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层床 学生课桌凳 会议桌中标结果公示(松滋市贺炳炎中学2026)



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ZCG-2026-4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087-2026-00498
三、项目名称
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子凌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渡镇南湖村底项坑43号
中标(成交)金额:98.68(万元)
综合评分法:91.86(分)

货物类

名称: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 品牌(如有):世聚华创 规格型号:HJ-ZY101/会议桌:1200×400×760mm会议椅:500×450×930m、HJ-CC200/4500×900×1800m、HJ-KZD001/桌:长600×宽450×高640至760mm凳长340×宽240×高370至430mm 数量:/ 单价:986750.00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
张维维,朱林,陈林,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7-08
2、评审地点: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向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加盖公司公章),用以存档备案。中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应该与投标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滋市贺炳炎中学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民主路164号
联系方式:17762863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办贺炳炎大道245号
联系方式:0716-6228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716-622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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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109301.docx

相关合同

松滋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6-00498项目编号:SZCG-2026-42项目名称: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采购包编号:/采购包名称:/采购人:松滋市贺炳炎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五、开启六、公告期限【公告邀请适用】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八、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项目评审(六)成交(七)签订合同(八)质疑和投诉(九)采购代理服务费(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三)其他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二、项目概述三、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四、技术要求五、商务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二)响应文件澄清(三)磋商程序三、评审标准(一)资格性审查表(二)符合性审查表(三)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一、磋商书及附件(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二、报价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三、商务部分(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三)资格证明文件(四)业绩证明文件(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六)商务响应偏离表(七)其它商务文件四、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技术方案(三)其它技术文件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审核的意见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进行采购代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委托代理协议,已编制好竞争性磋商文件,特请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审核意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6-004982.项目编号:SZCG-2026-423.项目名称: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00.25万元6.最高限价:100.25万元7.采购需求:完成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质保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7月01日,每天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3.方式: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2-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6年07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3.递交方式:(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6年07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方式:2026年07月0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之间进入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磋商方式为网络远程视频磋商,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风险自负、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https://tp.jzcz.me:9999/songzishi/index_songzi?redirect=%2Fdashboard。-3-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松滋市贺炳炎中学地址: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湖民主大道164号联系方式:邓近山177628630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办贺炳炎大道245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方式:0716-62282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伟电话:0716-6228226-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松滋市贺炳炎中学2.3采购代理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2.4监督管理部门松滋市财政局2.5项目名称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2.6项目地点松滋市贺炳炎中学2.7项目内容完成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工作2.8项目属性货物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25万元,非财政性资金:/元。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10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0合同分包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19171071302。其他联系方式:027-88660911。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0716-6228226。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9.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24.1响应文件开启环境准备/25.1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5.2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26.2磋商准备/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0.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35.1支持本国产品适用,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不适用38.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39.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0%(货物服务10%-2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6%(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100.25万元。40.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登陆松滋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4.128.70:9999/songzishi/点击我要融资,注册后即可选择银行金融机构融资。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8-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9-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10-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11-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12-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13-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5.费用承担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保密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4-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0.合同分包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电子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电子签章的,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并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中完成电子签章绑定;11.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15-供应商客户端:“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供应商直接注册登陆使用。11.4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1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16-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4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组成一、磋商书及附件(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二、报价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三、商务部分(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三)资格证明文件(四)业绩证明文件(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六)商务响应偏离表(七)其它商务文件四、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17-(二)技术方案(三)其它技术文件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如适用】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磋商报价15.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5.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6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8-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响应文件的编制17.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加密18.1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18.2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入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9-18.3供应商应在松滋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sz.hbncp.com.cn)注册,并获取电子云签章。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9.2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19.4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电子版文件(PDF格式),按磋商文件中描述的电子签章要求,在平台上加盖电子签章后依次上传。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供应商可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2.实物样品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20-“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项目演示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五)项目评审24.响应文件开启2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开启。25.开启时间和地点25.1开启时间和地点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一毂清风交易系统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2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21-26.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26.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6.2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磋商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准时参加在线磋商,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成交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成交结果公告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2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9.成交通知书29.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之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签订合同30.履约保证金30.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22-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0.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3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3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质疑和投诉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疑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17时00分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中编制、提交。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23-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2.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2.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3.质疑答复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24-34.投诉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4.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5.收取方式和标准35.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36.无效响应36.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无效响应处理。37.终止采购活动3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8.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38.1支持本国产品根据******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符合要求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9.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26-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0.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0.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三)其他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43.适用法律4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44.解释权4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8-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号标注的内容为评审项,非废标条款。一、采购清单序号商品品名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会议桌椅75套工业环保2学生层床400套工业学生层床2套为1组,1套层床为上下2人位,1组层床(2套)尺寸详见“第三章,五、技术要求3.学生层床规格”。3课桌凳500套工业环保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竞争。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二、项目概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87-2026-004982.项目编号:SZCG-2026-423.项目名称: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00.25万元6.最高限价:100.25万元7.采购需求: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质保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四、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标准(规范)名称标号或文号1《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24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具》HJ2547-2016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4《通用软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10802-20235《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24-30-五、技术要求序号名称规格材质说明1会议桌1200(±2)*400(±2)*760(±2)mm1、贴面:采用优质AAA级胡桃木木皮饰面,厚度0.6mm;采用优质环保白乳胶粘压拼接木皮,要求木皮纹路细致,美观;2、封边:采用优质木皮或与贴面相符的高端材料精心打磨而成;3、基材:采用优质环保E1级中纤板,甲醛释放量及含水率符合检测标准,经防虫、防腐等化学处理,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4、油漆:面漆采用国家标准环保聚脂漆;5、配件:采用优质家具拆装件将板材连接牢固;6、胶水:优质环保胶,粘贴性强,符合E1级的标准。2会议椅500(±2)*450(±2)*930(±2)mm1、面材:采用优质西皮面,皮质柔软、舒适、透气性好、防虫、不褪色、无异味;2、海绵:采用PU低燃高密度定型海棉,软硬适中,回弹好,不变形,座感舒适;3、框架结构:选用全实木椅架,结构牢固。3学生层床4500(±10)×900(±5)×1800(±5)mm床架规格:4500mm(±10mm)×900mm(±5mm)×1800mm(±5mm),具体以现场为准。注:由于床厅和床立柱连接部分会产生小缝隙,实际床总长度会上浮0mm-10mm之间。3学生层床4500(±10)×900(±5)×1800(±5)mm1、立柱:边立柱采用85mm(±1mm)×50mm(±1mm)×1.2mm厚钢管,钢管截面由不少于八个直面组成。多面菱形状的床立柱钢管相比传统的圆柱或方形钢管具有更强的承重能力和稳定性。使用优质带钢,经轧压线辊压高频焊接成型,表面经优质环保氧聚酯塑粉静电喷塑处理。△金属床边立柱: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产品表面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附着力不低于2级)(0级最优)];②表面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4H);③中性盐雾试验(NSS)连续喷雾≥300h,镀(涂)层本身耐腐蚀等级≥9级,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④产品有害物质(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镉、铅、铬、汞、锑、钡、硒、砷、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⑤卷边试验:在不使用放大镜的情况下应无可见裂纹;⑧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检测结果为无刺激性并提供检测报告;(立柱截面尺寸示意图)2、床长横梁:采用规格100mm(±1mm)×50mm(±1mm)×1.2mm厚异型闭口管材,钢管截面由不少于六个面组成,其中不少于五个面直面,下方一个面弧面组成。L状的床厅横梁钢管相比传统的圆柱或方形钢管具有更强的承重能力和稳定性。使用优质带钢,经轧压线辊压高频焊接成型,钢管下口带圆弧,防止磕碰。床帮设有支撑床板承重面,承重面长不小于1890mm,宽不少于23mm。△金属床长横梁: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产品表面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附着力不低于2级)(0级最优)};②表面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硬度≥4H);③中性盐雾试验(NSS)连续喷雾≥300h,镀(涂)层本身耐腐蚀等级≥9级,镀(涂)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④产品有害物质(家具涂层可迁移元素):镉、铅、铬、汞、锑、钡、硒、砷、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⑤卷边试验:在不使用放大镜的情况下应无可见裂纹;⑥脱碳层深度:金相法(正面:0.04-0.1mm;反面0.04-0.1mm);⑦韦氏硬度:≥17HW;⑧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检测结果为无刺激性并提供检测报告;(床厅截面尺寸示意图)3、床榫插挂件:采用≥2.0mm厚优质钢板经冲压一次成型。床厅护栏和立柱连接处使用长连接件,长榫插挂件成型后外形规格不小于为420mm(±2mm)×53mm(±2mm),连接扣点采用不小于6个位置连接。其余无护栏的床长横梁梁和立柱连接处使用短榫插挂件,短榫插挂件成型后外形规格不小于为115mm(±2mm)×64mm(±2mm),连接扣点采用不小于3个位置连接。床横梁与床立柱连接方式:卡扣式连接,通过与卡式连接件无缝式下压连接,实现使用后越用越紧的状态,卡件和立柱紧密贴合。△防腐蚀钢制床榫插挂件: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金属喷漆(塑)层:硬度(铅笔硬度H,应无塑性变形和/或内聚破坏);②弯曲试验:弯曲试验后表面无可见裂纹;③表面质量:以喷丸或剥皮状态交货的钢棒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夹杂和氧化铁皮,若有上述缺陷存在,允许局部修磨,但最大修处应保证钢棒的最小尺寸,符合要求;④表面电阻率试验1.4×106Ω;⑤耐丝状腐蚀100h;轻微;⑥脱碳层深度,正面:0.05mm;反面:0.05mm并提供检测报告;(卡式连接件尺寸示意图)4、床板支撑:采用20mm(±1mm)×30mm(±1mm)×1.0mm厚矩形管,每个床位5条均布。使用优质带钢,经轧压线辊压高频焊接成型,表面经优质环保氧聚酯塑粉静电喷塑处理;(床板支撑管示意图)5、床撑消音塑料件:采用PP一次注塑成型。尺寸:32mm(±2mm)×31mm(±2mm)×9mm(±2mm)。具有减震静音、防退的功能,使其与床梁的连接更加稳固,保障使用安全。△床撑消音塑料件: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塑料耐老化性:(室内用≥300h);②冲击强度的保持率≥80%,外观颜色变色评级≥3级;③维卡软化温度(VST):≥95℃并提供检测报告;(床厅消音垫尺寸示意图)6、床厅护栏:规格:1896mm(±2mm)×300mm(±2mm)×25mm,材质要求:护栏框架使用25mm(±1mm)×25mm(±1mm)×1.0mm厚D型钢管,成品为圆弧面朝上,竖管及横管采用25mm(±1mm)×25mm(±1mm)×1.0mm方管,护栏下半部分镶入≥16mm厚优质E0级环保颗粒板;(护栏框架钢管示意图)7、床头护栏:上横梁采用25mm(±1mm)×25mm(±1mm)×1.0mm厚D型管,成品为圆弧面朝外,下横梁采用25mm(±1mm)×50mm(±1mm)×1.0mm厚矩形管,中间镶入≥16mm厚E0级环保颗粒板;(上横梁钢管示意图)8、床尾护栏:弯管采用25mm(±1mm)×25mm(±1mm)×1.0mm厚D型管,成品为圆弧面朝外,下横梁采用25mm(±1mm)×50mm(±1mm)×1.0mm厚矩形管;(床尾弯管钢管示意图)9、楼梯:钢架采用25mm(±1mm)×25mm(±1mm)×1.0mm方管组合焊接而成,左右边架采用拆装方式,方便运输搬运。踏板采用≥1.5mm厚花纹冷轧钢板,钢板表面有一体凸出颗粒,起到防滑作用。楼梯柜和柜门采用≥0.7mm厚冷轧钢板,经大型数控机床下料折弯成型,表面经优质环保氧聚酯塑粉静电喷塑处理。△冷轧钢板: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产品表面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附着力≥2级,0级最优);②硬度:≥4H;③皮肤致敏反应试验:结果为无反应并提供检测报告;10、防虫床板:配套尺寸,采用≥20mm厚优质杉木板,四面刨光,不变形,木材平均含水率8-16%,床板底部设不少于四条加强木条,拼板之间缝隙不能大于10mm,并且不得使用边角料,床板长宽尺寸必须符合床的规格要求。△防虫床板: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甲醛释放量(1m³气候箱法)≤0.124mg/m³;②富马酸二甲酯:结果为未检出并提供检测报告;11、床立柱脚套:边立柱脚套采用环保级PP耐冲击、高韧性塑料,新料一体射出成型,成型后外形规格尺寸为:89mm(±2mm)×54mm(±2mm)×33mm(±2mm)。脚套根据立柱管形专业设计制作,与立柱紧密贴合,不易拔出。(床立柱脚套尺寸示意图)4学生课桌长600(±5)×宽450(±5)×高640(±5)至760(±5)mmA、桌面1、材质:基材采用18mm厚E1级环保密度板,封边采用环保耐冲击PP塑料包边;2、尺寸:外围最大尺寸600mm(±2mm)×450mm(±2mm)×21mm(±2mm);3、功能:靠胸前处內弧造型设计,弧长400mm(±2mm),桌面前两侧及正前方鸭嘴边与板材平行设计(鸭嘴边包边与桌面平齐无凸起),让学生放手平稳、舒适。笔槽尺寸:长328mm(±2mm),宽13mm(±2mm),深8mm(±2mm),内设两个漏水孔,方便清理灰尘。与四周包边采用PP塑料包边一次注塑成型,无接头。该封边抗菌,防水防撞。△桌面板: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甲醛释放量ENF级≤0.025mg/m³;②塑料件外观;③塑料件硬度(邵氏D硬度≥HD70);④耐冷热循环:应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⑤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均为未检出;⑥有机磷阻燃剂TEPA、TCEP、TDCPP、DDBPP、TOCP、TDBPP均为未检出;⑦耐霉菌性:对霉菌检测≥8种霉菌,且耐霉菌性等级均为0级;⑧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并提供检测报告。(桌面示意图)4学生课桌长600(±5)×宽450(±5)×高640(±5)至760(±5)mmB、桌钢架1、材质:采用碳钢钢管焊接而成,结构牢固,长时间使用不得产生摇晃松散的现象。焊接完成钢管架,焊接部位牢固,无脱焊,虚焊,焊穿,焊缝均匀,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2、尺寸:桌架地脚钢管为扁圆管,尺寸为20mm(±1mm)×49mm(±1mm)×1.2mm。桌架立柱钢管为扁圆管,尺寸为20mm(±1mm)×49mm(±1mm)×1.2mm。桌架连接钢管为扁圆管,尺寸为20mm(±1mm)×49mm(±1mm)×1.2mm。△金属钢制桌架: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产品表面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冲击强度、附着力、硬度(铅笔硬度H,应无塑性变形和/或内聚破坏)。②产品外观:喷涂件。③中性盐雾试验(NSS)法连续喷雾≥300h,涂(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涂(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9级;④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⑤耐霉菌性:对霉菌检测≥8种霉菌,且耐霉菌性等级均为0级;⑥抗菌性能:对抗菌类检测≥8种菌类,且抑菌率均≥99%并提供检测报告。C、升降片1、材质:采用厚度≥0.8mm厚冷轧钢板,经大型数控机床一次冲压而成;2、尺寸:315mm(±2mm)×330mm(±2mm),升降片上必须具有两列调节孔,每列必须有7个调节孔,孔的中心距是为30mm,所有五金材料表面经打磨、抛光、磷化、静电喷粉、高温锔炉等工序处理。(升降片示意图)D、书包斗1、材质:采用厚度≥0.6mm厚冷轧钢板,经大型数控机床一次冲压而成;2、尺寸:485mm(±2mm)×325mm(±2mm)×170mm(±2mm)。靠前方卷边设计,防止割伤,前端压花设计,加强斗的使用承受力。(书包斗示意图)E、挂钩材质:采用PP塑料一级新料,不可采用回收料生产。F、脚套材质:采用全新PP塑料一体射出成型,不可采用回收料生产。△脚套(垫):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外观:塑料件外观;②塑料件:硬度:邵氏D硬度≥HD63;③塑料材料理化性能:冲击强度。④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均为未检出。⑤维卡软化温度(VST)≥90℃。⑥密度≥0.900g/cm3。⑦荧光紫外灯人工气候老化100h,测试后破坏的变化程度等级为0级无变色、变色程度和变色等级为0级无变色、开裂数量等级为0级无开裂、粉化程度和等级为0级无粉化。⑧防霉性能(帚状曲霉防霉等级0级)并提供检测报告。G、升降方式使用螺丝和螺母结合调节升降高度,升降桌高离地640mm(±5mm)至760mm(±5mm)。5学生课凳长340(±5)×宽240(±5)×高370(±5)至430(±5)mmA、坐板1、材质:坐板四周采用全新PP塑料一次注塑成型,中间嵌入18mm厚环保密度板;2、尺寸:340mm(±2mm)×240mm(±2mm)×21mm(±2mm)。B、凳钢架1、材质:采用碳钢钢管焊接而成,结构牢固,长时间使用不得产生摇晃松散的现象。焊接完成钢管架,焊接部位牢固,无脱焊,虚焊,焊穿,焊缝均匀,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2、尺寸:椅架地脚钢管为扁圆管,尺寸为20mm(±1mm)×49mm(±1mm)×1.2mm。椅架立柱钢管为扁圆管,尺寸为20mm(±1mm)×49mm(±1mm)×1.2mm。椅架连接钢管为扁圆管,尺寸为20mm(±1mm)×49mm(±1mm)×1.2mm。△金属钢制椅架: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产品表面理化性能:金属喷漆(塑)涂层:冲击强度、附着力、硬度(铅笔硬度H,应无塑性变形和/或内聚破坏)。②产品外观:喷涂件。③中性盐雾试验(NSS)法连续喷雾300h,涂(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9级,涂(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9级;④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结果为无刺激性;⑤耐霉菌性:对霉菌检测≥8种霉菌,且耐霉菌性等5学生课凳长340(±5)×宽240(±5)×高370(±5)至430(±5)mm级均为0级;⑥抗菌性能:对抗菌类检测≥8种菌类,且抑菌率均≥99%并提供检测报告。C、凳架升降片1、材质:采用厚度≥0.8mm厚冷轧钢板,经大型数控机床一次冲压而成,表面经优质环保氧聚酯塑粉静电喷塑处理。△环氧树脂静电粉末:检测内容至少包含:①I型1类热固性粉末涂料的要求:附着力(干附着力)不低于1级(0级最优);铅笔硬度(内聚破坏中擦伤)≥2H;耐冲击性(正向冲击)50cm,未观察到裂纹、皱纹及剥落现象;光泽≥30GU(60°法);耐碱性[5%(质量分数)氢氧化钠溶液]室内用:≥168h无异常;耐酸性[3%(质量分数)盐酸溶液]≥240h无异常;耐湿性:室内用≥200h无异常;②粒径分布:D10:7~8um;D50:21~22um;D90:53~54um;③流动性:≥40g;④密度:密度≥1.2g/cm³;⑤涂层附着性能:涂层附着性能(热固性粉末涂料涂层)为0级;⑥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检测结果为无刺激性并提供检测报告;2、尺寸:188mm(±2mm)×185mm(±2mm),升降片上必须具有两列调节孔,每列必须有5个调节孔,孔的中心距是为30mm。(椅架升降片示意图)六、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内容备注1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颜色、外观等符合采购人要求,不得有损毁或损坏。★2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投标总价应包含全部货物标准配置的报价、附件及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的报价、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售后/培训服务、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供应商须提供分项报价表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按合同全额支付项目款。★4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环保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相应质监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5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或所投生产制造商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桌椅销售业绩。评审点6测试验收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7售后服务3.1质保期不少于壹年。3.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3.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如果发生较大质量故障并且不能在四十八小时内修复,则从该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核定质保期。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3.4技术支持:在工作日内有专人、电话或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3.5故障响应: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3.6供应商应免费按采购人指定原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8企业实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十环CEC)认证,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产品(CQC)认证,有效期内的人类工效学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评审点-40-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磋商文件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现行行业法律法规的文件执行。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一)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2.同品牌检查:2.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2.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前款规定处理。2.3有效磋商品牌不足3家的应按废标处理。3.异常低价审查3.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3.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磋商文件3.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3.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响应文件澄清1.评审期间,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的方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4.异常低价审查。4.1审查情形: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本项目适用情形详见“评审程序3.异常低价审查”的规定。4.2资料要求: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4.3审查要求: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磋商文件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4评审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景程评审公正的行业。4.5记录及归档:异常代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三)磋商程序磋商小组应当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第一轮磋商1.视频准备:本次使用的视频系统为“一毂清风交易系统”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代理机构,也可以通过一毂清风交易平台的客服系统咨询(400-112-9919、19171071302)。2.“一毂清风交易系统”2.1登录一毂清风交易系统。台式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等扩音设备;笔记本电脑已配备视频通话功能的,则无需另配。2.2视频通知。磋商视频开始前,一毂清风交易平台会向供应商,拨出视频邀请电话,通知视频准备,请供应商注意接听。2.3磋商视频邀请。供应商接听电话后,等待视频磋商邀请。等待期间不能关闭一毂清风交易系统,不能退出账号,否则无法接收到磋商视频邀请。2.4参与视频。磋商邀请发来时,电脑会持续发出铃声,同时一毂清风交易系统右上角会弹出接受视频的确认弹窗,供应商点击接收即可加入视频。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SZCG-2026-42二、项目名称: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浙江子凌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东渡镇南湖村底项坑43号中标(成交)金额:98675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松滋市贺炳炎中学会议桌、学生层床、学生课桌凳采购品牌(如有):世聚华创规格型号:HJ-ZY101/会议桌:1200×400×760mm会议椅:500×450×930m、HJ-CC200/4500×900×1800m、HJ-KZD001/桌:长600×宽450×高640至760mm凳长340×宽240×高370至430mm数量:/单价:/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维维、朱林、陈林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向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加盖公司公章),用以存档备案。中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应该与投标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松滋市贺炳炎中学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民主路164号联系方式:177628630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办贺炳炎大道245号联系方式:139975724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伟电话:13997572488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层床 学生课桌凳 会议桌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