、服务指导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5.2人员管理:根据供应商的员工工作纪律、培训考核办法的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6.1技术实力 (10分)项目负责人:(1)根据项目负责人具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荣誉、专业证书等情况综合评审;(0-3分)(评分范围:3、2、1、0.5、0)(2)根据项目成员相关的与本项目相关同类工作业绩等情况综合评审。(0-2分)(评分范围:2、1.5、1、0.5、0)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扫描件 (能体现缴纳主体为供应商) ,且证明中的负责人或联系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得分。56.2派驻现场人员 (项目负责人除外):根据派驻现场人员的职称情况综合评审。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评分范围:3、2、1、0.5、0)36.3其他技术人员:根据突发情况下供应商可调配的其他技术人员的数量、获得的职称及相关工作履历证明综合评审。(评分范围:2、1.5、1、0.5、0)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近一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7拟投入的软硬件设备(5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相关软硬件设备的适配性、功能性等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8同类项目业绩 (3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综合评审,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3分。(提供合同扫描件)39. 1服务承诺(10分)根据供应商的就近服务方案、服务质量及工作效率保证措施等内容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9.2其他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特别措施等情况综合评审。(评分范围:5、4、3、2、1、0)510、无效响应文件(标项)原则10.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1.1响应文件缺少规定份数或缺少磋商文件第4.1.2、第4.2.2条至第4.2.9条所列内容之一的;10.1.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10.1.3经磋商小组审核,供应商的最终结果未能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0.1.4供应商未对标项进行最终报价的;10.1.5经磋商小组审核,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10.1.6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0.1.7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1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对过程中的内容作任何解释,不退还响应文件。4.第五部分成交及履约保证金12、成交12.1结束后,政采云系统宣布结果。12.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采购结果,该采购结果公告作为向供应商发出的书面通知。在质疑期内查实成交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成交人改为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2.3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议)。同时,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12.4《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采购文件将作为签订合同(协议)的依据。12.5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违反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履行磋商承诺,拒签合同或放弃成交的,则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成交人改为排名其后的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设置。5.第六部分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SJCG2026006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6]2056号预算金额:4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2.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否2.3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3.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工具费、车辆折旧费、维修保养费、燃油费、规费、保险费、行车记录仪、GPS、招标代理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3.3.1合同生效后,服务费按月支付相应的合同款,不设置预付款,每个季度末支付相应合同金额。乙方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采购合同》复印件、甲方签收的验收单(最后一期支付合同款时提供)等相关资料;甲方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提交至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单位财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金额。3.3.2甲方在日常检查考核中发现乙方服务质量问题时,可根据考核办法规定作扣款处理,在支付乙方每期合同金额时作相应扣除。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第5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投标文件中有分包意向协议,依照协议履行,或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海宁市财政局和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未详之处待中标供应商产生后,根据投标响应承诺完善细化)一、详见采购需求并结合投标承诺后完善二、双方主要约定1.乙方负责招聘管理人员,按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实行“四定”管理法:即定人、定路段、定作业时间、定工作责任;保证管理要求不断人,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安排。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海宁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为所有聘用管理人员投保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190号文件发放工资、福利、津贴等有关费用,不得无故克扣、拖延。4.乙方负责人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通。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有偿服务工作,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有偿服务费,如发现擅自收费现象,追究由此带来的损失。三、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1负责向乙方提供该区块的主要服务范围,并进行现场踏勘;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乙方作业人员的配置及到位情况,作业人员及管理员年龄及奖励费开支情况,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险投保情况等;1.3按照《招标文件》对乙方作业质量及安全管理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1.4因日常作业需要,协助乙方协调各有关单位。2.乙方职责2.1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建立日常作业管理台账,每日作业检查情况有书面记录,每月有计划和总结;2.2按月向甲方报告作业和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每月作业人员及管理员的详细名单、联系电话及奖励费开支情况等;2.3遇省、市等举行大型活动或其他创建突击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费用在应急加班费用中按实结算);2.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相关规章制度。四、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2.因一方原因,造成对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目标或直接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限期整改,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形象严重损害的,或者服务质量与合同要求严重不符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责任,并有权向乙方索赔。4.对上报甲方批准的计划措施,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如果更改,须另外上报甲方批准。否则,甲方可视乙方违约,扣除乙方合同金额的1%。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日期:二○二年月日日期:二○二年月日6789101112.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1.供应商声明书(附件2);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4);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营业(经营)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响应主体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供应商(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以下统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5.按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6.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有)的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盖单位公章);7.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附件2:供应商声明书供应商声明书致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号:SJCG2026006)的磋商,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同意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地址:时间: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技术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及目录(附件5);2.评分对应表(附件6);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7);4.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安排说明;6.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的招录方案、人员稳定措施方案、人员基本培训方案、业务能力管理方案、员工劳动合同关系方案、与采购人的沟通方案);7.针对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标准化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员工工资制度(包括工资组成、发放标准、拟发工资金额等)等管理制度];8.技术力量配备(附件8),拟派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扫描件等(加盖单位公章);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保障计划(包括人员职责分工,人员待遇落实、后勤保障措施、人员劳动保护,员工稳定性措施等);10.服务承诺(针对本项目拟采取的特别措施)(附件9);11.商务响应表(附件10);12.供应商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11),提供2022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13.磋商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未提供格式的,可根据评分细则自行提供并自拟格式。附件6:评分对应表评分对应表序号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源响应文件页码1对应磋商程序及成交原则(报价除外)2……注:表格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并分别填写。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营业(经营)执照号码职工人数注册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地 址所获资质或认证证书或证件名称及等级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所获荣誉荣誉名称颁发部门颁发时间有效期经营范围其他注:1、表格内容不够,可另附页。2、所获认证证书、荣誉资料的扫描件附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技术力量配备表技术力量配备表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所获证书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工作简介注:1、表格如不够,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拟投入的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附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服务承诺服务承诺1、我单位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2、其他服务承诺: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序号采购文件的规定响应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注: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部分)与采购文件之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2.本表不允许有负偏离,任何负偏离的行为将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项目编号:SJCG2026006附件11:供应商业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