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6-07-0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6-06-16
中标日期
2026-07-09
中标供应商
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16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圣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319911
采购单位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802561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8319911
一、项目编号:YNZC2026-G3-03212-YNLX-0044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颐高数码中心综合楼A座7楼7A号
投标总价:330000(元)
90.35
2
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颐高数码中心综合楼A座7楼7A号
投标总价:1320000(元)
9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1标段
年度监督检查20座
年度监督检查20座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监督检查20座非煤矿山任务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年度监督检查 20 座非煤矿山任务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2标段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
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非煤矿山任务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80 座非煤矿山任务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世友,陈建海,周林江(第1、2、3、4包采购人代表),吴爱军,崔浩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6〕11 号)”规定的服务类项目的标准收取1标段:4950元,2标段:1916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1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昆明市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
联系方式:0871-68025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
联系方式:0871-68319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圣
电 话:0871-68319911
1
附件信息:
(定稿)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docx124.8K
中小企业声明函8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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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定稿)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docx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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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6-G3-03212-YNLX-0044采购人: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一、项目基本情况5二、投标人资格要求6三、招标文件的获取7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7五、公告期限7六、其他补充事宜8七、联系方式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一、总则151、适用范围152、合格的投标人153、投标费用15二、招标文件154、招标文件的构成155、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6.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6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78、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79、投标文件的构成1710、投标报价1711.投标货币1912、投标保证金1913、投标有效期2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提交201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20五、开标与评标2117、开标2118.资格审查2119、评标21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221、投标文件的澄清222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2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3六、中标结果和合同授予2324、定标2325、中标通知2326、签订合同24七、其他事项2427、招标代理服务费2428、解释权2429、履约保证金2430、现场踏勘24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32、招标文件中有关术语解释2533、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34、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6第一条总则28第二条内容及双方权利与义务29第三条合同价款29第四条成果提交30第五条服务承诺30第六条保密责任30第七条不可抗力31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31第九条其他32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4一、投标文件封面34二、开标一览表35三、分项明细报价表(如有)36四、资格审查文件部分37格式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7格式2、资格证明文件38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0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41格式5、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函42格式6、企业简介43格式7、投标人认为如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还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44五、商务标部分45格式1、投标书45格式2、内部管理制度47格式3、类似业绩情况48格式4、投标质量保证书49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50格式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1格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格式8、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3六、技术标部分54格式1、服务要求偏离表54格式2、实施方案55格式3、项目负责人、专业专家、工作人员情况56格式4、车辆和办公等保障条件57格式5、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58格式6、服务实施进度计划及方案59格式7、培训方案60格式8、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样本情况61格式9、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62第五章采购需求63第六章资格审查标准68第七章评标办法70评标办法前附表70一、评标方法76二、评标委员会80三、评标原则80四、评标纪律81五、评标程序和标准8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6-G3-03212-YNLX-00442.项目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8,495,700.00元。4.最高限价:8,495,700.00元。5.采购需求:标段序号产品名称(品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数量计量单位采购预算(万元)备注11年度监督检查20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33.72万元22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134.88万元33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70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118.02万元4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112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562.95万元备注:(1)本项目4个标段,投标人需对各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4个标段供应商可以兼投,但最多只可兼中两个标段,评审及推荐的顺序按照:四、一、三、二。6.服务期限:一标段: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监督检查20座非煤矿山任务,二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非煤矿山任务,三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专家指导服务70座非煤矿山任务,四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112项。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日常业务工作要求、特殊时段工作部署等组织实施。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8.项目地点: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指定地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等,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1.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专项查询”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为中小微企业)。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具有冶金矿山工程类甲级设计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或取得安全评价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的安全评价机构。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6日至2026年06月24日;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客户端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天。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1标段:5100元,2标段:19600元,3标段:17400元,4标段:70200元。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账户信息:开户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高新支行户名: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755000000849544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3)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开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公开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0871-682770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联系人:王国栋、张圣、毕子财电话:0871-6831991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国栋、张圣、毕子财电话:0871-683199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1.2.2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6-G3-03212-YNLX-00441.2.3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1.2.4服务期限、项目地点服务期限:一标段: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监督检查20座非煤矿山任务,二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非煤矿山任务,三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专家指导服务70座非煤矿山任务,四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112项。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日常业务工作要求、特殊时段工作部署等组织实施。项目地点: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指定地点2.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5.1招标文件的询问时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5.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国栋、张圣、毕子财电 话:0871-683199115.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自行承担。9.1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CA锁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均使用CA锁 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 9.4采购预算3.预算金额:8,495,700.00元。4.最高限价:8,495,700.00元。12.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一、保证金金额:1标段:5100元,2标段:19600元,3标段:17400元,4标段:70200元。二、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账户信息:开 户 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高新支行户 名: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755000000849544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项目编号”。保证金退还:正常开展投标活动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终止招标的,在终止采购活动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采购文件费用和所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保证金退还时,采购代理机构以网上银行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公司账户,请供应商准确提供公司账户信息,如因供应商未提供准确公司账户信息,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长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3.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14.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按要求使用CA锁加密1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15.2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网上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网上递交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7.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客户端。19.4评标方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7.1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2、中标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6〕11 号)”规定的服务类项目的标准收取。3、中标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4、代理机构账号信息:开户名: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0755000000849544 29.1履约保证金无。30.1现场踏勘不组织。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有关材料及自身所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若所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故意欺骗的情况,一经发现,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33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不涉及34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若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10%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1.2项目概况1.2.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投标人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列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资格审查标准第七章评标办法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5.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5.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5潜在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6.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6.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函。6.4投标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6.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单位与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单位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投标单位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8.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8.2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标包含分别编制(包括文件上传、递交、报价)。9、投标文件的构成9.1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开标一览表、货物报价明细表、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部分文件、技术标部分文件组成。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9.3投标文件的签署: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处的应使用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CA)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签章处的应使用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签章或使用其委托代理人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签章;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处应使用投标单位数字证书(CA)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处理。9.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9.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就“采购需求”内容按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标段内容单独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按标段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并报价,各标段的投标报价均以总价形式进行报价,每个标段只能做完整且唯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或有选择性的报价。10.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各项货物产品的制造/生产、材料、人工、管理、运输、检验验收、售后、保质期内缺陷的补救/更换等所有与实施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应考虑到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时间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10.3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0.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②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要求相关供应商在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1.投标货币11.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保证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所附《投标保证书格式》填写,并按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数额、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1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12.3投标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方式转账的视为无效。12.4投标保证金应交至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12.6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请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在云南省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12.7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缴纳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已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材料的;(5)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所投的标书应从“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6.1项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4.1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公告。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在政采云平台上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4.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1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通过政采云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15.5投标截止时间后送交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承诺不作为评标的依据。15.6政采云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16.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6.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五、开标与评标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出席开标会,造成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7.2开标时将公开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7.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介绍本项目招标基本情况;(3)宣布开标唱标、记录等相关人员名单;(4)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5)开标:开标顺序按照电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注: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须使用编制响应文件加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锁),即必须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锁)进行加密及解密。(6)唱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唱标员宣读投标人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等内容。(7)投标人对开标唱标记录内容进行确认及签字;(8)开标会议结束。17.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对唱标结果确认签字。17.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8.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评标1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19.2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19.3评标方法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的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4评标工作程序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详细评审(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编写评标报告。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0.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0.2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采购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将被宣布为废标,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投标文件的澄清21.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可分别要求对拟中标人进行技术质疑、询问,要求澄清,或对拟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或要求拟中标人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有关要求和答复可现场进行,也可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结果和合同授予24、定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24.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4.4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5、中标通知25.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及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5.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6、签订合同26.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30天内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联系签订采购合同。2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七、其他事项27、招标代理服务费27.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2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28、解释权28.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29、履约保证金29.1本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确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9.2若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0、现场踏勘30.1采购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考察。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招标文件中有关术语解释1)“采购人”系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政府采购中也指“采购人”。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政府采购中也指“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货物”系指采购人拟采购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原材料、燃料、办公和生活家具、工具、器具、仪表等有形产品。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需中标人承担的如运输、保险及其他服务,或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技术服务、培训及其他义务。本项目服务特指企业管理人员培训。6)“单位公章”系指刻有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并登记的法人名称全称的公章,简称“公章”。7)“法人”系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8)“企业法人”系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9)“法定代表人”系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10)“单位负责人”系指非法人的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体户的负责人或经营者。33、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序号项目内 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及售后服务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60%款项,项目完成最终验收通过,开具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本合同内容仅供参考,本合同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为准)项目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乙方: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第一条总则第1.1条定义第1.1.1条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第1.1.2条项目:第1.1.3条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协议。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工程惯例所发生的事故。第1.1.4条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第1.2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生效。第1.3条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4条告知任何涉及本合同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对方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该等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对方签收后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本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原拥有方所有,根据本合同新产生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享有专利申请权和软件著作权。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与本合同相关的非专有数据以作商品推介、宣传材料、案例分析、资料分析等类似之用途。第二条内容及双方权利与义务第2.1条合同内容乙方在甲方支持下完成本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也可另附)第2.2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并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本项目的组织管理;(2)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所约定的信息、计算机和其他办公设备;(3)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5)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派出工作人员提供驻点服务,协助甲方推进本项目工作,并负责驻点人员工作期间的办公条件保障。第2.3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标准完成合同内容;(2)根据合同内容,组织乙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予以保密,乙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机密;(4)甲方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甲方保证甲方提供的数据、文件和其它必要信息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5)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派出工作人员提供驻点服务,协助甲方推进本项目工作,并负责驻点人员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个人安全等,督促驻点人员积极主动工作,认真按照甲方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廉政、保密纪律等相关规定。第2.4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项目进度,并按变更后的进度执行。第2.5条乙方提供。第三条合同价款第3.1条合同价本合同价为含税包干价,共计人民币(¥元),税费为人民币(¥元)。第3.2条付款方式:第3.3条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同时乙方应出具相应发票,甲乙双方对有关发票、结算票据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不代表甲方款项已付清,款项已付清以甲方款项全部到达乙方开户账户为准。第3.4条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四条成果提交第4.1条验收人员的组成第4.2条成果提交时间交验时间:第4.2条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第五条服务承诺第5.1条乙方服务承诺如下:第六条保密责任双方共同恪守对项目及技术的保密责任。第6.1条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目合作计划及相关内容。第6.2条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第6.3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数据、业务实务及相关信息及文档。第6.4条保密期限: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在有效期后的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及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秘密等成为公共信息之前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七条不可抗力第7.1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第7.2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第8.1条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第8.2条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改正,否则每延迟一日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服务,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8.3条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继续赔偿。第8.4条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的直接损失,甲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第8.5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第9.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2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第9.3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第9.4条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5条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以下无正文,后为签字页)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 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6-G3-03212-YNLX-0044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二、开标一览表注:该部分内容上传标书时请传至商务部分最前面。项目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6-G3-03212-YNLX-0044标段号投标总价(元)小写:大写:服务期限服务质量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电子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1.此表中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2.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3、分项明细报价表(如有)注:该部分内容上传标书时请传至商务部分最前面跟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格式自拟(如有)四、资格审查文件部分注:资格审查文件部分若有内容未提供上传端口,上传标书时请统一传至资格审查部分,可以和资格审查内容某一部分合并上传。格式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证书(如制造许可证等)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技工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公司近年经营业绩及获奖情况其它备注格式2、资格证明文件格式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等,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照;格式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格式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投标人若认为在其所递交投标文件中相关部分内容已可以体现或证明投标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在此说明详见投标文件中的哪些部分内容,或在此说明投标文件中哪些部分内容可以体现出来。)格式2-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格式2-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格式2-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专项查询”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格式2-9: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金: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5、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企业简介投标人的企业简介,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7、投标人认为如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还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五、商务标部分注:商务部分若有内容未提供上传端口,上传标书时请统一传至商务评分部分,可以和商务评审内容某一部分合并上传。格式1、投标书致: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根据贵方代理的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投标,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投标人名称)参加投标。为此,我单位(公司)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与技术及服务要求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如下:本次投标总价为:¥元。2、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投标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90日,在此期间本投标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书保持有效。投标人(电子公章):地址:电话:邮编:传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内部管理制度(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相关要求及自身情况进行说明描述)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类似业绩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标的金额联系人电话备注注:1、表格无固定格式,供应商自行拟定,需具备业绩情况基本信息。2、须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评价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投标质量保证书致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本书作为(投标单位)对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6-G3-03212-YNLX-0044)招标采购所投标服务的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提供的产品、质量等与招标文件一致;2、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3、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服务期满为止有效。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交)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注: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不享受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的投标人不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格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8、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六、技术标部分注:技术部分内容若有内容未给上传端口,上传标书时请统一传至技术评分部分,可以和技术评审内容某一部分合并上传。格式1、服务要求偏离表请按投标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投标服务的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采购要求条款投标响应条款偏离偏离情况说明注:1、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响应条款”一列中写明具体响应情况。2、序号应对应该标的在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中的序号。3、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服务要求条款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如不满足视为实质性不响应采购需求。投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格式2、实施方案(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及投标人自身情况编写。)格式3、项目负责人、专业专家、工作人员情况(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及投标人自身情况编写。)格式4、车辆和办公等保障条件(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及投标人自身情况编写。)格式5、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及投标人自身情况编写。)格式6、服务实施进度计划及方案(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及投标人自身情况编写。)格式7、培训方案(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及投标人自身情况编写。)格式8、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样本情况(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审办法及投标人自身情况编写。)格式9、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二、项目实施背景及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准入,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省应急管理厅拟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限作进行调整:将全省所有地下矿山、设计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或者设计边坡高度150米及以上的非煤露天矿山、所有尾矿库的审查权限和许可权限收回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行政许可权限调整后,省应急管理厅需要深入项目建设地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现场踏勘和技术审查的工作量同比有大幅度增加,根据实际工作需求,2026年拟通过购买专家技术服务检查非煤矿山100座,专家指导服务非煤矿山70座,审查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112项。(一)年度监督检查20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制定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计划重点检查12座、一般检查8座,合计检查20座。(二)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安监管规〔2018〕1号)等规定,对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认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切实做好源头把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响应社会关切和舆论聚焦,对重点矿区、重点矿山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2026年拟对80座非煤矿山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检查。(三)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70座。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等规定,以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非煤矿山处聘请省级专家库专家到70座非煤矿山现场针对安全生产条件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四)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112项。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号)有关规定,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许可实施机关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每次审查专家人数需要5至9人,同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1年内审查次数不得超过2次,并结合非煤矿山处工作实际,计划于2026年度安排112项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需组织150项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三、项目进度安排及实施流程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监督检查20座非煤矿山任务,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非煤矿山任务,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专家指导服务70座非煤矿山任务,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112项。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日常业务工作要求、特殊时段工作部署等组织实施。四、项目绩效分析(一)预期效果1.通过项目实施,检查非煤矿山100座,其中年度监督检查20座,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形成检查意见100份。根据每一座矿山的检查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整改要求,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生产。通过检查100座非煤矿山,以点促面,带动全省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办矿管矿标准,有效解决全省非煤矿山“小、散、弱”等突出问题,促进全省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通过购买专家技术服务对70座非煤矿山进行现场指导,帮助矿山企业建立完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对112项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形成112份审查记录,进一步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避免先天不足,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2.通过检查,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根本”,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扎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3.通过购买专家技术服务,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切实解决安全监管人员少、专业弱、监管任务繁重、工作疲于应付等突出问题,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同时,借助专家技术服务,为安全监管人员创造实地教学平台,在现场检查中向专家学习专业技术,进一步丰富自身专业素养,改进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能力水平,推动安全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二)项目目标根据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3〕21号)、《云南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4〕44号),2026年拟通过购买专家技术服务检查非煤矿山100座,其中年度监督检查20座,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现场技术指导非煤矿山70座;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112项,共出具成果报告282份,确保采购服务机构资质符合要求,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检查工作,成果报告质量达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全省非煤矿山数量逐年较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项目绩效指标1.产出指标共设置7个数量指标。其中3个数量指标,分别为“年度监督检查数”、“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数”、“完成检查报告数量”,考核2026年监督检查非煤矿山20座以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的完成情况,形成检查报告100份;其次2个数量指标,分别为“专家完成指导服务数”、“专家意见数量”考核2026年专家指导服务非煤矿山70座;最后2个数量指标,分别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查数”、“完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记录数量”,考核2026年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112项。设置2个质量指标,分别为“采购机构资质达标率”、“成果报告验收合格率”,考核委托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共设置4个时效指标。其中2个数量指标,分别为“年度监督检查完成及时率”、“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完成及时率”,考核年度监督检查及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工作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其次1个数量指标,为“专家指导服务完成及时率”,考核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最后1个时效指标,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完成及时率”,考核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2.效益指标设置1个社会效益指标“非煤矿山数量减少情况”,考核2026年非煤矿山数量与2025年比较情况。3.满意度指标设置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被抽查非煤矿山企业的满意度”,考核2026年被抽查的非煤矿山企业的满意度情况。①本技术参数表中的各项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②凡在“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③如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设备(产品)如因停产或其他原因造成市场上无法供货,必须采用高于原有配置设备(产品)投标。④投标人所投产品参数必须与招标文件参数一一对应(即按照招标文件《格式1、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否则视为无效参数!第六章资格审查标准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等,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1.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专项查询”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冶金矿山工程类甲级设计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或取得安全评价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的安全评价机构。1.资格审查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1.3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七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5.1符符合性审查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及限价。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位盖电子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有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代理人授权书。投标文件书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或无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存在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投标文件的技术应答技术应答内容未出现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投标文件附有投标人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其他实质性要求未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号实质性要求。其他不通过情形在项目中推荐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标段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5.2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A1+F2×A2+F3×A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②A1、A2、A3分别为3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F1:10分,权重A1为1。技术部分F2:52分,权重A2为 1。商务部分F3:38分,权重A3为 1。5.3报价部分F1(满分10分)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2.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即:F1=[C/(B1,B2,…,Bn)]×10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5.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70分)1、实施方案评分(20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实施方案具体包括①项目需求分析;②整体规划和工作重点;③检查方案中检查的专家人数和时间,专家检查对象、范围及重点,现场检查工作记录表等;④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执行难点与重点的保障措施)。以上4个方面,经评定内容与项目技术服务需求吻合、层次细化,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从实际出发,切合项目背景、项目需求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化专业技术建议或者解决方案;内容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行业惯例以及项目特点、能有效落地执行和操作,保障项目高质量履约,实现采购目标。内容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没有不足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扣2.5分。注:①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响应文件响应情况独立评审为准。②不足是指:相关方案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不一致;对相关方案内容的关键要求没有详细说明、相关方案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过于简略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相关方案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不足以支撑项目实施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2.项目负责人、专业专家、工作人员评分(30分)1、项目负责人(5分):1.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高级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三项资质且具有矿山检查工作丰富经验和相关业绩,得5分。1.2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安全评价师、高级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三项资质且具有矿山检查工作丰富经验和相关业绩,得3分。1.3项目负责人具备三级安全评价师、高级职称、注册安全工程师三项资质且具有矿山检查工作丰富经验和相关业绩,得2分。1.4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三种情形中任一种的不得分。2、专业专家(20分):专业专家人数需满足工作需求,且具备地质、采矿、安全工程等矿山开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专家人数20人及以上的,得20分;专家人数15人及以上,不足20人的,得15分;专家人数10人及以上,不足15人的,得10分;专家人数不足10人的,不得分。3、工作人员(5分):磋商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需满足工作需求,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同时取得安全评价师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工作人员5人及以上的,得5分;工作人员3人及以上,不足5人的,得3分;工作人员1人及以上,不足3人的,得1分;工作人员不足1人的,不得分。注:投标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专业专家、工作人员须是项目参与人员,如中标后发现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上述人员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3.车辆和办公设施等保障条件评分(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和办公等保障措施。1、第一档,拟投入的车辆和办公设施等保障措施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求,提供相关清单及证明资料,可确保检查任务目标高效完成的,得4分。2、第二档,拟投入的车辆和办公设施等保障措施保障基本满足工作需求,提供相关清单及证明资料,可确保检查任务目标实现的,得2分。3、第三档,拟投入的车辆和办公等保障措施保障未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求,未提供相关清单及证明资料难,以确定检查任务目标的,得0分。4.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5分)针对本项目服务要求制定的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1、第一档,有完整的质量保证,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强,违约责任承诺具体详细,得5分。2、第二档,有完整的质量保证,内容较详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3分。3、第三档,质量保证内容基本全面,措施操作性一般,针对性一般,违约责任承诺一般,得1分。4、内容粗略,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完整性差,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5.服务实施进度计划及方案评分(4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的服务实施进度计划及方案:1、第一档,总体实施计划详细重点突出,总体完成时间、分项服务时间按照采购内容分配合理,得4分。2、第二档,总体实施计划详细,总体完成时间、分项服务时间计划按照采购内容分配基本合理的得2分。3、第三档,内容粗略,针对性不强,完整性差,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6.培训方案评分(3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的培训方案:1、第一档,培训方案具体,人员配置强,培训内容重点突出内容详实且紧密结合项目实际,培训时长合理的得3分。2、第二档,培训方案一般,能够结合项目需求,针对性一般的得1.5分,3、第三档,培训方案内容粗略,针对性差,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7.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样本评分(4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的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样本:1、第一档,符合安全检查实际,具体可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得4分。2、第二档,符合安全检查实际,内容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得2.5分。3、第三档,不符合安全检查实际,内容粗略,没有针对性,不具有实用价值,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5.5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20分)1.内部管理制度(10分)1、第一档,投标人具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且制度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能够保障工作质量及专家认真履责,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完整性好,得10分。2、第二档,投标人具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且制度内容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能够保障工作质量及专家认真履责,操作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完整性一般,得7分。3、第三档,投标人具有内部管理制度但不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能够保障工作质量及专家认真履责的,得3分。4、投标人不具有内部管理制度或未提供内部管理制度的不得分。2.类似业绩情况(满分10分)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非煤矿山检查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类似业绩的得2分。注:业绩证明材料可为合同、中标通知书、用户证明、评价报告、专家检查(审查)意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类别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一、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1关于中小企业:1.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作为其价格分。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文件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4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5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4%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1.1.6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1.2关于监狱企业:1.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评标委员会2.1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2.2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评标专家应当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行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招标纪律,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三、评标原则3.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保密”的原则。3.2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和参考。3.3询标只针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和问题,投标人澄清问题不允许超出要求的范围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评标委员会专家对所有投标文件一一进行独立审核和评价,客观公正地对每个投标文件进行独立打分。四、评标纪律4.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3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投标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4评标委员会如有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负责转告。4.5不允许任何人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会场(已经公开的价格等资料除外),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完成评标后所有材料如数交还。3.6违反上述规定对评标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程序和标准5.1符合性审查5.1.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具体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5.1.3符合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为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评审,可以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2.3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详见《评标方法前附表》。5.3综合比较与评价5.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5.2.3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1)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评分,得分F2;(3)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对商务部分评分,得分F3;(4)按本章《评标方法前附表》的规定计算评标总得分。5.3.2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4投标文件的澄清5.4.1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4.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5评标结果5.5.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5.5.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5.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参加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的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8人,营业收入为2779.97万元,资产总额为2072.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投标人电子公章):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2026年07月06日注: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不享受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的投标人不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参加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的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8人,营业收入为2779.97万元,资产总额为2072.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投标人电子公章):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日期:2026年07月06日注: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不享受中小企业优先采购政策的投标人不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6-G3-03212-YNLX-0044采购人: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5一、项目基本情况5二、投标人资格要求6三、招标文件的获取7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7五、公告期限7六、其他补充事宜8七、联系方式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一、总则151、适用范围152、合格的投标人153、投标费用15二、招标文件154、招标文件的构成155、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6.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6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78、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79、投标文件的构成1710、投标报价1711.投标货币1912、投标保证金1913、投标有效期2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提交201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20五、开标与评标2117、开标2118.资格审查2119、评标21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221、投标文件的澄清222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32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3六、中标结果和合同授予2324、定标2325、中标通知2326、签订合同24七、其他事项2427、招标代理服务费2428、解释权2429、履约保证金2430、现场踏勘24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32、招标文件中有关术语解释2533、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34、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6第一条总则28第二条内容及双方权利与义务29第三条合同价款29第四条成果提交30第五条服务承诺30第六条保密责任30第七条不可抗力31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31第九条其他32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4一、投标文件封面34二、开标一览表35三、分项明细报价表(如有)36四、资格审查文件部分37格式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7格式2、资格证明文件38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0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41格式5、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函42格式6、企业简介43格式7、投标人认为如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还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44五、商务标部分45格式1、投标书45格式2、内部管理制度47格式3、类似业绩情况48格式4、投标质量保证书49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50格式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1格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格式8、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3六、技术标部分54格式1、服务要求偏离表54格式2、实施方案55格式3、项目负责人、专业专家、工作人员情况56格式4、车辆和办公等保障条件57格式5、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58格式6、服务实施进度计划及方案59格式7、培训方案60格式8、检查工作情况报告样本情况61格式9、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62第五章采购需求63第六章资格审查标准68第七章评标办法70评标办法前附表70一、评标方法76二、评标委员会80三、评标原则80四、评标纪律81五、评标程序和标准8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6-G3-03212-YNLX-00442.项目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8,495,700.00元。4.最高限价:8,495,700.00元。5.采购需求:标段序号产品名称(品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数量计量单位采购预算(万元)备注11年度监督检查20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33.72万元22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134.88万元33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70座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118.02万元44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112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项562.95万元备注:(1)本项目4个标段,投标人需对各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4个标段供应商可以兼投,但最多只可兼中两个标段,评审及推荐的顺序按照:四、一、三、二。6.服务期限:一标段: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监督检查20座非煤矿山任务,二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非煤矿山任务,三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专家指导服务70座非煤矿山任务,四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112项。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日常业务工作要求、特殊时段工作部署等组织实施。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8.项目地点: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指定地点。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等,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要求:①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②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1.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1.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专项查询”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加盖公章书面申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为中小微企业)。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具有冶金矿山工程类甲级设计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或取得安全评价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的安全评价机构。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6日至2026年06月24日;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客户端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投标有效期(日历天):90天。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1标段:5100元,2标段:19600元,3标段:17400元,4标段:70200元。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账户信息:开户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高新支行户名: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755000000849544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5.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3)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开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公开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董家湾曙光中路1号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0871-682770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176号联系人:王国栋、张圣、毕子财电话:0871-6831991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国栋、张圣、毕子财电话:0871-683199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云南省应急管理厅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1.2.2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云南省应急管理厅2026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6-G3-03212-YNLX-00441.2.3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1.2.4服务期限、项目地点服务期限:一标段: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监督检查20座非煤矿山任务,二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安全生产条件检查80座非煤矿山任务,三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专家指导服务70座非煤矿山任务,四标段: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112项。具体时间安排根据日常业务工作要求、特殊时段工作部署等组织实施。项目地点: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指定地点2.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5.1招标文件的询问时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5.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国栋、张圣、毕子财电 话:0871-683199115.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自行承担。9.1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须用CA锁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在所要求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均使用CA锁 按格式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参加采购的除格式要求外,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 9.4采购预算3.预算金额:8,495,700.00元。4.最高限价:8,495,700.00元。12.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一、保证金金额:1标段:5100元,2标段:19600元,3标段:17400元,4标段:70200元。二、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账户信息:开 户 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高新支行户 名: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0755000000849544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划出。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项目编号”。保证金退还:正常开展投标活动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终止招标的,在终止采购活动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采购文件费用和所收取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保证金退还时,采购代理机构以网上银行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公司账户,请供应商准确提供公司账户信息,如因供应商未提供准确公司账户信息,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长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3.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14.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按要求使用CA锁加密1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15.2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份数网上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网上递交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7.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客户端。19.4评标方法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7.1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信息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2、中标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云建招协〔2026〕11 号)”规定的服务类项目的标准收取。3、中标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4、代理机构账号信息:开户名: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0755000000849544 29.1履约保证金无。30.1现场踏勘不组织。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有关材料及自身所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若所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故意欺骗的情况,一经发现,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33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不涉及34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若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评审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价给予10%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1.2项目概况1.2.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投标人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列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资格审查标准第七章评标办法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5.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5.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5潜在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内容、技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6.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6.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的,需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函。6.4投标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6.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单位与云南磊鑫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单位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投标单位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8.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8.2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标包含分别编制(包括文件上传、递交、报价)。9、投标文件的构成9.1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开标一览表、货物报价明细表、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部分文件、技术标部分文件组成。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家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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