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分析测试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2026)



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

采购单位
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6-07-2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6-07-01
中标日期
2026-07-23

中标供应商
武汉上谱分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金辉、李宇姮、王石林、张广闻、张俊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308282、68308030-633

采购单位
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2512309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8308282、68308030-633

一、项目编号:YNZC2026-G3-03798-YNZZ-0133
二、项目名称: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武汉上谱分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大道北斗路6号未来智汇城A11栋
投标总报价:5(%)
93.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1标段
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悦彰(第1包采购人代表),余章蓉,何广源,吕琼,李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账户名称: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科创园支行
开户账号:871908043810101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下浮5%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
地 址: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
联系方式:15925123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871-68308282、68308030-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金辉、李宇?、王石林、张广闻、张俊
电 话:0871-68308282、68308030-633

1

附件信息:

(定稿)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docx509.3K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定稿)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docx
2026-07-23
下载

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项目编号:YNZC2026-G3-03798-YNZZ-0133/YNZZ202606-197采购人: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须知正文161.总则162.招标文件183.投标文件194.投标215.开标226.资格审查237.评标238.中标和合同239.纪律和监督2410.质疑与投诉2611.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2712.法律责任27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14.政府采购政策28第三章评标办法381.评标机构38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383.评标委员会职责394.评标纪律395.评标原则396.评标程序40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及格式48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8投标文件格式说明58一、资格审查部分59二、技术部分68三、商务部分74四、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93第六章采购需求及要求94第七章附件99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99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10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2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103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ZC2026-G3-03798-YNZZ-0133/YNZZ202606-1972.项目名称: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3.预算金额:60.00万元。4.最高限价:60.00万元。5.采购需求:完成“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的分析测试工作。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服务标准:样品分析测试需要执行或满足的国家、行业检测技术标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执行的财政部门印发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有其他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投标人为国家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的可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个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或决算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要求。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不能提供的须作出相应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加盖投标人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1.6.2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査询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检测机构。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07-02至2026-07-0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2.投标文件的递交:2.1.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2.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ynzz.ltd/)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发布。5.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联系方式:159251230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联系方式:0871-68308050-6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金辉、李宇姮、王石林、张广闻、张俊电话:0871-68308050-63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1.1项目名称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等4个项目分析测试服务1.1.2项目编号YNZC2026-G3-03798-YNZZ-0133/YNZZ202606-1971.1.3采购人名称: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地址:昆明市人民东路王大桥联系方式:159251230931.1.4采购代理名称: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联系方式:0871-68308050-633项目联系人:周金辉、李宇姮、王石林、张广闻、张俊电话:0871-68308050-638传真:0871-68308282-810账号:8719 0804 3810 1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创园支行财务电话:0871-68308030-6251.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要求》1.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1.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2.2采购预算60.00万元。1.2.3最高限价60.00万元。1.3.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账户名称: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科创园支行开户账号:8719080438101011.4.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执行的财政部门印发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有其他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投标人为国家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的可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个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或决算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要求。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不能提供的须作出相应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加盖投标人公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1.6.2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査询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的检测机构。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不1.8.1采购人是否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9.1采购人是否召开招标答疑会■不召开□召开答疑会时间:/答疑会地点:/提交问题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提交问题的形式:书面形式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形式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4小时形式:书面形式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24小时形式:书面形式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3.5.3签章、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3.5.4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是:/3.5.5是否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否□是:/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本项目不适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2是否退还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注: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按《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utm=a0017.b3687.48.18.4b09ec80cbc911edb8a97356c5970511)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7.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取。8.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8.2中标公告媒体及期限公告媒介:与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一致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5.1是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1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否:本项目非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无需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内容及规定。■是: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根据下表内容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批发业划型标准进行划型。注:①.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名称须根据本次采购标的名称逐项填写。②.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③.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4、节能环保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若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且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在技术评审时按评标办法中相应条款得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5、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评分优惠政策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①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以下简称《声明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承诺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未能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或有关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不享受对本国产品标准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函》或《承诺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②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以及对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在中国境内生产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6、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同品牌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推选方式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符合性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及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其他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符合性评审标准和★号条款。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付款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合同基本条款及格式”。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采购代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采购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服务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2.1资金落实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需要承担的费用及风险1.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3.2中标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投标风险承担:由于投标给投标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对投标人的要求1.4.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须符合本章第1.4.1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保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用非中文版印刷的服务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中文译本为准。1.7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1.8现场踏勘1.8.1采购人是否组织现场踏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遵守如下规定:(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踏勘;(2)投标人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除采购人原因外,由于现场踏勘给投标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招标答疑会1.9.1采购人是否召开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采购人召开答疑会的,投标人应遵守如下规定:(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答疑会秩序。1.9.2采购人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登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采购人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1.11样品采购人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本项目不涉及。“■”代表选择,“□”代表未选择。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采购需求及要求第七章附件注: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收到澄清通知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2.3.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格审查部分,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二、技术部分,见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三、商务部分,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四、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必须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期限内人工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其他福利补贴等)、车辆交通费、机械设备费(自有、租赁)、管理费(企业、人员)、合理利润、合理风险、规费、税金、中标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等,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为包干总价,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调整。。★3.2.5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2.6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2.7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3签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是否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适用)。4.1.3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情况;(3)介绍采购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4)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开标结束。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6.资格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2评标7.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2.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评标委员会7.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8.中标和合同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8.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8.2.2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结果质疑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4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8.5履约保证金8.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5.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6签订合同8.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明确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6.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1)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4)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5)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3)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9.4对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0.质疑与投诉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代理公司、采购人不多次接受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0.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10.3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10.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周金辉、李宇姮、王石林、张广闻、张俊联系电话:0871-68308050-638;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176号绿地创海大厦21层。10.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10.7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1.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法律责任12.1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2)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的;(3)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2.2采购代理机构(1)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2)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的;(3)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4)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2.3投标人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2.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3)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4)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5)拒不履行配合答复投标人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6)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1中标人应在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3.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1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1关于中小企业14.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4.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1.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1.6《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4.2.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4.2.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3关于监狱企业:14.3.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4.3.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4.3.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4.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14.4.1投标人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获得加分。14.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4.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4.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4.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14.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认证机构名录如若以现行最新规定为准。14.5关于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投标人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14.6中小企业、本国产品政策叠加适用规则一、货物类项目单一产品采购。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情形一:(单一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投标人总报价(万元)企业类型小微企业10%价格折扣是否全部为本国产品是否享受本国产品20%的价格折扣最终报价( 万元)A100大型否是是100-100*20%=80B100中型否否否100C100小型是是是100-100*10%-100*20%=70D100微型是否否100-100*10%=90二、货物类项目多种产品采购。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情形二:(多种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投标人总报价(万元)企业类型小微企业 10%价格折扣是否全部为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成本之和占比是否≥80%是否享受本国产品 20%的价格折扣最终报价( 万元)A100大型否是是是100-100*20%=80B100中型否否是是100-100*20%=80C100中型否否否否100D100小型是是是是100-100*10%-100*20%=70E100小型是否是是100-100*10%-100*20%=70F100微型是否否否100-100*10%=90三、服务类项目涉及单一产品采购。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情形三:(单一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投标人总报价(万元)货物报价(万元)企业类型小微企业10%价格折扣是否全部为本国产品是否享受本国产品20%的价格折扣最终报价( 万元)A10020大型否是是100-20*20%=96B10020中型否否否100C10020小型是是是100-100*10%-20*20%=86D10020微型是否否100-100*10%=90四、服务类项目涉及多种产品采购。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情形四:(多种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投标人总报价(万元)货物报价(万元)企业类型小微企业10%价格折扣是否全部为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成本之和占比是否≥80%是否享受本国产品20%的价格折扣最终报价(万元)A10020大型否是是是100-20*20% =96B10020中型否否是是100-20*20% =96C10020中型否否否否100D10020小型是是是是100-100*10%-20*20%=86E10020小型是否是是100-100*10%-20*20%=86F10020微型是否否否100-100*10%=90第三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1.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委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3.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评标纪律(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评价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5)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要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办理。(8)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6.评标程序6.1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6.2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程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6.3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所提供的证件合格有效,证件中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对应资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对应资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对应资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对应资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对应资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对应资料。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审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6.4符合性评审6.4.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4.2有下列情形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综合评分:序号审查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没有投标报价的及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文件内容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或被视为串通的情形、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4项规定。10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后,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5投标文件的澄清6.5.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5.2报价不一致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5.3报价过低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6综合评分法细则(满分100分)6.6.1综合评分方式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F1——投标报价评分(满分为10分)1投标报价10分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单价下浮率最高的有效投标报价。2.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单价下浮率最高的有效投标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该投标人的单价下浮率)/(1-评标基准价))×10。3.对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5.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注:注:(1)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声明函,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提供的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认定其是否享受相应优惠政策。供应商对其提供的《声明函》或《承诺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F2——技术部分评分(满分为65分)1项目检测方案及实施方案35分(1)样品制备方案(满分11分):①样品制备环境条件干净整洁,防污染措施描述详细具体的,得2分;②制样工具齐全、完好,工具管理规范,制样流程规范的,得3分;③已加工样品抽查包装和保存规范,制样原始记录内容完整准确时效性高的,得3分;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责任人反映并督促其采取适当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得3分。以上四项方案中,每有一项描述不详细,不具体,流程不规范,预防措施不及时的,扣1.5分;如有一项缺项或漏项,则此项不得分。(2)样品流转方案(满分12分):①样品流转;②样品交接;③应急预案;④质量问题处理方案。以上4个方面需有完整、合理、专业、可行的描述,每一项内容得3分,满分12分,每有一项样品流转工作时效性差、方案不全面、不具体,应急预案不全面的,扣1.5分;如有一项缺项或漏项,则此项不得分。(3)样品分析测试方案(满分12分):①样品分析方法;②实验室分析测试方法的作业指导书;③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方案;④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方案。以上4个方面需有完整、合理、专业、可行的描述,每一项内容得3分,满分12分,有一项描述不详细、不具体、不完善的,扣1.5分;如有一项缺项或漏项,则此项不得分。注:实施方案需针对采购需求中主要分析项目进行重点描述。2副样制备及保存管理方案8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提供副样制备及保存管理方案,内容包含:①制备方法及原则;②保存管理及标识管理;③质量保证措施;④清理处置方案。以上4个方面需有完整、合理、专业、可行的描述,每一项内容得2分,满分8分;如有一项缺乏完整性或合理性的,扣1分;如有一项不具备专业性或可行性的,扣1分。注:未提供副样制备及保存管理方案的不得分。3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分(1)服务方案中有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得1分;(2)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契合实际,条理清晰,紧扣服务方案的每个环节、关键点的,得9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条理清晰,能够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的,得5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条理不清晰,不能够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的,得1分。注:未提供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4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12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提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包含:①样品加工与管理质量保障;②检测方法和设备保障;③日常分析质量控制;④准确度和精密度控制;⑤报出率控制;⑥人员投入与技术保障。以上6个方面,相关服务质量承诺条款明确、细致、条理清楚,保障措施内容贴合项目实际需求,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每一项内容得2分,满分12分。如有一项缺乏完整性或合理性的,扣1分;如有一项不具备专业性或可行性的,扣1分。注:未提供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的不得分。F3——商务部分评分(满分为25分)1项目团队人员配置12分(1)项目团队人员配置结构合理的,得1分;人员管理制度完善的,得1分;提供的人员有专业性的,得1分。(2)项目团队人员中,每提供一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每提供一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9分。注:①职称专业类别为:化学分析、稀土分析检测、化验检测、岩矿测试等,不需要同时具备以上所有专业职称,有其中之一即可。②证明材料需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和职称证证明材料。2项目检验设备配备及场地10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设施完善,种类齐全、完全满足样品分析测试项目的,得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设施种类齐全、基本满足样品分析测试项目的,得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设施种类缺漏、不能完全满足样品分析测试项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投入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或仪器检定或校准证书的复印件。(2)具备足够展开样品检测工作的场地,场地独立、固定、布局合理,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得4分;样品检测工作场地独立、固定的,布局基本合理,得2分;检测工作场地狭小,布局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提供实验室场地布局图、现场图片、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及相关文字描述。3类似业绩3分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注:(1)业绩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合同或协议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如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签订日期等,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6.6.2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不适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的规定,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商务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所有得分均相等的,规划评估方案得分高优先、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得分高优先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推荐顺序,若得分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举手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中标人推荐顺序。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6.3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及范围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报价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或签章确认。(3)统计分数原则:所有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值为投标人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统分办法:各项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6.6.4推荐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F1)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F2)合计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还并列,按商务评审得分(F3)合计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次类推,若还并列,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高者排序在前。6.6.5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基本条款及格式(本合同范本仅是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投标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甲方: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编号为的“项目样品分析测试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一、项目内容:1.服务内容:。2.服务地点: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3.服务项目明细:(根据招标结果对服务项目进行明细阐述)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二、质量及服务要求1.所用检测方法标准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包括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如用到非标方法的,要进行专项说明,并取得甲方的同意,乙方须在合同中提供相关检测项目的方法标准附表,以供甲方参考。2.收到甲方每批次样品之日起,单批次200件以内必须在30天之内提供甲方电子版,40天内提供纸质报告。当每批次样品超出乙方提交结果所能承担的期限的,双方及时沟通延长检测时日。3.各批次内检合格率未达到90%要求时,乙方及时查找原因,开展复检或返工。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4.各批次外检合格率未达到90%要求时,乙方和外检方及时查找原因,若是乙方的原因造成外检不合格,由乙方开展基本样品的复检或返工;产生所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若是外检方的原因造成外检不合格,由外检方开展外检样品的复检或返工;产生所有费用由外检方自己承担。5.项目检测结束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质量总结报告,质量总结报告须包含样品制备、检测、质控等详细内容。三、合同总价合同总价款(含税)为:。单价下浮%(详见报价明细表)以上价格为综合服务包干价并包含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人员费、培训、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所需全部费用。合同结算总价款以最终实际送样结算总数为准。四、考核结合DZ/T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本项目履约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甲方指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对乙方的考核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及其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若发现乙方管理或检测不合格,则按本合同第七部分“违约责任”条约定条款办理。五、合同价款结算方式1.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本合同采取分批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乙方依据甲方送样批次分期办理结算手续,需提供双方确认的送样单、结算明细表及分析测试报告,并按项目按批次开具相应的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付款。2.乙方的账户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地址:企业性质及规模:注册地址:3.履约保证金、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等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接,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等)。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2)负责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样品及相关资料。(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乙方应提供的服务。(5)按政府采购规范落实采购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6)享有采购人应当享有的其它权利。(7)甲方及其有关当事人要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有“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得收受或变相接受乙方的回扣、礼金、礼品、宴请、娱乐等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得接受乙方请托或违反规定为乙方谋取好处,不得在履约验收过程中暗箱操作、降低标准。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甲方项目,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组织乙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业务规范以及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3)严格遵守谈判、技术澄清、商务谈判、成交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5)乙方应加强对项目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6)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行处理各种劳动纠纷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7)配合甲方共同进行项目验收,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8)乙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规定,对属于本项目工作的相关事项、资料、文件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将甲方的全部技术资料、数据、样品以及生产的成果擅自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9)乙方不得贿赂或变相贿赂甲方及其有关当事人,不得向甲方当事人赠送礼金、礼品、礼券、礼卡、回扣等,不得宴请甲方当事人,不得邀请甲方当事人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得请托甲方当事人谋取好处,不得通过“找关系”干扰甲方执行合同。如遇甲方当事人提出“吃拿卡要”等要求,及时向甲方纪检部门反映。3.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和放弃。4.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七、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分析测试成果报告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或拒绝验收,逾期交付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分析测试成果报告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服务或拒绝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3.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技术秘密泄密时,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4.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在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证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所得项目款,并向甲方赔偿损失。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怠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造成损失的,应向受损方赔偿经济损失。6.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条件、或未足额支付合同价款(财政预算及资金管理政策调整变化除外)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通知,要求甲方一定期限内改正,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不纠正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7.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经济责任,但在自然灾害或者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没有采取必要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八、争议的解决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生效的合同文本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叁份、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当补充条款与原条款不一致时,以补充条款为准。4.经双方确认的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中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签署的为准。10、合同附件本合同签署时附件为中标通知书、检测费用价格表、分析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对应表。在项目实施中新增加的附件应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确认,并加盖双方单位印章。保密协议1.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2.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乙方为了[项目名称]的开展,需要共享部分技术和商业信息,为保护这些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使用和披露,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保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以下术语定义应适用:-“保密信息”指任何形式的技术、商业、运营、财务、客户、法律和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的信息,以及所有记录、报告、文件、图纸、软件、样品、数据和材料。-“披露方”指任何一方向其他一方或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任何一方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保密义务:1.接收方应对其接收到的任何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且不得将该等信息披露给任何非本协议方的第三方,除非事先得到披露方的书面同意。2.接收方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未经授权使用或披露。3.本协议不视为授予接收方任何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用和披露限制:接收方仅可在本协议所述目的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并且应确保其员工、代理人和顾问等遵守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信息的保护和安全:接收方应采取适当的物理、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免受丢失、盗窃或其他形式的泄露。期限和终止: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有效,并将持续至保密信息不再是保密的,或接收方不再需要保密信息为止。任何一方可在提前[天数]天书面通知其他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应赔偿因此给其他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争议解决:本协议因解释或执行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指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地点],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各方签字确认。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4.知识产权5.所有通过本协议共享的保密信息中包含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等,归披露方所有。接收方承认并同意,除非经过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不获得任何此类保密信息中包含的知识产权的许可或权利。6.违约责任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未违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实际损失和预期损失以及律师费用等)。7.协议的修改和终止本协议可经各方书面同意后修改。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其他各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披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人务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未给出格式的内容请自行编写。2.除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表格可根据需求延伸扩展。3.本说明无需放入投标文件中。一、资格审查部分(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电话8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名称及书号 (若有)9经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本表后附相关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等(如有)。(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附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执行的财政部门印发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有其他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投标人为国家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的可提供2023年-2025年任意1个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或决算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要求。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不能提供的须作出相应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1)承诺书致: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不实,将依法承担相应后果。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2)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附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3)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附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2.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1)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査询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名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加盖电子公章)(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检测机构。(九)资格其它部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二、技术部分(一)投标质量保证书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本书作为(投标人)对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委托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提供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合同履行期限和所签合同规定的要求;保证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内有效。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项目检测方案及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三)副样制备及保存管理方案(格式自拟,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四)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五)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六)技术部分其它资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总报价:单价下浮率%,在(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本项目的实施。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我公司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文件全部内容,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10、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11、(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投标总报价单价下浮_____%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标准其他说明注:①本项目总金额为60.00万元。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所报单价下浮率进行结算,具体分析项目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分析测试。②投标总报价应为单价下浮率,“投标总报价”一栏应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投标报价明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价下浮率:%序号分析项目计量单位单价下浮后单价备注一般岩矿测试分析1全铁(TFe)项73内外检同价2磁铁(mFe)项733硫化铁(FeS)项284二氧化硅(SiO2)项595三氧化二铝(Al2O3)项436三氧化二铁(Fe2O3)项407氧化亚铁(FeO)项478二氧化锰(MnO2)项429氧化钙(CaO)项4010五氧化二磷(P2O5)项4011三氧化二铬(Cr2O3)项4312二氧化钛(TiO2)项4013水溶盐项5014硫酸钙(CaSO4)项13315铜(Cu)项5816铅(Pb)项5817锌(Zn)项5818镍(Ni)项5819钴(Co)项5820锡(Sn)项5821钨(W)项5822钼(Mo)项5823金(Au)项7124锰(Mn)项5125银(Ag)项5326铬(Cr)项6227铌(Nb)项8628钽(Ta)项11529钒(V)项7330锂(Li)项5831铍(Be)项6432锶(Sr)项7333钪(Sc)项13834铂(Pt)项14135钯 (Pd)项17836锗 (Ge)项8137硒 (Se)项6438镓 (Ga)项6839镉(Cd)项5840砷 (As)项5841锑(Sb)项5842碲(Te)项8643铊(Tl)项7844锇(Os)项17845铱(Ir)项17846钌 (Ru)项17847铑(Rh)项17848氟化钙(CaF2)项7049稀土氧化物浸出总量(SREO)件5550稀土氧化物浸出分量(SREO15)件14551稀土氧化物总量(TREO)件14152稀土氧化物分量(TREO15)件314物相分析53铁物相(磁铁矿、赤铁矿、褐铁矿、菱铁矿、硫铁矿、硅铁矿)样42854稀土原矿物相全分析件450055铜物相(硫酸盐铜、氧化铜、结合铜、自然铜、原生硫化铜、次生硫化铜)件835样品加工56岩矿样品(<2kg)件4557岩矿样品(2-5kg)件5358岩矿样品(5-10kg)件6859岩矿样品(>10kg)件8360化探样品(<0.2kg)件2161化探样品(0.2-0.5kg)件2862化探样品(>0.5kg)件39化探综合样品分析63土壤样品(10种元素)件105包含内外检64土壤样品(15种元素)件12965水系沉积物样品(16种元素)件12866水系沉积物样品(21种元素)件16067岩石样品(10种元素)件105水质分析68一般水样件361一般水样(简分析)包括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镁离子、氯离子、硫酸根离子、碳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游离二氧化碳、总硬度、总碱度、总酸度、溶解性总固体、PH值等指标69地下水水质分析(49项)件2404常规指标31项: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氨氮(以N计)、硫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碘化物、氰化物、汞、砷、硒、镉、Cr6+、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非常规指标9项:铍、硼、锑、钡、镍、钴、钼、银、铊。阴阳离子9项:K+、Na+、Ca2+、Mg2+、CO、HCO、Cl-、F-、SO70地表水水质分析(27项)件1736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71地热水分析样(32项)件1057常规指标8项: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以N计)。非常规指标15项:偏硼酸(H2BO3)、偏硅酸(H2SiO3)、锂(Li)、锶(Sr)、锌(Zn)、硒(Se)、游离二氧化碳(fCO2)、磷酸盐、铁(Fe)锰(Mn)、铝(Al)、硼(B)、钼(Mo)、钡(Ba)、可溶性二氧化硅SiO2。阴阳离子9项:K+、Na+、Ca2+、Mg2+、CO、HCO、Cl-、F-、SO72总α放射性项32073总β放射性项320岩石试验及土工试验74岩石物理力学试验样组1411块体密度、吸水率、抗压强度(干、湿)、抗拉强度(干、湿)、抗剪强度(干、湿)、弹性模量(干、湿)光谱半定量75光谱半定量分析(发射光谱)件2776光谱半定量分析(X荧光光谱)件121岩矿鉴定与试验77薄片制片(正常样品)片6178薄片制片(疏松样品)片8679薄片鉴定(一般)片12780薄片鉴定(复杂)片19081粒度分析(薄片)片12582光片制片片6483光片鉴定(一般)片12084光片鉴定(复杂)片19285包裹体制片片8686砂片制作(注胶)片9087流体包体测温(均一法)件28088流体包体成分测定件54689单个流体包裹体测试天2000090电子探针制片片5991电子探针分析点10092单矿物制靶件20093电子探针分析(能谱、波谱、照相)件2000包干价,不低于10点/件94扫描电镜观察和能谱分析件210095喷金片23696扫描电镜阴极发光(照片)张20497扫描电镜件20498SEM-CL图像分析张2599扫描电镜微区形貌及成分分析(含BSE、CL图像)小时600100阴极发光图像分析张25101背散射(BSE)图像张30102X射线衍射(定量分析)件506103X射线衍射(粘土矿物分析)件288104X粉晶衍射分析件1000105XRD分析样300106Ar/Ar 同位素定年件12500107硫同位素件387108碳同位素件303109氢同位素件311110氧同位素件305111铜同位素件2000112原位Pb同位素件1213113锆石制靶件200114锆石U-Pb同位素(点)点106115锆石CL照相张30116SHRIMP U-Pb定年天20000117碳酸盐矿物原位U-Pb定年小时1200118云母Rb-Sr定年点220119钛铁矿U-Pb定年点130120Sm-Nd年龄同位素(点)点210121Hf同位素点104122Nd-Sr-Pb同位素件3000123硫化物微区原位S同位素件250124硫化物微区原位Pb同位素件250125光释光件4375126钕同位素比值件1213127锶同位素比值件1213128铅同位素比值件1213129铪同位素比值件1213130LA-ICP-MS 矿物原位微量点200131ICP-MS微量元素分析点200132全岩主量元素分析件300133微量稀土元素分析件500134Ca,Cl,B,Pb,Cu同位素件4000135TIMA面扫(件)小时500136TEM制样样3500137TEM分析小时1200138微体古生物鉴定(藻类、小壳、牙形石)件650139大化石古生物鉴定(单属种)件200140孢粉分析件800重砂鉴定与分析141自然重砂(详细鉴定、能谱、多项分析、干密度)件1200包干价142一般单矿物挑选(淘洗、分选)件602143锆石分选(3种)件120其他144小体重样(块体密度+湿度)件150145大体积质量(湿度+比重)件155146渗透系数件66147微生物宏基因检测件500注:①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表进行填报,不得漏项缺项。②下浮后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人像面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则不需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人像面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以下事宜:1、我公司在接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通知后,在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个工作日内按照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云南省地质科学研究院)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个日历天内洽谈合同签订事宜。(1)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1)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则没收我公司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我公司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使得项目资金被上级财政部门收回,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3)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严重超期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财政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五)投标人廉政承诺致:采购人名称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招投标交易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甘愿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六)保密承诺致:采购人名称鉴于(项目名称)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到贵单位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为保证秘密不致外泄,我方做出以下保密承诺:1、此所述及的保密信息是指我方在投标过程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所有商业或技术信息(包括口头、书面信息及资料)。2、我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只用于本次招标工作,绝不用于其它用途。3、我方将对从贵单位处得到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信息的全部或任一部分泄露给第三方。4、我方采取严格措施防止与本次投标工作无关的我方人员接触保密信息,防止其泄露信息,如果发生泄密,我方承担一切相关职责。5、我方对内部因工作原因接触到保密信息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防止泄露信息。6、如我方有幸中标,此承诺书将持续生效。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七)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1)商务条款指:招标文件中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验收标准等内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要求”中的各项商务要求,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视为投标人全部满足。(2)“偏离情况”请如实填写:“有偏离”并填写说明。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八)项目团队人员配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序号姓名年龄学历技术职称执业或资格证书名称在本项目中拟担任职务职责描述备注……注:请按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根据评标办法编写相关内容。(九)项目检验设备配备及场地(格式自拟,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十)类似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完成时间注:请按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十一)商务部分其他资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四、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六章采购需求及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①完成“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项目样品分析测试。2026年度预算38.90万元。②完成“成矿奇异性过程对铜铁钴矿的控制作用”项目样品分析测试。2026年度预算9.70万元。③完成“俯冲背景铜金矿体定位预测与工程验证”项目样品分析测试。2026年度预算7.40万元。④完成“造山型金矿靶区圈定与增储示范”项目样品分析测试。2026年度预算4.00万元。以上项目分析测试合计预算经费为60.00万元。2.任务要求:基于各项目主要目标任务,要分析测试任务如下:①“香格里拉燕山期Cu-Mo-W成矿机制与成矿规律”项目2026年度需采集一批分析测试样品,主要包括薄片磨制、光片磨制、阴极发光图像分析、一般单矿物挑选(淘洗、分选)、电子探针分析、扫描电镜、TIMA面扫、XRD分析、锆石U-Pb同位素、SHRIMPU-Pb定年、LA-ICP-MS矿物原位微量、ICP-MS微量元素分析、全岩主量元素、微量元素分析、Hf同位素分析、Nd-Sr-Pb同位素、原位Pb同位素、硫同位素、Ca,Cl,B,Pb,Cu同位素、流体包体测温、单个流体包裹体测试等分析项目。样品分析测试由满足分析测试要求的实验室完成,分析测试需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并提供一批真实、准确、可靠的样品分析测试成果,以保障项目目标任务的实现。②“成矿奇异性过程对铜铁钴矿的控制作用”项目2026年度需采集一批分析测试样品,主要包括电子探针分析、微量元素分析、TIMA面扫、光片制片、薄片制片、阴极发光图像分析、背散射(BSE)图像、单矿物制靶、锆石U-Pb同位素、Hf同位素、硫同位素、碳同位素、氢同位素、氧同位素、一般单矿物挑选(淘洗、分选)、全岩主量元素、微量元素分析、原位Pb同位素等分析项目。样品分析测试由满足分析测试要求的实验室完成,分析测试需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并提供一批真实、准确、可靠的样品分析测试成果,以保障项目目标任务的实现。③“俯冲背景铜金矿体定位预测与工程验证”项目2026年度需采集一批分析测试样品,主要包括薄片制片、光片制片、SEM-CL图像分析、全岩主量元素、微量元素分析、基本分析(Cu、Mo、Au、Pt、Pd)、电子探针分析、LA-ICP-MS矿物原位微量等分析测试项目。样品分析测试由满足分析测试要求的实验室完成,分析测试需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并提供一批真实、准确、可靠的样品分析测试成果,以保障项目目标任务的实现。④“造山型金矿靶区圈定与增储示范”项目2026年度需采集一批分析测试样品,主要包括光薄片磨制、包裹体制片、光薄片鉴定(复杂)、流体包体成分测定、流体包体测温(均一法)、基本分析(Au)、化探岩石样品(10种元素)、全岩主量元素、微量元素分析、XRD分析、LA-ICP-MS矿物原位微量、TIMA面扫、扫描电镜微区形貌及成分分析(含BSE、CL图像)、碳酸盐矿物原位U-Pb定年、光谱半定量分析(X荧光光谱)、碳同位素、氧同位素、Ar/Ar同位素定年等分析项目。样品分析测试由满足分析测试要求的实验室完成,分析测试需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提供各类样品加工、制备、分析方法等过程,并提供一批真实、准确、可靠的样品分析测试成果,以保障项目目标任务的实现。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样品分析测试需要执行或满足的国家、行业检测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1.《岩石和矿石化学分析方法总则及一般规定》(GB/T14505-2010)2.《测量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GB/T6379)3.《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4.《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Z/T0130-2006)5.《地球化学普查规范(1:50000)》(DZ/T0011-2015)6.《岩石地球化学测量技术规程》(DZ/T0248-2006)7.《磷矿石和磷精矿中酸不溶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874—1995)8.《铜矿石、铅矿石和锌矿石化学分析方法第18部分:铜量、铅量、锌量、钴量和镍量测定》(GB/T14353.18-2014)9.《铜矿石、铅矿石和锌矿石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铜量测定》(GB/T14353.1—2014)10.《铜矿石、铅矿石和锌矿石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铅量测定》(GB/T14353.2—2014)11.《铜矿石、铅矿石和锌矿石化学分析方法第3部分:锌量测定》(GB/T14353.3—2014)12.《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钨量测定》(GB/T14352.1—2021)13.《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钼量测定》(GB/T14352.2—2021)14.《金化学分析方法银、铜、铁、铅、锑、铋、钯、镁、镍、锰和铬量的测定乙酸乙酯》(GB/T11066.8-2009)15.《非金属矿物和岩石化学分析方法第6部分萤石矿化学分析方法》(JC/T1021.6-2007)16.《离子型稀土原矿化学分析方法离子相稀土总量的测定》(XB/T619—2015)17.《稀土精矿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稀土氧化物总量的测定重量法》(GB/T18114.1—2010)18.《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十五个稀土元素配分量的测定》(GB/T18882.1—2008)19.《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金的测定》(GB/T20899.1—2019)20.《锡矿石化学分析方法锡量测定硝酸钾滴定法》(GB/T15924—2010)21.《钨矿石、钼矿石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钨量测定硫氰盐酸-三氯化钛分光光度法》(GB/T14352.1—2010)》22.《岩矿测试》第三版(DZG20.01-91)23.《硅酸盐岩石化学分析方法稀土等22个元素量的测定》(GB/T14506.29-2010)24.《硅酸盐岩石化学分析方法44个元素量的测定》(GB/T14506.30-2010等)25.《碳酸盐矿物或岩石中碳、氧同位素组成的磷酸法测定》(DZ/T0184.17-1997)26.《珠宝玉石微量元素的测定激光剥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T/CAQI134-2020)27.《石墨化学分析方法》(GB/T3521-2008)28.《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29.《地下水质分析方法》(DZ/T0064-2021)30.《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HJ700-2014)31.国家、行业和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的其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技术要求:执行本需求第二条的有关要求。2.质量要求:项目样品分析测试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样品分析测试工作需严格按照《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Z/T0130-2006)中所列质量要求进行,供应方应从样品加工与管理质量保障、检测方法和设备保障、日常分析质量控制、准确度和精密度控制、报出率控制、人员投入与技术保障等多方面进行保障分析质量,并详述质量保障措施。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主要分析测试项目见下表:表2主要分析测试项目序号项目单位1薄片制片(正常样品)件2光片制片件3薄片鉴定(复杂)件4光片鉴定(复杂)件5电子探针制片件6一般单矿物挑选(淘洗、分选)件7TIMA面扫小时8扫描电镜件9SEM-CL图像分析张10扫描电镜微区形貌及成分分析(含BSE、CL图像)小时11单矿物制靶件12锆石U-Pb同位素点13碳酸盐矿物原位U-Pb定年小时14Hf同位素分析点15电子探针分析点16X粉晶衍射分析件17钕同位素比值件18全岩主量元素件19微量元素分析件20阴极发光图像分析张21背散射(BSE)图像张22硫同位素件23碳同位素件24氢同位素件25氧同位素件26原位Pb同位素件27SHRIMP U-Pb定年天28硫化物微区原位S同位素件29硫化物微区原位Pb同位素件30Nd-Sr-Pb同位素件31Ca,Cl,B,Pb,Cu同位素件32铜(Cu)项33钼(Mo)项34金(Au)项35铂(Pt)项36钯 (Pd)项37LA-ICP-MS 矿物原位微量点38ICP-MS微量元素分析点39包裹体制片件40流体包体测温(均一法)件41流体包体成分测定件42单个流体包裹体测试天43化探岩石样品(10种元素)件44XRD分析件45光谱半定量分析(X荧光光谱)件46Ar/Ar 同位素定年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保证相关分析测试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严格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执行。采购标的预算金额为60.00万元,具体单项试验项目数量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送样情况为准。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服务标准:按照本需求第二条的有关要求执行。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服务效率:样品送达实验室之日起,30天之内提交样品分析测试报告电子版数据,40天之内提交纸质版样品分析测试报告;样品分析检测完成后按4个项目分别提交质量总结报告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成果内容满足采购人要求,成果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本项目所有副样均需完整保留直至项目结束,及时联系项目负责处理副样保留问题。第七章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析测试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