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 外网安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2026)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不分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不分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 不分标段
项目编号
E3706002318009270
工程地址
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一校站、悦海站、操场站、电业站、长园站、连城站、城管站、荻沟站、警卫连站,主要施工内容为站房土建、外网安装及配套土建、站外给排水、室外箱变等。具体以本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人要求为准。计划投资额:2815.725581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建军
联系电话
0535-3210977
招标单位
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
联系人
于建军、董仁科
联系电话
0535-3210977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艺瑾
联系电话
0535-6703277
二、开(定)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00:00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定标时间:2026年05月25日 09:30:00
定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定标室(第五评标室)
三、中标单位信息
中标人 (公司名称)
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27963082.8900
工期
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至2026年10月15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马路俊, 邵霞, 徐桂华, 于祥鑫, 蒋美玲, 王纪英, 于清
定标委员会成员:范家帅, 李亚林, 曲明超, 刘耀文, 林科丞
五、备注
六、附件相关
补充附件:
评标报告:
评报报告(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pdf
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pdf
定标监督情况报告:
监督报告(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pdf
单位签到表单位名称,签到时间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05-2008:07:56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26-05-2008:16:04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05-2008:43:03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05-2008:44:33专家签到表序号专家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签到时间是否甲方是否补录是否回避1蒋美玲370685198310063725烟台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工2026-05-2009:20:21否否2于祥鑫370681198310300019龙口市众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高工2026-05-2009:20:20否否3马路俊371081198802269511烟台业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工2026-05-2009:21:10否否4徐桂华230103197008225546烟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高工2026-05-2009:20:18否否5于清370631197903033528烟台立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高工2026-05-2009:20:39否否6王纪英370623196904028224烟台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工2026-05-2009:20:27是否7邵霞370206196705011624烟台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高工2026-05-2009:20:05是否评标委员会签字:蒋美玲签章:104,于祥鑫签章:103,马路俊签章:107,徐桂华签章:102于清签章:106,王纪英签章:105,邵霞签章:101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王纪英签章:105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蒋美玲签章:104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马路俊签章:107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徐桂华签章:102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邵霞签章:101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于清签章:106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于祥鑫签章:103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蒋美玲签章:104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于祥鑫签章:103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马路俊签章:107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徐桂华签章:102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于清签章:106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王纪英签章:105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第一条为加强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专家管理,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专家库专家履职情况考核适用本细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招标人,包括采购人、出让转让方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等;所称投标人,包括供应商、意向受让方等。第四条本细则所称考核主体,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等。第五条专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主体对其考核结果负责。第六条评标评审活动结束后,由考核主体现场工作人员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事后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第七条日常考核基础分12分,按以下情形记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不满30分钟;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3.不在规定的评标评审专家等候区域等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1.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2.进入评标评审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3.擅自离开评标评审区域或进入其他评标评审室;4.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1.确认参加评标评审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3.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评审结果;5.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发表倾向性或诱导性评标评审意见;6.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评审;7.故意拖延评标评审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8.应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后未如实书面报告;9.电子评标评审意见提交后,重新修改影响评标评审结果;10.评标评审意见异常,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11.评标评审结果经复评认定有过错;12.索要不合理评标评审劳务报酬或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13.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专家抽取、评标评审造成实质性影响;14.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1.不如实填报回避信息,或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2.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3.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毁坏现场财物;4.向他人透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5.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评审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评审室;6.专家评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行政处罚;7.不遵守评标评审现场制度和规定,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日常考核累计扣3至5分的,暂停专家抽取3个月;扣6至11分的,暂停专家抽取6个月;扣12分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暂停结束后,扣分重新累计。第九条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第十条专家可随时登录省专家库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提出;相关考核主体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第十一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一)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二)评标评审结果被复评,且个人评标评审意见被证实存在明显错误2次以上;(三)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第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诚信记录,纳入专家信用信息库:(一)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申请回避;(二)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参加评标评审;(三)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评审正常进行;(四)不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评审;(五)在评标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行为;(六)拒绝在评标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七)不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及调查;(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评审行为。第十三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专家资格,3年以内不得再申请入库;情节严重的,列入省专家库黑名单,终身不得再申请入库,有关信用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二)私下接触投标人;(三)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四)询问招标人代表倾向性意见;(五)泄露评标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六)索取收受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获取其他好处;(七)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形2次以上;(八)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评标评审结果的行为。第十四条本细则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不满”不包括本数。第十五条本细则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此前发布的有关专家考核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专家签字:邵霞签章:101违法违规行为问询单在项目招标评标过程中,是否发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和其他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若发现请向监管人员举报,若未发现,填写无。评标专家签字,是否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蒋美玲签章:104,无于祥鑫签章:103,无马路俊签章:107,无徐桂华签章:102,无于清签章:106,无王纪英签章:105,无邵霞签章:101,无评标专家回避承诺书招标人: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其他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名单:序号,投标单位名称1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回避承诺作为本项目评标专家,谨在此郑重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动申请回避,如有违反,同意取消本人评标专家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系评标项目投标人的工作人员;2.系评标项目投标人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的工作人员;3.系评标项目投标人的离退休人员,且离退休时间不满五年;4.系评标项目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5.系评标项目投标人聘用的顾问;6.与评标项目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7.近期与本评标项目的投标人有过可能影响本次标后评标活动公正性交流的;8.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其他情形。评标专家签字,有无利害关系蒋美玲签章:104,无于祥鑫签章:103,无马路俊签章:107,无徐桂华签章:102,无于清签章:106,无王纪英签章:105,无邵霞签章:101,无投标文件硬件信息汇总表标段名称:不分标段开标时间:2026-05-2009:00:00CPU批次号(标书上硬盘序列号(标书MAC地址(标书上CPU批次号(标书制硬盘序列号(标书制,造价软件加密锁序企业名称,MAC地址(标书制作),实名传),上传),传),作),作),列号(标书制作)IntelCorei3-,D8-F8-83-A6-58-IntelCorei3-,D8-F8-83-A6-58-新宇清单预算软件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FORESEE512GBSSD,FORESEE512GBSSD1005G1CPU@1.20GHz,7E,84-47-09-01-1005G1CPU@1.20GHzB,7E,84-47-09-01-包V5.0-有限公司,L042922005971,L042922005971BFEBFBFF000706E5,3D-F8FEBFBFF000706E5,3D-F80x0005392808195WDPCSN540WDPCSN54013thGenIntelCorei,13thGenIntelCorei5SDDPNPF-1T00,SDDPNPF-1T00,广联达云计价平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5-,-E823_8FA6_BF53_0048-F3-17-14-40-62,E823_8FA6_BF53_00048-F3-17-14-40-62台GCCP7.0-限公司,13400BFEBFBFF000B,13400BFEBFBFF000B001_001B_448B_4C87,1_001B_448B_4C87_5,X32046971706F2,6F2_54E9.4E9.KINGSTONKINGSTONSA400S37240GSA400S37240G50026B73816B594550026B73816B5945,IntelCorei5-,IntelCorei5-,广联达云计价平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WDCWD10EZEX-,WDCWD10EZEX-10400CPU@2.90GHzB,50-EB-F6-EA-5E-2F10400CPU@2.90GHzBF,50-EB-F6-EA-5E-2F台GCCP7.0-限公司,22MFCA0WD-,22MFCA0WD-FEBFBFF000A0653,EBFBFF000A0653,X320045921WCC6Y2TVXHLU,WDCWCC6Y2TVXHLU,WDCWD5000AAKX-001CA0WD5000AAKX-001CA0WD-WMAYU9734728ST1000DM010-WD-WMAYU9734728ST1000DM010-2EP1022EP102W9ATT1JJ,KINGSTONIntelXeonCPUE5-W9ATT1JJ,KINGSTO20-10-4B-30-05-IntelXeonCPUE5-,20-10-4B-30-05-广联达云计价平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SNVS500G2650v2@2.60GHzBFENSNVS500GE9,D4-83-04-B7-2650v2@2.60GHzBFEB,E9,D4-83-04-B7-台GCCP7.0-有限公司,0000_0000_0000_000BFBFF000306E40000_0000_0000_00C2-DEFBFF000306E4,C2-DEBQ6003794070_0026_B738_149D_900_0026_B738_149D475._9475.评标委员会签字:邵霞签章:101徐桂华签章:102于祥鑫签章:103蒋美玲签章:104王纪英签章:105于清签章:106马路俊签章:107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不分标段开标时间:2026-05-2009:00:00当前专家:蒋美玲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单位名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专家签字:蒋美玲签章:104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不分标段开标时间:2026-05-2009:00:00当前专家:马路俊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单位名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专家签字:马路俊签章:107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不分标段开标时间:2026-05-2009:00:00当前专家:邵霞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单位名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专家签字:邵霞签章:101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不分标段开标时间:2026-05-2009:00:00当前专家:徐桂华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单位名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专家签字:徐桂华签章:102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不分标段开标时间:2026-05-2009:00:00当前专家:于祥鑫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单位名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专家签字:于祥鑫签章:103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不分标段开标时间:2026-05-2009:00:00当前专家:于清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单位名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专家签字:于清签章:106形式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不分标段开标时间:2026-05-2009:00:00当前专家:王纪英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投标函是否有法定代表如果接受联合体投标,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符合单位名称,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其他形式评审内容生产许可证、电子招标,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系统记载名称一致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限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公司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专家签字:王纪英签章:105形式评审汇总表标段名称:不分标段开标时间:2026-05-2009:00:00投标人名称是否与投标函是否有法定,如果接受联合体投营业执照、资质证,投标文件格式是否代表人或其委托代标,是否提交联合报价的唯一性是否投标单位书、安全生产许可,符合招标文件给定,其他形式评审内容评审结果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体协议书并明确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电子招标投标,格式要求位公章合体牵头人系统记载名称一致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限公司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有限公司评标委员会签字:邵霞签章:101,徐桂华签章:102,于祥鑫签章:103,蒋美玲签章:104王纪英签章:105,于清签章:106,马路俊签章:107资格评审专家评审明细表标段名称:不分标段开标时间:2026-05-2009:00:00当前专家:蒋美玲单位名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格烟台盛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专家签字:蒋美玲签章:104定标报告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招标定标委员会2026年5月25日第1页共5页定标报告书一、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招标单位: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类别: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一校站、悦海站、操场站、电业站、长园站、连城站、城管站、荻沟站、警卫连站,主要施工内容为站房土建、外网安装及配套土建、站外给排水、室外箱变等。(一)招标内容:以本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人要求为准。(二)技术要求一、工程技术要求:以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二、建设标准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护震、防腐、防水、防雷、材料质量、材料准用制度等标准、规范、规程之规定。如项目建成验收前有新规范、标准、要求颁布且影响工程验收,总包方应无条件按新颁布规范施工、整改。3.其他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4.现场施工条件障碍物拆迁施工单位自行考察现场,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调整场地平整施工单位自行考察现场,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调整临时供水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调整临时供电施工单位自行接至施工现场(接入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调整)临时道路施工单位自行考察现场,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调整通讯设施施工企业自备测量基准点施工前双方进行交接5.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投标人应对施工安全保护负责;投标人在工地应采取安全措施,包括安全员的任用、安全规程的考核和执行、安全栏网的设置、劳动保护、防火、照明、信号灯等。三、安全生产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5.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第3页共5页7.中标人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承担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三)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四)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二、定标方式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三、定标情况(一)定标会召开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5月25日09时30分;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定标室。(二)定标过程1.定标过程在按规定组建的定标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2.按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定标过程中严格按照纪律要求实行封闭管理,定标委员会成员到场后将所有通讯工具收交统一管理,断绝与外界联系。3.在定标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在定标会上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情况等。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问。4.定标因素采用集体议事法: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议事因素:价格因素、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和水平、评标报告等。议事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议事因素审查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并进第4页共5页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根据定标委员会成员商议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四、定标委员会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如下:成员一成员二成员三成员四成员五姓名曲明超林科丞范家帅李亚林刘耀文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推举曲明超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五、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采用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经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综合考虑价格因素、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和水平、评标报告等因素,最终选定以下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骏联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定标委员会组长签名:明超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林列2026年5月25日第5页共5页监督报告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定标监督小组2026年5月28日第1页共5页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定标监督情况报告为做好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的招标工作,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决定成立定标监督小组对该项目的定标全过程监督,现将监督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供暖改造项目(土建及外网安装工程)招标单位: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山东铭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类别: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一校站、悦海站、操场站、电业站、长园站、连城站、城管站、荻沟站、警卫连站,主要施工内容为站房土建、外网安装及配套土建、站外给排水、室外箱变等。(一)招标内容:以本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人要求为准。(二)技术要求一、工程技术要求:以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二、建设标准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护震、防腐、防水、防雷、材料质量、材料准用制度等标准、规范、规程之规定。如项目建成验收前有新规范、标准、要求颁布且影响工程验收,总包方应无条件按新颁布规范施工、整改。第2页共5页3.其他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4.现场施工条件障碍物拆迁施工单位自行考察现场,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调整场地平整施工单位自行考察现场,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调整临时供水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调整临时供电施工单位自行接至施工现场(接入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调整)临时道路施工单位自行考察现场,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调整通讯设施施工企业自备测量基准点施工前双方进行交接5.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投标人应对施工安全保护负责;投标人在工地应采取安全措施,包括安全员的任用、安全规程的考核和执行、安全栏网的设置、劳动保护、防火、照明、信号灯等。三、安全生产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5.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第3页共5页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7.中标人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承担因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三)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四)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及地方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二、定标监督小组成员定标监督小组于2026年5月25日成立。定标监督小组成员:周勤航,职务:组长,联系方式13963837558;王茂锦,职务:组员,联系方式18562266576;王恒建,职务:组员,联系方式18562266596;其中,周勤航为定标监督小组组长。三、定标前考察监督情况本项目未进行定标前考察。四、定标监督情况(一)定标委员会成员库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定标委员会成员由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组建的5人组成。(二)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在定标当日(2026年5月25日09时30分)抽取定标专家,抽取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定标室,抽取过程在定标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留存影像资料。定标委员会定标专家情况表姓名单位执业资格或职称联系方式备注曲明超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15653579910组长林科丞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15552210663组员范家帅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15589572807组员李亚林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18563866233组员刘耀文长岛绿能供热有限公司/18505451654组员(三)定标会召开时间本项目于2026年5月25日进行了定标。(四)定标会召开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定标室(五)定标会监督情况定标在定标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六)定标过程情况定标委员会采用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集体议事法定标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五、定标结果公示监督情况本项目于2026年5月25日完成定标,定标结果于2026年5月25日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2026年5月28日公示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投诉。六、监督结论从对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到定标结果公示结束,整个过程均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进行,所有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经定标监督小组成员签名:饰2026年5月28日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建工程 外网安装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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