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 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2026)
一、项目编号:GLZC2026-C2-280016-GXHS
二、项目名称: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1881317.71(元)
广西恒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庆新路54号1栋1单元20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
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具体情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90日历天
黄翠丽
桂24513143681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丽丽,蒙娟娟,马婷婷(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第30.2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工程类”收费标准70%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2.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3.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
地 址: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和平新街
联系方式:0773-7582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39号西城雅居旁
联系方式:0773-5636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宁志
电 话:0773-5636767
附件信息:
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磋商文件-定稿.pdf583.9K
中小企业声明函1.4M
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6-C2-280016-GXHS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采购需求……………………………………………22第四章评审办法……………………………………………23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6-C2-280016-GXHS项目名称: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85162.32元。最高限价:1885162.32元。采购需求:项号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1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专业(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4月30日自发布公告之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将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竞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五、开启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czj.guilin.gov.cn)。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5)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3.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竞标相关事宜:(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联系方式:唐文联系方式:0773-75822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39号西城雅居旁联系方式:0773-563676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龙宁志电话:0773-5636767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751132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6-C2-280016-GXHS2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专业(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4参与电子竞标的准备工作4.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4.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伍仟壹佰陆拾贰元叁角贰分(¥1885162.3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3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514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15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15.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应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竞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5.3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5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715.6供应商公章、签字、电子签章、电子签名15.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其他专用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5.6.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15.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816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修改16.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16.2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816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修改16.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6.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917响应文件的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5月12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注: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在解密时限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公司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18.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专家2人。1118.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8.2.1磋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8.2.2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8.2.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121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3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1326信用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142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5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16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1份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1830.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第30.2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工程类”收费标准70%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933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034监督管理机构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7511322一、总则1.适应范围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项目编号:GLZC2026-C2-280016-GXHS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2.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5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专业(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参与电子竞标的准备工作4.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4.3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质疑和投诉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对于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6.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6.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质疑联系人: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5636767。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39号西城雅居旁。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特别说明8.1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8.2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设置核心产品。8.3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4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办法;(5)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0.2供应商应实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10.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牵头人出具)(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③如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的,除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其所属的法人授权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5)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6)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7)供应商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必须提供,可以是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也可是通过第三方审计公司编制,如为自行编制至少须提供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及利润表);(8)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缴纳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9)企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企业为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10)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1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见附件)(如有,请提供)。11.1.2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工程报价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提供);(4)拟投入本工程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必须提供);并一起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项目实施人员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简历表(应附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提供);(7)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必须提供);(8)城乡清洁工程渣土清运承诺书(必须提供)。11.1.3其它有效证明材料:(1)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审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其中“必须提供”的文件于“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1.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必须以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伍仟壹佰陆拾贰元叁角贰分(¥1885162.32),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3.3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14.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5.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要求15.1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前,应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响应文件并参与竞标,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2供应商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顺序以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15.3供应商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载明的“标书关联”功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相应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内容;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相应内容,或者关联定位的内容与该评审项不符,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5供应商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后应当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15.6供应商公章、签字、电子签章、电子签名15.6.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其他专用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5.6.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15.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与实物印章、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16.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修改16.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16.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16.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注: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在解密时限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公司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18.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8.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专家2人。18.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8.2.1磋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8.2.2磋商地点:供应商代表在响应文件提交当天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磋商小组要求在线等候参与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保持实时在线,导致磋商小组无法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从而造成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磋商或报价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请供应商实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8.2.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19.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9.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9.2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9.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19.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19.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9.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磋商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0.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20.1磋商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磋商小组组长。20.2磋商小组应当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0.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4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0.4.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20.4.2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注:以上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查询企业网页主页面无法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仅以主页面信息内容无法认定供应商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当时审查程序可继续进行,待评审结束后将对以上供应商作进一步核实确认,如确认供应商之间存在有上述关联供应商情形的,关联供应商均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0.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采用在线书面形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公章或电子签章)。20.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20.7最后报价20.7.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20.7.2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0.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最后报价;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20.9综合比较与评价:21.9.1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最终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20.9.3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20.10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20.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1.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依次按项目实施方案分、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分、履约能力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成交,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签章的,或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的);(2)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期、服务承诺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未就“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7)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8)未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2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第20.7.2条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25.磋商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2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7.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27.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五、签订合同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28.2如果中标人没能按上述第28.1款规定执行,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取消中标资格,并有权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28.3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和履约保证金转款凭证向采购人申请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人不得额外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并应当自收到退还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或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扣除或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29.签订合同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1份合同原件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六、其他事项30.采购代理服务费30.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第30.2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工程类收费标准70%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30.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服务类型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1.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用于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名称: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桂北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七星支行银行账号:80515903250000232.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详见附表3)33.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34.监督管理机构: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7511322附: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9-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建设地点:龙胜各族自治县主要内容为: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二、预算价编制采用的定额及相关法规(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3)计价依据: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管理费及利润按区间中值取费、其它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4)桂建标[2023]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5)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桂建标[2016]17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6)材料价格按照桂林市2026年第2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龙胜县价格为基准价格,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市场询价或参照桂林市材料价格。(7)设计图纸三、其他说明1.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法。四、工期要求:90日历天。五、质量要求:合格。六、工程量清单(另附)。七、施工图纸(另附)。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审依据及方式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2.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3.根据财库〔2012〕69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二、评审办法(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综合评分法。(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1.价格分………………………………………………………………………………………30分(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供应商认定为中型和小型企业的(以响应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3)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30分;(4)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0分。2、技术分……………………………………………………………………………………满分60分(1)总体概述…………………………………………………………………………………5分优(5.0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达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施工段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良(3.5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达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中(2.0分):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差(0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达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2)主要施工方法………………………………………………………………………………10分优(10.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良(7.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较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较好、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中(4.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能满足项目需求,有施工技术方案,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差(0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没有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7分优(7.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良(5.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中(3.0分):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差(0分):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4)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7分优(7.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良(5.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中(3.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差(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5分优(5.0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良(3.5分):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中(2.0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差(0分):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7分优(7.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达,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良(5.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达,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中(3.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差(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7分优(7.0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良(5.0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中(3.0分):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差(0分):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8)质量保证与承诺……………………………………………………………………………7分优(7.0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良(5.0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中(3.0分):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差(0分):措施不可行。(9)新技术应用与承诺………………………………………………………………………5分优(5.0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对新技术的实施有安全生产的可靠方案。良(3.5分):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中(2.0分):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差(0分):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没有具体收益。注:供应商未提供上述“施工组织技术方案”相应内容的,相应项不得分。3、业绩分………………………………………………………………………………………10分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时间)三、推荐及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方案、业绩分、服务承诺方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成交,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4.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1.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审核报告。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1.3.9永久占地包括:同通用条款,无特殊约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由承包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结合施工现场所处位置自行解决。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协议书注明顺序。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平面图、结构图等图册。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图,;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准备。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专门管理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无。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以外的著作权属于项目专门管理人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部/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实际调整。1.1.1.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现场签证,解决由发包人授权处理的事宜。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照通用条款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1.1.1.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所需相关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验收合格后14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全权代表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或承包人公司公章后递交监理人或发包人。除此以外,承包人项目经理还要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人或发包人发出的指示和指令。。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本项目不允许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1.1.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1.1.1.5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1.1.1.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无。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无。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当地相关文件执行。1.1.1.7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工期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实际情况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当地6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2)暴雨及以上的持续3天的大雨;(3)5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持续5天的高温天气。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1.1.1.8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施工规范要求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施工规范要求执行。1.1.1.9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施工规范要求执行。1.1.1.10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双方商讨后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实际情况而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1.1.11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1.1.1.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2预付款按双方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决定。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通用条款。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即付30%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的80%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附经业审定认可的完工工程量清单),按规定程序付至乙方97%的成交工程款;经按财政规定审核确认最终造价后,施工方先交纳工程总造价(合同价)3%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到发包方基本账户,发包方收到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拨付100%资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无息)。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1.1.13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1.1.14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1.1.15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质保书要求。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合同价款的3%。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保修书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1.1.1.16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3)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1.1.1.17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4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1.1.18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1.1.19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桂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桂林市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房建工程为1年;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3年;4.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1年;6.装修工程为1年;7.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8.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9.绿化工程为1个养护期;10.市政工程为1年;11.配电工程为1年;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3%。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标记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二、响应文件组成(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二)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三)其它有效证明材料(一)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目录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③如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的,除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其所属的法人授权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5.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6.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7.供应商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必须提供,可以是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制也可是通过第三方审计公司编制,如为自行编制至少须提供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及利润表)8.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或任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增值税缴纳发票(税收完税证明)或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9.企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企业为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10.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1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见附件)(如有,请提供)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除供应商为以下三种情形的:(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①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③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一)致: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年月日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截标时间前60日以内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机构为其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9.企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以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为准(除企业为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外,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龙脊村大青坡徒步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广西恒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0万元,资产总额为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广西恒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5月12日备注:供应商应按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划分标准进行如实申明,如提供虚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成交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或成交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企查查查一下服应用·登录|注册广西恒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查一下服应用·企业套餐企查查>桂林企业报告笔记主建筑曾用名小微企业136302天前更新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6MA5QFROEXY电话:18708更多2企查查行业:肆筑法定代表人:韦华军邮箱:2663962207@qq.com更多2企业规模:主页注册资本:4000万元官网:成立日期:2021-05-13地址:桂林市龙胜县龙胜镇庆新路54号1栋1单元201室附近企业简介O:广西恒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05-13,法定代表人为韦华军,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706MA5QFROEXY,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桂林市展开招投标建筑工程企业财产线索股权穿透图企业图谱G周2吊中标1投标2从业人员38四库业绩0线索20预估价值5030万元挖深层股权结构企业信息一图学控动态2026-04-13新增中标候选:广西龙胜农村商业银行伟江支行业务楼装修工程(项目编号:NNPZ全部动态认领企业企业PK发票抬头C数据纠错基本信息105法律诉讼经营风险经营信息18企业发展知识产权行业信息39历史信息查查图谱工商信息股东信息2主要人员2对外投资0控制企业0变更记录46分支机构0财务数据企业年报5最终受益人实际控制人协同股东0疑似关系45同业分折8电由企业图谱股权结构图股权穿透图关系图谱实际经制人企业受益股东企业股权分布关联方认定图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广西恒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测试结果:微型企业测试时间:2026年4月30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10.如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无1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见附件)(如有,请供);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我公司不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广西恒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5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 旅游路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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