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检测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2026)
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检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ZFDL-C2026-0003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泰州市恒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913212027888636793
泰康路16号1幢、2幢
84.8(均分制)
64%
采购包2
此采购包已作废(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检测服务
服务范围:1包:对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进行检测;本包涉及路段:海陵南路(周山河-海军大道)、引凤路(梅兰路-凤凰路)、梅兰东路(兴泰路-泰盛路)、永兴路(盛唐路-兴泰路)、东风路(永定路-太湖路);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暂定36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若遇工期延长情况时,中标响应费率不作任何调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印俊明、邓静玲、张清华、郭朝军、李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五折计费,采购包1代理服务费为265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83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286号B3幢1-3室
联系人:秦志远
联系电话:0523-86050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志远
电话:0523-860501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JSZC-321200-ZFDL-C2026-0003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泰州市恒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检测项目
品目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泰州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13: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静玲,印俊明,张清华,郭朝军,李杰
总成交金额
¥0.0064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秦志远
项目联系电话
0523-86050105
采购单位
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261016450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泰州市鼓楼南路286号B3幢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秦志远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采购单位名称)的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检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工程检测服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市恒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6人,营业收入为3370.70万元,资产总额为4607.0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全业名称关章)日期:2026年7月20日注:(1)从业人员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类型请供应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200-ZFDL-C2026-0003采购项目名称: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检测项目采购单位: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7 -20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1200-ZFDL-C2026-0003项目名称: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检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96预算金额:157.48万元(包1:78.74万元;包2:78.74万元)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费率为苏价服[2001]113号、交质公【2016】8号、泰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等文件收费标准的80%。采购需求:1、本次采购内容为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检测项目服务。2、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实施范围:1包:对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一标段进行检测;本包涉及路段:海陵南路(周山河-海军大道)、引凤路(梅兰路-凤凰路)、梅兰东路(兴泰路-泰盛路)、永兴路(盛唐路-兴泰路)、东风路(永定路-太湖路);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2包:对泰州市直排水管渠系统建设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二标段进行检测;本包涉及路段:江州北路(迎春路-东林路)、泰康路(迎春路-凤凰路)、迎春路(宫涵河-春晖路)、兴业路(春晖路-春兰路)、苏红路周边;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暂定36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若遇工期延长情况时,中标响应费率不作任何调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备案类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资质(老标准)或【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新标准);具体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延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原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2026】第5号;2.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00元截止时间:2026-7-2014:3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6-7-2014:3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登录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原国信CA须更换新CA,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8号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523-868838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286号B3幢1-3室联系人:秦志远联系电话:0523-860501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志远电话:0523-86050105预览第二章参加磋商供应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1、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4、参加磋商费用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质疑时效内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供应商相关文件为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供应商响应费率超过最高限价费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最高限价费率为苏价服[2001]113号、交质公【2016】8号、泰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等文件收费标准的80%。8、投标报价(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在本项目合同期内所需的全部费用,是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及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承包人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义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按财库〔2026〕2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前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限泰州同城)、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返还:在成交供应商按承诺的工期、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完成项目后无息返还。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供应商应当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3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评定,且不允许在磋商截止时间后补正。资格证明文件(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商务文件(1)★磋商响应函原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6)★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7)★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如免缴或缓缴需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原件扫描件;(8)★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9)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1、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检测专项(新标准)的单位,本项上传新证书即可。2、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备案类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资质(老标准)的供应商,须提供①老资质证书;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系统中关于申请重新核定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截图;体现在审核中的检测专项截图,其中未体现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检测专项的,不予认可;③提供承诺书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检测专项(承诺书格式自拟,内容符合上述要求)。(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1)★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2)★承诺函原件扫描件;(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其中如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为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1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5)★服务及商务响应偏离表;(16)根据评分标准应当提供的材料;(17)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2、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3、磋商响应报价表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每次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由于苏采云系统的报价为固定格式,本项目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中的“优惠率”进行填报(供应商填写优惠率即可),苏采云系统中“优惠率”=100%-响应费率。3.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3.3有关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供应商须响应文件中的所有相关服务,报价应包括为实施委托项目约定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3.4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5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4、磋商保证金:无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磋商响应有效期3.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九十(90)天。供应商声明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有效期不做说明的视同认可本条款设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3.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四、磋商与评审1、磋商会议1.1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组织磋商会议,供应商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参加磋商活动。磋商过程中涉及的响应文件解密、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执行。供应商应按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超过规定时限视同解密失败。1.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过程有疑义,应当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规定提出。2、磋商小组2.1磋商会议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将对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首次响应文件的初审5.1首次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首次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交情况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6)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7)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件要求执行。(8)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仅采购本国服务。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文件的;(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响应文件的情形。5.4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5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6.1磋商程序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随机确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然后由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过程将通过供应商系统中或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该项目授权委托人,请供应商慎重核对本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信息,并在磋商期间保持手机畅通,避免联系不畅,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将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根据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自主决定磋商轮次。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报价将通过供应商系统提交,报价发起前会电话通知供应商做好报价准备,供应商应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请供应商慎重核对本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信息,并在磋商期间保持手机畅通,避免联系不畅或未及时响应报价流程,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评审方法和标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五、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报告依法按照得分最高原则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3本项目共2个包,供应商可同时参加2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开标、评标、定标按一至二包顺序进行。一包中标供应商可参与二包的评审但不作为二包成交候选供应商。2、质疑处理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建设工程委托检测合同委托方名:泰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检测方名:***(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甲方开发(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及时提供工程质量检测数据,同时,为保障双方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检测项目工程地点:泰州市工程规模:***万。合同价:固定成交费率**;暂定金额**万元,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额。合同履行期限:暂定**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若遇工期延长情况时,中标响应费率不作任何调整。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和职责(1)准确提供工程信息,对乙方的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2)甲方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将试样及时送至试验室实施检测,按要求认真填写检验委托协议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参数要求,确认检测依据,办理有关检测手续。(3)指定符合条件的取样人员、见证人员,保证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确保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完整性。(4)现场检测时,须提前约定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检测条件。(5)按合同要求支付检测费用。(6)为维护乙方检测文件和成果的严肃性,甲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否则应负法律责任。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和职责(1)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规范,严格执行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检测依据在委托协议书中明确),在核定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2)负责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计划。(3)按建设单位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应按照格式文本进行编制,符合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要求。(4)遵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公正。(5)严格执行不合格数据上报制度,自觉接受各级建设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不合格,立即通知发包人。(6)做到“公开检测依据、公开检测流程、公开人员身份、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7)及时完成检测任务,严格按照服务承诺期限提交检测报告。(8)提供必要的检测咨询服务,对涉及甲方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一旦出现泄密,应主动消除影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发包人将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9)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及时开展检测工作及出具检测报告的,延误项目工期的,按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10)乙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检测,乙方须对检测成果负全面责任,若在检测过程中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则扣除全部合同价,如已造成发包人实际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责,并列入发包人黑名单。第四条工程检测费的计算及支付方式(1)最终结算方式:按实际工作量,以“检测的数量×收费标准×成交费率”予以计算,其余任何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且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额。超出部分视为优惠。检测项目需应检尽检,满足验收条件。收费标准执行苏价服〔2001〕113号、交质公【2016】8号、泰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等文件(检测收费标准以排名靠前收费文件优先)。合同费率(即成交费率)=100%-中标优惠率。该包合同暂定金额=196.85万元/2*合同费率。(196.85万元为概算检测费用)无收费标准的:(1)有相似检测工艺或检测方法的,由乙方参照相似检测工艺,收费标准*合同费率*所需检测的工程量,经甲方或其委托单位确认后执行,其余任何费用甲方不再承担;(2)无相似检测工艺和检测方法的,由乙方根据检测工艺和检测方法按实报价,经甲方或其委托单位审核,并协商同意后执行,其余任何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如协商不能达成共识的,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检测,但该项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2)本合同不包含检测不合格时产生复检或再检的检测费用。(3)本工程所有试验检测项目,均由乙方负责完成,若其中部分试验检测项目乙方不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时,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乙方与委托的检测单位产生费用的多与少,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只按照本磋商文件的最终结算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结算。(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且报送检测综合报告后付至已检项目费用的6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在当年年底前付清。(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第五条双方约定的补充内容(1)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结算清检测费用之日终止。(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应提交至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甲方开户银行:乙方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第4章项目需求一、采购需求的简要说明1、工程规模:各包实施范围详见磋商公告。2、检测范围: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对施工范围内和施工期间涉及的道路、雨污水管道、给水管道(如有)、其他配套工程等各分部分项的原材料、混合料、半成品进行抽检试验,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二、其他要求1、磋商报价:(1)现场内的通行条件由供应商自行踏勘,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现状及所需人工、机械、设备、材料的各项费用,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2)报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工费、主要材料费、设备及机械费、交通费、辅助材料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检测所需的一切费用。(3)本工程磋商报价如有漏项视为优惠,但不免除满足工程需要的各项检测的责任,如不能满足工程检测标准及时提供检测报告以满足施工、验收需要,延迟超过七天,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检测,该费用从成交供应商结算费用中扣除。④供应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试验检测采用费率报价,响应费率不得高于80%[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交质公〔2016〕8号、泰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等(检测收费标准以排名靠前的收费文件优先)。],否则将视为未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2、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市政工程材料:“土、无机结合稳定材料”、土工合成材料、“掺合料(粉煤灰、钢渣)”、沥青及乳化沥青、“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细集料、矿粉、木质素纤维”、沥青混合料、路面砖及路缘石、“检查井盖、水蓖、混凝土模块、防撞墩、隔离墩”、水泥、“骨料、集料”、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外加剂、砂浆、混凝土、防水材料及防水密封材料、石灰等;(2)道路工程:沥青混合料路面、基层及底基层、土路基、排水管道工程等;(3)CCTV、雷达检测:管道CCTV、雷达检测(具体检测内容根据甲方需求)(4)其他项目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非开挖修复工艺原材料检测;②前述内容中没有列出但在本项目可能会发生的检测内容;③每一个检验批未达到规范规定的所代表数量而增加费用;④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导致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必须增加的检测内容。3、结算(1)最终结算方式:按实际工作量,以“检测的数量×收费标准×中标响应费率”予以计算,其余任何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且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额。超出部分视为优惠。检测项目需应检尽检,满足验收条件。收费标准执行苏价服〔2001〕113号、交质公【2016】8号、泰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等文件(检测收费标准以排名靠前收费文件优先)。成交费率=100%-成交优惠率。该包合同暂定金额=196.85万元/2*合同费率。(196.85万元为概算检测费用)(2)无收费标准的:①有相似检测工艺或检测方法的,由成交供应商参照相似检测工艺,收费标准*成交费率*所需检测的工程量,经采购人或其委托单位确认后执行,其余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②无相似检测工艺和检测方法的,由成交供应商根据检测工艺和检测方法按实报价,经采购人或其委托单位审核。并协商同意后执行,其余任何费用采购人不再承担。如协商不能达成共识的,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检测(委托价格低于成交供应商上报价格),但该项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本工程所有试验检测项目,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若其中部分试验检测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成交供应商与委托的检测单位产生费用的多与少,采购人概不负责。采购人只按照本磋商文件的最终结算方式与供应商进行结算。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现场施工检测要求。因部分检测项目需要到现场进行检测的,采购人会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安排检测人员;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导致影响施工进度的,每次罚款2000元,该部分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检测的指令后4小时内立即进行检测工作,并且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随时进行检测,确保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6、本工程的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且报送检测综合报告后付至已检项目费用的6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在当年年底前付清。(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7、合同形式:固定费率,实际检测的数量以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检测)方案为准,成交供应商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合同暂定金额,请供应商慎重报价。8、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自主选择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限泰州同城)、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1、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2、评审时,对每个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分,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3、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试验检测方案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一包、二包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评分项
权值
评分标准
报价
20分
1、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20
注:响应报价不高于苏价服[2001]113 号、交质公【2016】8号、泰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等文件收费标准的80%(即优惠率不低于20%),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人员
18分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
2、项目组其它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4分。
以上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为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系统中技术人员的人员。
以提供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系统中市政工程材料检测专项和道路工程检测专项的技术人员截图(截图须包含检测专项名称、姓名)、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业绩
10分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检测的,有1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身份承接的,则供应商须为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否则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试验检测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20页(上述页数不含封面、目录)}
52分
(1) 试验检测工作的程序与方法(8分)
根据试验检测的内容、方法、试验检测频率,试验检测手段,试验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最终报告的形成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分,内容详尽全面得8分,内容较为详尽全面得5分,内容一般得3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得0分。
(2)根据试验检测工作服务的目标,保证试验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7分)
内容详尽全面得7分,内容较为详尽全面得4分,内容一般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得0分。
(3)试验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试验检测进度的措施(7分)
内容详尽全面得7分,内容较为详尽全面得4分,内容一般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得0分。
(4)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保障与服务保障措施(7分)
内容详尽全面得7分,内容较为详尽全面得4分,内容一般得1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得0分。
(5)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6分)
内容详尽全面得6分,内容较为详尽全面得4分,内容一般得2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得0分。
(6)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10分)
分析全面透彻得10分,较为合理得7分,一般得4分,无具体分析得0分。
(7)对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建议及具体措施(7分)
具体措施明确具有操作性得7分,可行得4分,一般得1分,无具体分析得0分。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日期:2026年月日磋商响应函(格式)磋商响应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磋商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响应人(响应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响应人。3.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如有)。4.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文件的有效期限为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不予退还。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日历天完成项目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8.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9.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响应人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护照原件扫描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原件扫描件)时才能生效;2、扫描件与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效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两面均需复印)(骑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原件扫描件
加
盖
公
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原件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的证明材料(承诺)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单位)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检测项目活动的要求。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承诺函(采购单位名称):本单位(单位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与本次参加磋商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磋商报价表以苏采云系统为准服务及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情况
超出、符合或偏离
证明材料
……
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工程检测服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类型请供应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工程检测服务,生产厂为(供应商名称),厂址为(供应商地址)。/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3。/的/4在中国境内生产。/的/5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6.《声明函》中标注“/”的地方无需填写。493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测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