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6)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采购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普洱市
公告时间
2026-05-1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6-04-23
中标日期
2026-05-13

中标供应商
景谷驼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221.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明福

项目联系电话
13648793328

采购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东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78180158

代理机构名称
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大道333号12幢12-9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648793328

一、项目编号:PEZC2026-G3-00365-JGJC-0011
二、项目名称: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景谷驼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林家园333号3幢3-1号商铺
报价:2213000(元)
9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主要包括事务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两类,面向服务对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1.事务性工作;2.服务性工作。(二)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包括:景谷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按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地方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完成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服务成果满足招标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模式(采购人按年度对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供应商通过年度考核,且预算足额保障、服务内容和价格无重大变化,按照采购文件和首年合同约定,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按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地方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完成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服务成果满足招标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清荣(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刀剑,兰成美,周晓山,林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云建招协〔2026〕11号文规定,按《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为计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经协商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东路4号
联系方式:13578180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大道333号12幢12-9号商铺
联系方式:13648793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福
电 话:13648793328

1

附件信息:

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中标公示).pdf159.6K

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2026-01.pdf471.1K

中小企业声明函91.7K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2026-01.pdf
2026-05-13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6-05-13
下载

其他文件
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中标公示).pdf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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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PEZC2026-G3-00365-JGJC-0011二、项目名称: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1.供应商名称:景谷驼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林家园333号3幢3-1号商铺。3.中标(成交)金额:2213000.00元(大写:贰佰贰拾壹万叁仟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1.项目名称: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2.采购范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主要包括事务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两类,面向服务对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1.事务性工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的对象排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基础信息录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2.服务性工作: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上门服务、生活助办、送医陪护、关爱宣讲、资源链接等服务。(二)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包括:景谷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3.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模式(采购人按年度对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供应商通过年度考核,且预算足额保障、服务内容和价格无重大变化,按照采购文件和首年合同约定,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4.项目负责人/法人:周天英;五、评审专家名单:兰成美,周晓山,杜清荣(采购人代表),刀剑,林海。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云建招协〔2026〕11号文规定,按《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为计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经协商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盖章)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东路4号联系人:杜清荣联系方式:135781801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大道333号12幢12-9号商铺联系人:陈明福联系电话:13648793328时间:2026年5月13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的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景谷驼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477.246972万元,资产总额为66.59745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景谷驼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2026年5月5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的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景谷驼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477.246972万元,资产总额为66.59745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景谷驼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2026年5月5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PEZC2026-G3-00365-JGJC-0011二、项目名称: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1.供应商名称:景谷驼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森林家园333号3幢3-1号商铺。3.中标(成交)金额:2213000.00元(大写:贰佰贰拾壹万叁仟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1.项目名称: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2.采购范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主要包括事务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两类,面向服务对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1.事务性工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的对象排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基础信息录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2.服务性工作: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上门服务、生活助办、送医陪护、关爱宣讲、资源链接等服务。(二)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包括:景谷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3.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模式(采购人按年度对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供应商通过年度考核,且预算足额保障、服务内容和价格无重大变化,按照采购文件和首年合同约定,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4.项目负责人/法人:周天英;五、评审专家名单:兰成美,周晓山,杜清荣(采购人代表),刀剑,林海。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云建招协〔2026〕11号文规定,按《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为计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经协商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盖章)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东路4号联系人:杜清荣联系方式:135781801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大道333号12幢12-9号商铺联系人:陈明福联系电话:13648793328时间:2026年5月13日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PEZC2026-G3-00365-JGJC-0011采购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代理机构: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3648793328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四、投标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评审六、确定成交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办法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后附:(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表一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技术部分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1页共65页联系电话:1364879332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EZC2026-G3-00365-JGJC-00112.项目名称: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21.3万元5.采购需求:(一)购买内容及范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主要包括事务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两类,面向服务对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1.事务性工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的对象排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基础信息录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2.服务性工作: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上门服务、生活助办、送医陪护、关爱宣讲、资源链接等服务。(二)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包括:景谷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模式(采购人按年度对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供应商通过年度考核,且预算足额保障、服务内容和价格无重大变化,按照采购文件和首年合同约定,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项目地点:景谷县民政局。第2页共65页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A.供应商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B.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财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A.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申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承诺书。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第3页共65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3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ygov.cn),申请人自行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的文件编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售价:¥0.0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1.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开启时,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后果自负。五、开启时间:2026年5月1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第4页共65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的消息。2.本次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各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查询链接: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yunnan。如有疑问联系95763。(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后,方可参与项目。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业务支持-用户注册-供应商模块。(2)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3)CA数字证书绑定。供应商进行CA绑定。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期限内,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5)投标(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供应商须下载投标(投标)客户端,通过客户端编制投标(投标)文件,并线上递交。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https://market.zcygov.cn/application-market/#/download/list(6)开评标。供应商须在项目指定的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自行承担后果(如:设备故障、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操作路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东路4号联系方式:杜清荣13578180158第5页共65页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大道333号12幢12-9号商铺联系方式:陈明福136487933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明福电话:13648793328第6页共65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单位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滨河东路4号联系人:杜清荣电话:13578180158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大道333号12幢12-9号商铺联系人:陈明福联系电话:13648793328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3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核心产品相关内容参照财政部87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工程4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5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6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7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及方法(1)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2)方法: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提出。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报价采用投标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报价。注: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必须包含满足本次投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投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9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保证金金额:/元提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前账户名称: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800053925440012开户行名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芒乡信用社联系电话:13648793328联系人:陈明福注意事项:1.填写进账单时必须写明收款人全称即“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否则,造成退票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供应商执银行回单或保证金收据均可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4.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5.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6.保证金转账时注明:(1)供应商、开户银行、账号必须填写完整,(2)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标包。请潜在供应商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10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格式,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等。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1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服务类的专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子系统专家库”中确定评审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授权或委派。1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5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16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17计价及结算方式计价方式:投标总价包干。注:投标人的报价需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和标准,以及投标人对现场实际情况的了解和市场竞争因素,并结合企业实力自行确定。合同一旦签订,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的投标总价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调整。18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名章,并加盖公章。19联系方式接受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或景谷景程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3578180158/13648793328通讯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森林大道333号12幢12-9号商铺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对象: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根据云建招协〔2026〕11号文规定,按《云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为计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经协商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采购人将不另行给予补偿,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进行综合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1投标上限价招标控制价:221.3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视为废标处理。21.2信用信息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进行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1.3解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3解释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4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待项目结束后补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装订应采用订本式或胶装式格式进行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格式进行装订。21.5其他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前,需先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进行安装,下载安装完成之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第11页共65页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负责人、联合体、电子签名、电子交易平台。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供应商(也称“投标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负责人: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4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5电子签章: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1.6电子交易平台: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简称“政采云平台”)。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现场考察、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投标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第12页共65页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13页共65页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第14页共65页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第15页共65页4.6.3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本项目如涉及工作站,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4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本项目如涉及通用服务器,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5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操作系统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4号),本项目如涉及操作系统,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6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5号),本项目如涉及数据库,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投标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16页共65页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否则投标无效。7.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以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招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8.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的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第17页共65页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投标,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0.2供应商的报价为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1.投标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该项目未要求)。11.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11.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1.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1.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第18页共65页函或者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供应商的汇款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提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1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根据投标情况退出投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投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1.6.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3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1.7.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11.7.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可以通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13.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第19页共65页14.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4.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投标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投标文件。17.2本项目解密使用政采云平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该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17.3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7.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投标。17.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第20页共65页(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7.6出现17.5种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7.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8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8.评标委员会18.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投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第21页共65页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3日。23.1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终止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招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或服务范围、服务周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第22页共65页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6.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2.6接受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8.其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页共65页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资格审查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商业信誉: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②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①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申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第24页共65页条款号评审程序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或盖章要求有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须加盖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单位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签字或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及内容。投标报价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项规定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该项目未要求)实质性条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条款内容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中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3详细评审(满分10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3分值构成(满分100分)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90分。3.3.1(1)商务部分F1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10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即:Fl=[C/(B1,B2,...,Bn)]×10注:C为投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最后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供应商最后投标报价。3.3.1(2)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内容完整和编制水平(5分)第一档(5分):版面整齐,表述清晰,内容全面、准确,图文并茂,未出现格式等错误。第二档(3分):版面不够整齐,表述不够清晰,内容不够完整、准确,缺(少)图。第三档(2分):版面不整齐,表述欠清晰,内容欠完整,图文搭配不对应。服务实施方案(40分)第一档(40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任务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分析深刻到位,对实施任务的理解准确,对各项救助政策、项目所在地现状熟悉、了解全面的;第二档(20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任务进行了分析,分析具体到位,对实施任务的理解较为准确,对各项救助政策、项目所在地现状较为熟悉的;第三档(15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任务进行了分析,但分析片面,对实施任务的理解一般,对各项救助政策、项目所在地现状较为熟悉的;第四档(10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任务进行了分析,但分析不到位,对实施任务的理解有缺陷,对各项救助政策、项目所在地现状不熟悉的;第五档(5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任务进行了分析,但有明显错误,对各项救助政策不了解,对实施任务的理解有重大偏差的;第六档(0分):投标人没有对项目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的。时间进度计划安排评审评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安排合理、切实可行、科学规范、针对性强;第二个档次(5分):时间进度计划安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基本完整、安排较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第三个档次(3分):时间进度计划安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缺漏、安排不合理、无可行性、无针对性;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5分)第一档(15分):服务质量承诺合理、高效,保障性强,针对项目实际;保证措施内容完善合理、针对性强,有具体的惩罚措施且明确合理、操作性强的;第二档(10分):服务质量承诺合理,保障性较强,符合项目实际;保证措施合理,针对性较强,惩罚措施合理、操作性较强的;第三档(6分):服务质量承诺基本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保证措施一般,有一定的针对性,惩罚措施一般、操作性一般的;第四档(4分):服务质量承诺基本合理,但保证措施不具体,惩罚措施不明确的;第五档(2分):服务质量承诺内容不全,没有保证措施的;第六档(0分):没有服务质量承诺,没有保证措施的。第26页共65页对项目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10分)第一档(10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任务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分析深刻到位,对实施任务的理解准确,对各项救助政策、项目所在地现状熟悉、了解全面的;第二档(6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任务进行了分析,分析具体到位,对实施任务的理解较为准确,对各项救助政策、项目所在地现状较为熟悉的;第三档(3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任务进行了分析,但分析片面,对实施任务的理解一般,对各项救助政策、项目所在地现状较为熟悉的;第四档(1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任务进行了分析,但分析不到位,对实施任务的理解有缺陷,对各项救助政策、项目所在地现状不熟悉的;第五档(0分):投标人没有对项目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10分)第一档(10分):供应商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管理人员针对项目实际配置合理,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持证社工或心理咨询师≥1人;专职人员≥3人。第二档(5分):供应商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第三档(3分):供应商拟定的项目负责人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备注: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评分因素的投标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分档打分。第27页共65页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服务实施方案得分较高者为先。第二节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第28页共65页(4)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或者服务期等)、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2)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4)如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投标文件修正第29页共65页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5.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5.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第30页共65页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审复核6.1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标报告中。6.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节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注:1.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为客观评分项的,应在评分项目或评分标准中予以标注为“客观分”。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目,各评标专家评分应当一致。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一)综合评分法第31页共65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以服务实施方案得分较高者为先。第五节评标报告(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32页共65页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2.采购需求:(一)购买内容及范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主要包括事务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两类,面向服务对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1.事务性工作: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的对象排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基础信息录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2.服务性工作。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上门服务、生活助办、送医陪护、关爱宣讲、资源链接等服务。(二)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包括:景谷县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以及失能失智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3.项目地点:景谷县民政局。4.预算金额:221.3万元;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用“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模式(采购人按年度对中标供应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供应商通过年度考核,且预算足额保障、服务内容和价格无重大变化,按照采购文件和首年合同约定,与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6.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规范、地方标准及采购人要求完成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服务成果满足招标人需求。7.技术标准和要求:一、目标任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增加社会救助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根本,通过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将部分社会救助服务事项交由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企业等承接主第33页共65页体,形成“政府监管、专业机构运作、多方协同参与”的服务模式。增强提供服务的渠道和方式,强化社会参与、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内容、统筹救助资源、提升服务效能。重点提升基层救助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政策宣传、动态管理等经办能力,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水平。第34页共65页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说明:1.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2.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4.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建议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5.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支付资金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财政部对采购项目涉及的采购标的有对应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第35页共65页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条款与合同格式使用云南省财政厅制定(示范文本)签订。注:最终以成交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第36页共65页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第37页共65页甲方(招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38页共65页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1.合同文件本合同包含下列文件1.1本合同1.2投标文件2.合同标的及价格2.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上述合同总价包括:,。3.付款方式:4.服务内容:5.服务期限:6.服务承诺:7.其他事项:8.索赔8.1在本合同“服务”使用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凭有关管理部门的检验证书或验收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8.2乙方赔偿由乙方违约引起的甲方所受损失。8.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日内作出回复。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按照甲方同意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4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后日内未能作出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及设备保修金中扣回或要求乙方支付索赔金额。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9.1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日内,向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第39页共65页9.1.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9.1.2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支票、现金方式提交。9.2如果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追索。9.3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期满后,履约保函失效,履约保证金由甲方退还乙方。10.不可抗力如部分或者全部因下列人力不可控制的原因而致使合同义务没有或延迟履行,合同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且不限于:战争、叛乱暴动、地震、洪水。在上述情况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本合同的另一方,并将预计的或者实际延迟期限以及有关细节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期限达到了天,而且合同双方未能就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和修改达成合同的话,任何一方在向另一方提前天发出书面通知之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1.违约责任11.1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在不妨碍甲方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11.1.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并且在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____日内仍未能对其整改事项进行整改的。11.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向甲方交付验收合格的“服务”时,每逾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11.3在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按照行政审计机关审计的总金额的50%的条件取得乙方已完成并交付的设备和/或服务,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11.4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更改或终止合同。若因一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等费用),并承担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12.公开任何一方,如果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消息。13.合同的份数及其他13.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0页共65页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因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纠纷由景谷县人民法院管辖。13.3.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13.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验收完毕付清全部合同款时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第41页共65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第42页共65页一、资格审查部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第43页共65页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44页共65页后附:(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2.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财务报表。(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纳税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申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承诺书(格式自拟)。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第45页共65页附件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和缴费标准,本公司向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本企业职工(人)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声明函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扩展填写,后可附相应证明材料。第46页共65页附件2: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和第56条之规定,我司(单位)自成立以来均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虚假应标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声明函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扩展填写,后可附相应证明材料。(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47页共65页(采购人名称):本公司参加的采购项目投标活动,在此承诺: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2.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48页共65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的声明函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参与(项目名称)动,并作出如下承诺:【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重大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我公司承诺不属实,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并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处理。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本声明函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扩展填写,后可附相应证明材料。(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第49页共65页-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救助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