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性沥青 乳化沥青 沥青冷补料中标结果公示(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
一、项目编号:[230184]FDGJ[TP]20260003
二、项目名称:养护工程路面维修物料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养护工程路面维修物料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五常市顺途建筑材料经销处
万宝村
1,953,4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养护工程路面维修物料采购):
货物类(五常市顺途建筑材料经销处)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沥青混合物
沥青冷补料
美途
4.9(kN)
1200.00(吨)
970.00
1,164,000.00
1-2
沥青混合物
乳化沥青
美途
残留稳定度92.8%
20.00(吨)
4,520.00
90,400.00
1-3
沥青混合物
改性沥青
美途
SBS 改性 70#
106.00(吨)
6,595.00
699,07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起名(采购人代表)、谢景波、郭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金额2.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养护工程路面维修物料采购
3.9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养护工程路面维修物料采购):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五常市顺途建筑材料经销处
通过
通过
1,953,470.00元
1,953,470.00元
1
1
哈尔滨真谛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56,188.00元
1,956,188.00元
2
2
哈尔滨中昕拓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57,242.00元
1,957,242.00元
3
3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五常市五常镇建设大街76号
联系方式:0451-558023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A栋9层
联系方式:0451-8229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451-82291520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3日
相关附件:
养护工程路面维修物料采购报价明细附件.pdf
养护工程路面维修物料采购([230184]FDGJ[TP]2026000320260428001)-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五常市顺途建筑材料经销处).pdf
开标记录表.zip
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养护⼯程路⾯维修物料采购,⼼⼯⾯,中标(成交)明细⽅⼤国际⼯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委托,采⽤竞争性谈判进⾏采购养护⼯程路⾯维修物料采购(项⽬编码:[230184]FDGJ[TP]20260003)项⽬,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合同包1(养护⼯程路⾯维修物料采购)1.1、中标(成交)供应商:五常市顺途建筑材料经销处1.2、中标(成交)总价:1,953,47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品⽬号品⽬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沥⻘混合物沥⻘冷补料4.9(kN)五常市美途沥⻘热拌⼚五常市970.001200.00吨1,164,000.001-2沥⻘混合物乳化沥⻘残留稳定度92.8%五常市美途沥⻘热拌⼚五常市4,520.0020.00吨90,400.001-3沥⻘混合物改性沥⻘SBS改性70#五常市美途沥⻘热拌⼚五常市6,595.00106.00吨699,070.00⽅⼤国际⼯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5⽉13⽇-第1⻚-
政府采购货物类竞争性谈判⽂件,⽂采购⼈: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采购代理机构:⽅⼤国际⼯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4⽉-第1⻚-第⼀章⼀采购邀请⼀、项⽬基本情况,⼀⽬1.计划编号:五政采计划[2026]002762.项⽬编号:[230184]FDGJ[TP]202600033.项⽬名称:养护⼯程路⾯维修物料采购4.预算⾦额:1,960,000.00元5.采购内容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需求预算⾦额(元)⾦最⾼限价(元)⾼1养护⼯程路⾯维修物料采购详⻅谈判⽂件1,960,000.001,960,000.006.合同履⾏期限: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起30⽇7.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中⼩企业政策采购包1:属于专⻔⾯向⼩微企业采购,预留⽐例为100%。3.本项⽬特定资格要求。(如项⽬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业项⽬,供应商应当符合特定⾏业法定准⼊要求)三、获取谈判⽂件⽂1.时间:详⻅公告2.地点:⿊⻰江省政府采购平台3.⽅式:在线获取(登录⿊⻰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按照操作提⽰下载谈判⽂件)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时间:详⻅公告2.地点:⿊⻰江省政府采购平台3.⽅式:线上提交和开启(登录⿊⻰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在应标中上传响应⽂件,在开标(开启)⼤厅中进⾏远程开启)五、其他补充事宜⽆-第2⻚-六、联系⽅式1.采购⼈信息名称: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地址:五常市五常镇建设⼤街76号联系⼈:⾦先⽣联系电话:0451-558023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际⼯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区星光耀⼴场A栋9层联系⼈:⽅⼤国际⼯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51-822915203.询问质疑联系⼈联系⽅式(1)对谈判⽂件采购需求的询问和质疑联系⼈:⽅⼤国际⼯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式0451-82291520(2)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和质疑询问联系⼈:⽅⼤国际⼯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式:0451-82291520质疑联系⼈:⽅⼤国际⼯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式:0451-82291520-第3⻚-第⼆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件的第⼆章“供应商须知”,下⾯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项⽬属性货物2开启⽅式不⻅⾯开启3评审⽅式⽹上评审4保证⾦不收取保证⾦5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件的截⽌之⽇起90⽇6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7进⼝产品不接受8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考察:否9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10演⽰采购包1:不组织11样品采购包1:本采购包⽆需提交样品12评审⽅法采购包1:最低价法13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数约定了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时项⽬将不得评审。14成交候选⼈为保证采购效率,成交候选⼈家数不得少于有效供应商家数15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授权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16成交规定本项⽬可兼投1包,本项⽬可兼中1包17成交后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18履约保证⾦采购包1:不缴纳1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件,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额2.0%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次性付清20启动异常低价审查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19采购代理服务费1、根据财库〔2019〕9号⽂件规定,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范围的,采购⼈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国家要求须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达标的承诺,否则响应⽂件将被否决。3、政府强制采购:根据财库〔2019〕9号⽂件规定,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强制采购的品⽬,采购⼈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货物或⼯程量清单施⼯材料中,所投设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器,普通照明⽤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件⽆效。4、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响应⽂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虚假,所有材料均可配合接受纪检、审计等监管部⻔检查”的承诺并由法定代表⼈及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响应⽂件将被否决。5、响应⽂件中须提供如若成交会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5个⼯作⽇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的承诺,否则响应⽂件将被否决。6、采购⼈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作⽇内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并在1个⼯作⽇内发出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7、质疑受理信息:质疑函接收⽅式:书⾯形式提交的《质疑函》联系部⻔:⽅⼤国际⼯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451-82291520,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区星光耀⼴场A栋9层。8、本⽂件未尽事21其他说明宜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准。9、响应⽂件中须提供对本⽂件⽆疑义声明函。10、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的,响应⽂件⽆效:(⼀)不符合本⽂件要求的;(⼆)未提供本⽂件要求的材料的;(三)响应⽂件中提供虚假承诺的;(四)未实质性响应本⽂件要求的;(五)未按本⽂件要求格式编制的。11、本项⽬为专⻔⾯向⼩微企业采购项⽬,供应商应按照《中⼩企业声明函》格式及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标的⼀览表”中的标的名称和所属⾏业如实逐⼀填写:标的名称,所属⾏业,制造商企业名称(承建企业名称或者承接企业名称),该企业的从业⼈员、营业收⼊、资产总额,该企业属于⼩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否则中⼩企业声明函⽆效。12、响应⽂件封⾯应由法定代表⼈/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公章。13、根据⿊⻰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省2025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动⼯作⽅案》的通知及《⿊⻰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评价管-第5⻚-理暂⾏办法》,对信⽤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降低投标(响应)保证⾦收取⽐例,本项⽬允许2024年度信⽤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缴纳50%的投标保证⾦。14、根据我省全⾯推⼴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的相关规定。本项⽬提倡以⾦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缴纳投标保证⾦。根据⿊⻰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省政府采购投标(响应)电⼦保函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规审[2023]32号,供应商应通过⿊⻰江省政府采购⽹开具电⼦保函,以保证开具电⼦保函的及时性和真实性。供应商采⽤电⼦保函作为保证⽅式的,须了解担保⽅开函服务的⼯作周期,并在采购⽂件规定的投标保证⾦缴纳⽌时间前,通过⿊⻰江省政府采购⽹按照“⼀项⽬⼀保函”的原则申请开具电⼦保函,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供应商应使⽤真实有效的保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15、供应商须在响应⽂件中提供所投报价不低于成本的承诺并由法定代表⼈签字,否则响应⽂件将被否决。16、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提供如若中标会在法定期限内与采购⼈签订合同的承诺作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响应⽂件将被否决。1.除本谈判⽂件另有规定外,谈判⽂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为2025年1⽉1⽇,则“近三年”是指2022年1⽉1⽇⾄2024年12⽉31⽇。2.本谈判⽂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总则⼀1.基本要求1.1本谈判⽂件依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国家和⿊⻰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信息公告及谈判⽂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谈判⽂件的组成部分),按照谈判⽂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切后果⾃负。2.适⽤范围本谈判⽂件仅适⽤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涉及的项⽬和内容。3.基本定义3.1“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谈判⽂件的采购⼈特指本项⽬采购单位。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采购项⽬活动组织⽅。本谈判⽂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本项⽬采购代理机构。3.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参加竞争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3.4“谈判⼩组”是指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的临时组织。3.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组评审确定的对谈判⽂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3.6“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然⼈、法⼈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7“电⼦签名”是指数据电⽂中以电⼦形式所含、所附⽤于识别签名⼈⾝份并表明签名⼈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签名与⼿写签名或者盖名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3.8“政府采购平台”是指本项⽬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3.9“不⻅⾯开标(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解响-第6⻚-应⽂件等活动。3.10“⽹上评审”是指谈判⼩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最后报价、⽐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出具评审报告等活动。3.11“书⾯形式”是指以⽂字或书⾯材料表现当事⼈意思表⽰的法律⾏为形式,包括纸质、数据电⽂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数据电⽂形式包括⽂字的打印或复印件或扫描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档,⿊⻰江省政府采购⽹及⿊⻰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的谈判公告、谈判⽂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询问、质疑答复书、系统消息。4.供应商资格要求4.1.满⾜《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4.3.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4.4在“信⽤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中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名单的;4.5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同⼀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4.6除单⼀来源采购项⽬外,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4.7谈判⽂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且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应按谈判⽂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和各⽅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件组成部分。牵头⼈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2)联合体各⽅均应当具备《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件中提供联合体各⽅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记录。(4)联合体各⽅中⾄少应当有⼀⽅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由同类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注:若联合体中任⼀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响应⽆效。5.费⽤承担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6.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应对谈判⽂件和响应⽂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现场考察和答疑会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现场考察。7.2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发⽣的责任、⻛险和⾃⾝费⽤。7.3采购⼈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谈判⽂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件的依据,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件时参考,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和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8.成交后分包-第7⻚-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成交后分包的,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同意,可以将项⽬⾮主体、⾮关键性⼯作分包交由分包承担主体完成。8.2供应商未遵守谈判⽂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效。分包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电⼦响应说明9.1本项⽬采⽤全流程电⼦化采购形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江省政府采购⽹(https://hljcg.hlj.gov.cn)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册,⾃⾏登录“⿊⻰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投标(响应)客⼾端。9.2供应商应在⿊⻰江省政府采购⽹提前注册并办理电⼦签章CA,CA⽤于制作响应⽂件时盖章、加密和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江省政府采购⽹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9.3查看响应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响应的项⽬可查看已响应项⽬信息。9.4电⼦响应⽂件是指通过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在电⼦响应⽂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单位电⼦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江省政府采购⽹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响应⽂件。9.5使⽤投标(响应)客⼾端,经过编制、签章,在⽣成加密响应⽂件时,会同时⽣成⾮加密响应⽂件,供应商请⾃⾏留存。9.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9.7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件在线解密,⽤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件⽣成加密、上传的同⼀把CA证书。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作⼈员可适当延⻓解密时⻓。(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对使⽤电脑的⽹络环境、驱动安装、客⼾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具体环境要求详⻅操作⼿册)9.8项⽬采⽤不⻅⾯开标(开启),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法继续进⾏电⼦开启时,将会由负责⼈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加密电⼦响应⽂件继续开启。本项⽬采⽤电⼦评审(⽹上评审),只对通过开启环节验证的电⼦响应⽂件进⾏评审。9.9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如果谈判⼩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件进⾏澄清,供应商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限时在线发送澄清回复。9.10供应商因系统或⽹络问题⽆法上传电⼦响应⽂件时,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1号键。⼆、谈判⽂件,⼆⽂10.谈判⽂件的组成本谈判⽂件包括下列⽂件及根据本章第7款、第11款对谈判⽂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章采购邀请第⼆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件的格式与要求11.谈判⽂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11.2谈判⽂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形式发给所有下载谈判⽂件的供应商。11.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次响应⽂件截⽌之⽇3个⼯作⽇前,以书⾯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件的潜在供应商;不⾜3个⼯作⽇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次响应⽂件截⽌之⽇。-第8⻚-三、响应⽂件⽂12.响应范围、响应⽂件中计量单位的使⽤及响应语⾔12.1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采购标的进⾏响应,不得将⼀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效。12.2除谈判⽂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响应所使⽤的计量单位,应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除专⽤术语外,响应⽂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中⽂书写。必要时专⽤术语应附有中⽂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持资料和已印制的⽂献可以⽤外⽂,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翻译本,在解释响应⽂件时以中⽂翻译本为准。未附中⽂翻译本或翻译本的中⽂内容明显与外⽂内容不⼀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响应⽂件的组成13.1供应商按谈判⽂件提供的响应⽂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件,具体内容详⻅第六章《响应⽂件格式与要求》的相关内容。13.2供应商应提交谈判⽂件要求的证明⽂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件规定,该证明⽂件是响应⽂件的⼀部分。证明⽂件形式可以是⽂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3.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本谈判⽂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项⽬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案。14.保证⾦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额及要求提交保证⾦。保证⾦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预算⾦额的2%。加强政府采购保证⾦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评价结果应⽤,按照《⿊⻰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评价管理暂⾏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的保证⾦按应收额度的50%收取。14.2本采购项⽬⽀持“电⼦保函”和“虚拟⼦账⼾”转账两种线上⽅式收取保证⾦,同时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主选择以⽀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现⾦形式缴纳保证⾦。(1)以“电⼦保函”⽅式缴纳:供应商在所投项⽬下采购包选择电⼦保函模式,跳转到⿊⻰江省⾦融服务平台开具电⼦保函,供应商需要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之前完成电⼦保函的开具。(2)以向“虚拟⼦账⼾”转账⽅式缴纳:供应商在进⾏响应信息确认后,应通过“交易执⾏—应标—项⽬投标—已获取—获取缴费账号”,选择缴纳银⾏并获取对应不同采购包的虚拟⼦账号信息以及缴纳⾦额,并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保证⾦⾜额缴纳⾄上述账号中。付款⼈名称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全称,且与其响应信息⼀致。缴纳保证⾦时间以保证⾦到账时间为准,由于保证⾦到账需要⼀定时间,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提早缴纳。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编号:***、采购包:***的保证⾦”格式注明,以便核对。若出现账号缴纳不⼀致、缴纳⾦额与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额不⼀致或缴纳时间超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将导致保证⾦缴纳失败。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信息,将保证⾦⾜额汇⼊以上账⼾,并⾃⾏承担因汇错保证⾦⽽产⽣的⼀切后果。14.3保证⾦到账(保函提交)截⽌时间同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提交响应⽂件截⽌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效。14.4保证⾦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4.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或者多⽅共同交纳保证⾦,其交纳的保证⾦对联合体各⽅均具有约束⼒。14.6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按照供应商提交保证⾦的⽅式退还供应商的保证⾦:(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的,⾃收到供应商书⾯撤回通知之⽇起5个⼯作⽇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但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5个⼯作⽇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采购合同签订之⽇起5个⼯作⽇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4.7保证⾦不予退还情形:-第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撤销响应⽂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或谈判⽂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报价15.1报价包括谈判供应商在⾸次提交的响应⽂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照本谈判⽂件规定的报价⽅式进⾏报价,具体报价⽅式⻅“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供应商按“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15.4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所发⽣的⼀切费⽤和税费,采购⼈将不再⽀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供应商的报价不得包含谈判⽂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5.5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件规定的预算⾦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限价。否则,响应⽆效。15.6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详⻅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6.响应有效期16.1响应有效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满⾜谈判⽂件要求的,其响应⽂件将被视为响应⽆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件有效期截⽌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可要求供应商延⻓响应有效期。需要延⻓响应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将以书⾯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响应有效期。16.3供应商同意延⻓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件;供应商拒绝延⻓的,其响应⽂件在原响应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17.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件规定编制响应⽂件,谈判⽂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17.2供应商通过⿊⻰江省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加盖电⼦印章。17.3供应商在供应商客⼾端中⽣成响应⽂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CA证书在供应商客⼾端对响应⽂件进⾏加密。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端中对加密的响应⽂件进⾏解密验证,以防⽌响应⽂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法解密。供应商应确保加密响应⽂件的CA证书有效。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法进⾏解密。四、响应18.响应⽂件的提交(上传)18.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在政府采购平台提交(上传)响应⽂件。18.2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响应带来的⽹络影响,尽量避开响应⾼峰时间,错峰进⾏电⼦响应。18.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件不予退还。19.响应⽂件的拒收超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件,政府采购平台将拒收。20.响应⽂件的修改与撤回20.1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件;对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20.2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到谈判⽂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第10⻚-⽂件。21.实物样品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样品的⽣产、运输、安装、保全等⼀切费⽤由供应商⾃⾏承担。21.2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若需要现场演⽰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准备(包括演⽰设备)。21.3评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进⾏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谈判⽂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成交的供应商⾃⾏联系采购⼈取回样品。22.演⽰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进⾏演⽰,演⽰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五、开启23.开启流程23.1除《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款规定情形以外的,供应商不⾜3家的,不得开启响应⽂件。23.2供应商在线远程参加活动,须在开启前30分钟通过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开启)⼤厅,⾃动进⾏在线签到。23.3采购代理机构发起响应⽂件解密。23.4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平台规定的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CA证书完成响应⽂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未提交响应⽂件。24.核验保证⾦(如涉及)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发起响应⽂件解密前现场对保证⾦进⾏核验。已购买电⼦保函或使⽤虚拟账⼾缴纳的供应商,项⽬采购系统将⾃动查询其名下电⼦保函或缴纳保证⾦银⾏流⽔,其余⽅式保证⾦则需要⼿动进⾏核验。未按规定缴纳保证⾦的供应商不能进⼊到下⼀环节。注:远程开启时如遇项⽬采购系统发⽣⽹络故障的,可允许上传供应商电⼦保函原件,点击⼈⼯核验即可⼿动核验保证⾦信息。六、评审25.谈判⼩组25.1谈判⼩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的特点进⾏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履⾏职责。(1)审查供应商响应⽂件;(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响应⽂件;(3)根据谈判⽂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谈判;(4)对响应⽂件进⾏⽐较和评价;(5)推荐成交候选⼈,以及根据采购⼈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为;(7)谈判⼩组组⻓应当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汇总时复核谈判⼩组成员认定响应⽆效意⻅填写是否准确;(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谈判⼩组发现谈判⽂件存在歧义、重⼤缺陷导致评审⼯作⽆法进⾏,或者谈判⽂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评审⼯作并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书⾯说明情况。-第11⻚-25.2谈判⼩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26.评审26.1谈判⼩组按照第四章《评审⽅法及标准》规定对响应⽂件进⾏评审。谈判⽂件没有规定的⽅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6.2谈判⼩组在评审报告中向采购⼈推荐成交候选⼈。七、成交27.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作⽇内确定成交结果。28.成交结果公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1个⼯作⽇内在⿊⻰江省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谈判⽂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作⽇。28.2项⽬终⽌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省政府采购⽹发布项⽬终⽌公告,公告期为1个⼯作⽇。29.成交通知书29.1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平台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2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响应⽆效、串通响应和终⽌采购活动,⼋⽆⽌30.有下列情形之⼀的,其响应⽆效:30.1供应商不满⾜谈判⽂件中资格评审表和符合性评审表要求的;30.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0.3供应商或者其所响应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30.4法律、法规以及谈判⽂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1.⼀⽆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效:3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由同⼀单位或者个⼈编制;3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单位或者个⼈办理响应事宜;3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载明的项⽬管理成员或者联系⼈员为同⼀⼈;3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31.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32.⼀⽌⽬⽌出现下列情形之⼀的,应当终⽌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式适⽤情形的;3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为的;32.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3家的,但《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款规定情形除外。-第12⻚-九、签订合同和验收33.履约保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的,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当以⽀票、汇票、本票或者⾦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现⾦形式提交。履约保证⾦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额的10%,加强政府采购保证⾦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评价结果应⽤,按照《⿊⻰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评价管理暂⾏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的履约保证⾦按应收额度的80%收取。⿎励根据项⽬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或降低缴纳⽐例。⿎励和⽀持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采购⼈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故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4.签订合同34.1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根据谈判⽂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签订书⾯合同。谈判⽂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及其澄清⽂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向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不得私下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和成交供应商⽆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造成损失的,责任⽅应当承担⺠事责任。3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签订合同的,采购⼈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名单排序,确定下⼀成交候选⼈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需向财政部⻔报批。34.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型企业。35.验收35.1采购⼈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作,在满⾜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及时组织履约验收⼯作,采购⼈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验收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通知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货物、⼯程或者服务进⾏验收,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协助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验收。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35.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5.3验收合格的项⽬,采购⼈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付采购资⾦、退还履约保证⾦。验收不合格的项⽬,采购⼈应当依法及时处理。35.4采购⼈应在满⾜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在3个⼯作⽇内完成验收,并在10个⼯作⽇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询问和质疑,⼗36.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书⾯向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作⽇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向采购⼈提出。37.质疑37.1供应商认为采购⽂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个⼯作⽇内书⾯提出质疑。对谈判⽂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次获取谈判⽂件之⽇起7个⼯作⽇内向采购⼈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起7个⼯作⽇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起7个⼯作⽇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谈判⽂件的,可以对该谈判⽂件提出⽂件质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仅-第13⻚-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提出质疑。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期。供应商为⾃然⼈的,质疑函应当由本⼈签字;供应商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主要负责⼈,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然⼈的,应当由本⼈签字;供应商为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主要负责⼈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7.4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或代理机构应书⾯告知具体事项,质疑⼈应当按要求进⾏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不得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37.6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谈判公告。38.质疑答复38.1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质疑后7个⼯作⽇内作出答复,并以书⾯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期、质疑项⽬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名称;(6)答复质疑的⽇期。⼗⼀、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式和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0.采购本国货物、服务和⼯程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程和服务。但有《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0.1本项⽬如接受⾮本国货物、⼯程、服务参与谈判,则具体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若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不接受采购进⼝产品,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产品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效。40.2进⼝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中国境内的进⼝产品。关于进⼝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产品可履⾏合法报通关⼿续进⼊中国关境内。-第14⻚-40.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货物项⽬和服务项⽬中涉及的货物适⽤于本国产品标准。适⽤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分类⽬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城市燃⽓、蒸汽和热⽔、⽔,⻝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形资产。40.4对本国产品的⽀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当采购项⽬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例达到80%以上时(须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本国产品成本⽐例声明表》),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产品在中国境内⽣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附件)计算。(4)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第六章标准格式《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规定的有关证明⽂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持政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1.⽀持中⼩企业发展41.1中⼩企业,是指在中华⼈⺠共和国境内依法设⽴,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企业的负责⼈为同⼀⼈,或者与⼤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企业。4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企业扶持政策:(1)货物由中⼩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企业⽣产且使⽤该中⼩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企业扶持政策。(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均为中⼩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企业。其中,联合体各⽅均为⼩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微企业。41.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型、微型企业。4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财政部⺠政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所列条件的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型、微型企业。41.5中⼩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第六章标准格式的《中⼩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残疾⼈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企业⾝份证明⽂件。供应商提供《中⼩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1.6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对于将采购项⽬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向中⼩企业的采购项⽬,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件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对于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定⽐例或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中的⼀定⽐例分包给⼀家或者多家中⼩企业的采购项⽬,供应商应提供《中⼩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中⼩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企业相关信息和中⼩企业在项⽬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企业合同⾦额达到的⽐例,且⽐例不得低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第15⻚-⾜的资格要求中的⽐例要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对⼩微企业不再执⾏价格评审优惠。41.7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向中⼩企业采购的采购项⽬,以及预留份额项⽬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步加⼤政府采购⽀持中⼩企业⼒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件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接受⼤中型企业与⼩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中⼩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微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微企业相关信息和⼩微企业在项⽬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微企业合同⾦额达到30%。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价格扣除⽐例对⼩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1.8本项⽬是否专⻔⾯向中⼩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资格要求:⻅第⼀章《采购邀请》。41.9本项⽬⼩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价格扣除⽐例调整:⻅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41.10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业中⼩企业划分标准:⻅第六章《响应⽂件格式与要求》。42.⽀持绿⾊采购4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委⽣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清单管理,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清单范围的,采购⼈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2.2在第三章《采购需求》的“采购标的⼀览表”中明确了本项⽬涉及的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未提供“采购标的⼀览表”中标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效。供应商未提供“采购标的⼀览表”中标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享受优先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如涉及)。42.3纳⼊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采购建材的,⿎励采购单位将绿⾊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采购⽂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42.4为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使⽤绿⾊包装,政府采购项⽬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产品。⿎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具的租赁服务。⼗三、其他⼗4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适⽤法律44.1采购⼈、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供应商的⼀切采购活动均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第16⻚-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45.解释权本谈判⽂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17⻚-第三章采购需求⼀、项⽬概述,⼀⽬养护⼯程路⾯维修物料采购⼆、技术要求,⼆采购标的⼀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额(元):1,960,000.00采购包最⾼限价(元):1,960,000.00报价形式:总价序号⼼核⼼产品(△)品⽬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业⼝进⼝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1△沥⻘混合物沥⻘冷补料吨1,200.00975.001,170,000.00⼯业否否否否2沥⻘混合物乳化沥⻘吨20.004,520.0090,400.00⼯业否否否否3沥⻘混合物改性沥⻘吨106.006,600.00699,600.00⼯业否否否否采购标的技术(参数)表采购包1:1、标的名称:沥⻘冷补料序号参数性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不得低于以下配置及要求:1.稳定度(kN)≥32.残留稳定度(%)≥853.粘附性等级5级4.贯入强度(kg/cm²)0.5-45.沥青含量(%)4-66.提供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条不响应或不满⾜则导致响应⽆效。2、标的名称:乳化沥⻘序号参数性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不得低于以下配置及要求:1.稳定度(kN)≥32.残留稳定度(%)≥853.粘附性等级5级4.贯入强度(kg/cm²)0.5-45.沥青含量(%)4-6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条不响应或不满⾜则导致响应⽆效。3、标的名称:改性沥⻘序号参数性质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不得低于以下配置及要求:1.针入度25℃100g5s,技术要求60-80mm2.针入度指数PI,不小于-0.43.软化点(环球法),不小于55℃4.延度5℃5cm/min,不小于30cm5.运动粘度(135℃),不大于3Pa.s6.闪点(开口),不小于230摄氏度,溶解度,不小于99%7.存储稳定性离析48h软化点差,不大于2.5摄氏度8.弹性灰度25摄氏度,不小于65%TFOT(或RTFOT)后残留物9.质量变化,不大于±1.0%10.针入度比,不小于60%11.延度5℃,不小于20cm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条不响应或不满⾜则导致响应⽆效。三、商务要求商务需求表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标的提供时间⾃合同签订之⽇起30⽇2★标的提供地点五常市(采购⼈指定地点)3★验收要求符合国家或⾏业现⾏标准4★合同⽀付⽅式1、验收合格后⼀次性付清,达到付款条件10⽇内,⽀付合同总⾦额的100.00%5★其他交付⽅式:按采购⼈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国家或⾏业有关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的要求;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在合同履⾏期限内按照现⾏国家或⾏业有关的标准完成;质保期:1年;本项⽬中涉及商品包装及快递包装:本项⽬中涉及商品包装及快递包装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商品包装及快递包装具体要求及履约验收具体要求以签订合同为准。-第19⻚-四、其他要求(如有,样品、演⽰)⽰(⼀)样品要求:,⼀1.样品:_____;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3.样品的包装要求:__________;4.样品的评审⽅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评审办法;5.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__________;检测内容:__________。6.请供应商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样品提交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到截⽌时间时,采购⼈或采购代理机构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超时提交的样品将不予接收。(⼆)演⽰要求:,⼆⽰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案讲解演⽰,讲解次序以开启时供应商签到表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五、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组可以根据谈判⽂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商务和合同草案的以下内容:⽆除以上内容外,谈判⼩组不得变动谈判⽂件中的其他内容。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组根据项⽬实际需要制定谈判内容,在获得采购⼈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第20⻚-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评审⽅法响应⽂件满⾜谈判⽂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的评审⽅法。⼆、评审程序,⼆(⼀)资格审查,⼀1.谈判⼩组依据法律、法规及谈判⽂件本章“⼆、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件进⾏评审。不满⾜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响应⽆效处理。2.信⽤核查:2.1资格审查期间谈判⼩组应当核查供应商信⽤记录,供应商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且响应⽂件未提供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谈判⼩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信息。(⼆)符合性审查,⼆1.谈判⼩组依据本谈判⽂件本章“⼆、符合性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审查。不满⾜符合性审查标准要求的按响应⽆效处理。2.同品牌检查:2.1单⼀产品采购项⽬中,该单⼀产品即为核⼼产品。⾮单⼀产品采购项⽬,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技术构成、产品价格⽐重等合理确定核⼼产品,并在谈判⽂件中载明。2.2提供相同品牌核⼼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的,按⼀家供应商计算。2.3核⼼产品有效响应品牌少于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的应按项⽬终⽌处理。(三)响应⽂件澄清和说明⽂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组可以以书⾯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应按照谈判⼩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式加盖电⼦印章后提交。(四)谈判1.谈判⼩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供应商分别进⾏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组可以根据谈判⽂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代表确认。-第21⻚-3.对谈判⽂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组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组的要求变更原响应⽂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变更内容由其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提交给谈判⼩组。逾时不提交的,视同未实质响应,响应⽆效。5.供应商响应⽂件的变更内容未满⾜谈判过程中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的,响应⽆效。6.已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不进⾏最后报价。(五)最后报价1.谈判⽂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满⾜《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款规定的情形,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谈判⽂件中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过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案或解决⽅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案或者解决⽅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逾时不提交的,视同退出谈判。4.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写⾦额和⼩写⾦额不⼀致的,以⼤写⾦额为准;4.2单价⾦额⼩数点或百分⽐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3总价⾦额与按单价汇总⾦额不⼀致的,以单价⾦额计算结果为准;4.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通过书⾯⽅式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约束⼒,供应商不确认的,按照响应⽆效处理。5.异常低价审查5.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谈判⼩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报价平均值×50%;(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商响应报价×50%;(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最⾼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4)谈判⼩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2谈判⼩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成本、制造费⽤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件⼀并提交相关书⾯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谈判⼩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平、⾏业⼈⼯费⽤标准、国家有关部⻔指导⾏业协会发布的⾏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组应当将其作为⽆效响应处理。(六)响应⽂件⽐较和评价⽂⽐1.谈判⼩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响应⽂件进⾏综合⽐较与评价。响应⽂件满⾜谈判⽂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最后报价进⾏调整。2.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第22⻚-(1)⾮专⻔⾯向中⼩企业的采购项⽬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均为⼩微企业的联合体)报价按照下表中的规定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情形⽤扣除⽐例⽐具体标准和要求⽆注:(1)上述评审价仅⽤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额以实际响应为准。(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对符合谈判⽂件第⼆章《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本国产品的⽀持政策的相关要求的供应商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如提供相同品牌核⼼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代表确定⼀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响应⽆效。(七)推荐成交候选⼈⼈谈判⼩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谈判⽂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价格扣除的最后报价进⾏由低到⾼排列。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采购标的⼀览表”中标注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排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认证证书数量不累计计算。按上述规定仍并列的,由采购⼈代表直接确定成交候选⼈排名顺序。响应⽂件满⾜谈判⽂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的成交候选⼈。(⼋)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谈判⼩组根据全体成员签署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件开启⽇期和地点;3.获取谈判⽂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5.推荐的成交候选⼈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组全体⼈员签字认可。谈判⼩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采购程序继续进⾏。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并说明理由,由谈判⼩组书⾯记录相关情况。谈判⼩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不书⾯说明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三、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表⼀般资格要求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营业执照等证明⽂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证书;供应商是⾮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件;供应商是个体⼯商⼾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商⼾营业执照;供应商是⾃然⼈的,应提供有效的⾃然⼈⾝份证明。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分⽀机构不能独⽴承担⺠事责任,不能以分⽀机构的⾝份参加政府采购。但由于银⾏、保险、⽯油⽯化、电⼒、电信等⾏业具有特殊性,其分⽀机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分⽀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该分⽀机构或其所属法⼈/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的授权书(格式⾃拟,须加盖其所属法⼈/其他组织的公章)。2符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按照《⿊⻰江省财政厅关于全⾯执⾏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管理”准⼊管理制度》(⿊财规〔2023〕32号)的通知,供应商需提供《⿊⻰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的供应商或不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应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不存在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4不属于为本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信⽤记录经谈判⼩组现场查询未被列⼊失信被执⾏⼈、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或响应⽂件提供了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采购⼈和代理机构对信⽤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查询渠道:信⽤中国⽹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截⽌时间: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的实际查询时间。6本项⽬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联合体协议》,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明确各⽅拟承担的⼯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件其他内容同时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2规定的证明⽂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本表序号5项规定。2.本项⽬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声明并加盖公章。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本项⽬任⼀采购产品的供货业绩1份。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本项⽬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起前三年内)本项⽬任⼀采购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如提供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中标或成交通知书以中标或成交通知书上⽇期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专⻔⾯向⼩微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中⼩企业声明函》或《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件,并按要求盖章。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承诺书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的“响应承诺书”并按要求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响应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单位负责⼈)参加响应的⽆需此件,提供⾝份证明即可。3报价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只能有⼀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分包最⾼限价,不得缺项、漏项。4主要商务条款提供第六章标准格式的“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1.货物类项⽬:明确所响应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2.响应⽂件对谈判⽂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满⾜谈判⽂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只注明符合、满⾜等⽆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谈判⽂件要求。3.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响应产品属于“采购标的⼀览表”中标注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6报价的修正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件报价出现前后不⼀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7进⼝产品谈判⽂件不接受进⼝产品时,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含进⼝产品。8串通响应情形不存在谈判⽂件第⼆章《供应商须知》第31项串通响应情形。9其他⽆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谈判⽂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效情形。-第26⻚-第五章合同草案由采购⼈与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共和国⺠法典》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系统备案并应当⾃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上公⽰,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本供参考)-第27⻚-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第28⻚-使⽤⽤说明1.本合同标准⽂本适⽤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2.本合同标准⽂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具体情况,对⽂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3.本合同标准⽂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29⻚-第⼀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全称):_________________(采购⼈、受采购⼈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件约定的合同甲⽅)⼄⽅1(全称):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2(全称):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3(全称):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的招标/谈判⽂件等采购⽂件、⼄⽅的《投标(响应)⽂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双⽅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信息(1)采购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编号:_________________(2)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3)项⽬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关键部件: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是,《政府采购品⽬分类⽬录》底级品⽬名称:数量:___________⾦额:___________□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来源□框架协议□其他:______(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阶段,可选择使⽤该合同⽂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向中⼩企业的采购合同(中⼩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不专⻔⾯向中⼩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型企业□中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第30⻚-(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产品:□是,《政府采购品⽬分类⽬录》底级品⽬名称:___________⾦额: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底级品⽬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清单》的底级品⽬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产品:□是,绿⾊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名称:___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额(1)合同⾦额⼩写:___________⼤写:___________分包⾦额(如有)⼩写:___________⼤写:___________(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限价)(2)合同定价⽅式(采⽤组合定价⽅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___________(3)付款⽅式(按项⽬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次性⽀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付合同款项的各期⽐例和⽀付条件,各期⽀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付⽐例和⽀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式的⽀付⽅式和⽀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式的⽀付⽅式和⽀付条件)3.合同履⾏(1)起始⽇期:______年______⽉______⽇,完成⽇期:______年______⽉______⽇。(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是□否收取履约保证⾦形式:____________-第31⻚-收取履约保证⾦⾦额:____________履约担保期限:____________(4)分期履⾏要求:____________(5)⻛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案:____________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式:□⾃⾏组织□委托第三⽅组织验收主体:____________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抽查检测:□是抽查⽐例:______□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起⽇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式:□⼀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企业,⽀持绿⾊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件本协议书与下列⽂件⼀起构成合同⽂件,如下述⽂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件(6)采购⽂件(7)有关技术⽂件,图纸(8)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6.合同⽣效本合同⾃______⽣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式______份,甲⽅执______份,⼄⽅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合同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_____⽇合同订⽴地点:____________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第32⻚-甲⽅(采购⼈、受采购⼈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件约定的合同甲⽅)⼄⽅(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签章)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联系⼈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邮箱电⼦邮箱统⼀社会信⽤代码统⼀社会信⽤代码开⼾名称开⼾银⾏银⾏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33⻚-第⼆节⽤⼆政府采购合同通⽤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1)采购⼈(以下称甲⽅)是指使⽤财政性资⾦,通过政府采购⽅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法⼈组织或者⾃然⼈。(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意思表⽰达成⼀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件,采购⽂件,有关技术⽂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在全⾯履⾏合同义务后甲⽅应⽀付给⼄⽅的价款。(3)“货物”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具、⼿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件、投标(响应)⽂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合同的⾏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然⼈、法⼈或者⾮法⼈组织组成,以⼀个供应商的⾝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及各成员单位的⼯作分⼯、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应共同与甲⽅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2.合同标的及⾦额2.1合同标的及⾦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致。⼄⽅为履⾏本合同⽽发⽣的所有费⽤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3.履⾏合同的时间、地点和⽅式3.1⼄⽅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式履⾏合同。4.甲⽅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应确定项⽬负责⼈(或项⽬联系⼈),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有权对⼄⽅的履约⾏为进⾏检查,并及时确认⼄⽅提交的事项。甲⽅应当配合⼄⽅完成相关项⽬实施⼯作。4.2甲⽅有权要求⼄⽅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有权督促⼄⽅⼯作并要求⼄⽅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有权要求⼄⽅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员变更、履⾏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付。-第34⻚-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约定应由甲⽅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应确定项⽬负责⼈(或项⽬联系⼈),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业管理部⻔及政府有关部⻔的指导,配合甲⽅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作。5.3⼄⽅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约定应由⼄⽅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6.1甲⼄双⽅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约定顺序履⾏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6.2甲⼄双⽅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未履⾏的,后履⾏⼀⽅有权拒绝其履⾏请求。先履⾏⼀⽅履⾏不符合约定的,后履⾏⼀⽅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另有约定外,⼄⽅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甲⽅的⼀切运输事项,相关费⽤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规定执⾏。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可以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并提⽰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配合⼄⽅做好货物的接收⼯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的费⽤和损失,均由⼄⽅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业标准履⾏;没有国家标准、⾏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的的特定标准履⾏。(2)采⽤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的规定。(4)⼄⽅应向甲⽅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件,包括相应的中⽂技术⽂件,如:产品⽬录、图纸、操作⼿册、使⽤说明、维护⼿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件应包装好随货物⼀同发运。8.2保证(1)⼄⽅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规定或⼄⽅书⾯承诺(两者以较⻓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应尽快以书⾯形式通知⼄⽅。(3)⼄⽅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不符合要求-第35⻚-的材料等,甲⽅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形式追究⼄⽅的违约责任。(5)⼄⽅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险和费⽤将由⼄⽅承担,甲⽅根据合同约定对⼄⽅⾏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使⽤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侵权的,则由⼄⽅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向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甲⽅依法向第三⼈赔偿后,有权向⼄⽅追偿。甲⽅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双⽅对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在【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付12.1合同价款⽀付按照国库集中⽀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12.2对于满⾜合同约定⽀付条件的,甲⽅原则上应当⾃收到发票后10个⼯作⽇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账⼾,不得以机构变动、⼈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13.1⼄⽅应当以⽀票、汇票、本票或者⾦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现⾦形式提交。13.2如果⼄⽅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不予退还;如果⼄⽅未能按合同约定全⾯履⾏义务,甲⽅有权从履约保证⾦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在项⽬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退还⼄⽅;逾期退还的,⼄⽅可要求甲⽅⽀付违约⾦,违约⾦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规定⽀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须承担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操作⼈员进⾏培训;(5)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负有⾃⾏或者委托第三⼈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规定由⼄⽅提供的其他服务。14.2⼄⽅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不再另⾏⽀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有权要求⼄⽅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第36⻚-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甲⽅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规定执⾏。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额⽆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可要求继续履⾏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付的违约责任甲⽅存在迟延⽀付⼄⽅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规定执⾏。16.合同变更、中⽌与终⽌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1)合同履⾏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合同的履⾏。(2)合同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的其他情形,⼄⽅有义务及时告知甲⽅。甲⽅有权以书⾯形式通知⼄⽅中⽌合同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3)⼄⽅分⽴、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形式告知甲⽅。⼄⽅没有及时告知甲⽅,致使合同履⾏发⽣困难的,甲⽅可以中⽌合同履⾏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4)甲⽅不得以⾏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更替为由中⽌合同。16.3合同的终⽌(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终⽌;(2)⼄⽅未按合同约定履⾏,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有权终⽌合同,并追究⼄⽅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当事⼈应当变更、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应根据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规定进⾏合同分包。17.2⼄⽅执⾏政府采购政策向中⼩企业依法分包的,⼄⽅应当按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18.1不可抗⼒是指合同双⽅不能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对由于不可抗⼒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后发⽣不可抗⼒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告知另⼀⽅,并在事件发⽣后及时向另⼀⽅提交合同不能履⾏或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发⽣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法-第37⻚-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由甲⼄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或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中进⼀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双⽅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政府采购政策的⽅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双⽅未按规定要求执⾏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企业⽀持政策,通过采购项⽬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21.1本合同的订⽴、⽣效、解释、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法律、⾏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致的,双⽅当事⼈应按照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向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等,应当发送⾄本合同第⼀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联系电话或电⼦邮箱。22.2⼀⽅当事⼈变更名称、住所、联系⼈、联系电话或电⼦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内及时书⾯通知对⽅,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给另⼀⽅的通知均应采⽤书⾯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或通知书中规定的⽣效之⽇起⽣效,两者中以较迟之⽇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第38⻚-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条款第⼆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节第4.6款约定甲⽅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节第5.4款约定⼄⽅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节第6.1款履⾏合同义务的顺序第⼆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节第12.2款合同价款⽀付时间第⼆节第13.2款履约保证⾦不予退还的情形第⼆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第⼆节第14.1(3)项运⾏监督、维修期限第⼆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节第14.1(6)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按下列第___种⽅式解决:(1)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_________;(2)向______⼈⺠法院起诉。第⼆节第23.1款其他专⽤条款-第39⻚-第六章⽂响应⽂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提供响应⽂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第40⻚-响应⽂件⽂【【第___】⾏包】(如不分包,请删去本⾏)项⽬名称:________________项⽬编号: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第41⻚-响应⽂件⽬录⽂⽬⼀、响应承诺书⼆、资格承诺函三、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份证明四、分项报价明细表五、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六、技术偏离表七、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涉及)⼋、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涉及)九、中⼩企业声明函(如涉及)⼗、监狱企业(如涉及)⼗⼀、残疾⼈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涉及)⼗三、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涉及)⼗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涉及)⼗五、项⽬实施⽅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六、各类证明材料-第42⻚-格式⼀:响应承诺书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按照已收到的__________项⽬(项⽬编号:__________)谈判⽂件要求,经我⽅(供应商名称)认真研究响应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他有关要求后,我⽅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响应。我⽅完全接受本次谈判⽂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执⾏谈判⽂件、响应⽂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我⽅的全部义务。我⽅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2.我⽅同意谈判⽂件关于响应有效期的所有规定。3.我⽅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响应⽂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4.我⽅将严格遵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条件接受相关部⻔的处罚。5.我⽅同意提供贵⽅另外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我⽅将按照谈判⽂件、响应⽂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合同签订,并严格执⾏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成交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处罚等后果:(1)成交后,⽆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后,⽆正当理由不与采购⼈签订合同;(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4)不按照谈判⽂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6)要求更改谈判⽂件和成交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7)法律法规和谈判⽂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详细地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电⼦函件:__________供应商开⼾银⾏:__________账号/⾏号: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期:______年______⽉______⽇说明:供应商为⾃然⼈的进⾏⼿写签名或盖章-第43⻚-格式⼆:⿊⻰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我⽅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商⼾▢⾃然⼈(请据实在所属类型前的▢中勾选⼀项),现郑重承诺如下:⼀⼂承诺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供应商类型为企业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合伙企业”“其他”等法⼈企业或合伙企业。2.“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3.“经营期限”不早于提交响应⽂件截⽌⽇期,或⻓期有效。(⼆)供应商类型为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证书或社会团体法⼈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提交响应⽂件截⽌⽇期。(三)供应商类型为⾮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四)供应商类型为⾃然⼈的,承诺满⾜《中华⼈⺠共和国⺠法典》第⼆章第⼗⼋条、第六章第⼀百三⼗三条、第⼋章第⼀百七⼗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承担⺠事责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未被列⼊失信被执⾏⼈。(⼆)未被列⼊税收违法⿊名单。三、承诺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承诺按照采购⽂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不存在⽋税信息。(⼆)不存在重⼤税收违法。(三)不属于纳税“⾮正常⼾”(供应商类型为⾃然⼈的不适⽤本条)。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近三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前的三个⽉,如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为2025年6⽉15⽇,则“近三个⽉”是指2025年4⽉、5⽉、6⽉或者2025年3⽉、4⽉、5⽉),其中基本养⽼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育保险)、⼯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在提交响应⽂件截⽌⽇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在提交响应⽂件截⽌⽇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政机关做出的较⼤⾦额罚款(⼆百万元以上)的⾏政处罚。(三)在提交响应⽂件截⽌⽇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政处罚。如存在以上记录,上传响应⽂件⼀并上传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第44⻚-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外,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被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如存在该记录,上传响应⽂件⼀并上传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或者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提交响应⽂件截⽌⽇期前⼀⾄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国执⾏信息公开⽹(https://zxgk.court.gov.cn)。(三)中国裁判⽂书⽹(https://wenshu.court.gov.cn)。(四)信⽤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五)中国政府采购⽹(https://www.ccgp.gov.cn)。(六)其他具备法律效⼒的合法渠道。我⽅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所在同级财政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1.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证明材料清单2.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以及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期:___年___⽉___⽇说明:供应商为⾃然⼈的进⾏⼿写签名或盖章-第45⻚-附件1:缴纳社会保障资⾦的证明材料清单,⾦⼀、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社会保障资⾦缴纳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1.基本养⽼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育保险缴纳证明或⽣育保险缴费清单。⼆、新成⽴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说明和有关佐证⽂件。说明: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指⼈⼒资源社会保障⾏政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保险、⼯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政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社会保障资⾦缴纳证明需由出具部⻔盖章。2.新成⽴⼀个⽉内企业可不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新成⽴⼀个⽉指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以前的⼀个⽉,如提交响应⽂件截⽌时间为2025年6⽉15⽇,则“近⼀个⽉”是指2025年5⽉16⽇⾄6⽉15⽇)3.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需提供书⾯说明和有效佐证⽂件。佐证⽂件包括法律法规(需有明确的免缴保险规定)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盖公章的免缴保险证明。-第46⻚-附件2:原作出决定部⻔认定其⾏为属于⾮严重或⾮重⼤违法⾏为,⻔⾏⾮⾮⼤⾏以及原决定已被撤销的证明材料(格式⾃拟)-第47⻚-格式三: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时提供)本⼈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单位负责⼈),现委托_________(姓名)为我⽅代理⼈。代理⼈根据授权,以我⽅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_________(项⽬名称)响应⽂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承担。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起⾄响应有效期届满之⽇⽌。代理⼈⽆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单位负责⼈)(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期:____年____⽉____⽇附:法定代表⼈及委托代理⼈⾝份证或护照等⾝份证明⽂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机构,则法定代表⼈(单位负责⼈)签章处的签署⼈可为单位负责⼈。2.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单位负责⼈)及委托代理⼈的有效的⾝份证或护照等⾝份证明⽂件电⼦件。提供⾝份证的,应同时提供⾝份证双⾯电⼦件。3.若法⼈(单位负责⼈)本⼈参加谈判,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份证明》。4.供应商为⾃然⼈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第48⻚-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份证明⼈⼈⾝(法定代表⼈(单位负责⼈)参加谈判时提供)法定代表⼈(单位负责⼈)⾝份证或护照等⾝份证明⽂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第49⻚-格式四:分项报价明细表品⽬号品⽬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1-2……说明: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客⼾端【报价部分】进⾏填写,投标(响应)客⼾端软件将⾃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成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件中出现⾮系统⽣成的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响应)客⼾端⽣成的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致,以投标(响应)客⼾端⽣成的内容为准。谈判⽂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谈判⽂件为准,分项报价明细表需到客⼾端填写。-第50⻚-
政府采购货物类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4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计划编号:五政采计划[2026]002762.项目编号:[230184]FDGJ[TP]202600033.项目名称:养护工程路面维修物料采购4.预算金额:1,960,000.00元5.采购内容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1养护工程路面维修物料采购详见谈判文件1,960,000.001,960,000.006.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7.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符合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详见公告2.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3.方式:在线获取(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按照操作提示下载谈判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时间:详见公告2.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3.方式:线上提交和开启(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在应标中上传响应文件,在开标(开启)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五、其他补充事宜无六、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五常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五常市五常镇建设大街76号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0451-558023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A栋9层联系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51-822915203.询问质疑联系人联系方式(1)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的询问和质疑联系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451-82291520(2)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和质疑询问联系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451-82291520质疑联系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451-822915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项目属性货物2开启方式不见面开启3评审方式网上评审4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5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6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7进口产品不接受8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考察:否9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0演示采购包1:不组织11样品采购包1:本采购包无需提交样品12评审方法采购包1:最低价法13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 此数约定了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评审。14成交候选人为保证采购效率,成交候选人家数不得少于有效供应商家数15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16成交规定本项目可兼投1包,本项目可兼中1包17成交后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分包;18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金额2.0%收取,代理 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20启动异常低价审查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 50 %的,即响应报价21其他说明1、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国家要求须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达标的承诺,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政府强制采购: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的品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货物或工程量清单施工材料中,所投设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响应文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虚假,所有材料均可配合接受纪检、审计等监管部门检查” 的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5、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如若成交会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的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的承诺,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并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7、质疑受理信息:质疑函接收方式:书面形式提交的《质疑函》联系部门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451-82291520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星光耀广场A栋9层。8、本文件未尽事宜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准。9、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对本文件无疑义声明函。10、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一)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二)未提供本文件要求的材料的;(三)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承诺的;(四)未实质性响应本文件要求的;(五)未按本文件要求格式编制的。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及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如实逐一填写: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制造商企业名称(承建企业名称或者承接企业名称),该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该企业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12、响应文件封面应由法定代表⼈/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公章。1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降低投标(响应)保证金收取比例,本项目允许2024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缴纳50%的投标保证金。14、根据我省全面推广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提倡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响应)电子保函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3]32号,供应商应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开具电子保函,以保证开具电子保函的及时性和真实性。供应商采用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的,须了解担保方开函服务的工作周期 ,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按照“一项目一保函”的原则申请开具电子保函,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真实有效的保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1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报价不低于成本的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若中标会在法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 除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基本要求1.1本谈判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谈判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2.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基本定义3.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谈判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谈判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3.3“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4“谈判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临时组织。3.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3.6“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7“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名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8“政府采购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管理平台(https://hljcg.hlj.gov.cn)。3.9“不见面开标(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解响应文件等活动。3.10“网上评审”是指谈判小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最后报价、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人、出具评审报告等活动。3.11“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或书面材料表现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形式,包括纸质、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或扫描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平台发布的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询问、质疑答复书、系统消息。4.供应商资格要求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4.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谈判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且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由同类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响应无效。5.费用承担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6.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现场考察和答疑会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7.2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考察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7.3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谈判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8.成交后分包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成交后分包的,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分包承担主体完成。8.2供应商未遵守谈判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电子响应说明9.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形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hljcg.hlj.gov.cn)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管理平台”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9.2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响应文件时盖章、加密和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9.3查看响应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响应的项目可查看已响应项目信息。9.4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9.5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请自行留存。9.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9.7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CA证书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9.8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启),如在开启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启时,将会由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入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继续开启。本项目采用电子评审(网上评审),只对通过开启环节验证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9.9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应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如果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限时在线发送澄清回复。9.10供应商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1号键。二、谈判文件10.谈判文件的组成本谈判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7款、第11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与要求11.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1.2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谈判文件的供应商。11.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12.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12.1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采购标的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2除谈判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的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供应商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的相关内容。13.2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3.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本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响应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14.保证金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应强化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在确定的收取额度的基础上,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供应商的保证金按应收额度的50%收取。14.2本采购项目支持“电子保函”和“虚拟子账户”转账两种线上方式收取保证金,同时允许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1)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供应商在所投项目下采购包选择电子保函模式,跳转到黑龙江省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供应商需要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保函的开具。(2)以向“虚拟子账户”转账方式缴纳:供应商在进行响应信息确认后,应通过“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获取缴费账号”,选择缴纳银行并获取对应不同采购包的虚拟子账号信息以及缴纳金额,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足额缴纳至上述账号中。付款人名称必须为响应供应商全称,且与其响应信息一致。缴纳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由于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早缴纳。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采购包:***的保证金”格式注明,以便核对。若出现账号缴纳不一致、缴纳金额与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不一致或缴纳时间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4.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4.4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4.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按照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方式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4.7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报价15.1报价包括谈判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谈判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供应商按“报价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15.4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5.5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15.6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6.响应有效期16.1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响应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性沥青 乳化沥青 沥青冷补料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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