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废物处置中标结果公示(石家庄市人民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石家庄市肿瘤医院、河北省重症肌无力医院、石家庄市心血管病医院)2026)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2026年07月20日
一、项目编号
SJZCS20260763
二、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1包
石家庄环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北洼乡西孙楼村
2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评审总得分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1包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
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
合格
合格
一年
90.6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霞、赵兴鑫(组长)、卢雅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元):5298.0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441504*1.5%*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单价:2700元/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65号
联系方式:武迪 0311-69088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百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1号楼2单元701室
联系方式:栾博、刘晓彦 0311-85617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博、刘晓彦
电话:0311-85617665
十、附件
采购文件 (17)
22
1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JZCS20260763采购人:石家庄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百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6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主要合同内容及格式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七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sjzsggzyjyzx.org.cn.)2026年07月17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SJZCS20260763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4.1504万元最高限价:2735元/吨(单价)采购需求: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须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但须就本项目出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承诺函》(2)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人查询的结果为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类别:医疗废物HW01,包含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2)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6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公告。方式:其他售价:人民币0元/份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7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0.249.147.67/G2/时间:2026年07月17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0.249.147.67/G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招标(采购)文件(*.HBZ)。1、供应商获取文件前,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下载路径: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业务指南”—“下载中心”2、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10”、“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及《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9868327、0311-89868278;3、开标时,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磋商响应单位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对于已经发出的采购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以更正公告方式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内容同时以更正公告附件的形式一并发布。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65号联系方式:武迪0311-690884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百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1号楼2单元701室联系方式:0311-856176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栾博、刘晓彦电话:0311-8561766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服务内容及要求: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期限:一年服务质量:合格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实行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预付款合同金额的30%,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转账支付。预付款用完后,剩余服务费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完成本季度医疗废物处置费核对,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具并交付发票,按照实际产生量据实结算。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须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但须就本项目出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承诺函》(2)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人查询的结果为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类别:医疗废物HW01,包含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2)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磋商有效期为60天(总日历天数)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竞争性磋商中有关磋商保证金条款,本项目均不适用。6响应文件递交方法: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10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2.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加密HBT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上传不完整,造成无法正常评审的,按无效处理。3.本次磋商不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发出中标公示后,成交单位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四份加盖鲜章且与系统内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胶装成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或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国际丽都1号楼二单元701,栾经理,0311-85617665)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同竞争性磋商公告8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9响应文件的解密:1、供应商需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平台,点击我的投标项目,找到本项目,提前进入开标大厅等待;2、等到提示开始解密后,点击确定,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对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提示解密成功后点击确定;3、解密时间截止后会提示解密已结束,点击确定,查看唱标结果;4、开标结束注意事项:1.供应商需在开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时间前,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平台,点击我的投标项目,找到本项目,提前进入开标大厅等待。2、等到提示开始解密后,点击确定,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对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0分钟内)9提示解密成功后点击确定。3、解密时间到系统会提示解密已结束,点击确定,查看唱标结果。4、开标结束。5、开标结束后,供应商需要关注“磋商及最后报价”模块,等待专家发来磋商议题或磋商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成功发送最后报价:填写报价(最后报价以“元”为单位)一点“签章”一签章完成-关闭窗口。)10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或无效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未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CA密码输错造成锁被限制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4)供应商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11最高限价:单价:2735元/吨本项目共两轮报价。响应报价由供应商结合市场情况、企业自身条件等情况,进行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12现场踏勘:自行踏勘,不组织。13盖章及签字要求:1)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及相应位置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和法定13代表人电子印章(CA提供:单位电子印章,法人印章,法人手签章);供应商的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或印章均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可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个人手写签字,也可本人在文件要求的签字位置纸质亲笔签字后扫描图片附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要求: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1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16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365号联系方式:武迪0311-69088439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百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1号楼2单元701室联系方式:栾博、刘晓彦0311-8561766517备注:1、所有供应商均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若经查属虚假、无效资料,取消其参加磋商权利和成交资格。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款。响应文件存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款的情况的,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后,按无效处理。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币均为人民币。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则报价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不涉及)(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17提供。投标人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5)根据《石家庄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石财办(2021)19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前往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sjz/sjz/zytz/202506/t20250619_2208227.html)查询信用融资政策和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产品介绍,对接有关商业银行。(6)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工程、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7)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8)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十承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10)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与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实行被执行人名单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12)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3)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14)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15)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16)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17)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实行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付款按相关规定执行。(18)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19)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等,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和服务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优先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液冷、分布式供电、模块化机房等高效方案,不得使用国家公布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产品、装备及相关物资。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20)当采购项目涉及政务信息系统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要求。(21)当采购项目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的《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中所有加*号要求。(22)当采购项目涉及办公场所物业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冀财采〔2024〕8号)的要求。(2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的规定,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24)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25)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制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法[2024]33号),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符合政府采购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26)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27)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订购首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营造促进产业创新的良好生态。(28)采购人优先采购被纳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29)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30)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行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探索建立补偿救济机制。(31)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相关要求。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如涉及)。(32)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注:国家现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依法取消的将不再执行。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1“采购单位”指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2“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产品”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项目”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3.1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4.1磋商费用指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与准备和递交相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5.1供应商有权就采购事宜提出质疑和投诉,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5.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5.4供应商认为其磋商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如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7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5.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5.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采取邮寄、直接送达等方式接收质疑函。(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311-85617665(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河北百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磋商将可能被拒绝。6.2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主要合同内容及格式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七章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6.3除6.2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电子版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6.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7.1任何要求澄清磋商文件内容的供应商,均应在领取磋商文件后3日内以电子版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予以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电子版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磋商文件的澄清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1在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版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磋商文件的修改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3为使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磋商日期。8.4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均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发放。9.1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9.2本磋商文件、补遗书及答疑纪要;9.3国家、河北省有关类似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4相关的法律法规。10.1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包括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单位的所有来往函电)。10.2度量衡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磋商货币为人民币。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5如果由于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或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0.6供应商响应时须上传电子响应文件(*.HBT文件)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0.6.1响应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响应文件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商务标、技术标要分开制作。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供应商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技术标不能出现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响应文件暗标技术标部分不需进行电子签章。10.6.2技术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6.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以及其他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0.6.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详见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12.1响应文件应包括本磋商文件中所列的内容。13.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磋商报价13.313.4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13.5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14.1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14.2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方不允许修改磋商文件,但需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15.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15.1.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5.1.2.1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15.1.2.2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5.1.2.3供应商虚假磋商,骗取成交的;15.1.2.4供应商拒不签收成交通知书的。15.1.3磋商保证金的返还:15.1.3.1成交人: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15.1.3.2未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其磋商保证金。15.1.4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如响应文件出现下列错误,应按以下方式修正并确认:16.1磋商报价构成表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6.4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6.5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16.6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7.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10”编制HBT格式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加密后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7.2供应商在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10》完成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7.3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封面及正文相应要求位置进行(加盖)供应商的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采购项目,供应商须详细学习并了解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牌.2.体Y1H47N中INHIL7心B1AT火18.1.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8.1.2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盖密封章的;18.1.3未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加盖电子印章的;18.1.4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泉可P二-AT-V美-母、18.2.5磋商响应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创K644办拉州C尚18.2.1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18.2.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授权委托人签字的;18.2.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磋商的;18.2.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18.2.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8.2.7拒绝接受按第16条原则修正磋商报价的;18.2.8磋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水平的;18.2.9响应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18.2.10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V中一州退回给供应商。+77Ma-业-1网小+K询31Y海8+光日洲K福A5光1(1)不同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磋商响应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争性磋商相关事宜(3)不同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不同磋商响应单位从同-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9)不同磋商响应单位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响应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盘文件等;(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注: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指标识单独一项一致,不能一定确定证明来自同一个电脑,建议推送综合指标,如由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以及工具标识号合并起来形成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及标记文件唯一性的文件创建标识码,综合考量一致性,其他单一指标仅作参考辅佐证据。19.1采购人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2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截止日起至第14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磋响应文件。21.1本项目是远程开启、远程磋商21.1.1供应商不必抵达开启现场。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文件解密、异议、磋商、最后报价等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供应商供应商远程磋商谈判协商报价操作手册》。21.1.2磋商所需资料全部做到电子响应文件中,由供应商对真实性作出承诺(见附件),不须提交纸制响应文件。开启前供应商须上传电子响应文件(*.HBT文件)。远程开启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21.1.3远程开启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1.1.4开启(评审)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启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启会议(详见《供应商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供应商需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21.1.5开启、磋商、最后报价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数据交互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磋商、最后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数据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数据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1.1.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磋商活动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电脑系统版本为Windows7sp1以上、浏览器为IE11及以上;硬件要求为CPU双核,内存4G以上;辅助软件需要安装CA证书驱动程序和“GBES客户端驱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供应商制作好电子响应文件后至开启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操作,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解密。技术电话:0311-8986832722.1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22.2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2.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2.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3.1首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资格响应情况进行资格性审查;其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文件被否决。2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1二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RIN位一租H井A正超小1及卫R-1张KAN:12业11护1K租N23.523.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3.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9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欢23.10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1确定成交供应商24.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4.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指定网站(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24.2询问及质疑24.2.1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5.1签订合同25.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5.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5.1.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7.1磋商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27.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27.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1采购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文件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28.2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均是该书面合同的附件。28.3采购人如不按本采购须知的规定与成交人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28.4成交人如不按本磋商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5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被废除授标,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29、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服务要求为准。30、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31、本文件采购需求若涉及具体品牌、型号、产地的产品,仅作为衡量技术水平与项目实施质量的适用参考基准,供应商可通过比照此参考基准可以同档次、性能更优或更合适的同类产品替代,但必须经磋商小组技术审定通过后方为有效。32、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33、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4、成交供应商参照以下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44.1504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80%=22.55*80%=18.04(万元)。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3、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6、响应文件中所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方式,则加盖单位电子公章)。7、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格文件、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如若不清楚,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处理。8、所需资料全部做到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其原件扫描件做到电子响应文件中。9、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时请自行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并对应页码。(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商务标部分)采购人:石家庄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百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目录(请自行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并对应页码)*一、承诺函致:(采购人)我们收到贵方(项目编号)采购公告的邀请,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采购,并授权(供应商的名称、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与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并同时宣布愿意遵守下列条款:1)我方承认和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初次报价(单价):元/吨,服务质量:。2)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电子响应文件。3)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5)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且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权利。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我方的响应文件在磋商后60天内有效。8)我方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初次报价单价:元/吨服务质量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印鉴)说明:供应商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且与承诺函的内容一致,否则可能导致文件被拒绝。本项目报价为单价报价。*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天,特此声明。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印鉴)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年月日*四、资格审查资料1.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副本;2.信用记录(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质资料5.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A林美长W聚K的磋商并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若1K1-方1区只卡中Na大中-饺梯1致:(采购人)我单位愿针对(项目名称)进行响应。我公司承诺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成交资格,并且我单位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年月日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如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所有符合条件的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若供应商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注: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人名称):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河北)、信用中国(河北石家庄)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采购人名称):本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企业名称(盖章):年月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单位盖章)注:1、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磋商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文件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2、如供应商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格式。我方在此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响应。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对我方的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所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同时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准确,采购人、行政监督部门有权进行必要的核实,如为虚假信息,我方将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核实信息并接受处理(一经查实,信息将无条件上传至信用系统),同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对采购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采购人、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成交)资格,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对我方的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供应商)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九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填写)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关于附件四的说明:(1)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实施前,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地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3)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4)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承诺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如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不享受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5)中标人提供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填写)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为准】五、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六、商务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内容说明(根据需要可自行加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说明”栏目中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如无偏离,偏离表可不填写。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致:石家庄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我单位愿针对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项目名称)进行响应。我公司承诺能够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磋商并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运完法律责任。若成交,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成交资格,并且我单位将承担因此引的一妇后采。供应商:石家庄环友环保技木务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2026年07月17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石家庄市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的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方北院区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石家庄环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1638.7万元,资产总额为269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石家庄环友环保技术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17日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如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所有符合条件的各方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处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