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用试剂耗材 医疗耗材中标结果公示(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2026)
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医用试剂及医疗耗材供应商遴选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T-G-2026014
二、项目名称:医用试剂及医疗耗材供应商遴选
三、中标(入围)信息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福州康杰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支前路42、44号店面
中标金额:902194.9(元)
评审总得分:93.20分
供应商名称:福建海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万好街1199号ECO城万好君悦广场2号写字楼第22层2206-2室
中标金额:973417.95(元)
评审总得分:90.67分
供应商名称:福建海纳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投资区高南路2号3#楼第三层1号-1
中标金额:974403.908(元)
评审总得分:89.94分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泉州市品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2号锦绣江南8幢1202室
中标金额:130046.4(元)
评审总得分:94.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
标的名称
供货要求
服务期限
1
医疗耗材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分批供货,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供货要求起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应急耗材4小时内加急配送至指定地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1年
2
医用试剂耗材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分批供货,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供货要求起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应急耗材4小时内加急配送至指定地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2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琴、郑维水、吴丽民、叶建鸿、陈文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①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以项目的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②中标人金额在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其中采购包1入围3家中标人,由各中标人平均分摊采购包1的代理服务费。③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④请将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户名: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鼓楼支行;账号:150701283000232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采购包1】:13532.00元(人民币)
福州康杰贸易有限公司:4510.00元
福建海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510.00元
福建海纳医药有限公司:4510.00元
【采购包2】:1950.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591-63179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1#A座23层
联系方式:欧秀玲、罗国林、毛国锋/0591-83300142-8003
邮 箱:fzhuateng@163.com
十、发布公告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0日
附件下载:
福州康杰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海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海纳医药有限公司承诺函.pdf
泉州市品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承诺函.pdf
二-2-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福州康杰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91350103689376875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燕琴联系地址和电话:福州市台江区支前路42、44号店面、0591-83943192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r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7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福州康杰贸易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6月22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二-2证明材料二-2-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福建海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91350304MA32TL3J4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齐浩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1199号ECO城君悦广场2号楼2006-2室电话:13645067188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福建海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0705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7二-2-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福建海纳医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91350200685293933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林飞联系地址和电话: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投资区高南路2号3#楼第三层1号-1和18650086520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7-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福建海纳医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09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8-二-2-1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单位名称:泉州市品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MA324A986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怀诚联系地址和电话: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2号锦绣江南8幢1202室13599071830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提供资格承诺函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愿意接受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管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供应商:泉州市品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6日期:2026年6月28日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日然人:2.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提供承诺函杏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木通过处理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试剂耗材 医疗耗材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