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干式恒温器 转移电泳 单道移液器 垂直电泳槽 台式微量高速冷冻离心机 细胞计数仪 -86℃超低温冷冻储存箱 双门冰箱 电动连续分液器 高速台式离心机 高通量组织研磨器 超声波细胞破碎机 恒温培养摇床 多通道移液器 手持式组织研磨仪 轨道式振荡器中标结果公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2026)



一、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60092

二、项目名称: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仪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仪器设备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哈尔滨良尔科技有限公司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号楼(创新路77号)403-70室
1,387,1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仪器设备采购):

货物类(哈尔滨良尔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多通道移液器
Rainin
SL8-100PL+
1.00(台)
1,900.00
1,900.00

1-2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单道移液器
Rainin
PL+
9.00(套)
9,000.00
81,000.00

1-3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恒温培养摇床
知楚
ZHTY-50
1.00(台)
18,900.00
18,900.00

1-4
研磨机
高通量组织研磨器
新芝
SCIENTZ-24
1.00(台)
19,800.00
19,800.00

1-5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干式恒温器 (恒温金属浴锅)
奥盛
MK-10
2.00(台)
2,950.00
5,900.00

1-6
离心机
台式微量高速冷冻离心机
可成
GTR216C
1.00(台)
30,600.00
30,600.00

1-7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手持式组织研磨仪
天根生化
OSE-Y30
1.00(台)
1,550.00
1,550.00

1-8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超声波细胞破碎机
新芝
JY96-IIN
1.00(台)
9,900.00
9,900.00

1-9
晶体振荡式分析仪
轨道式振荡器
奥盛
0S-100
1.00(台)
3,650.00
3,650.00

1-10
电冰箱
双门冰箱
美菱
BCD-628WKPCX
2.00(台)
2,400.00
4,800.00

1-11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电动连续分液器
Rainin
Nanorep
1.00(台)
10,350.00
10,350.00

1-12
离心机
高速台式离心机
可成
GT216C
1.00(台)
11,700.00
11,700.00

1-13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86℃超低温冷冻储存箱
海尔生物医疗
DW-86L829
1.00(台)
79,900.00
79,900.00

1-14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细胞计数仪
博大博聚
JSY-SC-031H
1.00(台)
60,600.00
60,600.00

1-15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垂直电泳槽
天能
VE-180C
3.00(台)
5,800.00
17,400.00

1-16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转移电泳槽
天能
VE-586
3.00(台)
6,800.00
20,400.00

1-17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电泳仪
天能
EPS-600
3.00(台)
7,600.00
22,800.00

1-18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动物活体成像系统
天能
Tanon ABL X3
1.00(套)
520,000.00
520,000.00

1-19
制药蒸发设备和浓缩设备
旋转蒸发仪
步琦
R-80
1.00(套)
26,000.00
26,000.00

1-20
显微镜
生物显微镜
OLYMPUS
CKX53
1.00(套)
350,000.00
350,000.00

1-21
不间断电源
UPS电源
SANTAK
CASTLE 10KS(6G)
3.00(套)
30,000.00
9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玲(采购人代表)、李晶、吴晓蓉、毕秀波、张禹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仪器设备采购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仪器设备采购):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哈尔滨良尔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4.00
6.00
29.76
99.76
1,109,720.00
1,387,150.00
1
1

黑龙江谱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4.00
5.80
29.51
99.31
1,119,088.00
1,398,860.00
2
2

沈阳泊达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1.00
6.00
29.81
96.81
1,107,840.00
1,384,800.00
3
3

黑龙江赛恩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1.00
5.80
30.00
96.80
1,100,920.00
1,376,150.00
4
0

中科德汇(黑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地址:香坊区和平路24号
联系方式:82193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联系方式:0451-85975671、0451-859756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梦璇
电话:0451-85975671、0451-85975649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3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仪器设备采购([230001]SC[GK]2026009220260420002)-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哈尔滨良尔科技有限公司).pdf

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仪器设备采购报价明细附件.pdf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哈尔滨良尔科技有限公司).pdf

开标记录表项⽬编号⽬[230001]SC[GK]20260092项⽬名称⽬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仪器设备采购采购⽅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6年05⽉12⽇09时00分开标地点通过项⽬电⼦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参与开启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1⿊⻰江赛恩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376,150.002沈阳泊达远⽣物科技有限公司1,384,800.003⿊⻰江谱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398,860.004中科德汇(⿊⻰江)⽣物科技有限公司1,399,300.005哈尔滨良尔科技有限公司1,387,150.00-第1⻚-
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04月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计划编号:黑政采计划[2026]022002.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600923.项目名称: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仪器设备采购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5.招标内容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1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仪器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1,400,000.001,400,000.00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签订后30日内日7.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符合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详见公告2.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3.方式:在线获取(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详见公告2.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3.方式:线上提交和开标(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在应标中上传投标文件,在开标(响应)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五、其他补充事宜无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地址:香坊区和平路24号联系人:李增江联系电话:821936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联系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451-85975671、0451-859756493.询问质疑联系人联系方式(1)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询问和质疑联系人:李增江;联系方式82193602(2)对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询问和质疑询问联系人:曲梦璇;联系方式:0451-85975671质疑联系人:李古丽;联系方式:0451-859757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项目属性货物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3评标方式网上评标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6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7进口产品不接受8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考察:否9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0演示采购包1:不组织11样品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1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3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 此数约定了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14中标候选人为保证采购效率,中标候选人家数不得少于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15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16中标规定本项目可兼投1包,本项目可兼中1包17中标后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18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 (2)可支持以下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不收取现金 (3)收受人信息: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 (4)退还时间:按照采购合同约定 注意事项: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1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20启动异常低价审查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投标报价21其他说明无1. 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基本要求1.1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基本定义3.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3.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3.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3.6“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7“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名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8“政府采购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3.9“不见面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3.10“网上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3.11“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或书面材料表现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形式,包括纸质、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或扫描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询问、质疑答复书、系统消息。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4.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由同类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投标无效。5.费用承担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现场考察和答疑会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7.2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考察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7.3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8.中标后分包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中标后分包的,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分包承担主体完成。8.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电子投标说明9.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形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管理平台”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9.2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盖章、加密和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9.3查看投标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9.4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9.5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请自行留存。9.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9.7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9.8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投标人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9.9在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评标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限时在线发送澄清回复。9.10投标人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1号键。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7款、第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与要求1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1.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12.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12.1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采购标的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的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相关内容。13.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3.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应收额度的50%收取。14.2本采购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和“虚拟子账户”转账两种线上方式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允许投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1)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人在所投项目下采购包选择电子保函模式,跳转到黑龙江省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需要确保在开标之前完成电子保函的开具。(2)以向“虚拟子账户”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人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通过“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获取缴费账号”,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采购包的虚拟子账号信息以及缴纳金额,并在开标时间前,将保证金足额缴纳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且与其投标信息一致。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提早缴纳。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注明,以便核对。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开标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4.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4.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4.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按照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7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15.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5.4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15.5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七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7.2投标人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17.3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人应确保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提交(上传)18.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平台提交(上传)投标文件。18.2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18.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9.投标文件的拒收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平台将拒收。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0.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21.实物样品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2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21.3评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中标的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22.演示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演示,演示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五、开标23.开标流程23.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23.2投标人在线远程参加活动,须在开标前30分钟通过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响应)大厅,自动进行在线签到。23.3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仪式,发起投标文件解密。23.4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平台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23.5解密完成后,政府采购平台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23.6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章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23.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核验投标保证金(如涉及)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发起投标文件解密前现场对保证金进行核验。已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或使用虚拟账户缴纳的投标人,项目采购系统将自动查询其名下电子投标保函或缴纳保证金银行流水,其余方式保证金则需要手动进行核验。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能进入到下一环节。注:远程开标时如遇项目采购系统发生网络故障的,可允许上传投标人电子保函原件,点击人工核验即可手动核验保证金信息。六、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5.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的规定进行。七、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评标委员会组长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汇总时复核评委会成员认定投标无效意见填写是否准确、在综合打分中技术、商务和价格各部分分项汇总时复核评委会成员扣分分值是否准确和扣分原因是否详细明确;(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标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7.评标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7.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28.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结果。29.中标结果公告29.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29.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30.中标通知书30.1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中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平台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投标无效、串通投标和废标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31.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表和符合性评审表要求的;3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1.3投标人或者其所投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31.4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3.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十、签订合同和验收34.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按应收额度的80%收取。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无故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财政部门报批。35.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验收36.1采购人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及时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验收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协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验收。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6.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36.4采购人应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十一、询问和质疑37.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书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人提出。38.质疑3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招标文件提出文件质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仅可对自身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提出质疑。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4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8.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不得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38.6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招标公告。39.质疑答复3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9.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十二、采购代理服务费40.收取方式和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1.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和工程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1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若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不接受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1.2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41.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于本国产品标准。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41.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须提供第七章标准格式《本国产品成本比例声明表》),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附件)计算。(4)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第七章标准格式《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2.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2.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所列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2.5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第七章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第七章标准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2.6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对于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对于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或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和中小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且比例不得低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比例要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对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42.7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和小微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30%。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2.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42.9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价格扣除比例调整: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42.10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43.支持绿色采购4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3.2在第三章《采购需求》的“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明确了本项目涉及的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未提供“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标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投标人未提供“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标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如涉及)。4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43.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十四、其他4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适用法律4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5.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随着我校基础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学科的发展,学生培养规模不断扩大,教师科研需求日益增长,需采购一批分子生物学研究相关基础实验设备。这些仪器覆盖样品移取、处理、培养、检测、储存等实验全流程。将用于支持学科教师、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二、技术要求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00,000.00报价形式:总价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 (元)分项预算总价 (元)所属行业进口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多通道移液器台1.001,900.001,900.00工业否否否否2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单道移液器套9.009,308.0083,772.00工业否否否否3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恒温培养摇床台1.0018,900.0018,900.00工业否否否否4研磨机高通量组织研磨器台1.0019,800.0019,800.00工业否否否否5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干式恒温器 (恒温金属浴锅)台2.002,950.005,900.00工业否否否否6离心机台式微量高速冷冻离心机台1.0030,600.0030,600.00工业否否否否7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手持式组织研磨仪台1.001,550.001,550.00工业否否否否8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超声波细胞破碎机台1.009,900.009,900.00工业否否否否9晶体振荡式分析仪轨道式振荡器台1.003,650.003,650.00工业否否否否10电冰箱双门冰箱台2.002,439.004,878.00工业否否否否11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电动连续分液器台1.0010,350.0010,350.00工业否否否否12离心机高速台式离心机台1.0011,700.0011,700.00工业否否否否13医用低温、冷疗设备-86℃超低温冷冻储存箱台1.0079,900.0079,900.00工业否否否否14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细胞计数仪台1.0060,600.0060,600.00工业否否否否15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垂直电泳槽台3.005,800.0017,400.00工业否否否否16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转移电泳槽台3.006,800.0020,400.00工业否否否否17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电泳仪台3.007,600.0022,800.00工业否否否否18△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动物活体成像系统套1.00530,000.00530,000.00工业否是否否19制药蒸发设备和浓缩设备旋转蒸发仪套1.0026,000.0026,000.00工业否否否否20显微镜生物显微镜套1.00350,000.00350,000.00工业否否否否21不间断电源UPS电源套3.0030,000.0090,000.00工业否否否否采购标的技术(参数)表采购包1:1、标的名称:多通道移液器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不少于8通道,量程10-100µL2、步进量不超过0.2µL3、弹簧:超轻质4、活塞采用高度光滑不锈钢,移液结果准确可重复5、每个通道均有弹性吸嘴,通过弹性按压装载吸头,使得所有通道受力均匀,确保各通道吸液的一致性,保证移液的精确性和准确性6、通过多级台阶逐级退吸头,快速分解退吸头力,减轻拇指疲劳7、不存在O型环损坏、保养,避免了样品液间交叉污染8、数字式体积调节,移液量程可锁定9、结实耐用,握柄为一体成型设计,采用低热传导性的高分子材料,保护内体精密零件,把持有质感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2、标的名称:单道移液器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弹簧:超轻质 2、密封系统:全新低阻力唇式密封3、退吸头臂材料:聚偏二氟乙烯或至少同等强度材质4、活塞:尺寸稳定可靠不变形5、下半部分可以高温高压灭菌6、有量程锁,人性化指钩设计7、硅胶树脂减震器,调节量程旋钮有软胶套8、要求可以适配≥20ul、≥10ul加长和≥200ul吸头9、每支移液器提供原厂≥1000个/包的吸头至少各3包,吸头要求无酶,无菌无热源,无增塑剂,无重金属。10、套装配置:0.1-2μL*1支、0.5-10μL*1支、2-20μL*1支、10-100μL*1支、20-200μL*1支、100-1000μl*1支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3、标的名称:恒温培养摇床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侧开门设计,方便置于试验台上操作2、三维一体的偏三轮驱动,运转平滑、稳定、耐久、可靠 3、静音风扇设计和强制对流方式,确保良好的恒温效果4、具有超温报警功能及异常情况自动断电功能5、具有断电恢复功能,避免因停电、死机而造成的数据丢失问题6、中空钢化玻璃门,方便随时在不开门情况下在各个角度观察箱体内部情况7、内胆采用圆弧角镜面不锈钢,便于清洁,不容易滋生细菌、防腐蚀;外壳采用静电喷塑8、配备滤波器磁环,减少外界和自身对机器稳定性的干扰9、触摸屏设定温度、转速、时间和实测温度、转速、剩余时间在同一界面显示,不用相互切换界面,观察更直观;操作界面加密锁定功能,杜绝重复操作和人为误操作;可自由设定摇板正转或反转10、拥有数据记录功能,每分钟至少记录一次数据,可记录不少于近三个月的数据,并且可显示温度、速度曲线,方便数据的分析11、配备高质量电机,控制速度精确,高速性能好,稳定性强12、夹具为一次成型夹具,方便单手取放样品瓶★13、空载振荡频率:10-300rpm14、振荡频率精度:±1rpm15、摇板振幅:≤Ф26mm16、温控范围:室温+5~60℃17、温度调节精度:±0.1℃★18、温度均匀度:±1℃19、显示方式:触摸屏20、对流方式:强制对流21、控制方式:微电脑智能控制22、最大容量:单层≥250ml×12或≥500ml×9或≥1000ml×423、定时范围:0-999.9小时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4、标的名称:高通量组织研磨器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将包括土壤、植物和动物的组织/器官、细菌、酵母、真菌、孢子、古生物标本等任何来源的样本进行研磨粉碎,进而可以对原始DNA、RNA和蛋白质进行提取和纯化2、支持直接将离心管置于适配器内,支持离心管直接预冷冻3、样本零污染:研磨过程全封闭,样品之间独立运动,避免交叉污染4、内置程序控制器,可设置频率、间歇、停止、总运行时间等实验参数;仪器可存储至少50组数据,快速调取使用。5、低噪音:采用静音设计,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6、安全性高:配备安全门锁;具备开盖停转保护功能,紧急制动功能,机盖只有处于闭合状态下仪器才能启动。7、研磨平台数:可接纳研磨罐≥2个8、防震原理:上下垂直的运动及研磨珠运动方式,上下夹具行程≥34mm,保证样品处理的最大化和瞬间的粉碎效果★9、噪音:≤55db;10、高通量:可快速对至少24个样品进行快速研磨11、最终出料粒度:≤5µm12、转速/频率设定范围:300-2100转/分,达到最高或最低速度时间≤2秒13、时间设定: 1-9999s14、支持的适配器种类多:可支持不少于24孔、≥2ml适配器,不少于12孔、≥5ml适配器,≥10ml研磨罐,≥15ml研磨罐,≥25ml研磨罐,冷冻适配器等至少6种适配器15、带自动中心定位的紧固装置16、支持使用研磨珠种类多:标配不少于1000颗≥φ3mm不锈钢钢球与不少于1000颗≥φ6mm不锈钢钢球,可选配氧化锆等不同大小不同材质的研磨珠17、研磨方式多样,支持湿磨、干磨、预冷冻磨18、显示方式:不小于4.3寸触摸屏,可以方便直观的操作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5、标的名称:干式恒温器(恒温金属浴锅)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温度控制范围:室温+5℃~100℃2、时间设置:不少于99h59min 3、温度稳定性@100℃:±0.5℃4、显示精度:±0.1℃5、从25℃升至100℃升温时间:≤12min 6、自动故障检测及蜂鸣器报警功能7、液晶显示,触摸式操作界面8、即时温度显示、时间递减显示9、至少13种模块可供选择,便捷的模块更换,便于清洁与消毒10、模块有塑料安装框,具有隔热保护功能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6、标的名称:台式微量高速冷冻离心机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操作界面设有不低于5组可一键调用的自定义预设程序,人性化设计功能,可让离心操作更简单;2、程序组快捷键,超大存储空间,可储存不少于99个程序组,方便随时调用;3、电动门锁,可以选择是否在离心运行结束后自动开启腔门;4、长按启动/瞬时键,可实现瞬时离心;5、线性驱动,至少10档加速、10档减速,可根据样本属性不同选择设置,保证样品更佳的分离效果;6、真彩高清液晶显示大屏,人性化界面,显示直观,操作简单便捷。同屏显示离心力、转速、时间等,并且在运行时可随时修改参数,无需停机;7、采用高端芯片、微机控制,直驱变频无刷电机,启动速度快,运行平稳,使用寿命长;8、可设定启动计时/到达转数计时两种模式;9、内部增加保温工艺,大大增加离心机的制冷量,有效防止冷媒流失,保证了制冷快,运行中温度稳定;10、转子自动识别系统,防止人员误操作,离心更安全;11、采用灵敏度超高的电磁感应门保、双电子门锁扣设计,设有门盖保护、超速、超温、不平衡等多重预警保护功能,确保运行安全;12、机身采用不低于三层优质全钢结构保护,离心内腔环保防腐工艺处理,耐腐蚀;13、随机工具架;★14、机身正面有标准作业程序指导图,使用仪器更简单,更标准;15、配可快速锁紧的转子盖,方便使用;16、符合人体工程学,开盖高度低,轻轻一按即可关闭离心机盖;17、压缩机自动待机功能,节约能耗,延长压缩机的使用寿命;18、角转子和水平转子类型多样,还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制、设计和生产。★19、最高转速:≥16500rpm;★20、最大相对离心力:>26100×g;★21、最大容量:≥6×50ml;22、定时范围:1s~99h59min;23、转速精度:±10r/min;24、温度设置范围:-20℃~40℃;25、温度精度:±1℃;26、整机噪声:≤60dB(A);27.基本配置:主机1台、≥24×1.5/2.0ml角转子1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7、标的名称:手持式组织研磨仪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有至少塑料和金属研磨杵两种选择配件,可应对各种动植物材料2、使用方便,须配有研磨杵灭菌盒可以直插式装杵,配合退杵盒实现一按式卸杵,方便操作,避免污染3、可在≥1.5 ml离心管内研磨1-100 mg组织样本,代替传统液氮研磨用于该系列研磨器体积小、重量轻、耗电小,广泛适用于大脑、心脏、肺、胃、肝脏、胸腺、肾脏、肠、淋巴结、肌肉等动物组织样品和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等植物组织样品的研磨破碎和匀浆。4、配有至少两节可充电池,每节电池可持续≥10小时连续工作。5、内置无刷电机驱动研磨杵,具有调速功能,可灵活处理多种样本组织。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8、标的名称:超声波细胞破碎机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采用先进的数字电源技术,可实现连续不间断超声、且换能器工作温升低,同时可自动追踪频率及自动谐振点和功控制,无需频繁手动调节设置,占空比可实现0.1-99.9%调节。★2、高变幅比换能器,振动幅度大,可提高变幅杆的超声能量传递效率。3、可选配分体式遥控器,配对连接隔音箱控制升降台高度操作。4、采用不小于7英寸触摸屏,可实现时间、温度、功率及连续模式和间隙模式显示,实时显示工作参数,运行状态倒计时显示;5、可选择连续超声模式以及间隙性超声模式两种模式,并带有测试功能,也可空载运行,满足不同强度不同需求的实验场景。6、连续超声模式下,超声时间不少于999min;间隙模式下,具备开/关秒冲定时器,超声时间可设置0.1-99.9s,间隙时间可设置0.1-99.9s,间隙+超声总时间可设置时间不少于999min。7、具备智能微处理控制系统,可存储≥20组的工作预设程序,满足不同的实验条件与场景,快速实验。8、超声变频器密封处理,隔离水汽和腐蚀性气体。9、具有自动振幅和脉冲补偿功能,可维持实验过程超声频率稳定,确保探头振幅不因承载变化而变化。★10、超声探头采用钛合金或至少同等强度材质,能量转换效率高,探头可靠耐磨。★11、具备阻抗异常报警、功率保护、负载异常、频率保护、定时报警、温度保护和温度自恢复工作功能。12、超声频率:20-25KHz自动追频,自适应。超声标称功率可调,调节幅度≥1%。13、最大处理量≥100mL,最小处理量≤10mL,覆盖10~100mL处理体积。14、仪器具有过载、超温报警功能。15、温度传感器控制样品温度,防止样品过热;16、仪器分体式构成,两部分分别为电源主机与隔音箱工作台。隔音箱内置隔音棉,配置可视化视窗观察反应过程,同时可紧急开箱处理,易清洁且有效降低工作过程噪音影响。17、隔音箱配备照明功能,可选配定时紫外杀菌功能以及自动升降平台,隔音箱可升级成低温循环功能,可配套夹套杯使用。18、可应用于不同容量样本的处理。能够破碎各类动植物组织、细胞、细菌,同时可用来乳化、分离、分散、提取、清洗及加速化学反应等等。19、整机配置:主机1台,隔音箱1台;变幅杆2个。探头1套;专用工具包1套;温度探头1个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9、标的名称:轨道式振荡器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转速:50-300rpm2、轨道直径: ≥10mm3、运行时间范围:1min~99h59min4、最大承重:≥3.0kg5、电机:直流无刷电机6、多种托盘可选,适用不同混匀工作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10、标的名称:双门冰箱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总容积:≥628L2、-20℃容积:≥223L3、4℃容积:≥405L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11、标的名称:电动连续分液器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最小分液体积:≤100nL2、最小步进量:≤10nL3、分液次数:一次吸液最多可进行≥1000次分液4、液体粘度:不少于3档可选5、排液方式:至少2种可选6、排液力:不少于10档可选7、排液速度:不少于10档可选8、操作模式:不少于3种模式可选9、操作方式:操纵杆控制,使用简单方便10、通信端口:至少1个USB接口11、电池:锂电池,充满电≤1.5小时,可实现边充电边分液12、续航性能:一次充电可进行≥2000次循环分液13、马达类型:直流马达14、显示方式:图形化界面,所有设置操作直观易读,实时显示操作进度15、耗材:只需≥0.1mL,≥10mL,≥50mL最多3种规格分液管即可实现100nL-50mL的液体分配16、配置单:电动连续分液器主机1台,充电器+充电线1套,挂钩1个,≥10mL分液管1支,快速操作手册1份。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12、标的名称:高速台式离心机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操作界面设有不少于5组可一键调用的自定义预设程序,人性化设计功能,可让离心操作更简单;2、程序组快捷键,超大存储空间,可储存不少于99个程序组,方便随时调用;3、电动门锁,可以选择是否在离心运行结束后自动开启腔门;4、长按启动/瞬时键,可实现瞬时离心;5、真彩高清液晶显示大屏,人性化界面,显示直观,操作简单便捷。同屏显示离心力、转速、时间等,并且在运行时可随时修改参数,无需停机;6、采用高端芯片、微机控制,直驱变频无刷电机,启动速度快,运行平稳,使用寿命长;7、线性驱动,至少10档加速、10档减速,可根据样本属性不同选择设置,保证样品更佳的分离效果;8、可设定启动计时/到达转数计时两种模式;9、转子自动识别系统,防止人员误操作,离心更安全;10、采用灵敏度超高的电磁感应门保、双电子门锁扣设计,设有门盖保护、超速、超温、不平衡等多重预警保护功能,确保运行安全;11、机身采用不低于三层优质全钢结构保护,离心内腔环保防腐工艺处理,耐腐蚀;12、一套随机工具架;★13、机身正面有标准作业程序指导图,使用仪器更简单,更标准;14、配可快速锁紧的转子盖,方便使用;15、符合人体工程学,开盖高度低,轻轻一按即可关闭离心机盖;16、降噪系统,为实验人提供更舒适的实验环境;★17、最高转速:≥16500rpm;★18、最大相对离心力:>26100×g;★19、最大容量:≥6×50ml;20、定时范围:1s~99h59min;21、转速精度:±10r/min;22、整机噪声:≤62dB(A);23、基本配置:主机1台、≥24×1.5/2.0ml角转子1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13、标的名称:-86℃超低温冷冻储存箱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有效容积≥820L;整机宽度≤1160mm(含手把、箱体、铰链),保障足够放置空间;整机装箱量≥600个冻存盒,整机样本量可容纳≥2ml冻存管不少于60000份;2、采用环保制冷剂,制冷效率高,节能环保;低温保存箱铭牌或标签上要标注制冷剂的详细名称及装入量;单制冷系统可燃制冷剂灌注量不能高于150g;★3、采用双级复叠制冷系统,高温级压机和低温级压机耦合优化复叠制冷循环,具有级间换热器;高温级提供低温级的负荷,不单独参与箱内制冷,实现不同工况动态匹配,提高系统可靠性并降低噪音;4、温度控制:微电脑控制,箱内温度-40℃~-86℃可调,不小于10英寸高性能触摸屏,可显示箱内温度,设定温度,环境温度,输入电压,灵敏度高,支持戴手套操作。能设定高低温报警和箱内温度,具有故障提示预警功能。5、安全系统:多种故障报警(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门开报警、冷凝器脏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两种报警方式(声音蜂鸣报警、灯光闪烁报警);多重保护功能(开机延时保护可设定时间、显示面板密码锁功能);所有部件独立接地6、一体式手把门锁设计,单手实现开关门。双锁结构设计,自带暗锁,可同时使用暗锁及双挂锁;≥4个内门并带密封条设计,外门≥4层密封,整机共计≥5层密封,保温效果好;7、使用不超过90mm航空真空隔热材料整体发泡,隔热层厚度≥25mm,保温效果好;8、搁架可调,方便用户存储物品,可选配温度记录仪和冻存架、冻存盒等;双测试孔设计,方便用户实验使用和监控箱内温度;9、整机温度均匀性好,箱内每层≥5点,整机≥20点测试,温度均匀性≤±3℃,确保存储的样本温度均匀一致;★10、自动加热门体快速平衡孔设计,二次开门时间不超过一分钟,支持短时间内连续多次开门;11、标配冷链供电系统,专门为冷链采集模块供电,避免外部供电杂乱、触电风险;12、空载情况下,内外门全开不超过一分钟后关闭,冰箱回温到-75℃的时间不超过23分钟13、具有良好的保温性能,空载的情况下从-80℃升温到-50℃的时间不低于330分钟。14、耗电量应不超过11 Kw.h/24h;15、箱内特性点处的温度降至-81℃ 温度时所需时间≤279min;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14、标的名称:细胞计数仪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计数模式:非染色活率计数、台盼蓝染色活率计数、人工比对活率计数模式;2、操作方式:台式一体机,自带电脑控制器,液晶触控;3、非染色活率计数:无需任何试剂染色,不加台盼蓝也可以计数活细胞数量及活率、死细胞数量及死率和聚团率以及总细胞数量;4、显示屏:≥7英寸高清彩色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支持多点触控,可支持外接屏幕;5、预览功能:计数前可实时动态观察预览样品图像,实现显微镜功能;6、对焦方式:自动调焦及手动调焦两种模式;▲7、单个样品拍摄视野最多可达≥20个;(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软件界面截图)8、物镜放大倍数≥10倍,成像单元≥1000万像素;(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实物图片和软件界面截图)9、测量直径范围:1-200μm;10、计数浓度范围:0.25×104-3×107个细胞/mL;11、加样量:≤10μL;12、兼容至少三种细胞计数板型;13、一次性的细胞计数片:两孔设计,标准0.1mm计数池高度;★14、血细胞计数板:用标准的血细胞计数板时,自动拍照至少四个≥1mm2面积的计数区域,且软件识别至少四个≥1mm2面积内的细胞数量,可完全模拟人工计数规则,人工比对仪器结果的准确性;15、可兼容一次性计数板、标准血球计数板和玻璃多孔计数板;(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实物图片和软件截图)★16、可使用仿细胞校准计数板对仪器进行标定;17、可显示网格线;可智能拆分,一个“+”代表一颗细胞,数据直观可追溯;18、“人工校验”功能:可直接在仪器上用血细胞计数板进行数据校验;19、标配多种计数分析功能,包括:细胞总数、浓度、活率分析,聚团拆分计数、不规则细胞计数;提供的数据分析图表包括但不限于:细胞直径-亮度等高线图、散点图及统计表,生长曲线图,聚团分布图,区域细胞原始图,区域细胞死活识别标识图,区域拼接图;提供拼图看图工具,所有计数历史数据均可随时调出查看及追溯;20、数据刷新功能:可辅助用户判读计数结果;21、数据导出:U盘导出,实验数据以PDF、JPEG、EXCEL、TIFF形式保存;22、可外接打印机打印细胞计数报告,用户可自配打印机;23、可选择使用企业版,用户管理权限:四级管理,密码登录,电子签名计数报告,审计追踪;24、数据存储:≥120 G;25、输出端口:不少于2个USB 3.0接口、1个HDMI接口、1个网口;26、配置要求:1)全自动细胞计数仪主机 1台2)细胞计数片 1盒3)台盼蓝染液 1管4)适配器电源 1套5)防尘罩 1个6)屏幕固定架 1个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15、标的名称:垂直电泳槽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具有多种厚度间隔的垫条玻璃板和制胶梳子(≥0.75mm/≥1.0mm/≥1.5mm)可供选择,满足不同上样量的需要。2、专用制胶架,操作方便。3、可以同时运行至少二块≥8.3×7.3cm的凝胶。4、最大电压负荷:≥200 V5、外槽容纳缓冲液最大体积:≥750 ml6、内槽容纳缓冲液最大体积:≥130 ml7、玻璃板,梳子至少1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16、标的名称:转移电泳槽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可同时转印至少四块≥9×9cm胶。2、专用蓝冰冰盒可反复使用,方便环保。3、转印时间为15~60min。4、电泳槽承载凝胶面积:≥9×9cm5、最大电压负荷:≥300 V6、最大电流负荷:≥600 mA7、槽体容纳缓冲液最大体积:≥1200ml8、灌夹板海绵至少1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17、标的名称:电泳仪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稳压/稳流控制2、至少4组输出,可同时连接不少于四个电泳槽3、输出定时/计时控制4、自动无负载输出保护5、自动过载和短路保护6、自动记忆工作状态7、不少于3位数显,至少1位状态显示8、可层量防滑机箱9、电压:5~600 V,递增单位:≤1V10、电流:3~800 mA,递增单位:≤1mA11、定时:0~999分,递增单位:≤1分钟12、灌胶器至少一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18、标的名称:动物活体成像系统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超高灵敏度的生物发光成像功能;2、高性能多色荧光成像/近红外荧光成像功能;3、实现生物发光/荧光信号与动物轮廓的图像融合;4、应用于肿瘤、基因功能、药物研究、基因治疗、干细胞研究、炎症、免疫疾病、神经疾病、心血管疾病、代谢疾病、新药评价、毒理学等多种科学研究;5、全自动恒温生命仓:采用耐腐蚀高强度金属材质内框架。▲6、内置≥7英寸触摸屏实现全自动化进样控制。(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实物图片)★7、采用抽屉式电动开门设计,设有上下两个开门位置,底部用于实验样品取放,顶部用于微小样品或细胞平台取放。8、低功率恒温方式:机箱内部要求采用高分子环保保温材料,可自动检测温度实现加热启停切换,能耗功率≤10W。9、机箱内部温度:恒定在25±2℃,为实验动物提供必要的生存环境。10、高灵敏度CCD相机:科研级高灵敏度制冷CCD相机。11、CCD芯片:前照式CCD芯片。12、像元尺寸:≥4.54um x 4.54um。13、图像像素:≥2688×2200物理像素,≥600DPI图像分辨率。14、相机温度:半导体制冷方式,绝对制冷温度≤-65℃,制冷温度可实时显示。15、量子效率:最高值≥75%,≥70%(520-680nm),≥50%(420-780nm)。16、CCD暗电流:≤0.00015 e-/pixel/sec@typical。★17、自适应专用镜头:F0.85-F1.2, ≥25mm大光圈高清晰专业镜头,镜头分辨率≥1000万,自适应光圈调整,可调范围:F0.85-F2.0-F16等≥5档光圈值可调。★18、滤光片轮:全自动≥16位背照式滤光片轮,可进行光线矫正,减少光线传播中的散射、折射、衍射等问题。19、高品质滤光片:采用多层硬性涂料窄带专用滤光片,透光率≥95%。★20、自适应智能激发光源系统,不少于40个矩阵式激发光源通过集成传感器与控制算法实时优化有荧光光源的角度分布与激发强度,根据不同拍摄情况智能的选择最合适的激发状态,均质化的激发与采集荧光信号,多通道LED荧光光源:配备不少于五个荧光激发通道,激发波长≥460nm/≥530nm/≥630nm/≥680nm/≥780nm,光源波长±5nm。21、可见荧光光源:高强度矩阵式排列LED红/绿/蓝三通道荧光激发光源,而非点状式排列,每个通道≥8个LED发光体以矩阵方式排列,激发波长≥460nm/≥530nm/≥630nm,接收滤光片波长≥535nm/≥605nm/≥699nm,光源波长±5nm。22、双波长近红外荧光光源:配置≥680nm/≥780nm矩阵式高亮度LED近红外荧光激发光源,接收滤光片波长≥720nm/≥820nm,涵盖至少680/750/755等近红外荧光染料,光源波长±5nm。★23、载物平台:无极定位电动载物平台,可进行≥5个档位的垂直升降,同时载物平台可电动进出,在拍摄程序中可设置≥3档位的水平变化,满足小鼠不同部位的拍摄成像。▲24、麻醉通道:配置≥5个可单独控制开关麻醉通道,满足多只小鼠麻醉拍摄。(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实物图片)25、拍摄视野:≥20cm x 25cm26、增强型动物麻醉机采用可变旁路定量型回路外设计原理,不产生泵效应,具有抗倾斜功能。27、麻醉制剂挥发罐具有防意外开启锁定功能结构和关闭状态安全保护结构。28、采用非氧气钢瓶式空气泵作为稳定的气体输送方式,适合常规实验室使用。29、配备废气饱和报警功能的负压抽气式主动废气回收器。30、采用引导式设计的活体成像及数据分析软件。31、软件操作界面提供多种成像模式,可满足生物发光及荧光成像需求。32、活体数据分析软件可对实验图像分组预存,记录同组里各个时间节点的实验数据,包含小鼠名称,生存状态,饲养时间,用药情况等,可对不同时间节点实验数据进行统一分析并出具数据报告。33、软件可为荧光检测提供背景扣除算法,减少背景信号对数据的干扰。34、活体数据分析软件通过计算光子数完成实验图像的数据分析,并可对实验动物上单个信号进行分析为靶向性提供参考依据。★35、归一化的项目组图像分析模块,在一个界面下对≥10组实验图像进行归一化数据分析,在统一的靶值下查阅与分析多组实验数据,查看药物代谢变化趋势。★36、软件具备荧光染料数据库,预存了常见的荧光蛋白、荧光标记物等不少于50种标记物信息,用户可直接调用数据库信息用于建立拍摄方案,数据分析模块可实现数据单位自主切换,包含[p/sec/cm2/sr]/[uW/cm2]/[count]等不少于三种数据单位可供选择。37、动态成像技术:逐帧或程序化成像技术采集样品信号,动态化展示信号变化过程,可观察与分析肿瘤大小变化、药物分布与治疗效果。38、配置要求:科研级深度制冷CCD相机 1套专业级电动变焦镜头 1套恒温生命仓 1套 九位背照式滤光片轮 1套 麻醉及废气回收系统 1套 近红外激发及接收装置 1套 多色荧光激发及接收装置 1套 专业图像拍摄及分析软件 1套 数据分析处理工作站及液晶显示器 1套2★其中液晶显示器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需要单独响应品牌型号,并提供对应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19、标的名称:旋转蒸发仪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旋转蒸发仪主机:整机采用带涂层的不锈钢外壳,结实耐用,手动快速升降2、一体式蒸汽管,密封圈寿命长,密封好★3、无电缆分体式水浴锅设计,移动清洗方便,更加安全。▲4、最高转速:≥330rpm。(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操作界面照片)5、水浴锅温度范围:20–95 ºC,精度±1%6、水浴锅容量:≤1L7、防护等级:≥IP428、轻松拆卸蒸发瓶,蒸汽导管9、高度调整≥180mm10、加热功率≤1000W11、水浴锅安全功能:支持防烧干12、旋塞,无需真空硅脂即可轻松旋开曝气,避免交叉污染▲13、主机控制器支持≥90°旋转,进一步减小占地面积,操作界面可根据主机角度调整不影响使用(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实物照片)14、集成背部理线器,可整理真空管、串口线以及冷却水管,保证台面整洁15、操作面板:可显示转速、加热温度、冷却水温度与报错代码。支持华氏度与摄氏度单位切换,支持水浴锅温度与冷却水温度校准16、加热能耗≤82Wh17、配置要求:主机1台,水浴锅1台,冷凝器1台,蒸汽导管1根,电源线1根,接收瓶1个,收集瓶1个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20、标的名称:生物显微镜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工作条件:适于在气温为摄氏-40℃~+5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在电源220V(10%)/50Hz、气温摄氏-5℃~40℃的环境条件下运行。★2、光学系统:无限远校正光学系统,齐焦距离≤50mm3、调焦:通过物镜转盘的上下移动进行调焦。备有聚焦机构同轴粗、微调旋钮,旋钮扭矩可调,由滚柱机构导向。粗调行程每一圈不低于36.8mm,微调行程每一圈不高于0.2mm★4、观察镜筒:≤45°倾斜宽视野三目镜筒,视场数≥22,眼点高度最低端≥348mm、最高端≥391mm5、照明装置:高性能LED光源6、物镜:半复相差物镜≥4X (数值孔径≥0.13 ;工作距离≥17)半复相差物镜≥10X (数值孔径≥0.3 ;工作距离≥10)长工作距离半复相差物镜≥20X (数值孔径≥0.45 ;工作距离≥6.6-7.8)★长工作距离半复相差物镜≥40X (数值孔径≥0.6 ;工作距离≥3.0-4.2)7、载物台:搭配右手操作低位置同轴X、Y向传动旋钮。载物台行程:X≥110mm,Y≥74mm。8、目镜:≥10×,视场直径≥229、备有可拆装的超长工作距离聚光镜:数值孔径≥0.3,工作距离≥72mm,拆下后最大高度≥190mm10、相差系统:至少4X、10X、20X、40X全套一一对应的相差环板11、荧光系统:至少蓝色、绿色、紫外三色荧光激发,功率≥100W汞灯光源12、高分辨率显微专用数码相机★13、与显微镜配套使用,最大像素:≥890万★14、芯片大小:≥1英寸15、像素大小:≥3.45微米x3.45微米16、芯片快门类型:全局快门,所有像素同时曝光,适于动态记录17、像素融合:支持2x218、曝光时间:最小值≤27微秒;最大值≥15秒19、预览帧速:≥64帧画面@2052X1086;≥32帧画面@4104X217420、制冷系统:被动制冷21、附带软件支持降噪技术22、数据传输:不低于USB3.123、自动白平衡:支持24、色彩空间:在不同设备和软件之间能保持颜色的一致性,色彩还原好25、相机接口:标准CCD相机专用接口26、显微图像控制及分析软件27、采集图像:支持多种型号专业CCD相机,界面直观,操作容易,使用户更加容易的集中精力关注生物试验过程28、对图像中的直线显示线上灰度强度变化,从而反映图像中的变化特性29、在图像上添加注释、箭头等功能,可以方便的表示图像中的重点关注部位30、调节亮度、对比度、伽玛值以及灰度显示范围,并可以单独调节RGB各通道的亮度,使图像关注点和各荧光通道获得最佳的显示效果31、对单荧光通道图片做色彩合成,方便显示多染标本的图像32、支持反转滤镜,能够更好的比较色彩变化33、方便的输入硬件信息即可实现添加标尺功能,从而显示图像的放大比例关系34、可以做离线白平衡,便于后期图像色彩修正35、可以执行简单的手动测量功能,如长度测量和面积测量36、基本配置:显微镜主机 1套落射照明系统 1套荧光系统 1套半复相差物镜≥4X、≥10X、≥20X、≥40X 1套成像系统 1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21、标的名称:UPS电源 序号 参数性质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额定功率:≥10kVA/9000w供电不低于4小时2、输入配线:单相两线+地线3、输入电压范围:120~275V4、输入频率范围:40~70Hz自适应5、输出电压范围:≥220*(1±1%)VAC6、输出频率范围:市电模式46~54Hz/56~64Hz;7、输出电流峰值比:≥3:18、电池电压:≥12V9、电池容量:≥100AH10、电池内阻:≥6.7mΩ11、电池设计寿命:≥10年12、电池浮充电压:13.5-13.8V13、电池浮充电压:14.1-14.4V14、电池浮充充电温度补偿系数:≥-18mV/℃15、电池循环使用温度补偿系数:≥-30mV/℃16、电池推荐的最大充电电流:≥0.3CA17、电池最大交流纹波:≤2%18、配置要求:主机1台蓄电池32块电池柜2个智能卡1套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三、商务要求商务需求表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标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2标的提供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3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参数进行验收4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提交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5合同支付方式1、 验收合格开具发票后10日内完成资金支付。,达到付款条件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四、其他要求(如有,样品、演示)无第四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本章“二、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投标无效处理。(二)信用信息核查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采购人资格审查期间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且投标文件未提供原作出决定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非严重或非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三)资格审查结果1.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般资格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特殊性,其分支机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第七章标准格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黑财规〔2023〕32号)的通知,投标人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的供应商或不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第七章标准格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4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第七章标准格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信用记录经采购人现场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投标文件提供了原作出决定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非严重或非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 段的实际查询时间。6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此项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无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二、评标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符合性评审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该单一产品即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2.2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4核心产品有效投标品牌不足3个的应按废标处理。(二)投标文件澄清和说明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政府采购平台中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采购平台中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2.异常低价审查2.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2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因素及标准见本章“二、评标标准”中“(二)综合评分表”。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3.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报价按照下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 具体标准和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20.00%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实施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0.00%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对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的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后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标注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排列。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认证证书数量不累计计算。按上述规定仍并列的,由采购人代表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投标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排列。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认证证书数量不累计计算。按上述规定仍并列的,由采购人代表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五)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二、评标标准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承诺书提供第七章标准格式《投标承诺书》并按要求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提供第七章标准格式《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分包最高限价,不得缺项、漏项。4主要商务条款提供第七章标准格式的《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1.货物类项目:明确所投标的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属于“采购标的一览表”中标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中第18项标的“动物活体成像系统”非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此标的中的“液晶显示器”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6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报价不合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后,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报价的修正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8进口产品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9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串通投标情形。10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法适用】采购包1: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技术部分64.00分商务部分6.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分值 客观/主观技术评审技术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技术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1.产品安装方案;2.产品调试方案;3.产品验收方案。每项3分,方案完整且无缺陷的得9分;每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形、有内容但缺少关键实质性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未提供不得分。9.00主观技术参数1、满足技术需求文件中货物类产品技术指标的全部技术指标得满分;2、技术参数标注有“★”的条款,若有任何一条不满足/负偏离属于响应无效。3、标注有“▲”的条款,每有 1项不满足,扣3分。4、无特殊标记的条款,每有 1项不满足,扣0.15分。55.00客观商务评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内容包括:1.质保期内外的维修保养方案,2.售后响应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能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出具书面承诺;3.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每项2分,方案完整且无缺陷的得6分;每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存在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形、有内容但缺少关键实质性内容、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提供的方案内容不针对本项目需求;未提供不得分。6.00主观价格评审价格评审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00客观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适用对象 扣除比例 说明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20.00%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实施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0.00%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系统备案并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文本供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2(全称):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_____(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_(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____________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4)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____________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______□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__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 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 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 第 4.4 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 说明的期限第二节 第 4.6 款约定甲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 第 5.4 款约定乙方承担的 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 第 6.1 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 第 7.1 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 第 7.2 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 第 7.3 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 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 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 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 第 12.2 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 第 13.2 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 第 13.3 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 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 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 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 第 15.1 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 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 第 15.3 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 第 15.4 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 第 19.2 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___种方式解决:(1)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地点为_________;(2)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 第 23.1 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投标文件【第_包】(如不分包,请删去本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承诺书二、资格承诺函三、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四、分项报价明细表五、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六、技术偏离表七、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涉及)八、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涉及)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十、监狱企业(如涉及)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十二、联合体协议书(如涉及)十三、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涉及)十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涉及)十五、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六、各类证明材料格式一:投标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按照已收到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要求,经我方(投标人名称)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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