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单位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6-07-0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6-06-25
成交日期
2026-07-09

成交供应商
云南三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305.1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 工、王 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788417694、15808719108

采购单位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嵩明县嵩阳街道西街延长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791125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88417694、15808719108

一、项目编号:KMZC2026-C2-01378-YNYC-0021
二、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云南三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祥丰街融创孔雀镇二期6幢626号
磋商总报价:3051600(元)
98.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阿古龙小学、明德小学、大树营小学等学校围墙维修、内外墙翻新,教学楼、宿舍楼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90日历天
陈月娅
注册证书编号:云253202120215560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蕾(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李琴,何启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并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6〕11号),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嵩明县嵩阳街道西街延长线
联系方式:0871-67911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18788417694、15808719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 工、王 工
电 话:18788417694、15808719108

1

附件信息:

成交公告.pdf67.3K

磋商文件(校舍维修) .pdf478.5K

中小企业声明函642.4K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校舍维修) .pdf
2026-07-09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6-07-09
下载

其他文件
成交公告.pdf
2026-07-09
下载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编号:招标编号:YCMC26GC038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7JH202600439政采云项目编号:KMZC2026-C2-01378-YNYC-0021二、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标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云南三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祥丰街融创孔雀镇二期6幢626号3051600.00元98.10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阿古龙小学、明德小学、大树营小学等学校围墙维修、内外墙翻新,教学楼、宿舍楼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90日历天陈月娅注册证书编号:云2532021202155603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琴、何启云、何蕾(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并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6〕11号),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金额:3.7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西街延长线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871-679112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联系方式:黄工、王工18788417694、158087191083.项目联系方式黄工、王工18788417694、15808719108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YCMC26GC038采购人:嵩明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六月目录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YCMC26GC038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小写:工期质量承诺项目经理姓名:注册证书编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请放在响应文件中的第一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采购公告内容根据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1.1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7JH202600439;招标编号:YCMC26GC038;1.2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00元;1.5最高限价:人民币3156502.03元;1.6采购需求: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阿古龙小学、明德小学、大树营小学等学校围墙维修、内外墙翻新,教学楼、宿舍楼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1.8项目地点:嵩明县。1.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1.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3.1时间: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7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6:00-12:00时,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3.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4售价: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0809:004.2网上递交: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5.1时间:2026-07-0809:00(北京时间)。5.2地点: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启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西街延长线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871-6791125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联系人:黄工、王工电话:18788417694、15808719108传真:0871-673974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采购人)、黄工、王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871-67911256(采购人)、18788417694、15808719108(采购代理机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7JH202600439;项目编号:YCMC26GC038;2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00元;3报价方式1.供应商根据第三章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2.本项目磋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合同谈判的依据。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人民币3156502.03元(大写:叁佰壹拾伍万陆仟伍佰零贰元零叁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采购需求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阿古龙小学、明德小学、大树营小学等学校围墙维修、内外墙翻新,教学楼、宿舍楼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6项目地点嵩明县。7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8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一个8供应商资格要求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并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6〕11号),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1止时间和方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2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3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1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07月08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响应文件。15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1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中随机抽取17磋商保证金无18响应文件份数电子文件1份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19签字盖章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盖章及签名: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响应文件)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名。注:响应文件中涉及供应商盖章均为“电子公章”;“签字”均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20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缴纳形式:网上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及其他非现金形式。成交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履约保证期满且成交人在服务期内无质量纠纷的,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21是否进行二次报价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成交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成交资格。24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4、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参加在线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总则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7JH202600439;招标编号:YCMC26GC038;1.2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00元。1.3最高限价:人民币3156502.03元。1.4采购需求: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阿古龙小学、明德小学、大树营小学等学校围墙维修、内外墙翻新,教学楼、宿舍楼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7项目地点:嵩明县。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2、合格的供应商2.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规定的条件。2.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根据本章第8.6条款的内容出具证明材料。2.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注: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按废标处理。3、磋商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3.2成交单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的规定缴纳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在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付采购代理机构。3.3成交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到以上全部费用。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5.1任何已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中规定的形式提交。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6.1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中规定的形式发布。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磋商申请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有);(4)磋商申请函;(5)供应商一般情况表;(6)资格证明文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⑧项目经理简历表;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⑩廉政承诺(格式详见附件A)⑪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需要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施工方案;(9)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1)工期、进度计划承诺及保证措施;(1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注:供应商按以上内容及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第五章中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9、竞争性磋商报价9.1磋商报价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方式进行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上所列建设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总价的依据。9.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填写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同时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9.4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9.5供应商应对所给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进行核实,如有重大错误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及时调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对发出的图纸作任何修改及调整。9.6无报价或未按要求填报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9.7本项目磋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9.8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工程量的调整变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9.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声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9.10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按文件第三章要求投标。10、磋商保证金无11、磋商有效期11.1所投的标书应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1.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12、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第8项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准备响应文件。12.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除已要求签章的内容和封面外,还应对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的地方签字或盖公章予以确认)。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注:响应文件中涉及供应商盖章均为“电子公章”;“签字”均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12.3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13、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供应商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3.2供应商需按开标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4、投标截止日期14.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4.2推迟投标截止日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的规定通知所有供应商。14.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交的磋商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承诺不作为评标的依据。15、迟到的响应文件15.1按照第14条规定,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2投标递交的地点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中所规定的地点。16、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6.1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6.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7.2开标时,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本项目不进行公开唱标。17.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作为无效标书处理:17.3.1逾期送达的;17.3.2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17.3.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18、竞争性磋商18.1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8.3评审标准:本次评标将采取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人的评审标准,但不确保最低价成交。19、磋商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20、成交通知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结果和采购人定标确认后,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20.3对未成交者,采购人不对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21、履约保证金21.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21.2若成交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履约保证期满且成交人在服务期内无质量纠纷的,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22、签订合同22.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承诺等均具有法律效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根据财库〔2015〕124号的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补充:24.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2关于中小企业24.2.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4.2.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4.2.4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照财库〔2017〕141号中相关格式)(详见附件2)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24.4关于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格式详见附件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5质疑和投诉24.5.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4.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5.3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件。24.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5.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4.5.6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交。附件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第四章合同条款注释:本章格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修改条款。但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使用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一部份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的要求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配套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云南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如有发生,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按双方协商后约定的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关或相近规范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犬,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项目经理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份,合同双方各执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YCMC26GC038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单位名称)的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云南三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8人,营业收入为3341.630280万元,资产总额为1704.06302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云南三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0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公百度一下,你就知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团Y-O×Ohttps://xwgygsxt.gov.cn/mirco/microdetailQ365淘房XO口大AI助手出5三Q☆…营百度云南省公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用云南中国裁全国建国家企业自云南省建中国政府军队采购云南省政E中国招标赠云南人社学信网百度网盘国建设通园政采云金融服务日中国石化中国烟草中国铁》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云南三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121MA6NO2C6XP注册资本:4699万人民币登记机关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建筑业成立日期2018年01月30日行业其他未列明建筑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2026年7月2日暂无享受扶持政策2026年7月日一二三四五六2829301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116:51:10星期四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中°mAi16:51因席2026-7-2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交。注: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附件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注: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YCMC26GC038采购人:嵩明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六月目录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YCMC26GC038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总报价(人民币:元)大写:小写:工期质量承诺项目经理姓名:注册证书编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供应商请放在响应文件中的第一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采购公告内容根据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1.1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7JH202600439;招标编号:YCMC26GC038;1.2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00元;1.5最高限价:人民币3156502.03元;1.6采购需求: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阿古龙小学、明德小学、大树营小学等学校围墙维修、内外墙翻新,教学楼、宿舍楼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1.8项目地点:嵩明县。1.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1.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3.1时间: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7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6:00-12:00时,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3.2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3.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4售价: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0809:004.2网上递交: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5.1时间:2026-07-0809:00(北京时间)。5.2地点: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开启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西街延长线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871-6791125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小区2地块7幢2单元501室联系人:黄工、王工电话:18788417694、15808719108传真:0871-6739742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老师(采购人)、黄工、王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871-67911256(采购人)、18788417694、15808719108(采购代理机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7JH202600439;项目编号:YCMC26GC038;2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00元;3报价方式1.供应商根据第三章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2.本项目磋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合同谈判的依据。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人民币3156502.03元(大写:叁佰壹拾伍万陆仟伍佰零贰元零叁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采购需求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阿古龙小学、明德小学、大树营小学等学校围墙维修、内外墙翻新,教学楼、宿舍楼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6项目地点嵩明县。7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8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或三个月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资信(或资金)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后的任意一个8供应商资格要求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应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注册在本单位,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提供承诺书)。(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9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并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6〕11号),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1止时间和方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2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3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1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07月08日09:00时(北京时间)地点: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响应文件。15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1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中随机抽取17磋商保证金无18响应文件份数电子文件1份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19签字盖章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盖章及签名: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响应文件)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名。注:响应文件中涉及供应商盖章均为“电子公章”;“签字”均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20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缴纳形式:网上银行转账、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及其他非现金形式。成交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履约保证期满且成交人在服务期内无质量纠纷的,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21是否进行二次报价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成交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成交资格。24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4、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参加在线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顺序按“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总则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27JH202600439;招标编号:YCMC26GC038;1.2预算金额:人民币3200000.00元。1.3最高限价:人民币3156502.03元。1.4采购需求:嵩明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暑期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含阿古龙小学、明德小学、大树营小学等学校围墙维修、内外墙翻新,教学楼、宿舍楼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7项目地点:嵩明县。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2、合格的供应商2.1供应商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中规定的条件。2.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根据本章第8.6条款的内容出具证明材料。2.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注: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视为不通过资格审查,按废标处理。3、磋商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3.2成交单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的规定缴纳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在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付采购代理机构。3.3成交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到以上全部费用。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5.1任何已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中规定的形式提交。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6.1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中规定的形式发布。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他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磋商申请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有);(4)磋商申请函;(5)供应商一般情况表;(6)资格证明文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⑧项目经理简历表;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要求。⑩廉政承诺(格式详见附件A)⑪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需要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施工方案;(9)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1)工期、进度计划承诺及保证措施;(1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注:供应商按以上内容及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第五章中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9、竞争性磋商报价9.1磋商报价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方式进行报价。9.2供应商的报价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上所列建设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总价的依据。9.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填写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其企业成本价,同时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9.4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9.5供应商应对所给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进行核实,如有重大错误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以便及时调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对发出的图纸作任何修改及调整。9.6无报价或未按要求填报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及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9.7本项目磋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9.8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工程量的调整变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9.9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声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9.10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按文件第三章要求投标。10、磋商保证金无11、磋商有效期11.1所投的标书应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1.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12、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第8项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准备响应文件。12.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除已要求签章的内容和封面外,还应对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的地方签字或盖公章予以确认)。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注:响应文件中涉及供应商盖章均为“电子公章”;“签字”均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12.3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13、响应文件(电子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供应商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提交响应文件,并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3.2供应商需按开标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4、投标截止日期14.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4.2推迟投标截止日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的规定通知所有供应商。14.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交的磋商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承诺不作为评标的依据。15、迟到的响应文件15.1按照第14条规定,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2投标递交的地点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中所规定的地点。16、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6.1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6.2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7.2开标时,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本项目不进行公开唱标。17.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作为无效标书处理:17.3.1逾期送达的;17.3.2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17.3.3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18、竞争性磋商18.1磋商小组的组成: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8.3评审标准:本次评标将采取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人的评审标准,但不确保最低价成交。19、磋商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20、成交通知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结果和采购人定标确认后,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20.3对未成交者,采购人不对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21、履约保证金21.1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21.2若成交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履约保证期满且成交人在服务期内无质量纠纷的,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22、签订合同22.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承诺等均具有法律效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根据财库〔2015〕124号的相关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补充:24.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4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2关于中小企业24.2.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4.2.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4.2.4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照财库〔2017〕141号中相关格式)(详见附件2)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24.4关于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格式详见附件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4.5质疑和投诉24.5.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24.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5.3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件。24.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4.5.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4.5.6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交。附件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日期: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第四章合同条款注释:本章格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修改条款。但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使用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一部份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的要求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配套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云南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如有发生,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按双方协商后约定的能保证工程质量的相关或相近规范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维修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