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2026)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6000205

二、项目名称: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三益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蓉都大道南一段602号2楼206室
369,000.00元
95.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三益康养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5020300
C05020300 社会工作服务
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平(采购人代表)、蒋瑜、邓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收费金额:10,0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6210200012558[2026]00346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8,000.00元。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280-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
联系方式:028-83972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028-83902173、028-8399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张女士
电话:028-83902173、028-83995998

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相关附件:

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N510114202600020520260701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

行政区域
新都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16:5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平,蒋瑜,邓琳

总成交金额
¥36.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3902173、028-83995998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8-83972808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83902173、028-83995998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版本号:N510114202600020520260701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6000205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7月07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委托,拟对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60002051.2.采购项目名称: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1.3.磋商项目简介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合格供应商,为新都区离退休干部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精细化服务,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切实提升其晚年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助力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共1个包件。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新都财采〔2021〕160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1.10.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邮编:610599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3972808代理机构: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邮编:610500联系人:杨女士、张女士联系电话:028-83902173、028-839959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78,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采购包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约定收费金额:10,000.00元。采购结果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办理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支付。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新都支行 银行账号:130 662 649 813 财务咨询电话:028-61626823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 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和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2、验收条件说明: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3、验收条件说明: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4、验收条件说明: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每一项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履约情况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每一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女士联系电话:028-83977895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邮编:610500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3972808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邮编:610599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78,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78,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05020300 社会工作服务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1.00(项)378,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1.00(项)378,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一、项目概述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合格供应商,为新都区离退休干部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精细化服务,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切实提升其晚年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助力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共1个包件。★二、服务内容(一)专项活动1.建设休闲娱乐中心,让老干部老有所乐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棋牌、书画、运动等休闲娱乐、兴趣爱好等服务。主要开展以下服务(以下活动次数独立计算,不重复统计):(1)开展读书阅报、棋牌、书画练习、图书借阅等常规性服务。(2)开展象棋、乒乓球、门球、棋牌等赛事类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3)开展书画展览、摄影作品展览等艺术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4)开展太极、趣味运动会等运动性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5)开展观影、手工创作等文化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6)开展元宵、端午、中秋等节日庆祝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2.打造终身学习课堂,让老干部老有所学为离退休干部提供自我学习、自我展示的平台。主要开展以下服务:(1)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时事动态、新都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全年不少于12次(每月至少1次)。(2)开展电脑操作、智能手机应用、防诈骗知识普及等学习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3)开展朗诵、声乐、乐器等文艺艺术类培训,全年不少于6场。(4)开展健康关怀服务,如健康讲座、义诊、慢病管理指导等,帮助老同志培养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全年不少于12次。3.打造发挥作用阵地,让老干部老有所为协助采购人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继续发光发热。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开展基层理论宣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传承红色基因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2)开展调研考察、建言献策等助推高质量发展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3)开展文艺创作、弘扬新风正气等助力文化建设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4)开展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服务基层治理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5)开展家教家风传承、科普知识宣讲等促进培育时代新人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二)场馆日常管理1.环境卫生(1)室内外卫生做到“四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四无”(无纸屑、无果皮、无痰迹、无烟头)。(2)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专人负责清扫保洁。(3)公共区域无杂乱堆放、无乱贴乱画。(4)坚持做好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和定期检查,建立保洁记录和检查台账。2.安全管理(1)针对突发事件(包含活动现场火灾防范、自然灾害防范、治安事件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拥堵踩踏、设施设备故障、突发伤病急救等),供应商须有明确的处置流程和人员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2)安全设施标志齐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服务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3)设施设备(照明、电气、活动器械等)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运行安全,照明设施完好率达100%。(4)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5)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含消防演练),全年不少于2次,留存记录。3.绿植养护(1)做好活动馆绿植的日常养护工作。(三)其他服务内容1.协助采购人参与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推广宣传工作。2.协助采购人进行信息化平台的日常内容维护与用户支持。3.协助采购人开展老干部体检、疗养、日常慰问等工作。4.协助采购人开展其他相关工作。★三、服务要求(一)人员配置及管理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专职服务人员4名。专职服务人员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若考核不合格,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人员。2.若出现人员离职、辞退、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符合要求的合格人员。空缺期间,供应商应通过内部调配等方式确保服务不中断、质量不降低。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补齐的,从第11个工作日起,采购人按每人每日扣除当年度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的标准从应付服务费中扣减。空缺超过30个工作日仍未补齐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3.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和安排。4.专职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结果认定,均以采购人考核要求为准。5.建立保障服务AB岗责任制,核心原则为“互补无缺位”:(1)明确各岗位的A岗(主责岗)、B岗(备岗)。A岗因休假、外出等情况离岗时,B岗自动接替其全部工作,确保服务不中断。(2)A岗对本职工作负主要责任,B岗承担协助和接替责任;A岗返岗后,B岗需及时交接工作资料及进展情况。(3)B岗人员必须熟练掌握A岗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流程,做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满足老干部服务的各项要求。6.人员素质要求:(1)思想与态度要求:有耐心,有热情。(2)办公能力要求:具备公文写作与文书处理能力(如撰写通知、报告等),精通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熟练操作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3)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考勤纪律;着装整洁得体;保持办公环境有序;遵守保密要求,不随意传播未公开信息。(二)活动与信息管理1.供应商开展每次活动前均须向采购人报备,经采购人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2.供应商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所有发布内容须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发布。其中,日常信息通过“蓉城金秋”栏目发布,每个月不少于4篇;重点信息发布任务为:每年国家级媒体(如共产党员网、中国新闻网、中国老年报等)发布报道不少于1篇,在省级媒体(如四川新闻网、《晚霞报》、《晚霞》杂志等)发布报道不少于2篇。重点信息任务的发布媒体,具体范围及认定以采购人意见为准。3.供应商开展每次活动时须做好活动现场的记录工作(含文字、照片、签到表),并做好资料存档,合同期满后完整移交采购人。(三)活动馆运营管理1.开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30,提供全员驻场服务;周末及节假日12:00—17:30,安排1人驻场值班,值班后可轮休。2.轮休期间应确保值班服务质量不降低。如遇特殊情况,须服从统一调配。3.值班人员如因突发情况无法到岗,应立即启动AB岗替补机制,确保场馆按时开放、服务不中断。4.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须履行与工作日相同的服务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场馆巡查、老干部接待、活动组织、应急处置等)。★四、工作考核实施办法1.具体考核标准如下采购人采用季度考核100分制,按照考核评分细则表实施考核。考核时间定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内进行。(1)每季度最终考核结果90分及以上,不扣款。(2)考核成绩80分(含)-89分,扣减当年度合同总金额5%。(3)当季度考核成绩70分(含)-79分,扣减当年度合同总金额10%。(4)当季度考核成绩7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与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采购合同,同时扣减当年度合同金额的15%。(5)符合考核评分细则表中约定的终止合同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2.考核评分细则表序号考核标准分值(分)自评得分考评得分1按规范做好场馆日常开放管理及清洁卫生。采购人对老干部活动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指出后仍不予整改完善的扣3分(以采购人记录为准)。对同一问题,第三次仍不整改完善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152服务期限内,供应商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如因服务不当引发老干部投诉、安全事故或被区级以上媒体曝光等)的,经核实属实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且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203按采购人要求组织活动开展,每少一次扣5分。154供应商开展每次活动前均须向采购人报备,经采购人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采购人同意便实施的,每次扣3分。155供应商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其中,日常信息发布缺少一篇,扣1分;重点信息发布缺少一篇,扣3分。156供应商开展每次活动时须做好活动现场的记录工作(含文字、照片、签到表),并做好资料存档。经采购人检查,未对活动现场进行记录的,每次扣2分。107未及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工作事项的,每一项扣2分。10五、其他要求(一)方案要求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分析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重难点分析、②项目重难点解决措施。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管理制度,内容包括①组织架构、②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③服务人员稳定保障制度(包含员工培养、晋升、激励等机制)。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进度安排计划、②质量控制措施、③活动宣传推广方案、④沟通方式方法及注意事项(包含与采购人和退休干部的沟通方式方法及注意事项)、⑤环境卫生维护措施、⑥培训方案、⑦服务整改措施。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管理方案,内容包括①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包含活动现场火灾防范、自然灾害防范、治安事件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拥堵踩踏、设施设备故障、突发伤病急救等);②场馆安全运营及管理措施。(二)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需具有文化活动服务或场馆运营业绩。六、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季度考核成绩7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采购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成都市新都区)。3.采购人保障: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及办公用品、设备设施等。4.付款方式及时间(以此为准):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年度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本项目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涉及扣款的应扣除)采购人于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采购人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因成交供应商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5.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主体: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分阶段验收。(5)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都财采〔2026〕121号)的要求进行验收。(6)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注:★条款和商务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条款以供应商服务需求偏离表响应情况为准;商务要求响应以供应商商务偏离表响应情况为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内容要求详见3.2.技术要求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季度考核成绩7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度采购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成都市新都区)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履约验收主体: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 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分阶段验收。 5.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都财采〔2026〕121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因成交供应商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本项目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涉及扣款的应扣除)采购人于季度结束后(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因成交供应商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3、本项目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涉及扣款的应扣除)采购人于季度结束后(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因成交供应商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4、本项目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涉及扣款的应扣除)采购人于季度结束后(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因成交供应商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5、本项目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涉及扣款的应扣除)采购人于季度结束后(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因成交供应商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详见政府采购合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由于一体化平台格式问题,付款方式及时间以3.2.技术要求中的商务要求为准。2.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028-89396280-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详见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无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除上述实质性要求以外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审专家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响应文件封面,服务需求偏离表.docx,报价表,投标(响应)函,商务偏离表.docx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项目分析方案、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方案、安全管理方案,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行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8.00分报价得分12.00分 评审内容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详细评审人员配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服务人员中每有1人具有社工证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说明:提供人员有效的社工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8.0000客观人员配置.docx项目分析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分析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重难点分析、②项目重难点解决措施。上述内容齐全无缺陷得8分;每缺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说明:缺陷指方案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方案内容仅照搬项目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8.0000主观项目分析方案.docx管理制度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管理制度,内容包括①组织架构、②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③服务人员稳定保障制度(包含员工培养、晋升、激励等机制)。上述内容齐全无缺陷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说明:缺陷指方案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方案内容仅照搬项目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12.0000主观管理制度.docx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进度安排计划、②质量控制措施、③活动宣传推广方案、④沟通方式方法及注意事项(包含与采购人和退休干部的沟通方式方法及注意事项)、⑤环境卫生维护措施、⑥培训方案、⑦服务整改措施。上述内容齐全无缺陷得35分;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2.5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说明:缺陷指方案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方案内容仅照搬项目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35.0000主观项目实施方案.docx安全管理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管理方案,内容包括①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包含活动现场火灾防范、自然灾害防范、治安事件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拥堵踩踏、设施设备故障、突发伤病急救等);②场馆安全运营及管理措施。上述内容齐全无缺陷得10分;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2.5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 说明:缺陷指方案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方案内容矛盾、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方案内容仅照搬项目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10.0000主观安全管理方案.docx履约能力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文化活动服务或场馆运营业绩的,每有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说明: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15.0000客观业绩一览表.docx价格分报价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12.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根据相关规定,对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采购包,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仅有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供应商可同时享受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实施本国产品标准价格评审优惠,相关价格评审扣除均应在供应商原始报价基础上计算,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服务需求偏离表.docx详见附件:商务偏离表.docx详见附件:人员配置.docx详见附件:项目分析方案.docx详见附件:管理制度.docx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docx详见附件:安全管理方案.docx详见附件:业绩一览表.docx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docx
项目实施方案
人员配置
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项目编号:N5101142026000205)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相关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甲方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乙方为新都区离退休干部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精细化服务,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切实提升其晚年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助力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条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元。第三条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季度考核成绩7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下一年度采购合同。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第四条服务内容(一)专项活动1.建设休闲娱乐中心,让老干部老有所乐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棋牌、书画、运动等休闲娱乐、兴趣爱好等服务。主要开展以下服务(以下活动次数独立计算,不重复统计):(1)开展读书阅报、棋牌、书画练习、图书借阅等常规性服务。(2)开展象棋、乒乓球、门球、棋牌等赛事类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3)开展书画展览、摄影作品展览等艺术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4)开展太极、趣味运动会等运动性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5)开展观影、手工创作等文化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6)开展元宵、端午、中秋等节日庆祝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2.打造终身学习课堂,让老干部老有所学为离退休干部提供自我学习、自我展示的平台。主要开展以下服务:(1)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时事动态、新都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全年不少于12次(每月至少1次)。(2)开展电脑操作、智能手机应用、防诈骗知识普及等学习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12次。(3)开展朗诵、声乐、乐器等文艺艺术类培训,全年不少于6场。(4)开展健康关怀服务,如健康讲座、义诊、慢病管理指导等,帮助老同志培养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全年不少于12次。3.打造发挥作用阵地,让老干部老有所为协助甲方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继续发光发热。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开展基层理论宣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传承红色基因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2)开展调研考察、建言献策等助推高质量发展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3)开展文艺创作、弘扬新风正气等助力文化建设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4)开展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服务基层治理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5)开展家教家风传承、科普知识宣讲等促进培育时代新人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二)场馆日常管理1.环境卫生(1)室内外卫生做到“四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四无”(无纸屑、无果皮、无痰迹、无烟头)。(2)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专人负责清扫保洁。(3)公共区域无杂乱堆放、无乱贴乱画。(4)坚持做好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和定期检查,建立保洁记录和检查台账。2.安全管理(1)针对突发事件(包含活动现场火灾防范、自然灾害防范、治安事件处置、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拥堵踩踏、设施设备故障、突发伤病急救等),乙方须有明确的处置流程和人员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2)安全设施标志齐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服务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3)设施设备(照明、电气、活动器械等)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运行安全,照明设施完好率达100%。(4)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5)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含消防演练),全年不少于2次,留存记录。3.绿植养护(1)做好活动馆绿植的日常养护工作。(三)其他服务内容1.协助甲方参与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推广宣传工作。2.协助甲方进行信息化平台的日常内容维护与用户支持。3.协助甲方开展老干部体检、疗养、日常慰问等工作。4.协助甲方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第五条服务要求(一)人员配置及管理1.乙方须为本项目配置专职服务人员4名。专职服务人员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若考核不合格,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人员。2.若出现人员离职、辞退、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符合要求的合格人员。空缺期间,乙方应通过内部调配等方式确保服务不中断、质量不降低。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补齐的,从第11个工作日起,甲方按每人每日扣除当年度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的标准从应付服务费中扣减。空缺超过30个工作日仍未补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4.专职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结果认定,均以甲方考核要求为准。5.建立保障服务AB岗责任制,核心原则为“互补无缺位”:(1)明确各岗位的A岗(主责岗)、B岗(备岗)。A岗因休假、外出等情况离岗时,B岗自动接替其全部工作,确保服务不中断。(2)A岗对本职工作负主要责任,B岗承担协助和接替责任;A岗返岗后,B岗需及时交接工作资料及进展情况。(3)B岗人员必须熟练掌握A岗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流程,做到“一专多能、一岗多责”,满足老干部服务的各项要求。6.人员素质要求:(1)思想与态度要求:有耐心,有热情。(2)办公能力要求:具备公文写作与文书处理能力(如撰写通知、报告等),精通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熟练操作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3)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考勤纪律;着装整洁得体;保持办公环境有序;遵守保密要求,不随意传播未公开信息。(二)活动与信息管理1.乙方开展每次活动前均须向甲方报备,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2.乙方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所有发布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发布。其中,日常信息通过“蓉城金秋”栏目发布,每个月不少于4篇;重点信息发布任务为:每年国家级媒体(如共产党员网、中国新闻网、中国老年报等)发布报道不少于1篇,在省级媒体(如四川新闻网、《晚霞报》、《晚霞》杂志等)发布报道不少于2篇。重点信息任务的发布媒体,具体范围及认定以甲方意见为准。3.乙方开展每次活动时须做好活动现场的记录工作(含文字、照片、签到表),并做好资料存档,合同期满后完整移交甲方。(三)活动馆运营管理1.开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30,提供全员驻场服务;周末及节假日12:00—17:30,安排1人驻场值班,值班后可轮休。2.轮休期间应确保值班服务质量不降低。如遇特殊情况,须服从统一调配。3.值班人员如因突发情况无法到岗,应立即启动AB岗替补机制,确保场馆按时开放、服务不中断。4.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须履行与工作日相同的服务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场馆巡查、老干部接待、活动组织、应急处置等)。第六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1.具体考核标准如下甲方采用季度考核100分制,按照考核评分细则表实施考核。考核时间定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个工作日内进行。(1)每季度最终考核结果90分及以上,不扣款。(2)考核成绩80分(含)-89分,扣减当年度合同总金额5%。(3)当季度考核成绩70分(含)-79分,扣减当年度合同总金额10%。(4)当季度考核成绩7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下一年度采购合同,同时扣减当年度合同金额的15%。(5)符合考核评分细则表中约定的终止合同情形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2.考核评分细则表序号考核标准分值(分)自评得分考评得分1按规范做好场馆日常开放管理及清洁卫生。甲方对老干部活动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指出后仍不予整改完善的扣3分(以甲方记录为准)。对同一问题,第三次仍不整改完善的,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152服务期限内,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如因服务不当引发老干部投诉、安全事故或被区级以上媒体曝光等)的,经核实属实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且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203按甲方要求组织活动开展,每少一次扣5分。154乙方开展每次活动前均须向甲方报备,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同意便实施的,每次扣3分。155乙方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其中,日常信息发布缺少一篇,扣1分;重点信息发布缺少一篇,扣3分。156乙方开展每次活动时须做好活动现场的记录工作(含文字、照片、签到表),并做好资料存档。经甲方检查,未对活动现场进行记录的,每次扣2分。107未及时按要求完成甲方交代的其他工作事项的,每一项扣2分。10第七条支付方式、验收及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度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本项目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涉及扣款的应扣除)甲方于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因乙方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2.验收:(1)验收主体: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2)验收时间:计划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3)验收方式:自行验收。(4)验收内容: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服务内容及要求”,“商务要求”,以及响应文件响应条款等。(5)验收程序:分阶段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指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直接负责人。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掌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需要的人员单数组成。验收小组代表验收方履行验收工作职责。(6)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定具体详细的采购项目验收工作方案。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实施验收前掌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准备工作(7)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乙方每一项技术、服务等履约情况,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附件。(8)验收办法:乙方与甲方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都财采〔2026〕121号)的要求进行验收。(9)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甲方保障:甲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及办公用品、设备设施等。第八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九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按照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完成服务。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与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服务期间,不得有损服务对象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如有上述行为,查经属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本合同另有具体约定外,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预算金额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继续追偿。2.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但若因财政资金未下达等客观原因导致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或者被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4.服务期内,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服务的,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5.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及因合理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未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同意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4.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XX份。第十六条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
版本号:N510114202600020520260701001竞争性磋商⽂⽂件(服务类)采购项⽬名称:⽼⼲⾏⽬⽼⼲部活动馆运⾏服务采购项⽬编号:N5101142026000205,⽬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四川德鑫建设⼯程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7⽉07⽇-第1⻚-第⼀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德鑫建设⼯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委托,拟对⽼⼲部活动馆运⾏服务采⽤竞争性磋商采购⽅式进⾏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项⽬,适⽤《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编号:N51011420260002051.2.⽬采购项⽬名称:⽼⼲⾏⽼⼲部活动馆运⾏服务1.3.⽬磋商项⽬简介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拟采⽤竞争性磋商⽅式,选择⼀家合格供应商,为新都区离退休⼲部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精细化服务,丰富⽼⼲部精神⽂化⽣活,切实提升其晚年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助⼒实现⽼有所乐、⽼有所学、⽼有所为。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年⼀签。本项⽬共1个包件。1.4.⽅邀请供应商⽅式本项⽬以发布公告的⽅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需要满⾜的⼀般资格要求:(⼀)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三、本项⽬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6.⼦电⼦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实⾏电⼦化采购,使⽤的电⼦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的项⽬电⼦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www.ccgp-sichuan.gov.cn)⾸⻚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电⼦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件和电⼦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供应商参加本项⽬电⼦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第2⻚-证书和电⼦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的⼀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印章确认的电⼦⽂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为和电⼦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印章的⽇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严格授权管理,防⽌⾮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产⽣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在线客服进⾏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进⾏查询1.7.⽂⽅磋商⽂件获取时间、⽅式及地址⼀、磋商⽂件获取时间:详⻅采购公告⼆、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电⼦磋商⽂件上传⾄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件由正⽂和附件组成,正⽂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式、地点⼀、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及开启时间:详⻅采购公告⼆、提交响应⽂件⽅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三、本项⽬采取⽹上开启,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融资⼯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银⾏成都分⾏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企业政府采购信⽤融资暂⾏办法》和《成都市级⽀持中⼩企业政府采购信⽤融资实施⽅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融资业务⾦融机构名单的通知》(新都财采〔2021〕160号)⽂件要求,为助⼒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不⾜、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公⽰的银⾏及其“政采贷”产品,⾃⾏选择符合⾃⾝情况的“政采贷”银⾏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融资贷款。1.10.⽅联系⽅式采购⼈: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超东路289号邮编:610599联系⼈:周⽼师联系电话:028-83972808代理机构:四川德鑫建设⼯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第3⻚-邮编:610500联系⼈:杨⼥⼠、张⼥⼠联系电话:028-83902173、028-83995998-第4⻚-第⼆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限价★本项⽬各包采购预算⾦额如下:采购包1:378,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件中规定的预算⾦额,采购⼈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最⾼限价详⻅第三章。2评审⽅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个联合体,以⼀个供应商的⾝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承担的⼯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承担相同⼯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承担不同⼯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应当共同与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采购包1:政府购买服务项⽬(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是本项⽬政府采购合同履⾏期限为:三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后续履约质量⽆法保障或者采购⼈采购需求发⽣变化,可以依法终⽌合同。6投标(响应)保证⾦★本项⽬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7履约保证⾦★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件的截⽌之⽇起不少于60天。响应⽂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件按⽆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付,约定收费⾦额:10,000.00元。采购结果公告发布3个⼯作⽇内办理代理服务费,可使⽤银⾏转账、电汇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式⽀付。本项⽬代理服务费交⾄以下指定账⼾:收款单位:四川德鑫建设⼯程咨询有限公司开⼾⾏:中国银⾏新都⽀⾏银⾏账号:130662649813财务咨询电话:028-61626823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电⼦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交易系统发⽣故障⽽⽆法正常使⽤的;(⼆)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法保证电⼦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时间等⽅式依法进⾏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第⼆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展⽰⾄⼩数点后2位,超出⼩数点位的数值采⽤四舍五⼊的⽅式进⾏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件中进⾏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范围⼀、本磋商⽂件仅适⽤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本磋商⽂件由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和四川德鑫建设⼯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采购⼈”是指依法进⾏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是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其他组织或者⾃然⼈。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的代理机构是四川德鑫建设⼯程咨询有限公司。四、“⽹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件等活动。-第6⻚-五、“电⼦评审”是指磋商⼩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件2.3.1.⽂磋商⽂件的构成磋商⽂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本。2.3.2.⽂磋商⽂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次响应⽂件截⽌之⽇前,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件进⾏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件上传⾄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件编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少5⽇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5⽇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次响应⽂件截⽌时间。三、采购⼈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件,进⾏响应⽂件编制。2.4.⽂响应⽂件2.4.1.⽂⾔响应⽂件的语⾔⼀、供应商提交的响应⽂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件原则上使⽤中⽂。响应⽂件中如附有外⽂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并附在相关外⽂资料后⾯,未翻译的外⽂资料,磋商⼩组将视其为⽆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为外籍⼈⼠的,法定代表⼈的签字和护照;(⼆)对于如⽣产⼚家授权书、原⼚技术证明资料及⼀些⾏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业认证等需要以⾮中⽂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的。⼆、翻译的中⽂资料与外⽂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盾,以中⽂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均采⽤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均以⼈⺠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中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不会产⽣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带来的损失。采购⼈享有本项⽬实施过程中产⽣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供应商将在采购项⽬实施过程中采⽤⾃有或者第三⽅知识成果的,使⽤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和开发⼿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限期⽀持,采购⼈享有使⽤权(含采购⼈委托第三⽅在该项⽬后续开发的使⽤权)。-第7⻚-三、如使⽤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要求的全部⼯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所需的⼀切费⽤。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印章确认后产⽣约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效响应处理。2.4.6.⽂响应⽂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件规定编制响应⽂件,磋商⽂件第六章对响应⽂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编写。⼆、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端,使⽤投标(响应)客⼾端编制响应⽂件,完成响应⽂件编制、加盖电⼦印章和加密。2.4.7.⽂响应⽂件的提交★⼀、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件,将被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解密响应⽂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进⾏补充、修改的,应当先⾏撤回已提交的响应⽂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厅”⽹上开启解密响应⽂件。2.5.1.2.⽂解密响应⽂件★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加密响应⽂件的数字证书进⾏响应⽂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件的供应商不⾜3家的,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采购活动,发布项⽬终⽌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信⽤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信⽤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中国”⽹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站(www.ccgp.gov.cn)、“中国执⾏信息公开⽹”⽹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件截⽌时间前的信⽤记录并保存信⽤记录结果⽹⻚截图,拒绝列⼊失信被执⾏⼈名单、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第8⻚-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信⽤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记录。2.5.3.评审详⻅磋商⽂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采购⼈或者磋商⼩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及验收2.6.1.签订合同⼀、采购⼈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起30⽇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合同,采购⼈因不可抗⼒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不可抗⼒事由消除之⽇起7⽇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采购⼈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合同不得对磋商⽂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和成交供应商在书⾯合同上签章之⽇起⽣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2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起7个⼯作⽇内,采购⼈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同级财政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当事⼈不得擅⾃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应当⾃合同变更之⽇起2个⼯作⽇内在四川政府采购⽹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合同转包。⼆、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过程中,采购⼈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额的百分之⼗。签订不超过三年履⾏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不适⽤前述规定。2.6.5.⾏履⾏合同⼀、采购⼈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合同义务。-第9⻚-⼆、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法等适⽤《中华⼈⺠共和国⺠法典》。2.6.6.⽅履约验收⽅案⼀、验收组织⽅式:采购包1:⾃⾏验收⼆、是否邀请本项⽬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内,验收合同总⾦额的25%;2、验收条件说明: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内,验收合同总⾦额的25%;3、验收条件说明: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内,验收合同总⾦额的25%;4、验收条件说明:计划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内,验收合同总⾦额的25%;⼋、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每⼀项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履约情况⼗、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每⼀项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磋商⽂件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验收。⼗⼆、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2.6.7.⾦⽀资⾦⽀付采购⼈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付采购资⾦。具体⽀付约定详⻅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式管理暂⾏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有关⼈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第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异常⼀致;(⼆)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从同⼀单位或者个⼈的账⼾转出;(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件的计算机⽹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作⼈员依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案等响应⽂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或者代理机构、磋商⼩组成员⾏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磋商⽂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变更、中⽌或者终⽌政府采购合同;⼗⼆、拒绝有关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提供虚假情况;⼗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情形。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作⽆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六条情形之⼀的,认定成交⽆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七条第⼀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以下的罚款,列⼊不良⾏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员及相关⼈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员及相关⼈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者负责⼈有夫妻、直系⾎亲、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员及相关⼈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员应当回避。-第11⻚-2.8.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中国共产党成都市新都区委员会组织部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德鑫建设⼯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德鑫建设⼯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庞⼥⼠联系电话:028-83977895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邮编:610500答复主体:采购⼈联系⼈:周⽼师联系电话:028-83972808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超东路289号邮编:610599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起7个⼯作⽇内,以书⾯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干部活动馆运行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