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系统维护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江门市人民医院2026)



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YD260400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卫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23栋之一自编302、304、306、308房(仅限办公用途)
成交金额如下:¥498,3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叁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期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立斌、陆洁雯、林海燕(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收取,收取金额¥5979.6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玖佰柒拾玖元陆角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序号
供应商
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1
广东云上科讯科技有限公司

4.00
45.00
9.81
58.81
3

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0.00
40.00
10.00
50.00
4

3
广东卫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5.00
53.33
9.83
88.17
1

4
广东浪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00
51.67
9.82
61.49
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人民医院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蓬莱路高第里172号江门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医院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0-3887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室
联系方式:0750-3315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采购人)、张先生(代理机构)
电   话: 0750-3887250、0750-3315616
十、附件
磋商文件-(挂网版7.3)GDYD260400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附件:

磋商文件-(挂网版7.3)GDYD260400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pdf

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DYD260400)采购人:江门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7月目录第一篇磋商邀请书第二篇用户需求书第三篇供应商须知第四篇评审工作大纲第五篇合同条款格式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2/97第一篇磋商邀请书3/97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磋商邀请书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门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GDYD260400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三、采购预算:¥500000.00元四、采购数量:1项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采购范围: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期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六、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4/97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书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再组成联合体参加该包组的采购活动。注2: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注3: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中小微企业”表述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5/97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中的“中小企业”概念一致。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书作出声明;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3)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书作出声明。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及时间:1、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直接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上报名。【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2.本项目采购文件只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上发售,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前,登录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dzb.com或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与购标操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http://www.gdydzb.com“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或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登录窗口下的“操作手册”。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主要操作过程如下:1)注册: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完成注册(详细可查看《供6/97应商操作手册》);2)选择项目:登录后,在“所有项目”中,搜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投标";3)报名参与:选择相应的标段/子包报名登记资料(如有要求的,请根据供应商资格提交相应的资料扫描件,如有多个请全部压缩成一个文件再上传),提交后请等待审核;4)购买采购文件:在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请在“标书购买”中选择相应的标段,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并下载采购文件。5)标书款发票:申请开票后,电子发票下载地址会发给供应商所留的手机号码与邮箱。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6日起至2026年07月10日下午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线上缴费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详见系统操作界面。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6日上午9时30分;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标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室】;十、磋商时间:2026年07月16日上午9时30分;十一、磋商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评标会议室【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室】;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6年07月06日起至2026年07月08日止;十三、联系事项采购人:江门市人民医院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0-3887250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蓬莱路高第里172号江门市人民医院行政楼医院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97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0-3315616传真:0750-3527989邮编:529000邮箱:gdydjm@163.com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3日8/97第二篇用户需求书一、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磋商邀请书》二、商务要求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方案设计费、设备购置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工程配合费、培训费、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作相应考虑。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期3.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2)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3)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4)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除应当支付合同款项外,还应当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向成交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支付的除外。(5)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三种形式。5.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必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给分公司的授权书、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9/976.安全责任:本项目安全措施由供应商制定方案及组织实施,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采购人不负责任何伤亡、劳保福利以及项目实施中材料、设备被盗等责任(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7.消防责任:本项目消防措施由供应商制定方案及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凡在项目实施期间因供应商过失引起的火灾事故应由供应商负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8.采购人不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食宿、办公、临设及加工场地,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理。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采购人场地与施工无关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采购人防护设施及标识;。9.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及时和足额地向所雇佣的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制定严格的人员工资支付保障措施,确保所有分包人及时支付所雇佣人员的工资,有效防止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事件发生,并保障采购人免于因成交供应商拖欠工资而可能遭受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10.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承包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11.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按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执行。若成交供应商未按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向其追究相关责任。(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3.供应商如有与本项目相关业绩、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等资料,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14.供应商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有实施服务同类医院HIS系统项目经验。15.供应商应当在保证系统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尽量满足采购人的维护需求。10/97项目编号:GDYD260400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16.服务要求:(1)服务时效:提供24小时专线服务;对于服务请求,须在12小时内响应,电话不能解决的问题,经双方核实确认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2)其他: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3)培训:提供多维度的实施服务培训,有详细的培训方案。三、技术要求(一)项目软件总体功能要求1、一体化设计要求▲所有的程序升级和个性化需求修改必须与现有HIS系统数据做无缝连接。2、实用性强,设置要灵活界面友好,操作简单,易学易会;医院管理模式和管理深度因时间和设置不同而不同,要适用于医院的发展需求;报表的内容、算法可自行定义,报表数量可随意增减,满足医院及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要求通过独特的方法,通过参数设置解决医保、城乡合作医疗、公费、优抚对象及职工等复杂的费用处理问题,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同时也实现对费用信息进行多角度分类统计和分析;具有可信赖的可靠性、很快的运行速度、严格的保密机制、方便的维护工具。(二)医院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如下:1、▲维护响应时间:白天即时响应,晚上、节假日半小时响应。白天上班时间,供应商应有1名软件服务人员定期现场巡检服务江门市人民医院,可以做到即时响应。晚上和节假日若需供应商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供应商技术人员应当3小时到达江门市人民医院。11/972、维护地点:对于维护需求已明确的维护内容、系统升级、程序优化等工作量较大的开发工作无地点限制,但测试和实施需在江门市人民医院完成。3、维护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期。4、验收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验收方式: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签字确认。验收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服务期满后。二)基本维护序号模块名称1门诊挂号系统2门诊发卡系统3门诊分诊系统4门诊收费系统5门诊医生工作站6门诊中西药房管理系统7急诊药房管理系统8门诊注射室系统9门诊药房前屏显示模块10门诊收费前屏显示模块11门诊分诊并屏显示接口12急诊注射室系统13住院登记系统14住院押金管理系统序号模块名称15出入院结算系统16出院收费前屏显示模块17住院护士工作站系统18住院医嘱点评系统19住院医生工作站电子处方20住院医生工作站半结构化电子病历21临床路径管理系统22护理电子病历系统23手术费用管理系统24手术麻醉系统接口25住院药房系统26影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ACS)接口27内镱检查科工作站软件28医技登记系统29检验联系机系统30检验报告系统31检验条码管理子系统32检验自助打印模块33检验标签集中打印模块34检验检验标签自助打印模块35体检管理系统36综合查询系统37住院病历监控系统序号模块名称38住院就诊卡系统39血库管理系统40药库管理系统41设备资产管理系统42卫生材料管理系统43固定资产管理系统44总务库房管理系统45供应室管理系统接口46字典管理系统47系统管理员系统48病案管理系统接口49医疗统计系统50住院电子病历编辑及查询模块51住院三测单模块52住院护理记录单管理模块53住院病历首页管理模块54电子签名管理模块55住院检验危急值预警提示模块56住院会诊提示模块57手术麻醉监护系统接口58心电系统接口59大通药物管理接口60基础字典数据维护模块接口序号模块名称61门诊、住院抗菌用药62新病案首页接口63新病案首页模块64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医疗安全)65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医疗器械)66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接口67卫生部医疗质量监测系统及接口68放射科报告自助打印模块69报表定义工具70医技报告自动显示提醒模块71通用疾病上报定义模块72放射科书写报告和审核报告工作量分配和质量评价模块开发73住院输液审方模块74门诊科室借物调拔模块75耐药菌提醒临床科室模块76染病人门诊输液时提醒模块77广东省异地就医联网系统接口模块78卫生材料领导审批流程模块79血库配血流程模块80药品、收费项目维护日志模块81职工医保报销二次补贴标准模块以上维护模块的维护工作内容:1、改正性维护:对在系统开发阶段已发生而系统测试阶段尚未发现的错误的修改;15/972、适应性维护:对现有系统架构范围内,为适应流程和管理需求变化而进行的修改;3、完善性维护:为改善性能而进行的修改。(三)软件重点技术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系统维护和开发的时候要保证采购人的现用系统所有模块能正常无间断使用,保证数据的安全,并提出完善的解决方案。(提供供应商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2.成交供应商在系统维护和开发的时候要保证相关数据与采购人历史数据无缝连接,所有数据(包括历史数据)能在同一平台实时查询和使用。(提供供应商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3.供应商开展工作前必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必须是一个高效、梯度的工作团队。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负责人和各成员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证明(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交缓缴社保的,须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和学历证明、同类案例证明】说明:1、《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是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带“▲”号的为比较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被扣分,但不会导致废标。2、供应商应充分结合本磋商文件上下文了解项目采购需求。16/97第三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篇磋商邀请书》第六点内容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6.2踏勘现场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供应商按采购要求自行组织踏勘现场;7.3定义(1)采购人:江门市人民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磋商文件的澄清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2.供应商询问和质疑期限: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提出质疑;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内容须一次性提出质疑;4.采购人澄清、修改成交供应商期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10.4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包括标有“★”的条款、标的、报价要求、服务期/工期等。11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由自查表、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经济文件四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响应文件;2.报价信封(首次)一份;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1响应文件3.电子文件一份(要求光盘介质,WORD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供应商打印产生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12磋商报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同项目预算。报价应为实施本项目所需各项费用,包括且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将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作相应考虑。13.2证明供应商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本磋商文件第一篇《磋商邀请书》合格供应商条件的其他证明文件;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如有违规行为的,按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处理。16.1磋商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17.1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后再单独提供二份副本)(2)响应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2.报价信封(首次)一份。(1)报价信封(首次)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报价信封(首次)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7.1响应文件份数1份,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如有),退还保证金声明原件1份(如有),响应文件电子文件1份】18.1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详见《磋商邀请书》22.1磋商时间、地点详见《磋商邀请书》24.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相关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4.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须知正文相关内容不适用。37.1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该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按服务类计算并下浮20%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trade.gdydzb.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19/97二、磋商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适用范围:本成交供应商适用于本项目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3磋商适用的法律:本次采购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以采购人内控制度为基础,部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采购相关法规执行。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合格供应商的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证明供应商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4.2供应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磋商响应。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递交之前三年内有无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4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4.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纪律与保密事项5.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获得本磋商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20/975.3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5.4除供应商被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磋商价格、磋商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5.5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其他说明6.1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自身因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踏勘现场(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21/97(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篇磋商邀请书第二篇用户需求书第三篇供应商须知第四篇评审工作大纲第五篇合同条款格式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7.3本磋商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江门市人民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成交供应商。(5)“磋商小组”系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次采购的评审工作机构。(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采购人。(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工程和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磋商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2/97(10)“书面函件”系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合同”系指由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系指公历日。(13)“时间”系指北京时间。(14)“货物”系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磋商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并满足政府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所有国内制造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均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的且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在验收货物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全部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15)“安装、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服务。(16)“工程”系指磋商文件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用户需求所要求的卖方必须承担的工程项目及相关服务(17)“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18)“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7.4知识产权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磋商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23/97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磋商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8磋商文件的澄清8.1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请按磋商邀请书中载明的邮政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应加盖公章),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答复。8.2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组织相关专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答疑会,解答供应商在此之前以书面或当场提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答疑或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磋商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答疑或澄清文件的内容为准。8.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8.4采购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999磋商文件的修改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9.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24小时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应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逾期不提交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9.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4/97(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磋商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不完整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10.2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0.4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对所有实质性条款进行响应,供应商若有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实质性条款包括标有“★”的条款、标的、报价要求、服务期/工期等。10.5磋商文件中,如标有“▲”的条款均为评审的重要评分指标,供应商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严重扣分。10.6供应商应对磋商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清晰的技术说明,如供应商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响应文件中清楚地注明;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应当给予唯一的响应。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有具体数值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标注实际数值,不标注数值者视为不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采购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10.7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的,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25/97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10.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商务合同不允许实质性偏离。10.9资格文件视为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采信。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通知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中所列需要核对原件的资料,包括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成交通知书或验收报告等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供应商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其响应无效。10.10响应文件按规定加盖的供应商公章必须为企业供应商公章,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他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经济文件组成,三部分合编成一本文件(格式见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自查表第二节、经济文件第三节、商务响应文件第四节、技术响应文件11.2报价信封(首次)11.3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12磋商报价12.1本次采购必须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无效。12.2.1响应文件要按顺序合编成一本。12.2.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需求、设计文件、有关要求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和拟定的实施方案等,并根据本单位的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进行磋商报价的编制,自行报26/97价、承担风险。12.2.3本项目磋商前,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应勘察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地形、地貌、水文、交通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到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应针对现场情况编制设计方案,并在计算和填写磋商报价时考虑现场情况的影响。12.2.4供应商在磋商时,必须综合考虑有关费用,并计入磋商报价中。12.2.5供应商在磋商时,必须考虑项目保险费,并计入磋商报价中,在项目实施前应办理相关保险。12.2.6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也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的所有优惠(降价、让利等),均应当反映在具体清单项目或其综合单价的报价上,不得以磋商总价金额方式进行优惠(降价、让利等)。12.3.供应商可先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2.4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合同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2.5供应商所报的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6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本次采购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及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7本次采购实行“最高限价”制度。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废标。12.8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他货币标价的报价将予以拒绝。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3证明供应商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27/9713.1根据第13.2款规定,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供应商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证明供应商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14证明项目和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所提供的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证明项目和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资料。14.3为说明第14.1款的规定,供应商应注意本磋商文件在《用户需求书》中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等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供应商按行业技术和以往的服务经验,供应商可提出替代方案,但该替代方案应相当于或优胜于《用户需求书》中的规定,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以使采购人满意。15磋商保证金(如有)15.1磋商保证金金额和缴纳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2磋商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5.7款规定,予以没收磋商保证金。15.3磋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金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个人账户、分支机构账户转入保证金账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本项目供应商。若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如有),并且确保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汇错账号造成未按时汇入的作废标处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15.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予以拒绝。28/9715.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15.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合同及成交服务费支付证明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中标合同;(2)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如有);(3)成交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成交服务费。15.7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因此而造成采购人的损失须由供应商承担:(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后未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5)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6磋商有效期16.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6.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6.3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5款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磋商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17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份数,每一份响应文件均需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29/97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封入密封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17.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响应文件中。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17.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供应商除可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涂改或修正(如有)须由原签署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7.4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17.5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日期等”。17.6电子文件用光盘介质储存,并密封于“报价信封(首次)”内。17.7电报、电传、传真的响应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不含报价信封(首次))密封在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18.2报价信封(首次)应单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与响应文件一同提交。18.3响应文件密封封装标记: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应正确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项目名称、包号(如有)、响应文件名称、并注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8.4如果因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提前拆封或错放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9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19.1供应商代表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30/9719.2若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19.3.1在磋商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19.3.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19.3如响应文件不能在接收标书当天开启时,须按机密件集中封存在指定的地点,并由供应商全体见证密封,磋商前再从封标室解封、取出。19.4全体供应商应见证封标及标书的解封、取出过程,如供应商不参加见证封标及标书的解封、取出过程,视同认可响应文件的封存的解封、取出过程与结果。19.5采购人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磋商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履行。20迟交的响应文件根据第19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交到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1.4供应商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15.7款规定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五)磋商、评审与定标22密封性检查22.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磋商,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如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磋商现场,所送达的响应文31/97件将被拒绝。22.2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22.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监督人员和供应商代表将对所有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抽取竞争性磋商顺序。22.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记录。23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3.1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磋商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参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3.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3.3凡参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相关采购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报价的其他情况。24磋商小组24.1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名或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数量不高于1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在磋商前由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磋商小组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采购规定。24.2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即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磋商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证据。实质上响应的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24.3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响应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磋商32/97小组递交评审报告并依法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24.4所有参加评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府制定的有关采购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采购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4.5全体参与评审人员:24.5.1必须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泄密;24.5.2必须公正、不得徇私;24.5.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24.5.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24.5.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24.5.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25响应文件的初审25.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详见评审工作大纲。25.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内容详见评审工作大纲)26响应文件的澄清26.1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期间,经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磋商小组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澄清。26.2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均对供应商有约束力。除磋商小组对评审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供应商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33/97为磋商小组评审的依据。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资料。除磋商小组主动要求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外,评审定标期间,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就与其磋商相关的任何问题与磋商小组联系。26.3磋商小组成员均应当阅读供应商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现象。26.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磋商小组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响应文件。27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以响应供应商签到顺序为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7.2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7.3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4如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34/97报价时间由磋商小组视磋商进程决定)。27.5最后报价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公开唱出。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6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27.7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8评审方法和标准28.1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8.2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准则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磋商小组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28.3具体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方法详见《评审工作大纲》。29定标29.1采购人确认磋商小组推荐的评审结果后,由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凡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移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35/9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9.2供应商有前款(1)至(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9.3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推荐意见及采购结果确认书送采购人。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原采购公告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30资格后审30.1采购代理机构可应采购人的要求,组织资格后审,对所选择的提交了响应性的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作出资格后审确认。30.2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格后审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包括有关验收报告、业绩合同的真实性,对供应商的财务等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其责任。30.3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的能力做类似的审查或重新采购。31磋商小组和采购人接受或拒绝任何磋商响应或所有报价的权利31.1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磋商,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磋商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32成交通知32.1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被接受。32.2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供应36/97商其响应文件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32.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4成交供应商如在收到采购结果通知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33废标的认定3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或均超过了最高限额;3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授予合同34授予合同的准则34.1除第30款规定外,采购人将合同授予其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供应商。34.2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5合同的订立和履行35.1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成交供应商中标时,将提供磋商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成交供应商。35.2成交供应商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派授权代表与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内容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5.3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7/9735.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5.3条的规定备案。36履约保证金(如有)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应按《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1)履约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提交(注明成交通知书编号)。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资金在指定时间内到账,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2)采购人认可的其它方式。37成交服务费37.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37.2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后,须在1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用及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否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和义务,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7.3成交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37.4成交供应商如未按第36.1款、第37.2款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37.5成交服务费不在磋商报价中单列。38.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和服务数量的权利38.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以成交供应商磋商报价的单价进行计算。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5.3条的规定备案。38/9739.发票39.1该项目获得中标的成交供应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向采购人出具的发票必须是由成交供应商开具,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个人名义出具。(七)询问、质疑投诉与回复40质疑与回复40.1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3)提起质疑的日期。40.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0.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人公章)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之日或者成交供应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40.4.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人公章)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40.5.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供应商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进行虚假质疑及投诉情节严重的,禁止参39/97加采购活动一至三年。40.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应该是经过质疑的事项。41询问4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成交供应商、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报价邀请函》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1.2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4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0/97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1:询问函格式询问函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年月日41/97项目编号:GDYD260400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2:质疑函格式质疑函(可根据质疑内容增加或删减)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依法参与了江门市人民医院于年月日组织的采购活动。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认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成交供应商、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一、我公司认为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项如下(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成交供应商1.质疑内容成交供应商页,内容“”损害了我公司权益事实依据:,(证据见附件第页)法律依据:我方请求成交供应商做如下修改:我方对成交供应商其他内容无质疑。()质疑采购过程1.于年月日,在进行的(收取成交供应商(样品)、开标、谈判)过程,发生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的事项,事实依据:,(证据见附件第页)法律依据:我方请求:我方对其他采购过程无质疑。()质疑采购结果42/971.于年月日公布的中标(成交)结果,发生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的事项,事实依据:,(证据见附件第页)法律依据:我方请求:我方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其他内容无质疑。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采购有关规定在限期内作出回复。质疑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职位: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座机):地址:,邮编:电子邮箱:,传真:年月日备注:1.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采购活动)。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有本人签名;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不按上述要求拟写的质疑函,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予受理。43/97第四篇评审工作大纲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YD260400)评审工作大纲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4/97一、评审原则和目的1、评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2、本办法的评审对象是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响应文件,包括供应商应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响应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二、磋商程序(一)对供应商的资格性检查评审过程应在开标后立即开始。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应进行以下审核:1、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如有要求);2、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二)对供应商的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是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应进行以下审核:1、最终磋商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2、没有被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人低于成本报价;3、磋商商务技术没有实质性不响应或重大偏离;4、服务期符合采购要求;5、无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公告合格供应商条件;(2)磋商函没有供应商盖章的;45/97(3)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4)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5)供应商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6)磋商报价不确定或超过磋商文件中列出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如有);(8)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9)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采购公平、公正的;(10)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中标无效的。(三)以上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中带部分有不合格分项的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响应文件。(四)磋商小组应于开标之后首先就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经磋商小组确认具有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将重新组织采购。(五)技术、商务及价格磋商(1)磋商小组邀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资格条件、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3)磋商文件的修正: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46/97(4)最终报价:有效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集中进行最终竞争性报价并做有关承诺,一般情况最终报价不能高于上一次报价(若第二次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次报价的,供应商应给出充分的解释,并经磋商小组确认为有效报价,否则以第一次报价作为有效的第二次报价)。对最终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有效供应商必须说明原因。(六)细微偏差修正1、细微偏差是指经磋商小组确认为具有符合性的响应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经磋商小组确认为具有符合性的响应文件,若存在个别计算或累计方面的算术错误可视为响应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进行修正;(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3)分项报价累计与总价不一致时,通常以分项报价累计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分项报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3、按照上述修正调整后的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经磋商小组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可以于评审结果宣布之前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供应商拒绝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被没收磋商保证金。(七)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见《评分标准和细则》。(八)磋商小组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3]300号)的有关规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响应文件进行中小企业划型审核工作。47/97(九)得分统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A、按照磋商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所有评委各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应为各评委的评分相加,再除以评委人数,得出平均得分(仅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小数点保留两位),将各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B、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评分统计的结果数据须经评委验算审核并签名确认。C、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得分情况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D、如得分相同且技术指标优劣相同或不存在技术指标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九)编制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撰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8/97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HIS系统维护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是否通过审查不通过的理由资格性检查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符合性检查最终磋商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没有被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商务技术没有实质性不响应或重大偏离工期符合采购要求无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况备注:1.表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在结论栏中填写“通过”或“不通过”。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为磋商小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49/97附件1.1《评分标准和细则》一、分因素及分值1、评委考核打分的评分因素及分值:总分10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1商务35分2技术55分3价格10分总分100分二、评分因素分值的具体分配:1.商务评分标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细则1同类项目业绩6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经验,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不按上述要求提供不得分)2项目技术团队实力7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7分;具有中级或以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不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0分;技术团队素质(含项目经理):根据响应人拟投入人员具备的实力情况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分19分。注: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和近半年内任1个月在供应商购买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缓缴社保6具有中级(含)以上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一人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50/9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HIS系统维护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