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6)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K1+462.514~K2+218.827)工程路基工程直接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
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K1+462.514~K2+218.827)工程路基工程
直接采购项目直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5月25日08时00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组织开展
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
K1+462.514~K2+218.827)工程路基工程
采购
项目
直接采购工作,现将采购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项目名称: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K1+462.514~K2+218.827)工程
(三)本次采购范围: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K1+462.514~K2+218.827)工程路基工程。
(四)采购预算金额:600万元。
二、直接采购理由及采购对象
(一)直接采购理由
为拓展市场份额,树立我公司品牌形象,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场运作、共谋发展、开创辉煌”的原则,“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星恒荣建筑劳务公司”进行深度合作,共同开发当地市场。鉴于此,拟将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K1+462.514~K2+218.827)工程路基工程交由“广西星恒荣建筑劳务公司”实施。
根据《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路桥发〔2024〕526号)第十二条第(四)款第3项第(11)点,拟采用直接采购。
(二)直接采购对象
供应商名称:广西星恒荣建筑劳务公司
三、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主楼13层1320室经营业务部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71-2569603
电子邮箱:466018346@qq.com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49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总部大厦主楼13层1320室经营业务部
联系人:
1.公司业务部门:陈女士 0771-2569603
2.项目经理部:卢女士18878870361

采购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基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