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菜 调味品 蔬菜中标结果公示(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



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DZZ(2026)129号

二、项目名称: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旬粮食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崔家河鑫鑫汽车城院内D区13-14号
346,346.50元
97.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货物类(陕西旬粮食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蔬菜
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00(批)
346,346.50
346,346.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良(采购人代表)、杨磊、陈洪涛、唐民社、张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规定下浮5%执行。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0.4935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邑县职田中学
地址:旬邑县职田镇
联系方式:15929864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
联系方式:15709202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光婕
电话:15709202867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3日

相关附件:

129招标文件-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旬邑县职田中学

行政区域
旬邑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23日 10:09

评审专家名单
马良,杨磊,陈洪涛,唐民社,张万

总中标金额
¥34.634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光婕

项目联系电话
15709202867

采购单位
旬邑县职田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旬邑县职田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29864956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709202867

附件:

附件1

项目编号:SXDZZ(2026)129号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旬邑县职田中学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评标方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阳市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DZZ(2026)129号项目名称: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54,5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354,5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354,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蔬菜
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54,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及所代理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咸阳市人民西路29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02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07月2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开标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有意向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获取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旬邑县职田中学地址:旬邑县职田镇联系方式:159298649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联系方式:1570920286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光婕电话:15709202867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6月2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旬邑县职田中学

地 址:旬邑县职田镇

联系方式:15929864956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

项目联系人:金光婕
联系方式:15709202867

3
供应商
是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
项目名称
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5
项目编号
SXDZZ(2026)129号

6
项目性质
财政资金

7
预算金额
354,500.00元;

8
最高限价
354,500.00元;

9
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模式,最终结算以优惠率为准,优惠率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人工费、食材费、运输费、仓储费、 装卸费、设备车辆配置费、成本、利润、税金、检验、保险、验收等所需的费用和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本次货物、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食材结算金额=配送食材重量(数量)×结算价×(1-优惠率)。

4、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5、蔬菜结算价:以旬邑县教育局组织的询价小组每月公布的市场所询价格为基准价乘以 (1-优惠率)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内每月调整一次;

6、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结算价:以采购文件给定的最高限制单价乘以(1-优惠率)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内保持不变。

7、所有食材因配送所产生的有关费用不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内。

10
项目用途
食材采购配送

11
采购内容和要求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配送周期、配送地点
配送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蔬菜每周配送两次。干菜、调味品等每周配送一次,学校负责做好食材重量、数量、质量等履约验收工作。严格按各学校提供的采购计划供货,不得供应临期或过期产品,禁止超量配送。学校负责做好食材重量、数量、质量等履约验收工作。
配送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3
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

14
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至 2026年07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现场获取

15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6
现场勘查、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7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无效,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20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算90个日历日。

21
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无

22
备选投标方案
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3
盖章签字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盖章、签字。

24
投标文件数量、装订
正本的份数:壹份;副本的份数:壹份;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U盘二份),每份电子版文件中需含签字盖章后的投标文件PDF格式扫描件,并标注供应商全称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5
偏离
如有以下三个方面要求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偏离,视为发生重大偏离,按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① 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②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或其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及其他要求;

③ 投标文件未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供应商提供有选择性报价;

2.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高于合同包预算金额。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性投标情况。

26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27
招标代理服务费
27.1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下浮5%执行。

27.2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 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户名: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咸阳秦都区支行营业部

账号:26406201040014130

注:请成交单位按照要求将服务费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并备注“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可简写),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28
履约验收(如有)
/

29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30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3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 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 家/合同包

33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公示期限: 1 个工作日

34
本项目所属行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千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划分为:农、林、牧、渔业

3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各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规定,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

中标人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需求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查询了解。

36
其他事宜
食盐、香醋、老抽、生抽、味精、鸡精,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37
供应商出席开标会议所需证件
1.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委托代表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7.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可以参照此委托书格式

见:附件37.1

3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委托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可以参照此委托书格式

见:附件37.2

附件3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的可以参照此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我方参加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的开标会议。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37.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委托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可以参照此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的开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公章):(签字或盖章):本授权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一.总则1.资金来源1.1本次招标采购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名词解释2.1采购人:旬邑县职田中学2.2监督机构:旬邑县财政局2.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产品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所述所有产品及相关服务。2.6服务是指供应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8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2.9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的单位。3.合格的供应商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殊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分包的按包)的货物采购中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无效投标。3.4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一经证实,则该投标无效。3.5供应商必须在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3.6联合体投标3.6.1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6.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7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投标产品(含服务)的合格性和合法性4.1投标产品(含服务)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配送、技术支持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等要求。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5.1供应商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评标方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供应商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6.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7.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7.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7.2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均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7.4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8.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的内容:(1)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3)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4)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9.2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9.3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为“项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但不得将其子目自行分解或针对品目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0.投标文件格式10.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承诺及价格。10.2按招标文件第9条的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投标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1.投标报价11.1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货物、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单个的产品供应费、储存费、运输费(含仓储费、保险费、装卸费)、税金及其它相关的费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本次货物、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2.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3.证明产品的合格性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产品和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3.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检测报告等、宣传彩页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包括:(1)产品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说明;(2)逐条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3)供货范围和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含授权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拒绝。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6.1供应商应按照本章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提交壹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二份(U盘),并标注供应商全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6.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要求授权代表签字处由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不得用任何形式的图章代替。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按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每一页的正下方清楚标明第几页共几页等字样,并分别胶装成册。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方有效。16.4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6.5投标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分别单独密封装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标识。17.2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1)供应商的全称;(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本“请勿在____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17.4如果供应商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接收人。18.2投标文件接收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18.3无论供应商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投标的修改与撤回20.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0.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供应商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果有),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未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格和价格折扣,评标时不予承认。21.3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价格和价格变动声明,评标时才能考虑。21.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供应商。21.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2.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书。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22.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供应商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2.3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4如果供应商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22.5投标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性、符合性审查)22.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齐全,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等。22.5.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2.5.3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2.5.4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2.5.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投标处理: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6)投标文件无供应商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或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7)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8)供应商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产品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9)存在有重大缺漏项和重大技术偏离的投标产品;10)供应商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1)投标总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公布的合同包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14)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2.6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2.5.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2.6.2详细评审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的评标方法进行。2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23.评标过程的保密23.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24.评标方法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中的一种: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序。25.评标程序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供应商被认定无效投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26.定标程序2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26.2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相应的中标人。26.3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6.4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直接确定中标人。26.5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26.6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27.中标通知27.1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中标合同的签订2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29.招标代理服务费29.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29.2招标代理服务费应采用转账、刷卡、现金形式缴纳,不得用投标保证金冲抵。质疑3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2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0.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0.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0.5.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0.5.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0.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0.5.4事实依据;30.5.5必要的法律依据;30.5.6提出质疑的日期。3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30.6.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30.6.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0.6.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0.6.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30.6.5应当提交授权书而未提交的;30.6.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30.6.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或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质疑的;30.6.8关于采购文件的质疑,晚于投标截止日期的;30.6.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30.7质疑答复30.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0.7.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30.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0.8.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30.8.2联系部门: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0.8.3联系电话:029-3357512930.8.4通讯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31.其他31.1开标后,如果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公布的合同包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应予废标。3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31.2.1按废标处理;31.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经采购人报财政部门批准后现场改变采购方式,继续采购活动。31.3如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进行采购,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31.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53号的规定,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或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31.3.2谈判步骤为:第一次报价---分别谈判---第二次报价---评审推荐成交人。31.3.3原招标文件转为谈判文件,投标文件转为报价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原投标报价为谈判第一次报价。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参考格式)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


供应商


签署日期:甲方:乙方:经公开招标,乙方为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服务内容乙方负责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向中标标段学校(名单附后)配送食材。三、合同价款1、甲方学校依据配送食材数量(重量)向乙方支付食材费用,食材采购、包装、贮存、分拣、运输、检验、询价等过程中产生的设施设备、人员工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食材结算金额=配送食材重量(数量)×结算价×(1-优惠率),根据投标文件承诺,乙方优惠率为%。3、蔬菜结算价:以旬邑县教育局每月公布的市场所询价格为基准价乘以(1-优惠率)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内每月调整一次;4、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结算价:以采购文件给定的最高限制单价乘以(1-优惠率)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内保持不变。四、资金结算1、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学校依据乙方当月实际配送食材种类、数量(重量)及甲方下发结算价,据实核算当月食材费用。2、甲方学校与乙方审核无误后,由乙方开具税务发票,甲方学校收到发票后,支付当月食材费用。3、支付方式:对公银行转账。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每所学校应安排专人与乙方进行沟通、对接。2、甲方学校应根据就餐人数及食谱确定所需食材种类及数量、重量,并提前告知乙方。3、甲方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复秤验收工作,认真查验、核对食材种类、质量、数量或重量,索取、查验、留存相关证票和检验报告等,确认无误后,甲方学校及乙方应现场签字确认。4、甲方学校有权拒绝接收非甲方学校所需食材、包装破损食材、质量不达标或感官性状异常食材、过期或临过期食材、无相关检验检疫证明食材等各类不合格食材。5、甲方学校有权要求乙方退换不合格食材,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且须在2小时内完成退换。6、甲方及甲方学校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食品销售流通企业(含乙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或《仅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明。7、甲方及甲方学校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每批次配送食材信息和经乙方盖章(或签字)的小票凭证(配送清单),并对乙方所供食材进行抽检。8、甲方有权对乙方食材采购、贮存、运输配送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向乙方反馈存在的问题,对乙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乙方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乙方应全力配合并做好整改、落实。9、甲方有权对乙方原始进货票据进行查验。10、甲方有权组织学校对乙方履约及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建立乙方诚信档案。11、甲方有权对乙方与学校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处理结果。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与食材询价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按时参加。13、若甲方或甲方学校收货时间、地点、人员等发生变化,甲方或甲方学校应提前告知乙方。(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严格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承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要求完成合同期内甲方食材供应。供应食材标准以投标文件响应标准为准。2、乙方不得转包、分包食材供应业务或擅自更换履约人。3、乙方应有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食材贮存库房、设施设备、配送车辆等,规范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和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具有专职管理人员和足量从业人员,及时全员办理健康证,并在各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做到全方位、全时段、无死角监控,视频监控应保存30天以上。4、乙方应确保运输车辆和周转包装容器的清洁卫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5、乙方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台账记录,安排专人与甲方学校做好日常沟通、对接。6、乙方应从合法、资质齐全、诚信可靠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采购食材,采购时应查验食材质量,及时索证索票,确保食材质量合格且源头可查。7、乙方应及时统计汇总甲方学校所需食材种类及数量、重量,不得随意调整。原则上乙方应至少每周(或每天)配送一次食材,乙方应按要求、按时采购、配送至学校,与学校工作人员做好货物验收、复秤、交接等工作并签字确认。8、乙方供应食材应符合质量及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供应以次充好、贴牌、假冒伪劣、掺假掺杂、过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感官性状异常或无生产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不合格食材。9、乙方应向甲方及甲方学校提供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食品销售流通企业(含乙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或《仅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证明。10、乙方应向甲方学校提供每批次食材相关信息和乙方盖章(或签字)小票凭证(配送清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11、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导致的大雪封路等)导致不能按时供货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学校,可由甲方学校按照所需就近采购,并提醒甲方学校索证索票,食材采购费用由乙方负责结算。12、乙方应参与甲方组织的询价工作,服从询价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履行。甲方学校每月食材费用核算结束后,乙方应及时核对并签字、盖章确认,若因乙方未认真核对或核对有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1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学校工作,服从甲方及甲方学校管理,食材配送车辆在通过校园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鸣笛,不得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及危害师生安全,不得与甲方或甲方学校工作人员发生矛盾、争执、打架斗殴等或围攻、威胁甲方或甲方学校工作人员,不得在任何媒体随意发布与甲方或甲方学校有关的不当言论、随意抹黑甲方或甲方学校、制造舆情或越级上访、投诉等。14、乙方承担食材采购、贮存、分拣、运输配送期间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等一切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15、乙方有对甲方相关信息、数据、工作内容保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向外透露、传播,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甲方学校及相关部门检查、检验、检疫等,严格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按时限将整改情况报告相关部门销号。17、乙方应确保向甲方供应食材的卫生和安全,若甲方师生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乙方应全力配合调查处置工作。若确因乙方供应食材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以官方检验、检测为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18、若乙方送货时间、人员等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19、若甲方学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性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学校通知后,乙方应按时将货物送至甲方学校。20、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技术指标,均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六、退出机制及违约责任(一)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乙方应无条件退出,且乙方应承担甲方因乙方退出而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退出后,不得再次参与教育系统食材招标采购活动。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在投标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作假或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2、因食材原因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3、在合同期内因违法违纪违规经营,受发改、财政、市场监督、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行政处罚。4、未保持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经整改仍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5、转包、分包食材供应业务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等违约行为。6、因短斤少两、质量不合格、换货不及时、服务态度差等被学校投诉1次,责令整改,并对乙方进行书面警告:被同一学校投诉2次,将对乙方进行约谈,责令整改,暂停供货资质;被同一学校投诉3次,终止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质。7、在配送食材过程中,不服从或不配合学校管理,乙方员工与学校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等发生纠纷争执、打架斗殴,对学校工作人员进行围攻、威胁等。8、因送货不及时(不可抗力除外)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及时送货未及时告知学校,导致学校不能正常供餐。9、不按学校要求的种类和数量配送,随意调整,被学校告知后拒不整改。10、故意串通哄抬价格、无理取闹、造谣生事、垄断经营、拒不履约等。11、乙方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国标串标、弄虚作假、违规中标等行为。12、供应食材不符合质量及食品安全标准,如以次充好、贴牌、假冒伪劣、掺假掺杂、过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肉类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食材无生产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问题。13、乙方应主动提供相关证票,不能及时向学校提供且学校索取后拒不提供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投标人身份证和健康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蔬菜农残检验合格证、肉类产品检疫合格证和投标人盖章(或签字)小票凭证,或随意向学校提供空白票据、虚假票据。14、在学校、甲方及相关部门检查中发现质量及食品安全问题责令整改,乙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或拒不整改。15、食材配送到学校后,乙方不配合学校履约验收、签字,且被学校提醒后拒不签字。16、不配合甲方组织的询价工作。17、乙方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由教育局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18、学校或膳食委员会满意率测评低于80%。1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必须退出的行为。(二)其他违约责任1、若因乙方未按时配送食材至甲方学校(不可抗力除外)或单方终止合同,导致甲方学校不能正常供餐,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2、若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并承担合同终止前供应食材总金额5%的违约金。七、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上述合同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l、项目名称: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2、采购人:旬邑县职田中学3、项目概况: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及配送服务。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354,500.00元;二、服务期限、质量标准l、服务期限:2026年8月-2027年7月。2、质量标准: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及食品相关行业“合格”标准。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
规格
执行标准
结算方式

1
蔬菜
精品蔬菜,必须去黄叶,保证新鲜、干净、卫生、无腐烂变质;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每批次产品需随货提供农残检测报告。
按照国家现行最新标准执行
根据实际供应量据实结算。

2
干菜、调味品等
干菜、调味品等需采购通过国家食品安全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SC质量认证品牌、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不得有以次充好、类别不符等违规行为。

四、最高限制单价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食盐
400g

1.4

2
香醋(大)
18.5L

53.8

3
香醋(小)
4.85L

20.6

4
白醋(大)
5L

25.6

5
白醋(小)
500ml

6.2

6
料酒(大)
5L

30

7
料酒(小)
450ml

8

8
豆瓣酱(大)
6kg

39.4

9
豆瓣酱(小)
1kg

13.5

10
红烧酱油
3kg

14.5

11
老抽
1.9L

19.2

12
老抽
4.9L

48.4

13
生抽
1.9L

20

14
生抽
4.9L

45.6

15
味极鲜
1.9L

24

16
蚝油
700g

9.6

17
花椒油
155ml

10.1

18
黄豆酱
800g

16

19
番茄酱
850g

10.4

20
火锅料
220g

15.1

21
味精
908g

15.9

22
鸡精
454g

14.8

23
鱼香肉丝料
80g

3.9

24
甜面酱
200g

1.76

25
麻辣油
200ml

11.8

26
炒菜王
110g

2.5

27
十三香
45g

3.66

28
紫菜
26g

3.52

29
腐竹
1.65kg

38.2

30
酸菜
1.5kg

6

31
干海带丝
2kg

64

32
鲜海带丝
1.75kg

26.2

33
碱面
250g

1.86

34
酵母(小)
13g

2.4

35
酵母(大)
500g

25.3

36
老干妈
280g

12.3

37
炖肉料
40g

3.74

38
麻婆豆腐料
28g

4.54

39
粉丝
400g

8.2

40
干杏仁
1kg

64.8

41
大盘鸡料
150g

9.7

42
纯芝麻油(香油)
230ml

13.3

43
大枣


12.2

44
小枣


10

45
枣片


10.9

46
白糖


4.7

47
冰糖


6

48
细辣面


13.5

49
粗辣面


13.4

50
干辣椒段


20.2

51
淀粉


3.2

52
生粉


4.8

53
土豆粉条


5.6

54
红薯粉条


5.5

55
混合大料


46.4

56
虾皮


22.8

57
胡椒粉


46.8

58
孜然粉


27.2

59
花椒粉


41.4

60
花椒


45

61
五香粉


29

62
香叶


44

63
小香


17.6

64
八角


48

65
桂皮


25

66
白芷


28.6

67
草果


47.2

68
木耳


46.2

69
枸杞


33.8

70
银耳


40.8

71
黑芝麻


16.2

72
白芝麻


14.8

73
红豆


8.9

74
玉米榛子


3

75
小米


6.1

76
绿豆


7.1

77
黑米


4.3

78
江米


3.2

79
花生米


8.6

80
玉米面


3.2

81
牛排丝


16.6

82
泡椒


10.1

注:本表内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价格均为市场调研确定。

五、配送要求l、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的品种、数量、规格、质量准时提供配送服务,满足采购方使用需求,所有食材采购均以采购方通知为准,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品的种类,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量随时调整采购计划及供货时间段。2、分时段配送,合同签订之日起,蔬菜每周配送两次。干菜、调味品等每周配送一次,学校负责做好食材重量、数量、质量等履约验收工作。3、投标人自备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安排专人及时供货,装卸费、送货费用及运输安全由投标人承担,需冷链配送的货物,投标人应自配符合要求的冷链配送渠道,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4、特殊情况下的小批量的急用物资,投标人应予以满足解决。5、在配送过程中由千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导致的大雪封路,意外事故导致的道路堵塞等)而造成不能按时供货时,应第一时间通知学校,由学校按照食谱所需就近采购,供货商负责结算。六、验收要求l、投标人将产品配送到达指定地点,将货物清单送至采购人,采购人根据验收标准检验产品,清点货物,填写验收单,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投标人应及时处理,并调动公司应急小组及时进行统计补货,为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原材料验收由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投标人配送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采购人要求、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2、投标人在接到食材质量问题反馈后1小时内呴应,若问题食材需退换,应在2小时内完成换货补货送达,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面对突发食材需求或供应中断,投标人需在1小时内启动紧急预案,2小时内完成紧急配送,确保采购单位正常运营不受影响。七、其他要求l、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因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耗(例如包装严重变形、破损,食品污损、腐败变质等),发现的破损、腐败变质等食品必须无条件更换,并不附加任何费用。2、由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查,由采购人选定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已含在投标报价中)。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第五章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序(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评标程序按照初审、详评、推荐中标排序三个步骤进行评标。在上一步评审中被废标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要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按要求提供资料

2
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按要求提供资料

3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及所代理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食盐、香醋、老抽、生抽、味精、鸡精,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他为非必须。)

4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提供声明或承诺函

5
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声明或承诺函

6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按要求提供资料

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按要求提供资料

8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按要求提供资料

9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提供声明或承诺函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声明或承诺函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提供声明或承诺函

在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或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对其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评为不合格,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符合性审查
1
供应商名称

2
投标文件份数

3
投标文件格式

4
投标文件有效期

5
服务期限

6
质量标准

7
投标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8
投标文件报价

对于投标文件中可能出现的不一致和算术计算错误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详评: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投标,由评委会各成员按照下列《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4、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通知该供应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三、政策性扣减1、政策性扣减范围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其投标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1.2依照(财库(2020)46号)及现行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1-10%)。(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能产品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环保产品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准。1.3.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找。1.3.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找。1.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政策性扣减方式: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情况:2.1.1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按“投标报价×10%”进行扣减;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2.2.1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按“投标报价×4%”进行扣减;2.2.2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与微型企业达或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的,按“投标报价×4%”进行扣减。2.2.3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同时与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两家以上的联合体的,仅按照“投标报价×4%”进行扣减,不累计扣减。2.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2.3.1单个合同项为单一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按“投标报价×6%”进行扣减;2.3.2单个合同项为多种产品的,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占到总报价30%以上的,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按“投标报价×3%”进行扣减;在投标报价时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投标总价的百分比,未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及1.3.1和1.3.2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标价格=中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序号
评审

内容
分值
说明
备注

1
投标报价
(30 分)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并对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价格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30% × 100。

注: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且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2
类似项目业绩

(20分)
近三年( 2023 年 07 月 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每增加1项加5分, 此项最高得分20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加盖公章的采购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3
配送人员
(15分)
(1)专职配送团队(8分)

配送专职人员

≥6人:8分

5人:7分

4人:6分

3人:4分

2人:2分

≤1人:则0分;

(2)质检验收专职人员(5分)

固定专职质检验收专职人员

≥2人:5分

1人:2分

无则0分;

(3)订单/客服对接专员(2分)

设置固定对接专员:2分,无则0分;
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劳动合同与人员花名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4
车辆配备
(15分)
配送车辆(15分)

配送车辆≥6台:15分

配送车辆5台:12分

配送车辆4台:9分

配送车辆3台:6分

配送车辆2台:3分

配送车辆1台:2分

无配送车辆:0分

评审依据:所配备车辆应为供应商自有(或租赁)车辆,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车辆清单与机动车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5
服务方案(20 分)
项目实施方案( 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l)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强,得3分;

(2)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得2分;

(3)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一般, 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

(4)内容过于简单,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配送方案(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配送方案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l)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强,得3分;

(2)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得2分;

(3)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一般, 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

(4)内容过于简单,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食材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食材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l)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强,得3分;

(2)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得2分;

(3)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一般, 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

(4)内容过于简单,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配送安全、时限保证措施

(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配送安全、时限保证措施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l)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强,得3分;

(2)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得2分;

(3)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一般, 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

(4)内容过于简单,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服务承诺

(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l)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强,得3分;

(2)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得2分;

(3)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一般, 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

(4)内容过于简单,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应急配送方案

(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配送方案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l)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强,得3分;

(2)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得2分;

(3)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一般, 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

(4)内容过于简单,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

(2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l)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强,得2分;

(2)内容比较完整、比较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实施性,得1.5分;

(3)内容完整度一般、合理性一般, 针对性及可实施性一般,得1分;

(4)内容完整度较差、合理性较差、针对性或可实施性不强,得0.5分;

(5)内容过于简单,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注:出现严重缺漏项的该项得0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四、特殊情况的处理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方法处理:1.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择优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1.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方案、售后服务等内容择优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投标无效。2.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五、定标:1、评标结果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2、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供应商,以复函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项目编号:SXDZZ(2026)129号(正本或副本)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目录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报价表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方案说明书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响应偏离表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十一)政府采购需落实的政策一、投标函致: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一式份、电子版份。我方承诺如下:投标报价为¥元,大写金额:的投标总报价、优惠率为:%,并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如果中标我方承诺,服务期限:,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我们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自开标之日起90天),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我们同意,如果中标,向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采购人名称)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工商登记机关

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注:仅限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年月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天。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证明。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注:仅限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提供四、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

(元)
服务期限
质量标准
备注

投标总报价(大写):

优惠率: %

备注:1、本报价包含人员运输费、税费、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投标总报价=合同包预算金额×(l-优惠率 )。

4、投标总报价与优惠率换算不一致时,以优惠率为准 ,修正投标总报价。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五、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条款要求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注:1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2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采购文件要求。3供应商如果未完整填写或未填写响应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4在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六、投标方案说明书根据评分内容项格式自拟附件1:业绩汇总表(近三年(2023年7月1日至今)同类的采购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执行时间
采购内容
甲方联系人

注:请附加盖公章的采购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七、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
完全响应
有偏离
偏离简述

注:1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仅可在“完全响应”及“有偏离”中选一标注,同时,当且仅当选取“有偏离”栏中加以标注后,才能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2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采购文件要求。3供应商如果未完整填写或未填写响应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已经对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和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报价为在此基础上的完全价格。4在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即将发生或已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八、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承诺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九、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及所代理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事宜,我公司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各项技术商务要求。若我方成交,我方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承诺真实有效,若经查实存在不实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5、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事宜,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声明真实有效,若经查实存在不实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就参加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2、我方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我方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4、我方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我公司完全接受由此查询的结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一、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1.管理关系说明: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没有填无)。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没有填无)。2.股权关系说明: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没有填无)。我单位(没有填无)被(控股单位全称)单位控股。3.单位负责人:(没有填无)。二、我单位(是或否)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三、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非联合体声明(采购人全称):我方(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在参加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为非联合体投标。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供应商承诺函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Ⅰ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单位、招标组织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招标组织机构和采购单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单位、招标组织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招标组织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地址:邮编:电话:年月日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十一、政府采购需落实的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文件),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各供应商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自行判断属于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注:以下所有附件所规定的情形如有适用者请按要求填写提供,不适用者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组织的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所属行业类别供应商不得更改,否则,造成不利影响供应商自行承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致:(采购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府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备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旬邑县职田中学2026-2027学年度食堂蔬菜、干菜、调味品等原辅材料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备注:1、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干菜 调味品 蔬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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